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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評優評先方案(精選13篇)
教師評優評先規定是國家和學校對教育事業的一種管理和促進方式,它對于教育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教師評優評先方案(精選13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師評優評先方案1
為了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評優、評先活動,減少人為因素的不當影響,切實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熱情,從而發揮其在學校管理中的“正能量”,減少負面效應,營造和諧的工作氛圍,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評優原則:
1、按考核程序操作,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位教師。
2、提倡公開、公平的原則,努力選出先進典型,不搞輪流坐莊,平均分。
3、堅持規范操作、程序合理,經民主評議公示無異議后方可推薦上報。
二、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三、評優條件:
1、符合縣局評先評優文件精神的教職員工
2、有重大突出貢獻者優先評優;
3、上級部門下達的優秀指標,必須推選在相關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者,縣級以上優秀個人原則上不連年推薦,學區優秀可連任。
四、評選要求
1、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根據學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評優標準(不必細化為繁雜的`分數),只要使評優可照章操作,同時全體教師又有明確的努力目標,能發揮評優的導向功能即可。
2、評優要分類化
評優評先時,把評優對象分為領導管理人員組、語數教師組、英科音體美等專職教師組、大齡教師組(女45男50周歲以上)。各組的評優名額根據各組的人數占總評優人數的比例確定。
3、評優評先程序
①自我評價。即對照學校評優要求標準,準備實績材料,進行自評。
②自我申報。在自評的基礎上,對照評優標準,確定是否申報,申報時附上能證明自己實績的材料。
③學生家長評價。即進行學生家長滿意度測評,設定基本底線,如80%或85%以上才能參加評優。
④教師評價。在公示申報評優教師實績材料的基礎上,或者請申報者書面陳述自己的績效,由全體教師對申報評優教師進行測評打分,去掉最高和最低的10%,得出平均分,根據分數的高低,且按1:1.5的比例確定評優入圍人員。
⑤職能部門評價。成立評優小組,對入圍人員測評,并進行投票表決,按票數高低確定優秀和先進名單。
⑥學校評優領導小組審核。
五、有以下情況者不能評優:
1、當年請事假兩周以上,病假兩月以上者;
2、學年內出現違紀違規行為,受過處分者;
3、在上級督查中受通報批評者;
4、不接受學校安排的教學教研任務者;
5、出現教學工作、安全工作責任事故者,自事件發生之日起兩年內不具有年度優秀評選資格。
6、教師繼續教育學分未達到考核標準者;
7、學校督查中發現:①曠課一節以上;②曠工一天以上;③無故不在崗兩次以上;④常規工作嚴重違反制度;⑤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者;
8、凡工作不履行職責者。
教師評優評先方案2
為在評優、評先中體現公平、公正、公開,減少人為因素的不當影響,切實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熱情,提高我校的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則
1、按考核程序操作,采用公示制度,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位教師。
2、提倡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努力爭取,不搞輪流坐莊,平均分。
3、在同等情況下,上一年已評為先進的,退讓今年評選到的。
4、對于不參加評優考核的教師,一律按不稱職上報。
5、按評價分值由高到低成為學期或學年各級評優、評先的'依據。
二、辦法
(一)總分100分,其中教學成績占60%,學期考勤占10%,兼職工作或班主任占10%,師德師風占20%。
(二)教學成績60分。具體方法見《新林中學教師考評辦法》。
(三)學期考勤滿分10分,缺勤扣分方法如下:
(1)缺早操(升旗、查宿舍)每次0.2分,缺會每次0.5分,開會遲到或早退每次0.2分。
(2)請假每天0.2分(半天0.1分),全學期請假超過7天,按每天0.5分扣。
(3)缺課每節按1分扣(有一節計一節),班主任會缺席每次0.1分。
(4)其它活動缺勤臨時再議。
依據:學期考勤記錄。
(四)兼職工作考核得分(10分)
(1)沒有分管工作此項得分按分管工作人員考核中等人員得分2分。
