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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時間:2023-10-27 15:45:20 海潔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通用11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通用11篇)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1

  一、總則

  為了有效預防,正確應對和有序處置突發性水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保護生態環境,防止人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飲水受到污染,保障人畜飲用水安全,確保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防治環境污染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適用范圍

  (一)本預案適用于方里鎮范圍內飲用水安全的一切嚴重事故。

  (二)要嚴格遵守本預案的制定,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以保護水資源的有效利用。

  三、應急求援指揮系統的組成和職責

  (一)成立方里鎮飲用水應急求援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領導小組職責分工

  組 長:負責指揮、協調突發性或較大飲用水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率領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發生地,積極協調配合醫療單位和有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后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水利站,由林海民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傳達領導小組的指令,負責召集協調各應急人員統一行動,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處理進展情況,負責組織對外發布事故信息。

  (三)突發污染飲用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搶險應急機動組、后勤保障組、環境污染現場處置專業組、宣傳接待組、衛生防疫組、事故調查組。

  1.搶險應急機動組

  組 長:盛大偉(黨委副書記)

  成員單位:派出所、各村民兵連。

  職責:負責召集派出所、鎮應急分隊、各村基干民兵組成臨時搶險隊伍,主要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社會秩序,疏散撤離污染區人員和實施搶救工作。

  2.后勤保障組

  組 長:(黨委副書記)

  成員單位:黨政辦、財政所、派出所、交管站。

  職責:及時組織車輛,優先運送救助人員,物資生活必須品,保障道路交通暢通,確保應急車輛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必要時采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3.環境污染現場處置組

  組 長:(主任科員)

  成員單位:綜治辦、衛生院、黨政辦、電管所。

  職責:負責收集污染飲用水安全事故相關資料。

  4.宣傳接待組

  組 長:(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成員單位:黨政辦、宣傳辦。

  職責:負責統一報道飲用水安全事故處理情況。

  5.衛生防疫組

  組 長:(副鎮長)

  成員單位:中心衛生院、各村衛生室。

  職責: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發的中長期環境影響,提出應對措施,擬定調查報告,提出對事故的初步意見。

  6.事故調查組

  組 長:(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成員單位:派出所、安監所、水利站

  職責;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發的中長期環境影響,提出應對措施,擬定調查報告,提出對事故的初步處理意見。

  四、應急處理措施

  (一)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應急處理專業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交通秩序。

  (二)控制污染源,根據發生事故的.類別,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三)清理事故現場,消除危害后果,針對事故對人體、空氣、水體、土壤、動植物所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進行事故處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四)對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做好安撫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五、應急處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鎮直各部門務必充分認識飲用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性,務必強化責任,服從統一指揮,協調動作,責任到人,高效有序實施飲用水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環境安全。

  (二)嚴肅紀律,確保令行禁止,聽從指揮,拒絕推諉、推延執行指揮部命令,導致貽誤事故處理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必須嚴格依法依紀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2

  一、編制的背景、目的

  由于我鄉主要飲水基礎比較薄弱,農村群眾供水主要方式為小型集中供水為主,水源主要為地表水,部分供水工程水量受季節影響較大。季節缺水主要集中在冬春兩季。農村飲水安全是“3+1”保障重點保障內容,關乎群眾生產生活和生命健康,是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要考核指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證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保證農村群眾飲水安全,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強化領導

  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在西秀區水務局的指導下,按照“預防為主、有備無患”的總體要求,鄉村兩級聯動,分級負責,確保缺水農戶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三、組織體系與職責

  在黨委、政府統一指揮下,成立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鄉長胡麗莎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王國林擔任,成員為鄉水務站、消防中心和各村居支書、主任,下設辦公室在鄉水利站,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全鄉飲水基本情況,及時向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重大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具體指揮、調度、協調處理,確保第一時間掌握問題、第一時間解決,確保群眾飲水安全。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部值班制度與鄉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村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上報處理結果;各村不能解決的,需要應急處置指揮部出面調度,應在發現問題半小時內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應急措施

  (1)針對存在季節性水量不足,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備有送水車輛,及時送水應急,確保群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同時動員群眾利用儲水設施設備(水缸、水桶等)緩解季節性缺水。

  (2)針對鄉集中供水工程,除了正常運行的水泵外,另外還有一臺備用泵,即使水泵損壞,也不影響正常抽水,確保供水不斷。

  (3)其他供水工程,有條件的情況下也要常備一臺備用水泵,確保不會因為水泵損壞而停水;沒有常備備水泵條件的,如遇水泵損壞,就在2天內完成維修或者更換,不能影響供水。

  (4)針對水量不足,采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5)預備應急車輛2臺(消防車、灑水車),應急人員5名(消防隊員—民兵預備役)。

  5.應急信息和維穩工作由鄉辦公室統籌。

  五、應急響應

  1.鄉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報告后,應立即向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專家或區水務局業務指導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區政府報告。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傳達有關單位進行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鄉財政保障應急工作經費,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監測、工程建設費用。

