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遷調研方案
征地拆遷調研方案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征地拆遷調研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征地拆遷調研方案1
要發展就要建設,要建設就免不了要拆遷。而征地拆遷工作,一頭要保證各項重點工程及時用地,推動經濟發展;一頭又要依法保護被征地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因此,征地拆遷工作牽涉到政府、投資業主、拆遷實施單位和被拆遷群眾等多方的利益,直接關系到社會的發展與穩定,被目前許多基層干部稱之為“天下第一難事”。“城中鄉”因為征拆任務十分繁重,尤顯突出。碧江區燈塔工業園區就是一個典型的“城中鄉”,征地拆遷也是近年來的一項主要工作。根據我處近年來開展征地拆遷工作的實際情況,我對此進行了一些調查與思考。
一、征地拆遷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征地難,難在哪?從調查以及了解到的情況來看,主要癥結在社會高速發展的今天,各種利益體在爭奪土地這一重要資源的問題上高度集結以及相關制度上的缺失。其主要表現在:
(一)無法可依,農民有疑惑
1.國家對農村征地拆遷的法律存在空檔。2001年出臺的《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在《物權法》實施后已停止執行。而作為農村集體土地,目前國家還沒有制定和頒布征用集體土地和農民房屋的專門法律法規。因此,在解決農村土地的征用和農民房屋拆遷的問題上,我國還沒有統一的法律規范。
2.征地拆遷的政策法規缺乏動態管理。目前,征用農村集體土地和地上附著物,均依據的是地方性規章。隨著經濟建設的加快、城市建設的日新月異,社會情況的不斷發展,特別是在近年來土地、房價均有較大幅度上漲的情況下,地方性行政拆遷規章制定幾年不變,難以適應形勢的發展,對征拆政策的落實與工作的推進帶來困難。
(二)土地價差大,導致征拆難
近年來,因為物價上漲、土地緊缺等緣故,導致了土地征收價格的調差頻率也極為快速。以我處土地為例,2012年期間,我處土地征收價格在3萬元左右一畝,而到了20xx年土地的征收價格又上漲到了37000元左右一畝地,再過渡到現在的4萬余元一畝地的價格。短短3年時間中,土地的價格卻跳了幾個坎,這就導致了部分民眾同一區域的征地價格不一致,許多配合工作的群眾先行丈量土地后得到的土地補償款反而比部分拖到最后時刻的“釘子戶”還低,這一情形的出現更加惡化了征地工作的開展難度。直到現在,我處仍然存在少許往年遺留下來的土地差價糾紛問題。
(三)土地補差款及時足額到位難
土地差價是事實存在,雖然影響到征地拆遷工作的開展,但不可否認它也是必然的社會趨勢。而拋開這條不可避免的因素來看,土地補差款難以及時足額的到位反而是導致土地征拆糾紛問題的重要因素。就如我處當前遺留下的少許土地差價糾紛問題,經過我處政府與投資業主方、群眾方多方協調成功后,投資業主方的土地補差款卻難以及時的、足額的落實到老百姓手中。首先,來我處的投資業主方極大多數都為中小型私人企業,本身資金就還存在空缺,除去前期支付的土地征收款、土地使用保證金、建設費用等,可用資金便已所剩無幾了,投資業主方即使愿意補差價也會感到無能為力;其次,也存在部分投資業主方鉆國家征地補償標準的牛角尖,而把激化后的民眾糾紛矛盾臵之不理,而讓政府部門來作善后工作,無形中給我政府部門在往后的征地拆遷工作中增添了難度。
(四)違章建筑加劇了征拆難
城鄉結合部的違章建筑不僅影響了村容村貌,更增加了征地拆遷難度,造成資源的浪費。由于諸如我國目前有關征拆的法律體系不完善,監管失控等諸多方面的原因,“城中鄉”的違章建筑嚴重,而我轄區違章建筑也達到合法建筑的三分之一,這不僅造成我轄區的大量經濟損失,更加給征地拆遷工作增加了難度。
(五)征地補償費分配難
目前農村征地補償分配問題沒有明確的法律和政策依據,征地補償分配存在兩難:一是確定分配對象難。“城中鄉”的情況復雜,有的是純土地承包經營戶;有的是戶口在本地,人在外地分了地,有工作單位;有的是外來落戶人員。二是確定分配方案難。作為“城中鄉”,由于土地征用時,對一個行政村或一個村民小組往往只是局部的征用,前后征用又有價格和人口變動的差異,在分配時存在著是以人口平均分,還是征誰給誰等等矛盾和問題。因此,一次征地,補償分配工作往往要拉鋸數月,甚至數年之久。時常會因為矛盾糾紛未得到解決,征地補償費的存折鎖進了村保險柜,鄉村干部也常常為征地補償費的分配頭疼犯難。
(六)征地拆遷群眾安臵和發展難
