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寧睢高中高職單招校長推薦制實施方案
根據江蘇省20xx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改革試點院校“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遵循“學生自愿報名,選拔程序信息公開,確保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推薦條件
1、應屆高中畢業生;
2、綜合素質全面,學科成績良好;
3、遵守社會公德,社會責任感強;
4、普通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達到 2B2C 及以上,藝術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達到2B,且D不超過3門。
5、擔任班級學生干部優先考慮。若思想品德好,有突出事跡或特長、技能特別突出者,報學校遴選工作小組審核后,可以適當放低學業成績要求。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薦:
1、有不良記錄;
2、考試作弊、受到處分者;
3、違反法律法紀受到公安機關處理者。
二、推薦程序
1、申報:符合條件的.學生自愿向學校提出申請,并提供個人500字以上的自我推薦信,闡述本人綜合素質情況及特長,并附相關獲獎證書原件。
2、審核:學校成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分管校領導、年級部主任、校長辦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審核申請學生材料,并根據學科成績和綜合素質進行排序。其中: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占20%;
高中階段獲得獎勵占20%;
高中階段綜合學習成績占30%;
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占20%;
校長室推薦10%。
3、公示:根據學校獲得的各高職院校網上公示的校長推薦名額多少確定被推薦學生,對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在校園網或公告欄顯著位置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各方監督。
4、推薦:按程序向相關院校郵寄被推薦學生的相關材料。
三、附則
1、本方案解釋權在校長辦公室。
2、未盡事宜由校長室研究決定。
【關于寧睢高中高職單招校長推薦制實施方案】相關文章:
全日制高中招生啟事05-15
自招推薦信09-18
民族高中2015年招生啟事09-05
校長實名推薦信11-23
校長英文推薦信11-23
高校自招專家推薦信09-15
高中校長述職報告4篇04-25
關于規范工作責任制意見04-27
校長推薦信(15篇)09-28
校長推薦信15篇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