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咨詢合同匯編7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咨詢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咨詢合同 篇1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印發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GJ-20xx-0212)制定的。
第二條 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一)項目名稱(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地址(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項目咨詢業務范圍: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資料等。
第三條 咨詢人、委托人的義務
(一)咨詢人的義務
1.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2.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雙方在咨詢合同有效期內進一步約定的服務。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4項、第五條第(二)款第3項規定,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合同簽訂后,咨詢人應組織人員收集有關資料,主動征詢委托人的有關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設施工計劃安排和要求形成書面文字資料約束雙方,嚴格執行,以保證咨詢工作順利進行。
4.咨詢人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及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高質量地完成咨詢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5.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二)委托人的義務
1.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情況及資料。
3.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第四條 咨詢人、委托人的權利
(一)咨詢人的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4.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二)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以事實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錯誤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咨詢人、委托人的責任
(一)咨詢人的責任
1.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或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或按合同的酬金(扣除稅金)的一定比率計算,累計賠償總額最高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3.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4.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5.咨詢人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咨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計算書及底稿、編審的概(預)算書、結(決)算書、工程量清單、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等及相關書面及其電子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責任
1.委托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2.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3.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委托人應按實際所延長的時間相應延長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并補償咨詢人額外的酬金。
4.委托人對所提供的工程造價咨詢項目的有關資料、圖紙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三)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咨詢業務的酬金及其支付辦法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西省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規范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有關問題的通知》(贛計收費字〔20xx〕1177號)的規定,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正常服務、附加業務和額外服務的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給咨詢人的酬金。
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2.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3.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二)咨詢人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含當日)向委托人交付咨詢成果文件。如果由于咨詢人自身原因延誤支付,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咨詢費的千分之二。
(三)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四)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五)雙方同意用________貨幣支付酬金,按________匯率計算。
(六)雙方同意:簽訂合同時預付總酬金的20%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當提交咨詢成果初稿時,預付總酬金的50%,剩余部分酬金待咨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
第九條 其他約定
(一)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二)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三)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四)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五)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六)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七)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十條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咨詢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詢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咨詢合同 篇2
目錄
第一章總則 ………………………………………………………… 1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 2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 5
第四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 6
第五章特別規定 …………………………………………………… 9
第六章監督檢查 ……………………………………………………12
第七章法律責任 ……………………………………………………13
