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進
2011年是實施“五五”普法規劃的第四年,也是深入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一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開展法律“六進”活動,推進重點對象學法用法工作為主線,以依法治理為載體,為保持全縣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維護社會政治和諧穩定營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圍。
1、依法治縣進程全面推進。
我們在全面抓好《**自治縣XX—2011年依法治縣規劃》實施的同時,及時制定下發了《二00九年**自治縣依法治理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點》和《關于在全縣農村開展“法制中心示范戶”創建活動的通知》,全面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細胞工程”的實施,繼續加大對地方、基層、行業依法治理指導、檢查、督促的力度,把“民主法治村(區)”和“法制中心示范戶”的創建鞏固作為開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載體和切入點,4次召開會議進行安排部署。今年8月,我縣在原有2個省級、1個國家級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基礎上,永平鎮遷糯村又被推薦上報國家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當前,全縣119個單位部門、10個鄉鎮、136個村(居)民委員會,依法治理面達100%,1943個村民小組,依法治理面達95%?h、鄉(鎮)、村(居)、組(所)四級依法治理網絡已經形成,并已發揮出日愈重要的作用。
2、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措施保障。
一是在年初制定下發了《二00九年**自治縣依法治理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點》的同時,及時召開了縣鄉(鎮)兩級法制宣傳教育暨司法行政工作會議,認真傳達學習省、市司法局長會議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年度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各項任務。
二是根據《**自治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五五”普法工作情況檢查的通知》(景人大[2011]20號)文件要求,縣局及時下發了檢查通知,認真開展了查缺補漏和自檢自查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圓滿完成了縣人大常委會對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檢查任務;于2011年9月25日,縣人大召開常委會議,聽取和審議縣人大常委會檢查組《關于“五五”普法工作情況的檢查報告》,會議對我縣“五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績給予了充分肯定,同時也提出了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形成齊抓共管新格局;突出重點,加大“法律六進”活動推進力度;切實落實普法宣傳責任;加強農村基層“兩委”班子民主法制建設;切實加強普法工作的檢查指導;進一步完善普法保障機制六個方面具有針對性、操作性的意見和建議。
三是為進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隊伍素質,我們把普法依法治理骨干隊伍的業務培訓工作作為重中之重抓緊抓實,采取有力的措施認真抓好培訓工作,全年縣(鄉)兩級共舉辦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訓28期,參訓人員5700人(其中法制中心示范戶主1675人),為我縣有效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四是繼續執行大鄉(鎮)60張、小鄉(鎮)50張的農村學法照片量化考核制,堅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評估和獎懲激勵機制,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納入政府年度綜合目標考核,推行依法治縣工作與綜治維穩、平安建設工作統一部署,統一檢查考評,統一表彰獎勵,確保了我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規范、有序開展。
3、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成效明顯。
一是以“法律六進”為載體,重點對象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不斷加強。領導干部帶頭學法用法,縣委中心組堅持每制度集體學法和自學法律制度,各級均制定了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和集體學法制度。建立公務員法律培訓制度,縣組織部、人事局、黨校等有關部門把領導干部的法制教育納入干部教育培訓的主渠道中,分期分批開展了各系統人員的法律法規教育培訓,進一步增強了公務員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識,年內,共參訓人員250余人。加強對企業管理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工作。為提高企業執行法律法規和政策水平,就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所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對企業管理人員進行了培訓,提高了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個體工商戶的依法經營和誠信意識。加強學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全縣各類學校都把法制課列為學生必修課,做到了計劃、課時、教材、師資“四落實”,全面實行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制度,全縣137所中小學校都配備了法制副校長(輔導員),并由縣教育局統一發放了聘書,法制副校長年內到學校上法制課31場次。切實加強對農民法律知識培訓工作。
