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學校資產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資產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1
第一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及分類
第一條固定資產管理范圍:不論來自何種渠道或使用何種經費(含捐贈),凡產權屬于學校的所有固定資產,都要按規定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入賬,集中管理。
第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定為固定資產:
(一)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二)單價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品,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如圖書、辦公桌、文件柜、鐵床、課桌、椅、工具用具等。
(三)房屋及構筑物。
第三條固定資產的分類:
(一)不動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物的各種設施等。
(二)專用設備:指直接用于教育教學的各種儀器設備、電子設備、文體設備等。
(三)一般設備:辦公事務用的家具設備包括:文印設備、交通運輸、行政辦公設備等。
(四)圖書:包括圖書館、資料室藏書和保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種重要電子資料。
(五)其它資產:包括家具、床上用品、服裝等。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管理體制及機構
第四條全校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根據隸屬關系和業務特點,設校(總務處)、處(部)固定資產管理單位,組成專職和兼職相結合的管理隊伍,形成固定資產管理網絡。
(一)在校長領導下,學校一級由主管副校長及總務處行使職能,負責固定資產總體管理(計劃、購置、使用、維護維修報廢),總務處直接管理學校房屋建筑、公用設施、各處(部)、服務部等財產。
(二)處(部)為二級管理單位,并設一名兼職人員管理所屬固定資產。各處部負責人是責任人。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職能部門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及有關制度、規定。
(二)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清產核資、及實物賬冊的管理,并監督固定資產的驗收和入庫工作。
(三)負責全校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工作,并對運行情況進行監督。
(四)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的統一調配,提高固定資產利用效果。
(五)負責辦理固定資產的調撥、轉讓、拆除、改裝和報廢等工作。
(六)對實物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對工作,做好增減登錄,做到賬實相符。
(七)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賬目體系,并為上級部門做好統計報表工作。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購置、審批、驗收及入賬
第六條購置。全校固定資產的采購,統一歸后勤處管理,本著經濟適用的原則,各處(部)在購置固定資產前,編制固定資產的購置計劃,填制《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紀檢、學校財產(管理員)等的簽名,按學校《物品采購制度》規定購置。
第七條驗收。所有購置的固定資產,嚴格按出入庫登記管理,對招標批量采購直接進入使用部門的財產,事后也必須完美出入庫手續,總務處要監督檢查使用和發放登記情況。
(三)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在填寫《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和《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時,所有項目必須填寫完整、準確,資產名稱、規格型號一定要與產品說明書一致,學校總務處檢查執行情況。
第八條入賬。凡產權屬于學校的固定資產,都必須到總務處登記,到財務室辦理有關固定資產的入賬、登記手續,不得賬外滯留。
(一)各單位資產管理人員在報銷時,須提供以下資料:《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發票和供貨方提供的購置清單;
(三)各單位不按以上程序辦事,或提供資料不完整、不規范的,或購置價格明顯過高時,總務處會同財務室有權不予辦理出入庫手續和報銷手續,擅自辦理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九條建立固定資產賬目管理體系。后勤處負責建立全校《固定資產總臺賬》《固定資產分處(部)明細賬》,各處(部)要有《固定資產登記簿》,庫管員建立《出入庫登記清冊》。
第十條建立對賬制度。建立并不斷完善各處(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賬制度,保證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一)總務處的賬目每年對賬一次,各處(部)每學期對賬一次,也可不定期與各使用單位核對賬本,并督促、檢查各部門資產使用情況,保證資產的完整性,從而保證總分類賬戶核算的正確性和賬目登記的'統一性。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調撥及維修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是指人員調動后固定資產隨之在學校各處室之間發生的移動。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校內互相借用,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借用的固定資產必須按期返還,如有損壞或丟失,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凡涉及學校內部兩個使用部門之間的調撥,都要辦理有關調撥手續,并且變動部門和總務處須相應調整賬目。
第十四條對長期閑置不用的固定資產,后勤處有權進行調撥,回收庫存管理。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未經學校許可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一經發現給予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維修,能自行修理的都要自行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由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維修申請單》,主管領導批準后總務處安排人員維修。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處置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的處理(報廢、報損、丟失、積壓、拆除、調出等),執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并嚴格履行有關審批手續。
各部門固定資產的拆除、報廢和處理應填報《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集中統一辦理有關資產處置審批手續,資產處置后,填寫固定資產處置清單,總務處和財務室根據清單和實際交易價格分別調整有關賬目,各使用單位也同時做好有關賬務處理。
凡擅自處理固定資產者,按違反財經紀律處理。對嚴重侵害國有資產的部門和個人,要進行必要的經濟處分,同時由有關部門追究其行政責任。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所引起的收入,如外借資產的一切收入所得,資產有償調撥的所得收入,閑置、多余資產變賣收入、賠償收入(含投保資產的保險賠償金、責任個人賠償費用)等,報廢資產殘體的收入,一律上交學校。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如丟失、損壞或發生事故,各單位必須立即查明情況,及時上報總務處,并在查明原因后提出處理意見。
第七章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學校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各處(部)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都要落實到人(兼職)、規定其職責和管理權限。
第二十一條未經學校領導和總務處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將學校的固定資產作為它用或相互轉用。凡固定資產需出校時,須持有總務處開出的出門證,校門衛方可允許出門。
第二十二條工作變動或退休退職在離開前,應及時交清自己以前使用或管理的各種設備,完善手續。
第八章固定資產清查
第二十三條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第二十四條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第二十五條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毀損處理原則。
(一)因管理人員不遵守規章制度,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按資產原值賠償。
(二)因個人責任造成損失的,個人應承擔全部賠償。
(三)對毀損、丟失的固定資產,所在處(部)須立即上報,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四)對未經學校批準,擅自出售、報廢、報損固定資產的行為,除追究直接責任人和處室負責人的責任外,還要賠償損失。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凡與本辦法有抵觸的,按本辦法執行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2
