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調整問題
(一)合并的'專業類別
1、將原“房屋建筑、裝飾裝修”合并為“建筑工程”。
2、將原“礦山、冶煉(土木部分內容)”合并為“礦業工程”。
3、將原“電力、石油化工、機電安裝、冶煉(機電部分內容)”合并為“機電工程”。
(二)保留的專業類別
此次調整中未變動的專業類別有7個:公路、鐵路、民航機場、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市政公用、通信與廣電。
(三)調整后的專業類別
調整后,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設置10個專業類別: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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