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考勤的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考勤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生考勤的管理制度1
1、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到校上課,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曠課。
2、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須由家長通過電話或請假條的方式向班主任請假。
3、上學期間,學生不得隨意離校,特殊情況需中途離校,必須由家長親自到校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后,做好相關登記,經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并到門衛室登記后方可離校。
4、學生不請假又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時和家長聯系,查清原因。并及時向教導處報告。
5、門衛室必須做好出入登記,未見班主任開出的學生中途離校證明不得讓其離開校園,確保在校學生人身安全。
6、學生因病請假的,班主任和相關人員必須做好學生病因調查,電話追蹤詢問病情,并做相應記錄。
7、在教學時間內學生如突發疾病,班主任必須及時聯系家長,履行請假手續,并將學生移交相應的'人員,如需緊急治療的相關教師帶領就醫。
8、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由教導處批準。
9、每日考勤從晨檢開始,遲到15分鐘以上為曠課一節。
10、因病、事假超過一學期二分之一,應辦理休學申請手續,復學時應辦理申請手續,學校視情況留班復習。本制度從20xx年3月20日起執行。
學生考勤的管理制度2
1、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定時到校上課,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曠課。
2、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需由家長通過電話或請假條的方式向班主任請假。
3、上學期間,同學不得任意離校,特別情況需中途離校,必需由家長親自到校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后,做好相關登記,經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并到門衛室登記后方可離校。
4、同學不請假又不到校,班主任要適時和家長聯系,查清原因。并適時向教育處報告。
5、門衛室必需做好出入登記,未見班主任開出的同學中途離校證明不得讓其離開學校,確保在校同學人身安全。
6、同學因病請假的,班主任和相關人員必需做好同學病因調查,電話追蹤詢問病情,并做相應記錄。
7、在教學時間內同學如突發疾病,班主任必需適時聯系家長,履行請假手續,并將同學移交相應的人員,如需緊急治療的.相關老師帶領就醫。
8、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由教育處批準。 9、每日考勤從晨檢開始,遲到15分鐘以上為曠課一節。
10、因病、事假超過一學期二分之一,應辦理休學申請手續,復學時應辦理申請手續,學校視情況留班復習。本制度從20xx年3月20日起執行。
學生考勤的管理制度3
為嚴肅學院教學紀律,維護正常教學秩序,保障《xx大學xx學院學生考勤制度》順利執行,現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任課教師需認真如實填寫考勤報表,考勤報表需任課教師和教學班班長同時簽字,并于每次課(兩節課)后10分鐘內交于教務科。
第二條 班主任需按時上交學生活動考勤情況記錄。
第三條 班主任需嚴格審核學生請假程序及相關證明,并按時將假條及相關證明上交教務科。
第四條 教務科每天安排值班人員負責收取考勤報表,并安排專職人員負責每周末統計學生考勤及請假情況,于下周一在教務公開欄公布學生考勤情況。
第五條 教務科負責對累計考勤達到處分條件的`學生進行書面通報,教育及處理。
第六條 考勤報表將作為任課教師課時量計算依據,未按時上交考勤報表者,不計當次課課時,累計三次不按時上交考勤報表者,按《xx學院教學事故認定辦法》處理。
第七條 不按時上交學生活動考勤及請假情況的班主任由教務科報學生科進行處理。
第八條 教務科值班人員不按時值班、統計報表、通報學生,按《xx學院教學事故認定辦法》處理。
學生考勤的管理制度4
為加強對學生的考勤管理,以養成學生遵守紀律,勤奮學習的良好習慣,根據教育有關法規和我校實際,對學生考勤特作如下規定:
1、學生考勤規定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上課,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努力做到全勤。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的學生,應辦理請假或補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到校上課者作曠課論;上課正式鈴響后才進教室(或現場)者作遲到論;在下課前擅離課室(或現場)者作早退論。遲到、早退在15分鐘以上的為曠課一節。遲到三次按曠課一節計,早退二次按曠課一節計。
(3)學生不按座位表就坐的,作曠課論處。