第八章附則 …………………………………………………………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 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解決有關勞動關系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 工會應當幫助、指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并與用人單位建立集體協商機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
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咨詢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本著誠信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就企業管理咨詢服務項目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
一、服務范圍
乙方為甲方的 有限公司設計和指導實施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具體包括以下內容:____________
1.1人力資源管理現狀的調研分析
1.1.1通過標準問卷、現場訪談、資料查閱等方式對甲方進行全方位人力資源管理現狀的調研診斷。
1.1.2通過系統分析,形成詳細的人力資源管理現狀調研分析報告。
1.2組織職位體系
1.2.1梳理并編制的組織結構。
1.2.2設計符合甲方發展戰略要求的組織結構。
1.2.3編制新組織結構的部門職能、關鍵崗位的崗位說明書、關鍵崗位的職位發展矩陣。
1.2.4對新組織結構的各崗位進行人員定編。
1.3績效管理體系
1.3.1編制績效管理手冊。
1.3.2編制各部門及關鍵崗位的績效考核指標,形成《績效指標辭典》。
1.4薪酬福利體系
1.4.1編制薪酬福利管理手冊。
1.4.2選擇崗位價值評估模型,完成核心崗位的價值評估。
1.4.3設計各職族職等的寬帶薪酬體系。
1.4.4對各崗位人員的薪酬數據進行重新定位。
1.5建立員工培養和發展體系
1.5.1設計滿足甲方發展戰略的員工素質模型。
1.5.2設計持續不斷滿足員工能力素質提升的培訓體系。
1.6建立人力資源流程和制度
1.6.1建立人力資源系統的主要管理流程。
1.6.2建立人力資源系統的主要管理制度。
1.7咨詢方案的指導實施
1.7.1對項目設計的各種方案進行廣泛的培訓和宣導。
1.7.2指導甲方對項目設計的各種方案進行實施。
二、項目預期目標
通過有效的組織職位體系、績效體系、薪酬體系、人才培訓體系、人力資源流程制度的健全與實施,滿足甲方當前和中長期人力資源有效的開發和管理,吸引并留住優秀人才、激發員工潛能和工作積極性、建立人才培養及輸出的需求,最終實現提高甲方人力資源競爭力和長期穩定發展的目標。
三、項目時間計劃
3.1本項目方案設計階段的時間為三個月,內容分為五大部分:____________
3.1.1第一部分:____________完成項目啟動和現場診斷調研工作。
3.1.2第二部分:____________完成調研分析報告的發布,組織結構、職位描述和人員定編的設計工作,乙方顧問人員在甲方現場的工作時間預計為15個工作人日。
3.1.3第三部分:____________完成績效管理的設計工作,乙方顧問人員在甲方現場的工作時間預計為2個工作人日。
3.1.4第四部分:____________完成薪酬福利體系、員工培訓體系的設計工作,乙方顧問人員在甲方現場的工作時間預計為1個工作人日。
3.1.5第五部分:____________完成核心流程和制度的設計工作,乙方顧問人員在甲方現場的工作時間預計為1個工作人日。
3.2本項目實施階段的時間為六個月,乙方派駐一名顧問常駐甲方5個月,對項目設計的各種方案進行廣泛的培訓和宣導,協助甲方推動咨詢方案的深入實施和有效執行。
四、項目培訓計劃
4.1第一部分咨詢工作的培訓分兩次實施,每次半天,培訓主題為《現代組織設計與管理》和《工作分析與職位描述》。
4.2第二部分咨詢工作的培訓分兩次實施,每次半天,績效管理體系的培訓主題為《如何提取KPI》和《目標績效管理》。
4.3第三部分咨詢工作的培訓分二次實施,每次半天,薪酬福利體系的培訓主題《薪酬設計與管理》和《如何進行崗位價值評估》。
4.4第四部分咨詢工作的培訓主題為《如何編制人力資源流程和制度》,時間為半天,通過培訓使學員了解并掌握人力資源流程和制度的規劃識別方法、編寫方法等。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雙方共同的義務
嚴格遵守本協議各項條款規定的內容,并協商解決合作中出現的有爭議的問題。
5.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2.1為保證咨詢項目工作得以順利進行,甲方應就本項目成立獨立的項目組,同時委派一名項目負責人,負責協調乙方和甲方項目組及各部門人員的溝通,并代表甲方組織進行內部研討、審批確定咨詢工作計劃和工作過程中所交付的各種咨詢成果。
5.2.2為保證項目按期完成,甲方應對項目進行過程中有關問題及時做出決定,對乙方交付的各種咨詢方案和文本及時反饋意見。在乙方交付各種階段性咨詢方案和文本后的二周時間內,甲方應向乙方發出書面的修改意見,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階段的咨詢成果。
5.2.3甲方應提供乙方因咨詢工作需要的相關信息資料,并積極配合乙方項目顧問按計劃進行培訓、討論等工作。
5.2.4甲方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履行服務時必須的獨立辦公室、網絡、桌子、椅子、長途電話及交通便捷等。
5.3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3.1為保證咨詢項目工作得以順利進行,乙方應就本項目成立項目組,項目負責人及項目成員應經過甲方項目組的認可。
5.3.2乙方應按照協議的要求,根據項目計劃保質保量完成服務范圍所規定的工作,按時向甲方提交合同要求的各種咨詢成果及培訓資料。
5.3.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項目的進展情況,根據甲方對項目執行及提交成果的意見及時進行修正。
六、項目費用及付款方式
本項目的費用包括兩項,分別是咨詢服務費和差旅費,其中:____________
6.1項目費用的第一項為咨詢服務費,咨詢費用為人民幣 _______元人民幣整,按照項目進度,甲方分三次支付給乙方:____________
6.1.1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項目費用的4%給乙方,即 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在收到預付款3日內正式進入甲方工作,并于三天內向甲方開具正式營業發票。
6.1.2組織職位體系、績效管理體系所有的文本方案設計完成后,乙方提交經甲方認可的紙質文本資料,甲方收到乙方正式發票后三天內支付項目費用的3%給乙方,即壹拾萬伍仟元人民幣。
6.1.3薪酬福利體系、員工發展體系、員工培訓體系和流程制度體系完成后,乙方提交經甲方認可的紙質文本資料2個月后,甲方收到乙方正式發票后三天內支付項目費用的3%給乙方,即壹拾萬伍仟元人民幣。
6.3項目費用的第二項為差旅費和食宿費用,顧問來往甲方的所有差旅費和食宿費用由甲方負責。
帳戶名稱:____________河南XX公司
帳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七、保密
7.1本項目中所涉及的雙方的內部資料、數據和其他商業信息,未經有關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
7.2本項目成果物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若乙方違約,甲方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
八、違約責任
8.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咨詢費。
8.2乙方應按項目工作計劃提供階段咨詢結果。若乙方提交的咨詢成果,經甲方審核后未被認可,且經三次修改后仍未被認可,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協議條款規定的理解有異議,或者對與協議有關的事項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不放棄條款
任何一方因疏忽而未追究另一方的任何違約責任,并不意味著該方放棄了任何應有的權利。
十一、協議的完整及其他
11.1本協議及附件已構成雙方當事人的全部合同意圖,并取代之前就本項目所做出的一切口頭或其他書面協議。
11.2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11.3本協議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此作任何修改。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書面同意后,可簽定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河南XX公司
(蓋章) (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河南XX公司
