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合同書(精選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用工合同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用工合同書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建筑業勞動合同約定工程完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如需變動,需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班組從事______工作。乙方應按勞動合同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工作時間
甲方確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按工期進度結算:
1.按時計酬,日薪______元或月薪______元;
2.按建筑面積計酬,每平方米______元;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
若按工期進度結算工資超一個月的,在正常工作情況下,甲方須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費元,待工程實際完成結算工資時扣減。
六、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七、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施工規范、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有關的規章制度,甲方可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的;
1.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支付違約金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非因雙方原因造成違約除外。
十、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聯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當事人應向中山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約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連附件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工合同書2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礎上,洛陽溪鳴莊園生態農業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伊川縣匯翔養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養殖的約定
1、甲方給乙方提供符合養殖的地塊(按丈量為準)____畝,地租為每年每畝____斤小麥和____斤玉米。
2、養殖區域水、電、路基本齊全,交通便利。
3、建設____個豬舍。每棟豬舍養豬____頭,由乙方出資建設,要按xx縣新大牧業有限公司要求建筑圖紙施工,項目建成后,符合新大牧業要求與驗收,豬苗飼養等其它養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的要求。
3、工程期限要求1xx年,本合同到期后,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蓋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合同書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松林滑坡安置點水下灌注樁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和國家相關規定及收費標準,經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施工合同,以便在施工中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松林滑坡安置點
二、工程量及工作內容
1、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場內布置的樁以實際根數計算。
2、鉆孔、鋼筋籠的制作、鋼筋籠的轉運、排泥漿、場地外排漿,泥漿坑處的安全及防護,孔樁砼澆灌(砼為自拌)、清除浮漿。
3、工具:推車、跳板、水泵及附帶工具。
4、樁徑分別為成孔400mm,450mm,500mm,550mm,實際600mm、成孔700mm,實際700mm、成孔800mm。
三、甲方責任及義務
1、負責提供與工程相關的施工圖紙、勘察、地下管網線等資料。
2、負責施工場地內外三通一平(水、電、路)和施工場地平整。
3、派專職人員負責樁位放線測量及對乙方所做的工作量和質量認證,及時驗收簽字認可,以便結算,各種資料的整理。
4、負責協調業主、監理及周邊老百姓的關系。
四、乙方責任和義務
1、嚴格按國家相關施工技術標準和規范施工。
2、負責鉆孔、鋼筋籠制安、砼澆注成柱。
3、保證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管理,如因乙方自己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權負責。
五、工程計費
本工程為單包勞務工,計算單價以米計算,成孔400mm每米單價80元,成孔450mm每米單價85元,成孔500mm每米單價90元,成孔550mm每米單價95元,實際600mm、成孔700mm每米單價為120元,實際700mm、成孔800mm每米單價為130元。此單價的水、電、稅及工程任何材料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并且不提供發票,只出收條。
六、工程工期:簽訂合同之日起90天內完工。
七、付款方式
乙方每棟完工,甲方付該工程款總額的50%,該棟主體三層完工付清余款。
八、如一方違約,付違約金貳萬元整給另一方。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款清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身份證: 身份證:
年 月 日
用工合同書4
甲方(雇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雇職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為----------,其中試用期______月。本合同至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以工人個人產量結算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第六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請假一天將扣除壹佰元全勤獎,再次請假一天將扣除全部全勤獎。曠工一天將不享受全勤獎并罰款壹佰元。
第七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八條 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公司的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方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在本公司工作期間去其他同類企業服務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被發現嚴重偷產量的。
7.發現偷盜行為的。
8.勾結外人來廠打架的。
9.有以上情況被解除合同的將不結算當月工資。
第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了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三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未提前通知者將不結算當月工資。
