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通用13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
一、培訓目的
動過培訓,增強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責任感,提高從業人員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和操作水平,確保師生員工的飲食安全,促進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水平不斷提升。
二、參加人員
食堂管理人員和食堂所有從業人員
三、培訓時間
時間為每學期至少二次
四、培訓內容
1、法律法規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衛生管理規定》《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
2、學校有關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食品安全預案學習。
3、《學校食堂管理操作規范》教學光盤。
五、培訓的'組織實施與培訓形式
1、培訓的組織實施:由義烏市規矩培訓內容具體食堂人員的工作時間組織實施。
2、培訓的形式:采用集中培訓與業余自學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培訓。
3、幾級參加教育局及衛生局的學習。
為了有效的做好食品衛生工作,避免人為因素引起的食物中毒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1、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學習食品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學習與本崗位相關的衛生習慣及操作標準,使從業人員了解熟悉有關應知應會內容。
2、建立完整的從業人員學習培訓記錄,內容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參加培訓人員名單。
3、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按要求參加衛生部門、教育部門組織的各種從業培訓及考試,不參與者或考試不合格者給予開除處理。
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2
1、從事餐飲服務工作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服務食品人員的`培訓對象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3
一、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使學校食堂從業人員了解并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操作規范及學生營養配餐等基本知識,進一步提高食堂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和服務意識,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增強工作主動性,提高食堂規范化、精細化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確保學校師生飲食安全。
二、培訓內容
1、《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2、餐飲服務操作規范、新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及五常法管理要求。
3、省、市、縣相關食堂管理文件精神。
4、食物中毒的預防及控制。
5、學生膳食營養配餐知識。
三、培訓安排
1、每月安排一次進行集中培訓和學習,提高食堂規范化、精細化管理水平。
2、每天召開班前例會,強化五常管理細節。
3、及時派員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管理及崗位技能培訓,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嚴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4、每學期進行一次有關食品衛生安全方面的知識問卷答題。
5、每學期至少定期組織一次食堂人員崗位練兵活動,提高從業人員規范操作水平。
6、從業人員必須愛崗敬業,互幫互學,鉆研業務技術,通過不斷的苦練基本功來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
7、對業務骨干和進步明顯的人員給予適當的獎勵,鼓勵其學業務、學技術,提高服務質量。
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4
一、為規范食堂餐飲經營行為,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和服務水平,根據《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項目上從事食堂餐飲工作的所有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管理人員等)均應遵守本制度,認真參加衛生知識培訓。
三、所有食堂餐飲從業人員在開始工作前(包括臨時工)必須進行基本的衛生知識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堂餐飲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項目從事食堂餐飲的工作人員進行登記造冊,按照培訓計劃安排,組織從業人員分批進行衛生知識培訓教育,并進行考核。
五、衛生知識培訓內容包括與從事工作有關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衛生知識以及衛生操作要求。
六、從業人員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八、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5
一、餐飲服務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二、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三、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受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五、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及衛生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6
1、食品衛生
餐廳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實行“四不制度”。
1)不采購腐爛變質的原料和成品。
2)不接受腐爛變質的原料和成品。
3)不使用腐爛變質的原料和成品。
4)不出售腐爛變質的原料和成品。
不采購、不使用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生產廠家的“三無產品”。對超過保質期產品要及時處理。
餐廳嚴格執行“食品四隔”制度
1)生與熟隔離。
2)成品與半成品隔離。
3)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
4)食品與天然冰隔離。
餐廳嚴禁收入未經檢疫的肉、禽、蛋、生冷原材料和食品。
其他與食品衛生有關的,餐廳相關責任人要嚴格遵守>。
2、炊事人員個人衛生
炊事人員要做到“四勤”
1)勤洗手
2)勤剪指甲
3)勤洗澡理發
4)勤換工作服
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查體,凡患有傳染疾病及帶菌者,應立即中斷工作退離餐廳。
不準穿著工作服上廁所等其他污染場所,便后要洗手,更換好工作服后,再進入餐廳。
出售飯菜時一律用夾具,帶口罩。
3、餐廳衛生防疫管理
餐廳衛生要做到”四定一包”,即:定人、定位、定標準、定期檢查。劃片包干,責任到人,要人人都管事,事事有人管。
引風機、鍋灶、蒸箱、氣鍋等廚具使用完畢后責任人負責將其擦洗干凈要無飯渣、菜渣,表面無灰塵、油垢、污跡、清潔衛生。
機械設備、電器設備,使用完畢后責任人要將機內殘余物清理干凈,表面擦洗干凈要無灰塵、油垢、污跡、清潔衛生。
籠屜、菜筐、盆、鍋等炊具操作人員不得直接將其接觸地面,使用完畢,要負責將其清洗干凈,要無殘渣、油垢、清潔衛生。
供餐時,衛生工要及時將餐桌擦干凈,就餐結束后要將餐廳地面、桌面打掃干凈,要做到地面、桌面無污水、雜物、飯渣、菜渣、灰塵、油垢。
菜墩、肉墩、刀、洗刷池等使用者使用完畢后要將其清洗干凈。
餐廳內其他區域的衛生要求,有各衛生區域責任人按照進行每天衛生打掃與保潔工作。
對庫房衛生防疫方面的要求,庫管員按《食品衛生法》所述的規定執行。
冷拼間要配備紫外線殺菌燈、空調等設備。要指定專人負責涼菜加工與冷拼間衛生打掃,不具備條件的餐廳嚴禁加工出售涼拌菜。
對水產品、肉類操作人員要先清洗干凈再加工,對有異味的'要及時處理。清洗時要用專門清洗池分開清洗,盛放時要用專門器具分開盛放。對蔬菜必須遵循先擇后洗再加工的程序,操作人員切菜過程中對已變質部分要及時切除。
操作人員要將生熟食品分開,妥善存放。熟食品存放時要加罩防塵、防蠅、防污染。
剩余飯菜處理方法,對隔夜、隔頓的飯菜餐廳經理檢查后對已不能食用的要及時處理,對可以食用的安排人員加熱熟透后再出售。
4、消毒要求
出售、加工食品的工具,洗碗工洗刷干凈后進行蒸汽或藥物消毒,然后再在使用。
餐具、竹筷,洗碗工洗涮干凈后進行蒸汽或藥物消毒,然后才能使用。
辦公室質檢員,及餐廳經理負責餐廳的衛生防疫工作檢查:
1)、檢查所進的食品原料是否符合衛生要求。
