移動營業廳考勤制度
一、制度特點
1、指導性和約束性。制度對相關人員做些什么工作、如何開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導,同時也明確相關人員不得做些什么,以及違背了會受到什么樣的懲罰。因此,制度有指導性和約束性的特點。
2、鞭策性和激勵性。制度有時就張貼或懸掛在工作現場,隨時鞭策和激勵著人員遵守紀律、努力學習、勤奮工作 。
3、規范性和程序性。制度對實現工作程序的規范化,崗位責任的法規化,管理方法的科學化,起著重大作用。制度的制定必須以有關政策、法律、法令為依據。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為人們的工作和活動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據。
二、移動營業廳考勤制度
在現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移動營業廳考勤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移動營業廳考勤制度1
一、上下班時間及內容:
營業部:(營業員/前臺收銀員)
A班:早上7:30報到打卡;7:30-7:45晨會及打掃衛生;7:45開店營業;7:45-12:30開展日常營業工作;午餐時間可由班內自由安排,但必須2人或以上留守店內。12:30打卡下班(必須交接完畢)
B班:下午12:30分報到打卡;12:30-13:35班前例會和交接工作。12:35-19:30開展正常營業工作。晚餐時間可由班內自由安排,但必須2人或以上留守店內。19:30打卡下班(鎖好門窗,關閉電源,整理資料等)
輪班時間安排:每個班15天上班時間調換一次。遇節假日,活動日另行安排。
營銷部(營銷員)
早上8:00分在營業廳報到打卡,8:00-8:30晨會,8:30-12:00按營銷主管或上級領導安排工作,12:00-14:00吃飯午休;14:00-17:30正常工作時間。但具體時間不做統一安排,按具體情況具體分配工作時間。活動期間另行安排。
二、請休假制度。
A)、營業部:
工作時間每天約6小時,每周約42小時屬于法定時間內,因此沒有整天的休假時間,如特殊情況需要休息可以和對班溝通匯報店長調休。工作時間:國務院令第146號1994年2月3日發布國務院令第174號1995年3月25日修訂 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因工作性質或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B)、營銷部:
工作時間每天約7.5小時,每周可休息1天。具體休假時間按工作情況主管調休,原則上周內休假。
C)、法定假日:
是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包括:新年元旦(1月1日放假1天)、春節(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7天)、勞動節(5月1日放假3天)、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放假7天)、清明節(放假3天)、端午節(放假3天)和中秋節(放假1天)。 具體參照年度國家法定假日安排。一般情況正常上班給予底薪3倍工資再予以調休。其他法定假日另行安排。
D)、請假制度。
請假程序
1)、不論何種假期,員工請假1天(含)以內者,由主管領導審批確認即可。如遇主管領導不在,可直接向店長申請審批,員工請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店長審批確認,如遇不在公司,可向秦經理進行審批。公司領導按級別逐級報批。
2)、員工填寫請假單,經各部門領導審批后交由辦公室備案歸檔。
3)、較長時間的假期,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4)、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
5)、公司所有員工無論因公、私事請假經批準后,均需交請假單至辦公室備案歸檔。
4、請假申請規定:
1)、病假
①員工因病假請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規醫院開具的病假條,請假一天(含)內下,可憑請假單銷假。
②員工病假休假,需填寫《請假單》,寫明假別、原因、時間,按照請假程序辦理,員工若因急病未能在當天親自遞交《請假單》,必須及時電話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門主管請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內補齊請假手續,交由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未辦任何手續而缺勤者,作曠工處理。
③病假期間工資發放。
2)、事假
①員工因事需要休假時,可申請無薪事假,并填寫《請假單》。
②一天以內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書面申請,店長同意后,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事假2天(含)以上,需報秦經理批準后,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連續請假3天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請,報秦經理批準后,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不允許電話請假和代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但需相關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須于上班后的半天內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未辦任何手續或請假未經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③員工親屬住院需要本公司員工護理的,按事假處理。