第十五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八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賠償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五、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工合同書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認真履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為 員工。合同期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二、員工姓名、崗位、工資見花名表。
三、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專業知識、安全、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等有關方面的教育,合格后上崗。
四、乙方要努力學習,積極工作,提高技術,遵守甲方勞動紀律,愛護設施、設備、用具等,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五、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環境和安全條件,及勞動保護用品。
六、甲方執行提供零售業工作時間,加班時間及其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
七、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后,甲方應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額(工資標準見花名冊),次月10日支付上月工資。
八、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社全養老保險。
九、乙方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按國家和省市法規辦理。
十、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為7天。
十一、有關勞動合同終止、解除、變更方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甲乙雙方的其中一方發生違約,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損失程度和責任予以經濟賠償。
十三、本合同簽訂后30日內由甲方負責到勞動行政部門鑒證。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行政部門的仲裁機構留存兩份。
甲方(蓋章): 鑒證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鑒證人員:
訂立時間: 鑒證時間:
用工合同書6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給學生營造安全健康的學習成長環境,學校決定,實行校園封閉式管理,確保學生和校園安全,為此,特制訂門衛管理合同書。
一、門衛職責
1、校園安全無小事,責任重于泰山。防火、防盜、防爆炸、防侵害是門衛的第一責任。因門衛工作失職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2、學校實行24小時封閉管理,門衛必須全天24小時到崗值班。
3、門衛必須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 遵紀守法,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堅持原則, 恪盡職守, 大膽工作,不擅自離崗。
4、門衛必須做好每日值班記載,實行來客登記。接待來客要熱情、大方、禮貌,并問清來意,排查安全隱患。來客進入校園須報請聯系人或接納部門同意。
5、學生在校期間一律不準外出,特殊情況須報班主任或政教處批準后登記出校。
6、夏季晚9點, 冬季晚8:30鎖大門,無特殊情況外來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商小販等閑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7、負責門衛室、校門口內外公共衛生以及特殊情況下校園內的衛生清理。
9、遇到學校重大活動或臨時性活動,必須聽從學校統一安排和調遣。
10、發現異常情況或可疑行為要及時報告, 發現不文明行為及時制止, 如發現打架斗毆情況及時與政教處聯系和保安聯系。
11、門衛星期六、日正常上班,特殊情況可請假。
二、門衛待遇
1、門衛實行聘任制,合同每學期簽訂一次。
2、門衛為臨時工, 工資實行包干, 每月工資()元,按月發放,不享受醫療、勞動保險及其它任何福利待遇。
3、門衛在校工作期間受傷和生病藥費自理,因病、因事不能到崗必須向分管副校長請假。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應由其本人負責。
4、門衛對學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可在前一周內提出辭呈申請。如門衛工作不負責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規定的工作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學校有權及時終止合同。
5、合同期滿后,學校視門衛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情況綜合考核,成績突出將給予獎勵,并繼續聘用。否則解除合同。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有效期限:二○_ 年 月 日至二○_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二○_ 年 月 日
用工合同書7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現臨時聘用乙方為甲方工作,經雙方協商同意自愿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二、(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承擔_________工作任務。乙方若同意,須服從甲方在工作中的安排。
三、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周_________日,每日_________小時工作制。
(二)勞動報酬:合同期內的基本工資為:乙方所代的課的次數乘以二十二元,并設有滿勤獎:四百元(若乙方有缺勤,則扣除滿勤獎)和優異獎五百元(需服從輔導班各項規定、安排,學生和家長對其反應良好,學生成績有明顯進步,無不良記錄等)。工資在合同期內的最后一天結清。(每次課包含兩節課,每節課四十五分鐘。)
(三)合同期內乙方要保護好自己的私人財產和人身安全,如有財產丟失或人身安全受到傷害乙方需自己負責。
四、勞動紀律
(一)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者每次扣除基本工資50元。
(二)愛護輔導班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三)上班工作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四)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五)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六)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七)不穿奇裝異服,行為習慣要規范。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辭職
(一)合同期滿后即自動終止執行。如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二)經雙方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工作秩序的;
(2)違反規定,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六、勞動爭議處理
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變更。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經鑒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八、本合同自勞動部門鑒證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用工合同書8
為保證甲方的生產經營,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本著自情、自愿、相互尊重,互相制約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一、招聘條件:
