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的含義
管理制度是組織、機構、單位管理的工具,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置的規范。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
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制度管理就沒有約束。在實際的管理當中我們發現,當團隊在十個人左右的時候,靠的是管理者的人格魅力,只要有一個有能力、有魅力的領導者就可以玩的風生水起。但是當團隊到幾十個人、上百人的時候,靠的就是制度管理,只有制度完善才能更好的約束人的行為,規范人的行為,才能管理規范。
工程管理制度(精選21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程管理制度(精選21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加強公司建設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水平,確保公司建設工程質量,促進施工項目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結合公司現實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屬礦的新建、擴建、改建等建設工程(包括礦、土、安)的施工項目管理。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明確了建設工程管理的責任制,以增強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性;明確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的內容、程序等。
第二章單位工程開工申請制度
第四條按照科學管理、合理組織施工的原則,要求施工單位在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達到必備的開工準備條件。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第五條施工單位準備開工時應向建設單位申報開工報告,建設單位派工地代表對開工條件進行考核,所有考核項目全部達到合格后經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后交付施工單位執行。
第六條施工單位應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施工單位不能按時開工,必須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經建設單位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建設單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工期不予順延。
第三章施工圖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制度
第七條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也是保證工程順利施工的重要步驟,各有關單位必須認真執行。
第八條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的前提條件:
1、設計單位必須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圖紙。
2、在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之前,各有關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認真審圖,并提出初步意見。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3、在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時,設計單位必須派負責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主要設計人出席,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一般應在工程開工10天之前進行。
第九條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工作的程序:
1、設計單位介紹設計意圖、工藝要求、布置與結構設計特點和施工單位應注意的事項。
2、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提出圖紙中的疑問、存在問題和需要解釋說明的問題。
3、設計單位答疑。
4、建設單位對提出的問題進行研究與協商,擬定解決問題的方案。
5、建設單位負責寫出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紀要,并經各方簽字。
6、圖紙會審紀要應作為設計文件組成部分存檔。
第十條圖紙會審重點內容:
1、圖紙是否經過設計單位按圖紙劃分經各級人員正式簽署。
2、施工圖與設備、特殊材料的技術要求是否一致。
3、設計與施工主要技術方案是否能相適應,對現場條件有無特殊要求。
4、預制構件、設備組件及現場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現場施工的實際能力。
5、各專業之間及設備和系統施工圖設計之間是否協調,例如設備外形尺寸和基礎尺寸、建筑物預留洞孔及預埋件與安裝圖紙要求、設備與系統連接部位、管線之間相互關系等。
6、施工圖之間、總圖和分圖之間、總體尺寸與分部尺寸之間有無矛盾。
第十一條對會審中有可能出現的設計修改,由原設計單位按設計變更管理程序提出設計變更,經建設單位簽證后交施工單位執行。
第四章施工組織總設計編報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工程開工前,承建單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提交建設單位會審。
第十三條施工組織總設計會審工作,由建設單位主持,質監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共同參加。會審后,由建設單位形成會議紀要,經各方簽字后作為正式施工的依據。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和本單位具體條件,從技術、設備、機械化程度、組織管理、經濟等方面進行全面分析,確保施工組織設計在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措施得當,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縮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條施工組織總設計的編制應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設單位對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
2、符合雙方簽訂的合同書。
3、符合設計單位所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如有必要要求設計進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時,應有充分論據,并征得設計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規程、規范和標準。
5、符合現場具體條件。
第十六條施工組織總設計應包括的內容:
1、工程概況,工藝流程,設計與設備特點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質量標準及質量控制點。
3、施工技術和物資供應計劃,包括設計圖紙交付計劃。
4、主要施工機具配置和勞動力安排。
5、施工綜合進度安排,包括開工、竣工日期、階段形象進度及施工進度網絡圖。
6、施工場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圖。
7、安全、質量、文明施工計劃和保證措施。
8、新工藝和新材料的使用。
9、費用估算及工作量進度。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必須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確定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建設單位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施工組織總設計中安排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建設單位審核后執行。因施工單位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時,施工單位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費用。
第五章設計變更及工程簽證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設計單位對原設計圖紙進行局部變更:
1、設計圖紙有差錯。
2、設計與實際情況不符或設計條件有變化。
3、現場條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規格、品種、質量不能完全符合設計要求。
4、技術改進和合理化建議。
5、施工差錯經有關方面批準的處理意見。
6、圖紙設計與實際不符以及圖紙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須經建設單位簽核后方可執行。
第十九條需要設計變更時,必須由要求設計變更的單位提出變更事由,經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進行設計變更。
第二十條設計變更按其性質與大小,分為下列三類:
1、一般小型設計變更(XX萬元以下),原則上不增減預算費用,不改變原設計原則,不影響質量、美觀,如圖面尺寸差錯、材料等代換、圖紙細部增補詳圖、圖紙間矛盾處理。這類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門提出,經設計單位核簽、建設單位工程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2、較大設計變更(XX萬元以上、XX萬元以下),工程內容與工程量有變化,但不涉及初設審定的原則,需要增加或減少預算費用,要對局部施工計劃與施工進度有一定影響,這類設計變更由要求變更的部門提出,經設計單位簽核、建設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執行。
3、重大設計修改(XX萬元以上),涉及原初設審定的設計規模、設計原則、結構布置的修改,或涉及總承包合同所規定的概算需要調整,經建設單位負責人、原設計單位負責人審核后執行。
第二十一條設計變更應按其性質與大小先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之后才允許施工,不得先變更設計進行施工后補辦手續。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施工單位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三條設計變更資料作為設計文件組成部分應妥善保管,后作為竣工資料統一歸檔。
第六章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施工圖未經三方(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會審,不準開工。
第二十五條不按要求提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準開工。
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保證工程質量技術措施針對性不強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不予審批實施。