為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學的順利進行,促進我鎮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的資產是指本校占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學校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
包括學校購置的資產,局撥投入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學校所有的資產。其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主要分為房屋及建筑物、儀器設備、圖書資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單位價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物品。
2、學校資產管理工作在各校校長領導下,由總務處實行歸口管理。
其主要職責是:①根據有關規定,履行學校產權完整的職責;②根據職責,組織實施學校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和辦法;③負責全校物資采購與報廢等計劃的綜合平衡、計劃變更與實施、對基建項目實行申報竣工后報請有關方驗收;④負責學校資產的清查、登記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⑤負責學校資產的帳、卡管理,做到帳卡、帳帳、帳實三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3、學校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分級管理和管用結合的原則,實行二級管理制。
總務處為學校一級管理機構,在總務部門領導下負責規劃、協調、管理學校資產。各部門、功能室為二級管理機構,按分管權限做好每年計劃的申報與落實,并進行日常管理。即對實物資產分類編號,設專門帳、卡予以登記,對各類資產的存量,增減變動分布等情況,及時,準確如實登記。做到家底清楚,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加強流動資產的管理,對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帳、物管理。各使用部門要加強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設備要定專人管理。操作人員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保證設備完好。
4、采購制度:
物資采購堅持計劃采購的原則,杜絕物資采購的隨意性和無序性,盡可能發揮資金與設備的使用效率;凡無計劃均不得進行物資采購。采購計劃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結合的程序。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先提出書面報告,定期集中報總務處,由總務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后,報學校領導審核。凡因原計劃遺漏、臨時急需或計劃用途變更,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后,到總務部門辦理追補計劃或計劃變更手續。
5、資產登記與建帳:
各類資產必須堅持“誰經手形成誰負責入庫”的登記制度,即資產在形成之后,其經手形成的部門或個人必須及時到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驗證、登記、建帳(卡)手續。學校財務部門憑資產歸口管理部門的驗證簽章,給予付款結算。資產管理部門應根據會簽后的有效憑證,進行學校資產登記并建立相應的數據庫。學校各資產使用部門應認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門所占用學校資產的流水帳和分類明細帳。
6、資產的使用及處置:
資產使用部門對其占用的'資產應做好日常維護、保養等管理工作,使學校資產在規定的使用時限內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若出現難以修復的故障,應及時呈報總務部門安排專人修理,恢復其使用功能。資產使用部門對其占用的資產不得自行轉讓,出租、出借。如有多余閑置不用或不需用資產,應主動報告總務部門進行統一調劑,資產管理部門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辦理資產的調撥、無償調出,有償轉讓,出租、出借等手續,所得收入全部上繳學校財務室。學校資產個人不得長期占用。教職工在校內調換工作崗位,必須向總務部門辦理清交手續;調出學校時,應如數歸還所占用的學校資產。學校資產實行優化配置原則。為提高資產利用率,充分發揮其使用功能,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對各類資產統籌安排,合理分配。學校資產在正常情況下,使用壽命已到確已喪失效能的;質量太差或損壞至無法修復或無修理價值或市場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復的;由于某種原因已喪失使用價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環境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又難以改造的可申請報廢。
7、資產處置程序:
①由使用部門提出處置申請。
②資產管理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
③報校務會審核;再申報局有關部門審核。
④回收殘值上繳財務,核減固定資產。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學校資產丟失和損壞的,應根據具體情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并按損失額的一定比例由過失人賠償。
8、資產清查與報告:
各資產使用部門對其所占有、使用的學校資產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對帳(卡)物相符情況,并將自查結果上報總務處。總務處對報表進行逐項核實匯總,最終編制出學校資產統計報表呈報校務會審核。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3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搞好資產管理制度是學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環節之一,它可以延長其使用壽命,更好地為教學服務。同時,也可以使有限的資金較好地發揮作用,達到勤儉辦事的目的`。為此,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1、建立固定資產帳,給固定資產管理提出正確的數據。
2、每年年終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檢查,查使用情況,查管理情況,查帳、卡、物三相符。
3、每年假期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保養、維修,以延長其使用壽命。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4
一、采購制度
1.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學校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
3、采購的物資要適用,避免盲目采購造成積壓浪費。
二、驗收入庫制度
1.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記賬冊。
2.入庫時要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對待,妥善保管。
3、庫房驗收時應認真檢查貨物的.數量質量規格等并做到發票與實物相符,否則不予入庫。
4、不得將驗收新購物品與私人物品調換。
5、對入庫的教學設備有關部室負責人協同后勤處及供應商完成學校的教學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并做好相關資料的存檔工作。
6、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各部室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學校總務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三、造冊登記制度
1、學校所有物品的賬冊登記工作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
2、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分別登記賬冊或實驗(專用室)賬冊。及時登賬,按月結賬、對賬。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四、領用、借用及賠償制度
1、倉庫存放物品,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統一管理。
2、領用辦公用品,需辦理領用手續。領用物品若有多余,須歸還倉庫。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物品出門必須有出門單。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學期結束時,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要及時收回、統一管理。
7、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8、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9、賠償辦法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室繳款。
五、財產報廢制度
1.報廢物品要加以區別,找出報廢原因,若是失竊物品,要有備案記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2.報廢的物品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統一登記,單項固定資產報廢金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3.報廢單要有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說明,并要經校長批準。