  2.通訊與信息。保證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等現代通訊手段。

  3.宣傳動員。組織應急演習,并及時總結,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協助做好群眾工作,保持社會穩定,并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3

  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良性運作體制,加快形成科學管理,高效穩定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營,服務監管體系,為保障農村飲水安全,讓廣大群眾吃上安全水、放心水,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水是萬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加強對農村飲水抗旱保障工作的領導、確保順利推進各項工作成立了太和鎮農村飲水抗旱保障指揮部,由鎮長任指揮長,分管領導任副指揮長。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兼任。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四、季節性缺水應急處理措施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節性缺水。

  1.啟用備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戶儲水。

  (二)因水質污染等其他原因造成暫時無法正常供水。

  1.尋找新的水源;

  2.具備打井(壓水井和深井)條件,采取打井方式解決;

  3.采取應急定點、定時送水。

  五、保障措施

  根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一)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縣應急指揮部組織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二)尋找新水源點

  采取增設水源點與原蓄水池并網方式解決;無新水源點,具備打井(壓水井和深井)條件,采取打井方式解決;既無新水源點,又不具備打井條件,采取送水方式解決。

  六、應急結束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鎮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統籌做好新建或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滿足或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鎮各村(社區)供水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鎮供水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 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應、有效解決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各村因發生供水水源出現季節性缺水、村民操辦紅白喜事需水量增加、突發性供水事件等造成的一定范圍或一段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木引鎮供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鎮供水的應急工作。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鎮水務站辦公室,由楊月欣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協調聯系各村(社區)供水保障工作。

  (二)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及時了解掌握全鎮各村(社區)供水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應急工作。

  (2)審定全鎮供水應急工作預案。

  (3)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鎮供水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鎮飲水專班、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采取相應措施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三)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起草全鎮供水應急預案。

  (2)負責全鎮供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應急 指揮部報告。

  (3)對需應急供水的組作具體分析后先組織采取應急供水車拉水供應或分時供水等措施。

  三、農村供水事件分類

  (一)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

  (二)由于其它原因,造成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三)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四、應急預案體系

  全鎮應急預案:村(社區)負責飲水工作的同志負責編制完成本村(社區)供水應急預案,報鎮人民政府備案。

  五、預防和預警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六、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村供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鎮上應急預案啟動,村級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應急響應

  當發生農村缺水問題時,要啟動相應預案。

  (1)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各組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協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供水應急領導機構派出工作組,指導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各級應急領導機構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 并在鎮工作組抵達時配合做好應急供水工作。

  (三)應急處理

  當農村供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七、應急處置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的農村供水。

  1.啟用備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等方便用戶儲水;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按“先生活后生產”原則,采取分時段、應急供水車送水、分區域等方式調度供水,確保群眾生活用水正常;

  4.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二)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資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由鎮應急領導機構統一指揮,積極采取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 水。

  八、應急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供水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要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確保在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物資保障

  供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供水應急需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四)交通運輸保障

  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

  村警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指導全鎮村組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鎮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加強和規范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各類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保持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確保金堡鎮各村組農村供水安全,結合本鎮各村組的供水實際,制定預案。

  (二)工作原則。全鎮各村組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遵循“以人為本、統一指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各項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它危害。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對一般事故由鎮長統一領導和部署,重大、特大事故必須逐級上報,服從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三)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范圍內各村組因發生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圍或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成立金堡鎮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鎮各村組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鎮長任指揮長,分管副鎮長任副指揮長,鎮農業服務中心、水利站、國土所、財政所、社會事務辦、學校、供電所、派出所及各村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各單位的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二)辦事機構。金堡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水利站,周嵩任辦公室主任,蔣憲芬、揚郴兩位同志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1.金堡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各級政府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時了解掌握各村組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及時向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派出所、水利站、衛生院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金堡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鎮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全鎮農村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派出所、水利站、衛生院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上級單位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相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三、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數,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三級:I級(重大)Ⅱ級(較大)III級(一般)。

  (一)1級(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的(含48小時)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10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二)Ⅱ級(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三)Ⅲ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3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四、供水突發事件分類

  村鎮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六類:

  (一)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二)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

  (三)由于其它原因,造成村鎮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四)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五)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六)傳染病疫情及安全渡訊

  五、應急預案體系

  金堡鎮農村供水應急預案體系分為兩級級:

  (一)鎮級應急預案:鎮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務局備案;

  (二)村級應急預案:村民委員會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鎮政府備案。

  六、預防和預警

  (一)監控機構

  金堡鎮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農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并公開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全鎮區域內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及上級應急領導機關報告。

  (二)監測信息

  1.旱情信息(黨政辦)

  2.供水工程信息(鎮水利站)

  供水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認為破壞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七、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各村在獲取信息后,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

  對應全鎮各村組供水安全突發事件預防預警等級,應急相應劃會為兩級。鎮級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鎮重大供水時間的指揮調度:及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村級供水應急指揮機構在鎮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集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I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級)時,啟動1級應急相應預案。

