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目的
有效預防校園突發事件的發生,及時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園突發事件的危害,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的穩定。1.2工作原則
1.2.1以預防為主。宣傳普及學校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強日常安全管理,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排除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率,降低損失程度。
1.2.2依法管理。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學校安全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1.2.3快速反應。建立預警和救助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一旦出現安全問題,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泰興鎮幼兒園園內外,由本校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對象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并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后果。超出學校處理能力范圍,需由上級領導部門協調的突發事件的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成立泰興鎮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處置指揮部)。一旦發生校園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指揮系統,由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事故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總指揮、副總指揮、指揮部其他成員組成。
現場總指揮:朱美華園長現場副總指揮:吳留萍、孫蘭珠各層教學樓負責人:第一層教學部:李愛鳳第二層教學部:張娟第三層教學部:戴益第四層教學部:吳留萍現場疏導員:班主任和任課教師
2.2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設立若干個工作小組;
2.2.1現場處置組:主要任務是收集信息,了解和掌握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進行現場搶險,如吊卸、滅火、拆除;開設現場救護,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聯系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把握事件動態,防止事態擴大。
2.2.2后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件處理情況,保證現場指揮與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負責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搶險求援物資,輸送現場疏散人員;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工作人員的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2.2.3警戒維護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發現場。
2.2.4新聞宣傳組: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向社會及時、如實地報道突發事件發生、處置的經過,加強正面引導,穩定學校師生的情緒和社會秩序。
2.2.5善后處理組:負責學生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后事,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
3.應急響應
3.1級別劃分
校園突發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三個級別。一般突發事故、重大突發事件、特大突發事件。
3.2報告程序及要求
3.2.1泰興鎮幼兒園校園內發生突發事件生,均在第一時間內逐級上報。
3.2.2事件發生單位(或知情人)應根據事件的類別在第一時間報警(公安
110、火警1
19、急救120),并立即將事件的基本情況報泰興鎮的中心小學、鎮政府和教育局。
3.2.3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將事件基本情況書面上報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事件報告內容: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事件簡要經過、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件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和事件報告單位。由于事件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等情況發生變化的,事件發生單位應及時進行補報。
3.2.4有關法律或上級政府對相應報告有明確時限、程序規定的,從其規定。
3.3現場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事件發生單位應根據事件發生類別的相應要求立即進行先期處置。
3.3.1學校必須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進行應急處置。組織搶險救護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減少事件的危害和不利影響,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措施,防止與突發事件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險人員、防止事件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或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管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3.4社會秩序的維護和穩定
3.4.1信息發布。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處置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及時向師生、媒體和社會公眾通報突發事件信息和求援情況、災區需求等,確認突發事件應對與恢復工作潛在的各種問題。
3.4.2宣傳動員。新聞宣傳小組負責救災宣傳和師生教育工作,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學校師生和社會公眾的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求援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3.4.3學校穩定。學校做好穩定工作,保證盡早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工作秩序。要加強對學校的安全保護工作。
3.4.4社會秩序維護。在開展事件處置過程中,組織協調好各級力量,加強各項安全保護措施落實,防止處置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4.后期處置
4.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程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件調查組,開展事件調查處理工作。一般突發事件,主要由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調查,事件發生單位要配合調查組認真做好各項調查取證工作。重、特大突發事件,按規定由上級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4.2校園事故發生后,學校要及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4.3對在校園突發事件中受損失的學校和師生個人,通過政策優惠、政府救濟、社會互助給予支持和救助。
4.4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要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及當事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一、指導思想
做好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減少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障師幼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兒園本著為幼兒和教師的身體健康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幼兒園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管理,應對幼兒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二、成立食物中毒預防應急小組
幼兒園成立應急領導小組,由幼兒園主要領導任組長、副組長,成員等。具體情況是:
組長:王XX
副組長:李X
成員:李X宋XX陳XX王XX
三、可能引發師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購入的食品存在質量問題;
食堂工作人員因操作不當引起食物變質、不符合食用要求;
及個別人的惡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四、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預防措施