第二十七條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進行試化驗的,不準開工。
第二十八條施工質量不合格者,必須返工。
第七章施工總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條施工總平面布置是施工組織總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任務是完成施工場地的劃分,交通運輸的組織,各種臨建,施工設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設,場地的豎向布置,并滿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確保整個施工場地布置緊湊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節約用地、文明整齊。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前,應根據合同所規定承建的工程范圍,按照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繪制施工總平面圖,由建設單位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不得在給定的施工場地之外私建、亂建臨時設施或堆放設備材料,更不允許占用道路作為施工場地。如有必要,應由建設單位批準。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要對其所占用的施工場地范圍內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統的暢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環境負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種污水不得隨意亂堆亂排。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在施工時需要開挖已有道路,中斷交通或需要中斷水源、電源時,必須提前________天提出書面申請,經建設單位批準后方可實施。施工單位必須在批準的時間內完成任務并予恢復,如不能按時完成并影響建設單位正常生產、生活,施工單位應負責賠償并予以罰款。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需建設單位提供水源、電源時,應事先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按指定地點和容量連接并應按承包合同的規定交納費用。
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在礦區內取土或棄土,應在建設單位指定地點進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應由施工單位及時運至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堆放。
第三十六條設置在施工場地的測量標志或永久測量標石,施工單位應予以保護,不得損壞和移動。
第三十七條施工單位所承建的工程項目完工并經驗收后,應立即撤離施工現場,所建臨時設施應及時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隱蔽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第三十八條隱蔽工程質量驗收的目的是為使工程項目質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將質量保證體系貫穿到每個操作工人的工序中,從工程建設內部層層把關,使工程整體質量得到保證。
第三十九條隱蔽工程是指在施工過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結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蓋,正常情況下無法進行復查的工作,一般驗收項目如下:
1、工程建設工序進行中間環節驗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鋼筋工程,驗收內容有: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預埋件的數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況等。
2、埋入地下的基礎工程。驗收內容有:地基開挖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基礎斷面尺寸,樁基中樁的位置、數量及制作質量、入土深度、最后貫入度等。
3、埋入結構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的防水層防水處理措施及防腐處理等的施工質量。
第四十條隱蔽工程驗收,必須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并由各方代表簽字。
第四十一條隱蔽工程驗收,施工單位應提前24小時通知建設單位工地代表,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單位未通知建設單位自行隱蔽,建設單位工地代表有權提出重新開挖檢查,費用由施工單位自理。經檢查存在質量問題時,施工單位應按要求返工處理,不按要求返工處理的,建設單位工地代表有權通知施工單位停工,停工損失由施工單位負責。
第四十二條隱蔽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分別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作為工程文件長期保存。
第八章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第四十三條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必須具備下列三個條件:
1、單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規定和設計圖紙的要求全部施工完畢,并達到國家規定的相應質量標準。
2、必須移交的文件、記錄等資料完整、齊全。
3、施工現場清理完畢。
第四十四條單位工程驗收文件,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單位工程開工報告。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記錄。
3、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單、簽證單,內容包括驗收時間,驗收意見等。
4、單位工程竣工圖紙及設計變更。
5、隱蔽工程記錄。
6、主要建筑及設施基礎沉降觀測記錄。
第四十五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一般分為預驗收和正式驗收。
1、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整理移交全部驗收資料,填寫竣工驗收申請書。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工地代表等有關人員進行預驗收。
2、單位工程竣工正式驗收時,由建設單位組織,質檢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參加,驗收結果由主管領導批準。
第四十六條正式驗收程序如下:
1、確定驗收日期。
2、審閱驗收文件及記錄。
3、審閱預驗收的驗評結果。
4、檢驗或抽檢。
5、驗收總評意見,確定工程等級。
6、驗收成員簽字。
第四十七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應及時搞好工程決算。
第四十八條單位工程一經正式驗收,應及時辦理移交工程相關圖紙資料手續或代保管手續。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條工程建設開工前,必須簽訂書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條施工合同的簽訂,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五十一條雙方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條件”,明確約定合同條款。對可能發生的問題,要約定解決的辦法和自理原則。
第五十二條施工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工程名稱、地點、范圍、內容,工程價款及開竣工日期。
2、雙方的權利、義務和一般責任。
3、工程質量要求、檢驗與驗收方式。
4、材料、設備的供應方式與質量標準。
5、設計變更。
6、結算方式。
7、違約責任及處置辦法。
8、爭議解決方式。
9、安全生產防護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條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工程管理制度2
1.職工應按時上班,遲到或早退一次記警告一次。曠工一次扣除三天工資并記小過一次。
2.除領班及組長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關系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組長申請并佩戴離崗證方能離崗,違者記警告一次。
3.上班時間應該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許穿拖鞋、短褲、赤背或衣帽不整,違者每次記警告一次。
4.不得在車間工作時與班長、車間主管爭吵,或與其它職工相互打罵、吵鬧,違者一次記小過一次,并作檢查。態度不好或一月內累計二次者予以記大過一次。
5.酒后上班鬧事和影響工作者,記小過一次,寫檢查。態度不好或一個月累計兩次予以記大過一次。
6.廠區內除吸煙區外,其它地區嚴禁吸煙,違者每次記警告一次。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經濟、行政及刑事責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違者每次記警告一次。
8.偷盜公物或他人財物者,按實物價值10倍罰款,扣發工資,予以解雇。
9.因生產需要,不服從主管按排者,記小過一次。
10.未經允許.嚴禁帶小孩和外人進入車間,違者對當事人記警告一次。
11.生產中不得聊天說笑、看書看報,不準會客、打電話、吃零食、打瞌睡,聽音樂,不得擅自離開生產崗位,不得在產品上坐、躺、踩、踏,違者每次記警告一次。
12.上班必須佩帶廠牌,違法亂紀者每次記警告一次,涂改、遺失廠牌罰款10元。
13.嚴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機械部位,嚴禁隨意拆除、挪動設備,嚴禁擅自拆裝一切電器,設備、控制柜、開關箱,新安裝的各種設備未經測試、試轉,不得擅自開動。違者每次記警告一次。
14.嚴禁擅自動用各類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違者每次記警告一次。
15.不得在生產區內隨意使用臨時電線,如果急需使用,須經主管人員批準,并由電工接電,用后應及時按期限拆除。違者每次記警告一次。
16.各車間衛生由各車間負責打掃,設備、桌凳及半成品要擺放整齊。打掃不干凈,每次對車間責任人記警告一次。
17.操作機器要切實做到人離關機停止使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違者每次對當事人記警告一次。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車間負責人負責檢查各車間氣體是否有漏氣,水龍頭,燈管是否有關,違者每次對車間責任人記警告一次;
19.原材料、產品.生產用具必須輕拿、輕放,存放在指定地點;如有亂丟產品者,每次記警告一次,情節特別嚴重的另作處理;
20.凡生產出的半成品,成品等要分類堆放整齊,產品不可亂擺亂放,必須標明數量、產品名稱,日期,違者每次對當事人記警告一次.
21,成品及半成品必須每一層有紙隔板隔開,違者每次記責任部門責任人及當事人警告一次;
22.各部門周轉的產品及外發陽極的產品膠筐內的擺放最少要低于膠框邊緣,且最上面一層必須放罷紙板蓋好產品,既每層膠框不可以壓著下一層產品,違者記責任人及當事人警告一次,
23.各部門的紙隔板不可以到處亂扔,用完之后要做回收處理,不可做報廢處理,違者記當事人警告一次;.