4.報廢物品處理后的回收資金,要及時入賬。
六、學校內部移交固定資產制度
1、學校內部調整時,由管理部室組織有關部室進行財產清查,并辦理交接手續。
2、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時,應在上一級管理部室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3、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校或退休,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
七、資產清查制度
1.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2.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固定資產管理員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3.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學校的資產管理,杜絕浪費,節約開支,培養師生愛護公共財務的良好習慣,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固定資產,房屋的固定配備和清潔用具、資料電器、錄音、錄象、磁帶價值不限。均屬本制度管理范圍。
二、學校資產由總務部門專職人員及各辦公室專人管理,清理查點,登記造冊,安排使用。
1、記好兩本資產帳: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分類帳。
2、資產使用,根據學校行政領導意見及各科老師所需和條件的可能進行安排。
3、每年暑假清點一次,漏帳的資產要補記入帳,同時會計一定要把好記帳關及審批制度,報廢報損要辦理注銷手續(需經嚴格的行政審批手續,方可注銷)
三、資產的`計算,一般按原價記帳,無原價的全部估計記帳,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維修等其他費用不記入資產原價。
四、資產原則上不出借,如需借出,需經領導審批,外單位借用資產,一律憑單位介紹信經同意后,方可借出,同時要適量收取一定的折舊費,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貴重物品概不出借。
五、外單位借用教室、會場等必須收取租金,本系統按實際情況酌情收費。本校教師借用須經領導同意,酌收費用。
六、本校教職工借閱圖書,根據圖書館管理條例處理。但期末需全部歸還,外單位人員一概不出借圖書。圖書清理和賠償按圖書室規章進行。
七、固定資產的購置,根據學校財力和教學需要,大件由各部門提出申請,交總務處編排計劃,開列清單,報校長室審批,方可購買。
八、教室及辦公室財務實行責任保管制,教室保管由班主任負責,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專用教室及團隊等室與教導處聯合另訂器材管理使用制度,公物除正常損壞,如有人為損壞,按賠償制度照價賠償并教育。
九、有關校舍校產管理和維修、物品領發和出借,公共財務損壞賠償,應有總務處負責,并訂出相應的管理制度。
十、學校物資出門,需由總務處同意,否則門衛有權阻止。
十一、配備教室用品按常規由總務處統一發放,學期結束各班要妥善保管或交總務處統一保管。
十二、每年暑假,學校對各教室、辦公室進行維修。修理費由學校負責。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6
隨著國家教育教學相關制度的不斷完善和發展,在越發重視的基礎上繼續加大了在這方面的基礎投資。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這里面也暴漏出了許多問題,對于固定資產的管理方面依舊是學校最為薄弱的一個環節。因此,要想辦法提高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其使用效率。這些對學校進行可持續發展具有深遠的意義和影響。
一、學校固定資產管理中的一些特點
學校固定資產是保證學校財務、后勤、教學、等一系列工作能夠正常開展的物質前提和基礎。也是學校服務社會,培養人才的一個重要保證。是衡量一個學校教學教學質量好壞的綜合評價因素之一。學校固定資產的來源渠道也是呈現多極化分布的趨勢,比如說有來自于上級政府部門的撥款,還有來自社會愛心人士的捐贈,以及對這些資金在調配上所存在的問題,因此對于學校來說,要管理這么龐大且復雜的資產是相當困難的。具體的管理特點由下所示。
(一)所涉范圍廣泛
固定資產管理活動貫穿于學校的方方面面中,對于學校所涉及到的一系列的活動都離不開固定資產的保障和支持。
(二)分散性盛。
從整體范圍來說,固定資產可以說是貫穿于學校的各個方面,對于全校的學生老師都是有所涉及,這就導致了學校對每一件每一處的固定資產的管控難度大和不能更精確更好的把控其使用情況。
(三)工作繁重
除了原有的一些固定資產外,例如學校內部的圖書室內所儲存的數量及其龐大的圖書,以及桌椅板凳等,都是極其容易造成損毀的,這些都對于在管理工作上帶來了及其沉重的壓力。
二、目前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情況以及在管理過程中所存在的一些主要問題
(一)學校固定資產如何進行分類以及管理現狀
按照慣例,對于學校固定資產的劃分,可以大致分為六種類型,一是學校的房屋建筑以及周邊的一些附屬基礎設施建設,這些都是外在比較看得出來明顯的。二是專用設備,即學校針對某些教學所專門配置的`一些專用設備。三是通用設備,即學校用來日常進行溝通交流的設備。四是文物以及所展示陳列的物品,即學校接受社會各界捐贈所得到的大批物品。五是圖書,即學校進行同時分配與學生和老師的相關教學書籍。六是其他的一些沒有在上述所提到的別的固定資產。隨著國家對教育教學質量上越發嚴格的要求,所針對其中所存在的一些問題所采取的措施也是相當的雷厲風行。長時間以來,固定資產一直都是學校管理環節中的薄弱部分,雖然說國家對這方面一直是三令五申,但是都可以說是收效甚微,該發生的依舊會發生,該怎么樣的依舊會怎么樣。其中依舊是存在著對管理體制上疏忽,麻痹大意,意識環節的薄弱,相對管理機制的嚴重缺失。還有就是對于學校固定資產重復進行購買的浪費情況。
(二)學校固定資產中所存在的一些問題
長時間以來,在管理這方面,一直是學校整體的一個薄弱環節,具體可以體現為在絕大多數的學校中,一直存在著這樣的一個情況,那就是重視教育,輕視管理。有些學校并沒有把國家在這一塊的先關規定放在心上,將所要求的內容拋諸腦后。對固定資產管理方式的不規范,態度上的嚴重松懈,都是導致其發生原因造成嚴重后果的重要因素。出了問題相互推拖,找不到具體負責人,造成固定資產使用和管理上的嚴重松懈浪費,這些都是要求具體問題具體解決具體分析的,在進行妥善處理的,否則長時間這么下去,就會造成固定資產管理,維護人員職權非配不清等問題,導致在固定資產管理方面出現重大性失誤。
三、學校管理方面對于固定資產管理和監督上的失誤
(一)疏忽對于固定資產管理環節的問題
學校并沒有第一時間將固定資產管理納入到整體的財產預算體系當中,這就導致了其購買的計劃性統一性不夠完善,各個部門只能是根據自己的需要單獨進行購買預算,在極大程度上會導致資源的極大浪費和重復率。缺乏的是一個相對有權利的管理監察者,對購買資源的協調力度大大的不夠,從而導致極大程度上的浪費,這些都是極其不可取的。
(二)對固定資產查實落實不到位,制度被嚴重架空
對于固定資產管理上的不到位,不夠具體,不夠全面。對日常的設備使用情況以及核心會計計算情況的不夠明朗,都會在對其進行管理的基礎上造成一定的麻煩。雖然學校有相應的監察部門,但是缺乏到落實,沒有可具體操作的資產管理內容,最終導致華而不實,形同虛設。
(三)固定資產管理較為單一化
學校固定資產基礎管理環節上的相對薄弱,管理手段嚴重單一化,缺乏高效性與與時俱進。從20__年以來,經過國家大規模對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和清查后,為了以防在計算上的疏漏,大多數學校都采用了相對應的管理軟件來進行相關登記。從財務部門的角度上來看,運用軟件進行管理,既減少了管理人員的負擔,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對固定資產管理的高效性。但是這樣做也衍生出了諸多的弊端,雖然說在對固定資產進行管理的環節上確實是減輕了不少壓力,但是畢竟數據不能完全替代人。在運用這種便捷管理模式的同時,所衍生出來的弊端是,學校的財務部門與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并沒有能夠進行統籌兼顧的有效聯系。導致的是各個部門之間的聯系疏散,學校也只不過是從會計的角度來做了對固定財務的計算處理而已。對于使用那些管理軟件來說,只能說是將才做管理的模式從手工轉變成了軟件電腦,但也是換湯不換藥而已。這些都并不能在根本上改變固定資產管理方面所造成的落后、懈怠等現象。
四、造成學校固定資產上管理模式不當的原因
(一)學校部門并沒有對管理固定資產
這一問題的重要性得到根本的認識學校大部分都比較重視對學生的教育和人才的培養,而對于這些學校固定資產物質基礎上并沒有過多的認識性。個部門之間也缺乏相對統一的管理和協調,嚴重影響了學校固定資產的正常使用率。
(二)缺乏固定相關管理條例
學校雖然有相關管理條例,但是大多數都缺乏固定可行的高效實際操作性,在對資源的配置和使用情況上,都缺乏相對可行的實際應用能力。各個部門在對固定資產的管理過程中,劃分界限不明確,造成了極其嚴重的鋪張浪費重復購買率等現象。
五、改善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一些方案
(一)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意識,建立健全相關機構
對于固定資產如何進行管理,一直以來都是社會各界所關注的一個焦點。學校要按照國有資源部門和財政部門所頒布的一系列條例進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建立健全相關管理機制,并在實踐中不斷得到充分的完善。
(二)完備線管管理機制,并且配備相關技術檢查人員
學校應該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國有固定財產進行統一有效的管理。并且要派出專人對其所使用的情況出入的情況都要進行一對一的認真核查。此外,學校還要注重對此類管理人員的全方位培養,要讓他們在達到要求的同時,基本素質也能得到提升。
(三)加強日常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并且建立長期有效的監察管理制度
完善對固定資產的管理程序,并且制定相關的管理檢查制度,在對固定資產進行使用的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流程進行。每一步都要做到有跡可循,真實有效。相關部門之間要對所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合理的溝通,有效杜絕管理制度上所存在的漏洞。
