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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中心上半年工作總結
總結是把一定階段內的有關情況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導性結論的書面材料,它能夠使頭腦更加清醒,目標更加明確,不如靜下心來好好寫寫總結吧。總結怎么寫才不會千篇一律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援助中心上半年工作總結,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援助中心上半年工作總結1
xxx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法援的指導下,在縣局領導的重視下,20xx年上半年全面履行法律援助職能,積極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為弱勢群體提供高效法律服務,切實維護了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取得了一定的社會效果,現將上半年工作做以下總結:
利用多種渠道、多種形式、突出宣傳重點,加大法律援助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局領導要求要深入基層,尤其是偏遠山區,向那里的群眾宣傳法律援助,讓更多的山區人知道法律援助是國家的民心惠民工程,由國家免費為經濟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為此,我中心在主管局長石英的帶領下,多次與縣老齡委、老干部局聯系溝通,了解我縣老人法律需求情況,今年4月份在我縣老年大學舉辦了“法律援助服務老年人(尤其是空巢老人)”的法律援助宣講活動,與老年人面對面傾聽他們的法律需求,進行法律服務對接活動。為了讓全縣老年人都了解此項活動,將活動的開展在縣電視臺通過新聞媒體進行了播報。并且還制作了“xxx司法局法律服務聯系卡”,公示了律師、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公證員個人及單位的電話號碼,方便群眾隨時隨地進行法律方面的咨詢和了解,做到了不出門就能解決法律困惑,得到了老年人的贊許。根據今年新頒布實施的尤其是與民生相關的如醉駕、飆車等法律法規,我中心及時制作了法律宣傳單,精心挑選了與百姓息息相關的《侵權責任法》、《刑法修正案八》中的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發放,讓百姓知法、守法。到奇克街道辦事處、社區進行對全體社區干部、職工進行了《法律援助條例》通俗化的`講解,以案說法,提升法律援助制度的知曉率。
健全工作機構,積極加強與各分支機構的協調配合。為了更好的服務受援對象,與工會、婦聯、殘聯、信訪等法律援助分支機構的長效協調配合是至關重要的。為此,今年我中心,對這些部門又重新進行了人員信息的登記工作,了解他們各部門人事的變動,防止出現銜接斷檔情況。在與工會的聯系過程中,了解到我縣困難職工吳某,在其單位勞動過程中造成7級傷殘,案件在勞動部門做了仲裁裁決,雙方對裁決額度及項目發生爭議。我中心多次接待了該職工和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的領導,向他們講解了法律有關工傷及賠償的規定,提出了幾項解決方案,與工會共同幫助該職工解決法律難題。為松樹溝鄉5級傷殘軍人辛某,提供法律援助,協助解決鄰居占道影響生活、與其單位解除勞動無效及補償問題,尤其是該受援對象,反應強烈要到省以上部門上訪,我中心接待人員做疏導息訪工作,使他感謝我中心能夠耐心傾聽,熱情解答,激進的情緒得到了釋然,放棄了上訪的念頭。為車陸鄉17歲郭某致人死亡的中院一審搶劫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全面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為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獲得了中級法院法官的肯定。
加強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和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我縣9個鄉鎮1個街道辦事處,5個鎮內社區,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點。為了使他們的工作達到規范化,縣局統一制作了法律援助公示板。根據服務對象、范圍的擴大,將對部分法律援助工作站公示板重新制作,達到更加規范化。同時為了提高工作站工作人員的法律素質,局研究要求中心加強對各站點的業務指導,提高辦案能力和水平,將制定各站點法律援助目標分解,和年終公務員考核掛鉤,提高辦案補貼發放,提升辦案的積極性。我中心設立了專人保證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統的正常使用與維護。我中心三名工作人員,秉承法律工作者的職責,為弱勢群體提供高效、便捷、滿意的法律服務。上半年我中心共接待當事人200余人次,接待信訪人32人次,起訴書25份,審查合同等法律文書87份,承辦法律援助案件21件。下半年我中心要繼續加強各法援工作站點、志愿者的辦案水平的提升,并提高辦案數量和質量。鼓勵大家積極撰寫理論文章,創新工作思路,積極服務民生、服務地方經濟發展。
援助中心上半年工作總結2
一、工作業績
(一)加大法律援助的社會宣傳,進一步增強群眾的法律援助意識
法律援助宣傳是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途徑,也是廣大貧困群眾申請利用法律援助的必要前提和基礎。春節期間該中心利用外出打工人員陸續回家過年這一時機,針對以往宣傳方面的薄弱環節,通過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和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我縣社區及村居流動人口較多的場所開展宣傳;在3月1日《江西省實施〈法律援助條例〉若干規定》實施一周年紀念日期間,中心又組織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中心人員等10余人在縣城區內開展了紀念日活動。活動現場異常熱鬧,前來咨詢人員絡繹不絕,主要都以《法律援助條例》和《江西省實施〈法律援助條例〉若干規定》為宣傳重點,采取發放宣傳單、提供法律咨詢(其中共接待法律咨詢520余人次,解答涉法問題120起,主要涉及到農民工工資糾紛、婚姻糾紛及贍養糾紛等)、發放宣傳資料400余份,同時在醒目處懸掛出“維護弱者,法律援助在行動”橫幅并出動宣傳車在人群較為密集的鄉鎮進行廣泛宣傳。通過這個宣傳日活動,既宣傳了法律援助工作,又傳播了法律知識,增強了人們依法維權的意識。使更多的貧困群眾真正地共享了法律援助。
(二)繼續開展法律援助機構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
