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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制度集錦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工作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工作制度1
一、加強安全防范工作。為切實做好防盜、防火工作,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結合的措施,防盜監控室和防火監控室必須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人員應認真登記當班情況,不得脫崗,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保安人員要加強巡邏,對可疑人員進行必要的詢問和檢查。
二、機關工作人員要增強安全意識,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切勿將巨額現金放在辦公室,并自覺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離開辦公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關好門窗,以防意外事件的發生。
三、加強門衛管理
(一)加強人員管理。安全保衛制度。行政中心大門早晨6時開啟,晚上7時關閉。外來人員必須按照區委辦[1999]123號文件第二條的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登記后持門衛簽發的進入。夜間來訪者應由保安人員帶領進入指定接待室。對上訪人員,保安員、門衛值班員必須有禮貌地勸說其到信訪局接待室,對無理取鬧、強行沖擊大門者要及時制止并報告本局人保科、信訪局、公安局內保科,緊急情況時直報110報警中心。
(二)加強車輛管理。外來單位進入行政中心的車輛必須持進出,無的車輛一律不得進入。行政中心內車輛限速每小時15公里行駛,一切車輛(包括摩托車、助動車、自行車)必須在停車泊位有序停放,不得隨意停放在過道或禁停線上。安全保衛制度。違者一切責任自負。
(三)加強物品進出管理。行政中心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出運辦公用品、基建物資等,必須持有關單位和人保科的出門證明,否則保安人員可以盤查,必要時也可以扣留物品。
四、行政管理中心內的各部門、單位必須建立每月一次的安全報告制度,由人保科建立安全工作臺帳,定期匯總,并按時上報本單位的安全情況。如發現可疑人員、火災隱患或發生盜竊事件要及時與保安隊、人保科聯系,妥善處理。
五、嚴格節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遇特殊情況需請假并安排好頂班人員。
六、基建工程、裝修、設備維修(用電、用火)等項目由房建設備科和人保科相互配合,做好安全工作。同時,由房建科主動填報消防安全申報表,由人保科上報區消防大隊。承建方或施工單位應當與建設單位簽訂安全防患事故責任書,并抄送人保科備案。如果未經批準擅自施工而釀成事故的,按照消防條例和公安部61號令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由承建單位負一切責任,并視情節輕重對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有關責任。
七、外來臨時工作人員必須憑身份證及時辦理臨時工作證,如未辦理的證件而發生問題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單位承擔。
八、加強安全督查。人保科會同區公安分局內保科對行政管理中心的安全保衛工作經常進行督促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科長每周一次全面檢查安全工作,夜間巡查每月不少于三次;保衛干事每二天一次檢查安全保衛工作。
安全工作制度2
一、建立治安保衛工作機構
1、學校專設一名治保主任,由校長任命,由校長直管或由校長指定的副校長專管。安全主任必須服從管理,嚴格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2、中小學政教主任兼任治保副主任,中小學治保工作歸宿于治保主任負總責,政教處主任具體負責。
3、治安保衛工作機構組成成員:中小學所有體育老師、中小學所有班主任、中小學值班老師、協助負責治安保衛工作的中小學學生會學生。
4、門衛歸宿于治保主任負責。
二、建立各項治安保衛工作制度
1、建立校長分管校長、治保主任、政教處主任、班主任、值班老師、任課老師及治保員、學生會等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建立門衛工作制度。
3、建立學校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4、建立學校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5、建立學校消防與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學校總務安全管理制度。
8、建立學校教育與培訓制度。
三、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具體職責
1、每一大周開展一次法制、治安防范宣傳教育和養成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觀念和治安防范意識。開展學生的自我保護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校區治安防范工作應當實行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結合,各教室、食堂、寢室走廊、校園重要活動場所、門衛等都要安裝攝像監控儀等防范設施。安保處、政教處、教務處每天至少要有監控錄像的記錄。
3、嚴禁任何班級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中小學生從事危險性活動和勞動。
4、及時排查內部不安定因素,調解糾紛,化解矛盾,維護內部穩定。
5、發生刑事案件、治保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不安定事端,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
6、有關隱患事故及糾紛事件應及時向學校主管領導匯報。
四、總校長的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宣傳并實施國家有關學校安全的法律法規。
2、依法制定學校安全規章制度。
3、組織教職工和學生每半個月按時學習各種安全知識和安全制度,做好思想培訓工作,讓師生養成良好的各種行為習慣。若有特殊情況不能組織學習和培訓,事先向校委會通報,向后推移否則處罰300元。無特殊情況不按時組織學習或培訓的將處罰500元。
4、建立學生安全保障的領導機構,并指導和監督其有效運作。若缺乏指導和監督能力或指導和監督不力,將被處罰500元。
5、對受傷學生及時親自或派員送往醫院救治。否則將處罰100元,造成后果的責任自負。(注:若校長不在,由分校長、分管副校長或主管主任負責)
6、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否則視為失職,將處罰300元。
7、督查各項制度的落實到位,并把好獎懲尺度,否則視為不公,將被處罰300元。
8、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能徇私舞弊,嚴格按制度治校,否則視為不正,將被處罰300元。
9、每周必須對校園安全保衛和政教等工作進行一次詳細調查,對其工作好壞及時進行獎懲。否則,將被處罰300元。
10、在上班期間校長參與賭博和娛樂活動(除陪上級領導和有利益關系的重要人物外),將被處罰500元。
11、總校長每周在校工作日不得少3天,每天不得少5個小時,否則每發現一次將被處罰100元。
12、在正常工作的中餐,一般不允許接受別人的宴請,或自己在外宴請(除陪上級領導和有利益關系的重要人物外),否則處罰100元。
13、其他履行學校安全職責必需的行為。
執行步驟
校長是學校的一校之長,若違反學校制度誰來監督執行?由校委會成員監督執行。
1、校委會任何一個成員有權監督校長執行制度的力度,且有權糾正校長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
2、有權利用制度對校長的過失行為進行處罰。
3、在執行過程中,校委員無論哪個成員有包庇或徇私行為將被處罰100元。
4、一個月內校長安全工作抓不到位,按制度處罰,罰金將在工資中扣除。
5、一個月內校長安全工作抓到位,且有成效,每月另獎300元。
6、校委員每月必須對校長工作進行詳細考評。
五、分校長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校長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導、評比和監督,做到有的放矢。否則,不能執行的將被處罰200元。
2、負責采用各種有效方法宣傳安全工作制度,樹立師生安全意識。學校規定,分校長每周要組織安全負責人、安全員、安全部門召開一次學習制度會、分析工作會,總結布置工作,否則將被處罰200元。
3、幫助專管副校長聯系和協調各政教處、各班主任及學生會開展安全工作。一個月內不聯系或協調不到位的,將被處罰200元。
4、具體處理學生意外傷害的救治及善后事宜。若處理或救治不及時不到位的,將被處罰400——6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承擔80%的責任。
5、分校長組織人員每天至少2次對全校各個角落的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清查和排除。發現的隱患不能超過2個小時,否則視工作失職,將被處罰200元;發現的隱患自己不能解決的,應及時上報,及時落實到位,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6、每天不少于3次到各班、各寢室、食堂等檢查安全工作,如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告知安全處負責人、班主任及后勤負責人,否則將被處罰200元;如果發現的隱患下屬無法解決的,由自己或上報學校處理,否則將被處罰300元。
7、每天不少于3次檢查安全處或安全部門的日常工作,并及時督查其工作進度和質量以及完成任務的程度。否則將被處罰200元。
8、及時與總校長上級有關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做到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能得到上級部門的關心和支持。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9、對以上工作必須有日記,記清日常工作事務及發現問題、處理問題的詳細內容、疑難問題的解決辦法,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10、早晨要先于學生起床,晚上要晚于學生睡覺,查失堵漏,確保全天候師生安全,否則處罰100元。
11、在上班時間(指住讀學生到校至離校的13天內無論是中午休息還是夜晚時間)不允許參與賭博活動,否則處罰500元。
12、接待來訪家長和社會人員,處理、協調好他們間的關系,處理協調不好的處罰200元。
13、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處理問題或徇私舞弊或出現冷熱病等責任感問題,每次處罰100元。
14、負責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執行步驟
分校長如何將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缺乏執行力度和能力,誰能確保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違反有關制度,又受誰的制約?
1、涉及安全的部門和負責安全的人員統屬安全處管理,分校長直接分管安全處政教工作,并可按制度深入到基層督查工作。
2、每天不少3次督查安全處政教處工作,安全處政教處失職或工作不力,應嚴格按制度執行,否則,分校長應承擔80%的責任,應按有關制度規定給予處罰。
3、假若分校長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辦事,不能將制度執行到位,由校長或由校長指定的執行團嚴格按制度執行。
4、假若分校長存在工作能力問題,連續三個月出現工作失職的,將降職或開除職務處理。
5、假若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分校長在二個月內無法執行到位,由校長指派他人代替執行。
6、分校長自己違反制度,將由校長或校長指定的執行團按制度執行。
7、一個月內工作出色,職責范圍內沒有安全大小事故或安全隱患,當月獎勵150——200元;假如即使有安全事故或安全隱患,但處理得周到、滿意,當月獎勵100元。
8、執行團每個月必須對分校長的工作進行詳細考核,認真總結。
主管副校長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校長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導、評比和監督,做到有的放矢。否則,不能執行的將被處罰100元。
2、負責采用各種有效方法宣傳安全工作制度,樹立師生安全意識。學校規定,主管副校長每周要組織安全負責人、安全員、安全部門召開一次學習制度會、分析工作會,總結布置工作,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3、聯系和協調各政教處、各班主任及學生會開展安全工作。一個月內不聯系或協調不到位的,將被處罰100元。
4、具體處理學生意外傷害的救治及善后事宜。若處理或救治不及時不到位的,將被處罰300——5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負60%的責任。
5、主管副校長組織人員每天至少2次對全校各個角落的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清查和排除。發現的隱患不能超過2個小時,否則視工作失職,將被處罰100元;發現的隱患自己不能解決的,應及時上報,及時落實到位,否則將被處罰50元。
6、每天不少于3次到各班、各寢室、食堂等檢查安全工作,如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告知安全處負責人、班主任及后勤負責人,否則將被處罰100元;如果發現的隱患下屬無法解決的,由自己或上報學校處理,否則將被處罰200元。
7、每天不少于3次檢查安全處、政教處或安全部門的日常工作,并及時督查其工作進度和質量以及完成任務的程度。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8、及時與分校長、總校長上級有關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做到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能得到上級部門的關心和支持。否則將被處罰50元。
9、對以上工作必須有日記,記清日常工作事務及發現問題、處理問題的詳細內容、疑難問題的解決辦法,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0、早晨要先于學生起床,晚上要晚于學生睡覺,查失堵漏,確保全天候師生安全,否則處罰50元。
11、在上班時間(指住讀學生到校至離校的13天內無論是中午休息還是夜晚時間)不允許參與賭博活動,否則處罰400元。
12、接待來訪家長和社會人員,處理、協調好他們間的關系,處理協調不好的處罰100元。
13、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處理問題或徇私舞弊或出現冷熱病等責任感問題,每次處罰100元。
14、負責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執行步驟
專管副校長如何將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缺乏執行力度和能力,誰能確保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違反有關制度,又受誰的`制約?