工程管理制度3
1、消防管理制度
(1)自始自終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
(2)消防工作要立足于防,現場建立義務消防組織,配備兼職消防人員和足夠數量的滅火器;
(3)在辦公、生產車間區各至少安置八具消防滅火器,消防滅火器安置在樓層明顯易取處。
(4)嚴格執行現場動用明火申請制度,在現場動用明火應預先領許可證,并隨備滅火器材。
(5)對易燃易爆材料、器材要嚴格管理;
(6)現場施工主干道兼作消防通道,并隨時保持通暢。
2、保證消防安全主要措施
(1)由項目經理、安全員組成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實施防火安全工作。
(2)酸堿泡沫滅火器由專人維修、保養、定期調換藥劑,標明換藥時間性,確保滅火器效能正常。
(3)施工中的易燃易爆物如汽油、油漆、氧氣瓶、乙炔瓶等都必須按"規定"設置,妥善保管。
(4)施工現場配備足夠的固定滅火器,施工班組配備移動滅火器,并在施工作業點進行動火施工,焊接施工時,隨作業點配置。
(5)施工現場動火,實行動火審批制度,未經批準擅自動火者,視情節嚴重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制裁。動火必須具有"二證一器一監護"方能進行。
(6)加強工地警衛人員上崗職責,每天下班后對工地進行防火巡查,消滅事故隱患。
工程管理制度4
一、凡飯店范圍內進行的改建、裝修等施工項目,工程的設計、建筑材料的選用、施工組織方案、消防措施等須報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單位場所施工前,必須與飯店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飯店安全部應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單位進場施工之前,必須先到安全部辦理進場施工登記,發給施工證。
四、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飯店消防安全管理規程》,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施工中使用電器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嚴格防火措施,禁止違章作業,電源部分須在飯店電工的協助下開通。
六、施工現場使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安全部辦理審批手續,領取用火證后方可作業,操作電、氣焊的人員必須是正式焊工,操作現場必須滿足防火要求。
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脫漆劑等易燃物品時,必須符合《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易燃品要有專用庫房,由專人保管,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現場內。
八、施工中不準大面積使用脫漆劑等易燃液體,盡可能不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如必須在現場噴漆時,要有良好的通風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限額領料,隨用隨領。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現場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等。
十、工程施工如果影響原有消防設施,消防設備的使用功能時,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關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證事故報警和滅火功能。
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設備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樓梯和疏散通道。
工程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了嚴格執行施工合同,提高建設工程管理水平,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山東科技大學校內建設施工管理。
第三條
聘請監理單位實施監理的工程,學校基建部門與承包單位之間進行建設工程合同有關的聯系活動,通過監理單位進行;沒聘請監理單位的工程,本辦法所列條例由學校基建部門實施管理職責。
第四條工程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與執行國家基本建設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規和要求,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
2、編制選址報告;
3、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工作;
4、認真搜集有關資料,參與調研與技術論證,為編審工作提供依據;
5、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向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征地手續;
6、負責提供設計資料,進行勘察與設計的招標與委托工作,并經常了解設計文件的編制情況;
7、做好基本建設的計劃管理。根據批準的建設計劃,合理安排分年度建設的內容和投資;
8、組織設計、施工及有關單位進行施工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9、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為工程及時開工和順利施工創造必要的條件,及時辦理建設用地的征購、拆遷和清除障礙物;
10、申請報建手續、規劃許可證、投資許可證和開工許可證;
11、辦妥水、電源接通,通訊線接通,保證施工道路暢通,做到“三通一平”,場地的地上地下情況清楚,場地動遷情況清楚;
12、做好施工現場管理,主要是施工技術管理,工程質量的檢查與監督工作;
1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整體施工方案:主要審查是否有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工程質量;是否能達到科學管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是否實際;是否采用了先進技術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施工總平面圖、場地對學校是否影響等;
14、收集了解并及時督促與審查施工單位的工程進度和統計資料,為施工順利進行創造條件,確保按期交工。按期編制各種定期統計、會計報表,上報主管部門;
15、寫好現場施工日志,做好基本建設技術檔案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及時做好竣工圖的繪制和有關施工技術資料的歸檔與移交;
16、做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與監督工作,審查施工圖預算,施工中控制工程預算,審批工程進度款的撥付與工程的決算。千方百計降低工程造價,正確編制和執行財務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17、組織落實應由學校基建部門供應的材料、設備等物資的供應,復核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部件的出廠合格證及督促現場及時化驗,查看化驗報告;
18、嚴格執行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并及時檢查監督合同的履行;
19、辦理與做好單位工程的交工驗收。正式驗收前應做好初驗與預驗工作,參加質量評定,辦理工程移交。
第五條學校基建部門施工管理的重點工作:
1、保證工程質量,施工管理應當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方針政策和施工驗收規范;
2、組織施工單位認真貫徹保證質量的各項措施與管理辦法;
3、制定學校基建部門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
4、貫徹預防為主,加強質量檢查;
5、積極主動配合施工單位,為施工單位按期交工創造條件;
6、隨時掌握施工進度,參加各種調度會,發現問題及時與施工單位交換意見,求得解決辦法;
7、節約投資、降低工程造價。
第六條施工管理的主要內容:
1、圖紙會審與技術交底。學校基建部門要組織設計單位對圖紙的設計意圖、工程質量要求向施工單位作出明確的說明。在正式施工前,施工圖紙會審要把圖紙上的差錯和缺陷進行全面的糾正和補充。
2、施工圖紙會審應當由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工程監理部門、學校基建部門施工現場技術管理及監督人員、物資供應人員、財務人員、預決算人員參加。圖紙會審首先由設計單位的設計人員進行技術交底,詳細說明設計意圖,建筑結構類型及水、暖、電的設計方案,標準構件的選用,建筑材料的性能質量和選用要求,對施工單位在施工步驟、施工方法方面的建議和要求詳細交待,以達到了解設計圖紙的意圖;
3、圖紙會審的要點:
⑴設計圖本身各部尺寸、標高是否統一,是否準確無誤;
⑵建筑圖、結構圖、設備安裝圖之間是否碰撞有矛盾;
⑶設計圖功能是否滿足使用要求,結構選型及水暖電設計方案是否符合經濟合理的原則,有哪些改進與建議;
⑷根據設計圖紙的要求,施工單位的施工條件是否具備;
⑸新工藝、新材料的使用,施工單位能否達到設計要求;
⑹施工現場條件是否能按設計要求滿足施工需要;
⑺室外各種管線布置(供暖、供水、排水、煤氣、供電)是否合理,與總體規劃是否一致,與建筑物或地下設施是否有矛盾。
4、圖紙會審時應注意的問題:
⑴會審時,學校基建部門要做好會審記錄;
⑵會審時,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屬于設計單位的,由設計單位負責解答與處理;屬于其他方面的由學校基建部門負責處理解答;
⑶會審后,由學校基建部門整理會審紀要,參加會審的單位同意后,由設計、施工、學校基建部門蓋章、簽字,以此做為施工依據;
⑷會審紀要要有正式格式,要寫明會審時間、地點、主持人、參加單位和參加人,明確處理問題完成時間與完成單位,會審紀要作為該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存檔。
5、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定位放線:
⑴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如下:
①工程施工準備;
②組織施工領導機構;
③制定工期保證體系;
④制定工程質量保證體系;
⑤制定施工方案與施工辦法;
⑥繪制施工總平面圖;
⑦制定工程材料與勞動力計劃;
⑧制定安全施工、工地文明施工措施;
⑨制定節約措施和冬雨季施工措施。
⑵復核施工放線與定位:
主要是按總平面圖位置進行平面控制與高程控制的核測。
6、工程質量檢查的依據如下:
⑴國家頒布的施工及驗收規范、技術操作規程、技術標準、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⑵施工圖紙及說明、設計變更通知單、技術核定單、會審紀要、會議決定等;
⑶當地政府質檢部門規定的細節要求。
7、工程質量檢查與監督,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