從調查的情況來看,一是安臵房的建設速度慢。由于業主資金等原因,房子拆了,安臵房一年、兩年,甚至三年仍未建成。即使建成了,有的群眾因為習慣問題和房子質量不滿意等原因也遲遲不搬家。我處到目前已有2個安臵區的房子雖建好了,但很少有人搬進去住。二是失地農民對今后的生活感到憂慮和擔心。由于社會保障機制還不健全,他們失去了世代賴以生存的土地,加上文化程度不高,沒有專業技能,就業困難,擔心生活水平比原來會降低。三是“城中鄉”的農民原來靠著種菜、水稻、養殖業等相對還比較富裕。群眾擔憂:“地被征了,地沒種了,養殖業不能辦了,失地也失業了”。我轄區中還有部分干部反映:“我們也有實力發展,也有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項目,可我們自己要征用自己的地搞項目,卻非常難。”
二、以人為本、深化改革,實現和諧征拆
征地拆遷問題是當前社會的焦點、熱點、難點問題。要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依法征地、深化改革,城鄉統籌,調整好國家、集體和被征拆群眾三者之間的利益關系,努力實現和諧拆遷。
(一)完善政策法規,為實現和諧征拆提供法律保障 征地拆遷必須堅持以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的原則,對農村集體土地以及房屋的拆遷補償應盡快在法律的層面上予以規范,使補償標準更加明確、公開和統一,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保證農民在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遷的情況下,生產有妥善安臵,生活有切實保障。現代文明政治,凡“征”必須依法,依法才能開“征”,征稅是這樣,征兵是這樣。要按照《憲法》和《土地管理法》以及《物權法》的規定,盡快制定城鄉統一的《城鄉征拆條例》,將征拆過程中各個利益體之間的關系用法律予以理順、調整和規范。建立和完善各拆遷主體平等、城鄉統籌發展的法律體系,使征地拆遷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公平公正,合理補償,實現和諧征拆
1、擴大群眾對項目建設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拆遷前,對工程建設的重要意義和拆遷政策進行全面深入的宣傳,并廣泛征求群眾意見,進行認真梳理,使拆遷方案能夠充分反映民情、體現民意,各方利益兼顧,多方利益均衡分享。
2、切實落實“三公開”。做到征拆數量公開、補償標準和安臵政策公開,補償金額公開,并接受審計監督與被拆遷群眾的監督。
3、制定合理的補償價格。要按照“既確保失地農民不因失地而影響原有生活水平,又符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的市場經濟規律”的`原則,使被拆遷群眾從經濟上得到足額的經濟補償。對不能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的項目堅決不能上,堅決不能進入拆遷程序。
4、創新補償安臵方法。目前針對項目建設拆遷的安臵方式大部分以貨幣安臵為主,而貨幣安臵本身存在物價變化等缺點,因此可積極探索其它的安臵方法。如房屋安臵、招工安臵、投資入股安臵、社會保險安臵、建立安臵發展區等等。
(三)寬嚴相濟,合情合理處臵違章建筑
首先,應嚴把規劃關。職能部門應加強對農村宅基地的審批管理,建立農村人口居住地管理網絡,防止有人多處批地、多頭建房,堅決剎住違章占地建房之風。同時,有關部門要轉變機關作風,對該批的農村住宅要盡快審批,否則,審批一拖一年半載,致使亂搭亂建現象蔓延。
其次,注意區分違章建筑的不同情況。從維護社會穩定與捍衛法律尊嚴相結合的角度出發,建議采取寬嚴相濟的政策。由于有關部門監管不力而造成的違章建筑,則由有關職能部門承擔一定的責任,對于這些違章建筑在拆遷時應給予成本價補償;如屬于拆遷戶在拆遷公告發布之后,不聽勸告,蓄意亂搭亂建,則應從嚴把握,基本不予認可,避免助長搭建違章建筑的歪風。
(四)分門別類,切實搞好征拆補償費的分配
1.分類處理征地補償費的歸屬。根據補償費用性質不同,明確歸屬對象。一是農村集體土地征用補償費屬于農村集體所有的,可在集體成員之間合理分配。認定集體成員的依據一般以戶籍為準,但又不宜將戶籍作為唯一依據,還應結合成員與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生活聯系等多種因素考慮。二是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應屬地上附著物所有人或青苗所有人所有。三是安臵補償費,需要安臵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臵的,安臵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他單位安臵的,安臵補助費支付給安臵單位;不需要統一安臵的,安臵補助費發放給被安臵人員個人,或征得被安臵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給被安臵人員的保險費用。