(四)建立學校固定資產的考核評估和相關的獎罰制度
在現有的制度下,通過改良進行更為系統化的建立,從而建立自上而下的根本改革考察制度。并且對看管固定資產的人員進行統一的考核和評審。對于完成者要實行獎勵制度,對于玩忽職守者實行懲罰制度,以此來調動他們參與工作的積極性,從而在整體上提高對固定財產的有效管理。總之,固定資產是否能夠進行有效管理,也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關乎到了學校的辦學效率,利益,各部門之間的協調發展的整體大局。隨著時代的發展,學校固有財產在使用情況上所面臨的挑戰也是越發的嚴重,所以要在做好對其進行妥善管理處置的基礎前提下,更要不斷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以及理念方案,以此來提高學校的綜合水平,促進其能夠更好的可持續發展。
1、學校現有固定資產,按用途分撥,交由各部門使用,專人管理。
2、所有固定資產,要造冊登記,須做到帳物相符,交由有關部門核對備案。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要定期檢查,因年久損壞,無法修復,經管理人員填寫報廢單,經有關部門有關領導簽署意見和批準進行極廢。
4、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損壞,凡不是因公造成的損失要由使用人員負責賠償,屬因公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按責任的大小進行教育處理。
5、學校的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一律不得隨便借給他人。屬特殊情況必須借用時,須經主管校長批準,屬外借的,外借單位要有正式介紹信,并按時歸還,如有丟失,要照價賠償。
6、新購置的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
(1)新購置固定資產,必須經使用單位審定申報,經主管校長批準,然后交由采購人員購置,所購置的物品,須由使用部門驗收入庫入帳。
(2)新購置的固定資產的報帳手續,須經會計和使用單位登記入帳,簽署意見,交由主管負責人簽證,方可報帳。
(3)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與現有固定資產的使用和管理一樣登記造冊,定期檢查。
根據市教委對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我校領導非常重視,結合我校情況,制定辦法如下:
1、明確國有資產的限額,即 1.單價在500元以上; 2.不足500元,耐用期在1年以上大批同類物品。
2、固定資產按使用部門保管建賬,分為:總務處、電教實驗、音體類、圖書部門建實物明細賬。
3、每年暑假7月份對固定資產清點一次,由固定資產“三級核算會計”及領導小組成員組成,進行實物清查、清點,由部門實物保管員與明細賬會計對賬,填制《固定資產盤盈(虧)表》按規定審批后,會計進行調帳。
4、領導小組每年召開二次會議,時間為3月和10月,制定國有資產的需缺,使用效率。
5、購置固定資產時,部門實物保管員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單”一式兩份,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自留一份,附一份與購物收據報會計室做賬。
6、調撥的固定資產,實物保管員憑調撥單填制一式兩份“固定資產驗收單”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報廢轉讓的固定資產部門保管員填制盤虧表并說明原因,經領導小組審批,1000元以上需報主管局審批,此表作為會計調賬依據。
7、對于“固定資產驗收單”,“固定資產盤盈(虧)表”年底要裝訂,保管員自存備查,主辦會計視為會計資料造冊歸檔管理。
8、對于非正常損壞、丟失的固定資產,要賠償損失。
9、對于報廢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要交到總務處。
10、“三級核算”會計根據自身的工作特點制定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希遵照執行,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待進一步改正。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7
一、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
總務處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對學校固定資產負有收存和管理責任,物資管理員負責具體的管理工作。
二、固定資產的范圍
單位價值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品設備、交通工具、公用家具等屬于固定資產。
三、固定資產的購置
學校固定資產的購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校長審批,校長同意后批轉總務處組織購置。較大數額的購置須經校務會研究決定。
四、固定資產建賬建制
1、凡是固定資產必須入帳管理。入帳時先由保管員驗收建帳,再由報帳員連同發票報送核算分中心報賬。
2、固定資產的建帳管理需按照上級部門要求,進行管理,建立電子實物賬,進行全面、動態管理。
3、按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上報固定資產報表。
五、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
1、總務處對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負總責,全面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所有固定資產的領取和借用,必須登記或填寫借條報總務主任審批,辦理領取手續,學期結束交還入庫。重要、貴重固定資產外借須請示校長同意。凡丟失或損壞固定資產者要酌情賠償。
2、學校各功能室固定資產,由學校指派專人負責。負責人要管好、用好室內設施設備,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
3、教室內固定資產(門、窗、桌、椅、講臺、黑板、電風扇、多媒體平臺等)由各班主任負責管理。
4、辦公室的辦公桌、椅子、電腦等固定資產由使用人負責管理,公共使用的固定資產由科室負責人負責管理。
5、教職工調動或退休時應及時做好資產的移交工作。
六、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維修和報廢
1、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由物資管理員負責,應保證帳、物相符。每學期初和學期末必須做好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對固定資產的數量和必備配件進行全面檢查,對損壞的固定資產應在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報經批準的前提下,及時調帳,未經批準的報廢、損失不得擅自調帳或處理。
2、固定資產的日常維修由責任人負責填寫報修單,總務處負責組織維修工作。
3、固定資產的報廢由責任人提出,經資產管理員核實填寫報廢單送交總務主任審查,報校長審批后按程序上報處理。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明確固定資產使用者的'責任的義務,保證資產的完整和不受侵犯,減少財務支出,現將固定資產的管理、使用制度規定如下:
一、固定資產由固定資產管理小組負責和使用分配,并做好固定資產的購建入庫、保管、使用盤點等工作。
二、固定資產的購建入庫,必須做到手續完整,購建后財務部門應憑相應的手續記入總帳,明細帳,并填制固定財產卡,一式兩份,一份由財務部門存檔,一份由使用部門存查。
三、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保管人對所保管的財產負責維護,若發現丟失,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借出,同時并訂立借據。對由保管人擅自借出而造成損失者,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
四、原保管人因工作調動或財產轉移時,應向管理小組說明,經專管員驗收核對,同卡片填寫相符后,方可辦理其有關手續。
五、發生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時,必須申報主管部門和固定資產部門審查批準。
六、此項制度由固定資產管理小組監督執行,日常事務由專管員負責處理。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9
總 則
一、學校的固定資產是國有資產,是保證學校教學、科研、生產和師生員工學習生活正常開展的物質條件。為了適應學校教學、科研的改革和發展,加強我校固定資產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學校固定資產實施統一歸口管理,建立二級管理系統,學校由一位分管校領導主管該項工作,并設歸口管理機構協助分管校領導工作,各學院及處級部門要指定一位負責人負責這項工作。
三、不論來自何種渠道或使用何種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都要在校財務部門入賬,(附屬工廠固定資產由工廠管理部門入賬)。
四、固定資產要做到帳、卡、物三相符,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制度。
固定資產管理機構
五、校級固定資產管理機構
1、 資產后勤處是學校固定資產歸口管理機構,負責管理除圖書類以外的房屋建筑類、家具類、教學科研用儀器設備類、行政辦公用設備類的全部固定資產。
2、 圖書館負責管理圖書類固定資產。
3、 附屬工廠由廠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全廠固定資產。
六、學校固定資產部門的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物資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結合本校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2、代表學校管理教學、科研(含橫向科研)、行政、后勤等部門的固定資產工作。
3、努力提高物資利用效益,防止固定資產流失,促進學校固定資產保值、增值。
4、制訂、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和健全固定資產帳卡,編制相關統計報表。