本著誠信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由乙方為甲方提供外派顧問服務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
一、外派目的
為確保甲方人力資源體系咨詢成果的有效性,乙方外派一名顧問常駐甲方,掛職總裁助理職位,對項目設計的各種方案進行廣泛的培訓和宣導,指導甲方對項目設計的各種方案進行全面實施。
二、外派期限
顧問外派期限為五個月,時間為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的一月。
三、外派費用及付款方式
3.1雙方商定顧問外派期間的外派服務費用為人民幣五萬元整,甲方按月薪壹萬每月支付給乙方:____________
3.2乙方外派顧問在甲方工作期間,由甲方負責提供食宿和交通便捷,乙方顧問享有每月回深圳探親和工作述職的3天有薪假期,乙方顧問往返深圳所發生的機票或火車票及深圳、福州的市內巴士交通費用由甲方負責實報實銷。
帳戶名稱:____________河南XX公司
帳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四、甲方責任
4.1應該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有關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規定,在保證完成乙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4.2乙方外派顧問的工傷待遇
4.2.1乙方外派顧問在甲方工作期間有如下情況發生:____________因公受傷;因工傷死亡;意外死亡;在上下班途中、往返深圳途中因意外導致受傷或者死亡,甲方需根據國家相關勞動保障政策法規,將醫療費及相關工傷補助金撥給乙方,乙方收到費用后負責及時支付給被外派顧問。后有兩點刪了
五、乙方責任
5.1乙方外派甲方咨詢顧問必須根據雙方制訂的工作計劃,忠實履行工作職責,完成甲方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務。
5.2乙方外派顧問應遵紀守法,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如因乙方外派顧問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外派顧問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3乙方外派顧問進駐甲方期間,如甲方認為乙方外派顧問不能適應甲方的要求時,乙方需調換外派顧問。
5.4乙方外派顧問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其它目的,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它方泄露,否則,乙方外派顧問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5如乙方外派顧問因為個人原因辭職,乙方需另外安排顧問前往甲方工作。
六、其他約定
本協議有效期間及協議結束后一年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聘請乙方外派顧問進入甲方工作,如有違反,甲方必須對乙方做出經濟賠償,賠償金額為人民幣貳十萬元整。乙方顧問在甲方掛職期間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離職,乙方需賠償甲方人民幣貳十萬元整。
七、保密
本項目中所涉及的雙方的內部資料、數據和其他商業信息,未經有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其它目的,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它方泄露,否則一方有權力追究另一方的法律責任。
八、違約責任
合同一經簽訂,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此合同任何一項條款,否則將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十、協議的完整及其他
1.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協議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咨詢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
乙方(被委托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確認各方權利與義務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務事項
甲方因融資 萬元事宜,委托乙方就融資方式、對象選擇、操作辦法、風險防范措施等事宜,委托乙方提供咨詢服務。
二、乙方服務內容
1、幫助甲方聯系或者尋找適合甲方融資需求的對象;
2、對甲方擬進行的融資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
3、幫助或代理甲方與潛在的融資對象進行初步的商業談判或者協商;
4、根據融資意向雙方的具體情況,為甲方擬定融資參考方案;
5、幫助或指導甲方準備融資方案執行過程中所需的基本資料。
三、咨詢服務費
就乙方提供的咨詢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報酬為:甲方按實際取得融資額的 %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服務費在融資通過審批并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四、乙方服務期限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的服務費后,為甲方提供的服務至以下條件之一出現時止:
⑴ 甲方與合作對方實現成功合作,即甲方與合作對方主要合作合同簽訂;
⑵ 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放棄融資計劃;
⑶ 甲方已經實際失去融資條件;
⑷ 甲方三次以上放棄與乙方聯系的客戶進行實質性談判。
五、保密
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資信息、關于主體與資信情況的信息,經甲方特別明示為保密信息的,乙方應承擔保密責任,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泄露,但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六、風險承擔
1、乙方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方案與措施等均供甲方參考,對甲方使用后可能產生的風險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對幫助或者指導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對方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對合作對象資信狀況與承擔責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證。
3、乙方對所提供咨詢服務是否能使甲方實現擬融資目的不作任何保證,甲方支付費用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返還。
4、對甲方與合作對方之間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費用的,乙方有權在收到費用前暫停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
2、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的,應按逾期支付金額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收到甲方費用后拒不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服務費。
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認為需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其他
1、對本合同的修改需以書面方式進行,并且簽名代表人及印章應與本合同簽名與印章相符。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可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
本合同簽訂于 年 月 日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咨詢合同 篇5
項 目 名 稱: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為全面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拓寬經營渠道,合理合法地經營。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要求乙方提供 咨詢,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咨詢內容