(2)按分管工作給分不同,分管工作得分亦有不同(班主任屬于分管工作,按滿分考核),標準如下:積分1分此得分最高為5分,積分2分此得分最高為7分;積分3分此得分最高為8分,積分4分此得分最高分為滿分。多項兼職,若有一項積分在4分(含),按滿分計;若分項積分均在4分以下,取其和積分計。班主任并分管其它工作,選取成績優異者項考核。
(3)分管工作給分辦法:優秀得分80%以上,良好得分70%以上,合格得分60%以上。要求各部門按崗位職責制定目標責任書,量化考核目標。
(4)班主任考核:按周考核等級計分,一級每次積0.5分,此項總分7分;鞏固率3分,每流失一生扣0.6分(時間段為:上一學期結束時到本學期結束時)。
依據:查看,查記錄,調查學生。
(六)師德師風得分(20分)
按照《教師師德師風考核辦法》,被考核為優秀檔次的加分10分以上,被考核為合格檔次的加分5分以上。合格以下檔次,不得年度評優、晉升職稱、評選先進。
教師評優評先方案3
為積極響應教育改革的號召,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激發教師隊伍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構建更加公正、科學、高效的教師評價體系,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教育方針為引領,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圍繞提升教學質量、促進學生成長為核心,注重教師師德師風、教育教學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及社會服務貢獻等多方面的綜合評價,營造尊師重教、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
二、評選原則
1、公平公正:確保評選過程公開透明,評價標準客觀統一,避免主觀偏見。
2、全面評價:綜合考量教師的師德表現、教學能力、科研成果、學生評價等多個維度。
3、注重實績:以教學實績和貢獻為主要依據,鼓勵教師積極投身教育教學改革。
4、激勵導向:通過評優評先,激勵教師不斷進步,引導教師隊伍健康發展。
三、評選對象
全校在職專任教師,包括教學科研人員、輔導員及承擔教學任務的其他人員。
四、評選標準
1、師德師風: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具有良好的師德師風,為人師表,深受學生愛戴。
2、教學能力:教學質量高,教學方法新穎,能夠激發學生學習興趣,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3、科研成果:在學術研究、教材編寫、教學改革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果,推動學科發展。
4、社會服務: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為社區、學校發展貢獻力量,提升學校社會影響力。
5、學生評價:學生滿意度高,師生關系和諧,能夠有效指導學生成長成才。
五、評選程序
1、個人申報:符合條件的教師自愿申報,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部門推薦:各教學單位根據評選標準,對申報教師進行初步審核并推薦。
3、專家評審:組織專家評審團,對推薦教師進行綜合評審,必要時可進行現場教學展示或答辯。
4、公示表彰:評審結果公示無異議后,對獲獎教師進行表彰,并頒發榮譽證書及獎勵。
六、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評選工作有序進行。
2、完善監督機制,確保評選過程公開透明,接受師生監督。
3、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的評優評先氛圍。
4、將評優評先結果與職稱晉升、績效獎勵等掛鉤,形成有效激勵機制。
本方案的實施,將為我校教師隊伍的優化配置和整體素質的'提升提供有力支持,進一步激發廣大教師的工作熱情和創造力,推動學校教育教學事業蓬勃發展。我們期待通過這一方案的實施,能夠涌現出更多優秀的教師典型,共同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貢獻力量。
教師評優評先方案4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通過評選活動,樹立先進典型,更好地激勵廣大教職員工以更加振奮的精神狀態,凝心聚力,促進學校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評優評先組織機構
成立評優評先領導審核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校長助理及各部門負責人任組員。
三、評優評先的內容、程序及條件
1、教師評優評先的內容:優秀黨員、先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優秀副班主任、教科研先進個人、校教學能手、后勤工作先進個人、優秀辦公室。
2、教師評優評先的程序:優秀黨員由學校黨支部組織初評;先進工作者由校長辦公室組織各辦公室進行初評;優秀班主任及優秀副班主任由德育處組織初評;教科研先進個人由教科室組織初評;校教學能手由教導處組織初評;后勤先進個人由總務處組織初評;優秀辦公室的評選采取平時考核得分加集中投票得分進行評選。各處室將初評結果交學校評審小組進行討論,并按名額確定推薦對象。將推薦對象進行全校公示,后將結果報上級部門終評。