1、加強幼兒園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措施,責任到人,投入足量經費保障食堂衛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設備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廚房。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嚴禁無健康證人員在學校食堂上崗工作。食堂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格檢查,做到持證上崗。
3、幼兒園食堂、食品供應部門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杜絕不潔、變質及三無產品流入學校;
規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燒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時放入密封間;
嚴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
做好食物留樣工作,留樣食品必須按規定保留48小時;
嚴格操作環節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當、時間保證。
4、保障師生飲用水源,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存放環境整潔,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
飲水機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證照齊全。
5、積極開展對師生的食品衛生教育。教育師生不吃無證攤販的不潔食物,培養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
五、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序
1、立即將中毒師生送就近醫院救治。同時向區教辦及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立即介入事故的處理,并根據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落實人員分工。
3、幼兒園保健醫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其內容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癥狀、處理情況等,并積極協助衛生監督部門做好調查工作,以利于有關部門采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則和預防方法。若懷疑為投毒事件,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
4、積極做好中毒師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系幼兒家長,如實向幼兒家長闡述事故經過,并認真做好幼兒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保護現場、保留樣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對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認真做好理賠工作。
6.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水源應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況后,對確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應按規定進行處理。
7、聯系保險等部門及時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對有關責任人按規定作出處理。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1、幼兒園內一旦發生意外事故,第一時間報知園領導、保健老師。園領導向上級主管機構匯報。
2、啟動應急工作小組:事故發生后及時啟動由園長擔任組長,保健教師、總務、班主任、保育員等預先組成的應急處理小組,組織力量送幼兒去醫院及時救治。分工如下:由園長任總指揮;保健老師負責現場指揮,迅速開展現場急救處理工作(如遇幼兒骨折事件須作好骨折處的.固定;遇幼兒驚厥事件時,須提供條件讓病兒平臥等);總務安排車輛送患兒至醫院及時救治;班主任及時聯系患兒家長,保育員協同保健作好現場的保護和隔離。
3、保健老師及時填寫事故報告單,一般事故48小時內向兒保機構書面報告,重大責任事故應立即電話報告xx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當社會上流行病疫時(如“非典”“流感”“傷寒”)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癥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園長或園長室,并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系,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為是傳染性流行病或疑似傳染病人時,幼兒園采取下列應急措施。(非典、傷寒詳見具體預案)
1、迅速如實報告x教育局(xxxx、xxxx)與xxx及xxx。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園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幼兒帶病來園,必須在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并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后方準來園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xxxxxxx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據上級指示,隨時采取進一步措施。
5、在有關部門指導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護措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學校正常教學中發生火災、地震等突發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一)、預防措施:
火災事故:
1、定時改造修繕幼兒園老化電路,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
2、不違章使用電器造成;
3、嚴格執行食堂燃氣設備的操作程序;
4、規范實驗操作,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5、不違章點燃明火造成;
6、不亂扔煙蒂。
7、開展火災自救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8、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幼兒園消防責任制度。
地震事故:組織學生學習地震自救知識的演習活動。
暴雨、雷電、臺風等惡劣天氣事故:
1、嚴格按局規定停止教學活動,按規定放學。
2、教育學生安全行走、行車。
3、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上下學。
4、開展惡劣天氣自護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有毒氣體侵入校園:
1、按上級規定路線及時撤離師生。
2、開展自救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二)發生火災、地震等突發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1)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信號是警報聲)。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幼兒按指定線路到指定地點集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3)課任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幼兒,地震、火災發生時等其他災害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幼兒情緒,并引導幼兒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幼兒園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撤離。
(5)門衛聽到信號后就打開所有大門,總務處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園領導,;園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并報告幼兒園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報警的同時園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幼兒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映指揮成立疏散引導小組、通信聯絡小組、應急救護小組、后勤保障小組,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疏散引導小組:引導幼兒安全撤離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全管理好孩子,不能使孩子走失、走散。
通信聯絡小組:將相關情況通知各有關方面,向區教辦和村領導匯報,聯系110等相關部門到場撲救,聯系醫療部門實施醫療救護。
應急救護小組:將受傷師生及時送往醫院救治或就地對傷員展開施救護,并就地取材開展,營救尚未脫險師生。
后勤保障小組:保障人、財、物及時到位,盡最大可能保證師生生命安全,使損失減少到最小。