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
七、符合下列條件的財產為固定資產
1、單價在800元以上,耐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狀態下獨立使用的教學、科研、醫療、行政辦公、生產開發、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儀器設備;
2、單價在500元以上,耐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如:家具等);
3、土地、永久性的房屋、道路及其他構筑物;
4、圖書信息資料;
5、無償調入或受贈并符合上述條件的物品;
6、自制設備,在全部組裝完并經驗收后按所發生費用總值定價列為固定資產;
7、特殊需要且單價在800元以上的其他固定資產。
八、根據國家財政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教育部《高等學校財務制度》有關規定,學校固定資產按其使用性質分為六大類: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1、 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房屋包括教學和科研用房、行政辦公用房、生產經營用房、倉庫、職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圍墻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等。
2、 專用設備,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各種儀器和機械設備、醫療器械、文體設備等。
3、 一般設備,指辦公和事務用的通用性設備。包括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家具等
4、 文物和陳列品,指古玩、字畫、紀念品、裝飾品、展品、藏品等
5、 圖書,指圖書館(室)、閱覽室、資料室的圖書資料等
6、 其它固定資產,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項內的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購置和驗收
九、增添固定資產必須與學校的發展規模、專業設置、學科建設和科研需要相適應,要精打細算,全面規劃,根據需要,分輕重緩急,逐步解決。
十、添置固定資產的申請審批手續
1、 凡學校經費添置固定資產,各部門應根據學校下撥的年度經費編好設備添置計劃,報資產后勤處設備科備案。并填寫設備請購清單,經批準后方可進行采購。
2、 臨時添置固定資產的,必須在經費落實的情況下,經部門主管審批后,報資產后勤處審核備案,1萬元以上的設備須報固定資產主管校領導審批。
3、 凡添置5萬元以上儀器設備,根據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執行。
4、 添置單件為5萬元以上設備的或批量添置的設備超過5萬元的應進行招標。
十一、添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由管理部門組織驗收,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的驗收,需校檔案員或兼職檔案員和設備科人員到場,技術資料原件要歸檔。驗收完畢后要建立帳卡,并辦完財務報銷手續,方能交付使用。
固定資產的管理
十二、學校對固定資產實行學校和部門(院、處)兩級管理,有教研室、實驗室的單位要實行本部門歸口分級管理,務必做到“堅持制度,責任到人”,因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資產遺失和損壞的,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十三、學校建立管理固定資產的帳卡制度,校級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按國家教育部固定資產目錄登記全校固定資產明細賬和卡,各使用部門必須有本部門的固定資產帳和卡,以便隨時查對,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與使用部門每年對帳一次。
十四、校財務處設置固定資產帳,按一級分類記錄各固定資產的價值,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與財務處至少每年對帳二次,經常保持帳帳相符。
十五、校級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對全校固定資產進行監督管理,并有權對由學校經費添置的固定資產進行合理調配,充分發揮其效益,部門之間的固定資產調配都須經校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批準。
十六、固定資產嚴禁擅自拆卸和改裝,如確實需要拆卸改裝等變動,必須經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同意并辦理手續后方可進行,否則除追究其部門領導和責任人的相關責任外,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可收回這些資產,調配給其他部門道若市使用。
固定資產的變動
十七、固定資產的變動系指固定資產的對外調撥、內部調撥,出借及報廢、報損、丟失、變價等。固定資產變動手續,統一由資產后勤處辦理,其他部門或個人都無權進行這類變動。所有固定資產變動過程中發生的費用都必須進入學校財務。
十八、各單位需報廢的儀器設備,應在每年上半年提出報廢清單,學校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統一匯總,報國資部門認可的會計事務所進行技術鑒定,經主管校領導批準后。上報上海市教委主管部門和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獲批準后方可報廢。
十九、固定資產由于使用人或管理人玩忽職守或保管不力,發生被竊、遺失、損壞等賻況時,應認真查清責任,按條例賠償,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處分。
附 則
二十、學校所有的固定資產,個人不得占用或變相占用,己經發生的要限期清理收回,已使用陳舊或損壞的要折價賠償。
二十一、嚴格執行國家免稅政策,嚴禁將在進口免稅期內的教學、科研設備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凡有發生的一律追回。否則按偷漏國家關稅對相關責任人和所屬部門領導進行處理。
二十二、任何固定資產外借必須經校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批準,各單位和設備使用人、保管人都無權批準外借,經批準外借的固定資產,到期應及時收回,并按規定收取適當的租借費。
二十三、本辦法由資產后勤處負責解釋。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10
一、財產的購置
1、財產的購置必須提出申請計劃,逐級上報由學院批準,統一采購。
2、申請計劃必須正確處理局部與整體,需要與可能的關系,全面考慮統籌安排,精打細算,力求節約,提高計劃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3、新購買的.資產或物品,經驗收清點后,在憑證上簽字。
二、財產的保管、領借、檢查與賠償
1、各部門有計劃領取物品,并及時登記。
2、各部門所有財產,統一編號造冊登記,分部門保管使用,離校時按交接管理方法交接,清查財產。
3、學院內財產定期檢查,凡人為損壞,視其實際情況折舊或按原價賠償,凡因失盜損失的,視其責任大小情況,由學院商量后作價賠償或報銷處理。
4、領借物品必須在領物本上簽字,歸還時注銷,保管員要認物不認人,借物簽字不漏記。
5、宿舍、教室的財產,實行包干管理,如有損壞,由直接損壞者賠償或共同承擔賠償。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11
中心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學校購進固定資產,要有保管員簽字后方可報銷,無保管員簽字,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二、保管員對固定資產按類進行登記,憑總務處發放單分至部門進行管理。
三、對固定資產的借用,借用人要寫出借條,經總務主任同意后(貴重物品經校長同意后),方能借用;保管員要按時收回,收回時要對固定資產進行檢查,檢查完畢后放置規定位置。
四、保管員要每學期同會計核對帳目,保證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五、每學期保管員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寫出清查報告。
六、凡固定資產,放假前必須交保管員處,保管員要有固定專門倉庫。
七、捐贈物品必須入帳后方可領用。
八、固定資產位置變動更換需告之總務處及保管員。
九、未列條款按省市有關固定資產的管理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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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教對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我校領導非常重視,結合我校情況,制定辦法如下:
一、明確國有資產的限額,即
1、單價在500元以上;
2、不足500元,耐用期在1年以上批同類物品。
二、固定資產按使用部門保管建賬,分為:總務處、電教實驗、音體類、圖書部門建實物明細賬。
三、每年暑假7月份對固定資產清點一次,由固定資產“三級核算會計”及領導小組成員組成,進行實物清查、清點,由部門實物保管員與明細賬會計對賬,填制《固定資產盤盈(虧)表》按規定審批后,會計進行調帳。
四、領導小組每年召開二次會議,時間為3月和10月,制定國有資產的需缺,使用效率。
五、購置固定資產時,部門實物保管員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單”一式兩份,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自留一份,附一份與購物收據報會計室做賬。
六、調撥的`固定資產,實物保管員憑調撥單填制一式兩份“固定資產驗收單”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報廢轉讓的固定資產部門保管員填制盤虧表并說明原因,經領導小組審批,1000元以上需報主管局審批,此表作為會計調賬依據。
七、對于“固定資產驗收單”,“固定資產盤盈(虧)表”年底要裝訂,保管員自存備查,主辦會計視為會計資料造冊歸檔管理。