3、涉及安全的部門和負責安全的人員統屬安全處管理,分管安全處工作的專管副校長,可按制度深入到基層督查工作。
4、每天不少3次督查安全處工作,安全處失職或工作不力,應嚴格按制度執行,否則,專管副校長應承擔60%的責任,應按有關制度規定給予處罰。
5、假若專管副校長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辦事,不能將制度執行到位,由分校長嚴格按制度執行。
6、假若專管副校長存在工作能力,連續三個月出現工作失職的,將降職或開除職務處理。
7、假若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專管副校長在二個月內無法執行到位,由分校長指派他人代替執行。
8、專管校長自己違反制度,將由分校長按制度執行。
9、一個月內工作出色,職責范圍內沒有安全大小事故或安全隱患,當月獎勵100——150元;假如即使有安全事故或安全隱患,但處理得周到、滿意,當月獎勵50元。
10、執行團每個月必須對主管副校長的工作進行詳細考核,認真總結。
安全處主任(含副主任)的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校長或分校長、專管副校長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導、檢查、評比和監督。否則視失職,將被處罰50元。
2、服從分校長、專管副校長的管理,聽從其工作安排,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3、接待來訪家長和社會人員,處理好他們中的關系,做到熱情、誠懇,將矛盾處理好,解決好。與他們發生爭執的,將被處罰100元;問題處理不到位的,矛盾處理不好的,將被處罰50元;問題處理不公平的,將被處罰50元。
4、不允許打罵、侮辱、體罰學生,輕者每一項將被處罰400元,較嚴重著將被處罰500元,非常嚴重者引起糾紛或官司的,責任自負。
5、對學生、老師或他人舉報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妥善處理,發現到排除安全隱患不能超過2個小時,否則視工作失職,將被處罰100元;發現的隱患自己不能解決的,應及時上報,督促落實到位,否則將被處罰50元。
6、不允許打罵、侮辱老師,不允許與老師發生糾紛,輕者將被處罰500元,重者除負全部責任外,另開除離校。
7、不允許頂撞、打罵、侮辱上級領導,輕者將被處罰500元,重者除負全部責任外,另開除離校。
8、不允許與家長頂撞,發脾氣,發牢騷,更不允許互罵對打,否則視情節輕重將被處罰200—300—400元。
9、負責采用各種有效方法宣傳安全工作制度,樹立師生安全意識。學校規定,安全處主任每周要組織安全人員、安全部門召開一次學習制度會、分析工作會,總結布置工作,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0、組織和管理好安全處下面的安全員,要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各項安全工作和活動。假若工作混亂、無序、無效的處罰100元。
11、每周聯系和協調各政教處、各班主任及學生會開展安全工作。不聯系或協調不到位的,被處罰50元。
12、具體處理學生意外傷害的救治及善后事宜。若救治和處理不及時不到位的,將被處罰150——3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負60%的責任。
13、安全處主任每天至少3次對全校各個角落的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清查和排除,發現的隱患不能超過2個小時,否則視工作失職,將被處罰100元;發現的隱患自己不能解決的,應及時上報,督促落實到位,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4、每天不少于3次到各班檢查安全工作,如果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告知班主任,否則將被處罰50元;如果發現的隱患班主任無法解決的,由安全處處理或上報學校處理,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15、每天不少于2次檢查門衛、活動場所、各寢室、各廁所等安全隱患處的安全工作,并及時查出隱患、清除隱患,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6、及時與上級有關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做到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7、對以上工作必須有日記,記清日常工作事務及發現問題、處理問題的詳細內容,疑難問題的解決方法,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8、在上班時間(指住讀學生到校至離校的13天內無論是中午休息還是夜晚時間)不允許參與賭博活動,否則處罰300元。
19、早晨要先于學生起床,晚上要晚于學生睡覺,查失堵漏,確保全天候師生安全,否則處罰50元。
20、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處理問題或徇私舞弊或出現冷熱病等責任感問題,每次處罰100元。
21、負責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執行步驟
安全處主任如何將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缺乏執行力度,誰能確保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違反有關制度,又受誰的制約?
1、校區內涉及安全的部門、位置及人員統屬安全處負責管理,安全處主任按制度深入到基層督查指導工作。
2、每天不少于3次督查安全處所屬的部門、班級、位置的安全工作,所屬的部門班級失職或位置出現安全隱患未及時處理的,應嚴格按相關制度執行處理,否則安全處主任應承擔60﹪的責任,也應按有關制度規定給予處罰。
3、假若安全處主任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辦事,不能將制度有效的執行到位,由分校長或專管副校長嚴格按制度執行處罰。
4、假若治安主任存在工作能力問題,連續三個月出現工作失職的將降職或開除公職處理,由分校長或專管副校長上報執行。
5、假若安全處主任存在責任感問題,連續二個月工作消極怠工的、遇事拖拉的,將降職或開除公職處理,由分校長或專管副校長上報執行。
6、假若安全處主任不顧全大局,喜歡斤斤計較,私心太重,不具備領導素質的,連續二個月經教育屢教不改的,降職或開除公職處理,由專管副校長上報執行。
7、假若安全管理制度在二個月內安全處主任無法執行到位,由專管副校長或指派他人代替執行。
8、治安處主任自己違反制度,將由分校長或專管副校長或校長執行團按制度執行。
9、若學校沒有專管副校長,由分校長直接主管或由校長指定的其他副校長主管,其工作直接受他們監督檢查。
10、在一個月中沒有任何安全事故和安全隱患,學校獎勵其130——150元,即使因客觀原因出現安全事故或安全隱患,但處理得及時、周到、完滿,學校獎勵50元。
政教處主任的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校長、分校長或專管副校長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導、檢查、評比和監督。如果有抵觸情緒或抵制思想,視為不重視,將被處罰150元;如果執行不到位或執行不徹底,視為失職,將被處罰200元。
2、高中、初中、小學每段政教處主任除了負責日常工作事務外,還要負責本段的安全工作如本段的班級安全、寢室安全、食堂安全、衛生區安全、安全區安全等。
3、每周至少一次對班主任、值班老師、學生會值班學生進行一次情況匯報會或總結會,每次會議要達到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目的,要有記載,有原因分析、問題解決手段及結果,否則,將被處罰50—100元。
4、要經常深入到班級、寢室、衛生區、安全區等處檢查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追究,及時解決,否則將被處罰50元。
5、及時了解和掌握老師和學生的思想動態,發現情況及時處理,或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處理不及時或不周到的,將被處罰100元;自己處理不了又不能及時向領導報告的,將被處罰1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自負60%。
6、不允許謾罵、侮辱老師,不允許與老師發生糾紛,輕者將被處罰500元,重者除負全部責任外,另開除離校。
7、不允許打罵、侮辱、體罰學生,輕者每一項將被處罰400元,較嚴重著將被處罰500元,非常嚴重者引起糾紛或官司的,責任自負。
8、不允許頂撞、謾罵、侮辱上級領導,輕者將被處罰500元,重者除負全部責任外,另開除離校。
9、不允許與家長頂撞,發脾氣,發牢騷,更不允許互罵對打,否則視情節輕重將被處罰200—300—400元。
10、各政教處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工作不能互相抬杠,互相推諉,否則將被處罰200元。
11、管理好政教處下面的工作人員,要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各項安全工作和活動,假如工作混亂、無序、無效的處罰100元。
12、每天早中晚三次派人檢查所轄范圍的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及時上報,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3、每天早中晚三次派人深入到各班、各寢室、廁所、衛生區等處清查行兇工具,清查抽煙學生,清查戴耳環、留長發、染頭發、穿拖鞋、拉幫結派、打架斗毆、談情說愛的學生,不能按時清查或清查不力,處理不力的,將被處罰100元。
14、及時制止學生攀、下危險建筑物或地段,假如沒有及時制止將被處罰50元。
15、對逃跑或上網的學生一定要迅速追查,并及時告知學校或家長,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6、對學生偷盜行為要一查到底,查不出結果處罰20元。
17、學校重大活動要認真組織,認真實施,不允許失誤,若失誤將處罰100元。
18、學生培訓站隊進會場,站隊按順序退場,若秩序混亂將處罰50元。
19、對政教處的安全情況要進行記錄,詳細具體,否則將被處罰20元。
20、每晚要派人到各寢室巡視,具體清查學生入睡情況和學生到位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否則將被處罰50元。
21、要三餐派人去食堂值班,維護食堂秩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否則將處罰50元。
22、每周對學生會必須進行一次培訓,否則處罰20元。
值班老師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專管副校長、安全處主任、政教處主任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按規定位置、規定要求、規定時間值班,否則將處罰20元。
2、明確目標和任務,做到全方位值班、全方位服務,發現安全隱患和安全問題能自己解決就及時解決,不能自己解決的就及時上報,不值死班,否則將被處罰20元。
3、若發現問題要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做到防患于未然,否則將被處罰20元。
4、不允許頂撞、謾罵、侮辱上級領導,輕者將處罰100元,重者處罰200元。
5、不允許謾罵、侮辱老師、不允許與老師發生糾紛,輕者將被處罰100元,重者處罰200元。
6、不允許打罵、侮辱、體罰學生,輕者每一項將被處罰300元,較嚴重者將被處罰400元,非常嚴重者引起糾紛或官司的,責任自負。
7、上級安排的工作任務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不能互相推諉,否則將被處罰50元。
8、不允許與家長頂撞、發脾氣、發牢騷,更不允許互罵對打,否則視為情節較重將被處罰100—200—300元。
9、若在管轄范圍內發現學生拿兇器、抽煙打牌、穿拖鞋、破壞校產、談情說愛、打架斗毆、拉幫結派等,要及時制止和處理,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0、對每次的值班要記錄,記錄內容要具體,否則將被處罰20元。
任課教師的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認真遵守法律和學校有關安全制度,嚴格按安全制度執行教學。
2、在上課時間搞好課堂紀律,維持課堂秩序,否則課堂紀律、秩序混亂的將被處罰50元。
3、不允許打罵、侮辱、體罰學生,輕者每一項將被處罰300元,較嚴重者將被處罰400元,非常嚴重者引起糾紛或官司的,責任自負。
4、如果晚上值班,一定要將學生如數交到生活老師手里,并督促學生睡好才可離校,否則處罰30元。
5、不允許頂撞、打罵、侮辱上級領導,輕者將被處罰400元,重者處罰400元。
6、不允許與家長頂撞、發脾氣、發牢騷,更不允許互罵對打,否則視情節輕重將被處罰100—200—300元。
7、發現學生缺課或有不正常舉動或有不正常思想,應及時向班主任或政教處、教務處主任匯報,否則將被處罰50元。
8、在任課時間若發現教室內電器電路、課桌椅、窗戶玻璃等有安全隱患,要及時向班主任或校方匯報,否則將被處罰50元。
9、在下課時間若發現學生有危險行為應及時制止和教育,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0、不允許與老師發生矛盾糾紛,不允許在老師間撥弄是非,說長道短,否則將被處罰100元。嚴重者責任自負,直到開除。
11、老師不能單獨將學生帶離教室補課,否則每次處罰50元。
12、要與班主任搞好團結,不允許鬧分裂,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班主任的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認真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制度和決定,具體負責本班的日常安全工作,如果由抵觸情緒或抵制思想,視不重視,將被處罰50元;如果行動不快或行動不力,視失責,將被處罰100元;如果執行不到位或執行不徹底,視失職,將被處罰150元。