④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一次最長不得超過10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
⑤特殊情況需報公司秦經理批準,未經批準的超過假期者按曠工處理。
⑥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
3)、工傷假
①凡工作中非個人過失造成負傷,二十四小時內憑正規醫院簽發的《診斷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
②工傷期間的工資按照負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月支付。
4)、婚嫁
凡請婚假者,應提前一周填寫《婚假請假單》直接交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請假單》至行政部備案。
①按法定結婚年齡(女 20周歲,男 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齡(女 23周歲,男 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憑結婚登記證一年內一次性休完,不可分開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間的工資照常發放。
5)、產假
女職工生育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辦妥生育假期手續的,公司準予假期。
①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填寫《產假請假單》,報公司秦經理,由店長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產假申請單》至行政部備案。
②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均可申請帶薪產假或產后護理假
③單胎順產者,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者,再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齡員工(女 24周歲,男26周歲),單胎順產者,產假為120天,難產者,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⑤女員工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根據醫院的證明,視情況給予15-30天的產假;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45天的產假。
⑥男員工的產后護理假為7天,晚育者為15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⑦產假期間薪水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標準發放。
6)、喪假
以下情形視為喪事假(需提出書面申請)
①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準假3天。
②喪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須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
③喪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
7)、年假
①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者(正式轉正之日起算),可享受5天帶薪年休假,年休時間按照在本公司的工齡計算,每滿一年增加一天,最高不超過15天。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為一個單位,由行政部根據工齡發放相應的《年假單》,每次請年假需出示《年假單》,并交行政部備案。
③帶薪休假期間,不記錄考勤,發放全額工資。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單》兌換補貼,補貼標準為當日基本工資的兩倍,計入次月工資中發放。
5、公出
1)、在工作時間需要外出辦理業務時,需在《營業廳交接表》中作登記,需注明時間,內容,地點,并且簽名。
2)、外出時間不到半天的,可自行登記,外出時間超過半天的,需讓店長同時簽字,如因私自外出而未登記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如有緊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來公司的,可電話告知店長,待返回公司后補辦手續,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三、考勤獎懲相關:
1、遲到早退:5分鐘-20分鐘負激勵10元,20分鐘以上者視為曠工。連續遲到早退3次或一月內達到5次按曠工處理。連續曠工2天以上視為自動離職,工資不予以發放。曠工負激勵100元/天。罰款存入營業廳公積金用于活動開銷或獎勵優秀員工。
2、獎勵:當月沒有遲到早退,按時上下班獎勵全勤獎200元/人。
3、離職:試用期離職人員需提前15天提出書面申請,并說明原因,公司領導批準后,交接好財物,工作用具,社會保險等方可離職。正式員工需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并說明原因,公司領導批準后,辦理好相關手續,交接工作等方可離職。
4、其他:公司店長或以上領導組織的學習,考試,活動等團隊通知,必須積極參加,作為工作考核納入評分。視情況可按考勤制度執行。
移動營業廳考勤制度2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時間
1、公司行政班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目前執行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2、保潔員:7:30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扣績效工作目標分1分;遲到30分鐘至1小時扣2分;遲到一小時的為曠工;
