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四川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四川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面向藏區“9+3”畢業生
單獨招生章程
根據四川省高等職業院校開展單獨招生工作統一部署和《四川省2017年高職院校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川教函[2017]65號)的要求,特制定我院2017年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章程。
一、實施原則
2017年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采取“知識+技能”的考核辦法,實行“單列計劃、單獨命題、單獨考核、單獨錄取”。
二、招生對象、專業與計劃
(一)招生對象:符合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9+3”學校2012級藏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計劃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
2017年“9+3”單獨招生專業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專業類別 | 收費標準(元/年) |
1 | 640101 | 旅游管理 | 旅游服務一類 | 3700 |
2 | 660214 | 學前教育 | 公共管理與服務類 | 3700 |
3 | 660209 | 音樂教育 | 藝術類 | 5000 |
4 | 660112 | 文秘 | 公共管理與服務類 | 3700 |
(三)招生計劃
教育廳按實際參加考核人數的75%單獨下達。
三、報名
(一)報考條件
符合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 “9+3”學校2012級藏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計劃應屆畢業生。同時考生還應符合我校單獨招生的專業要求,所有考生均應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并取得考生號。
(二)報考方式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通過學院招生網站http://www.scvtc.com上的“藏區9+3”單獨招生報名系統報名。
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與中職階段所學專業大類相一致的專業,不得跨類填報。
報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須及時打印《四川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藏區“9+3”單獨招生報名表》,并貼照片以及誠信簽名。
(三)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結束后,學院到省教育考試院核準考生基礎信息,并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基礎信息核準無誤的考生名單。基礎信息核準無誤的考生方可參加我院組織的考試。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文化基礎綜合筆試(150分)+技能測試(150分),總分300分。
(二)考試內容
1、文化基礎綜合筆試
高職單招“9+3”畢業生考試參照《2013年藏區鄉鎮事業單位招錄(聘)2010級應屆“9+3”畢業生筆試考試大綱》命題。考試內容為德育、語文、數學三部分合卷考試,總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語文 60分、數學 30分。
2、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采用現場考核和答問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在中職階段所學專業應該掌握的專業技能。
2017年“9+3”單獨招生專業技能測試大綱
編號 | 招生專業 | 中職類別 | 技能測試要點 | 備注 |
1 | 旅游管理 | 旅游服務一類 | 1.景區模擬講解; 2.餐巾折花。 | 二選一 |
2 | 學前教育 | 公共管理與服務類 | 1.鋼筆書寫和簡筆畫; 2.素描。 | 二選一 |
3 | 音樂教育 | 音樂學類 | 1.聲樂表演;2.舞蹈表演。 | 二選一 |
4 | 文秘 | 公共管理與服務類 | 1.辦會(如會場布置); 2.辦事(如辦公室日常事務); 3.辦文(如辦公自動化)。 | 三選一 |
(三)考試科目及時間
2017年“9+3”單獨招生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2017年4月11日 | 9:00—11:30 | 文化基礎綜合筆試 |
13:00—18:00 | 技能測試 |
(四)考試地點
四川職業技術學院(遂寧市學府北路1號)
五、錄取
(一)錄取原則
1、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和考生分數的具體情況,分類、分專業劃定錄取最低控制線;
3、按照文化基礎綜合筆試和技能測試總成績,分專業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錄取過程中出現同分情況,則先依據筆試成績的高低,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依據面試成績的高低;若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則依據筆試中按語文、數學和德育的單科成績順序依次比較。
(二)各專業錄取最低控制線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被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則應在公示期間將退檔申請、準考證和身份證傳真到學院招辦辦理相關放棄錄取手續,對因公示考生放棄錄取而產生的缺額,在控制線上的自由考生中按類別從高分到依次替補。公示期滿后,學院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由于各招生院校試題難易度不同,所以我院的錄取分數和其他院校的錄取分數不具可比性。
(四)免試錄取
在校期間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以及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的考生的考生,可向我院提出免試申請,經學院審核合格后可免試錄取到相關專業。擬免試錄取名單隨招生院校擬錄取名單一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審定后,辦理錄取手續。
六、工作進程
(一)2017年3月1日--3月29日,考生網上報名。
(二)2017年4月2日,學院在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省教育考試院核準的考生名單。
(三)2017年4月9日15:00前,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到學院文淵樓410會議室提交報名表、職業資格證書或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證書原件、復印件和含文件號的批準文件復印件,提前接受資格審查。
(四)2017年4月10日,在核準名單內的考生到學院報到現場提交材料(《四川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藏區“9+3”單獨招生報名表》、二代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考生誠信承諾書》(按順序裝訂在一起)、交納考試費130元(由“9+3”學校統一支付)、領取準考證。
(五)2017年4月11日9:00-18:00,文化基礎綜合筆試和技能測試。
(六)2017年4月13日,考生可在學院網站上查詢本人考試成績。(凡對成績有疑問需復查的考生可于2017年4月14日憑《準考證》到學院監審處(聯系電話:0825-2290379)辦理復查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七) 2017年4月17日,省教育廳有關處室組織對各招生院校擬錄取名單進行集中審核。
(八)2017年4月20日-4月26日,在學院網站公示各專業錄取線和擬錄取名單。
(九)2017年4月28日,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并寄發錄取通知書。
七、自我約束機制及違規處理
(一)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單獨招生工作的領導,全過程由學院紀檢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學院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以及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三)學院單獨招生工作實行“招考分離”原則。
(四)凡有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報考的學院職工,不得參與當年單獨招生考試考務和錄取工作。
(五)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院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報考單獨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單獨招生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
(六)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四川省教育廳和四川省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檔案。
(七)考生被我院正式錄取后,與高考普招和對口招生錄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對口高職招生考試及錄取。
(八)新生注冊和復查。經我院單獨招生所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注明的時間內到校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八、其他事宜
(一)已錄取進入我院學習的學生,不再享受“9+3”中職免費教育政策,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均按照四川省物價局和省教育廳統一批準文件執行。
(二)本章程由我院單獨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學院單獨招生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四川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通訊地址:四川省遂寧市學府北路1號
電話: 0825-2290000 傳真:0825-2290006
郵政編碼:629000
紀檢監督電話:0825-2290379
四川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址:http://www.scvtc.com
四川職業技術學院校園網址:http://www.scvtc.edu.cn
http://www.sczy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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