為了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學校基建部門對工程建設應進行宏觀控制與微觀監督檢查相結合。
⑴宏觀控制。就是選好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嚴把材料質量關。
⑵對工程進行微觀監督。要求甲方代表切實地深入工程施工的各個環節中去進行監督檢查工作。突出以預防為主,把管理工作的重點從事后把關轉移到事先預防上來,從管理結果到管理因素,從依次檢查算總賬改為抓施工過程的管理上來。主要控制好兩個方面:一是施工隊的工作質量;二是工人操作工序質量。
⑶把好材料質量關。嚴格材料采購、進貨、質量檢驗程序,實行一票否決制。實行“三參與”,即采購材料選貨源時,參與看樣、取樣;參與檢查產品出廠合格證;參與確定進貨前、后,取樣作出試驗報告。
8、對建筑物、構筑物地基要組織設計、施工單位、質量監督部門進行驗槽,并對地基檢查處理。9、對隱蔽工程進行檢查驗收。經檢查合格后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隱蔽工程未達到驗收條件,施工單位應采取措施進行返修,合格后,通知學校基建部門重新檢查驗收。如果施工單位未通知隱蔽工程驗收自行隱蔽的,學校基建部門有權提出檢查,其造成的費用及后果由施工單位負責。
10、對于給排水、采暖、通風、電氣安裝、設備安裝的試壓、試水、試運轉與調試,甲方代表必須參加全過程,并簽證試驗記錄。
11、對于建筑質量通病要采取防止措施,該漏的就讓它暢通,不該漏的決不能漏水。
12、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工程施工時,必須按照規范的規定施工。施工過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必須按標準的規定驗評分項、分部及單位工程的質量等級。
第七條施工現場及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1、現場管理。施工現場“三通一平”,拆遷、清理障礙、道路修建等這些為正式開工創造條件的工作均應由學校基建部門負責,可以委托施工單位施工。
2、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涉及的方面較多,院內交通、防火、防盜、材料堆放、電線使用與維護;閑雜人員及小孩不能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單位的工人不能到院內閑走亂串等等。施工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單位負責,學校基建部門可以配合督促檢查,對于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現象須協助及時處理。
3、綜合協調各有關單位互相配合搞好工作。工程建設還與很多單位有密切的聯系,如設計單位、材料設備的供應單位、水電部門、政府規劃部門、施工管理部門、質檢部門等。學校基建部門代表,要將工作做到前頭,不至于影響工程和造成損失。
第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學校基建部門負責解釋。
工程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加強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專項資金支付管理,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范,保證建設項目施工進度,依據《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細則》和《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工程資金是指中央、省級財政補助用于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資金;州、市承擔的配套資金;社會各界捐資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建設資金。
第三條工程資金撥付,校安工程項目業主根據與項目施工單位合同約定預付工程款、撥付工程進度款、結算工程價款的活動。
第四條工程預付款時,項目施工單位編制《市建設項目資金報賬申請書》,同時提供項目中標通知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書等相關財務資料;工程預付款不得高于合同金額的30%。
第五條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根據項目監理工程師確定的工程計量結果,項目施工單位提出支付工程進度款申請,項目業主審核并扣減相應的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的撥付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的85%。
第六條工程竣工價款結算,項目施工單位編制《建設項目資金結算申請書》,憑《項目工程造價審查定案通知書》等相關財務資料提出項目工程結算申請,項目業主按工程項目決算價款的5%暫扣留質量保證(保修)金后與項目施工單位進行結算。
第七條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價款結算的審批程序,項目施工單位編制《市建設項目資金報賬申請書》或《市建設項目資金結算書》,工程項目監理機構、項目監理工程師確認工程計量結果,提出付款意見,報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辦公室項目監管人員審核蓋章,項目業主審批,單筆金額超過80萬元的,報分管副市長審批。
第八條項目施工單位憑審批完整的《市建設項目資金報賬申請書》或《市建設項目資金結算書》、項目工程完稅發票到項目業主辦理資金支付結算業務。
第九條項目業主在支付資金時,嚴格按項目資金性質來源撥付資金,嚴格執行銀行轉賬制度,杜絕一切現金支付行為。
第十條本制度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工程管理制度7
一、目的
1、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地方、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促進公司科學技術進步,確保公司工程技術管理工作正常有序進行,為企業的施工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技術保障,促進企業的技術管理工作標準化、規范化。
2、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提高企業工程質量,保證工程項目施工的正常運行和項目管理技術、質量目標的實現。
1、凡工程技術部組織機構所轄范圍員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正確處理分工與協作關系,定期參與員工的技術培訓,崗位培訓活動。
2、工程技術部工作人員應本著團結、協作、高效、嚴謹的作風完成各項工作計劃與任務,業務技能力求精益創新。
3、本部門工作人員要積極配合,友愛互助,同時應做好與其他部門的協調工作,同事之間相互尊重,以公司整體為大,杜絕工作中的個人利益行為。
4、服從領導安排,不得陽奉陰違,敷衍塞責。
5、技術部電腦專人專用,加設個人密碼。電腦需要維護維修時,首先確保對有效信息進行拷貝,避免操作不當文件丟失。
6、為保障公司數據、信息、資料的準確、安全、可靠,應對重要信息處理系統加設口令,防止泄露機密信息。離職人員在離開本崗位前一周內移交全部技術資料和有關文檔資料,刪除自己的文件賬號,由本部門主管或新接崗人員修改有關口令
7、根據公司制定的年度質量目標具體組織實施,嚴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規范、驗評標準以及省、市、直轄市、自治區有關規定,對公司各工程的質量進行全方位的檢查監督。
8、接受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參與質量事故處理。收集顧客反饋的質量信息并督促項目部落實整改及工程回訪和保修工作。
二、管理規章制度總則
三組織機構編制及崗位職責
3.1人員編制
1、工程技術部經理1名
2、工程技術、質量主管1名,安全文明施工質安主管1名。
3、工程技術部檔案資料主管1名,各專業技術員3名(根據公司承接工程量情況,按照需要陸續補充)。
4、項目部管理人員由公司統一編制
3.2組織機構圖
3.3崗位職責
3.3.1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公司工程技術管理,研究和解決工程技術方面的問題,負責工程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引進和科研項目的開發工作。
(2)、制定公司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標、辦法和措施,并具體指導項目部落實公司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和目標,負責檢查項目部相關工作開展情況,并向總經理匯報。
(3)、掌握項目進度計劃情況,落實對項目進度的動態控制。
(4)、對公司招投標項目進行監督審核,提出可行性意見。
(5)、對公司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及業務指導,負責公司專業人員招聘和職稱晉升的審核工作。
(6)、組織項目部的圖紙會審及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安全專項方案、技術交底的編制及審批工作。
(7)、參加工程驗收,負責驗收報告的審核、組織工程項目的評審和獎評、技術成果的發布工作。
(8)、加強與行業主管部門、協會的溝通和聯系,貫徹、落實、檢查公司的管理體系,并向總經理提出建議和改進措施。
(9)、負責處理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并提出解決方案。
3.3.2工程技術部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本部門的日常事務,承擔工程技術部管理責任,落實公司年度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工作計劃的制定及實施。
(2)、審核項目部的施工方案,檢查防范措施,組織事故調查并擬定調查報告,解決措施。
(3)、配合總經理的工作,協調公司與行業主管部門之間的關系。
(4)、負責跟蹤項目部施工進度,協助解決施工中的各種問題。
(5)、參與工程驗收和工程評審,對工程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環境等進行檢查、督促,并總結上報。
(6)、對本部門員工進行教育督導,參與組織員工的技術培訓、崗位培訓。
(7)、指導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創建工作,落實文字、圖象等資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申報工作。
(8)、根據工程進度目標,掌握工程形象進度情況并實施動態跟蹤管理。
(9)、做好與業主的服務及溝通工作。
3.3.3土建工程人員崗位管理職責
職能管理說明:(包括各項目部經理及主要技術負責人)
(1)、負責開工前地質勘察、三通一平、圖紙會審,基礎、主體、竣工驗收、保修組織管理工作。
(2)、協同施工單位根據合同及公司總體布置情況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審查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負責控制土建工程項目的現場施工進度,確保土建工程項目進度計劃的完成。