八、對于非正常損壞、丟失的固定資產,要賠償損失。
九、對于報廢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要交到總務處。
十、“三級核算”會計根據自身的工作特點制定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希遵照執行,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待進一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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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購制度
1、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存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親筆簽名。
3、凡列入專控商品和政府采購項目,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完備后方能采購。
(二)、環評入庫制度
1、財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記賬冊。會計入賬聯應及時交財務入賬。教育局調撥的財產憑基建科財產調撥單入帳。
2、入庫時必須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極易銹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對待,得當看管。
3、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學校總務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三)、臺賬備案制度
1、學校所有物品的賬冊登記工作由財產管理員負責。
2、財產管理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分別備案賬冊或實驗(專用室)賬冊。
3、按時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各種報表。
(四)、領有用、借予及賠償制度
1、倉庫存放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一管理。
2、領有用辦公用品,須要辦理領有用相關手續。領有用物品若存有多余,須交還倉庫。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4、放貸的物品須核對放貸單,物品回家必須存有回家單。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學期結束時,財產管理員必須及時歸還、統一管理。
7、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8、交還物品時必須當面環評,例如存有損毀或遺失,按賠償制度繼續執行。
9、賠償辦法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款。
(五)、財產除役制度
1、報廢物品要加以區別,找出報廢原因,若是失竊物品,要有備案記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2、除役的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一備案,單項固定資產除役金額按有關規定繼續執行。
3、報廢單要有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說明。
4、除役物品處置后的廢舊資金,必須及時進賬。
(六)、資產清查制度:
1、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展開一次清查、以物收款、以賬對物,努力做到賬表吻合,賬賬吻合,賬實吻合。出現盈虧、除役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維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必須存有書面資料。
2、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3、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居多,以抽檢、臨時盤倉的方法輔以,以達至查清家底、確保財產安全的目的。辨認出差錯應當查明原因,經批準后,展開uddhe,并選定人員寫下報告,以便核查。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校產涵蓋的范圍
第一條
校產涵蓋的范圍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1、教室
2、專用室(含操作室、準備室)
3、辦公室
5、田徑場地(含籃球場、器械場)
6、物品(器具)儲藏室
7、總機房
8、其他公共區域:報告廳、自行車庫、校門、圍墻、
操場公廁、照明及消防設備、衛生設施、草坪、花壇及廣場、宣傳長廊等。
第二章
管理組織系統
第二條
校產管理組織系統
1、在室的統一領導下,由分管主管,總務處具體負責、總管學校財產。
2、各類設備、校產根據分塊、分線管理原則落實,由各有關負責人具體負責、管理。各處室內財產負責人為各處室主任;各教師辦公室財產負責人為各辦公室主任;各財產分塊主管為年段長及年段核心小組,具體負責人為;各專用室(含報告廳、會議室、、圖書閱覽室、音、體、美、勞室等)的財產負責人為各專用室負責人;
田徑場(含籃球場)財產負責人為體育室負責人;
各儲藏室財產負責人為各物品儲藏單位的負責人。
第三條
總務處協助核算中心建立學校固定財產帳并立卡存檔,分類建立固定資產帳和分類明細帳,所有固定資產和大宗物品(圖書、儀器、課桌椅等)都必須登記造冊;各處室(包括教室、
辦公室、實驗儀器室、
以及各專用室等)現有財產均應登記造冊,經總務處核對無誤后,總務處代表學校與各處室財產負責人簽定有關協議,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度,落實具體責任人。
第四條
學校經常性地對師生進行“愛我學校從愛護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導養成愛護公物光榮,損壞公物可恥的良好習慣。
第三章
購物與領用制度
第五條
學校添置財產,須先經校長同意,必要時經校長辦公會議確定,由總務處負責組織購置。
第六條
學校基建和較大型維修,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長組織人員進行預算編制,交校長辦公會議確定,必要時須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基建維修和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須通過公開招投標形式,必要時報請鎮人民政府或委托上級有關職能部門公開招投標。
第七條
添置校產經校產專管員驗收簽字后,登記入冊,方可分配使用,嚴禁未報購物和購物后未報驗收入冊擅自領用。
第八條
上級有關部門或有關單位、組織無償調撥的儀器和贈送的設備,應由驗收人員或接受人員填報《固定資產調撥使用單》入帳后方可使用。
第九條
各處室的用品、常規教具由總務處根據需要和可能情況統一配備。各處、室負責人或教職工個人領用公物均需填寫《領物登記本》,寫清數量、用途并簽字,嚴格手續,明確責任。筆墨紙張雖屬低價易耗品,也力求勤儉節約,減少浪費。
第四章
使用、借用和檢查制度
第十條
處室財產由其負責人負責或由有關人員負責使用管理,總務處每學期檢查一次。
第十一條
班級
使用財產,原則上每一學期清點驗收一次。在期初由總務處與班主任簽定責任書(年段長證明),中途發生變化(增減),發現損壞應及時記載,由負責人追究責任人的具體責任,期末由總務處組織人員進行清點結算,作為考核和獎懲負責人的依據。
第十二條
教師寢室財產由其教師本人負責,總務處一般一學期檢查一次。
第十三條
總務處依據以上規定期限進行檢查外,有權利可以對各處室及部門的校產進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產使用及維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發現損壞,查明原因及時理賠維修。
第十四條
校長室要定期對總務處校產管理情況進行驗審,保證帳帳相符。
第十五條
校產原則上不出借。如確實需要的,應由借物單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條,說明物品、數量、歸還時間等內容。出借人簽名并經校長室批準后,總務處備案方可出借,并由總務處開具出門證。本校教師確因特殊需要向學校借用財產的,也應辦理相關手續。出借財產由總務處限期收回。歸還時應嚴格驗收,遺失或損壞的,應按賠償制度處理,儀器為常用設備,原則上不予出借。
第五章
賠償制度
第三款
各處室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各處室負責人及時向責任人了解并核實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并索賠。
第四款
專用室內的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專用室負責人依據借用登記記載情況,書面向總務部門報告,追究借用人的責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并索賠。
第五款
公共設第十六條
財產缺損的責任追究
第一款
學校校產被損壞或缺少,由總務處逐級追究財產損壞或缺少者的責任。
第二款
班級財產的損壞或損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級中的責任學生并索賠。
施被損壞或損失的,由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查實情況,追究損壞人或攜帶人的責任,并索賠。
第六款
班級中損壞或損失的財產,班主任未能查明責任人;各處室損壞或損失的.財產,處室負責人未能查明責任人;專用室負責人未能查明專用室內財產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值周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未能查明公共設施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追究有關負責人應承擔的失責責任。
第七款
報損財產修復后,各相關處室的負責人和責任人應在修理單上填上明確回復意見。否則,將分別追究相關處室責任人及修理人的責任,必要時還將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第八款
