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咨詢合同范文錦集九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咨詢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咨詢合同 篇1
甲方: 濟寧匯陽重工機械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濟寧市鑫通城建開發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建設工程事務服務咨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咨詢服務項目及服務范圍:
理;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一切證件(原件),乙方負責資料報批所需建造師、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材料員和資料員的培訓及交費。乙方負責資料整理及裝訂,在整理過程中的一切復印、裝訂及交通費用均有乙方負責。如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符合申報要求,經乙方提示,甲方拒不更改的,出現申報材料返回重新整理的裝訂費由甲方負責。凡因甲方提供虛假的證件及資料造成乙方連帶責任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二、收費標準: 該服務代理項目服務代理費壹拾叁萬元,合同簽訂后一次性付清合同額。該款分兩次付清,合同簽訂后甲方付捌萬元整,待資質批準后、報省安全生產許可證批復前再付剩余伍萬元整。
三、時限要求:
甲方提供完整的原件并和乙方簽訂代理協議后,乙方需在一百二十日內完成以上所有證件,如甲方資料不齊全造成時間推遲則協議工作天數順延。如乙方給甲方代理未被批準,則乙方退回收取甲方費用。
四、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則違約方賠付另一方本協議代理服務費的50%為違約金。如甲方提供虛假資料造成該宗服務項目中斷,則視為甲乙雙方協議終止,則乙方終止前收取的服務費概不退還。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再另行商議。
甲方:濟寧匯陽重工機械有限公司 乙方:濟寧市鑫通城建開發有限公司 電話: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咨詢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郵箱:郵箱:傳真:傳真:
甲方因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現依據我國《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托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電話:為乙方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采用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元人民幣。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托事項的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結為止。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咨詢合同 篇3
第一條 簽約方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于技術咨詢合同。
第三條 簽約時間地點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第四條 項目名稱(用簡明,規范的專業術語概括本合同針對的特定技術項目):_________。
第五條 咨詢內容
5.1 本合同所要解決的特定技術問題是:_________
5.2 咨詢要求:_________
5.3 咨詢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 計劃安排
6.1 受托方進行咨詢的地點:_________
6.2 受托方進行咨詢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第七條 工作條件
7.1 委托方為受托方提供如下條件(包括資料,數據,樣品,材料等):_________
7.2 提供上述條件的時間及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 保密條款
8.1 保密范圍:_________
8.2 保密期限:_________
第九條 實施風險責任
委托方按照受托方符合約定要求的咨詢報告和意見作出決策所造成的損失,按如下方式承擔:
9.1 按照法律規定處理□
9.2 按照約定承擔□。約定承擔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十條 驗收標準及方法
10.1 受托方交付載體:_________
10.2 驗收時間、地點:_________
10.3 驗收方法:_________
第十一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1.1 本合同費用總額為_________元,其中:
(1)技術咨詢報酬為_________元;
(2)購置相關設備,資料等費用為_________元;
(3)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等經費為_________元。
11.2 本合同費用,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一次總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方式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二條 費用結算辦法
12.1 費用使用方式:
(1)包干使用□
(2)按實際支出使用□
12.2 實際支出后的結余費用,簽約方按如下約定處理:_________
12.3 技術咨詢過程中購置的相關設備、器材、資料等財產按如下約定處理: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標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范圍和計算方法為:_________;
(4)其他計算方式:_________。
13.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后,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于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并書面約定,作為本合同的變更文本。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除
15.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簽約方可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1)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2)其他約定情形:_________。
15.2 合同解除后,對于已履行部分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_________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16.1 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糾紛;
16.2 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申請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名詞解釋
為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_________
第十八條 補充約定
18.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
18.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_________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到_________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認定登記事項: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
認定意見:_________
登記員(簽字):_________
登記機關(蓋章):_________
一、本合同書是由國家科學技術部監制的示范文本,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的統一格式文本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適用技術咨詢合同.
三、簽約方為多方當事人的,按各自在合同中的地位列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
四、合同條款中帶□的內容,為選擇性條款,請在選定內容后面的□中打√或打×.
五、對于合同有關條款,簽約方需約定更多內容,可另行附頁.
六、本合同中簽約方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可在該條款處注明,盡量不留空白.
七、委托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出具有效的委托證明.