(3)、嚴格監督土建工程項目施工質量,參加土建工程檢查驗收,隱蔽驗收及土建工程材料、設備進場檢查驗收,對土建工程質量負完全責任。
(4)、嚴格監督控制土建工程項目施工成本,參加土建工程現場經濟簽證的審查確認,確保土建工程項目成本控制目標的實現。
(5)、參加現場土建工程合同管理,協助處理土建工程合同實施執行過程中的糾紛、索賠等事宜;參加本專業的招投標工作,擬訂招標文件中的專業技術部分;對投標文件中技術標進行評審并確定評比意見,組織對本專業甲定乙供材料的考察及品牌范圍的確定工作。
(6)、參加現場建設單位、監理、土建工程施工單位之間的信息交流、信息傳遞和信息處理的管理事宜。
(7)、解決土建工程項目施工中的設計、施工問題以及現場的土建工程涉外關系。
(8)、負責協調總、分包配合工作及現場土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施工日志。
(9)、參加每周的現場施工協調會議,審查監理例會紀要、月報,督辦監理細則的實施情況及工程內業資料的同步性。
(10)、負責土建工程項目竣工資料向物業移交至保修期滿時間內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協調工作。
3.3.4安裝工程人員崗位管理職責
職能管理說明:(包括水暖、電梯、人防、幕墻、鋼結構、空調、排風、消防、智能化等專業)
工程管理制度8
第一章、目標管理
第1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理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和落實各級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2條制定安全目標,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后落實到人,定期考核。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3條成立由裝飾管理部安全生產負責人為首,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組織領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4條裝飾管理部主要負責人與各施工單位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使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到人,層層負責。
第5條半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6條各分包施工單位在組織施工中,必須保證如果有本單位施工人員施工作業就必須有本單位領導在現場值班,不得空崗、失控。
第7條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技術方案和措施,在執行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更改方案和措施時,應經原設計方案的主管審批簽字后實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條建立并執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工程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方案》中應有專項的安全管理內容,并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用書面形式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第9條建立機械設備、臨電設施和各類腳手架工程設置完成后的驗收制度。未經過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現場管理
第10條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頜帶。戴安全帽不系下頜帶視同違章。
第11條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采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12條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復印證件報裝飾管理部備案。
第13條管理者不得隨意指揮,操作者不得隨意作業,抵制隨意指揮,制止他人隨意作業。
第14條施工現場各類標牌和警示標志齊全醒目。
第15條每月定期由總經理或裝飾管理部經理組織各部門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第16條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第四章、臨時用電管理
第17條施工用電必須符合用電操作規程,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第18條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范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第19條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第20條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工作應由專人負責。
第五章、附則
第21條本制度由裝飾管理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第22條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工程管理制度9
1、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受董事會委托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法令全面領導公司各項工作,并對董事會負責。
2、決定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人員編制,建立以總經理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對公司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負全面的責任。
3、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總會計師,有權決定公司中層干部的聘任。
4、負責審查公司的規章制度,工資獎金實施方案,獎懲方案,職工生活福利及重大制度改革事項,提請董事會審議決定。
5、依法獎懲員工,提請董事會獎懲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總會計師。
6、負責制訂公司的經營方針,發展規劃,年度計劃。
7、負責主持召開公司會議,如辦公會議等。
8、主持組織對重大監理項目業務的洽談,監理大綱(監理規劃),投標文件的審定,審簽工程項目的監理合同。
9、督促并檢查公司重大監理項目的質量與安全等事項。
10、負責對上級來文的批閱,公司內部重要文件的簽發。
11、關心職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力所能及地幫助職工解決實際困難。
工程管理制度10
1、總工辦在公司總經理、總工程師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是公司技術管理的歸口部門。
2、總工辦按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的要求,完善公司監理工作程序。
3、參與編寫、審定重大工程的監理投標文件、監理大綱、監理規劃。
4、協助解決重大監理工程項目的工程技術和工程質量問題。
5、掌握工程技術發展信息,組織公司內部監理技術業務的研討與交流。
6、總工辦負責公司監理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7、協助工程部進行對項目監理部的.考核及技術考試。
7、及時轉發國家、省、市、行業頒布的規范、標準、規程。
8、及時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11
為加強工程部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提高辦事效率,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制訂本管理制度。
總則
一、工程部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工程部的主要職責為執行公司的各項設計、工程、設備以及其它與工程相關的合同。
三、工程部應根據各項合同對工程實施現場管理、進度控制、質量控制;應為公司決策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持。
四、工程部實行“專業工程師責任制”。各專業工程師為本專業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五、工程部處理各項事宜應遵守“小事不過周、大事不過夜”的原則,若超出此時限,應把原因及時上報上級負責人。
工程部公章使用規定
一、工程部公章由工程部經理負責管理。二、公章使用前必須在工程部登記。三、不得將公章攜帶外出使用。四、所有現場簽證、材料認價,以及所有涉及到經濟、工期、合同變更、方案變更的文件,必須由工程部經理審核并有工程總監和公司領導簽字后方可加蓋公章。五、四項以外,只涉及到技術、現場管理、合同執行的文件,必須由專業工程師簽字、工程部經理審核并有工程總監簽字后方可加蓋公章。
專業工程師責任制度
一、為提高工程部工作質量和辦事效率,保證工作人員正確、高效地完成職責范圍內的工作,防止工作推諉、貽誤情況發生,制定本制度。二、專業工程師為本專業工作的承辦人,部門負責人為審核人,工程總監和公司領導為最終批準人。三、承辦人作出具體工作行為之前,應經審核人審核、批準人批準。四、承辦人對所承辦事宜應詳細調查研究,提供可靠數據、匯報真實情況,并提出相應解決方案,為審核人、批準人正確履行審核、批準職責提供有力技術支持。
文件收發、存檔規定
一、工程部派專人為檔案、文件責任人,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文件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閱和利用負全責。二、工程部所有接收和簽發檔案、文件,經專業工程師和工程部負責人處理完畢后,原件必須在公司存檔,工程部留復印件供隨時查閱。
三、各類工程合同、設備合同、協議的正本原件由公司歸檔,工程部留復印件供隨時查閱。
四、接受的文件由檔案員負責簽收。檔案員應詳細記錄簽收日期和時間,并應在接件后即時轉交專業工程師或工程部負責人處理。
五、簽發的文件由檔案員負責發送。檔案員應詳細記錄簽發日期和時間。
考勤和請、銷假制度
一、考勤和請、銷假制度由公司統一制定。
二、工程部人員在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在檔案員處登記。
三、工程部周六、日和其它法定節假日安排兩人值班,值班計劃由工程部負責人統一安排,報公司批準后執行。
四、工程部考勤情況,由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人應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
衛生管理制度