(10)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1)協助相關部門作好善后處理工作。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為了加強幼兒園的安全綜治工作,及時、有效地預防、控制和妥善處置學校突發性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確保幼兒園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的穩定和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本預案指幼兒在園時突然發生,嚴重影響幼兒學習或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及生活秩序的重大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一、實施原則
1.“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幼兒園發生突發事件時,啟動應急預案,由園長統一指揮,幼兒園處置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及時到達出事班級,積極協助指導處置工作。并在第一時間由行政報告教育局,確保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將損失減到最低程度。
2.“系統聯動,群防群控”原則。幼兒園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后,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及相關教師要立即深入現場第一線,積極做好事件、事故的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的原則。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對各種影響穩定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安全隱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發生重大事件,要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及時應對,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園內。
4.“教育疏導,化解矛盾”的原則。幼兒園若發生突發群體 性事件,堅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分不可結”的工作方法,加強正面宣傳,積極教育引導,穩定師生情緒,及時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態擴大。
5.“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則。幼兒園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在迅速報告火警的同時,應緊急組織師生安全有序疏散,救護受傷學生;發生食物中毒、衛生防疫等重大事故,在迅速報告衛生監督、疾病預防控制部門的同時,應緊急將中毒、受傷幼兒送往醫院搶救;發生校舍安全事故,應積極組織搶險,救護受傷師生。學校發生安全事故,要堅持“救人為本、救人第一”的原則,在組織搶險救災時,嚴禁幼兒參加。
二、實施組織
幼兒園成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負責園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同時設立五個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人為日常相關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認真履行好工作職責,嚴肅責任追究制。
1.社會、幼兒家庭穩定處置工作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做好家長、親屬及幼兒的穩定工作。
2.校園設備、生活設施安全處置工作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做好校園火災、校舍、教育設施、生活設施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必要時聯系教育局、安監、建設、消防等部門共同處置。
3.幼兒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做好學校食堂衛生、衛生防疫、治安等重大突發性事故處理工作。
4.學校教職工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做好學校涉及教職工交通事故、治安等重大突發性事故處理工作。
5.信息處理工作小組主要職責:及時向教育局報告重大突發性事件的準確信息,同時密切關注有關的信息動向。
領導小組負責學校“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的制訂、相關組織機構的建立和完善;督促督查各班的安全教育及各種應急救援演練工作;在事故發生時,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協調、指導工作;指導教師做好幼兒安全管理和日常安全教育及宣傳工作。
各處置工作小組應熟悉相關業務情況,在事故處理中,實施正確的處理辦法,對事故情況進行調查處理。
學校建立行政一把手總負責的處置學校重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和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落實責任人。組織、協調、檢查幼兒園的安全綜治工作,研究制定處置學校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三、實施步驟
(一)突發性群體 性事件:
突發性群體 性事件是指在較短時間內突然爆發的群體與群體之間,群體與領導之間,群體與學校之間,因利害關系,采取圍攻、靜坐、游行、集體上訪等方式對抗幼兒園,甚至破壞公物、危害人身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的事件。
幼兒園若出現突發性群體 性事件的苗頭,學校立即向教育局匯報。同時,處置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加強對事件的嚴密監控,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和情況通報工作,確保在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時,做到快速反應,妥善處理。
若校園內出現群體性突發事件,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時,學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及負責人要及時深入事發地,現場指揮,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同時,向教育局及時報告信息,統一口徑,防止不實有害信息傳播,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嚴格門衛管理,防止社會閑雜人員混入學校。
(二)突發性安全事故:
突發性安全事故主要指突發性校舍安全事故、教育設施安全事故、生活設施安全事故、火災事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各種校園內外群體性傷亡事故。
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應按以下步驟處置:
1.事故報警:
幼兒園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積極做好師生自身保護和救助工作,學校領導向教育局報告,必要時還要報警。
報警內容: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危險程度、師生傷亡情況、報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2.緊急疏散和現場急救:
事故發生后,幼兒園有關責任人應立即根據現場事故發生的情況,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受傷師生;現場救助人員在施救前必須做好自身防護措施,施救時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措施進行,實施救死扶傷,堅持“先救人后救物,先救重后救輕”的原則,同時注意保護現場,嚴禁幼兒參加救護活動。
3.事故處理
學校立即啟動處置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必須即刻到達事故第一現場,指揮或指導、協助有關班級進行事故處理,并及時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四、實施要求
1.學校教師要確保安全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終把維護穩定、確保安全作為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
2.要不斷完善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幼兒園安全工作機制,健全制度,落實措施,要加強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確保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設備和必要的經費。要按照突發性事件制定詳細的應急反應工作流程。
3.根據幼兒園實際,不斷完善學校的應急預案。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我園幼兒均為白托,幼兒園為孩子們供給兩點兩餐。為保證孩子們在園的正常生活,特制定以下停水停電預案。
一、成立停水停電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二、停水停電處理方案:
1、各部門在發生停電時不要慌亂,組織好本班孩子。
2、停電時教師要合理安排本班幼兒活動,盡量組織孩子在戶外或其它光線好的地方活動。
3、停水停電后,應急小組人員必須要作好管理工作,查明原因。如若由于本園電路原因或水管爆裂,立即安排人員維修;維修不了,立即報供電所或自來水廠維修。
4、在停水停電后,應急小組人員必須立即開展工作,確保幼兒、保教人員的安全。
5、停水停電后,后勤人員要進取作好支持配合工作。
6、冬季停電后,班上教師可在幼兒進晚餐時點上蠟燭,但必須保證安全。
7、與幼兒園大門口的'蛋糕店聯系水源,停水后食堂工作人員到蛋糕店取水(該店自取水),用于食堂,保證幼兒兩餐制作;各班保育員取水,用于班級幼兒洗手、沖廁所等。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一、成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