按照省、市關于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六個一”活動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抓好了落實,基本達到了每個村委會有一所法制學(夜)校,有一塊法制宣傳欄,每個村民小組有一名法制宣傳員(法制中心戶),每戶一名法律明白人的要求。目前,我縣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密切配合,上下齊抓共管,一級抓一級,形成了“電臺有聲、熒屏有像、報刊有文章”的立體宣傳格局。二是積極組織、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充分利用法律法規的宣傳日、紀念日開展了各種法制宣傳咨詢活動,全縣各鄉(鎮)、各單位(部門)利用“3.8”、“3.15”、“5.19”、“5.24”、“6.5”、“6.25”、“6.26”等大型宣傳日、紀念日活動開展了大規模的法制宣傳、咨詢,宣傳內容涉及《憲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律師法》、《禁毒法》、《安全生產法》、《消防法》、《食品衛生法》等法律法規30余部,極大地渲染了“五五”普法的氣氛。全年上街設宣傳咨詢點28個,共發放宣傳資料105000余份,出動宣傳車宣傳50輛次,懸掛宣傳橫幅75條,粘貼標語3600余條,圖文展版80幅,接待咨詢3670人次,開展法律知識競賽15場次。三是在拓展普法陣地的同時,認真辦好了電視臺《法制園地》專題欄目,**報《法制園地》?,廣泛開展了法制文藝活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密切配合,上下齊抓共管,一級抓一級,形成了“電臺有聲、熒屏有像、報刊有文章”的立體宣傳格局。年內,電視臺播出法制專題欄目49期,報刊《法制園地》?24期,法制文藝演出85余場次,觀看42500余人。
二、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ㄒ唬╆犖檎w素質還較差,人員編制嚴重不足。
當前,我縣司法行政干警的整體素質與所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的需求還不相適應,對干警的整體素質教育和培訓任務還十分繁重;根據《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司法所建設的意見》(司發[XX]10號)和《云南省司法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司法所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云司發[XX]66號)文件關于“鄉(鎮)司法所應由3名以上公務員組成”的有關規定,我局鄉(鎮)司法所僅18名的人員編制數嚴重不足,現有在職人員也僅有22名(含在職不在編數)。
。ǘ┟裾{維穩機制不夠健全,基層基礎還較薄弱。
當前我縣民調維穩機制還難以適應形勢發展需求,鄉(鎮)、村(居)級調解組織雖以建立,但不夠健全,“四落實”難以落實到位,調解人員整體素質較差,根據《普洱市財政局普洱市司法局轉發財政廳司法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保障意見的通知》(普財行[2011]83號)文件要求,本應與予以財政保障的人民調解工作經費難以落實,由于尚無專項經費,市、縣雖能確保對鄉(鎮)級調解人員的年度培訓,但對村(社區)級調解人員的培訓難度較大。
。ㄈ┼l(鎮)司法所規范化建設資金缺口較大,硬件設施滯后,工作比較被動。
雖然政府已按每個鄉(鎮)縣級配套4.3萬元的標準給予了撥付,但由于材料物價上漲等因素,專項資金之外欠債較大。
。ㄋ模┓ㄖ菩麄鹘逃ぷ鹘涃M缺乏,工作難度較大。
由于縣財政困難,使原《中共**自治縣委**自治縣人民政府轉發〈縣委宣傳部、縣司法局關于在全縣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的通知》(景發[XX]45號)文件中關于“各級財政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安排每年人均不少于0.2元的法制宣傳教育經費,并隨著經濟發展逐年增加。”的規定難以落實到位,從而使全縣基層農村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還比較被動。
三、2011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思路:
2011年,全縣司法行政工作要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貫徹落實省、市、縣政法工作會議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工作大局,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提高隊伍素質、不斷轉變作風,著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發展,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努力為維護全縣社會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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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貫徹落實《云南省司法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司法所建設的意見》(云司基[2011]6號)文件,夯實基礎、筑牢根基,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積極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全面推進和加強社區矯正工作、安置幫教工作,不斷增強幫教安置的效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2、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努力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保障。進一步做好公證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不斷提高法律服務的社會公信力,努力為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務,著力促進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3、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為總攬,不斷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努力為縣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繼續推進“民主法治村(社區)”和“法制中心示范戶”創建鞏固活動,促進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規劃的總結驗收和掃尾工作,確保以優越的成績迎接好省、市的檢查驗收。
4、大力加強隊伍和班子建設。全面貫徹落實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司法行政系統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的意見》(司發[2011]6號)文件精神,堅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開展好對局班子以及整個司法隊伍的思想教育、紀律作風教育、以及業務知識培訓工作。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立場堅定、思想作風優良、紀律嚴明、業務過硬、執行有力的高素質基層司法行政隊伍和強有力的領導班子,增強服務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本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