凡符合法律規定年齡、身體健康的中國公司,均可報名應聘,有一定業務、技術專長優先錄用。
二、工作任務:
1、甲方安排乙方在__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2、乙方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4、因甲方生產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三、勞動報酬:
按計件生產,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無固定工資;其他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外計發。執行定時工作制度或綜合計算工時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四、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包括車間管理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務,保守甲方機密,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2、違反規定作業,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要按原價賠償;造成自身傷殘的,責任自負;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任何事故,后果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到解聘。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2、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七、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八、甲、乙雙方發生矛盾糾紛,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可以訴求法律仲裁。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乙方: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用工合同書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月 1000 元。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2、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3、食堂員工實行聘任制,合同每一年簽訂一次。
4、食堂員工為臨時工, 工資實行包干, 每月工資1000元,按月發放。
5、寒暑假享受工資待遇。(如果收假后工作不滿兩個月假期不再享受工資待遇)
四、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食堂員工對學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應在前一月內提出辭呈申請,如突然自行終止合同,學校結算時不再發一個整月的工資,照天結算。如工作不負責任,完不成本合同所書規定的工作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學校有權及時終止合同。
2.乙方因疾病不能按時上崗。
3.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曠工時間超過一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5、偽造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因工負傷,在學校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五、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用工合同書10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甲方因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準,勞務市場介紹,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有關國家有關規定及_________人民政府有關政策,經雙方協商同意自愿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并辦理鑒證手續。
二、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工作任務。乙方若同意,須服從。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工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需經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辭職,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三、勞動時間、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一)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周_________日,每日_________小時工作制。
(二)培訓期內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為每日_______元。加班工資,按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提成,根據單位效益和員工業績,定期發給。
(三)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四、勞動紀律
(一)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二)愛護單位財產,不得無故損壞公物。
(三)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四)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五)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六)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辭職
(一)合同期滿后即終止執行,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乙方培訓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愿意供職的。
(3)乙方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仍不能復工的。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未構成刑事責任的。
(5)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六、勞動爭議處理
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變更。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經鑒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八、本合同自勞動部門鑒證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工合同書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發包方”,和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稱“承包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在_________(地點)訂立。承包方在_________國注冊為法人,其主要辦事機構位于_________,其代表已經被授權簽訂約束該法人的合同。
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范圍
考慮到發包方將如下文所述付款給承包方,承包方特此與發包方訂立協議,以執行、完成和繼續與合同規定相符合的工作。
