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精裝修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區精裝修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小區精裝修合同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概況
1.承包方為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并有關機關審定具有裝飾資質證書的企業法人。
2.裝飾施工地點
3.住房結構: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廳_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總價款:¥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其中:
材料費:____________,人工費:____________
管理費:____________,設計費:____________
垃圾清運費:____________,稅金(3.41%):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7.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材料供應
1.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二《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表》。本工程發包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承包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承包方應及時向發包方書面提出,發包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發包方承擔。發包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承包方驗收,由承包方負責保管,承包方可收取發包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負責賠償。
2.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主材料報價單》。
3.承包方對發包方采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裝飾,非經發包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發包方。
4.承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負責。如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發包方。
三、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的dbj08-62-97《住宅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發包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承包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詳見附件見)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雙方商定。凡發包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發包方自負,給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發包方應予賠償。
6.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發包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承包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發包方應予承認。事后,若發包方要求復驗,承包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工程竣工:承包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發包方驗收,發包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詳見附件《工程質量驗收單》)。如發包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承包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發包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并承擔承包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四、安全生產
發包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承包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發包方責任的,發包方負責和賠償;屬于承包方責任的,承包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五、工程價款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結算:詳見《工程結算單》。
3.工程保修期壹年。雙方簽訂《工程保修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4.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須開具發票。
六、其它事項
1.發包方工作:(1)發包方應在開工前一天,向承包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________份,并向承包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應采取保護措施。向承包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系等的協調工作。(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結構或設計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并承擔承擔有關費用。
2.承包方工作:(1)參加發包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現場交底。(2)指派________為承包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承包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承包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承包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發包方。(3)未經發包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七、違約責任
1.由于發包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發包方應補償承包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發包方付承包方____元;發包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支付違約金。
2.由于承包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承包方按發包方已付款的______%向發包方支付違約金。
3.發包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承包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發包方負責并擔責任。
4.承包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承包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八、爭議解決
雙方約定,在履行本設計協議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如在30日內無法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發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爭議協商或訴訟期間,承包方應繼續按約定履行義務。如果承包方停工視為違約,按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九、變更和解除
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______%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發包方(簽章):________ 承包方(簽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小區精裝修合同2
發包人:
承包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依照t;t;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場所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預算表。施工圖紙)。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由承包人包工、包料的全包方式。
1.4 工程期限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______________元(詳見預算報價單)。
第二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發包人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_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三條 發包人義務
3.1 開工前______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家具、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家具、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3.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3.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3.4 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3.5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對材料、竣工的驗收。
第四條 承包人義務
4.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4.2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4.3 保護好原場所室內的防火、消防等陳設,保證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4.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4.5如在施工中產生任何安全事故及施工人員的傷亡等,皆有承包方承擔及負責,發包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第五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裝飾裝修工程增減項目單)。
第六條 材料的提供
6.1 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發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人,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并接受發包人檢驗。
第七條 工期延誤
7.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2 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7.3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7.4 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八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發包人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支付時間 支付金額
第一次 開工前三日 支付 元
第二次 工程進度過半 支付 元
第三次 雙方驗收合格 支付 元
工程進度過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工程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人。發包人接到資料后 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并簽字,發包人應在簽字時向承包人結算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全部結清后,承包人應向發包人開具正式統一發票或者收據。
8.4 本工程驗收合格后,保修期為自雙方簽字之日起 年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9.2 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發包人負責。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9.4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9.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9.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附則
11.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11.2 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11.3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11.4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____________(簽字)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20 年_____月_____日 20 年_____月_____日
小區精裝修合同3
甲方(住宅裝修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宅裝修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修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對居住物業的裝修管理,規范物業裝修行為,根據《上海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居住物業裝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暫行規定》等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住宅裝修期間的管理事項最終達成如下約定,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住宅裝修的基本情況。
1、住宅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結構類型:___________。
2、裝修施工期________天,預計自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甲方按照有關法規和《前期物業管理合同》或《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對乙方裝修住宅的行為實施日常檢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維護公共設備的正常使用和相鄰業主的正當利益。
1、應當將裝修的相關法規、裝修的禁止行為、禁止敲鑿的部位、注意事項和《住宅裝修須知》等告知乙方,為進入住宅區的乙方人員進行住宅裝修須知的宣傳,辦理裝修施工人員的小區臨時出入證,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點等。
2、應當不定期檢查乙方人員進入小區的出入證,如發現證件過期,應及時辦理續期手續,對無證裝修施工人員應當拒絕其進入小區從事施工活動。
3、應按乙方裝修施工的`進展情況,對涉及水、電、氣和結構等隱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現場巡視和檢查。其它裝修項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現場巡視和檢查。對發現違規行為,應及時采取勸阻、警告、發出書面整改通知等。
對涉及房屋結構安全的,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并報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4、對乙方整改不及時,為保障相鄰業主利益不受到侵害,應采取相應措施,收回小區臨時出入證、責成相關施工人員退出小區等,直至乙方改正、再辦理確認手續為止。對施工不當造成公共部位或設備設施損壞的,應當督促責任人及時修賠。
對阻止無效的,可直接按本協議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市有關法規、《住宅裝修須知》,接受甲方組織的宣傳,與甲方簽訂《住宅裝修管理協議》,辦理住宅小區臨時出入證、住宅裝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開始施工。
1、乙方有權從甲方獲取裝修物業的結構、共用設備、公共設施等基本情況。對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規和本《協議》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絕。
2、施工人員進入小區,自覺佩帶出入證,人員有變動,應主動辦理變更手續。施工人員須文明規范施工,服從甲方人員的管理,不得影響相鄰業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維護房屋外觀統一,不得擅自封閉陽臺、安裝外置曬衣架、遮陽棚、花架和隨意安裝空調室外機。防盜柵欄等。不得違反《條例》規定的禁止行為,因裝修不當造成相鄰業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損壞的,應承擔修復、賠償等責任。
4、施工期間應采取有效措施,減輕或避免施工過程中對相鄰業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響,晚間18:00時至次日上午8:00時和節假日,不得從事敲、鑿、鋸、鉆等產生嚴重噪聲的 施工。
5、施工期間應關閉分戶門,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應自覺維護小區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亂寫、亂劃、亂畫,保持環境整潔。建筑垃圾應袋裝化,并按規定時間運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點堆放,搬運材料或垃圾后應負責及時打掃,保持公共部位清潔。
6、施工人員須住宿的,應確保相鄰業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礙,并按規定到當地警署辦理暫住證。
7、施工期間,必須掛牌施工,接受相鄰業主、業主委員會和甲方的監督,對公共區域(包括門廳、電梯廳、電梯、樓梯、廊道等)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8、施工完成后,應向甲方提供住宅裝修管線布置圖等資料、退還小區臨時出入證。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為乙方辦理相關裝修手續的,應承擔延誤工時的責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職責,故意刁難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
2、乙方擅自調換裝修施工人員不辦理小區臨時出入證的,甲方可拒絕其進入小區從事施工作業,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五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六條 本協議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向小區業主委員會備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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