(4)學生請假須有家長或醫生證明。學生請病假需有家長證明,三天以上需有醫院證明。病假三天以內的由班主任審批;請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的由班主任、級組長提出意見,政教處審批;請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級組長和政教處提出意見,校長審批。學生請事假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三天以內班主任批準,四天以上由家長到政教處請假。學生請假或家長代其請假都須寫好請假條,請假經批準后,應將請假條交各班保存,在每周星期五放學后連同點名表送交校務處。
(5)學生因事或因病來不及請假者,應在回校后兩天內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否則,作無故曠課論處。
(6)病事假由校務處根據請假條核準,沒有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手續不完備的以曠課論。
(7)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憑醫院證明申請休學一年,休學期滿后應回校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未愈不宜復學者,可以繼續休學一年。
2、考勤管理辦法
(1)每班設立點名表,每節課(包括上課和課程表安排的自習、課外活動等)均由任課教師(或值日生)點名登記,學生考勤情況每周統計一次。每周星期五放學后,各班班長應把點名表(含已簽批手續的請假條)送交校務處。校務處負責對科任教師點名情況及學生考勤情況進行統計、登記。校務處應在每周星期二上午準時將1份科任點名情況表、2份各班考勤公布表、2份各年級考勤統計表送交政教處,并將三種統計表各1份送教務處。政教處進行階段性全校考勤情況公布。學期結束時,班主任須將學生出勤情況填入家庭報告書和學生檔案。
(2)每一節課,任課教師都要認真準確檢查學生出席情況,并負責記錄。對不認真執行點名常規的科任,教務處要對其進行嚴肅批評教育。班主任應每天掌握本班學生出勤情況,對曠課、遲到、早退的學生,及時查明原因,與家長配合進行教育。特別對違反考勤規定將近達到處分的學生,班主任應先提出警告,并做家訪工作。
(3)實行班級每周考勤記分制,由校務處在統計考勤時計分,各班總分記在考勤公布表右上角。各班滿分20分,1人次遲到扣1分,曠課一節次扣2分,直至負分。不按時交點名表,按0分記。不繳交或撕毀點名表,倒扣10分。
(4)凡全學期曠課5節以上的學生,不能被評為各類好學生。
(5)請事假超過一個學期上課總時數的五分之一者,應予休學。
(6)對一學期內曠課累計達到一定學時者,分別給予相應的處分:曠課累計20節者,給予警告處分;曠課累計30節者,給予記過處分,班主任通知家長,并報政教處、教務處備案。曠課累計40節者,作自動退學處理,由學校正式通知家長。自動退學的學生,從處分之日起,取消其學籍。
(7)各級組長應加強所負責年級考勤工作的管理,把違反考勤紀律達到處分條件的學生名單及時通報班主任及政教處。
(8)建立考勤結果與班主任工作業績掛鉤制度。各班考勤結果作為文明班級評比內容和先進班主任評選條件之一。
學生考勤的管理制度5
為了保證培訓班正常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強學員的紀律管理,依據國家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和學院及本班實際狀況,特制定庫爾勒市赴河北培訓班考勤管理制度,并結合培訓班制定的班級及學員評分標準執行。
第一條考勤的有關規定
1、學員必需按規定自開學第一天起實行考勤。
2、學員考勤范圍包括教學方案規定的課堂教學、崗位見習、外出考察、勞動、就寢以及學院、培訓班帶隊領導統一組織的一切集體活動及其他需要列入考勤范圍的一切行為。
3、學員考勤由班主任、輔導員指定紀律委員記錄,結合帶隊領導檢查和培訓班委員檢查,定期匯總上報。考勤結果作為學員綜合素養測評及評優評先的依據。
4、學員考勤作為培訓結束時評定優秀學員的依據。
其次條處理方法
同學曠課、曠寢處理依據《河北培訓班學員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1、無故遲到、早退者,第一次批判教育、其次次扣分、累計三次通報批判并按曠課一次處理;
2、無故曠課者,第一次批判教育、其次次通報批判并扣分、累計三次取消培訓資格;
3、無假外出者,被發覺第一次作檢討并扣考評分50分,其次次取消培訓資格;
4、未按時歸隊或歸隊未銷假者,第一次批判教育并扣考評分5分,其次次作檢討并扣考評分50分,累計三次取消培訓資格;
5、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培訓班評分標準。
考評方法
一、綜合考評組成員
組長:帶隊領導
副組長:輔導員
下設考評小組成員:團支部干事,各班委
二、考評方法
1、培訓班每月分別進行一次班級和個人的.考核;
2、班級考核由值班輔導員依據各班每日狀況進行考評;個人考核由各班級依據學員詳細表現進行考評;
3、總考評分90分以上者,由帶隊領導和輔導員綜合考慮,可優先參加評定優秀學員;
4、結業前的總考評分,課堂教學占20%,日常管理占35%,外出考察占15%,實踐熬煉占30%。
學生考勤的管理制度6
1、同學必需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同學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上課鈴響后,即進入教室,否則作遲處處理,下課鈴未響離開教室作早退處理,下課鈴響前5分鐘離開教室者作曠課處理。
3、同學請病假,須有醫生或家長證明,在離校前來不及請假者,返校后應馬上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同學請事假應在事前持家長證明或由家長來校請班主任辦理。
4、因病或因特別狀況不能上體育者,須持醫院證明到學校醫務室辦理免上體育課證明,否則按曠課論處。
5、請假在三日內(含三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處批準,請假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則不予辦理。
