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應急預案2023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我們該怎么去寫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應急預案2023,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為預防和控制較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和一旦發生較大火災事故以后,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根據我鎮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前鋒鎮較大火災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預案:
一、火災事故類別
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2、重大火災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3、較大火災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4、一般火災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二、處置原則
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各種滅火救援力量的職能作用,在實施滅火救援行動中,始終貫徹“先救人、后救物,先重點、后一般,搶險救援與生活保障同步”的行動原則。采取科學的處置方法,快速有效地實施較大火災撲救和積極參加其他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
三、應急搶險救援機構
鎮成立較大火災事故應急搶險救援指揮部。
指揮: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職責:全面負責較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協調和決策,下達應急指令,召開指揮部會議和應急聯席會議,按照鎮政府要求,根據事故性質、規模和地理位置等布置應急處置工作。
副指揮:分管消防副鎮長
職責:協助指揮長做好全鎮較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指揮、協調和決策工作。
成員單位:黨政辦、前鋒派出所、安監站、村建站、文廣站、衛生院、企管站、鎮中心小學、前鋒供電所、鎮供水公司
職責:參與較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指揮、協調和決策工作,落實指揮部應急指令。
指揮部下設以下8個應急處置小組:
1、滅火救援組:
組長:前鋒派出所所長
副組長:前鋒派出所指導員
成員單位:前鋒派出所、前鋒消防隊、道路站、衛生院、村建站、前鋒供電所、供水公司
職責:掌握災情并預測發展變化情況,實施隨機指揮,具體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同作戰,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及時請求上級支援。
2、警戒組
組長:前鋒派出所所長
副組長:前鋒派出所指導員
成員單位:前鋒派出所、農路站
職責:根據應急救援需要和災害事故性質,確定警戒區域,維護事故現場交通秩序,保證執行任務的各種車輛暢通無阻。
3、后勤保障組
組長:黨政辦負責人
副組長:鎮財政所所長
成員單位:黨政辦、財政所、村建站、前鋒供電公司、供水公司、前鋒電信支局
職責:負責災害事故現場水、電、氣供應或切斷、通信暢通、環境監測及所需器材裝備和其他物資供應。
4、醫療救護組
組長:前鋒衛生院院長
成員單位:前鋒衛生院及相關村社區衛生室
職責:負責現場傷員的救治和運送。
5、新聞報道組
組長:鎮文廣站站長
成員單位:鎮文廣站
職責:了解災情動態和救援情況,確立宣傳口徑,負責新聞報道和發布,編寫情況快訊。
6、事故安撫組
組長:鎮民政助理
成員單位:鎮民政辦、有關保險公司及單位
職責:安撫災民,發放救災物資和救災款,組織災民自救。
7、技術專家組
組長:鎮安全辦負責人
成員單位:前鋒派出所、衛生院、村建站
職責:配合縣技術專家組工作,對滅火、防化搶險救援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及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和數據,解決處理搶險救援過程中的技術難題。
8、事故調查組
配合縣事故調查組對災害事故現場勘查、調查,認定事故原因和責任,災害事故調查處理、評估或核實災害損失。
四、較大火災事故現場處置
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根據火災事故性質和種類,首先調集消防大隊和派出所到現場進行處置。并根據報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和安委會報告,調集相關增援力量到場配合協同作戰。
1、火災撲救
在指揮部的統一部署下,由消防大隊負責火災的撲救,并根據火災等級發展情況,請求上級支援。
2、警戒疏散
派出所負責火災現場警戒區域劃定,實施現場警戒,疏散警戒區域無關人員,組織突出隊協同消防隊員搶救被困人員。同時,負責維護現場交通秩序,實施局部交通管制。根據需要由指揮部調集縣治安大隊或武警中隊協助警戒和疏散。
3、醫療救護
根據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政府統一調集救護車和醫療救護人員到達現場,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4、通信聯絡
根據現場需要,由電信支局負責提供現場有線通信,搶修有線通信線路。
5、后勤保障
負責滅火作戰需用物資的調集和儲備;
落實個人防護器材;
協調滅火設備和檢查進入火場的人員防護裝備落實情況。
6、事故調查
火災發生后,鎮指揮部應積極開展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形成書面材料報鎮政府;
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由縣以上安監部門牽頭組織調查。
五、具體要求
1、一旦發生較大火災,指揮部應立即通知相關單位負責人趕赴現場。迅速成立指揮部并將指揮位置前移至出事現場,指揮救援。
2、火場救人任務較重時,指揮部應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酌情將主要力量調集到救援和疏散人員方面。
3、參戰人員要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
4、消防部隊力量調動和滅火行動命令,應由消防指揮員逐級下達,堅決防止滅火整體方案因局部行動的不一致而干擾和破壞。
5、指揮員要密切注意火場各種復雜情況和險情的變化,適時采取果斷措施避免傷亡。
6、滅火行動中,要優先利用著火場所的內部固定滅火設備,提高滅火效率。要做好不間斷地戰斗協同工作,充分發揮各參戰力量的作用,形成整體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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