2、每周結合養成教育不少于二次班會課,即宣傳安全知識和進行養成教育。班會課定在每周的周一早晨和周五晚上,班會課為40分鐘,不得少一次,不得不按時,不得減時間,否則各處罰50元。
3、及時了解學生思想動態,發現情況及時處理,或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處理不及時或不周到的,將被處罰50元;自己處理不了又不能及時向領導報告的,將被處罰5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全部自負。
4、不允許打罵、侮辱、體罰學生,輕者每一項將被處罰300元,較嚴重者將被處罰500元,非常嚴重引起糾紛官司的責任自負。
5、不允許與家長頂撞、發脾氣、發牢騷、更不允許互罵對打,否則視情節輕重將被處罰100—200—300元。
6、不允許班主任毆打別班學生或老師,第一次將被處罰500元,第二次將被開除離校。
7、每天提前進教室,主要檢查電源、玻璃、桌椅等安全隱患,尤其是棍棒、刀具等兇器,及時發現及時處理或及時上交,如果工作失職將被處罰50—100元;如果清查不徹底處理不及時將被處罰50—100元。
8、學生不允許抽煙,班主任要時刻跟蹤管理,及時進行教育,如果發現本班有學生抽煙,視平時工作不到位,一個月內連續出現3人次以上的處罰20元。
9、學生不允許穿拖鞋、留長發、染頭發、戴耳環、帶手機,班主任抓好班級管理,若出現以上現象視工作不力,各項一個月內連續出現5人次以上的各處罰10元。
10、學生不允許談情說愛,班主任做好教育工作,一個月內連續出現2人次以上的處罰10元。
11、不允許學生攀、下危險建筑物或地段,一個月內連續出現2人次以上的處罰20元。
12、不允許學生逃跑上網,否則每發現一例處罰20元。
13、不允許學生提菜、打湯、提開水,否則每發現一例各被處罰50元。
14、不允許學生到校園外游泳,否則處罰60元。
15、鍋爐旁不允許學生靠近,危險很大,否則每發現一例各被處罰50元。
16、施工場地不允許學生靠近,否則每發現一例各被處罰30元。
17、靠近校園周邊的圍墻或無圍墻處不允許學生前往,否則每發現一例將被處罰10元。
18、如果晚上值班,下自習后要將學生如數交到生活老師手里,待安睡后方可離校,否則處罰100元。
19、不同年級的學生不允許交往,有特殊情況的及時向班主任告知,否則視學生有尋釁苗頭,班主任被處罰10元。
20、不允許在沒經學校同意的情況下,隨意訂資料、報紙,否則處罰100元。
21、不允許本班學生到另一個班的寢室串門或睡覺,否則班主任及生活老師每例各被處罰10元。
22、管好學生用錢,學生零花錢必須班主任動員收集,學校統一管理,如果家長反映學生多用錢,經查實處罰20元。
23、發現本班學生有偷盜行為,查不清楚結果的每一例各被處罰20元。
24、經常巡查班里情況,及時發現和消除不安全隱患,并積極向學校領導提出安全建議,否則處罰50元。
25、學生一般不允許請假,有特殊情況請假的,必須經家長同意,(有電話、談話紀錄或第三者證明)班主任簽字,安全處主任審核,簽字門衛登記才能放行。否則每生處罰50元。出現嚴重后果的責任自負。
26、每個月必須給家長打一次電話,一個班分四周四批打,學校每月抽查10人,若每少一人個處罰10元。
27、早、中、晚餐必須站隊有秩序的進食堂,大型活動、下晚自習站隊進寢室,否則每發現一次處罰20元。
28、每次上課前,集會前必須唱歌,否則每發現一次扣20元。
29、各教室的監控設備必須保護好,若本班監控設備及線路被損壞,副班主任處罰50元。班主任處罰100元。
30、不允許學生隨便往窗外倒飯菜、丟紙屑、垃圾等,每發現一次處罰50元。
學校門衛制度
一、具體措施
(一)設專職門衛2人,節假日上班時間以晚上九點到早晨七點輪流值班,早晨七點到晚上九點,二人必須同時上班。
1、白天和晚上不能擅自離崗(即不能前去隔壁鄰居游玩,打飯必須輪換打,一方沒來,另一方不能擅自離崗),離崗一分鐘罰一元錢,超過10分鐘以上每一分鐘2元;超過半個小時按曠課半天計算;超過一小時按曠課一天計算;超過二小時按曠課二天計算;超過三小時作自動離職處理。上廁所必須于同行打招呼,安排好替值工作。
2、交班要按時、無誤,否則若誤時或每失誤一次,處罰50元。
3、值班違反相關制度的,或相關職責未盡到的,每一項處罰10元,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或給學校造成其他方面損失的,應承擔60%的責任。
4、節假日期間,閑雜人員一律不允許隨便進出校園,也不允許留守學生隨意進出校園,否則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5、節假日值班時隨意離崗或在崗而未盡職責的,除不領值班補貼外,另處罰20元;造成經濟損失或其他后果的,責任全部自負。
6、值夜班的應在23點后睡覺,第二天凌晨5點起床,否則,如果未按該規定睡覺起床的,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7、勤雜人員提前進校的,開門鑰匙必須由門衛值勤人員交到對方的手里,如果圖方便任由勤雜人員取放鑰匙,一次處罰10元。
8、堅決不允許門衛人員與師生發生矛盾沖突,事前必須與主管領導反映。門衛人員之間或與教職員工之間或與學生之間發生矛盾沖突的,若有理,處罰20元;若無理,處罰50元。
(二)學校門衛必須輪換參加每大周的全校職工培訓或治保處安全培訓
1、參加全校教職培訓或治保處安全培訓是每一個門衛的權利和義務,必須參加培訓。
2、每缺一次培訓,除算曠工一天外,另處罰40元;遲到或早退每一次10元。
3、在安全培訓中,每人必須在會上認真述職,對上一段時間工作進行總結,發揚優點,總結不足,并對下階段工作進行表態,確保下階段工作正常進行,沒有述職紀錄的每次處罰10元。
4、培訓期間,一人值日一人參加培訓,下次培訓更換。凡參加培訓的人員必須把會議精神認真傳達給另一方,否則每一次處罰10元。
(三)建立并且認真執行學校安全保衛記錄制度
1、家長探望孩子必須先登記孩子所在班級、事由及自己所在單位、有關證件,再由門衛直接與班主任聯系,同意后由老師領學生前來相見,或指定老師帶家長前去所在班級。離校收回會客單。注意,上課時間一律拒絕探望。不按該規定執行或手續不全的處罰20元。
2、如果校園內施工,施工人員必須由施工頭作好身份登記,辦好相關手續方可進出,臨時變動的施工人員或短工人員也必須辦好相關手續方可進出。門衛如果不按此執行,處罰20元。
3、上級部門來校視察,在不認識的情況下,請對方出示相關證明或打電話給主管校長咨詢,但需講禮貌,熱情說明情況,得到對方諒解。處事不妥的處罰20元。
4、其他外來人員來訪,必須查驗證件,問清探訪對象,按規定作好登記,得到校方同意后方可放行,離校收回會客單。否則處罰20元。
5、對于外校學生,社會小青年,閑雜人員,滋事鬧事人員一律不允許進入校園。否則一次處罰20元,造成后果的責任全部自負,嚴重的除負全部責任外,另開除離校。
6、不允許與任何外來人員發生矛盾沖突。否則,將處罰50元,嚴重者全部責任自負。
7、施工車輛和運輸貨物車輛在上課時間一律不允許進出校園,待上課后方可放行,否則處罰20元。
8、外來車、校內外機動車一律不允許在校園內停靠,必須停在指定位置,否則處罰20元。
(四)中小學生進校后一律不允許隨便離校
1、走讀生必須與學校簽訂安全協議,否則不允許走讀。走讀生必須憑相關證件進出校園,否則處罰10元。
2、小學、幼兒園學生沒有班主任同意和不能出示相關證明不允許任何人接走,哪怕是他的親生父母。否則,處罰10元,造成后果的責任自負。
3、所有學生不能隨意請假。有特殊情況的初、高中學生,必須有班主任的證明,治保主任的簽字,家長的同意,(打電話紀錄時間、旁人證明)門衛的登記才能放行。否則一次處罰20元,造成后果的所有責任自負。
4、不允許外校有學生與本校學生單獨見面,要見面只能隔門相見。否則處罰10元,造成后果的責任自負。
5、不允許與任何學生發生矛盾沖突。否則將處罰50元,重則全部責任自負。
(五)上課時間全校教職員工必須遵守門衛制度
1、教職員工請假外出必須憑分管校長的簽字放行,按簽條的時間作好記錄。否則,處罰10元。
2、不能徇私情,公平對待每個進出校門的職工,否則發現一次處罰10元。
3、要與門衛和睦相處,不允許與門衛發生矛盾沖突。否則輕則處罰200元,重則辭退。
(六)必須保持門衛前后50米范圍內整潔衛生
1、門衛值班人員每天輪換做好早中晚兩次保潔工作,不允許在校門內外50米內有任何視覺上的不潔感覺。否則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2、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校門口或校內出售食品、及其它商品,如果難以拒絕,報告到安全處。否則,門衛未加以嚴厲拒絕,處罰10元,或未上報的處罰10元。
3、不允許外來人員在校內外裝貼戶外廣告,門衛若發現未干涉的將處罰10元,或即使未發現,也應及時清理干凈,否則處罰10元。
4、外來人員衣冠不整,衣服不凈,蓬頭垢面或表面看出有傳染病的一律拒絕進入校園。否則,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二、執行步驟
(一)分工明確。門衛由安全處主任主管。安全處另派專人負責,專人檢查,專人督辦。
專管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怎么辦?由主管查清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的原由,再由主管執行處罰,每發現一次處罰20元。若發現專管徇了私情而導致門衛工作失誤,可處罰50元;主管不負責或責任不到位怎么辦?由分管副校長或分校長查清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的原由,再由分管副校長或分校長執行處罰,每發現一次處罰50元。若發現主管徇了私情而導致工作失誤,可處罰100元;分管副校長或分校長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怎么辦?由總校長或由總校長指定的執行團查清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的原由,再由總校長執行處罰,每發現一次處罰100元,若發現分管副校長或分校長徇了私情而導致工作失誤,可處罰到200元。
(二)定時檢查。主要由分管校長或校長執行團對各層每周2次檢查,主要檢查門衛制度落實的具體情況。
1、各層如果沒有定時檢查的具體記錄或獎罰不到位,可視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按“執行步驟”第一大款執行處罰。
2、第一次全校性檢查不到位,視工作失誤,按“執行步驟”第一大款執行處罰;第二次全校性檢查不到位,視工作失職,除按“執行步驟”第一大款處罰外,進行警告;第三次全校性檢查不到位,視工作嚴重失職,除按“執行步驟”第一大款處罰外,進行嚴重警告;第四次全校性檢查不到位,視工作不勝任,除按“執行步驟”第一大款處罰外,進行降職或開除職務處分。
3、負責全校性檢查的執行團失職怎么辦?由校長查辦。第一次處罰200元;第二次處罰300元,并給予警告處分;第三次處罰400元,并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第四次處罰500元,并給予降職或開除職務處分。
(三)執行力度。主要是對各層工作力度的有形考核,分ABCDEF六個檔次。
1、A:非常不滿意:一個月工作有三項以上失誤定位非常不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各倒扣40元。
2、B:不滿意:一個月工作有二項失誤定為不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各倒扣20元。
3、C:較滿意:一個月工作有一項失誤定位較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不獎不扣。
4、D:滿意:一個月工作沒有失誤定為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各獎20元。
5、E:十分滿意:一個月工作有校長、學生或家長兩方滿意的定為十分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中各獎40元。
6、F:非常滿意:一個月工作有校長、學生或家長三方滿意的定為非常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中各獎100元。
安全工作制度3
1、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總務主任為副組長,行政人員為組員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班應成立相應的安全小組,一旦出現問題,層層上報,確保在最短的時間內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2、設立門衛登記制度,外來人員必須登記,校門必須按時開關,有外來人員需進校時,門衛必須上報。學校值日老師要協助門衛做好放學時段的管理工作。
3、各班每天早晨要上報班級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未出勤的學生要查明原因,記錄備案。
4、嚴格規范教師、學生請假制度,上班時間教師、學生出校門時,必須報經學校批準,方可出入,請假時間三天以上須報學校批準。
5、學校每天安排值日檢查人員,處理并記錄值日期內的偶發事件,特殊情況向教育局或公安機關報告;
6、雙休日、節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學校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巡邏,有情況及時與領導取得聯系。
7、值勤人員每晚要認真進行檢查,對辦公室、教室廚房、食堂及其它重要場所,本校學生應按規定出入。
8、上課時間不會客。發現陌生人在校內活動要進行查問,發現形跡可疑的及時向值日老師報告;
9、各班要經常利用班、隊會的時間對學生進行各種安全知識教育。如:飲食衛生和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豐富學生的安全知識,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班級內、校內出現一般安全問題由值日老師負責登記并處理,出現較大安全事故分別由值日老師負責及時向校長報告并逐級上報。