承包方負責提供與第二條所列文件的條款、條件和要求相一致的、執行和完成工作所必需的所有勞工,包括其管理,材料,工具,建筑方法,設備和裝備。
第二條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應當被認為并被解釋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即:
1.投標須知;
2.特別條件(如果有);
3.詳細說明;
4.圖紙等。
第三條 履約的保證
在合同簽訂日,承包方應當向發包方提供總額為_________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在指定的擔保和/或持續期間到期后方可解除,并且承包方因此應當在此期間維持保證的有效性。如果承包方的義務和責任無論因為任何原因遲延超過規定的完工期,承包方應當同樣地延展擔保以覆蓋這種遲延期間。
第四條 工程總價和完成時間
發包方同意支付工程費用,并且承包方同意接受基于數量單所規定的工程單價或合同條件下所確定的其他類似款項的總價為_________的工程費用。
合同應當于_________(時間)完成。
第五條 轉包和分包
沒有發包方預先的書面同意,承包方不應把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中或其項下的任何利益轉讓。
承包方不能分包整個工程。除了合同其他方面規定的以外,沒有發包方預先的書面同意,承包方不應當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這種同意,如果給出的話,不應當免除承包方在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和責任,并且他應當對分承包方、他的代理人或工人的違約和疏忽負責。
第六條 圖紙
圖紙應當留在發包方的單獨保管之下,但其兩份復印件應免費提供給承包方。承包方應當以自己的費用提供、制作自己額外要求的復印件。在作合同完成時,承包方應當將合同項下提供的所有圖紙歸還給發包方。
如前所述將提供給承包方的一份圖紙的復印件,應當由承包方保存在工地,并且這份應當由發包方和被發包方書面授權的任何其他人為檢查和使用的目的在合理的時間內得到。
無論什么時間工程計劃或進展有可能被拖延或中斷,承包主應當向發包方發出書面通知,除非任何進一步的圖紙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認可,由發包方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通知應當包括對圖紙或命令的要求的詳細情況和這種要求為什么要提出,要何時提出以及如果這一要求遲至可能造成的任何遲延或中斷。
在任何情況下,如果發包方疏忽或無能,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任何承包方根據本條第(3)款所要求的圖紙或命令,承包方因此遭受拖延,那么發包方應當在決定合同所確定的任何時間的延展時考慮這種拖延。
第七條 一般責任
承包方應當全權負責所有施工現場的施工和建筑方法的合適、穩定和安全,但是承包方不應對永久性工程或任何臨時性工程的設計或詳細說明負責,除非合同中已經清楚地規定了。
發包方應當使承包方根據投標文件可以得到發包方或代表發包方從已經進行的與工程有關的調查中應當已經得到的關于水文條件和地下條件的數據,并且投標應當被認為是基于這些數據的,但是承包方應當對他自己的解釋負責。
承包方應當被認為已經檢查了施工現場和它的環境以及與之有關的可得到的資料,并且就實際情況而言,在提出他的投標之前就對包括地下條件、水文和氣候條件、工程的范圍和特征、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的方法和他可以要求的貸款等的形式和特征感到滿意,一般來講,應當認為承包方已經得到關于上文提到的風險、意外事件和一切其他可能影響他投標的情形等的必要的資料。
承包方應當被認為在投標前就對工程投標的和估了價的工程數量單和進度、價格表所規定的工程進度和價格的正確性和資格感到滿意,除了合同規定的其他方面,投標書的進度和價格應當包括其在合同項下的責任和一切為正確執行和繼續工程的必要的事情。
除非法定或實際上的不可能,承包方應當嚴格地依照合同執行和繼續工程,以便發包方感到滿意,并且應當在任何事情上嚴格地遵守發包方的指令、指示,無論合同中是否提到或是否與工程有關。
承包方應當在合同執行期間和只要發包方認為是正確履行合同項下承包方的義務的必要時提供一切必要的管理。承包方,或者一個由發包方以書面形式認可,該項認可在任何時候可以撤回,稱職的被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應當在工程期間是不變的,并且應當把自己的全部時間用于工程管理。如果上述認可被發包方撤回,承包方在收到這一撤回通知后,注意到下文所提到的調換請求,應當一旦切實可行就從工程中更換代理人并且以后不在工程中以任何身份雇傭他,并應更換為發包方認可的另一個代理人。這一被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應當代表承包方接受來自發包方的指示、指令。
(1)承包方應當在與執行和繼續工程有關的施工現場提供和雇用:
(a)只有在他們各自職業領域是熟練的和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和對他們所被要求的管理工作進行正確管理的稱職的副代理人、監工和領導;并且
(b)正確、及時地執行和繼續工程所必須的熟練的、半熟練的和非熟練的勞動力。
(2)發包方可以自主地提出異議并要求承包方立即從工程中解雇那些承包方在執行或繼續工程期間的雇用的任何人,這些人在發包方看來,在正確執行他們的職責方面是不規矩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他的雇用被發包方認為是不愉快的,并且這些人沒有發包方的書面承諾不應再被雇用于工程。任何被從工程中解雇的人應當立即由發包方認可的稱職的人代替。
與工程相聯系,承包方應當以自己的費用為保護工程或為公眾及其他人的安全和便利,在任何必要的時間和地點或應發包方的要求,提供和維持所有的照明、警衛、圍墻和守護。
第八條 工程完工
從工程開始直到依據第26條為整個工程的完工證書所確定的日期時止,承包方應當對其管理全權負責。倘若發包方就任何一部分的永久工程發出完工證書,承包方就將從該部分的完工證書所確定的日期之日起終止對該部分永久工程負責,并且管理這部分工程的責任轉移給發包方。承包方應當對其承擔的任何未完成的工作在工程持續期間到該未完成的工作完成時全權負責。只要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發生來自無論什么原因的破壞、損失或損害,但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預期風險除外,承包方應當對他應當以自己的費用并使其恢復原狀,以便在完工時永久性工程應當在良好的狀況和條件下以及在每個方面都與合同的要求相符的管理行為負全部的責任。在任何預期的風險引發的任何破壞、損失或損害的事件中,如果達到發包方所要求的程度和本合同第三十四條規定的承包方應當修理并使其恢復原狀,費用由發包方承租。承包方也應對為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或遵守本合同第27條項下的責任由其進行施工的過程中由其所引起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壞負責。
“預期的風險”是指戰爭(無論戰爭是否被宣布)、敵對行為、侵略、外國敵人的敵對行為、叛亂、革命、軍事政變或篡權行為、內戰,或者除非完全由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員在施工過程中引發的,騷亂、動蕩或混亂,或者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被發包方使用需要的占有,或者任何這種作為一個經驗豐富的承包方所不能預見的自然力的作用,或者一切為此中共同提到的“預期風險”所作的合理的準備或保險。
第九條 工程保險
在本合同第八條項下沒有限定其義務和責任的情況下,承包方應當以發包方和承包方其同的名義為由于除預期的風險以外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損毀保險,因為根據合同條款承包方是有責任的,并且在這種方式下,發包方和承包方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期間和工程繼續期間內對某一原因引起的,發生在工程繼續期間之前的損毀受到保險的保護,并且對承包方為完成第二十七條項下的義務的目的所執行的任何工作期間所引起的損毀受保險的保護:
(1)按估算了的現時合同價值所要施工的工程或者和材料一起被列出的以其替代物的價值在工程中合并計算的增加的費用。
(2)以其替代物的價值計算的建筑機械和其他被承包方帶人施工現場的東西。
這種保險應當由一個保險公司完成,并且在條款方由發包方認可,該認可不能無理由地扣留,并且承包方無論何時都應根據要求向發包方提供保險單和現在的保險費的付款收據。
第十條 人身和財產損失