2.合理劃分土地補償費的村、組分配權利。根據當前農村實際情況,土地補償費的支付有三種情形:以村民小組為集體土地經營管理單位的,可由村民小組組織分配支付;以村民委員會為集體土地經營管理單位的,可由村民委員會組織分配支付;在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將分配方案提交征地單位,征地單位也可根據該方案直接將土地補償費支付給村民。
(五)充滿感情,密切聯系被拆遷群眾
在征拆過程中,要與農民群眾零距離接觸。做到尊重農民的生活模式,尊重當地傳統風俗習慣,尊重鄉土文化。被拆遷的群眾祖祖輩輩都生活在這塊故土上,與生生相息的土地有著難舍難分的感情,應該尊重和理解群眾的這份感情。工作中不能忽略
與他們的感情溝通,不能簡單粗暴地對待群眾。要從征拆后的項目上帶來的新變化、新成果的角度,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俗話說:“事理通達,心平氣和”絕大多數群眾還是明事理的,只要能夠密切聯系群眾,依靠群眾,就會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六)統籌城鄉,做好被征拆群眾的安臵和社會保障工作 黨的“十七大”提出了統籌城鄉發展的戰略。從一定角度上來講,農村征拆所產生的的問題,都是城市化過程中所帶來的問題。城市化所帶來的問題要用城市化的思維來解決。要把項目建設、拆遷安臵作為推動當地經濟發展、改變城鄉面貌、改善民生的機遇來抓,把征拆安臵建設與城市建設、新農村建設結合起來抓。
一是實現由“安臵”變“安居”。將拆遷安臵區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城鎮發展規劃、新農村建設規劃。避免重復拆遷、重復建設。要按照高標準、高起點,搞好拆遷安臵區的建設。要完善拆遷安臵區的基礎設施條件,水、電、氣、視、訊等各種配套設施齊全,實現被拆遷群眾由“安臵”變為“安居”。
二是實現由“失地”變“樂業”。要加大對失地農民的就業幫助。加強職業培訓,使無一技之長、文化程度偏低、年齡偏大的農民掌握一門技術或一門應用技能。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拓寬就業渠道。加強政策引導,鼓勵企業特別是用地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積極安臵失地農民。使失地農民充分就業,失地不失業,“失地”變“樂業”。
三是實現由“有憂”變“無憂”。切實做好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工作,將其納入城市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范圍。對低收入家庭,要給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既要保障失地農民的眼前利益,又要使失地農民生活不降低,長遠有生計、有保障,為他們解除后顧之憂。
征地拆遷調研方案2
近年來,XX縣堅持跨越發展的發展戰略,加快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向著“城鄉一體化發展先行區”的目標闊步邁進。為適應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推進,我縣加大了征地拆遷工作力度,全縣征地拆遷的范圍不斷擴大、涉及的戶數不斷增加,由此引發的矛盾也逐漸增多,征地拆遷過程中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之間的沖突越來越激烈,征地拆遷工作難度也越來越大,并產生了一些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因此,正確處理征地拆遷過程中的各種利益關系,有效化解征地拆遷引發的矛盾,保障征地拆遷工作順利開展,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礎,同時也是我們面臨的一個重大而嚴峻的課題。現將對繁昌縣征地拆遷工作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XX縣地處XX省東南部,總面積XX平方公里,人口XX萬,轄XX鎮XX個村(社區)。近年來,我縣經濟社會發展保持良好態勢,2011年實現地區生產總值XX億元,同比增長XX;財政收入XX億元,增長XX;固定資產投資XX億元,增長XX。我縣始終堅持城鄉一體、統籌發展,城鎮化率達XX。但由于縣域面積不大,土地已成為我縣加速城鄉一體化發展的的重要瓶頸制約,全縣征地拆遷工作面廣量大,任務繁重,主要呈現三個方面特點:一是滿足城市建設需要,為拉開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