安全工作制度4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保障全區農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的開展,堅持以人為本,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一步降低和減少農機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切實加強對農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領導。實行安全生產行政首長負責制原則,落實一把手負總責,主管領導具體負責,任務到單位,責任到人的目標責任制,層層落實目標責任,使農機安全各項規章制度及目標責任落到實處,為確保農機安全生產奠定堅實基礎。
二、嚴格執行登記管理制度,確保操作人員素質準入關。按照國家“五整頓、三加強”要求,堅持從源頭上抓起。在拖拉機及駕駛人登記、檢審驗、考核發證、安全檢查、事故處理等工作中,要嚴格管理,規范程序,切實做到“誰辦理、誰簽字、誰負責”,“誰檢驗、誰簽字、誰負責”,“誰考核、誰簽字、誰負責”。嚴格培訓質量,凡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辦理駕駛證的“誰辦理、誰負責”,嚴格實行過錯追究制和責任倒查制。
三、依法行政,確保農機執法的嚴肅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在農機安全生產檢查、事故處理過程中,要規范程序、依法行政,嚴禁徇私枉法,說情求情,特別是上級主管部門領導及工作人員不得缺位、越位行使職權,以確保農機執法的公正性、嚴肅性。
四、規范管理,嚴格執行事故上報制度。發生農機事故必須按程序及時準確上報,發生一般事故,應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先報告當地政府和安監部門,經批準后按程序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嚴禁瞞報、漏報或隱瞞不報,凡隱瞞不報或知情不報的,嚴格按干部管理權限對主管領導和事故統計人員進行處理,凡造成社會重大影響和后果者按照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五、認真學習,切實加強干部業務素質。堅持經常性組織職工干部開展業務知識、法律法規知識學習,使廣大干部職工熟悉業務,弄通弄懂法律法規,在安全檢查執法過程中做到嚴格執法、文明執法。
洛江區農業水務局
XX年9月3日
安全工作制度5
段家巷社區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宣傳有關食品安全的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組織協調機構,保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站人員配備、辦公設施裝備等基本工作條件。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落實街道和本社區的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并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防止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杜絕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充分發揮社區在食品管理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4、及時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積極協同相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開展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5、主動做好本轄區內有關食品安全工作,協同或配合有關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做好各項食品安全工作。
6、將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議事日程。
7、及時舉報,發現本社區范圍內有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無證無照生產經營食品(藥品)行為的,馬上制止,并及時上報辦事處食品安全工作站或市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8、加強對“連鎖超市”“放心店”的動態監管。
9、定期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定期召開食品安全工作例會,互相交流信息,促進提高管理水平。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責任。
安全工作制度6
學校安全工作直接關系到少年兒童能否安全、健康成長,關系到千千萬萬家庭的幸福,關系到社會的安定,責任重于泰山。每位教師必須堅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時時不忘安全、事事重視安全,健全安全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居安思危,警鐘長鳴,切實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
1、我校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工作制度,逐步實現安全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2、結合每月分開展的安全教育主題,采取多種形式和手段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3、實行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要定期不定期檢查各班、各處室的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及時處理,消除隱患。
4、學校應加強門衛工作,完善門衛制度。
5、建立學校安全工作專項考核制度。每學期結束要對各班級、處室的安全工作予以考核。
6、落實《安全責任書》簽訂制度。學校與班級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職責與義務。
7、高度重視學校周邊環境整治。及時消除有礙周邊秩序和學生安全的各類治安隱患,使學校周圍有一個健康、安全、文明的環境。
8、加強校舍的管理與維修,消除事故隱患。定期對校舍進行檢查,對危房要查封,一律停止使用,對破舊房屋及時維修。
9、加強學校各種教學設備、器材和生活設施的安全管理。學校的各種儀器設備和生活設施均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對可能危及師生人身安全的設備、設施要經常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10、特別加強對學生進行交通法規教育,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倡步行上學,禁止未滿12周歲的學生騎車上學。嚴禁乘坐無證照人員駕駛的車輛,不得超載,凡需要搭個體營運的交通工具必須要經交通管理部門檢查、許可。
11、做好學校防火工作。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配齊消防器材,并定其檢查、更新。學校實驗室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和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藥品要按照公安、消防、衛生等有關部門的規定嚴格管理,要嚴格危險品購買、保存、使用的審批程序,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12、體育課或體育活動要事先作好準備,加強防護,注意安全。要強調課堂紀律,注意室外教學規范。
13、學校組織學生勞動以及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時,應對勞動場地、工具作好安全檢查,對學生提出明確的勞動紀律要求,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14、學校組織文藝演出、報告會等活動時,應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
安全工作制度7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村(社區)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證正常的辦公和生活秩序,保障公眾財產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各村(社區)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則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 各村社區(村)的第一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 各村(社區)應當在公安消防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五條 各村(社區)制定其相應的重點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條 各村(社區)應當按照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的特點,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第七條 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情節的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八條 本制度適用于規范和指導各村(社區)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辦。
安全工作制度8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一、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各科室、各班級安全工作。
二、班主任和科室負責人作為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總責。
三、加強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建立健全門衛、值班、巡邏、守護制度。
五、重要部位的安全技術防范裝置、使用、維護、管理有效。
六、重視消防安全、消除隱患。
七、實驗教師重視實驗安全。
八、體育訓練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既注重體育訓練,又注重安全。
九、對失職導致安全問題的依法查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對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治安巡邏及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巡邏保證校區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值班巡邏人員必須堅持政治學習,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堅守崗位,按規定時間上崗、下崗,不能擅自脫崗離崗、不空崗、不睡崗,工作要認真負責。
三、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忠于職守、確保安全,值班巡邏時發現可疑人員要認真盤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四、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時要交待值班記錄和值班內發生的問題,以及領導的指示,清點公物,發現公物丟失損壞要說明情況,根據責任予以賠償。
五、在節假期間對值班巡邏人員做適當調整,落實和增加值班人員,加強保衛科工作,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崗者應及時說明情況,及時調整確保安全。
四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四防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單位每年檢查六次;保管室、實驗室、儀器室每月一次。
二、檢查中要本著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主要查組織、查制度、查措施,及時發現和解決各種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專人限期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報告上級領導采取措施,確保安全。
四、認真填寫四防安全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步做出詳細記錄,由檢查負責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明確責任,以備查找。
五、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實施。