除非如果并僅就合同有另外規定,承包方應當保護發包方免受在工程執行和繼續過程中發生的無論是關于對任何人身的傷害和侵害或對任何財產的本質上的或物理上的破壞的任何損失和權利要求,并且免受任何請求、訴訟程序、破壞、訴訟費用、控告和支出,無論是在哪方面或與什么相關聯,除非這些賠償是關于:
(1)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占用的土地;
(2)發包方在任何土地之上、之下或通過該土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權利;
(3)根據合同執行和繼續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結果所引起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破壞。
第十一條 第三方責任險
開始執行工程之前,只有在沒有本合同第十條項下限定的義務和責任的情形下,承包方應有義務為由于執行工程或合同可能引起的包括發包方財產在內的任何財產或包括發包方任何雇員在內的任何人的任何本質上的或物理上的損毀或傷害投保,除非可歸因于此的事件已經在本合同第十條的規定中提到過。
這種保險應當由一個保險公司完成,并且在條款方面由發包方認可,這一認可不能無理由地扣留,并且至少為_________(金額)。承包方無論何時都應當根據要求提供保險單和現在的保費的付款收據。
保險條款中應當包括這樣一項規定,即在任何請求事件中,因為承包方將被授權接受保險單項下對發包方的補償,保險公司將保護發包方免受這種請求和任何訴訟費用、控告和支出。
第十二條 工人的意外傷害事故
發包方不對任何人或承包方及其分包方雇用的其他人由于任何意外事件或傷害在法律上應支付的賠償負責,除非這一意外事件可歸用于發包方、其代理人或者雇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承包方應使并持續使發包方免受這種賠償,除非如前所述,并且使其免受無論關于什么的一切請求、訴訟程序、訴訟費用、控告和支出。
承包方應當向發包方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這種責任,這一認可不能無理由地扣留,承包方并且應當在他為工程雇傭的人被雇傭的全部期間內繼續這種保險,并且應當根據要求提供這種保險單和現在的保險金的付款收據。除此之外,關于被分包方雇用的任何人,如前所述,在本款下如果分包方已經就這些人以保險單項下發包方免受索賠的形式或投保了責任險,那么承包方的保險義務應當是令人滿意的,但承包方應當要求這些分包方根據要求提供保險單和現在的保險金的付款收據。
第十三條 對于承包方未履行保險義務的法律救濟
如果承包方未能完成并有效地維持在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中提到的保險,或他在合同項下被要求完成的其他任何保險,那么,在這種條件下,發包方可以完成并有效地維持這保險,并為那種目的在必要時支付保險金,并時時從如前所述的發包方支付給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將到期的款項中扣除,或從承包方取得同等數額的到期債權。
第十四條 應當遵守的法規、規章等
對任何國家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規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當組成的當局的細則關于工程的執行,和根據規定和章程或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的任何形式的影響的公眾團體和公會要求給出的一切通知或支付的一切費用,承包方應當給出通知并支付費用。
承包方應當在各方面遵守如前所述的適用于工程的任何這種法規、法令和規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當組成的當局的細則的規定,并且遵守這種如前所述的公眾團體和公會的規定和規章,而且應當使發包方免受所有因違反任何這種法規、法令或法律、規章、細則的每一種懲罰和責任。
發包方將償付或酌情考慮承包方應支付和已支付的與這種費用有關的一切費用。
第十五條 其他承包方的加入
承包方應當給發包方所雇用的其他承包方及其工人和發包方的工人以及可能在施工現場或其附近被雇用從事任何本合同未包括的或任何發包方可以參加的與工程有關或輔助工程的任何合同的工作的任何其他正當組成的當局提供一切合理的機會。
第十六條 承包方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
在工程進展過程中,承包方應當合理地保持施工現場免受一切不必要的妨礙,而且應當存放或處理任何建筑機械和剩余的材料,并且以施工現場清除任何殘骸、垃圾或不再要求的臨時工程。
在工程完成時,承包方應當從施工現場清除所有的建筑機械、剩余的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并且使整個工地和工程清潔而且在使發包方滿意的整潔的條件中。
第十七條 勞工
承包方應當自己組織所有當地的或其他地方的勞工的雇傭,并且除了承包方在其他方面提供的以外,還負責運輸、住宿、膳食和工資。
就合理地切實可行的措施而言,承包方考慮到當地的條件,為使發包方滿意,應當在施工現場提供充足的飲用水和其他水的供應,供承包方的職員和工人使用。
除了根據現時有效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承包方不應當進口、出售、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法讓與任何含酒精的液體或毒品,或者允許或負擔其分包方、代理人或雇員的任何這種進口、買入、禮品、易貨或讓與行為。
承包方不應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法讓與任何武器或各種藥給任何人;或者允許或負擔如前所述的行為。
承包在對待他所雇用的勞工中應當充分注意到所有公認的節日、休息日和宗教日以及其他風俗習慣。
在任何傳染自然界的疾病發生的事件中,承包方應當遵守并執行這種由政府,或地方醫學或衛生當局為處理和克服這種疾病所可能作出的規定、命令和要求。
承包方在一切時候應當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以防止任何由其雇員引起或在他們中的不合法的、擾亂性的或者混亂的舉動,并且為維護和平和保護工程周圍的人身和財產制止這種舉動。
第十八條 材料和工藝
一切材料和工藝應當是合同中和根據發包方的指令所記述的各種類別,并是應當時時接受發包方可能在加工廠或制造地或者在施工現場或合同規定的其他地方以及任何這類地方進行的檢驗。承包方應當提供通常為檢查、測量和檢驗任何工作和任何使用的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要求的幫助、儀器、機械、勞動力和材料,并且應當為發包方所選擇和要求的檢驗在材料用于工程前提供材料的樣品。
一切樣品應由承包方提供,如果這種提供已經由合同規定,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否則,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如果檢驗已經由合同規定,并且,僅就負荷檢驗或者確定任何已完成的設計或部分完成的工作是否適合其想要達到的目的的檢驗而言,在合同中以充分的細節列舉了以使承包方能在確定價格時或在其投標中考慮這些時,進行檢驗的費用應不由承包方承擔:
如果任何一項檢驗是由發包方以下列任何一個方式指定的:
(1)未被這樣設想或提出;或者
(2)(就上面提及的而言)沒有這樣列出;或者
(3)盡管是由發包方這樣設想或提出,但是由一個獨立的人在施工現場或材料的加工廠或制造地之外的任何其他地方檢驗的;
如果檢驗顯示工藝或材料不符合同的規定,那么這種檢驗費應當由承包方承擔。
第十九條 施工中的檢驗
發包方和其授權的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時候進入工程地點和所有的正在開展工作的或為工程存放材料、人工制品或機器的地方,并且承包方應當為獲得這種進入的權利提供每一項便利的幫助。
沒有發包方的認可,任何工作不應逃避檢查,并且承包方應當為發包方提供充分的機器檢查和測量任何可能將逃避檢查的任何工作和在永久性工程施工前檢查其基礎工程。無論何時,這種基礎工程工作為檢查做好或將做好準備時,承包方應當向發包方發出到期通知,同時,發包方應當沒有不合理的拖延為檢查和測量這種工作或檢查這種基礎工程的目的到場參加,除非發包方有根據地認為不必要并向承包方提出了建議。
第二十條 不合適的工程和材料的返工和更換
發包方在工程進展期間有權時時以書面形式命令,
(1)在命令所規定的時間中從施工現場更換任何在發包方看來與合同不相符的材料;
(2)合適的替代物和合適的材料;并且
(3)更換并正確的再執行,盡管任何對其預先的檢驗或為此的臨時工程,在發包方看來,在材料和工藝方面是與工程不相符的一切工作。
就承包方在執行這種命令中所作出的違約而方,發包方應當有權雇傭并且付款經其他人以執行同樣的工作,并且所有因其發生或附帶的費用應當由發包方從承包方取得補償,或者由發包方從付給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將到期的任何款項中扣除。