(1)成立由園長、后勤分管副園長、保健教師、各年級組長、保安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2)按照各自的`分工進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2)幼兒入園、離園時,保安人員要在大門口巡視,幼兒入園、離園后及時關閉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
(3)幼兒園大門保持上鎖關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必須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后方可入內。
三、事件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刻通過電話報告園長;
(2)園長、保健教師等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按照職責進行工作;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要報告主辦單位領導;
(3)如是意外事故,保健教師簡單處理后速送醫院;如是外來人員造成的事故,迅速撥打110報警;
(4)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閑雜人員和家長進入幼兒園,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8)各班教師加強對幼兒的觀察,及時發現異常現象。
四、事故應急處理:
(1)就餐后,當幼兒出現嘔吐、腹瀉等現象時,帶班教師要立即將幼兒送往醫院,并向園長匯報;
(2)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飯樣及餐具,并送往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3)組織由保健老師、后勤副園長、骨干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一、指導思想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宣傳與普及安全教育知識,進一步提升幼兒園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園發生食物中毒的情況處理
三、應急程序
(一)應急指揮人員名單
1、負責人:國雪娟
2、現場指揮人員:范德剛、史寧寧
(二)現場措施
a、對患兒的處理
1、立即將患兒送醫院治療,教師要向醫生真實反映幼兒患病的癥狀,并陪同在幼兒身旁等待家長來院。
2、做好家長工作,如果食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系,盡量爭取取樣。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圍
b、建立三級報告制度
1、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師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保健老師及時向衛生防疫站和婦幼保健所報告。
c、配合行政部門對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提供留樣
3、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現場指揮
處置事故現場指揮應由在場最高級別的`負責人擔任,并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臨時的救援小組。等總負責任人到達現場后,詳細匯報事故情況,由總責任人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幼兒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5 一、成立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后勤分管副園長、保健人員、各班級年級組長組成的防火
領導小組;
(2)后勤人員組成滅火行動組,積極協助專業滅火人員的工作;
(3)各班教師、保育員負責疏散引導幼兒;
(4)保健教師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不斷完善防火設施,緊急通道標志明顯,每班有緊急疏散方案。
(2)幼兒在園活動時,活動室前后門、走廊門必須處于打開狀態,各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3)食堂操作間、加工間保持通風。排油煙機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強對幼兒和工作人員防火安全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全園教職工做到會使
用滅火器。結合教育內容進行防火演習,使其掌握緊急情況下的逃生技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一)、可能引發幼兒園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主要原因有:在幼兒園時間內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幼兒園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安全標準;幼兒園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幼兒園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等。
(二)、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預防1、通過廣播、黑板報、班會等形式,加強對幼兒進行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2、加強對教師的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嚴格執行教育教育制度。3、加強對幼兒園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學生在園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后應急處理程序1、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迅速把受傷幼兒送往醫院救治。2、及時通知家長,告之情況。3、一般事故由幼兒園處理,并報保健室備案。重大事故立即向區教辦和相關部門匯報。4、重大事故發生時校園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介入事件的處理。5、保護現象并進行調查取證。由于幼兒是未成年人,因此調查時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并且簽名;調查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6、由教師教學不當或因體罰、變相體罰引起的意外事故,要以依法調解的原則,不偏袒師生雙方的任何一方,并依據學校規章制度對相關責任教師的作出處理。7、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不信口開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并及時向區教辦聯系和咨詢。8、一次性解決原則。幼兒傷害事故的善后處理中不解決住房、戶口、入學和工作等原則問題;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9、事故處理解決后要與雙方責任人簽訂好協議書,做好理賠等善后工作。
師生食物中毒事故應急處理預案(詳案)及應急處理程序
(一)、可能引發師生食物中毒的原因:購入的食品存在質量問題;食堂工作人員因操作不當引起食物變質、不符合食用要求;及個別人的惡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預防措施
1、加強幼兒園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措施,責任到人,投入足量經費保障食堂衛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設備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廚房。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嚴禁無健康證人員在學校食堂上崗工作。食堂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格檢查,做到持證上崗。
3、幼兒園食堂、食品供應部門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杜絕不潔、變質及三無產品流入學校;規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燒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時放入密封間;嚴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食物留樣工作,留樣食品必須按規定保留48小時;嚴格操作環節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當、時間保證。
4、保障師生飲用水源,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存放環境整潔,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飲水機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證照齊全。
5、積極開展對師生的食品衛生教育。教育師生不吃無證攤販的不潔食物,培養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
(三)、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序
1、立即將中毒師生送就近醫院救治。同時向區教辦及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立即介入事故的處理,并根據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落實人員分工。