6、各班設立考勤簿,選派仔細負責的同學擔當考勤員,嚴格考勤,準時填寫。
7、各班每周小結一次考勤狀況,每月向政教處報告一次,期末總結評比,對全勤的同學和作負責的考勤員要賜予表揚和嘉獎,同學的'出勤狀況要記入同學手冊,并納入操行評定內容。
8、遲到、早退較多的班不能評為“文明班級”和“優秀班集體”,嚴峻曠課的同學應按違紀同學處分條例進行紀律處分。
同學請假考勤制度嚴格根據學校暫行作息時間執行,凡上課鈴聲響完進入教室的同學為遲到,下課鈴聲響完之前離開教室為早退,完全沒有到教室上課為曠課。同學考勤實施細則:
一、各班出勤總分為10分,全部沒有遲到、早退或曠課現象得10分,若該班遲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曠課一人扣2分。
二、不論遲到、早退、曠課一律按紀檢人員檢查時為準。
三、同學因事因病不能堅持學習,必需履行請假手續,不得擅自離校,否則,按自動曠課論。同學每學期累計曠課72學時,學校以同學自動退學論。
四、同學請假在紀檢人員檢查時,必需出示假條,兩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兩天以上經班主任同意,由校長批準方可有效。
五、班級應建立相應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長負責把握考勤。
六、紀檢人員由值周老師、值周同學干部、值周同學擔當,并由值周老師填寫同學出勤公布欄。
七、值周領導和團隊負責人無定期抽查。
學生考勤的管理制度7
為了全面加強學校管理,不斷提高管理質量,規范學生進行為,提高辦學質量,經校會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同學,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并認真上好每一堂課。
二、中途外出,提前離校請假的必須填寫假條,由班主任簽字,德育處準假后方可離校,假條一式2份,一份學校存檔,另外一份回家后由家長簽字,返校銷假時交班主任保存。
三、病假事假必須本人或其監護人親自到校請假,填寫假條由班主任保存以備核查。
四、班內必須設有考勤本,要求記錄準時,真實,每月總結并向全班通報。
五、學生無故不到校或未按要求辦理請假條手續的一律按曠課處理,累計曠課半天的,批評教育并保證不再違,累計曠課1天以上(含1天)的通知學校給予紀律處分并通知其家長,曠課3天以上按自動退學處理。
六、學生請假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按曠課處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說明:
1、學生無故不到校,按曠課處理。
2、學生遲到15分鐘或早退15分鐘而未請假的記曠課1節。
5、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范圍包括課程表安排的課時以及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等。
二、考勤標準:
1、請假未獲準和超過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學校規定時間返校者)為曠課;
2、老師點名或開始講課后進入課室者為遲到。
3、上課時未經任課老師允許而先行離開課室者為早退。
4、檢查人員檢查時學生不在現場可確定為曠課。
三、請假審批
請假需書面手續,學生先到校辦公室領取假條,分別找班主任、教務主任、校領導簽字并交負責生活的老師,請假期滿后應及時找生活老師銷假,假條歸入學籍檔案。
四、考勤程序及獎懲辦法:
1、全月出滿勤,給予表揚并獎勵學分,遲到、早退、曠課予以扣分。
2、上課時考勤由任課老師負責填寫。
3、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由班主任負責填寫。
4、每周六報校辦公室統計備案。每月底連同學生在校學習情況向家長通報。
5、未經批準擅自離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長通報或請家長來校,三次者勸其退學。
學生考勤的管理制度8
1、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到校上課,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曠課。
2、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需由家長通過電話或請假條的方式向班主任請假。
3、上學期間,同學不得隨便離校,特別狀況需中途離校,必需由家長親自到校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后,做好相關登記,經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并到門衛室登記后方可離校。
4、同學不請假又不到校,班主任要準時和家長聯系,查清緣由。并準時向教育處報告。
5、門衛室必需做好出入登記,未見班主任開出的同學中途離校證明不得讓其離開校內,確保在校同學人身平安。
6、同學因病請假的',班主任和相關人員必需做好同學病因調查,電話追蹤詢問病情,并做相應記錄。
7、在教學時間內同學如突發疾病,班主任必需準時聯系家長,履行請假手續,并將同學移交相應的人員,如需緊急治療的相關老師帶領就醫。
8、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由教育處批準。
9、每日考勤從晨檢開頭,遲到15分鐘以上為曠課一節。
10、因病、事假超過一學期二分之一,應辦理休學申請手續,復學時應辦理申請手續,學校視狀況留班復習。本制度從20xx年3月20日起執行。
學生考勤的管理制度9
1、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進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需離開學校的,必須先向班主任說明,方可進出校門。
