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權轉讓協議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么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經營權轉讓協議,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合同編號: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獲得經營權的店面(以下簡稱房屋)轉讓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費用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經營權房屋的情況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 房屋已依法獲得經營權,由甲方將上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2、該房屋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第二條、房屋用途
1、該房屋的用途為經營甲方的品牌產品,乙方承諾按要求的用途使用該房屋。
2、乙方保證,在經營期間未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第三條、轉讓經營權期限及交付日期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20 年8月1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讓期為4年。自20 年8月11日起至20 年8月10日止。
第四條、經營費用
1、轉讓經營期間,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轉讓經營的費用。前兩年,乙方應分別在20 年2月1日及20 年8月1日、20 年2月1日及20 年8月1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360000元(大寫:叁拾陸萬圓);第三年,乙方應分別在20 年2月1日及20 年8月1日向甲方的聯營合作者鄧瓊支付人民幣380000元(大寫:叁拾捌萬圓),并將鄧瓊開具的收款票據提交給甲方;第四年,乙方應分別在20 年2月1日及20 年8月1日向甲方的'聯營合作者鄧瓊支付人民幣390000元(大寫:叁拾玖萬圓),并將鄧瓊開具的收款票據提交給甲方。
2、在房屋轉讓經營權期間,乙方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應一次性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人民幣150000元(大寫:拾伍萬圓),協議期滿后5個工作日后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
第五條、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轉讓經營權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用時通知物業部門進行維修。
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轉讓經營權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在轉讓經營權期間,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并按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報經有關部門核準后方可進行。
第六條、轉租、轉讓和交換限制
1、在轉讓經營權期間,乙方不具有房屋轉租權,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該房屋。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讓經營權期間不將該房屋經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經營的房屋交換使用。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轉讓經營權期間,乙方超過約定時間的5天未支付經營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支付經營費用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協議約定義務。如一方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人民幣200000元(大寫:貳拾萬圓)的賠償。(店鋪所有權發生轉移或變更除外)
第八條、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
3、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貳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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