3、幼兒園保健醫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其內容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癥狀、處理情況等,并積極協助衛生監督部門做好調查工作,以利于有關部門采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則和預防方法。若懷疑為投毒事件,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
4、積極做好中毒師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系幼兒家長,如實向幼兒家長闡述事故經過,并認真做好幼兒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保護現場、保留樣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對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認真做好理賠工作。
6.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水源應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況后,對確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應按規定進行處理。
7、聯系保險等部門及時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對有關責任人按規定作出處理。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建立健全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處置協調管理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保障移民安置區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示威法》、國務院《信訪條例》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修訂案)》、《成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范圍內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以下簡稱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災難性事件的預防、預警和處置。
群體性突發事件,是指移民上訪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采取過激行為方式反映意愿、訴求問題,或因信訪突出問題集訪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機關乃至赴京上訪,造成或有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大規模事件。
災難性事件,是指移民發生群死、群傷、毀滅性災害事件。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統一協調下,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遵循法規、講究策略,迅速地化解矛盾和平息事態,有效地控制群體性突發事件和事態的擴大。
應急處突工作堅持以下原則:
1.3.1屬地管理原則。各區(市)縣、鄉(鎮)黨委、政府是處理突發事件工作的“責任主體、工作主體、實施主體”,區(市)縣移民機構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地區移民的應急處突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制,轄區內一旦發生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或參與處突工作。
1.3.2以人為本原則。把移民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把保持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處突工作的首要任務。工作中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切實做好應急處突的思想準備、任務準備、預案準備和物質準備等工作。
1.3.3依法處置原則。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處理各種群體性突發事件,切實維護移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移民群體和諧穩定。
1.3.4快速應對原則。建立市、縣、鄉、村四級快速反應絡平臺,一旦發生移民突發事件,能在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加強與維穩、信訪、應急、公安等部門的聯系與溝通,建立有效的聯系協作機制,構建共同參與、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處置體系。
2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如發生移民群眾到省、市和赴京集訪、群訪及災難性事件,根據事件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突發事件分級為特大突發事件(Ⅰ級)、重大突發事件(Ⅱ級)和較大突發事件(Ⅲ級)。
2.1特大突發事件(Ⅰ級,以下簡稱Ⅰ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Ⅰ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樓房遭受嚴重破壞、交通遭受嚴重堵塞等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重傷30人(含30人)以上的事件;
(2)200人(含200人)以上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10人(含10人)以上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5人(含5人)以上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5人(含5人)以上的事件;
(6)發生100人以上的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嚴重,持續時間超過6小時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3000人以上的事件;
(8)其它特大突發事件。
2.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以下簡稱Ⅱ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Ⅱ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一定破壞、交通遭受一定程度的堵塞等死亡5-9人或重傷20-29人的事件;
(2)100至2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5-10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5人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4人的事件;
(6)發生50-10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較大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1500-2999人的事件;
(8)其它重大突發事件。
2.3較大突發事件(Ⅲ級,以下簡稱Ⅲ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Ⅲ級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輕度損壞、交通遭受局部堵塞等死亡3-5人或重傷10-20人的事件;
(2)50-1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機關單位,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3-5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人以下的事件;
(6)發生30-5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受到損毀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500-1499人的事件;
(8)其它較大突發事件。
2.4對敏感地區、非常時期、情況復雜和較為特殊地區的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啟動預案的條件可酌情降低。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成立成都市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指揮長由主任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市移民辦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處長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人事)處。
3.2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為市移民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研究制定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處置方案;組織協調開展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組織力量,指導配合區(市)縣開展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移民主管機構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決定啟動和終止本預案。
3.3成員單位職責