2)、檢查各廚房的工作環境、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衛生防疫要求。
3)檢查餐廳的食品、飲料是否在保質期內。
4)檢查各處的衛生防疫消毒設施是否齊全、完好。
5)發現問題及時要求相關責任人整改。
6)做好檢查情況的記錄。
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7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二條加強對企業職工安全知識培訓是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培訓目的:
(一)加強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素養,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通過對食品安排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本企業員工要明確自身的安全責任。特別要明確食品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積極開展對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本企業食品經營安全。
第四條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
第五條培訓方式: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業培訓,并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第六條培訓時間:本企業規定員工每周對食品安全內容進行自學,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七條培訓要求:本企業員工要端正態度、明確目的,認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培訓。本企業員工不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還要掌握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標準的具體規定。
第八條對新錄用員工為轉崗員工上崗前須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第九條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安全依據,并作為員工晉級、加薪和獎懲等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十條對本企業食品安排知識培訓及學習情況建立培訓檔案。對組織和參與情況、學習情況進行匯總、歸納、整理并進行歸檔。檔案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8
為加強食品運輸、貯存保管工作,保障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及《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二、貯存散裝食品,做到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三、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做到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四、貯存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做到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9
為確保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及《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對從業人員實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檔案。每年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能上崗;對于健康證明過期的從業人員,立即停止食品從業經營活動,待重新進行健康體檢取得健康證明后,才能繼續上崗。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禁止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教育從業人員注意個人衛生,經營食品時,做到將手洗干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做到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0
為增強職工的食品安全意識,提高職工的食品安全知識水平,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及《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
二、成立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工作機構,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工作的.實施。
三、每月組織食品從業人員開展1次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識集中學習培訓,做到有學習培訓記錄、食品從業人員有學習記錄本,并建立好學習培訓檔案。
四、按時按要求組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積極參加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組織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五、有計劃地選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參加食品檢測、檢驗知識學習培訓,培養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檢測、檢驗人員。
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1
1、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眾健康疾病的,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住宿場所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上崗前應當取得“健康合格證明”,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繼續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健康合格證明”不得涂改、偽造、轉讓、倒賣。
2、實行上崗前衛生知識培訓制度,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每兩年進行一次。
3、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進行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帶飾物;從業人員應有兩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應定期清洗,保持清潔。
4、嚴禁將私人物品帶入工作場所。
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2
為加強對食品質量的安全管理,嚴把食品進貨關,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及《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實施索證制度。在進貨時認真查驗供貨方的真實身份,索取并檢查供貨企業和生產企業的'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等證照手續,以查驗供貨企業和生產企業的主體合法性。
二、實施索票制度。購進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的檢測、檢疫報告等合格證明,并對食品包裝上的標識以及內在質量進行檢查或抽查,查驗食品質量的真實性;對于沒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的食品拒絕購進。
三、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并保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批發食品建立銷售臺帳,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銷售票據。批發食品必須向購貨者開具載有前款規定信息的銷售票據或者清單,同時加蓋印章或者簽字。批發記錄或者票據必須真實,并保存2年以上。
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3
1、從事餐飲服務工作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服務食品人員的培訓對象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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