3、教師評優評先的條件:教師參與各類評優評先的,工作認真負責,且工作時間須滿一年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實行“一票否決”
1、違反教師師德規范條例,性質惡劣,嚴重影響學校聲譽的.。
2、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無故不服從工作分配或擅離職守、尋釁滋事,影響惡劣的。
3、在學校工作安排中,無大局觀念,我行我素,拒不接受學校工作安排的。
4、違法違紀,并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
5、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群眾舉報,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經調查核實,情況屬實的。
6、因工作疏漏嚴重失職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7、一學期內曠課超過2天,事假超過10天或病假超過20天的。
五、獎勵辦法
1、在職稱評定、晉升晉級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
2、給予一定的獎勵,并優先外出培訓、參觀考察;
3、通過各種途徑進行表揚,宣傳其先進事跡。
六、評優評先時間安排
1、民主推薦:一周
2、審核評定:一周
3、審定公榜:一周
七、上述規定未盡事宜,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本方案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開始執行。有些條款今后將不斷完善和調整。
教師評優評先方案5
為了健全對中小學教師評價機制,增強教師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建立科學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使我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逐步走向規范化、科學化。結合我校教育實際,特制定本年中小學教師評優評先方案。
一、評選條件
1、教師具有良好的師德,遵紀守法,品德言行看為學生表率。關心愛護學生,教書育人,教育教學成績突出者均有資格參加評先評優。
2、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當年評先評優一票否決。
(1)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不服從工作分配或擅離職守,影響惡劣者;
(2)違反法紀法規,情況屬實者;
(3)工作中嚴重失職或造成重大事故者;
(4)一學年內事假超過15天或病假超過30天者,曠課5節及以上者(遲到、早退、缺崗兩次算曠課一節)。
(5)不按時完成繼續教育培訓任務者。
二、考評原則
1、評優、評先以各項考評內容的結果為依據;
2、在分值同等情況下,優先考慮班主任,教研組長。
三、評選時間
每年11月初進行推薦和評審。
四、評選辦法
(1)成立評審委員會;
(2)對候選人進行審核打分評比;
(3)確定對象進行公示:
(4)最后認定表彰名單。
教師評優評先方案6
一、指導思想
為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建立起真正公平、合理的競爭機制。根據潁東區教育局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東盛路小學教師評優評先工作方案。
二、評審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
2、嚴格執行資歷審查、工作考核、民主測評等程序,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
三、組織領導
成立東盛路小學教師評優評先資格評審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評審程序
1、制定并經全體教職工大會通過潁東區東盛路小學教師評優評先方案,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
2、學校成立教師評優評先資格評審工作領導小組,嚴格把關評優評先過程中的各項工作流程,確保評優評先的`公平公正性。
3、評優評先小組將對整體評選過程中的參評數據進行綜合考評,結合學校的各項制度進行把關量化打分。(量化細則見附件)。
4、學校將評審結果進行公示。
四、具體條件
有關說明:
1、綜合量化打分由綜合量化評審小組保證評審過程中的公平公正性。
2、思想政治表現由學校根據個人工作表現和政治學習給與賦分。
3、此加分方案的解釋權屬學校評優評先領導小組。
教師評優評先方案7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鼓勵教師積極投身教育教學工作,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評選目的
1、表彰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教師,樹立榜樣。
2、激勵廣大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水平。