綜合(人事)處:負責本級突發事件處置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通知滯留在省市黨政機關、單位的移民上訪人員所在地的區(市)縣政府和移民部門派員接人;協調公安部門做好警戒和治安工作;聯系成都市急救指揮中心及省、市人民醫院救治臨時患病、受傷人員;加強辦公區安全防范,保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做好處突后勤保障工作。
政策法規處:負責協調組織本辦相關人員在指定場所按程序接待群訪、集訪移民代表或相關事件的主要成員,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向移民代表或突發事件相關人進行宣傳、解釋和問題收集與答復;協調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設計(監理)單位、水利工程業主及本辦相關處室做好所反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工作;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沖擊黨政機關。
規劃安置處:負責移民集訪、群訪反映涉及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具體標準、操作規范等問題的解釋回復工作;針對突發事件移民所反映的問題,協助區(市)縣及相關部門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解決意見;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沖擊黨政機關。
計劃財務處: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及時籌措突發事件應急資金和物質;向集訪、群訪移民宣傳、解答移民資金使用管理政策規定、資金流向;負責調查、核實上訪移民所反映的移民資金問題;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沖擊黨政機關。
3.4現場處置工作職責
政策宣傳組:由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對移民安置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章規定和業務技術規程規范的宣傳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向省級有關部門、市委、市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區(市)縣政府及設計、監理和水利工程業主等單位報告和通報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協調市級公安局、維穩辦、信訪辦、應急辦等單位,聯席辦公處突。
疏導勸返組:由規劃安置處、政策法規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對群訪、集訪移民的疏導、勸返工作;配合區(市)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突發群體的性事件人員的疏散、引導、勸解、遣返等工作。
現場取證組:由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的信息收集、匯總等工作,包括聲像資料的制作、整理和上報;協助相關部門分析、研判,提供和管理應急處突工作的聲像資料。
后勤保障組:由綜合(人事)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處突工作中的后勤保障服務工作;協助提供遣返群訪、集訪移民群眾的.交通工具和相關保障條件。
醫療救助組:根據需要,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與急救、醫療單位聯系,負責救護突發事件中需救護的傷病人員,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實施衛生防疫及應急處理措施,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擴散和蔓延,保證移民群眾和參加處突工作人員的飲水和食品衛生。
4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發生后,所在區(市)縣應根據情況盡快啟動本級預案,市移民辦根據突發事件的事態決定啟動本級機關相應層級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控及后續工作。
4.1Ⅰ級和Ⅱ級響應。
4.1.1特大和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1.2接到報告后,由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指揮長統一領導、組織應急處突工作,分管副指揮長直接組織實施。市移民辦全體工作人員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所有公開電話、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1.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信息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1.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1.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由指揮長決定終止Ⅰ級和Ⅱ級響應。
4.2Ⅲ級響應
4.2.1較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2.2接到相關信息后,在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分管副指揮長的領導下,組織實施應急處突工作。市移民辦各處處長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各處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2.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工作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信息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2.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及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2.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由分管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5應急機制
5.1應急體系
根據移民維穩工作建立應急機制,排查劃分移民不穩定因素和突發事件的一般預防區和重點預防區,加大對可能引發突發群體的性事件和矛盾糾紛的調解力度,做到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處置得好,把不穩定因素和突出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對早期發現的事件苗頭及時預警,重大苗頭向市委市政府及時報告,與地方各級各部門及時溝通,采取積極措施,把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控制在最低程度。
5.2信息支持和信息報告
市移民辦及區(市)縣移民辦是突發群體的性事件苗頭的監測單位,負責預警指導和組織實施工作,要建立上下左右互聯互通、高效靈敏的應急信息支持絡,對可能發生的危機信息及時處理。市移民辦應加強與市級各部門的交流合作,及時掌握從公安、維穩、信訪、安全、基層部門和移民群眾的外來信息,發現異常現象和苗頭,及時通報區(市)縣有關部門,必要時派員調查核實并積極協助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應急系統一旦啟動,市移民辦自然進入“24小時不間斷值班狀態”,視情執行“重大穩定信息緊急報送制”,保證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信息渠道順利暢通。
5.3突發群體的性事件預警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對可能發生的突發性群體的性事件的信息來源,苗頭傾向、發展勢態要認真分析研究,作出正確判斷,并以書面形式向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
6信息報告
突發事件報告規范和程序
6.1信息報告要求。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和區(市)縣移民辦應立即向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嚴禁遲報、謊報、漏報,事件發生和發展情況應隨時續報。
6.2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規模、涉及范圍、起因以及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設施破壞等情況;事發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已采取的控處措施,需報告的其他事項和意見、建議。
6.3突發事件報告時間
6.3.1突發事件情況初報。突發事件發生后,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及區(市)縣移民辦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所出現的情況,1小時內向主任、值班副主任報告初始情況,啟動本預案,組成指揮部。
6.3.2突發事件情況繼報。在突發事件核實后,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執行“隨時報告制度”,將情況信息報告指揮部。
6.3.3突發事件情況核報。指揮部在突發事件初步核實后,應在2個小時內報告市委、市政府,通報相關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
7應急處置要求
7.1突發事件發生后,要組織力量對其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進行客觀評估,同時,按照處突預案主動、果斷處置,防止因響應不及時、處置不當而造成更大損失。