2、學生不能按時到校,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分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長證明;病假要有醫生或家長證明。
2、請假手續:
①必須事先請假,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者,回校那天補辦請假手續。請假條一定要有家長的簽名。
②學生請假三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一周內由教導處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考試期間請假經教導處主任批準。
4、有關遲到、早退、曠課的處理:
①在規定時間內無請假不到校,或過后不補假者作曠課處理,上課鈴響后未進教室作遲到處理,老師未宣布下課而離開者作早退處理,無故遲到或早退三次作曠課一節。
②無故遲到、早退、曠課者,班主任一定要在當日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學生遲到、早退、曠課的原因,并及時教育學生。
③曠課累計超過5節的要請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學生;10節以上的要向教導處反映,并做出相應的`處分。
學生考勤的管理制度10
為保證教學質量和教學秩序,特制定學生考勤制度。學生在校上課、自習、集體活動都要嚴格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雖請假但未經批準,或超過假期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一律以曠課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考勤
1、任課教師負責檢查學生的出勤情況,認真填好每節課的《班級日記》中出勤情況表
2、各班設立考勤班長一人,協助教師做好考勤工作,負責本班學生考勤,每天早上填好考勤記錄,并將本班考勤情況及時反饋給班主任和任課教師,任課教師應予記錄備案。
3、政教處每月進行一次學生考勤匯總。
二、請假規定
1、學生在校期間,因故不能出勤的應由本人事先與班主任辦理請假手續,學生請假應說明理由,填寫請假單,無論請假天數多少,班主任都要首先把好關,并在假條下簽字后到政教處審批。
2、學生請病假須有醫院檢查證明及家長簽字證明。先由家長書面申請,三日內可由班主任批準,超過三日由政教處審批。
3、因病不能上大課間操的必須親自向政教處請假,由政教處主任開具假條,值周檢查如沒有假條的按曠課處理。
4、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課間遲到、中途有事、有病外出等均應向任課教師報告原因,未經同意不準私自離開課堂。同時向班主任請假允許后開具假條到政教處審批并進行登記,門衛見到班主任和政教處主任的簽字假條方可放行。
5、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請假者本人填寫請假條,逐級審批,口頭請假無效。請假期滿后必須到政教處消假,學生確因特殊原因(急病或急事)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應事先及時來電話與政教處、班主任聯系,說明情況征得同意方可請假,事后辦理補假手續,不補辦手續或補假未批準者均按曠課處理。
三、缺勤處理規定
1、事假累計超過本學期三分之一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2、病假累計達一學期正課的.二分之一者,應辦理休學手續,復學時應辦理復學手續,由學校視程度予以編班上課。
第五條:會議、活動開始后未逾總時長的四分之一簽到的,記為遲到,其后均為缺勤。
三、請假規定
第六條:因故不能參加團委、學生會各項會議、活動的,均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去。(請假條由組織部提供和管理)
第七條:請假條一律使用a4紙(方便存檔),格式正確(參照請假模板)、字跡工整,理由真實且充分。請假條統一交由組織部備案。
第八條:若事后發現違規請假的,當次請假作廢,記為缺勤
第九條:原則上不接受事后補假;若確有特殊原因,經上級領導證實和批準后,可進行補假,但每學期不得超過三次(含三次),否則記為缺勤。
第十條:禁止以短信、電話等非書面形式請假。
四、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生命與環境科學學院團委、學生會主席團。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學生考勤的管理制度11
一、保持教室清潔。每天清掃1-2次,清潔工具使用后,應整齊地放置在工具箱里。
二、保持教室整齊。各類設施要按規范要求放好;通知、功課表等應按要求貼好;桌子要調在同一高度,安裝牢固,排列整齊,非經有關部門或班主任同意,不得搬出教室,不得作其它用途;窗簾要按規定拉好扎好。
三、值日下課后應立即把黑板、講臺擦干凈,不要等到打預備鈴時才擦黑板;值日生應經常做好教室內外及走廊的保潔工作,做到無紙屑、無灰塵、無雜物。
四、講臺上面、里面要保持清潔,不能放置與教學無關的`雜物。
五、保護室內外一切公物設施,損壞要及時報告,并負責賠償。
六、教室內電教設施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學生不得隨便使用或移動。
七、節約用電。不需要使用電燈或風扇時應立即關掉開關;不在教室上課時,值日生或最后離開的人要關好電器開關、關好門窗。
八、本《制度》實施情況,作為班風評比和對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參考。