品位,我縣加快了新城區建設和老城區改造步伐,近幾年來,共拆遷國有土地XX個地塊,涉及XX戶,征收面積19萬多平方米;二是適應經濟發展要求,為提升縣域經濟發展的承載能力,圍繞縣開發區建設和擴區升級,需要完成大量的征地拆遷工作;三是配合縣外工程建設,近年我縣為配合上級部門有關工程建設,承擔了不少征地拆遷任務,如寧XX建設以及過境的供電桿線架設等工程。
二、存在的問題
(一)安置房建設普遍滯后。征地拆遷中,群眾最關心的就是安置問題。當前,安置房建設跟不上進度,被拆遷群眾不能如期得到安置,已成為影響征地拆遷的一個重要因素。個別地塊的拆遷戶因安置房未按時建好,甚至幾年時間都在外租房居住,有的拆遷戶孩子大了要結婚沒有房子,政府為此支付了大量的安置費,也造成了被拆遷群眾極大的不滿,經常有被拆遷戶因安置房問題上訪,嚴重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也給全縣征地拆遷工作帶來了負面影響。特別是有的地塊,征地拆遷已經開始,安置房建設卻尚未啟動,甚至規劃都未完成,造成了群眾對拆遷的強烈抵觸情緒。
(二)失地農民就業艱難。隨著土地被征用,一部分農民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地,一些村組農民也已無地可耕。雖然,土地開發后引進了企業,將為失地農民提供就業機會,但目前農民多數屬于低文化、無資金、無技能的弱勢群體,特別是“4050后”農民,難以適應現代企業管理和技術的要求,盡管有的人可以到企業中做一些非技術性的體力勞動,但隨著年高體弱,很容易再度失業,而一次性安置費難以維持長久生計,就業形勢十分嚴峻。失地農民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始終是他們的后顧之憂,也給社會穩定留下隱患。
(三)社會輿論引導失范。正確的輿論導向可以為征地拆遷工作提供輿論支持、營造良好氛圍,也能糾正強制拆遷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反之則會阻礙拆遷工作,影響大局,激化矛盾。個別地區的“違法強拆”和“不文明拆遷”經媒體輿論的過渡聚焦和非理性報道,使不少群眾錯誤地認為,拆遷都是非法的和違法的,惟有滿足被拆遷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社會輿論的同情弱者心態,使一部分被拆遷人離開了法律和政策軌道,漫天要價,并以越級上訪相“要挾”來爭取“超大化”的利益。同時,一些嚴格執行拆遷安置政策,支持城鄉建設的正面輿論又沒有占據主流地位,這給拆遷安置工作帶來了巨大的負面壓力。
(四)相關部門執行不力。一是存在“畏難情緒”。拆遷安置涉及到群眾切身利益,往往矛盾比較突出,這就需要征地拆遷整個工作機構和全體成員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從各個層面開展工作。然而在關鍵時刻,少數部門、個別干部和領導瞻前顧后,怕被拆遷人“越級上訪”,怕“發生群體事件”,怕被“無理糾纏”,不敢深入一線接觸矛盾、化解矛盾,不敢承擔責任,增加了拆遷安置工作的`難度。二是協調配合不到位。拆遷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規劃、建設、公安、工商、供電、供水等多個部門,在動遷過程中,各相關部門需要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做好各自工作,如房屋產權證、房屋評估、商業用房、水電、有線電視、網絡、戶籍等許多情況需要統計核實,各個部門的工作成效都會直接影響到拆遷工作的順利進展。三是司法強拆執行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補償條例》實施后,司法強拆取代了行政強拆,但因征地拆遷問題的敏感性及司法強拆尚無實施細則和具體案例可以參照,法院作出司法強拆決定往往什么審慎,地方政府向法院提出的司法強拆申請短時間內難以落實和執行到位。