3、促進學校教育事業的發展,提高學校的整體教育質量。
二、評選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2、注重工作實績原則。
3、向一線教師傾斜原則。
三、評選范圍
全校在職教師
四、評選條件
1、師德表現
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關愛學生,尊重學生人格,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團結協作,積極參與學校的各項工作。
2、教學工作
教學態度認真,教學效果顯著。
教學方法靈活多樣,能夠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教學成績突出,在同類班級中名列前茅。
3、教育科研
積極參加教育科研活動,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能夠將科研成果應用于教學實踐,推動教學改革。
4、班主任工作
班級管理規范,秩序良好。
注重培養學生的良好品德和行為習慣。
關心學生的身心健康,能夠及時解決學生的問題。
五、評選程序
1、個人申報
教師根據評選條件,向學校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2、資格審查
學校對申報教師的資格進行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候選人。
3、民主評議
組織教師、學生對候選人進行民主評議。
4、評審小組評審
學校成立評審小組,對候選人進行綜合評審,確定擬表彰人員名單。
5、公示
對擬表彰人員名單進行公示,接受師生監督。
6、表彰獎勵
對評選出的優秀教師進行表彰獎勵。
六、評選時間
x月份
七、獎勵辦法
1、頒發榮譽證書。
2、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3、在職稱評定、晉升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
八、其他事項
1、評選工作要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程序進行,確保評選結果的公正性和權威性。
2、對在評選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教師,取消其評選資格,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教師評優評先方案8
為了健全對中小學教師評價機制,增強教師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建立科學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使我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逐步走向規范化、科學化。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用于表彰、評選先進、師德考核、年度考核和評職、晉級。
一、評優評先的條件
1、教師有良好的師德,遵紀守法,品德言行堪為學生的.表率。關心愛護學生,教書育人,教育教學成績突出者均有資格參加評先選優。
2、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當年(最近已考核的兩個學期)評先選優一票否決。
(1)違反法律法規者;
(2)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擅離職守,影響惡劣或不服從工作分配者;
(3)工作中嚴重失職或造成重大事故者;
(4)一學年內事假累計超過7天或病假超過30天者或曠課5節及以上者(遲到、早退兩次算曠課一節)。
(5)不按時完成繼續教育培訓任務者。
二、評優選先和評職晉級的原則
自愿、公平、公正、公開和以人為本相結合的原則。
三、評選程序
1、由符合評優選先條件的教師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公布相關候選人名單。(如果沒有教師申請,由學校行政會確定候選人報學校績效考核小組通過。)
2、候選教師向學校績效考核小組提供相關參評資料。
3、候選人在教師會上述職。
4、學校在教師會上公布相關數據,全體教師進行民主評議。
5、學校行政會對候選教師進行民主評議。
6、學校績效考核小組匯總相關情況、公示評選結果的報批。
四、評審辦法
1、評職晉級:在符合上級規定條件的人中,按照①工齡長短;②教齡長短;③職齡長短的順序依次淘汰較短的人的辦法確定候選人,在三項都相同的情況下按照以下辦法考評。
2、評職晉級、評先選優:參評教師得分=相關績效考核結果/相應平均績效(計算兩學期的平均值)x60分+民主評議得票數/有效投票數x20分+行政會評議得票數/有效投票數x20分(注:相應平均績效指:績效考核分為教育局考核類、班主任類、科目教師類,三類,根據實際擔當工作歸屬類別。)
按照分數從高到低確定相應名額候選人公示報批。
教師評優評先方案9
幼兒園教師是孩子們啟蒙教育的引路人,他們的教育理念、教學方法及其教育成果的取得,直接影響著孩子們的成長和發展。因此,評優評先工作對于提高幼兒園教育教學質量,培養一支高素質教師隊伍,具有重要意義。為此,制定一套科學合理的幼兒園教師評優評先方案,對于提高幼兒園教師的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一、評優評先的目的和意義