目前中心已在法制軌道上正常健康有序地發展。根據《條例》的規定,中心始終嚴格法律援助案件的流程,并建立健全了各項規章制度。一是實行公示制度。將“法律援助工作服務承諾”、“法律援助操作流程”和“公民申請法律援助須知”上墻公示以方便群眾。二是實行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保證困難群眾申請援助及時便捷。三是實行接待登記制度。對來信來訪的困難群眾,做到熱情服務,有問必答、有信必復,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四是使用司法部統一的新格式文書。五是實行案件受理、審查、指派規則,檔案管理制度,以及案件質量監督管理制度等,從而來保證法律援助中心健康有序地運行。
(三)加強法律援助機構網絡化建設,不斷擴大援助的覆蓋面
為了更好地發揮法律援助維護弱勢群體權益,促進基層社會穩定的作用,中心本著“方便群眾、擴大影響”的原則,努力構建覆蓋全縣的法律援助工作網絡,實行便民服務,在縣老齡辦、婦聯、殘聯、工會、團縣委及全縣所有鄉鎮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礎上,繼續將法律援助的觸角延伸到最基層,在今年3月底前分別在8個社區及28個村建立了法律援助聯系點,以此進一步方便弱勢群眾申請法律援助的需要,維護好貧弱群眾的合法權益。
(四)加大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不斷滿足貧弱群眾的法律援助需求
為了響應號召,中心采取了積極措施,把工作的落腳點放在多辦、辦好法律援助案件上,在保證刑事指定辯護案件的辦理的基礎上,加大了民事、非訴訟法律援助案件的承辦力度,實現辦案數量穩中有進,故半年來共辦理案件達50余件。
二、存在的問題
(一)法律援助工作人員業務素質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辦案經費缺乏有效保障,而支出費用仍較為頗高;
援助中心上半年工作總結3
今年上半年,我縣法律援助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關心重視和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的指導下,以人民滿意為標準,積極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上半年共受理、指派各類法律援助案件70件,其中民事案件64件、刑事案件4件,公證案件2件。同時,開展大型法律援助宣傳、法律咨詢3場次,解答法律咨詢1000余人次,發放宣傳資料500余份。現將我縣開展的法律援助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完成法律援助工作任務,縣局成立了以局長寧秀元為組長,分管局長吳輸為副組長,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法律援助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法律援助機構具體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部門配合
(一)在繼續規范好殘聯、婦聯、工會法援站工作模式的基礎上,爭取信訪局、勞動局、老齡委、團委、社會救助局的支持,在上述單位成立法援站。各法援站均達達到了“四有”的標準,即有一間辦公室,有牌子、有一名專職工作人員、有臺帳。
(二)積極與縣法院、勞動仲裁委的溝通、協調,使法律援助與司法救助得到有機結合。
(三)定期組織縣直各單位援助站負責人開聯系會議,共同研究法律援助工作。
三、完善制度建設
(一)創新法律援助服務機制
1.建立“點援制”。即在我縣建立法律援助人力資源庫,制作了“臨澧縣法律援助工作者一覽表”公示牌,將我縣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律師、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信息予以統計造冊,并上墻公示,以便受援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選擇法律援助人員為自己維護權利。
2.構建“1小時服務圈”。為使法律援助為民辦實事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各類弱勢和困難群體就近、方便、快捷得到法律援助,縣中心實行“1小時服務圈”便民舉措。即建立以縣法律援助中心為主體,以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聯絡點以及與婦聯、工會、殘聯等部門的聯系與合作為補充的法律援助網絡體系,延伸法律援助的觸角,使困難群眾一小時找到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或求助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實現了“有援盡援、就近就地施援”的目標,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
3.開通“qq法律援助服務”。將臨澧縣法律援助中心的qq號、qq群及qq郵箱在縣司法局的網站予以公示,以便廣大群眾可以利用qq視頻面對面地與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師進行交流,申請法律援助;或通過qq群平臺,向qq群成員免費進行法律咨詢,尋求法律幫助;或發送電子郵件至qq郵箱,反映自己的訴求。
4.制作、發放“法律援助一卡通”。今年我中心向縣團委、縣婦聯、縣殘聯、縣武裝部、縣工會、縣老齡委、縣社會救助局、縣勞動爭議仲裁院發放法律援助一卡通500余張,由以上單位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特殊人群(如低保人群、零就業家庭、有特殊困難的殘疾人、老年人等)予以發放,并進行登記造冊。在發生糾紛或者權益受到侵害時,這類群眾可以直接持卡(證)到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免予審查申請人經濟狀況。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簡化程序,縮短審批時間,避免因處理不及時導致當事益受損,盡可能地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二)完善法律援助監督管理機制。
首先,邀請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法律援助的回訪活動,對法律援助案件的立案、受理、審批、承辦過程、結案進行全程監督,以便及時發現問題,限時整改,確保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理不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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