八、通過中介機構簽訂本合同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九、本合同最后頁的認定事項部分,由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填寫并加蓋公章,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憑證。
咨詢合同 篇4
______(以下簡稱"客戶")與_______(以下簡稱"工程咨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客戶委托工程咨詢單位提供_____(列明委托服務內容)咨詢服務,并已接受工程咨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文件。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①委托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③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④附件,即 附件a___委托工程咨詢服務范圍; 附件b_____客戶提供的職員、設備、 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件c_____報酬和支付;
⑤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四、鑒于客戶按下文規定向工程咨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咨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件a中議定范圍內的咨詢服務。
五、鑒于工程咨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咨詢服務,客戶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咨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六、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地點在深圳或其他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七、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雙方各執___份。 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客 戶:(簽章) 工程咨詢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 址: 地 址: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 子 信 箱: 電 子 信 箱:
年 月 日簽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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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月日 年月日
咨詢合同 篇5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第五條 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 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 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 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咨詢業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第九條 委托人應在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 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二直接經濟損失x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使用說明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包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和《建設工種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專用條件》)。
《標準條件》適用于各類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委托,委托人和咨詢人都應當遵守。《專用條款》是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特點和條件,由委托人和咨詢人協商一致后進行填寫。雙方如果認為需要,還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
《專用條件》的填寫說明:
《專用條件》應當對應《標準條件》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第二條要根據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如工程類別、建設地點等填寫所適用的部門或地方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有關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在協商和寫明“建設工種造價咨詢業務范圍”時首先應明確項目范圍如工程項目、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以及所承擔咨詢業務與工程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蓋工程范圍相一致。其次應明確項目建設不同階段如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投標階段或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中投資估算、概算或預算的內容等。
在填寫建設工種造價咨詢酬金標準時應根據委托人委托的建設工程項目內容繁簡程度,工作量大小、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在簽訂合同時預付30%預付款 元,當工作量完成70%時,預付70%的工程款 元,剩余部分待咨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礙或延誤而使咨詢人發生額外服務也應當支付酬金,并應約定好酬金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時間,在寫明其支付時間時應寫明其后的多少天內支付。
如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設立獎罰條款,但必須是對等的。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咨詢合同 篇6
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民法典》,甲乙雙方就下述項目的管理咨詢,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項目)
2.咨詢服務內容、形式和要求:
見附件1,如果甲方提出追加咨詢內容,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必要的話另外簽訂合作協議。
3.履行期限及甲方協作事項:
3.1履行期限:從年月至年月進行咨詢服務。
3.2甲方按乙方的《咨詢注意事項》(詳見附件2)提供協作事項。
4.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4.1本項目報酬為萬元人民幣,乙方的差旅費、食宿費由甲方承擔。
4.2支付方式:
4.2.1簽訂本合同之后即由甲方向乙方預付報酬的50%,即5萬元人民幣;
4.2.2乙方提交改制咨詢方案報告并得甲方確認后的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3萬元人民幣;乙方提交醫療投資公司管控方案報告后3日內支付2萬元人民幣;
4.2.3甲方對乙方提交的咨詢報告確認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
5.權利與義務
5.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1有權在符合本合同第3.2、4.2.1、5.1.3項情況下要求乙方按時完成咨詢項目。
5.1.2有權要求乙方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5.1.3按本合同規定協助乙方的工作,保證提供的信息和資料真實、有效。
5.1.4按本合同第4項支付咨詢報酬。
5.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2.1有權按本合同第4項收取咨詢報酬。
5.2.2有權在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咨詢費用的前提下中止或暫緩咨詢。
5.2.3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5.2.4在甲方符合本合同第3.2、4.2.1、5.1.3項情況下,按時完成咨詢課題。
6.違約責任
6.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否則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6.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第4項支付報酬,則除應繼續支付未支付的報酬外,應向乙方承擔未支付報酬的10%的違約金。
6.3在甲方履行了符合本合同有關規定的情況下,若乙方未按時完成咨詢項目,則乙方應向甲方承擔已支付報酬的10%的違約金。由于甲方的原因,乙方延期完成咨詢項目,甲方支付報酬期限可以順延。
6.4若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則乙方不退還已收取的報酬;若乙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則乙方退還所收取的報酬,并支付總報酬的10%的違約金。