一、衛生管理的范圍為工程部辦公室。
二、衛生清理的標準是:地面無污物、污水、浮土;檔案柜內各類書籍資料排列整齊,無灰塵,柜頂無亂堆亂放現象;辦公桌上無浮塵,廢棄紙張、物品擺放整齊、圖紙擺放整齊;桌椅擺放端正;微機、打印機等設備保養良好,無灰塵、浮土。
三、衛生清理實行輪流值日制度,由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全體員工監督執行。每天的衛生達標情況由檔案員統一記錄。
四、為保持好辦公室衛生,每位員工應加強自律:檔案、文件查閱后及時歸位;圖紙翻閱完后及時整理;廢棄紙張統一擺放,定時清理。
工程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規范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采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3.2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3.2.1負責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其他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并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訂合同;
3.2.2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一文本;
3.2.3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放和管理;
3.2.4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審查;
3.2.5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3.2.6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3.2.7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4.合同的簽訂
4.1合同的主體
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及所屬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其他部門、機構、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簽訂合同。
訂立合同前,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事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4.3合同的內容
4.3.1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4.3.2合同標的: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4.3.3數量: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報、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4.3.4質量: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4.3.5價款或報酬: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匯)、托收、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4.3.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托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4.3.7合同的擔保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4.3.8合同的解釋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4.3.9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4.3.10合同聯系制度
履行期限長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系制度。
4.3.11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12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4.4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簽訂合同前,業務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4.1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并復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專業資格證書留存。
4.4.2銷售、采購合同,由主辦業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辦公室編寫合同編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工程管理制度13
一、定期檢修保養。
人防工程主體和防護、通風空調、給排水、供電及照明等人防專用設備設施,要嚴格按照規程操作。每季保養一次,每年檢修一次,確保性能完好、運轉正常,使之達到《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辦法》規定的技術規范要求。
二、做好消防管理。
按照消防法律、法規要求,制定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經常組織防火檢查,及時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系統應進行日常監視和維護,消防設備設施定期保養和檢修,防患于未然。
三、加強汛期巡檢。
汛期應制訂防汛預案,做好防汛物資準備,落實抽排水設施,并設專人值守,防止雨水倒灌人防工程、地面塌陷等現象。發生險情應立即組織人員搶修并報告人防主管部門。
四、建立健全檔案。
人防設備設施檢修保養時要及時記錄,與人防工程圖紙資料一并歸檔,并接受當地人防主管部門檢查,年底前將檔案資料報人防主管部門備案,人防工程隸屬關系變動時應及時報人防主管理部門備案。
五、開發利用工程。
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加大人防工程的開發利用。使用人防工程,應到人防主管部門及時辦理《人防工程使用許可證》,不得無證使用。
六、做到五個“禁止”。
(一)禁止向人民防空工程內部和孔口附近排泄廢水、廢氣,傾倒廢棄物,堆放雜物,堵塞孔口或者修建與人民防空無關的其他建筑;
(二)禁止以任何形式阻塞通往人民防空工程口部的通道;
(三)禁止在人民防空工程內生產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和腐蝕性物品;
(四)禁止擅自占用、改造、損壞和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及其設施;
(五)禁止在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的范圍內采石、伐木、取土、爆破、打樁、鋪設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設施。
發現有以上違法行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有權制止和向人防主管部門檢舉。
工程管理制度14
為加強用印管理,嚴格審批程序,并結合工作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
1、為保持工作的連續性和有效性,保留原辦公室印章壹套,包括:“x辦公室”公章壹枚,“x辦公室財務專用章”壹枚。
2、對外聯絡和日常工作使用的新的印章壹套,包括:“領導小組”公章壹枚,“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章壹枚。
二、印章管理
1、印章實行專人專柜保管,按保密要求,保管人員不得委托他人代蓋印章,不得私自隨意將印章帶出辦公室,不得交由他人使用或拿走使用。
2、設立用印登記冊,主要登記用印時間、用印部門、用印事由。用印數量、用印批準人、經手人等。登記冊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核查。
三、使用辦法
經以下三種程序后印章保管人可按規定在文件資料上加蓋印章。
1、已經領導審簽的文件資料,可直接加蓋印章。
2、未經領導審簽的文件資料,用印經辦人先填寫“蓋章審批單”,經領導批準后加蓋印章。
四、財務專用章按有關法律法規及辦公室《財務管理辦法》進行管理使用
工程管理制度15
1、擬定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2、制定生產計劃,簽訂工程合同。
3、分配工程任務,與施工承包人簽訂內部經濟承包協議。
4、協助業務人員聯系工程。
5、進行工程產值統計、工程進度對比,督促各工程按計劃進度完成任務。
6、負責施工隊伍管理。
7、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程回訪,落實工程保修。
8、組織安全活動和檢查,組織安全事故的調查并負責處理。
9、建立健全設備管理制度,根據實際情況擬定設備采購計劃,根據各工地需要進行設備調配。
工程管理制度16
1、擬定公司財務管理辦法、工程款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
2、主管審批財務收支工作。重大的財務收支,須經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準。
3、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4、督促本單位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5、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6、負責對本單位財會機構的設置和會計人員的配備、會計專業職務的設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7、協助公司經理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業務發展以及基本建設投資等問題作出決策。
8、參與工資獎金等方案的制定;參與重大經濟合同和經濟協議的研究、審查。
9、制止或者糾正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經濟上造成損失、浪費的行為。
10、簽署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和費用計劃、信貸計劃、財務專題報告、會計決算報表。
工程管理制度17
1、責全公司技術管理工作,擬定技術管理辦法并負責實施。
2、負責圖紙會審、技術交底的管理工作。
3、審批施工組織設計。
4、掌握公司的綜合質量水平,提出改進意見。
5、制定質量標準和管理辦法。
6、對工程質量進行綜合評價。
7、制定材料采購和使用管理辦法并負責實施。
8、負責新工藝、新標準、新材料和新設備的考查、推廣和使用。
9、制定工程資料管理辦法。