治安巡邏及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巡邏保證校區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值班巡邏人員必須堅持政治學習,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堅守崗位,按規定時間上崗、下崗,不能擅自脫崗離崗、不空崗、不睡崗,工作要認真負責。
三、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忠于職守、確保安全,值班巡邏時發現可疑人員要認真盤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四、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時要交待值班記錄和值班內發生的問題,以及領導的指示,清點公物,發現公物丟失損壞要說明情況,根據責任予以賠償。
五、在節假期間對值班巡邏人員做適當調整,落實和增加值班人員,加強保衛科工作,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崗者應及時說明情況,及時調整確保安全。
四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四防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單位每年檢查六次;保管室、實驗室、儀器室每月一次。
二、檢查中要本著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主要查組織、查制度、查措施,及時發現和解決各種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專人限期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報告上級領導采取措施,確保安全。
四、認真填寫四防安全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步做出詳細記錄,由檢查負責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明確責任,以備查找。
五、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實施。
學校安全防火制度
一、認真執行《消防監督條例》確保學校財產和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學校成立安全委員會和義務消防組織,依靠群眾,貫徹“以防為主”的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各單位根據自身工作的特點、庫房儲存物質性質,制定相應的的安全防火制度。校安委員會定期檢查防火情況,發現火災隱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三、嚴格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消滅火種,嚴禁吸煙,重點部位必須配備消防器械,并懸掛“嚴禁煙火”醒目標志。實習工廠、汽車隊、倉庫以及其它單位的可燃廢物(如鋸末、創花、紙屑、油漬物等),必須在工作結束后徹底清掃,按指定地點存放和清理。
四、安裝使用電器設備和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施工,并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高壓線下、電纜物上嚴禁堆放各種物品。電氣焊工的作業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
五、消防設備、器材的管理實行“三定”,即定存放位置、定專人管理、定期進行保養;“二不準”,即不準亂拿亂用,不準任何人挪用和損壞;“一追查”,即對違犯“三定”,“二不準”者追查責任。消防器材設備存放地點周圍兩米內不得存放其它的物品。
六、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時,人人有責,立即報告保衛科和消防隊,并組織參加滅火救災斗爭。對積極參加滅火的有功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隱瞞情節者從重處分。
七、發生火災要做到“三個不放過”,不查明原因不放過,不采取補救措施不放過,不總結經驗教訓不放過。
安全工作制度9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體教師務必高度重視,以確保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必須嚴格履行《班主任職責》和《任課教師職責》,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二、教師要以《守則》、《規范》、《學生安全十不準》、《未成年人保護法》、《交通規則》等為依據,做到經常宣傳講解,不厭其詳、不厭其煩,并作好督促、檢查工作、;
三、教師應尊重學生人格、尊嚴,不得體罰、心罰學生,任何情況都不得把學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學生的課,如發生學生重傷甚至更嚴重的后果事件,當事教師除按上級有關法律規章處罰外,一切經濟責任由當事教師承擔;
四、教師要按時上班、準時上崗,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課教師負責處理,如教師不在崗造成的事故由該教師負責,教師在放學后不得把學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教師負責;
五、班級應嚴格按學校規定收費,教師不得自立項目收費,更不得向學生罰款和向學生收紀律保證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體學生都應按學校規定參加“學生意外傷害保險”,如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辦理有關保險給付手續;
七、教師要和學生共同搞大掃除,教室后窗由教師打掃,打掃衛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時放學,教育學生不在路上逗留,應按時返家,注意交通安全;
八、門衛治安員負責正常教學秩序的維護,嚴格遵守其職責,避免事故的發生;
九、如發生重大事件,教師應及時報學校,再由學校報上級協同處理。
安全工作制度10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市教育局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下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在課余時間私自到江河里或游泳池游泳。
二、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體育課上體育教師有責任和義務教育學生充分做好準備活動,檢查運動設施和器材的安全性,組織活動事先要精心準備,防止意外發生,在活動中實施必要的保護。因事先準備不周、疏忽大意、教育不到位或保護措施不當缺乏預見性,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由體育教師負責。
5、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周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三、其他工作的學生安全管理
(一)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后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電桿、樹木等進行檢查并作記錄,保證樓道的照明,道路的暢通,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分管領導,采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采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設備、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系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購人員的責任。
4、總務處要負責全校學生的飲用水供應,要重視飲用水衛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衛生疾患的發生。
5、總務處要及時做好每年的學生平安系列保險工作,遇突發事件要及時與保險公司交涉,做好善后理賠。
6、總務處定期檢查學校的消防滅火器材,檢查消防用水的供給,檢查校園應急燈的工作狀況。
(二)集會、作操、住宿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作操應由學校政教處、體育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作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4、住宿學生在宿舍內不得私接電線,私用各種電器;不得焚燒雜物,不得隨意攀爬;不得聚眾賭博,打架斗毆。住宿學生違紀事件由值班教師及時調查處理,情節嚴重報政教處處理。
5、住宿生遇突發情況需要疏散的,由當班的值班領導指揮,值班教師和生輔人員配合值班領導及時安排學生疏散到安全地點。
(三)學生軍訓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開展軍訓活動,應制定周密的計劃,并與協辦部隊負責人共同商定。
2、對軍訓的場地應事先考察,保證有利于學生軍訓的安全進行。
3、軍訓的強度應根據學生的年齡、身體狀況而定,對患有不適合軍訓活動疾病的學生應進行勸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發生。
4、主管領導應對軍訓活動全面負責,并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好的老師協助管理,保證軍訓工作安全順利完成。
(四)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后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四、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上不法分子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保衛科和值周人員在上、下午放學時間密切巡視校園周邊環境,處理發生事件。
4、教育學生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五、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開展“衛生防病月”活動,認真搞好學校環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加強對學校周邊200米范圍內的飲食攤點進行檢查,凡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攤點要堅決取締。
安全工作制度11
公共場所安全工作制度
為確保廣大師生員工在公共場所活動的安全,維護校園治安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公共場所,是指全校師生員工參加的各種集會、文體活動、慶祝活動等人員集中的場所。凡在學校舉辦的各項大型活動,必須經校領導批準,舉辦單位報保衛處備案。
二、大型活動的組織者、主辦單位的領導是保障場所人員安全的責任人,活動前要對公共場所進行安全檢查,防止電火、爆炸、坍塌,場所要有疏散安全門,指示安全應急燈,并配備足夠的安全保衛力量。
三、外單位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參與涉及學校公共場所的各項活動。
四、外單位借用學校多媒體教室、遠程教育室、體育場、進行活動,必須經校領導批準,并報保衛處備案。
五、校各部門舉辦的各種文、體活動,必須經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并制定出具體安全保衛措施,在整個活動中發生的問題均由主辦單位負責及處理。保衛處協助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六、公共場所的日常安全工作,由分管科室負責,并建立健全各項使用、管理、安全責任制。
七、凡不執行上述規定,影響學校治安秩序,造成一定后果要追究舉辦單位負責人或主管部門領導的責任。
公共場所安全管理規定的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共場所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為人民群眾的社交活動和娛樂生活提供安全、舒適、健康、文明的場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條之規定,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的公共場所是影劇院、音樂舞會(廳)、茶座、電視錄像放映點、公園(游樂場)、文化宮(館、站)、運動場(館)、展覽館、電子游戲室、文娛茶室或者其他供群眾聚集的場所,包括臨時舉辦的各種大型聯歡活動、商品展銷、體育比賽、文藝演出等。
第三條 凡屬于第二條規定的場所,不論是國營、集體或者中外合資、合作、外資經營還是專營、兼營,定期或不定期經營的,除另有規定者外,均要依照本規定進行管理。
第四條 對公共場所的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監督管理。
公共場所職工安全工作責任制
第十六條 經核準開辦的上述場所,凡擴大經營范圍、歇業、轉業、合并、轉讓、租給他人經營等,必須持行政主管部門或業務主管部門的證明向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七條 公共場所的主管部門,應加強所屬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具體領導,落實各項安全制度,組織職工學習有關法規和政策,增強法制觀念,遵紀守法,