評優評先是對幼兒園教師教育教學工作的一種激勵方式,主要包含職稱、優秀教師、骨干教師等相關內容,旨在發現、肯定和表彰教師的教育教學成果,以促進幼兒園教師的專業發展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具體目的和意義如下:
1.鼓勵教師積極創新:評優評先工作可以促使教師不斷學習和提高,鼓勵他們在幼兒園教育教學中敢于創新,不斷尋求更好的教學方法和策略。
2.激發教師的工作熱情:評優評先是對教師工作的一種肯定和激勵,可以激發教師的工作熱情,增強他們的工作動力,從而提高教育教學效果。
3.培養高素質教師隊伍:通過評優評先工作,可以讓優秀的教師成為其他教師的學習榜樣,提高整個幼兒園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二、評優評先的指標和標準
評優評先的指標和標準是評價教師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的重要依據,具體指標和標準如下:
1.工作表現方面:
(1)學科知識和教學能力:教師是否具備扎實的學科知識和教學能力,是否能有效地組織教學活動,出色地完成教學任務。
(2)教學方法:教師是否善于運用多樣化的教學方法和手段,能夠激發孩子的學習興趣,培養孩子的學習能力。
(3)師德師風:教師是否具備良好的師德師風,是否能夠以身作則,為幼兒樹立榜樣,并積極參與學校各項活動。
2.教研工作方面:
(1)教育教學研究能力:教師是否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研究能力,能夠深入研究幼兒教育領域的前沿問題,提出創新的教育教學理念。
(2)學科資源建設:教師是否能夠積極參與學科資源建設,制定相關的教學資料和教學大綱,提供優質的學科資源給幼兒。
(3)教研成果與經驗分享和推廣:教師是否能夠將自己的教育教學成果和經驗進行分享和推廣,使更多的教師從中受益,提高教學水平。
三、評優評先的程序和方式
評優評先的程序和方式應該科學、公正、透明,以確保評價結果的公正性和準確性。具體程序和方式如下:
1.自愿參評和審核備案:教師自愿參評,并提交相關材料。幼兒園組織審核小組對材料進行審核備案,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2.組織評審:幼兒園按照一定的比例和程序,組織對參評教師進行評審。評審分為初審和復審兩個階段。
3.初審:初審由幼兒園組織相關專家和教研人員進行,主要對參評教師的材料進行評審和篩選。初審的評審結果將作為復審的依據。
4.復審:復審由中心學校組織相關專家和教研人員進行,主要對參評教師進行實地觀察和教學聽課,并結合觀察和聽課結果,綜合評價教師的各項能力。
5.公示:評審結果將在學校內部進行公示,接受教師和家長的監督和意見,并留出一定的時間供教師和家長提出異議。
6.最終評定:學校按照評審結果和公示意見,最終評定評定優秀教師等相關稱號,并為其頒發相應的獎勵和榮譽。
四、評優評先的實施保障
評優評先的.實施保障是保證評價工作的順利進行和結果的準確可靠的重要保障措施,具體保障措施如下:
1.完善相關制度和政策:學校應制定和完善相關的評價制度和政策,明確評價的目的、指標和標準,規范評價程序和方式,以確保評價的公正性和準確性。
2.加強評價團隊建設:幼兒園應加強評價團隊建設,選拔和培養一支專業素質過硬的評價隊伍,并提供必要的培訓和支持,確保評價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3.加強宣傳和指導:幼兒園應加強對教師評優評先工作的宣傳和指導,讓教師了解評價的目的和流程,提高教師的參與度和配合度。
4.加強獎勵和激勵:幼兒園應對評優評先的教師給予相應的獎勵和激勵,以激發教師的工作動力,提高他們的教育教學效果。
評優評先是對幼兒園教師教育教學工作的一種績效評估和積極激勵方式,對于提高幼兒園教師的專業發展和教育教學質量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優評先方案,可以促使教師不斷學習和提高,鼓勵他們在幼兒園教育教學中敢于創新,為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幼兒園教師隊伍提供有力支撐。
教師評優評先方案10
為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激發教師隊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營造尊師重教、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經學校研究決定,并廣泛征求師生意見,特制定以下教師評優評先實施方案:
一、評選原則
1、公平公正:確保評選過程公開透明,標準統一,避免任何形式的主觀偏見和暗箱操作。
2、全面評價:綜合考慮教師的教學業績、科研成果、師德表現及學生滿意度等多方面因素。
3、激勵導向:通過評優評先,激勵教師積極進取,勇于創新,推動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二、評選范圍與對象
全校在職專任教師,包括教學一線教師、實驗指導教師及承擔教學任務的'行政管理人員等。
三、評選條件
1、教學業績:教學態度認真,教學方法新穎有效,教學質量高,學生評價好,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任務且成績顯著。