學校貴重物品及設備由專人負責保管,如有失竊,學校將視具體情況分別追究有關責任人及保安的責任。
第十七條
學校嚴格執行“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照價賠償”的原則和“有意損壞,從重賠償”的原則。
第十八條
未增值校產損壞照價賠償,已增值校產損壞按現價賠償,貶值校產損壞由有關部門或領導估價后賠償。
第十九條
無法評估現價的校產,按原價的一倍至三倍進行賠償;有意損壞的,原則上按原價的三倍進行賠償。
第二十條
損壞后經修理仍可使用的校產,考慮到修理后校產內在質量影響及外觀影響,按修理價(含工、本費等)的2——3倍賠償。
第二十一條
班級財產損壞,堅持先賠償后修理的原則。班級有關設施損壞賠償金額參見《錢清鎮中學班級財產賠償金額參考表》。
第二十二條
賠償途徑
第一款
由損壞責任人向相關負責人報告設備損壞情況,再由負責人用書面形式向總務處報告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
第二款
由總務處核實設備損壞程度,定出賠償金額,或根據損失財產的價值定出賠償金額,并由總務處出具賠償通知單。
第三款
由負責人督促責任人向財務處繳納賠償經費(由負責人直接向財務處繳納)。并向總務處出示已賠償金額的收據。
第四款
專用室內損壞或損失的財物由各專用室負責人查實情況,并通報給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由負責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徑執行賠償。同時專用室負責人應將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報給總務處備案。
第五款
學生在實驗操作過程中,損壞玻璃器具等低價易損失物品的賠償,由實驗室管理人員根據一般定價在課后立即索賠,并開具由財務處發給的收據單,收取的賠償款連同收據存根及時回交財務處。
第六款
教師損壞財產的,根據總務處核定賠償金額,相關負責人應督促責任人直接向學校財務處繳納賠償金。
第七款
教師個人損壞財產而隱瞞實情、謊報或逾期(直至期末檢查)不報的,將在期末崗位獎或月崗位工資中強行扣除賠償,并視情況按教師崗位責任制和月崗中有關條款給予必要的處分。
第八款
凡負責人無法查實財產損壞或損失者,由負責人個人承擔賠償。
第九款
各處室公物損壞,須先繳賠償金后修理,情況特殊的,可以由負責人先向總務處書面,經獲準可先修理后支付賠償金。
第十款
教職工調離學校,應如數交回領用的所有校產(含圖書、教參、耐用教學用具等)及寢室鑰匙等,再分別由有關處室負責人出具校產回收證明報校長室,校長室據此開具“介紹信”,“工資介紹信”,損壞或損失的必須按規定賠償。
第六章
報廢制度
第二十三條
固定資產超過使用年限,并被確定不能使用和修復的,或修復費用大于使用價值的,低值財產或另星校產應由總務處,校長室主管領導批準,填《報廢單》,調整財產帳。高價值校產或大宗校產的報廢須經校長批準或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必要時報請鎮政府審批。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所提校產,主要指固定資產即指在多次使用過程中并不改變它自身的實物形態者,不包括高(低)價易耗品、文具紙張、一般低價辦公用品、化學藥品、低檔塑料制品用具、衛生工具、報紙等。
第二十五條
在執行《學校財產管理制度》中有突出成績或貢獻的有關部門負責人或其他個人,總務處將呈報校長室予以公開表揚,并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所有條款與上級有關新規定不符,則執行上級規定。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學校的固定資產是國有資產,是學校進行教學、科研等工作的物質基礎和必備條件。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校辦企業l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條固定資產管理堅持科學規范、責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優先的原則。
第四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和計價的確定;固定資產的增加、使用、維護和處置;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固定資產賬務管理等。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完善管理體制;健全規章制度;明晰產權關系,落實管理責任;合理配置固定資產;保證固定資產安全、完整。
第二章 固定資產管理體制
第六條學校對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成立校產管理委員會。
第七條總務處對全校固定資產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擬訂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
(二)、主持、參與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和大宗物資購置,以及大型修繕、基本建設項目論證、招標、采購和驗收等工作;
(三)、審核辦理固定資產增加、調劑、處置及對外出租、出借等手續;
(四)、組織學校固定資產的清查和統計工作;
(五)、會同歸口管理部門優化配置固定資產;
(六)、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
(七)、組織培訓、考核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八)、對有關部門和個人提出獎懲建議。
第八條學校固定資產按類目歸口管理。歸口管理部門的管理范圍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劃分,其具體職責如下:
(一)、根據學校有關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二)、組織固定資產購建計劃的可行性論證,參與固定資產購建的招標、采購、驗收等工作;
(三)、登記固定資產明細賬薄;
(四)、組織所屬部門進行固定資產的清查、維護和統計工作;
(五)、提出調劑、配置建議并根據批復組織實施;
(六)、根據使用部門申請,組織固定資產報廢、報損的技術鑒定,提出處理建議;
(七)、檢查、指導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條使用部門負責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管理,要有一名領導分管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并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二)、建立有關固定資產明細賬薄和固定資產使用卡片;
(三)、申報購建計劃,參與可行性論證及招標、采購活動,并負責驗收;
(四)、保管、維護固定資產;
(五)、提出固定資產處置意見。
第三章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計價
第十條學校利用財政投入、上級補助、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及其他收入或各種基金,購置、建設的固定資產,以及通過捐贈、調撥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資產,都要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內。
第十一條按有關規定,固定資產劃分為六類:
(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設施;
(二)、專用設備;
(三)、一般設備;
(四)、文物和陳列品;
(五)、圖書;
(六)、其它固定資產。
第十二條學校固定資產計價:
(一)、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期工作狀態所支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安裝費及附加費等計價;
(二)、自行建造的設備及已竣工的房屋及構建物,試用期滿一年合格后按照建造所用全部相關支出計價;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和增建的固定資產,應按改建、擴建和增建所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和增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計固定資產原價;
(四)、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價款、運雜費、安裝費等計價;
(五)、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中介機構評估提供的有關憑據,以及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計價;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計價;
(七)、交換固定資產,按各自的原值或按評估價值計價;
(八)、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價值或者合同、協議計價;
(九)、已經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于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暫估價值計價,待核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十)、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十三條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其價值。
(一)、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