7.本合同的變更、解除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可變更、解除本合同。
8.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應真誠合作,若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爭議,應采取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有權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予以解決。
9.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達成書面協議。
10.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詢合同 篇7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咨詢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建筑安裝工程的構想科學,設計和施工經濟、合理,建設速度快,誤差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以前將規劃局紅線圖、上級部門批文、
委托書以及建筑安裝工程的建筑面積、安裝項目、消防方式、庫房每層凈高等資料提交乙方。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地形、地質條件、建筑安裝構想等進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編制出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于__年__月
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計委頒發試行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承付乙方咨詢費__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甲方先付給乙方__元,待乙方將設計任務書及匡算交付甲方后__日內,再付給乙方__元。
第四條 為本咨詢工程需要到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送交有關文件、圖紙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的時間順延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的時間。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咨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數罰款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斷咨詢請求,乙方咨詢工作已經過半的,應付給乙方全部咨詢費;咨詢工作尚未過半,按總咨詢費的50%收費。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遲延一天,按總咨詢費金額數罰款__‰。
2.乙方如中途中斷咨詢,應按總咨詢費向乙方交付罰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因質量缺陷或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還應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第七條 其它____。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v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別交__
__建筑工程主管部門、建委、建行__等單位各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
電話:____
聯系人:____
銀行帳戶:____
咨詢單位(乙方):____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
電話:____
聯系人:____
銀行帳戶:____
__年__月__日訂
咨詢合同 篇8
此協議于[日期],由[名稱、地址、國家名](“公司”)同[名稱、地址、國家名](“顧問”)
雙方簽訂,協議條款如下:
1.聘用(engagement):
公司方聘用顧問方,且顧問方同意為[具體說明,例如,為公司方的貨物銷售進行(某國家)的市場調研]的目的提供獨立咨詢服務。
2.期限(term):
此協議將于[日期]開始,一直持續到顧問方向公司方提供了一份最終的市場調研報告為止。雙方同意,市場調研報告于[日期]之前交給公司方。
3.顧問方的工作(effortsofconsultant):
顧問方將盡最大努力提供咨詢服務。顧問方將為咨詢服務做出合理和認真的工作。雙方認可,顧方在非排他性的基礎上提供服務,顧問方可以選擇對其方便的地點和時間內開展服務。此外,顧問方將保證服務符合所有有關法律的規定。公司方對顧問方開展服務的方式不負責任。
4.報酬(compensation):
公司方將按照此協議對顧問方提供的咨詢服務支付[貨幣名稱和金額]的報酬。公司方將在顧問完成咨詢服務后[天數]天內支付費用。不得以稅款、勞動費用、許可費用或醫療費用或其他名目對應支付金額進行扣除。
5.獨立合同人資格(independentcontractorstatus):
在制作和執行此協議的過程中,顧問方自始至終都是作為獨立的合同人。任何一方都不能代表另一方做出任何承諾或發生任何收費或花銷。顧問方不是公司方的一名雇員,因而無權參與公司方給予其雇員的任何津貼計劃、失業保險、分紅、工作人員補償保險、股票或類似的收益。顧問方負責以嫻熟的技能來履行此協議中規定的工作內容,并且對自己的行為或發生的任何疏忽負責。顧問方負責支付在履行此協議中規定的服務時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的所有需要支付的稅款、罰金和(或)其他類似的出資。顧問方可以自費雇用助手,這些助手也不是公司方的雇員。顧問方將為履行咨詢服務提供所有的材料、工具和設備。
6.咨詢報告(consultingreport):
顧問方將準備并向公司方提交一份關于顧問方調查結果的報告。報告必須包括以下信息:[具體說明]。顧問方將保留一份報告的副本,時間上至少要到此協議終止后6個月為止。
7.利益沖突(conflictsofinterest):
顧問方保證,除了已經告知給公司方的沖突外,他(她)在履行咨詢服務時,沒有潛在的財務上或其他利益沖突。
8.保密性(confidentiality):
所有公司方提供的與其產品的制造和銷售有關的信息都是在保密的情況下提供的,顧問方同意在沒有得到公司方授權的情況下,不得透露此信息。
9.知識產權(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
公司方對其貨物及服務的知識產權保留獨家所有權。公司方沒有向顧問方轉移這些權利。顧問方保證保護公司方的獨有權利并避免對其造成侵犯。
10.合同終止(termination):
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終止此協議,前提是事先書面通知對方,生效日期按郵寄日期或通知上標注的日期之中的后一個日期為準。如果顧問方在終止日期時已經部分履行了咨詢服務,顧問方可以向公司方提交一份到那時為止編輯完畢的材料,并在其中列明按小時計算的應收費用。僅僅為了終止協議之用,雙方同意咨詢服務的小時收費標準是[貨幣和金額]。
11.轉讓(assignments):
此協議是為顧問方提供的個人服務簽訂的,因此,任何一方都不能在未經另一方書面認可的情況下將權利和義務轉讓或請他方代理。
12.通知(notice):
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協議的此條款下通知另一方,此通知只有以書面形式并且被證明或掛號信郵寄才有效。通知必須發送到本協議中標明的一方地址,除非該方已經通知對方地址變更。
13.管轄法律(governinglaw):
本協議被認為已簽訂,并受[國家名]法律的制約。
咨詢合同 篇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上海XX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定,就甲方消防系統的維護保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消防系統包括:
系統、 系統、 系統、和 系統,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由乙方負責維護保養,保養期為________年。
二、保養期責任細則:
(一)、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乙方在日內完成對消防系統的全面檢查,檢修。
(二)、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年內,乙方對本消防系統進行4次全面例行檢查、維護,分別在每季度的第一個月進行。
(三)、遇到突發火災報警系統故障,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須緊急派員排除和維修。對于一般故障,乙方人員在24小時內到達進行維修。
(四)、消防主管部門進行年檢時,乙方人員到場,并保證系統工作正常。
(五)、甲方應為乙方工作人員現場工作提供方便及相應安全措施,乙方工作人員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六)、乙方在提供技術服務時,不負責任何間接責任或由此引起的其它責任(如間接損壞、損失及營業利益之損失)。
(七)、乙方維修保養范圍不包括人為損壞、更改裝修而產生的損壞。
(八)、每次維護保養后,甲方有關負責人需在維修記錄表上簽字,一式 份,雙方備案。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總價為: 元整。
(二)、在完成對消防系統每季度一次的全面檢查、測試及維修后,甲方預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 %,即: 元整。以此按每季度類推。
四、其它:
(一)、本合同以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三)、合同中未盡事宜,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上海XX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聯系人: 聯系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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