2、科研成果:積極參與科研活動,有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發表或獲獎,對學科發展有貢獻。
3、師德師風:遵守職業道德規范,為人師表,關愛學生,團結協作,受到師生廣泛好評。
4、社會服務:積極參與學校及社會公益活動,有良好的社會影響力和聲譽。
四、評選程序
1、宣傳動員:通過教職工大會、校園網等多種渠道發布評優評先通知,明確評選標準、程序及要求。
2、個人申報:符合條件的教師填寫申報表,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部門初評:各教學單位或部門根據評選條件進行初步審核,推薦候選人名單。
4、學校復評:學校成立評優評先工作小組,對候選人進行綜合評審,必要時可進行現場答辯或教學展示。
5、公示表彰:將擬表彰名單在校內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發文表彰,并舉行頒獎典禮。
五、獎勵措施
1、對獲獎教師頒發榮譽證書及獎金或獎品。
2、在職稱評審、崗位晉升、進修學習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
3、通過校園網、校報等媒體廣泛宣傳先進事跡,樹立典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六、附則
1、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學校評優評先工作小組所有。
2、如有未盡事宜,由學校評優評先工作小組研究決定。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我們期待能夠進一步激發全校教師的工作熱情和創新精神,共同推動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升。
教師評優評先方案11
教師評優、評先是教師隊伍建設的主要舉措,各級榮譽做為教師評聘職稱的主要依據,關系到教師的切身利益,為使我校的評優評先工作更加科學、規范,特制定本方案。
一、參評條件:
1、政治態度端正,嚴格遵守職業道德、社會公德、法律法規,無違法行為。
2、能認真完成教學工作任務,教學工作扎實,成績突出,有良好的社會影響。
3、能積極接受并認真完成上級部門、學校及學校各組織、各處室安排的`各項任務。
二、評選原則:
1、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2、教師考核量化分為主,累計貢獻為輔的原則。
3、獲國家、省、市、縣級優秀后兩年內不重復推薦同級優秀至縣級優秀的原則。
4、個人申報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原則。
三、各級各類優秀評選辦法
(一)校級優秀、學校年終考核優秀評選辦法:
1、以最近兩次學校教師量化考核平均分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2、全縣各類考試中,初中與基層中學相比,加強班獲得第一名,普通班獲得前三名者;可直接推薦為校級優秀教師。
3、在學年考核內,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實行一票否決制:
(1)全縣各類考試中受罰者;
(2)學校考試中受罰2次(包括2次)以上者;
(3)受到上級有關部門通報批評者。
(二)縣級、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綜合獎評選辦法:
1、符合上級文件評優條件。
2、近三年至少獲一次校級優秀或年終考核優秀。
3、符合上述條件后以最近四學期教師量化考核累計分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4、出現并列情況人員由校委會成員或評優領導小組成員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
(三)市級綜合獎評選辦法:
1、符合上級文件評優條件。
2、近四年至少獲兩次校級優秀(包括年終考核)或一次縣級以上優秀。
3、符合上述條件后以近三年的教師考核量化累計分和近五年在本校工作期間獲得的各級各類榮譽分別計分,確定評優最終得分,(最終得分=考核量化平均分×80%+榮譽得分×20%),根據最終得分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推薦人選。
4、出現并列情況解決方法同上。
(四)、省級綜合獎評選辦法:
1、符合上級文件評優條件。
2、近五年至少獲一次縣級及以上綜合獎。
3、符合上述條件后以近五年的教師考核量化累計分和本人本校工作期間獲得的各級各類榮譽分別計分,確定評優最終得分(最終得分同上),根據最終得分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推薦人選。
4、出現并列情況解決方法同上。
(五)國家級綜合獎評優辦法:
1、符合上級文件評優條件。
2、近五年至少獲兩次縣級以上優秀或一次市級及以上優秀。
3、符合上述條件后,以近五年的教師考核量化累計分和參加工作以來獲得各級各類獎項分別計分,確定最終得分(最終得分同上),根據最終得分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推薦人選。
4、出現并列情況解決方法同上。