不斷提高安全保衛工作的業務水平。
第十八條 公共場所必須嚴格貫徹執行《關于影劇院錄像放映音樂舞會茶座運動場展覽展銷場所公共秩序管理的規定》。
第十九條 公共場所要接受公安機關對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定期向公安機關報告安全防范工作情況。
安全工作制度12
一、學校體育運動中的安全要求
學校體育課、體育活動課安全要求
1、體育課、體段課的運動量必須符合學生的年齡、性別、健康狀況的特點。
2、體育教師在上課前必須認真檢查所用場地,確保場地的安全系數。
3、體育課要組織周密,運動時要有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
4、體段課須由教師全面組織,嚴禁學生自由活動。
5、教師上體育課前應仔細察看器具的安全性、確保體育教學工作的安全進行。
6、體育教師應教會學生游玩方法,并加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的培養。
7、加強基本技術訓練和指導,做好運動性傷病的預防工作。
8、加強體育課及體育活動課的紀律教育,各項體育運動均需按統一的口令行動。
9、學校組織學生參加體育運動的活動量不超出學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對于不適應某種場合或某種活動的特異體質的學生,予以必要的照顧。學生應主動向學校講明自己身體的特異情況。
學校體育運動場地與體育運動器械設施要求
1、學校田徑場應設有平坦、松硬適度、不揚塵的跑道。跑道終點線應留有25米左右的延長段,以便緩沖和整理活動。教師上廛前應事得天獨厚清除跑道上的磚塊等障礙物,確保學生運動安全。
2、爬繩、爬竿、跳箱及單雙桿等,均需附設沙坑,內置足夠厚度的黃沙或70%與30%鋸末的混合物,沙坑應經常翻松。沙坑內不得混有致傷性雜物。(如無沙坑,活動開展時須鋪墊足夠保護學生運動安全的海棉墊子。)
3、投擲項目的投擲區,必須與其他運動場地分開,并保持足夠的距離。
4、單雙桿、爬竿、吊環等所有的固定器械,應無銹斑、發霉、斷裂等情況,發現不牢固的地方應及時調換或修理。
5、操場上一切游藝性的器具,如滑梯,巨人步等要定期檢修,及時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6、在固定的體育器具旁設立指導性說明及使用規則。
7、學校提供的活動場地、活動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
二、學校衛生工作安全要求
中小學學校食堂衛生管理要求
1、中小學校食堂必須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食品衛生許可證,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向師生供餐。一校在不同地址分設多個食堂應按規定每個食堂分別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新建、改建、擴建食堂必須經衛生監督機構審核和竣工驗收。
2、學校要加強食堂衛生管理工作,建立食堂衛生管理制度,應有一位校長分管學校食堂衛生工作,并配備專職和兼職食堂衛生管理人員,負責食堂衛生管理工作,每天做好食品質量驗收和食堂衛生檢查工作,并做好記錄。學校食堂和餐廳應保持環境整潔,垃圾和泔腳缸要加蓋,并定期清理。
3、食品生產經營者承包的中小學食堂、餐廳必須由食品生產經營者向食堂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食品衛生許可證,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向師生供餐。并應接受學校對食堂的衛生管理。
4、學校食堂供應熟食鹵味、冷面、冷錕飩的必須按照本市相應的衛生標準執行。未經許可,學校食堂不得向外校、外單位供應盒飯。
5、食堂從業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取得有效健康證和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做好個人衛生,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和手鏈,上崗前將手洗干凈,操作時穿戴清滯的工作衣帽和口罩,不得吸煙。
6、食品加工場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距離公共廁所、垃圾站、糞池等污染源10米以上;
(2)食堂應設有與供應的品種和數量相適應的食品貯存、初加工、燒煮的場地、冷藏設備、備餐室和更衣室等設施,蔬菜應與肉類、水產類分池清洗,食堂在布局上要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的交叉污染;
(3)廚房的凈高不低于2.5米,廚房的最小面積不得小于25平方米;
(4)食堂內應有防蠅、防塵、防鼠、洗滌、通風、盛器清冼消毒和學生洗手洗碗設施;
(5)糕點食品加工場所應當符合《糕點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
7、食堂采購食品及其他原料時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禁止采購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爛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二)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
(三)超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四)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食品原料到食品,應當層層驗收,做好進貨驗收記錄及索證工作。
8、凡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應。
9、熟食品和生食品分開存放。食品必須燒熟煮透,隔餐隔夜須回燒。加工后的熟制品應在備餐間內存放和供應。
10、供應熟食鹵味或冷面冷錕飩,須設有不小于4平方米的專間及二次更衣室,專間內裝有空調和紫外線滅菌燈,并配有熟食冰箱、流動水、清洗及消毒池,專間內溫度應保持在25·c以下。
11、供應熟食鹵味以及四月至十一月供應的葷食品、冷面、冷錕飩的應在冰箱內留樣24小時,留樣量不少于100克,且做好留樣記錄。
12、食品倉庫、冷藏設備應保持整潔,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做到先進先用。
13、食品容器、工具應及時清洗干凈,保潔備用,不得與食品同池清洗,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顯標志,嚴格分開。盛放熟食品的容器和食具須經消毒后方可使用。
14、凡外購課間點心,學校必須向供方索取食品衛生許可證,學校供應盒飯必須向供方索限特種食品衛生許可證。
15、中小學食堂發生食物中毒,必須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并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食物中毒事故調查處理。
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要求
1、學生普通餐、學生營養餐、學生課間餐生產經營者應向所在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領取衛生許可證。學生營養餐的生產經營者,其衛生許可證中必須有獲準“學生營養餐”的許可項目。未領取衛生許可證者不得生產經營學生普通餐、學生營養餐和學生課間餐。
2、學生集體用餐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場所、內外環境、衛生設施、工藝流程、生產用水、個人衛生、生產用具以及貯存、消毒、運輸等必須符合《食品衛生法》第八條有關規定。運送路程較遠的膳食要有保溫設備。
3、學生集體用餐生產經營人員應按規定經體檢合格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
4、學生集體用餐必須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嚴禁使用《食品衛生法》第九條規定禁用的食品制售學生普通餐、學生營養餐和學生課間餐。食品、包裝材料或容器必須符合衛生標準和規定。膳食要保持一定的溫度。
學生集體用餐不得直接供應未經加熱的食品,制售涼拌生食菜肴要有保證衛生質量。
學生營養餐每份所含的熱能和營養素應達到營養要求。學生營養餐的烹調應注意減少營養素的損失。
學生課間餐的食品每份應當單獨包裝。
5、實行學生集體用餐的中小學校應設專(兼)職人員負責學生集體用餐管理工作。管理人員應掌握必要的食品衛生和營養知識,應重視學生對飯菜質量的要求,發生食物中毒時應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積極采取控制措施。
學校訂購集體用餐時,應當確認生產經營者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訂購學生營養餐時,應確認衛生許可證注有“學生營養餐”的許可項目,不得訂購無衛生許可證生產經營的學生普通餐、學生營養餐和學生課間餐。
學校應當設有學生洗手、餐具清洗設備和符合衛生標準的飯菜暫存場所。
負責分發學生集體用餐食品的人員每年要進行體檢。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人員,不得進行學生集體用餐的分裝、發放工作。
6、以簡單加工學生自帶糧油、蔬菜或以為學生熱飯為主的規模較小的農村學校,暫不作為實行學生集體用餐的單位對待。但是,按本辦法應體檢的人員必須經體檢合格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當地衛生部門應加強對該類食堂的指導,學校應努力改善食堂衛生條件,加強食堂衛生管理,保障學生健康。
盒飯衛生管理要求
1、生產經營盒飯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事先向所在區(縣)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并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生產經營。
凡生產加工學生盒飯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食品衛生許可證》。
2、生產經營盒飯應當符合以下基本衛生要求:
(一)具有與供應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原料儲存、冷藏、挑揀切配、烹調、清洗消毒、盒飯分裝、裝箱等專用場地;
(二)建立分裝盒飯專間,內設空調、紫外線滅菌燈、二次更衣及清洗消毒池等設施;
(三)布局合理,形成生進熟出的流水作業線;
(四)有相應的更衣、洗、照明、通風、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盒飯的原料應當符合相應的衛生要求或標準。盒飯食品應當燒熟煮透,不得加工供應生拌菜、改刀熟食、色拉。
4、未經冷藏的盒飯從燒熟至食用間隔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需要冷藏的盒飯,燒熟后應當在3小時內使食品中心溫度降至20·c以下,冷卻后分裝,在10·c以下冷藏,加熱后食用。盒飯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5、供應的盒飯應當在冰箱內留樣24小時。
6、接觸食品的各種機械設備、工具、容器、包裝材料必須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接觸待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應當有明顯標記,嚴格分開使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后應當嚴格消毒,并保持清潔。
7、盛裝盒飯應當采用符合衛生要求的不銹鋼容器。
8、食品從業人員應當按有關規定取得健康證明和食品衛生培訓合格證明后上崗。
做好個人衛生,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外露飾物。上崗前和便后應洗凈雙手,操作時必須穿戴清潔的白色工作衣帽,進入分裝專間時應重新更衣,洗手消毒,并戴口罩。
9、盒飯生產經營者應加強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衛生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每天進行原料質量驗收、衛生檢查和產品質量檢驗,并做好記錄。
10、盒飯應當采用封閉式專用車輛運輸。在運輸前對車輛進行清洗、消毒,在運輸裝卸過程中應當注意操作衛生,防止污染。
11、凡生產加工學生盒飯的單位和個人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分裝盒飯的專間面積不少于30平方米;
(二)建立盒飯衛生質量檢驗機構,配備合格的檢驗人員;
(三)供應的盒飯應當符合相應的營養和衛生標準;
(四)配備專(兼)職的營養師(士);
(五)廚師應當經營養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12、學校供應學生盒飯時應做到:
(一)訂購時應當查驗供應單位的《特種食品衛生許可證》;
(二)設有專用場所暫存盒飯;
(三) 供應時有專人負責盒飯的管理。
學校小商店衛生要求
1、環境應符合食品經營單位衛生管理要求。
2、經營人員上崗時應穿戴清潔的統一的工作衣、帽、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和不戴戒指。并必須持有效健康體檢衛生培訓合格證上崗。
3、銷售衛生
(1)定型包裝食品標志應符合有關規定(廠名、廠址、配方、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進口食品應有中文標識,嚴禁陳列、貯存、銷售超保質期限食品。
(2)定型包裝食品貯存條件必須符合產品標識的注明的要求。