(五)部分群眾認識有誤。一是對補償期望值過高,征收補償要求脫離實際。有的群眾認為征地拆遷是個框,什么問題都能往里裝,家人有下崗的要求安排工作,家庭收入不高的要求低保,住房面積小的要求超面積安置,不符合分戶條件的也要安排宅基地。不管與拆遷是否相關聯,有問題都統統提出,問題得不到解決,拆遷協議就不簽。二是為謀取利益,違法突擊建房和搶栽搶種。一旦違法搭建和搶栽搶種成既定事實,拆除違章建筑、控制搶栽搶種經常又會引發對抗和上訪,影響拆遷工作順利開展。
(六)補償標準不盡合理。目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規范性文件較齊全,補償標準制定保障了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但隨著高層安置的不斷增多,因公攤面積過大,物業管理費比多層費用高一倍,且承擔二次供水等費用,群眾意見也越來越大。農村集體土地征地拆遷尚沒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具體辦法,征地補償中存在著標準不合理、程序不規范的現象,給集體土地上的征地拆遷工作帶來了很多不穩定因素。
三、對策和建議
把安置好被拆遷群眾、改善他們的居住和生活條件作為征地拆遷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有效破解城市建設中的“拆遷難”問題,努力實現“平安拆遷”和“和諧拆遷”,必須把握好意識觀念、政策制定、補償安置、實際操作四個關鍵點:
(一)意識觀念上,要正確認識、直面矛盾,做好群眾思想工作。
一要敢于直面矛盾、攻堅克難。面對艱難繁重的征地拆遷工作任務,首先要求我們領導干部要勇于迎難而上、處“難”不驚,找到化解拆遷難題的有效方法和途徑。參與拆遷工作的領導干部要走進困難、走進矛盾,深入到拆遷一線了解情況、解決問題、化解矛盾,使我們的工作獲得群眾的廣泛認同。二要深入宣傳、爭取支持。使群眾知法懂法是做好征收工作的基礎。要把政策規定向群眾進行反復的宣傳解釋。努力把思想工作做在前、做上門、做到家、做到位,使被征收人主動地配合征收工作。通過扎實的思想政治工作,說服群眾、教育群眾,爭取大多數群眾的支持,使得干群之間、黨群之間少一點誤會、多一些理解;少一點隔閡、多一些融洽;少一點矛盾、多一些團結,努力營造一個良好的征收工作氛圍。同時,新聞媒體應廣泛宣傳征地拆遷對城市發展的重要性,宣傳征地拆遷安置中的正面典型事例和先進人物,讓老百姓真正了解征地拆遷的目的與意義,為征收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政策制定上,要公平公正、科學合理,保障群眾合法利益。
一要及時修訂征地拆遷補償標準。要根據物價變化和經濟發展實際,依法適時合理調整補償標準,平衡各方利益,最大限度爭取群眾接受和支持。二要不斷完善獎勵政策。要制定科學有效的獎勵政策,真正體現出用戶政策、支持拆遷與違法規定、無理取鬧之間的差別,調動廣大被拆遷戶支持配合拆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三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分配指導制度。相關部門要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制定合法、合理、合情的集體資產分配指導方案,在分配前充分與村民和群眾代表溝通,在征求多方意見基礎上,再組織召開村民大會通過,妥善分配好集體資產,避免集體資產久拖不決、村民間矛盾不斷的情況發生。
(三)補償安置上,要立足實際、統籌兼顧,解決群眾后顧之憂。
在拆遷過程中既要算好經濟帳,又要算好民心帳、穩定帳,要正確處理好“拆遷”與“安置”的關系。一要靈活選擇安置辦法。要堅持“以人為本,合理安置”,充分尊重群眾的選擇權。在動遷中,堅持以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貨幣安置與房屋產權調換、就近安置與異地安置相結合,滿足被拆遷群眾的不同安置需求。二要強力推進安置房建設。關鍵要堅持提前規劃、安置先行,拆遷前期準備階段就要完成安置房的選址、征地、規劃、設計工作,加強部門配合,籌足建設資金,有序推進工程建設。選址要注重居住環境,確保出行方便;建設中加強監管,嚴把質量關,杜絕出現質量問題,避免對拆遷工作產生負效應。三要盡力安排好失地群眾生活。繼續執行好“以土地換保障”政策,建立失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制度。按照“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搞好服務”的原則,強化失地農民培訓,著力提高他們的素質和就業競爭能力;按照 “政府促進就業,個人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的原則,制定促進失地農民就業配套政策;制定和完善關于鼓勵支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政策,鼓勵失地農民通過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工作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實現就業,形成“以土地換保障,以保障促就業,以就業促發展”的良性循環。