1.1本項目的咨詢內容以國家所頒發的標準為主要依據; 1.2本項目咨詢工作時間安排與調整以雙方協商確認為準。
2.咨詢形式:乙方咨詢服務主要在甲方進行。
3.甲方職責與義務
3.1甲方應提供本單位相關資料,以便開展企業診斷; 3.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費用;
3.3甲方委托乙方到相關機構辦理資質證書事宜; 3.4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的工作。
4.乙方職責與義務
4.1乙方為甲方提供 辦理咨詢,并通過第三方審核獲取證書;
4.2乙方應對甲方的技術情報和資料予以保密;
4.3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時間為45天內。
5.乙方收到甲方首付款后開始工作。
6.驗收方法:本項目的驗收方法以獲得相關資質證書為標準。
7.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7.1本項目咨詢費為: 拾 萬元人民幣(¥: 元)。合同簽訂后,首付 萬元整,剩余款項支付方式為 。
8.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以首付款收到之日和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后計算 完成項目的時間。如單方不履行本合同職責與義務或者單方停止運作,由此造成未能及時獲得證書,應承擔違約責任。由于一方原因違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并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9.其它
9.1本項目執行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9.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公章)乙方代表簽字:地址: 電話: 傳真:
年 月 日
咨詢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開戶行名稱: 帳 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及 項目的企業運營及相關廣告推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2)提供顧問咨詢服務(以下簡稱“本項目”),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 定義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
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 咨詢服務”指附件二(詳見附件2)中訂立的咨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附
加咨詢服務。
(d)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子數據交換和電
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歷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為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文件、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沖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4、 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完成之后即時生效:
5.1 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詳見附件1)中的規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戶。
6、 開始咨詢服務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時開始咨詢服務工作。
7、 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 合同終止
8.1 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后終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10、 額外咨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咨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簽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咨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1、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 甲方應按附件三(詳見附件3)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咨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數據
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2 甲方變更委托咨詢服務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
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詳見附件2)定義的服務范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并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咨詢服務費事宜。
11.3 甲方應按附件一(詳見附件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后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務所對應的咨詢服務費。
11.4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咨詢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在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咨詢成果的情況下,甲方應根據附件一(附件1)所約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階段進度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或以月服務時間為一個階段,不足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咨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并說明理由和暫停期限,并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咨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的項目代表為(如需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職務: 手機: 電話: 傳真: E-mail:
12、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2.1 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范、規定,并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咨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咨詢服務,并提交咨詢成果。
12.2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時間提交咨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階段合同費用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12.3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咨詢服務范圍及時間期限,對咨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8.1、11.3、11.5款約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
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項目代表為(如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電話:傳真:
E-mail:
13、 免責約定
13.1 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咨詢合同 篇7
咨詢服務合同編號:
受讓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讓與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電話:傳真:
鑒于乙方是A、B、C設計和制作技術秘密的持有人且同意將其持有的技術秘密使用權轉讓給甲方使用;鑒于甲方希望使用該技術秘密且愿意支付給乙方技術秘密使用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咨詢服務合同法》有關技術咨詢服務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咨詢服務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標的
1、技術秘密名稱:A、B、C三項產品的設計和制作技術使用權。
2、乙方向甲方提供三種化學儀器的樣品、工藝設計、技術報告、工藝配方、文件圖紙和使用說明書等有關內容。保證提供的技術和資料完整、正解和有效,且生產技術未進入公有領域。
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部技術資料后,應對資料予以認真的檢查與核對,如發現有不符合第1、2條要求的,應在收到技術資料后5日內向乙方發出通知,乙方應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5日內予以說明、補充或更換。
4、乙方享有該三種儀器的技術成果權,儀器各種說明書上落款的技術成果權人應為乙方。
第二條技術培訓
1、甲方于咨詢服務合同簽訂生效后,應作好技術培訓的準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方面的配合。接受乙方培訓的人員的條件和文化水平,應符合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2、乙方在本咨詢服務合同生效后應向甲方提供生產技術和質檢技術培訓及咨詢服務,培訓時間為15天。以便甲方實施乙方轉讓的技術秘密達到咨詢服務合同約定的預期效果。
3、從甲方試制技術秘密產品時起,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技術咨詢,直至試制出符合本咨詢服務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因甲方原因不能試制出符合該標準的產品除外,并解答甲方在實施技術秘密的過程中提出的問題。
4、甲方承擔培訓人員在培訓、咨詢期間內的交通費和住宿費等費用。若培訓需要延期,則另交付每天200元。若培訓結束后的生產途中需要咨詢和指導,則另交付每小時40元。
第三條費用和酬金
3、1入門費:甲方須于咨詢服務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支付入門費10000元(大寫:壹萬元正)。
3、2提成費:從本咨詢服務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內,甲方每銷售一件分子間隙器,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3元;甲方每銷售一件物質導電器,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6元;甲方每銷售一件水電解器,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8元。
3、3甲方保證每年最低銷售分子間隙器、物質導電器、水電解器各3000件。超出各3000件的部分,乙方按第3、2條標準的70%收取提成費。
3、4甲方應于簽訂咨詢服務合同之日起的第6個月的最后一日,交付最低標準的提成費的40%,余額于咨詢服務合同簽訂后的第12個月最后一天具實結算,但結算件數不得低于咨詢服務合同約定的最低生產件數。咨詢服務合同約定的第2至5年的費用支付方式以此類推。
第四條保密義務
1、甲方同意在本咨詢服務合同有效期內及咨詢服務合同期滿后十年內,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秘密及與之相關的一切技術資料、圖紙予以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上述技術秘密及有關密給任何第三方。同時還保證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況發生。
2、如果甲方發生泄密情況,乙方有權根據泄密的范圍和程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如果上述技術秘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部分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第五條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實際生產條件時,在不影響咨詢服務合同產品性能的原則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
2、在咨詢服務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可以協商其歸屬及使用。
3、未經對方許可,一方無權實施對方單獨完成的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的改進技術。
4、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的改進技術,如未申請專利或未予以公開的,另一方應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并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該改進技術,也無權申清專利。
5、雙方共同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作出的改進技術,專利申請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在專利申請被批準后,可免費實施該專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請專利。若該專利申請被批準,雙方均有轉讓權及實施許可權。若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可免費實施該專利。
6、對于雙方共同改進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雙方均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一方轉讓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一方放棄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可免費實施該技術。
7、對于雙方共同改進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成果所獲得的利益,由雙方另行協商利益的分享辦法。
第六條違約責任和獎勵
1、因乙方提供的技術錯誤造成產品的質量不合格,這些不合格的產品,乙方不能享受本咨詢服務合同約定的酬金。甲方不按乙方的技術要求生產的不合格產品,仍應當向乙方支付本咨詢服務合同約定的酬金。
2、甲方若遇經營風險,則按決策風險自負認定,已交付的費用和酬金不予返還,未交付的費用和酬金仍應交付。
3、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乙方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逾交使用費的1%的違約金;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咨詢服務合同,甲方并應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合同總金額費的30%的違約金。
4、甲方違反咨詢服務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秘密,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咨詢服務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若甲乙雙方協商不成,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它約定
1、本咨詢服務合同為普通許可。甲方無權將該技術秘密透露或許可給任何第三方。甲乙雙方訂立的技術秘密使用權轉讓咨詢服務合同不影響乙方與其他方訂立有關咨詢服務合同。
2、本咨詢服務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
3、本咨詢服務合同一式二份,咨詢服務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咨詢服務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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