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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承包商的施工合同管理通用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淺談承包商的施工合同管理通用,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淺談承包商的施工合同管理通用1
工程施工合同是業主與承包商確定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在施工過程中,一切施工活動都是為了履行合同,在合同的約束和規范下,有關各方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履行自己的職責,進行有效處理的合作,以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但筆者在近幾年的工作實踐中發現一些承包商往往重合同的簽訂過程,輕簽訂合同后的管理,致使一些應得的權利沒有及時得到實現。
有這樣一個河道清淤的總價承包工程,合同中明確“除設計發生重大變化或業主另有要求外,承所商應承擔±5%的變化風險”,即當工程價款增減超過5%時,承包商是有權獲得自超過部分起算的相應增減款額。施中承包商遇到淤質泥土層較厚,結算工程價款超過合同總價的9%。但承包商自簽訂合同后,就沒有把施工實地情況同合同條件進行過對比分析,直至工程竣工驗收提交施工資料時,才偶然在合同中發現該項規定,由此造成了一場本可避免的合同糾紛。
事實上,加強施工合同的管理既有利于承包商取得更多的經濟效益,又有利于承包商實現合同的目標,提高自身的社會信譽,從而有利于在工程市場中站穩腳跟,增強競爭力。
一、要重視合同文件的管理
合同文件是合同管理的依據。因此,承包商必須詳細了解和非常熟悉合同文件。國際上有FIDIC條款,我國的有關部委也制定了相應的標準合同文件文本,我們水利電力行業制定并頒發了《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
在施工合同中要盡可能地使用標準合同條款的合同文件,其具有明顯的優點,一方面能合理平衡合同有關各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另一方面能公平地在合同各方之間分配風險和責任。合同當事人遵守明確規定的義務,就會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履約不佳、成本增加、以及由于施工合同各方彼此之間缺乏所需的信任而引發的爭端。
工程承包是一項充滿風險的活動。工程實施過程中,由于自然、社會條件復雜多變,影響因素眾多,承包商將面臨很多投標時難以或不可能完全確定的風險。風險一旦發生,就會導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誤。因此承包商需要認真研究合同文件,進行有效的風險分析。除了要了解合同文件中已明確規定所應承擔的風險外,還要了解那些隱含在合同文件之中的風險。分清有些風險是由于出現不可抗拒的社會困素或自然因素帶來的;有些是由于條款有缺陷引起的;有些是編寫合同者有意設置的。承包商進行風險分析的目的,一是能準確地理解合同,區分風險責任,更好地圍繞合同目標進行工作;二是通過風險分析,對一些可預測的風險事件作好合理的防范措施,盡可能地避免、轉移或減少損失;三是使風險型條款合理化,力爭對責權利不平衡條款、單方面約束性條款作修改或限定,防止單獨承擔風險。
二、要重視合同的變更管理
水利水電建設項目投資大,工期長,質量要求高,建設環境復雜,受意外風險的影響大,變更因素多,因此合同變更可能是最普遍的合同管理工作之一,每一項土建工程,或多或少地不免會出現一些工程變更問題。如設計變更,由于施工現場條件變化而使施工的工作項目超出了合同指標的.工程范圍,實際工程量同招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所列工程的增減等。為了使合同能更好地、順利地執行,對合同的變更是完全必要的,但合同的變更,實質是上對合同的修改,是合同雙方新的要約和承諾,對合同實施影響很大。如合同變更有時會引起現場施工的停滯、打亂施工安排、造成返工等損失。為了減少和避免日后發生爭議和扯皮,承包商應及時收集好相關變更資料,以確定變更引起的工期和價格的調整,維護自身的權利或獲取應得的利益。
三、要重視合同的索賠管理
當前工程市場競爭激烈,承包商為了中標,競爭壓價奪標,中標合同價往往在該工程計劃成本以下。在合同實施中,承包商稍有疏忽,都有可能面臨嚴重虧損的局面。因此,承包商不僅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經營水平科學管理,控制工程開支,嚴謹施工組織設計,合理發揮技術和設備的優勢,通過自身潛力的挖掘來贏得效益,而且也應通過加強合同的索賠管理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在工程施工承包中,索賠是承包商要求補償損失的正當方式,是維護當事人合法利益的一項根本性措施,通過索賠能使承包商在合同實施中的風險得到合理的再分配,使施工合同中的風險分擔程度更趨于合理化。
因此,就承包商而言,尋找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索賠機會,以索賠工作求得增加收入、節約投資,應作為一種經營上的管理活動。如小浪底工程施工過程中,適逢新的勞動法頒布,新勞動法中有如此三條:
①每周工作時間由原來的48小時改為40小時;
②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這30小時;
③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由原來工資的100%改為150%,休息日由150%改為200%,法定假日由200%改為300%的工資報酬。據此,承包商提出因加班工資的增加要求索賠額外支付的申請,后經業主、工程師、承包商的反復協商,業主同意為經過工程師批準的加班支付額外的報酬。
承包商在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同時,還應做好合同資料和相關的工程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這些工作,不僅是工程竣工驗收的需要,而且也是承包商執行合同,處理變更和申請索賠時所需的有力依據。
淺談承包商的施工合同管理通用2
(分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貴方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總承包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分包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應總承包商的申請,我方愿就總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義務以保證的方式向貴方提供如下擔保:
一、保證的范圍及保證金額
我方的保證范圍是主合同約定的總承包商應向貴方支付的工程款。
我方保證的金額是主合同約定工程款的______%,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本保函所稱工程款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我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我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日內。
貴方與總承包商協議變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經我方書面同意后,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應調整。
三、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總承包商未按主合同約定向貴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證金額內代為支付。
四、代償的安排
貴方要求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應向我方發出書面索賠通知及總承包商未支付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的證明材料。索賠通知應寫明要求索賠的金額,支付款項應到達的帳號。
在出現貴方與總承包商因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總承包商拒絕向貴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時,貴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證責任代為支付的,還需提供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單位或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質量說明材料。
我方收到貴方的書面索賠通知及相應證明材料后,在______工作日內進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諾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責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內,貴方未書面向我方主張保證責任的,自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
2、總承包商按主合同約定履行了工程款支付義務的,自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貴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金額達到本保函金額時,自我方向貴方支付(支付款項從我方賬戶劃出)之日起,保證責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出現應解除我方保證責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項下的保證責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證責任后,貴方應自我方保證責任解除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保函原件返還我方。
六、免責條款
1、因貴方違約致使總承包商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2、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貴方與總承包商的另行約定,免除總承包商部分或全部義務的,我方亦免除其相應的保證責任。
3、貴方與總承包商協議變更主合同的,如加重總承包商債務致使我方保證責任增加的,需征得我方書面同意,否則我方不再承擔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證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總承包商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因本保函發生的糾紛,由貴我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管轄地法院為____________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并交付貴方之日起生效。
本條所稱交付是指: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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