(3)散裝直接入口食品應有防蠅防塵設施,價目標牌不得直接接觸入口食品,銷售時不用手直接抓食品,銷售工具不得有生銹、積污垢現象,包裝材料不得有毒有害、污垢不潔。
(4)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其他物品必須符合國家和本市的衛生、安全標準。
4、食品庫房衛生
(1)庫房地面和貨架不積灰,無廢棄食品的殘余食物;
(2)食品應做到分類分架存放,日用品和食品、雜物要做到分開存放,食品堆放時應做到隔墻離地,堆放整齊;
(3)倉庫內應有除害措施,無鼠跡。
學校中傳染病的預防與干預要求
學校中傳染病的來源主要是患傳染病的學生和教職員工,其次是感染后無癥狀而排菌的健康帶菌者(因不易被人發現,易感兒童很容易和他們接觸而被傳染),此外,正處于潛伏期、前驅期或隔離末期的兒童來到學校,也往往是病原體的傳播者,特別是,未注意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以及未按計劃實行自動免疫接種,是導致傳染病學生中發生傳播的重要原因。
要全面地,有效地控制青少兒童傳染病的發病和流行,必須采取下列綜合措施:
1、加強入園、入學晨檢制度,及時了解學生的缺課原因,密切注意傳染病的新動向。
2、加強健康教育,使教職員工特別是衛生保健教師及班主任,熟悉并掌握學校中的常見傳染病的前期癥狀及傳染源隔離時間,培訓班級衛生員,發揮他們在預防傳染病工作中的監督與傳報作用。
3、加強教室內通風換氣減少呼吸道傳染病傳播的機會。
4、建立食品從業人員憑健康證上崗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搞好飲水衛生和食品衛生,減少腸道傳染病發生以及傳播的機會。
5、參加有計劃的自動免疫接種,增強青少年兒童身體的抵抗力,對已處于潛伏期或密切接觸的易感者,則應采取被動免疫接種,例如接種丙種球旦白等。
6、一旦發生傳染病的暴發或流行,則應立即上報衛生防疫部門,在上級防疫部門的指導下,開展自動、被動免疫接種及群體藥物防治。
學校校醫(衛生保健教師)的職責要求
(一)當好學校領導參謀,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結合本校實際制訂學期、季度學校衛生保健工作計劃,組織好各項全校性的衛生保健工作,經常進行技術指導和衛生管理。
(二)結合學校教學和季節特點,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制訂各項檢查評比制度。認真指導和培養學生的衛生習慣。有計劃地培訓和建立一支衛生員或紅十字青少年骨干隊伍。
(三)定期進行學生體格、視力等檢查工作,及時掌握學生生長發育和健康狀況、營養狀況、生活安排、學習和學生因病缺課情況,認真填好學生體質健康卡,建立并健全學生健康檔案,注意積累數據,分析健康資料。
(四)積極開展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簡易治療與應急處理以及近視眼、沙眼、齲齒、蛔蟲、脊柱異常彎曲、扁桃體炎、鼻炎、貧血等矯治工作,如發現病情嚴重者,應迅速護送到醫院診治。
(五)做好傳染病管理,各項預防接種和登記、統計工作。如遇傳染病發生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消毒處理。嚴格執行患傳染病學生復課前的檢查制度,以控制傳染源。
(六)堅持體育與衛生保健相結合,會同體育教師,定期檢查體育器械與運動場地的安全,并分工做好學生的形態、機能、素質測量以及體育課運動量強度和密度的生理測定。
(七)實行教學衛生監督,對學生作息制度、課程客觀存安排、作業布置以及課外活動等方面,都要從勞逸、動靜等方面作好合理安排、保證學生有充足的睡眠、休息和課外活動時間。
(八)指導學校愛國衛生工作開展,督促各項衛生制度的落實。培訓炊事員和飲水管理員,指導檢查食堂衛生、膳食營養和飲水衛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等腸道傳染病的發生。
(九)積極開展紅十字活動,培養紅十字小干部。
(十)認真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積極參加各種衛生保健講座和業務進修,要在不斷實踐的基礎上,積極開展調查研究,使工作為斷深化。
三、學校教育活動中的安全要求
交通安全要求
1、加強教育。學校必須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規范騎車和走路,特別是在寒暑假前后返校活動中必須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1)教育學生騎車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2)教育學生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時,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和行人優先通行。
(3)穿馬路時,200米內有橫道線必須走橫道線。
(4)教育學生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騎,在沒有機、非分道設施的路上騎自行車,應有盡有在道路右側1.5米以內行駛。轉彎要伸手示意。
2、加強管理。學生家長要經常性地對自己子女的自行車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得騎車上學。二輪、三輪摩托車后座不準附載不滿12周歲的兒童。
學校不得在公路上上體育課或組織學生游戲。
素質教育活動中的安全教育
1、學校開展素質教育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學校報批制度,開展活動前必須書面報縣素質教育活動辦公室,得到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
2、嚴禁租用無客運資格和個人車輛運送學生開展活動。
3、學校開展戶外素質教育活動必須嚴格按規定由指定運作單位進行運作。運作單位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以確保學生安全。學校不得允許沒有得到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組織學生開展素質教育活動。
4、學校每組織一次素質教育活動,必須有明確的帶隊領導和教師。在整個活動過程中,教師必須認真做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行為規范教育工作,教師不得離開學生團隊自行開展活動。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特別是涉及到在外住宿,必須確保夜間學生的活動和住宿安全,保證學生有足夠的睡眠時間。
5、開展軍事訓練中,要根據氣溫適時調節,特別要防止中暑的發生,班主任要親臨現場,隨時注意學生的身體狀況;飲食要足量、衛生,不得到市場上購買熟食制品,杜絕食物中毒。
四、其他安全要求
校園安全要求
1、建立嚴格門衛制度,設專職門衛,24小時有人值班。學校保安人員應接受專門培訓,增強敬業精神。
2、建立并且認真執行學校安全保衛記錄制度。
3、來人來訪必須查驗證件,進校填寫客單,離去收回客單。
4、教室必須配門鎖,學生臨時異地上課離開教室應關門上鎖,底層教室還應關好窗,上好搭扣。
5、學生自行車宜集中停放,學校規模大的,應建自行車停車場,定時開關,由專人看管。
6、學生進校后一般中途不得離校,確有需要,應由班主任出具出門證明。
7、低年級學生進校后,不得讓陌生人帶領出學校。
8、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陰止,不得放行。
9、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10、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擾、行兇、斗毆,先應制止、制服,為防不測,同時可撥打“110”報警。
11、為防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應關閉校門。
五、學生在校用電安全要求
學生在學校學習和生活離不開用電,為避免學生在校用電事故的發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1、學校電工一定要按用電要求嚴格安裝用電線路,不準學生隨意亂拉電線。
2、必須選用質量合格的開關、插頭和電源插座并安裝在安全的地方,盡量讓小學生摸不著。
3、電工要定期檢查教室的線路、開關、插座和各種用電器是否破損。一定要按裝漏電開關。
4、學生不得私自亂拉電線,不得用手觸及電線,不得隨意拉開關、摸電源插座。
5、需用電時才拉開關,離開教室一定要關風扇,熄電燈。
6、用電器壞了,一定要請老師、電工修理,簡單故障也應在電工或老師的指導下自己才動手排除。
7、用電器壞了,一定要報告電工或老師及時更換,自己不能隨意動手更換。
8、電工要專門負責實驗室的用電安排,上課前后,電工都要檢查所有的開關、線路、電源插座,防止上一節課有同學把開關、用電器等弄壞及污損而造成接著上課的同學觸電。。
9、在帶電做實驗時,一定要穿絕緣膠鞋,不要把衣服和手腳弄濕,電工工具一定要準備齊全。
10、在學生宿舍里,電線一定沿墻壁整齊布設,不得懸空亂拉,防止學生在上面搭掛衣物等。
11、宿舍線路只供照明用,不得作他用。學生絕不能偷電,不能用電爐電飯鍋煮食燒水,不得在床上安裝電風扇,使用電吹風等。
六、學校消防安全要求
1、貫徹執行《消防法》,切實抓好學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工作。
2、制訂好學校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教育計劃,指導教師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有意識地把消防安全滲透到學校教學中。
3、組建學校的消防安全教育機構,并確定專人負責學校實施消防安全教育的具體工作。
4、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及時排除。
5、堅持經常檢查學校消防設備情況,保證設施齊備、完好、有效。
6、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要有防范措施,要有請示報告。
7、做到不組織未成年人參加滅火。
8、把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并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七、物理、化學、生物實驗中的安全要求
1、實驗之前必須預習。認真學習有關實驗教材的內容,明確實驗目的,結合課文理解實驗內容和原理,搞清楚每一個實驗的步驟以及實驗注意事項。
2、做實驗以前,要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儀器是否干凈,并將桌面上的實驗用品放整齊。
3、做實驗的時候要嚴格按照實驗的步驟和方法進行,注意操作規范。如要進行自己設想的實驗,事先必須征得教師的同意,聽從教師的指導。
4、注意安全,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特別要謹慎、妥善地處理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5、實驗室所有的藥品不能跟手接觸,更不得品嘗藥品的味道。絕對不允許把各種化學藥品任意混合。用剩的藥品應該交還實驗室,未經教師允許,不能將藥品帶出實驗。
6、濃酸(如濃硫酸、濃硝酸、濃鹽酸等)和濃堿(氫氧化鈉濃溶液、濃氨水等)具有強腐蝕性。不要讓它們濺在皮膚或衣物上。
7、可燃性氣體(如氫氣、一氫化碳等)與空氣的混合氣體遇火容易發生爆炸,因此這些氣體的發生裝置要遠離明火。點燃可燃性氣體前,必須先要檢驗氣體的純度。
8、實驗時皮膚如被玻璃(先檢查傷口里是否有玻璃片)或利器割傷,先用3%雙氧水消毒傷口。傷口深的要接受醫生的檢查處理。
9、使用加熱器加熱時要小心,萬一不小心而失火,一般的小火可用濕布或沙土覆蓋著火的物體。火勢大時可使用泡沫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著火時,應先切斷電源,再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
10、安裝照明電路,應仔細檢查使用的導線是否有裸露、插頭是否完好,裸露的導線、損壞的插頭勿用。
11、解剖生物應指導學生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開玩笑以免劃傷、刺傷。
12、保持實驗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愛護公共財物和儀器設備。注意節約藥品、煤氣和水電。
13、實驗時,要認真地和耐心細致地觀察實驗現象,將觀察到的現象和實驗數據,實事求是地隨時作好記錄。
14、實驗完畢后,將實驗裝置拆開,把廢液和廢物倒在指定的容器里,然后把儀器洗干凈放回原處,做好清潔整理工作。
八、防汛工作要求
1、防汛期間各單位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充分準備,成立防汛領導小組。制定具體的應急預案,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確保安全度汛。
2、學校每年6月初檢查、督促落實防汛措施,特別是危房、校舍的加固整修。
3、在汛期內,當市、縣有關部門發布(通知)風力8級以上;日雨量50.1毫米以上;風暴潮達5.20米以上時,學校防汛小組的成員必須到位,要加強值班。
4、當江海潮位預報有風暴潮時,學校應組織人員配合出防、巡邏,發現問題和隱患應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5、當市氣象臺發布有強熱帶風暴或臺風警報包括內部廣播、電話通知后,學校防汛小組成員要主動進入崗位,對本單位的危房、棚舍、門窗、避雷針、廣播線、電話線、行道樹等進行認真檢查,落實加固搶險措施。
6、當市氣象臺發布臺風緊急警報包括內部廣播、電話通知后,學校要進行全面檢查,對住在危房內的人員及危舊校舍內的學生要采取應急措施及時撤離,根據就近安置的原則,認真切實地做好危房人員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