四、說明:
1、有突出貢獻的同志可破格評選。
2、各級各類獎項指各級政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綜合獎(優秀教師、模范教師、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師德標兵等)和教學單項獎(包括質量測試獎、教學能手獎、優秀班主任獎、優質課、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類比賽獎)。
3、各級各類獎項計分辦法:
(1)校級綜合獎、縣教育局及處室單項獎每次計5分。
(2)縣級綜合獎、州級單項獎每次計10分。
(3)市級綜合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單項獎每次計15分。
(4)省級綜合獎、國家級單項獎每次計20分。
(5)國家級綜合獎每次計25分。
4、教師考核量化分不夠上述條款規定年限的,以現有的所有考核量化分為標準。
5、該方案使用于評選各類綜合性獎項。
6、教輔人員評優參照執行。
教師評優評先方案12
為規范學校管理,激發教師工作積極性、主動性,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訂教師評優評模考核實施方案。
一、評比原則:
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真正把為學校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推薦出來,發揮其示范帶頭作用。
二、操作程序:
1、學習評選文件、方案,領會文件精神及方案相關規定、方式。
2、公布指標。
3、教師自我評價申請。
4、依據考核評價制度及方案確定人選。
5、公示推薦名單。
6、上報。
三、評選的基本條件
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求真務實,勇于探索,銳意改革,開拓創新,模范履行崗位職責,師德高尚,無私奉獻,能夠充分展現新時期人民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的精神風貌,并在以下方面表現突出。
1、依法執教,能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履行教師職責和義務,模范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積極實施素質教育。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正確的教育價值觀,能面向全體學生,并對學生積極開展思想品德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3、努力實施教育創新,具有較高的教學水平和較強的教育教學組織能力,在教書育人、教育教學改革、課程開發、特色學校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等方面成績突出。
4、具有團隊合作精神、較強的人際溝通和組織協調能力,積極參加或勇于承擔學校、縣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培訓任務,在課題實驗方面、教育教學中有示范引領作用。
5、師德高尚,具有奉獻精神,在教學一線勤奮學習,刻苦鉆研,努力工作,在平凡的教學崗位上默默耕耘,無私奉獻。
四、推薦考核細則:
根據教師個人申報情況,學校組織推薦考核小組(至少由兩名非班子成員參加,總人數不得低于5人),進行考核評比。
1、工作量(15):按本校在編教師工作量排隊分五類,分別加15-7分。
2、考勤(8分)考核前病事假累計不超過一個月為全勤。超過一天減扣一分,減完為止。
3、教學成績(25分)以中心校學年內四次考試成績為基數,考試學科按第一名滿分25分;按名次依次遞減1分。最低分為15分,四次得分平均數為最終得分;非考試學科按本校考試學科在全鄉排隊名次計。
4、云平臺使用及網絡研修(5分)云平臺每年不少于40篇,少一篇減扣0.1分。集中發表按一次計算。學年內未登錄者該項不計分。
5、遠程網絡研修(5分)合格記3分,獲優秀學員加記2分。
6、業務類榮譽(6分)學年內憑證按國家6、省5、市4、縣3、鄉2、校1計算,同次同一稱號的榮譽按最高級計,不同稱號可累計,但最高不超過6分。
7、優秀理論學習心得與論文(5分)學年內憑證或原件按省以上5、市4、縣3、鄉2、校1計算,相同題目的論文按最高級別計分;不同題目的論文可累計。但最高不超過5分。
8、觀摩課及精品教案(12分):
由學校統一安排的校內觀摩課,每次為授課教師加2分。由學校推薦,舉辦縣級觀摩課的',每次為授課教師加3分。此項得分最高為6分;
由個人撰寫的教學設計及錄制的課堂實錄等在個人云空間平臺或中心校以上郵箱(網絡站點、博客)發表。每次2分。
9、教學反思(6分)每周一篇教學反思在個人云空間平臺或中心校以上郵箱(網絡站點、博客)發表。每半年不少于20篇,少一篇減扣0.25分。集中發表按一次計算。不按要求發表不計分。
10、承擔或參與課題實驗項目(3分)
11、學校日常考核(10分):按學校平時工作考核結果排隊,分五類,分別加10-2分。
12、班主任及畢業班考核學科教師分別另加5分
以上得分相同的按工作量多少排序。
五、評優評先否決性條款:
1、工作態度不端正,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的。經過通報或談話仍然不改的。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