7.2現場處置的各項工作由各成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承擔相應任務。對事態嚴重、規模較大、情況復雜、需緊急控制的突發事件,按指揮長的命令,視情臨時設立政策宣傳組、現場取證組、安全保衛組、綜合協調組、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疏導勸返組等處置工作小組,調配充實人員,以保證處置工作有序進行。各工作小組在指揮長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
7.3較大規模集訪和群體的性事件中的上訪移民需強制帶離的,通過當地黨委政府或有關部門接返或遣返。上訪人員所在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接到通知后,應迅速派員接返上訪移民。對不能及時疏導勸返的上訪移民,應視情況設立或指定臨時分流處置場所,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于當日內將上訪移民帶至分流場所,并做好移民的遣返工作。
8后期處置
8.1應急預案實施結束后,移民大規模集訪和突發性事件經過現場處置,疏散勸返處置后,要以地方黨委、政府為主,共同做好集訪移民群眾思想穩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重點組織力量實施決策或承諾。
8.2善后處理工作以事發地黨委政府為主,上級領導機關應加強指導、協助、檢查。主要包括對突發事件造成傷亡后的人員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相關人員進行妥善安置,對其它善后事宜應盡快給予協調落實。
9監督檢查、獎勵與責任追究
9.1本預案的檢查監督主體為市移民辦指揮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進行中,指揮部視情況組成調查組,對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提出處理建議報告。
9.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失職、瀆職、違反相關規定,及在處置突發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附則
10.1解釋部門:本預案由市移民辦負責解釋。
10.2施行日期: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為有效的預防我縣食品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加強可能出現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保障全縣廣大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我縣食品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處理,把傷害損失減少到最小。
一、主要工作職責:組織人員車輛及時開展事件現場調查處理善后事宜,及時采樣送檢,如有人員中毒或者其它人身傷害,及時組織醫療機構搶救病員。
二、應急處理措施(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嚴格按以下步驟處理):
1、各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切實負起責任,嚴密監視,信息靈通,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接到食品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報告后領導小組及時商議派人60分鐘到達事發現場,立即處置。
3、保護現場,展開調查,依法取證,組織分析討論事發原因;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領導和相關部門;
4、協助醫療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5、保留造成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相關食品或可能導致食品安全的食物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6、落實縣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7、按照有關程序撰寫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調查報告并及時上報。
三、具體處理程序
(一)登記報告。接報食品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后必須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接到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單位和相關單位報告后,應對事故發生的主要情況進行登記,包括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單位、地址、時間、人數、可疑食物、臨床癥狀等有關內容,并立即上報相關部門;根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規模大小,預測發展趨勢,進行人力資源合理調配,分組進行食品生產單位、事發單位的調查及臨時控制措施,每組不得少于2名執法人員。
(二)調查處理:值班執法人員必須在30分鐘內趕回單位,準備好有關監督文書、取證工具、個案調查表及采樣工具設備。
l、派一組執法人員以最快速度(二小時內)趕赴現場調查處理,進行調查了解該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總人數、發病人數、危重病人人數、可疑食品等,對事態發展趨勢進行預測,密切關注中毒病人動態,穩定中毒病人情緒,將采集樣品及時送檢測中心檢驗,必要時會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按各自職責進行調查處理,協助醫院救治病人,提出專業意見,收集相關資料
2、另派一組執法人員同時到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單位,對可疑食品生產經營情況進行調查:
(1)食品以及原料的來源、衛生狀況以及流向;
(2)產品配方、加工過程和環境衛生、生產加工數量和時間;
(3)生產經營人員衛生和健康狀況;
(4)采集可疑食品以及原料、輔料和生產加工的有關環節樣品。
3、核實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后,應及時撰寫初步調查報告,并立即上報縣局相關領導。
4、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單位調查完成后采取臨時控制措施:
(1)責令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相關食品或疑似食品。
(2)封存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相關食品或疑似食品及其原料。
(3)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四)終結報告:調查處置結束后撰寫調查報告。調查報告的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相關食品或疑似食品發生經過、問題食品、致病因素及發生原因,分析和結論、控制和預防措施等。
(五)行政處罰:根據調查結果,依法對違反有關法規、規章,造成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立案、調查取證和實施行政處罰,對造成嚴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實行責任追究制。各食品生產單位法人為第一責任人,質量負責人具體負責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層層落實責任和責任追究制,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預防工作。
2、完善規章制度,層層落實責任。按照食品生產通用規范要求規范生產,強化食品原材料采購索證索票制、過程管理制、檢查驗收制、庫房儲存制,嚴防不合格食品及原材料進入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嚴防各類食品安全事件發生。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為了預防和減少園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可能引發園外集體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發園外集體事故的原因很多,比較復雜,有園方教育管理和幼兒方面的因素;也有車輛和活動場所方面的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
1、園方未對幼兒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帶隊教師疏于管理。
3、幼兒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
4、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駕駛員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
5、場所的設施、設備、器械(具)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等。
二、預防辦法
1、出發前,通過各種途徑,家園小報、家園園地等家園一致地對幼兒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責任意識的教育,要求教師把嚴格貫穿于本次園外集體活動的全過程,尤其是穿越馬路時,教師要有防范措施。
3、幼兒與教師穿著校服,統一著裝,活動前檢查好幼兒穿戴,便于認領、識別和排除不安全因素。
4、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園外集體活動服務,乘車途中教
6師檢查門窗,站在車輛重要位置中。每輛車配有一位負責人。
5、活動前,園方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查看活動器械(具)、設備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5、把園外集體活動委托給有資質的旅行單位,并要旅行單位為此次活動購買保險。
二、處理程序
在園外集體活動一旦發生事故,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園外集體活動中的`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幼兒送往就近指定的醫院救治,并通知家長。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統一指導指揮協調。