7、當發生重大險情時,學校應根據各自的職責,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積極果斷決策,迅速組織人力、物力、認真做好受災師生的安全撤離工作,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8、一旦遭到百年一遇潮位加十二級強風暴等特大災害時,學校要堅持以人為本,確保人民生命和國家重點設施的安全為宗旨,根本縣防汛指揮部的命令,迅速組織人員按照老、弱、并殘、婦、幼、后青壯年的秩序,撤離至距一線大堤5公里以外的范圍內,有領導、有組織地另行安置好師生員工。
安全工作制度13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省、市、縣和“全國學校安全電視電話會”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陳 波 副組長: 馮衛東、伍賢貴、余兆金 成員:徐祖良 尚文杰 唐國富 王乾春 胡 彬 高澤林 龍維彬 張祖德村完小主教和班主任。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學校中層、村完小主教是分管工作的具體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管理的具體責任人。學校制定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將學校安全工作的各個環節細化,`落實到崗到人。
2、學校經常采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并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教導處領取家訪登記表);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制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未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校外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下班教師負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不得動用交通工具。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等、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人是實臉員和學科教師),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安全工作制度14
一、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主動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活動,不斷提高自身安全生產的意識和素質。
二、本村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及安全員要按照政府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自覺參加有關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培訓和考核。
三、要經常性地敦促本轄區內的企業業主及從業人員,自覺參加廠部及上級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新知識、新技術、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四、村安全生產領導組應運用各種形式,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利用村有線廣播、宣傳欄等進行宣傳教育,特別是“安全生產月活動” “安康杯” 。
安全工作制度15
一、企業負責人(廠長、經理)主要安全職責
(1)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員工安全與健康負有全面的責任,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2)根據國家規定和上級指示,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人員;直接領導企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開展工作。
(3)負責審查和批準安全生產規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納入本企業總體規劃之中。
(4)把安全工作納入廠長任期目標和單位科研生產經營目標及經濟承包指標中,嚴格考核。
(5)保證安全措施經費和安全獎勵基金的落實,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現場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工業衛生要求。對新、改、擴建項目及技術改造項目必須執行“三同時”原則。
(6)組織開展安全活動,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領導并組織安全大檢查。
(7)負責對本企業發生的死亡事故、重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執行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
二、車間級負責人主要安全職責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及本企業安全生產的指示和決定,對本車間的安全問題負全面的責任,是本車間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把安全工作納入經濟承包內容,堅持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堅持執行“三同時”原則。
(3)加強安全教育。新工人進車間、工人變動工種或復工,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對于特種作業員,必須持有專業培訓考試合格的操作許可證,方可安排其上崗。
(4)合理安排勞動組織,做到均衡生產,注意員工勞逸結合,不經批準不得加班加點。
(5)按時上報本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積極組織實施上級批準的安全項目。
(6)參加安全值班,經常組織對危險作業點,重要部位設備設施及作業環境進行檢查,對不安全因素及時整改,消除隱患,使之經常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7)發生事故,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上報,并參與工傷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擬定預防措施,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三、班組長(工段)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全體成員的安全行為負責,是企業基層組織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堅持召開班前安全會,在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具體布置安全措施保證自己不違章指揮。
(3)組織開展安全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負責對新調入、變換工種、復工人員(包括實習、代培、臨時用工)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5)負責每班現場巡回安全檢查,督促工人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正確使用個體防護用品。糾正違章作業和不安全行為,負責監督危險作業的實施,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
(6)發生工傷事故負責保護好現場,并及時上報,參與事故調查、原因分析,提出預防措施及事故處理意見。
(7)搞好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和爆破物品等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
(8)有權拒絕上級不符合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指令和意見。
四、生產工人的安全職責
(1)努力實現安全目標,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精心作業施工,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3)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做好文明生產,保持作業環境整潔。
(4)上崗前必須按規定著裝,正確使用個體勞動防護用品;班前、班后應對所使用的工具、設備和個體防護用品進行檢查,保證其安全可靠。
(5)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并有義務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領導發出的違章指揮指令有權拒絕。
(6)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及時報告,保護現場,并如實地向事故調查人員介紹情況。
(7)積極參加安全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建議。
(8)努力學習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技術技能,提高科學文化素質及自我保護能力。
五、安全管理職能部門職責(或安全管理人員)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指示,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改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檢查執行情況。
(3)組織并參加安全大檢查,貫徹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隱患整改落實情況。
(4)深入現場檢查,協助各級領導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到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下令停止作業,再向有關領導報告。
(5)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對新工人進行公司安全教育,組織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6)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并建立事故檔案,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負責指導車間安全員和班組安全員;定期召開安全人員的會議,加強安全生產的基礎建設。
(8)監督檢查爆破物品、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以及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9)負責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和大修、改造工程的設計的施工計劃是否符合安全衛生標準,參加工程驗收和試運行工作,進行安全評審。
(10)負責引進現代安全管理先進技術及方法,積極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負責對公司的考核評比工作,并實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個體防護用品和用具,并監督檢查其質量和使用情況。
六、生產技術部門安全職責
(1)在編制生產作業計劃的同時,編制安全技術計劃。
(2)產品設計必須符合安全衛生標準。
(3)檢查生產進度計劃的同時,檢查安全技術執行情況。
(4)與安全技術部門共同研究有關安全衛生技術革新及建議。
七、機械設備部門安全職責
(1)與安全技術部門合作,負責研究改進機械設備的安全衛生裝置。
(2)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衛生標準。
(3)檢查并保護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完好、有效。
(4)與安全技術部門共同檢查各種機器設備的安全狀態,尤其是危險性較大的設備。
八、動力設備部門安全職責
(1)安裝、改裝、拆卸、修理動力設備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條件,采取正確的安全衛生措施。
(2)定期檢查鍋爐、管道等受壓容器及各種危險性設備的安全狀態。
(3)經常檢查動力、電氣設備及管路、線路的安全技術狀態。
(4)保證動力設備正常安全地運行。
(5)制定動力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6)對操作動力設備及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協助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對其進行安全技術和業務的教育及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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