(二)、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三)、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四)、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五)、發現原固定資產記賬有誤。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增加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增加主要是指購置、建造、改良、受贈、調撥和劃轉等活動所引起的固定資產數量和價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規劃和經費預算,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編制年度購建計劃,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確定審批權限和程序,杜絕重復、盲目購建。購建固定資產由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資產管理處會同財務、監察、審計及使用單位共同參與論證、招標等環節的工作。對大、中型購建項目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零星采購實行雙人采購制。
第十六條購置精密貴重儀器、大型成套設備、珍版圖書以及基本建設項目,要成立論證招標工作小組進行可行性論證,“貨比三家'
,并嚴格按規定程序公開招標。論證招標工作小組中的技術人員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購建活動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詢制度,嚴格簽定并依法履行合同。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購建完成后,資產管理部門應會同購建單位按照有關專業標準、合同條款進行現場勘驗、測試和清點。驗收不合格,不得辦理結算手續,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條款及時向有關負責人提出退貨或索賠。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九條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保管和維護制度。各占有、使用部門應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做好防火、防盜、防暴、防潮、防塵、防銹、防蛀等工作。
第二十條對固定資產的檢修工作應做到及時、經常。對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要定期監測、校驗,確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發生。對房屋構筑物應定期勘查、鑒定、修繕,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條對精密、貴重及易發安全事故的儀器設備,要制定具體操作規程,指定專人負責技術指導和安全工作,并應經常對使用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條購置大型精密儀器設備、文物、陳列品以及基本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文件資料應及時收集、整理、歸檔,妥善保管。
第二十三條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借出單位提出申請,歸口管理部門審核,校產管理委員會審批。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資產時,應認真勘驗。出租、出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學校財務部門,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四條建立固定資產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對長期閑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資產應及時進行合理調配,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五條校辦企業及其它經營單位不得無償占用學校固定資產,對其占用的固定資產(作為投資的部分除外)應按規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費或租金。
第二十六條學校內部移交固定資產應符合如下規定:
(一)、機構調整時,由總務處會同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財產清查,并辦理交接手續;
(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時,應在上一級管理部門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三)、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校或退休,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
第二十七條學校建立固定資產清查制度。每年末(學年末)進行一次清查盤點,并根據需要不定期地進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確保賬、卡、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做出處理。
第六章固定資產處置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處置是指學校對各類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移或注銷的行為,包括無償調撥、出售、投資、報廢、報損等。
第二十九條處置固定資產要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單;
(二)、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技術鑒定;
(三)、總務處資產管理員審核;
(四)、學校分管領導簽署意見;
(五)、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的,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六)、根據批復處置固定資產。
第三十條學校處置房屋、構筑物及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應由資產管理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和技術鑒定,并按國有資產管理規定評估確認處置價格,處置價格一般不得低于評估價。
第三十一條學校以固定資產對校辦產業投資或對外投資,應按國有資產管理規定進行評估確認,辦理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審批手續,明晰產權關系,實施產權管理。
第三十二條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損失賠償制度。對造成固定資產損壞、丟失的直接責任人,應追究其相關責任,并對責任人的單位負責人追究連帶管理責任。
第三十三條處置固定資產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學校財務部門,.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固定資產賬務管理
第三十四條學校按以下要求設置固定資產賬簿和卡片:
(一)、財務室設置、登記固定資產總賬和分類賬薄;
(二)、校產總管理員設置固定資產分類、分戶明細賬薄;
(三)、校產分項管理員設置分類明細賬薄,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第三十五條明細賬薄應按品種設置賬戶,按類設置匯總賬頁,反映各種各類固定資產的數量和金額。固定資產卡片要登記名稱、規格、型號和財產編號等,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員簽字承擔保管責任。
第三十六條固定資產增加、處置,由使用部門如實填寫相關憑單,一式四份,經使用部門、歸口管理部門、校產總管理員、財務部門有關人員簽章,作為記賬依據,分別登入有關賬薄。各種賬薄和憑單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涂改。
第三十七條固定資產內部調劑,需由調出單位開具調撥單,經調出、調入單位和上一級管理部門有關人員簽章,經資產管理處批準作為記賬依據,登入有關賬薄。
第三十八條使用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變更固定資產卡片記錄。
第三十九條校產分項管理人員應定期核對賬、卡、物,保證賬賬、賬卡、賬物相符。
第八章獎罰
第四十條為使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落到實處,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獎優罰劣,學校建立固定資產管理獎懲制度。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及有關人員,學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積極主動開展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認真完成各項管理任務,成績顯著的;
(二)、在固定資產管理中有創新,運用和推廣現代技術并取得顯著效果的;
(三)、堅持實事求是,依法辦事,同違犯固定資產管理法規、制度的行為作斗爭,表現突出的。
第四十二條單位和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資產管理部門有權責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權限和程序對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追究責任。
(一)、未按規定履行職責,固定資產使用、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對所管轄或保管使用的固定資產造成嚴重損失不報告,不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的;
(三)、擅自處置固定資產,不辦理有關手續的;
(四)、弄虛作假,以各種名義侵占固定資產的;
(五)、財務人員不見“固定資產驗收單’’即給予報銷的;
(六)、其它按法規應予追究的。
第九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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