10、組織公司技術質量檢查。
11、組織投標,審核投標報價。
12、負責預算管理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全面加強客戶工程的管理,建立客戶工程受理、設計、審查,確定供電方案、設備購置、施工、驗收程序化管理機制,確保客戶工程規范化運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用于公司轄區內所有客戶工程管理。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三條營銷部負責客戶工程的監督檢查和協調。
第四條營銷窗口負責受理所轄范圍內所有客戶用電申請。窗口報裝受理人員應向客戶交代清楚用電申請內容和報裝程序,指導客戶正確填報客戶用電申請,并應根據客戶用電地址、審批權限以營銷信息系統“電子工單”或“內部工作聯系單”等方式及時向相應報裝管理部門傳遞用電信息。客戶用電可向所在地營業窗口申請,報裝人員主動上門現場勘察。
第五條報裝受理人員主動向客戶介紹有施工資質的單位名稱供客戶進行選擇。
第六條施工階段供電部門應不定期進行施工過程檢查,指導客戶工程按相關技術規程規范施工,確保一次性驗收通過,投入運行。
第七條報裝部門在客戶工程結束后及時向客戶索要工程竣工資料。
第三章、工程受理
第八條客戶辦理新裝、增容用電,不論用電性質、電壓等級、容量大小,都必須填寫客戶用電申請表。
第九條供電方案確定:
1、供電方案擬定應從批準受電容量、確定供電電壓、確定供電方式、確定電能計量方式、供電方案的經濟性等方面考慮,根據客戶提出的供電需求,遵循《電力法》、《供電營業規則》等法規規定確定。報裝容量在3000KVA及以上時采用專線供電;有特殊用電需求或電網現狀難以滿足用電需求時,供電方案應經論證后再行確定。
2、對要求提供備用電源、保安電源等雙回路供電的客戶,應嚴格按其負荷性質確定供電方案。
第十條確定的供電方案以便函或文件形式及時向客戶進行書面答復,并將供電方案通知書送交客戶。申請容量在1000kVA以下專變客戶由分公司營銷部答復供電方案。
第十一條供電方案確定后,客戶委托有相應等級設計和施工資質的單位進行工程設計和施工。
第四章、工程設計、審查
第十二條客戶受電工程必須依據用電情況,按照確定的供電方案進行設計及一次受電裝置選型。如果確實需要修改供電方案的,必須經過供電方案批復部門同意。
高壓客戶應送審的設計和資料內容:
受電工程設計及說明書
用電負荷分布圖
負荷組成、性質及保安負荷
影響電能質量的用電設備清單
主要設備電氣一覽表
主要生產設備、生產工藝耗電以及允許中斷供電時間
高壓受電裝置一、二次接線圖與平面布置圖
用電功率因數計算及無功補償方式
繼電保護、過電壓保護及電能計量裝置的方式
隱蔽工程設計資料
配電網絡布置圖
自備電源及接線方式
供電企業認為必須提供的其它資料
第十三條各單位按報裝管理權限,由營銷管理部門召集設計單位、用電客戶、生產管理等相關部室、單位完成設計審查工作,并出具設計審查意見書。
第十四條低壓客戶申請容量在10kW及以下客戶用電工程設計,由各供電所(營業站)負責進行審查。
第十五條高壓客戶申請容量在10—1000kVA(不含1000kVA)客戶用電工程設計,由分公司營銷部組織進行設計審查工作,并出具設計審查意見書。
第十六條申請容量在1000kVA及以上、雙電源雙回路客戶、專線客戶用電工程設計,上報市公司進行設計審查及出具設計審查意見書。
第五章、客戶工程管理
第十七條客戶供電方案答復后,報裝專責(項目經理)及時了解客戶需求,與客戶協商辦理客戶工程的設計、施工等方面的管理委托,嚴禁辦理報裝業務時對客戶用電工程進行“三指定”。
第十八條各設計、施工單位和生產廠家應選用國家經貿委推薦目錄中的電器設備產品。
第十九條項目施工承建單位開工前應將開工報告(報告中應寫明客戶開工時間和預計完工時間)及工程任務進度表交報裝專責以對該客戶用電工程進行監督檢查,并組織中間檢查;施工單位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并保證施工質量和工程進度。
第二十條營銷管理部門對用戶受電工程施工單位的資質必須進行審查,施工單位必須具備施工資質證及營業執照。
第二十一條凡用戶委托我公司的所有客戶工程,營銷部門指定專人對用戶工程進行現場勘查,拿出施工規劃和材料計劃提交施工單位,施工單位根據營銷部門提供的資料進一步進行施工前勘查、核實。出現不同意見的,施工單位向營銷部門提出施工變更申請,經審查同意。由施工單位負責客戶設備的定購,在定購設備前,必須同營銷部門聯系,確定要定購的設備圖紙是否經過審核,同時將定購設備廠家、選型等情況報營銷部門,經營銷部門認可后方可實施。電器設備的選型、定購必須符合國家統一技術要求標準和規范,生產廠家必須是國家經貿委和電力部門認定合格的廠家,施工單位和客戶不得更改已選型設備而使用不符合國家技術規范和沒有認定的廠家的電氣設備。
第二十二條對施工單位承建的客戶工程,在定購設備后,應將定購設備的有關信息(包括:具體的廠家、到貨時間等)反饋營銷部門,以便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因客觀和特殊原因需要變更已確定的供電、施工方案、圖紙等有關事項時,施工單位不得擅自決定,必須與營銷部門聯系,在接到更改書面通知后,方能更改實施。
第二十四條在客戶工程施工過程中,分公司營銷部門應指派有一定工程管理工作經驗的人員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督,尤其對隱蔽工程要嚴格把關,確保按技術規范和標準要求進行安裝施工。
第二十五條在客戶電氣設備安裝約2/3時開始,分公司營銷部門組織有關專責人員進行中間檢查,一般為1-4次,直至驗收合格。高壓供電的客戶按照原批準的設計文件,對客戶的電氣設備、變壓器容量、繼電保護、防雷設施、接地裝置等方面進行全面檢查。用電檢查人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應填寫中間檢查意見書(一式三份),分別交用電客戶、施工單位和自存。
第六章、竣工驗收供電
第二十六條報裝專責(項目經理)應會同用電檢查人員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填寫中間檢查意見書(一式三份),分別交用電客戶、施工單位和自存。
第二十七條客戶用電工程竣工后,由客戶向供電方案答復部門提出竣工報告和書面供電申請。委托我公司進行建設的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在3日內向營銷部門提出竣工報告申請驗收。
第二十八條工程驗收合格后,營銷部門與客戶協商確定供電日期,并發出供電通知到各有關部門,組織供電。
第二十九條零星居民生活照明客戶受電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一日內發出裝表通知單,營銷部門在二日內完善計量裝置,實施供電。
第七章、其它
第三十條客戶工程驗收合格后,與客戶簽訂《供用電合同》及有關協議后,對客戶進行裝表、供電。
第三十一條供電后一月內,營銷部門的用電檢查人員應到現場核查計量裝置運行狀況和客戶用電情況。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解釋權屬********。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與國家和上級文件相抵觸時,按國家和上級文件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工程管理制度19
一、工作時間規定:
1、根據工程管理的特殊性,工作時間可靈活調整;
2、連續工作后須保證休息時間;
3、項目總監(或其代表)進場后七天內制訂作息時間計劃;
4、作息時間計劃必須經工程部審批;
5、每周上班時間不得少于6天。
二、一周出勤計劃:
1、項目總監(或其代表)根據工作計劃制訂本周輪休計劃;
2、輪休計劃盡量考慮在周六、周日安排輪休;
3、若周六、周日無法安排輪休,須根據工程進展集中安排休息;
4、輪休計劃在每周一晨會制訂。
三、考勤抽查點:
1、抽查點:員工自我考勤、監理日志、晨會、巡視記錄、監理資料;
2、從抽查點核實考勤的真實性。
四、員工自我考勤:
1、監理機構成員如實填寫《員工自我考勤表》;
2、《員工自我考勤表》報項目總監(或其代表)審核;
3、審核后的《員工自我考勤表》月底報工程部。
五、監理日志抽查:
1、日記填寫是否連續;
2、日記內容是否與其它抽查點相符;
3、日記內容是否真實。
六、晨會簽到表抽查:
1、項目總監(或其代表)組織晨會簽到;
2、因值班輪休未簽到,由項目總監(或其代表)備注說明;
3、晨會簽到表月底報工程部。
七、監理資料抽查:
1、工程部考核前查閱現場監理資料;
2、涉及考勤考核的監理資料;
3、監理函件;
4、監理工程師通知;
5、會議紀要;
6、其它資料。
八、遲到、早退、曠工:
1、上班遲于作息時間計劃中上班時間為遲到;
2、下班早于作息時間計劃中下班時間為早退;
3、曠工:
a、未經項目總監(或其代表)批準,監理人員離開工地現場;
b、未經項目總監(或其代表)批準,遲到、早退時間超過1小時;
c、未經項目總監(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d、未向工程部按時銷假;
e、未向工程部辦理延假手續,不上班;
f、項目總監(或其代表)負責對遲到、早退、曠工進行監督。
九、請假:
1、病假兩天以上須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意見;
2、事假不得影響現場監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3、請假一天,由項目總監(或其代表)批準請假單,報工程部備案;
4、請假一天以上,須工程部批準;
5、項目總監因公外出一天以上報工程部批準;
6、項目總監請假由工程部批準;
7、假期結束后,必須向工程部按時銷假。
十、配套表格:
1、《員工自我考勤表》;
2、晨會記錄表;
3、現場巡查記錄;
4、請假單(監理機構成員)。
工程管理制度20
為規范西安大明宮東郊項目的工程財務管理,保證我公司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和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合理使用項目資金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財經法規和財務制;
2.嚴格監督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對資金來源、投資使用和資金完成三個階段,認真做好日常的會計核算。做到手續完備、內容充實、數字真實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3.嚴格履行審批手續,項目資金必須按規定程序由項目負責人簽批后方能使用;
4.項目部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財務制度,保證項目資金的完整與安全;
5.嚴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認真填制會計憑證,及時編制并報送各類會計報表,做到數字真實、內容完整;
6.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對違反制度規定,不真實和不符合基建開支范圍與標準的票據拒絕報賬;
7.發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工程款支付手續:
①收款單位與合同簽證單位名稱不一致,或缺少必要的法律授權手續的;
②未按合同規定超工程進度或超工程造價付款的;
③工程施工或驗收中發現有較大質量問題的;
④無工程部“維修合格證明單”而要求支付質保金的;
⑤未辦理項目部工程付款會簽單,由施工單位人員直接到財務處辦理工程款支付手續的。
二、加強支票的管理
1.凡因工作需要領取支票者,首先填制借款單,寫清日期、用途、金額,按規定的審批程序批準后出納方可簽發,簽發支票必須字跡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2.基建工程款項開支一律按合同執行,經領導審批后支付;工程變更部分的開支嚴格按變更程序審批;