4、如果事故由園方管理和幼兒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參照園內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活動器械(具)、設施設備引起的,幼兒園要與活動場所、組織單位交涉,并配合進行善后處理工作,一般事故三天書面報告局辦,重大事故立即報局辦、可先口頭后書面。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宣傳與普及安全教育科學知識,進一步提高幼兒園對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保證師生生命安全。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于本園出現食物中毒的情況處置
三、應急程序
(一)應急指揮人員名單
1、負責人:國雪娟
2、現場統一指揮人員:范德剛、史寧寧
(二)現場措施
a、對患兒的處置
1、立即將患兒送醫院治療,教師要向醫生真實反映幼兒患病的`癥狀,并陪同在幼兒身旁等待家長來院。
2、搞好家長工作,如果甲殼類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系,盡量謀求采樣。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圍
b、創建三級報告制度
1、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師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保健老師及時向衛生防疫東站和婦幼保健所報告。
c、配合行政部門對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
1、立即暫停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提供留樣
3、如實提供更多有關材料,積極主動協調上級有關部門搞好外科、調查事故、處置等工作。
(三)現場指揮
處理事故現場統一指揮應當由到場最高級別的負責人出任,并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設立臨時的救援小組。等總負責任人抵達現場后,詳盡匯報事故情況,由總責任人同意與否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損失降至最高程度。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
公司依據《商務部外交部關于建立境外勞務群體的性事件預警機制的通知》(商合發[20xx]392號)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外派勞務工作情況,為及時防范和妥善處理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特制定本預案。
第一條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公司成立處理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由公司董事長任總指揮,外派勞務合作負責人為副指揮,其他部門配合行動。
指揮中心的具體職責是:研究決定公司外派勞務人員在境外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防范工作的有關問題;統一指揮公司在境外勞務人員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部署和總結防范工作,組織實施本預案;督促下屬有關部門、及各相關人員落實本預案;完成政府主管部門的應急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應急日常工作機構與職責
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下設專員負責。
專員的主要職責是:在指揮中心的領導下,統一協調指揮外派勞務人員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收集和判斷對安全問題突出的國家或地區有關政治經濟形勢、民族宗教矛盾、社會治安狀況、恐怖主義活動等信息情況及發展態勢,及時掌握境外各種可能發生勞務糾紛及安全問題的情報信息,并按規定及時上報,及時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
第三條相關部門職責
1、國際合作部:負責因外派勞務在境外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引起的治安事件的應急工作及辦理本司赴境外處理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人員的出入境手續應急工作,并確保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有秩序地進行。
加大對外派勞務經營方式的管理力度,及時取消與有違法操作及勞務糾紛隱患的外國公司合作,取消與未經批準非法從事外派勞務的單位或個人的合作。為因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及時做好醫療救護等支援工作。
2、培訓部:負責加強對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使外派人員了解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的政策規定、通行做法和正規派出渠道,增強外派人員自我保護意識,維護外派人員的合法權益;確保在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出現時采取正確的宣傳報道,確保公司人員精神穩定;做好因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造成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外派勞務人員及其家屬的思想穩定工作。
3、法律事務部:負責提供因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國外和國內的有關法律援助;做好因外派勞務或突發事件造成的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4、財務部:在應急預案啟動時立即給予應急資金支持。
第四條預防機制
1、信息監測與報告:國際合作部加強對外派勞務人員出國后的跟蹤管理,對可能出現的勞務糾紛進行信息收集,在接到突發事件發生情況后立即向政府主管部門和公司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出示正式的書面報告,同時提出應急處理意見。
2、預防預警行動:防范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的專員接到預警報告后,及時進行情況綜合,根據可能出現的危害程度,提出正確方案,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領導報告,總指揮視情況召集指揮中心成員會議,決策行動方案,發布指示和命令。
第五條應急響應和處置程序
1、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確認:公司根據駐外使(領)館和上級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情況通報做出一般性勞務糾紛和重大突發事件的判斷。
2、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分級:根據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發生的范圍和嚴重程度,將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四級(Ⅳ級)時,啟動本公司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三級(Ⅲ級)時,申請啟動本市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二級(Ⅱ級)時,申請啟動本省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一級(Ⅰ級)時,申請啟動國家應急預案,并在同級或上一級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進行應急處理。
3、處置程序:
(1)接到駐外使(領)境外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發生的通報后,立即做好外派勞務人員家屬的思想穩定工作,同時,請示駐外使(領)館協助本公司做好外派勞務人員的思想穩定工作;
(2)根據駐外使(領)館的建議和要求立即啟動境外外派勞務或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研究措施,組織落實,有關措施和進展情況隨時向駐外使(領)館反饋,并向市、省級外經貿部門報告;
(3)如需派遣工作組赴境外,工作組在到達后立即與駐外使(領)館取得聯系,并在駐外使(領)館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對現場處理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工作組應向地方政府報告,并抄報上級商務、外交部門及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和公司領導。
第六條責任追究、表彰和獎勵
1、責任追究:執行本預案時,若出現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指揮、調度,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組織協調不力,推諉扯皮,物資、資金、措施落實不到位等情況,以致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經營管理制度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表彰和獎勵:在勞務人員發生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中有突出貢獻的,由公司辦公室按照省市及公司內部的有關規定和規章給予表彰與獎勵。
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制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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