(四)實際操作上,要陽光透明、強化管理,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一要切實提高工作水平。要提高拆遷干部的政策水平,加強部門部門配合協作,嚴格執行各項政策,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認真開展政策解釋、青苗清點、房屋丈量、資料公示、資金發放、信訪處理等各項工作,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堅決杜絕征地補償出現“前緊后松,先勒后緊”的不正常現象。要強化責任追究,建立權責統一責任機制,對在工作中徇私舞弊、隨意開口,不按統一政策辦事的工作人員一查到底,絕不姑息遷就。二要堅決治理違法建設。要建立健全違法建設防控機制,聘請違法建設監督員,嚴格執行巡查制度,發布禁違通告,公布舉報電話,兌現舉報獎勵,充分調動廣大群眾參與防控違法建設和搶栽搶種的積極性,做到早發現、早處置。要果斷處置違法搭建和搶栽搶種,做到“兩個一律”,即在開發征地時對違法搭建一律予以清理,一律不予補償,從而打消少數群眾的利益幻想,給遵紀守法群眾以公平。三要妥善化解突出矛盾。要認真排查、梳理征地拆遷中突出問題和不穩定因素,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千方百計將矛盾和不穩定因素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要嚴格依法行政,對個別要求不合理、漫天要價的被拆遷人員,要盡最大可能做好解釋說服工作,如仍繼續無理取鬧,則要果斷依法處理,申請人民法院積極介入,啟動依法強拆,不能讓他們得逞所愿,讓配合拆遷的群眾吃虧。 四要進一步強化工作監督。要加強內部監督,建立信訪、投訴、舉報監督制度,縣紀檢監察機關可向拆遷工程派駐紀檢監察員,審計、財政等部門派出專人協同紀檢檢察部門全程參與拆遷安置過程。要加強群眾監督,邀請被拆遷群眾代表擔任特邀監督員,對拆遷安置政策、標準的執行情況以及拆遷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并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的共同監督。
征地拆遷調研方案3
一、基本情況
修文縣位于貴州省中部,隸屬貴陽市,地處東經106°22′—106°53′,北緯26°45′—27°12′。北與息烽縣接壤,東及東北與開陽縣相連,南與白云區毗鄰,西南與清鎮市隔貓跳河相望,西及西北與黔西縣、金沙縣以烏江為界。南北長48.5km,東西長51.8km,國土面積1075.7km。
修文縣下轄10個鄉鎮,217個行政村,12個居委會,1414個村民組,有漢、苗、布依、黎、侗等22個民族;全縣總人口31.13萬人,其中農業人口26.79萬人,非農業人口4.34萬人。全縣主要產業以農業為主,總耕地面積26.202萬畝,其中水田9.431萬畝,土16.770萬畝;其中保灌面積8.81萬畝,人均保灌面積0.33畝。20xx年,全縣國內生產總值23.5576億元,人均國內生產總值7589元,縣內主要工業產品有總值23.5576億元,人均國內生產總值7589元,縣內主要工業產品有原煤、鐵礦、生鐵、水泥、鋁礬土、中成藥、皮鞋、飲料酒等。全縣農業總產值4.681億元,糧食總產量9.2807萬噸,農民人均純收入2968元。
修文山川秀麗,綠樹成蔭,人杰地靈,旅游資源富集,有六廣河峽谷、大石回水石林,桃源河漂流等自然風光,有扎佐高爾夫度假中心和王陽明先生悟道圣地陽明洞等。
修文是貴州省中部的交通樞紐。距貴陽市中心38km,距貴陽機場僅有30分鐘車程。縣內交通十分發達,川黔電氣化鐵路、210國道和貴(陽)遵(義)渝(重慶)、貴(陽)畢(節)兩條高等級公路穿縣境而過,連接川、渝、湘、桂、云南省、市、自治區,物流運輸極為順暢。通信事業蓬勃發展,目前已建成功能齊全、技術先進的現代通信網絡。完善的鄉村公路和通信網絡,為城鄉物質貿易,促進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快速發展提供了方便。較好的區位和交通便利的優勢,使修文成為一片亟待開發的熱土。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近些年的征地拆遷工作雖然完成了任務,也取得非常好的成績和社會效果,但不是說無可挑剔、盡善盡美,也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這也是其他地方存在的共性問題。