學生考勤的管理制度12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嚴肅校規校紀,營造良好的校園學習氛圍,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學校研究決定制定學生考勤制度,希望全體同學認真學習,嚴格遵守。
1、每班設考勤專管人員,負責記錄班級考勤情況,如實填寫好班級考勤記錄表,協助班主任管理班級考勤情況,班主任每月向學校教導處填報一次考勤表。
2、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向班主任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3、上課鈴響后,未進入教室實驗室的,作遲到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4、學生請假須持請假條和班主任面請,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即辦理補假手續。
5、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并持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后到教務處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導處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痊愈不宜復學者,可保留學籍繼續休學一年。休學最多不能超過兩年。
6、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兩周以上不能上體育課者需報教導處備案。
7、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到五日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務處審批;兩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請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批準。
8、凡需請假的學生,必須認真寫請假條。
9、每班設考勤冊,學期結束時,班主任須將考勤情況填入學生報告冊,告知家長,并載入學生檔案。
10、各班考勤情況按學校規定,及時做好匯總、公布、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學生和認真考勤的學生給予表揚或獎勵。學生每學期出勤情況應記入學生成績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1、學生考勤情況應作為評選優秀條件之一,曠課累計超過三節者,病假累計超過兩周者,不能參與評優。各班考勤情況作為評選優秀集體的條件之一。
12、本制度由教導處負責解釋,并于20xx年xx月x日起實施。
學生考勤的管理制度13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學生紀律的管理,保證上課出勤人數和質量,培養同學們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
本制度對我院全體學生適用,凡是我院學生必須遵守。
第二條
上課不得曠課,早退者按曠課處理,請假者必須持有輔導員班主任簽名的假條。請假一天持輔導員班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持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以上者持學院分管負責人所批假條,病假者還要有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第三條
查課,學生會學習部每周上課將普查兩次(不定期進行抽查),節假日前后對各班上課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一經查出問題立即通報。查課時清點各班人數,點名時,各班班長配合工作,點到者答到并舉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視為曠課,名字只點一遍。
第四條
進行例行檢查時,若教室內人數少于半數或教室無人,則給予該班通報批評,并取消該班本學期內一切評優資格。
第五條
各班考勤由班長與學習委員共同負責,如若出現曠課情況,一經查出,不如實上報,學生干部負相應責任。
第六條
凡違反以上制度者,在對個人考核時按相關規定給予以下處理:
1、凡曠課達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輔導員辦公室處理,并給予相應扣分。
2、凡學生干部違反以上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建筑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考勤管理辦法:
一、學生必須按時報到并注冊,自開學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為考勤時間。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學校、學院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學生上課、自習、實習以及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其他重要的集體活動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經請假未得批準以及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四、學生因病請假必須附學院醫務室或校外醫療單位的證明。請事假須附有關材料,班主任輔導員應從嚴掌握,特別是對節假日前后請假者要嚴格控制。