第二十一條 工程的中斷執行
根據發包方的書面命令,承包方應當在發包方認為必要的任何時候和方式中斷工程的進展,并且應當在中斷期間正確地保護和保管工程,就發包方看來是必要的。承包方在執行本條項下的發包方的指令所發生的額外費用應由發包方承擔和支付,除非這種中斷是:
(1)在合同中其他方面規定的;或者
(2)由于承包方所作出的一些違約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3)由于施工現場的氣候條件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4)為正確執行工程或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的必要,就種必要性而言,不是由于工程師或發包方引起,也不是由于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所規定的預期風險所引起的。
倘若承包方沒有被授權獲得這種額外費用,除非他在發包方命令之日起二十八天內向發包方發生書面的意向通知提出要求,發包方應當處理和決定就這種在發包方看來是公平的和合理的要求而言的本合同第二十三條項下的對承包方造成的額外費用和/或時間延展。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展因發包方的書面命令而被中斷并且從中斷之日起九十天內發包方沒有給出繼續工程的許可,除非這種中斷是由于第一款的(a)、(b)、(c)段所列的,承包方可以向發包方送達一份書面的通知,要求允許自其收到該通知之日起二十八天內繼續進行工程,或者被中斷進行的那部分,并且,這種許可沒能在那段時間內被承認,承包方通過進一步的書面通知的送達可以,但并不受此束縛,決定或處理這種因為本合同第二十八條項下的部分的不作為僅影響工程的部分的,或者因為發包方對合同的放棄影響整個工程的中斷。
第二十二條 開始和終止的時間
承包方應在合同簽字后15日內在施工現場開始工程,但無論如何,不得遲于2個月,承包方應當迅速地并且沒有拖延地開始工程,除非由發包方特別認可或命令,或完全超出承包方的控制。
除了合同可能規定的承包方時時被給予占有權的施工現場和其依命令能夠得到的在合同中任何要求下執行工程所命令所部分范圍之外,發包方將根據可能的要求給予承包方這些施工現場的占有權,以使承包方能依照同意的計劃開始和進行工程的執行。如果承包方承受了由于發包方給予占有權的任何失誤所造成的拖延或費用發生,發包方應當為工程的完成許可一個延長的時間,并且以其觀點證明這種公平的足以補償發生的費用的數目。
承包方應當承擔他自己要求的與進入施工現場相聯系的特別的或臨時的通告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承包方也應當以自己的費用提供任何在施工現場以外的為工程的目的由其所要求的附加的膳宿。
在整個工程完工前就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的完成而言在合同中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整個工程應當在與本合同先前的第四條第二款相一致的情況下完成。
第二十三條 工期的延展
在這些條件中提到的任何額外或附加工程的任何種類或任何原因的拖延的時間量或者異常的不利的條件,或者他們的無論可能發生的任何一種的特殊的環境,除了承包方違約之外,應當為工程的完成公平地授權給承包方一個時間的延展,發包方應當決定這種延展的時間量并且據此通知承包方。
第二十四條 工程的進度
如果因為任何沒有授權給承包方時間延展的原因,工程或其部分的進展速度,以發包方的觀點,在任何時間太慢以致于到規定的時間或為完成而延展的時間時不能保證完成,發包方將以書面的形式通知承包方并且承包方應當因此采取必要的且發包方可能認為加快進展的步驟,以便到規定的時間或延展的時間時完成工程或其部分。承包方不應被授權為采取這些步驟而增加款項。
第二十五條 工程延期損失的計算
如果承包方沒有在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所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程,那么承包方應當為這種違約向發包方支付按每天_________%的比例計算的損失,并且不是在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所規定的時間和證明工程完工的日期之間消失的一種違約金。發包方可以在對任何取得賠償的方法沒有偏見的情況下,從在其手中的對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將到期的任何款項中扣除這種損失的金額。這種損失的支付或扣除不應解除承包方完成工程的義務或合同項下任何其他的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六條 工程完工的證明
當整個工程已經真正地被完成并且滿意地通過了任何合同規定的最終的檢驗,承包方可以就那個結果給發包方發出一個附帶一個在工程繼續期間完成一切未完成工作的保證的通知。這種通知和保證應當是以書面形式并應當被認為是承包方的一個要求簽發就工程而言的完工證明的請求。發包方應當在收到這種通知之日起二十一天內或者對承包方簽發一個以其自己的觀點說明工程真正地按合同完成的日期的完工證明,或者以書面形式給承包方以指令,具體說明以他的觀點看來在簽發這種證明前要求承包方做的一切工作。發包方應當通知承包方在工程中的可能在這種指令之后和其中具體說是有的工作完成前出現的影響工程真正完工的任何缺陷。在具體說明的工作完成的修補好被通知的任何缺陷后二十一天內,承包方有權得到這種完工證明。
類似地,根據本條第一款所確定的程序,承包方可以要求并且發包方應當簽發一個完工證明關于:
(1)合同中規定了一個獨立的完成時間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和
(2)發包方滿意的已經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實質性部分。
在應當實質性地完工或應當滿意地通過了合同所規定的任何檢驗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中,發包方可以在全部工程完工前就那部分永久性工程簽發一個完工證明,并且因這種證明的簽發,承包方應當被認為已經在工期中履行了完成任何在工程的那部分中的未完成的工作的義務。
倘若在全部工程完成前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給予了完工證明,不應被人為證明了任何需要恢復的場地上或地表的工作的完成,除非這種證明清楚地說明了。
第二十七條 工程缺陷的保證和不履行義務的責任
在這些條件下,“維修期”是指由發包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證明工程完成的日期起一年的保證期間。
應發包方的要求,承包方應當不遲延地以自己的費用維修或返工任何由于有缺陷的材料或工藝引起的缺陷或損害。
如果承包方未能應發承包方的要求完成如前所述的工作,發包方有權雇用并付款給其他人以執行同樣的工作,并且如果在發包方看來這種工作是承包方在合同項下有責任以自己的費用完成的,那么所有因其發生的或附帶產生的費用應當是可取回的或者是到期的債權。
一旦合同先于工程竣工而終止,承包方對材料或工藝的缺陷的責任僅在該工程全部完成并被發包方接收后一年內適用于他已完成的工程。
第二十八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增加和刪減
發包方可以變更以他的觀點看來是必要的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和數量,并且為此目的或為任何以他的觀點看來是滿意的原因,他有權命令承包方做并且承包方應當做下列任何事項:
(1)增加或減少合同項下的工程量;
(2)刪除某項工程;
(3)改變某項工程的.特征、質量或種類;
(4)改變工程任何部分的高度、基線、定位和尺寸
(5)執行任何種類的完成工程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并且這種變更不應當在任何意義上使合同無效,但是這種變更的價值,如果有的話,應當在確定合同價款總額中計人。
沒有發包方的書面命令,承包方不應當做出這種變更。但不是根據本條項下的給出的命令,而是根據工程數量單所作出的任何工程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必要求發包方的書面命令。
所有由發包方命令所確定的增加的工作或刪減的工作應當根據合同所確定的比例和價格進行估價,如果這種比例和價格在發包方看來是合適的。如果合同沒有包含適合于增加的工作的任何比例或價格,那么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確認合適的比例或價格。如果未能達成一致,發包方應確定以他的觀點看來是合理的和合適的比例或價格。
第二十九條 由于工程數量變更所作的合同價格的調整
如果工程按月進度款的總額除去附加工作費用和臨時款項后超過或不足原合同總價,那么應當根據工程的完成的情況對合同總介做如下調整:
(1)如果按月支付的款項總額超過原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一百二十,那么超過的部分按百分之八十計算并支付;
(2)如果按月進度支付的款項的總額少于原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八十,那么將支付差價的百分之二十以補償承包方的一般管理費用和利益損失。
(3)本條項下的合同總價的調整不適用于按第三十五條規定的合同的終止。調整后的支付應當在最后結算時做出。單項的工程項目數量上的增減不影響合同總價的調整。
承包方應當逐月向發包方呈送一份盡可能全面和詳細的帳單,寫明承包方認為有權獲得的附加款項和按發包方的命令在前一個月完成施工的所有附加費用的款項。
未在其間或最后提出的支付任何這種工作的費用或支出的要求將被認為沒有包括在這種細目之中。如果承包方在很早的切實的機會中已經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發包方他將為這種工作提出要求時,即使他沒能遵守上述條件,發包方仍應有權承認為這種工作或支出所應支付的款項。
第三十條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建筑機械、臨時工程和材料在被運抵施工現場時、應當被認為專門用于工程的執行,并且沒有發包方的書面同意,承包方不應移交這些或其部分,除非是從施工現場的一處到另一處。
工程完工時,承包方應從施工現場撤走所有由其提供的滯留其上的建筑機械和臨時工程以及未使用的材料。
除根據本合同第八條和第三十五條規定外,發包方在任何時候都不對上述建筑機械、臨時工程或材料的毀損負責。
對于承包方為工程目的而進口的任何建筑機械,發包方將根據承包方的要求協助其取得任何必要的政府對如前所述的為撤走承包的建筑機械的再出口的同意。
發包方將應承包方的請求協助其得到工程所需的建筑機械、材料和其他東西的通過海關的許可證。
第三十一條 工程量的計算
工程數量單中所規定的工程量是工程的預測量,但他們不能作為承包方履行其合同項下的義務所執行工程的真實的和準確的數量。
除了另有規定外,發包方應當通過計算確定依據合同完成的工作在合同條款下的價值。他應當在要求計算任何部分工程時向承包方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發出通知,并提供他們所要求的所有細目。該代理人或代表應當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被授權的代理人以協助發包方進行計算。如果承包方沒有參加,或不派出代理人,那么發包方所作的計算應當被作為工程的準確計算。
第三十二條 臨時款項
“臨時款項”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在工程數量單上指明了的用于工程的執行或貨物、材料的供應,或服務,或全部或部分用于意外事件,或根本不同并完全由發包方支配的款項。
第三十三條 付款和保留的條款
承包方應當在每個月底盡早向發包方呈遞其每月的工程進度付款單。該單應當是發包方認可的格式并是應當附有測量和計算的記錄的復本以證實要求的總額。發包方核實該付款單無誤,經扣除一定數量的保留金后向承包方支付凈額款項。最終付款應依照完工證明的建議給付。
發包方應當從每月的工程進度款中扣除百分之十作為保留金。如果保留金被扣除超過六個月,那么承包方可以選擇發包方接受的本地銀行提供一項銀行擔保,并且以發包方所要求的形式來替代已經累積至少六個月的保留金。
合同項下的工程完工時發包方將解除承包方的保留金和/或銀行擔保。
承包方應當按上述的時間表和進度向其雇用的所有工人支付工資。如果承包方未付給工人工資,發包方應直接付款給承包方的工人并且把這種支付看成是承包方支付的。
第三十四條 對承包方違約的法律救濟和處理
如果承包方即將破產,或者收到宣告破產的命令,或者應當呈交破產申請書,或者應當向債主償債,或者應當承諾在其債主的調查委員會的控制下完成合同,或作為公司應當進行停業清算(不是由于合并或重建而自愿進行的清算),或者如果承包方首先未得到發包方的書面許可就轉讓本合同,或者應當對其貨物進行扣押,或如果承包方以他自己的觀點看來:
(1)廢止合同
(2)無正當理由不開始工程或者自收到發包方繼續工程的書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中斷工程的進展;或
(3)自收到發包方關于所說的材料或工程被宣告廢棄并拒絕接收的書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未從施工現場撤走材料或推倒并重建工程;或
(4)無視發包方的書面警告,不根據合同執行工程,或者一貫地疏于履行合同項下的義務;或
(5)無視發包方的反對意見或有損于工程的質量而將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那么發包方在向承包方發出書面通知十四天后,可以占有施工現場和合同,并將承包方從那里驅趕走而并不違反合同,或者解除承包方在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和責任,或者行使合同授予給發包方的權利和權力,并可以自己完成或者雇傭其他承包方完成工程,發包方或這種其他的承包方認為合適時,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為這種完工而使用為執行工程專門留用的這種建筑機械、臨時工程和材料,并且發包方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建筑機械、臨時工程和未使用過的材料,出售的收益用以償還合同項下應由承包方支付給他的到期的或將到期的任何款項。
發包方在采取上述這種收回和驅逐行為之后,應當單方或咨詢他方或進行了他認為合適的調查之后單方面做出決定,并且應當證明承包方到這種進入和驅逐時為止從合同項下他已完成的工程中已合理得到的利息或將合理增值的利益的總值以及以上提及的未使用或部分使用過的材料,建筑機械和臨時工程的價值。
如果發包方根據本條的規定進入并驅逐承包方,發包方只有在維修期終止并且在執行和維修費用、延期完工損失以及由發包方招致的其他支出均已確定之后,才有責任付給承包方依合同規定的款項,然后,承包方才有權獲得可付給他的到期款項。
第三十五條 特殊風險
不抵觸合同中包括的各種規定:
(1)承包方除對本合同第20條法規定的并于下文所涉及的任何特殊風險發生之前對工程負責外,對于損毀及與損毀有關的損失、對發包方和第三方的財產、對于下文所界定對特殊風險造成的身體的傷害和生命的喪失及相關損害,可承擔責任。發包方應當賠償并解除承包方對前項所列事項的責任,并且承擔和同時解除承包方就所有在該過程中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請求、訴訟程序、損失、訴訟費用、指控和支出的責任。
(2)如果工程或任何位于工地、接近工地或者運往工地的材料或者承包方使用的或者意欲用于工程的任何其他財產遭受毀損,并且這些毀損是由于所規定的特別風險的原因造成的,則承包方有權得到以下賠償;
(a)對任何永久性工程的賠償,以及對任何完成工程必要的材料遭到損壞的賠償,這種賠償應當是基于成本加上發包方證實為合理的利潤;
(b)替代或修復任何這種工程的毀損;
(c)替代或修復承包方的用于或意欲用于工程的這種材料或其他財產。
(3)除了可歸因于重建本合同第26條規定的被決定廢棄的工程的費用之外,發包方應當向承包方償付任何增加的費用或執行工程的雜費。這些費用可歸于特殊風險或在某種意義上與所說的特殊風險相聯系,且無論如何以本條下面包括的有關戰爭爆發的規定為條件,但承包方一知道任何這種費用的增加就應當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發包方。
(4)特殊風險是指戰爭(無論是否被宣布),戰爭行動,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原子彈及沖擊波的風險,或者工程本身是或其被執行或繼續是在與國家相聯系的范圍內,叛亂、革命、軍事政變或篡權行為、內戰,或者除非完全由于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員在施工過程中引起的騷亂、動蕩或混亂。
(5)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在此界的任何地方爆發了無論是否被宣告的戰爭,以致于無論在時政方面或其他方面實質性地影響了工程的執行的話,除非并且直到合同根據本條的規定被終止,承包方應當繼續盡其全力去完成工程的執行,但發包方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后的任何時候向承包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合同,并且根據這種給出的通知,除了本條下各方的權利和本合同第37條的執行外,該合同應當終止,但是不應有損于各方就先前違約所享有的權利。
(6)如果合同根據上一款的規定終止,那么,承包方應當盡快地把所有的建筑機械從施工現場搬走并應為其分包方同樣地撤出提供便利。
(7)如果合同如前所述被終止,發包方應當為在合同中規定了進度和價格并在終止日以前完成的工作向承包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款項,并且包括:
(a)就已經開展工作的任何初步的工程的可支付的總額,和就已經部分開展工作的這種初步工程的由發包方所確定的合適的付款比例。
(b)合理的訂購的已經運給承包方或已為承包方合法的接收的材料或貨物的成本,這種材料或貨物因發包方的付款而成為其財產。
(c)由承包主在完成整個工程的期望中合理的引發的未能依本款以前的規定得到給付的任何花銷的總額款項。
(d)依本條第(1)、(2)和(4)款的規定可支付的任何附加款項。
(e)在本條第(7)款下撤走建筑機械和承包方要求的返回在承包方注冊國的主要機械停放地或其他地點的合理、不宜過大的花費。
(f)在這種合同終止時所有承包方的雇員或與工程相關的雇用的工人的遣送回國的合理的費用。
除了任何本款項下發包方的到期的任何款項之外,就建筑機械和材料以及任何其他的在合同終止日依據合同條款可由承包方支付給發包方的款項而言,發包方有權將任何承包方到期的未付清的余額記入其貸款帳戶以示友好。
第三十六條 合同的落空及其補償
合同訂立后,如果發生戰爭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的情形,以致任何一方都無法履行其合同的義務,或者根據約束合同的法律,雙方無須進一步履行合同時,發包方就執行工程向承包方可支付的款項應當比照本合同第35條項下規定的在合同因第35條規定終止時應支付的有關費用。
第三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仲裁
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在任何時候發生與合同有關的一切問題、爭議或異議,任何一方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告知另一方這種問題、爭議或異議的存在,同時應提交仲裁。三名仲裁員,一名由發包方指定,另一名由承包方指定,如果承包方為外國人,則第三名由國際商會主席指定;如果承包方為本地的,則第三名仲裁員由工程協會的主席指定。如果任何一方沒能在收到指定仲裁員的通知后60日內指定其仲裁員,則國際商會主席或工程技術協會的主席有權根據任何一方請求指定一個仲裁員。主席作出的這種任命的已證實的復本應向雙方提供。
仲裁在涉及外國承包方時應根據巴黎國際商會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在僅涉及本地承包商時應當根據本地仲裁法的規定或其修正條款進行仲裁,并且在仲裁員同意而做出的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并且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并且仲裁應支付的費用由仲裁員決定。
如果有合理的可能,在仲裁期間合同項下的執行應繼續進行,并且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到期款項也不能扣留,除非上述是仲裁程序中的主要事項。
第三十八條 通知
所有根據合同條款,由發包方向承包方給出的證明、通知或書面命令應當郵寄或傳遞送達承包方的主要營業地或其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所有根據合同條款向發包方發出的通知應當郵寄或傳遞送達在這些條件下為其目的所確定的各自的地址。
第三十九條 發包方的違約
1.如果發包方:
(1)沒有能根據任何付款證書在90日內向承包方支付根據合同到期的款項,但發包方有權根據合同扣除的除外;或
(2)干涉妨礙或拒絕任何要求簽發任何證書的許可;或
(3)正式通知承包方不可預見的原因或經濟混亂,其已不能繼續履行其合同的義務,
則承包方根據合同在向發包方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有權終止合同。
2.根據本條第(1)款提及的14日期滿時,在不抵觸第30條第(1)段規定下,承包方應當盡快從施工現場撤走所有由其帶來的施工機械。
3.一旦合同終止,發包方就處于本合同第35條第(8)款所規定的合同被終止時對承包方付款的同樣責任之下,發包方應當向承包方支付任何由于這種終止所引起的損害或補償的總額。
第四十條 文字
發包方的官方代理人和承包方之間的所有通知、指示、信件或任何其他與合同有關的書面文件,都應當用英文和/或切斯文字寫成。
第四十一條 應遵守的法律
與合同項下工程的執行相聯系,發包方、其代表、職員、承包方的技術員或雇用人員都應遵守帕爾切斯的法律。
本合同以英文寫成,一式二份,發包方和承包方完全理解后在證人面前簽字蓋章,每方保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用工合同書12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別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__年__月__日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試用期____
本合同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七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乙方(簽 章)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員(簽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鑒證時間: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用工合同書13
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年(月)。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乙方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30個小時,具體日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技術工作崗位的,乙方應持證上崗。
第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漠視乙方安全健康和不道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的小時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不得低于當地政府頒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甲方每周星期_________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三條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在任何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雙方應及時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或延續手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一條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_________元。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用工合同書14
甲方:**食堂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食堂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半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要求
1、乙方的工作崗位是?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更換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
2、乙方的工作要求:
①工作期間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制度、規定。
②工作期間一律穿戴整潔衛生,做好食堂各方面(食品衛生等)衛生工作。
三、乙方的報酬及相關待遇:
1、乙方的報酬采用月薪制,月薪為人民幣 (不含養老保險等各項費用)。
2、乙方不享受醫院任何福利待遇。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三)、食堂員工實行合同制,合同每半年簽訂一次;
(四)、其他:乙方因病或因違反操作規程致傷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用工合同書1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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