(一)違法搭建和搶栽搶種仍有發生。特別是在縣城周邊的幾個鄉鎮列入建設規劃內后 ,縣相關部門對建設政策做了深入細致的宣傳,絕大多數群眾遵紀守法,一直渴望開發,但也存在少部分群眾受其他地方賠償方式的影響和利益驅使,違背政策,想方設法,悄悄進
行違法建設(搭建)和搶栽搶種。比如,三元村征地紅線范圍內個別人員無視法律法規,為多得到補償款而違法搶栽搶種。
(二)征地拆遷政策宣傳不夠深入。絕大多數征地拆遷工作人員對相關政策非常熟悉,但不少村干部由于自身素質的關系,對征地拆遷相關政策了解得不夠全面、深入,更無法對群眾徹底解釋清楚,出現過個別干部因政策解釋有誤而導致群眾工作難做的情況。
(三)補償政策不具備操作性。早期征地和現階段征地實施時,上級相關部門出臺的政策不統一,也未征求基層意見,致使出臺的文件補償標準各自為陣,而上級文件卻對此沒有明確規定和分類,只是一個籠統的、較低的補償價格規定,類似這種情況在征地工作中時有發生,使從事征地拆遷的各級干部十分被動,人為造成群眾矛盾。
(四)各部門協同作戰不夠。征地拆遷公告發布后,土地補償、安置補償、所得安置地、社會保障等農民該享受的待遇不能同步進行。比如,農民房屋已被拆遷,但安置地還沒有著落,甚至沒有規劃地塊或選好安置區域。特別是尤為群眾關心的社會保障問題,甚至出現過農民被征地后幾年才得到證的情況,導致群眾怨聲載道。
(五)個別干部和領導不敢接觸矛盾。征地拆遷工作涉及群眾切身利益,政策宣傳到位后,難免會有個別群眾不理解、甚至產生抵觸情緒,這就需要征地拆遷整個工作機構和全體成員到位,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從各個層面開展工作。然而在關鍵時刻,仍有個別干部和領導瞻前顧后,不敢深入一線接觸矛盾、化解矛盾,不敢勇于承擔責任,不敢接受挑戰。
(六)村、組集體資產難分配。按照現在村級集體征地補償費分配方式,是大多數群眾的意見為主,可那些新結婚遷入人口和土地承包后出生的人口大多是有戶無地,雖然這類人所占比例較低,但分配方案往往對其有失公平,導致這部分人情緒較大而直接影響征地拆遷工作。
三、建議及措施
基于目前實際情況,征地拆遷工作在今后一段時間仍是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工作。既要使征地拆遷工作積極服務于各類建設,促進全縣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又要切實保護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解決好農民的長遠生計,保持社會的長治久安。本人認為可從以下6個方面來應對前面所列問題:
(一)嚴防違法建設,提前消除隱患。在控制非法搭建、統一拆除違法建筑和控制搶栽搶種方面,我們要吸取以往的經驗:一要建立民情信息庫。以戶為基本單位,對即將要征地拆遷地區和每家每戶的房屋及其它附屬設施拍照建檔,全面掌握城鄉建設現狀,為鑒別、處置違法建設提供有力依據。二要建立健全違法建設防控機制。采取聘請違法建設監督員,嚴格執行巡查制度,發布禁違通告,公布舉報電話,兌現舉報獎勵等措施,充分調動人民群眾參與防控違法建設和搶栽搶種的積極性,可建立“日巡查、日報告”等制度,做到早發現、早處置。三要建立果斷處置違法搭建和搶栽制度。做到“兩個一律”,即在開發征地時對違法搭建一律予以清理,一律不予補償,從而打消少數群眾的利益幻想,給遵紀守法群眾以公平。
(二)健全組織機構,深入宣傳政策。高度重視重點項目,把涉及這些項目的征地拆遷工作作為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的中心工作,堅持不懈、一抓到底。一要健全組織機構。建立主管領導統一領導協調各相關部門及鎮街的工作機構,下設政策宣傳、征地拆遷、信訪維穩、社會保障等若干職能組,形成即分工明確、職能清晰,又統一協調、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二要深入宣傳政策,敢于直面矛盾。在宣傳發動、政策解釋,安置補償、信訪穩定、統一拆遷等各個工作環節要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干部的表率作用,堅持直接面對群眾、直接接觸矛盾,通過召開座談會、現場會等形式,零距離發現問題、零距離研究問題、零距離解決問題,這樣才能爭取最多數群眾的理解、支持與配合,促進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尤其對相關政策的宣傳上,一定要一貫到底,絕不能藏著掖著,將全部給群眾的優惠政策從一開始就交待清楚,不能像“擠牙膏”一樣,擠點出來一點,這是極不利于工作和造成不必要群眾矛盾的最重要根源。還應注意:在大規模統一拆除過程中,要在充分分析情況的基礎上,形成預案、細致分工,領導要靠前指揮、果斷決策,及時有效處置突發事件,避免矛盾激化,才能確保整個征地拆遷工作有序推進。