3、在教學或值班中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
4、病事假學期累計超過半個月,學年累計超過一個月的。
5、無故不接受上級機關或學校交辦的臨時任務的。
6、在縣校級統考中,學科平均成績居第三名以后的。
7、其它有關與評優評模精神相悖的。
六、說明:
1、按學校學年初核編人數,縣級推薦比例不超過5%,鄉級推薦比例不超過25%。推薦縣級的對象必須是正式在編的事業人員。
2、“優秀班主任”榮譽稱號在被推薦的人員中擔任班主任的教師中產生決定。
3、各學校根據評選條件及指標要求,通過自薦、選拔、評選、公示,最后選出學校推薦人,填寫推薦匯總表、審批表,于6月30日前連同相關材料報送縣教育局。逾期責任由校長承擔。
4、中心校組織考評組對各校推薦報送人員的資格、考評得分進行審核。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其名額作廢;對符合資格條件的根據審核評價得分分別按被推薦申報縣鄉的對象排隊。推薦申報縣級的在縣極推薦報送后剩余的納入校級優秀對象中。
七、材料要求
(一)推薦匯總表、推薦審批表一式兩份(貼照片,雙面打印,見附件);
(二)先進事跡材料(1500字以內,標題采用黑體字體,二字號,居中放置;正文部分采用仿宋字體,四字號,1.5倍行距)
(三)推薦申報縣級榮譽的,還需交:近五年各類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由學校驗證加蓋單位公章)。并可增加表明工作能力、工作業績、教研水平、重大貢獻等證據材料,公示資料(圖片)。
教師評優評先方案13
為全面提升我校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激發教師工作熱情,表彰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優秀教師,進一步營造尊師重教、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經學校研究決定,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教師評優評先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方案以新時代教育方針為指導,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注重實績與貢獻,力求通過科學、合理的評價機制,激勵廣大教師積極投身教育教學改革,創新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二、評選范圍與對象
全校在職專任教師均納入評選范圍,涵蓋各學科、各年級教師,確保評選工作的廣泛性和代表性。
三、評選條件
1、師德師風: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人師表,關愛學生,無違反師德師風的行為記錄。
2、教育教學:教學態度認真,教學方法新穎有效,能夠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教學效果顯著,學生評價高。
3、科研成果:積極參與教育教學研究,有較高水平的論文發表、課題研究或教材編寫等成果。
4、班級管理:班主任教師在班級管理中表現突出,班級紀律良好,學風濃厚,學生綜合素質明顯提升。
5、社會服務與貢獻:積極參與學校及社會公益活動,為學校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積極貢獻。
四、評選程序
1、宣傳動員:通過校會、教師大會等形式,廣泛宣傳評優評先的意義、條件及程序,確保每位教師知曉。
2、個人申報與部門推薦:教師根據評選條件自愿申報,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各部門在審核基礎上,向學校推薦候選人。
3、評審委員會評審:學校成立評優評先評審委員會,對候選人進行綜合評價,采取量化打分與民主評議相結合的方式確定最終名單。
4、公示與表彰:評選結果在校內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對獲獎教師進行表彰,并頒發榮譽證書及相應獎勵。
五、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評選工作順利進行。
2、嚴格評選標準,確保評選結果的公正性和權威性。
3、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優秀教師的示范引領作用。
4、建立健全激勵機制,激發教師工作積極性和創造力。
本方案的實施,將為我校教師提供一個展示自我、提升自我的平臺,有助于形成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教師隊伍。我們相信,通過全體教師的共同努力和不懈追求,我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將再上新臺階,為學生的全面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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