3.支付支票后需盡快報賬,一般不超過十天,外出人員不得超過十五天,如到期不能報賬要追究經辦人員的責任,在未處理完畢之前不得再行支用;
4.如發生支票遺失現象,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并同時辦理登報聲明作廢等事宜。如不報告后果由丟失者自負。
三、規范工程款的支付程序
1.各項工程開工前需將經簽章的合同、協議交財務部門存檔(包括臨時工程)。(無預算、)無合同、無協議、(無審計部門審計情況)的項目,財務部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和辦理工程結算;
2.工程款審批程序
(1)由施工單位提供工程形象進度;
(2)根據工程形象進度,由施工單位提出付款申請(加蓋公章)及工程發票,再由監理公司、工程部經理,預算工程師及總工程師簽章;
(3)工程款由項目部工程部負責經辦,工程預算人員負責工程款支付,填制資金支付憑證,按照審批權限經部門主管、財務部經理、總工程師、總經理、財務總監、主管副總裁或總裁簽字批準;
(4)財務人員根據上述審批程序審核無誤后,方可辦理工程款支付手續;
(5)加強對往來賬款的核算與管理,按單位和個人設置明細賬,經常核對、及時清理結賬,特別是竣工項目與施工單位往來賬款的清理,要嚴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工程決算進行結賬,竣工驗收合格決算時,按合同約定預留工程結算款作為保證金。質保期滿后經使用部門認定工程無質量問題或其它問題后再支付施工單位保證金;
(6)加強對材料、設備款的核算與管理,建立原材料收發制度和財產清查制度,了解基建工程預算定額,熟悉材料預算價格,隨時掌握材料市場價格變化,協助有關部門共同把好購貨合同關及材料設備采購關。認真審核材料出入庫單和匯總表,材料采購要有嚴格的驗收制度,材料驗收單必須有交貨人,驗收人,材料主管和項目負責人的簽字,采購數量和單價應與采購合同一致;
(7)征地、報建、勘察、設計費用的款項支付工作,由工程部門根據進度按合同辦理。
四、嚴格基建工程合同管理
1.財務部門須參與工程合同的審訂和修改補充工作,對合同中有關財務內容的約定和規則負責審查;
2.財務人員須熟悉工程合同的各項條款;
3.嚴格按合同辦事;
4.簽訂施工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
5.合同的簽訂必須按公司有關規定、程序進行。
五、加強財務人員管理
1.財務工作必須密切聯系基建工作實際,充分發揮財務管理對基建工程質與量的有效控制;
2.財務人員要增強服務意識和現場意識,了解施工現場、掌握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變更、材料替換及各種與項目財務有關的資料和實際情況,力爭做到跟蹤到位,服務到位,管理到位,控制到位,減少損失和浪費,提高投資效益。(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各盡職守,保證基本建設工程財務管理工作有序地進行。)
六、財務部門的管理職責
1.負責對建設項目的工程預決(結)算進行審查,對項目建設、竣工驗收以及財務決算審批全過程的財務活動實施財務管理和監督。對基本建設財務活動負管理責任;
2.對需要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設計合同》、《工程勘察合同》等負責保管及相關審核職責。
七、本規定解釋權歸東郊項目財務部負責(執行,由總經理批準頒行)。
工程管理制度21
企業在施工過程當中,應當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不少施工企業都制訂安全管理制度,這是一項不錯的措施,但要努力實施。為了方便大家,以下提供一則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各位參考。
1、范圍
1.1本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規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引用標準
2.1《電業生產安全規程》(DL408—91)。
3、管理職能
3.1本公司外包的電力建設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負責外包的選擇與評價等)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歸口監督管理。
3.2外包方,工程施工單位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具體實施和管理。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
4.2審查投標施工企業的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項目經理資質及企業以往的工程業績,確保施工企業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設的要求。
4.3在招標文件中必須提出明確的安全技術要求,并監督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4.4組織編制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術措施。
4.5當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嚴重失控,施工安全沒有保證時,有權責令其停產整頓,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4.6工程甲,乙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簽訂和執行安全合同。
4.7在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逐級審核,審定后組織實施,資料必須報建設單位審核備查。
4.8對本企業使用的臨時工和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施工的資質審查,并對其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指導。
4.9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
4.9.1工程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執行安全施工規則制度,不違章指揮;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
4.9.2工長,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負直接責任。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構和安裝的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違章指揮;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4.9.3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規則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施工前安全會;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工長報告。
4.9.4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架線,立塔,爆破,吊裝,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征得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的審核同意方可實施。
4.9.5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燒傷等及有可能引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時,發包方應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4.9.7施工現場,木工間和儲備易燃易爆器材庫。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備足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4.10施工現場安全紀律
4.10.1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應帶頭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紀律,其他人員無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4.10.2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有督促和檢查現場安全紀律的職責。
4.10.3施工單位職工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4.10.4各單位人員要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施工必須系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4.10.5各單位人員在施工現場要注意安全,嚴格執行裝設遮攔和懸掛標示牌的規定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子和隨吊盤上下。
4.11施工現場安全檢查
4.11.1建設單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各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及組織各施工單位進行互查,通過召開現場會,評比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來促進安全文明施工。
4.11.2施工單位除應經常進行安全施工檢查外,還要組織定期檢查。檢查要發動群眾,要有領導干部,技術干部和工人參加,邊檢查,邊整改。
4.11.3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銷項制度。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4.12施工現場發生事故調查和處理
4.12.1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必須遵照國務院關于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的規定辦理。事故報告要及時,不準隱瞞,虛報或拖延不報。其中,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總包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
4.12.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各單位領導人應該立即組織調查,認真從生產,技術,設備和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責任,提出防范措施,嚴肅處理事故責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