五、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為曠課一學時。病事假無正當手續為曠課。根據《東營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曠課者進行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學生上課、自習、實習、開會、參加活動等由指定班干部負責檢查人數,學生工作辦公室實行不定期抽查。授課教師必須認真履行考勤職責,認真填寫教學日志。值班老師必須認真檢查做好記錄。
七、學生請假手續
(一)請假的原則
1、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和教育活動,凡不能參加者必須填寫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有效。
2、請病假者必須持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3、凡因事因病請假離開學校1天以上,3天以內的`而且離開學校的,必須填寫建筑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離校請銷假申請表,并經學生工作辦公室簽字許可后方可離校;離校時間達到3天以上的需有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
4、原則上不允許學生事后補假。
(二)請假的審批權限
1、1天之內(含一天),由輔導員班主任批準;
2、1天以上至3天之內(含三天),由學生工作辦公室批準;
3、3天以上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準。
(三)請假程序
學生請病假需出具醫療單位證明;事假并且離開學校的需填寫申請表,待簽字批準后方可離校。
(四)銷假
學生按期返校后,要到準假人員處進行銷假并到輔導員班主任處報到。凡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
(五)對擅自超假的學生處理
超假一律按曠課處理,并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學生考勤的管理制度14
優良的學風是學精神的體現,是學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體現。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院學生晚自習管理制度,促進我愿學風建設,加強學風管理,認真落實學校辦學思路,努力創造優良的學習環境,理工學院特制定學生晚自習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對象及晚自習時間
考勤對象:全體XX級學生
自習時間:每周日至周五晚夏季19:30至21:30
冬季19:00至21:00
二、考勤管理辦法
1、學習部每周對各班晚自習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將上一周№工學院晚自習考勤登記表》上報并定期公布考勤結果;
2、學習部工作人員進入教室檢查時,各班負責人應如實填寫自習檢查表,并及時出示請假者假條或說明理由,否則按該人缺勤處理;
3、如果本班同學因事不能上自習,應提前提前與班主任請假,在學習部檢查時由班級負責人出事假條;
4、自習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檢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異議,可以要求核對檢查表格。
三、晚自習紀律要求
1、學生必須按照分配自習室準時參加晚自習,保證學習質量,嚴肅學習紀律,未經許可不得缺席。特殊情況需要請假者,須報班主任批準并將有效請假條交給班級負責人以備檢查,其他一切口頭、電話、短信等形式的請假手續,學生會檢查人員不予認可;
2、晚自習期間手機一律為靜音、震動或關機模式,不準在教室接、打手機。嚴禁吸煙、吃零食、隨意走動或聲喧嘩,各班班負責好本班自習紀律;
3、無特殊情況不允許學生遲到、早退等不良現象,各班負責人要認真登記并約束本班自習人員。
四、獎懲辦法
1、凡自習無故缺勤者,曠自習扣除活動分1分,遲到(早退)扣0.5分;
2、凡是無故違紀者都將處以通報處理;
3、晚自習紀律較差、缺勤人數較多的班級予以通報批評處理。對于表現優秀班級在評選“理工學院優秀班級體”時優先考慮。
7、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學生紀律的管理,保證上課出勤人數和質量,培養同學們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對我院全體學生適用,凡是我院學生必須遵守。
第二條上課不得曠課,早退者按曠課處理,請假者必須持有輔導員班主任簽名的假條。請假一天持輔導員班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持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以上者持學院分管負責人所批假條,病假者還要有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第三條查課,學生會學習部每周上課將普查兩次(不定期進行抽查),節假日前后對各班上課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一經查出問題立即通報。查課時清點各班人數,點名時,各班班長配合工作,點到者答到并舉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視為曠課,名字只點一遍。
第四條進行例行檢查時,若教室內人數少于半數或教室無人,則給予該班通報批評,并取消該班本學期內一切評優資格。
第五條各班考勤由班長與學習員共同負責,如若出現曠課情況,一經查出,不如實上報,學生干部負相應責任。
第六條凡違以上制度者,在對個人考核時按相關規定給予以下處理:
1.凡曠課達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輔導員辦公室處理,并給予相應扣分。
2.凡學生干部違以上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學生考勤的管理制度15
一、學生必須按時報到并注冊,自開學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為考勤時間。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學校、學院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學生上課、自習、實習以及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其他重要的集體活動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經請假未得批準以及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四、學生因病請假必須附學院醫務室或校外醫療單位的證明。請事假須附有關材料,班主任輔導員應從嚴掌握,特別是對節假日前后請假者要嚴格控制。
五、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為曠課一學時。病事假無正當手續為曠課。根據《東營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曠課者進行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學生上課、自習、實習、開會、參加活動等由指定班干部負責檢查人數,學生工作辦公室實行不定期抽查。授課教師必須認真履行考勤職責,認真填寫教學日志。值班老師必須認真檢查做好記錄。
七、學生請假手續
(一)請假的原則
1.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和教育活動,凡不能參加者必須填寫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有效。
2.請病假者必須持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3.凡因事因病請假離開學校1天以上,3天以內的而且離開學校的,必須填寫建筑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離校請銷假申請表,并經學生工作辦公室簽字許可后方可離校;離校時間達到3天以上的需有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
4.原則上不允許學生事后補假。
(二)請假的審批權限
1.1天之內(含一天),由輔導員班主任批準;
2.1天以上至3天之內(含三天),由學生工作辦公室批準;
3.3天以上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準。
(三)請假程序
學生請病假需出具醫療單位證明;事假并且離開學校的需填寫申請表,待簽字批準后方可離校。
(四)銷假
學生按期返校后,要到準假人員處進行銷假并到輔導員班主任處報到。凡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
(五)對擅自超假的學生處理
超假一律按曠課處理,并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8、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上課鈴響后,未進入教室實驗室的,作遲到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須有有關證明,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即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4、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并持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后到教導處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導處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痊俞不宜復學者,可保留學籍繼續休學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
6、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導處審批;兩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請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批準。
7、凡需假的學生,必須認真填表寫請假條。
8、各班設立考勤點名冊,按學校規定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9、各班考勤情況按學校規定,及時做好匯總、公布、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學生和認真考勤的人員給予表揚或獎勵。學生每學期出勤情況應記入學生成績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0、遲到、早退、電訊稿果較多的班主不能評為先進。嚴重遲到、早退、曠課的學生要受學校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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