(三)提高干部素質,提升執政水平。干好事情關鍵在人,干部是率領人干事的組織者和核心力量,所以提高各級干部的素質是開展征地拆遷工作最重要因素。一要提高政策水平。所有征地拆遷工作人員都要吃透征地拆遷政策。把相關政策廣泛收集匯編成簡單、實用、易攜帶的《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宣傳資料》“口袋書”;同時采取以會代訓、專題講座、實例模擬演練等形式,讓這些干部都成為“內行”甚至“專家”。二要提高村干部能力。當前部分村干部文化水平偏低,年齡偏大,加強村干部的學習培訓力度,特別在對村干部的培訓中要開設提高征地拆遷工作水平和解決群眾矛盾能力的課程和內容。三要嚴格執行政策。在全面掌握征地政策的基礎上,各級干部要嚴把政策關口、嚴守紀律要求、嚴格規范程序,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總體原則,認真開展政策解釋、青苗清點、房屋丈量、資料公示、資金發放、信訪處理等各項工作,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有力保障村組集體和群眾利益,確保整個征地拆遷工作平穩推進。四要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建立權力和責任統一,誰承辦的工作誰承擔責任機制;對于那些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隨意開口,不按統一政策辦事的工作人員一查到底,誰的責任追究誰,絕不姑息遷就。
(四)堅持以人為本,力促和諧開發。征地拆遷工作涉及被征范圍家家戶戶的切身利益,在不違背中央、省、市相關政策的前提下審視周邊市縣,堅持以人為本,實時修訂征地拆遷政策,要在堅持依法的基礎上,將工作置于陽光下,最大限度地求得群眾的支持,最大限度地保障群眾利益,力促和諧開發。
(五)工作步調一致,形成整體合力。征地拆遷工作干的是占人土地、拆人房屋、甚至挖人祖墳的事,既然存在利益的沖突,就必然引起情緒上的對立,所以要做到各部門步調一致,各司其職,形成合力,最大限度爭取被征地拆遷對象的理解和支持。一要注意工作方法,穩中求進,不能出事。不到萬不得已,盡量不要采取強制拆除。二要做到“三個”時間統一。征地拆遷張榜時間、榜的落款時間和榜的生效時間要明確、統一,這樣就可以避免個別群眾鉆空子、找麻煩。三是建立聯動機制。征地拆遷一開始各個部門就應各司其職,按要求推進,充分準備好資金、安置地、房以及社會保障的辦理等,可以大大減少群眾抵抗情緒。
(六)提供政策保障,大膽開展工作。征地拆遷工作任務重、壓力大、加之近來輿論對征地拆遷工作的負面報道等因素,導致個別領導和黨員干部瞻前顧后、畏首畏腳,怕影響自己的飯碗和前程,不敢大膽開展工作。對此,一要在建立群眾情緒疏導機制之上堅持法治。對那些已經按政策補償,還無理取鬧的群眾除加強情緒上的疏導之外,對涉及違法的應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各級各部門決不能以“和諧”、“人本”而不敢法治,需知和諧和以人為本也應是法律的框架之內才能得以實現的。二要建立組織關愛機制。對沖鋒在前,大膽工作的領導和干部,即使他們方法有些不妥,只要沒造成嚴重后果,組織要出面予以保護和關愛。三要建立征地拆遷一線工作人員的獎勵機制。對長期工作在一線的同志,在評先、評優、提拔方面要照顧、要優先考慮。
綜上所述,由于征地拆遷,大量沉積多年的矛盾就會顯露出來,我們要以理智的態度,善于洞察發現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新辦法,分清通過工作能夠支持配合與個別“釘子戶”的界線,側重點要放在關愛弱勢群體上,充分體現黨和國家的幫扶政策,把人性化服務貫穿征地拆遷工作的全過程,只有維護社會穩定才能為城市的快速化發展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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