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0分鐘以內,每次扣績效分1分;6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績效分3分。
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扣績效1分。
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扣績效分1分;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
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
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
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四、批假權限
1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分公司經理審批,請假手續送綜合部管-理-員通過OA報分公司處備案。
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行政人員每日早上一次下午一次,客戶經理及社區經理每日早上一次,晚上一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或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綜合部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八、出差
員工出差,應事先在OA中填寫工單,由經理簽署意見批準,以便聯絡。
移動營業廳考勤制度3
一、目的
1、通過績效考核,對營業廳實施目標管理,保證員工行動與核心價值觀取向和整體戰略目標相一致,提高營業廳在市場競爭環境中的核心競爭能力與整體運作能力,保證公司目標的實現和任務的完成。
2、通過績效考核,提高營業廳過程管理控制能力,提升管理水平,使營業廳的`管理基礎與業務發展相適應。
3、通過績效考核,幫助員工提升工作績效與工作勝任力,同時建立起自我激勵、自我約束、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人力資源管理體制,從而造就適應企業發展戰略的人力資源隊伍,并實現員工個人職業生涯的發展與輝煌。
二、實施原則
在進行績效考核過程中,必須遵循與職責對等,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三、考核內容
(一)績效考核內容分為團隊績效和個人績效。
1、團隊績效:是對團隊(指各營業廳)工作表現和業績的評價。
2、個人績效:是對團隊中個人工作表現和業績的評價。
(二)營業員績效考核內容
1、值班長績效得分(100分)=團隊績效得分(50分)+個人績效得分(50分)
2、營業員績效得分(100分)=團隊績效得分(20分)+個人績效得分(80分)
四、考核指標
(一)團隊績效
從服務指標(20%)、銷售指標(40%)、內部管理(20%)、內控管理(10%)、運營管理(10%)五個方面對營業廳進行評比考核。
1、服務指標考核由省公司當月公布的組巡或暗訪成績、滿意度評價系統評價成績、市公司當月公布的組巡或暗訪成績三部分組成。
2、銷售指標包括新業務推薦感知率、新客戶發展提升率、定制終端銷售提升率、階段性營銷項目四個方面。其中新業務推薦感知率、新客戶發展提升率、定制終端銷售提升率的考評標準參照《“溝通100”營業廳單點達標考核標準》執行,階段性營銷項目以各分公司當月下達的營銷指標完成情況作為考評依據。
3、內部管理由安全管理、報表上報情況、業務考試成績三個部分組成。其中安全管理以公司開展的營業廳安全檢查結果作為考評依據;業務考試成績以每月服務管理組組織的業務考試作為考評依據。
4、內控管理包括物資管理、檔案差錯、營收款繳交的及時率與準確率三個方面。具體參見考評《稽核手冊》。
5、運營管理主要考核營業廳銷售氛圍的營造情況,可通過現場訪問、電話調查等方式對客戶感知進行調查。
(三)個人績效
從服務質量(30%)、業務量(50%)、工作質量(20%)三個方面對營業員進行評比考核。
1、服務質量主要考核員工的工作表現,包括服務規范、服務技巧、投訴抱怨處理、營銷技巧、團隊配合、培訓參與、義務活動、活動參與等方面。采用加減分的方式,即每位員工月原始分為10分,根據其工作的具體表現情況,給予加減分。加分不封頂,減分低于0分時,則列入末位淘汰對象。每月考核成績以本月內加減分之和加原始分來進行計算。
2、業務量包括了工作量和階段性營銷任務兩個方面的內容。
(1)工作量:根據BOSS系統統計出來的營業前臺受理量,重點考核新業務、入網、定制終端銷售等與“溝通100”達標工作相關的指標。
(2)階段性營銷任務:以各營業廳當月下達營業員的營銷指標完成情況作為考評依據。
3、工作質量包括工單差錯,營業賬務、卡類錯誤、業務熟練程度,處理客戶投訴能力四個方面的內容。
(1)工單差錯:指營業員受理業務時客戶填寫的工單及免填單客戶是否有簽名,證件是否齊全等。
(2)營業帳務、卡類錯誤:指稽核人員根據營業員每天的日報單及出卡是否正確等的考核。
(3)業務熟練程度:指營業員咨詢業務次數(視問題的具體情況而定)、管理人員現場抽測的問題準確率以及每月業務測試的成績進行考核。
(4)處理客戶投訴的能力:指營業員是否能獨立處理客戶投訴,按照每月營業員在自己職能范圍內需后臺協助解決的次數來評定。
五、其他要求
1、各縣(市)分公司、市區營銷服務部應根據以上指導意見,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細化具體營業員績效考核實施細則,關鍵指標的考核分值及考核標準應保持不變。
2、每月應對本縣所有營業員的考核成績進行排名,如果半年內出現三次排名倒數第一,則該營業員年度績效考核成績為欠佳。
3、每月的考核成績由各單位銷售服務室經理確認,被考核者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進行申述,要求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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