  1.鎮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級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供水應急領導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縣級工作組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3.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三)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級應急指揮機構,并應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請查、核實,并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后由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縣領導小組備案

  (四)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級應急指揮機構,并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協助當地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應急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應立即向鎮應急領導機構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縣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應急處理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后,應急機構應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八、應急處置

  對于鎮、農村供水主管網突然性發生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長時間無法供水。

  1.啟用備用水源:

  2.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方便用戶儲水。

  4.維修好水井,方便群眾就地取水。

  5.啟用運水車,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6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縣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農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浙江省農村供水管理辦法》《麗水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松陽縣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松陽縣范圍內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農村飲用水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的供水安全事件。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 在縣水利局統一指揮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的應急管理體系。根據突發水源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影響范圍和所需動員的資源等因素,分類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落實責任制,明確責任人。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鄉(鎮)級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以后,各級應急指揮小組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

  二、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等級劃分

  (一)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等級劃分

  根據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將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四級: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

  1.一般農村供水安全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農村供水安全事件:

  ⑴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水量不到2.5千克)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0.1至0.5萬人且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⑵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3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2.較大農村供水安全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農村供水安全事件:

  ⑴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水量不到2.5千克)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0.5至1萬人且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⑵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出現死亡或3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重大農村供水安全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農村供水安全事件:

  ⑴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水量不到2.5千克)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1至2萬人且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⑵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4.特別重大農村供水安全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農村供水安全事件:

  ⑴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或工程事故導致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水量不到2.5千克)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2萬人以上且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⑵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上死亡或30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二)供水安全事件所采取的供水應急措施

  有兩套供水系統(既是鄉鎮或單村供水,又有城市管網延伸覆蓋)的村啟動第二套供水系統;有備用水池的啟動備用水池;或利用鄰村供水工程,用送水車送水或接臨時管道供水。

  (三)防止水源污染保障措施

  1.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進行劃定及相關環境管理,加強對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等。

  2.加強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化肥和農藥使用的統一監督管理,加強對農業和漁業生產的監督管理,防止其污染飲用水水源等。

  3.加強對飲用水水源涵養林等的保護和管理,加強對林業生產的監督管理,防止其污染飲用水水源等。

  4.供水站要加強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防止人為造成水質污染。

  5.各級應急領導小組應經常對供水站的管理環節和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加強對農村供水進行水質監測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到防患于未然。

  7.加大在農村地區水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特別是地下水資源的相關法規和保護知識的.宣傳,加強對鄉、鎮工作人員水法律、法規的培訓,加大對私打井和亂采地下水資源等違法行為的監察執法力度,在各村公開舉報電話,建立快速反應機制。

  三、應急預案體系

  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體系分為四級:

  (一)縣級應急預案:縣水利局負責編制完成全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經批準后實施。

  (二)縣級統管應急預案:縣水務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編制完成全縣縣級統管農村供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利局備案。

  (三)鄉鎮級應急預案: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縣水利局備案。

  (四)各供水單位應急預案:由供水單位負責編制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水利局備案。

  四、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松陽縣農村供水安全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縣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應急工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府辦分管副主任、縣水利局局長任副組長,縣應急局、縣委宣傳部、縣水利局、縣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松陽分局、縣衛生健康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教育局、縣自然資源與規劃局、縣人武部、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氣象局、縣供電公司、縣水投集團、縣人民醫院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有關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

  (二)辦事機構——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水利局作為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協調聯絡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遇供水安全事件時,及時了解情況,向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按照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命令和指示,組織協調、落實供水安全事件的應急工作。

  (三)職責分工

  1.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⑴貫徹落實各級政府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件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⑵及時了解掌握鄉鎮(街道)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⑶審定全縣各鄉鎮(街道)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⑷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公安、水利、建設、生態環境、衛生健康、消防救援大隊、人民醫院等相關單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⑸負責指導、督促、檢查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⑹ 通過對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和總結,進一步完善預案。

  2.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縣級農村供水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公安、水利、建設、生態環境、衛生健康、消防、水投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3.領導小組各成員職責如下:

  縣應急局:負責協調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工作。

  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正確引導輿論,加強網上輿論的管理和引導。

  縣水利局:負責全縣農村供水安全工程的建設、管理,提供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信息、預案以及工作方案;負責編制恢復農村供水安全工程所需資金和計劃的申報。

  縣建設局:負責指導城鎮供水企業提供應急救援用水,協調社會運水車輛,參與應急救援。

  縣發改局:負責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工程的立項、審批,項目上報及計劃下達。

  縣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資金的保障及管理工作。

  縣公安局:協助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影響群眾的維穩工作,協助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屬地,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確保農村供水工程設施安全。

  縣民政局:負責統計核實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災情;負責協助縣、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遭受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影響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對遭受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影響的鄉鎮(街道)疾病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及供水單位的出廠水、管網末梢水的水質監測,指導農村供水衛生消毒等衛生保障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松陽分局:負責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對本行政區域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管,負責業務指導,發現在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水域違法設置排污口、向水體排放污水和固體廢物行為的,將相關證據材料或案件線索移送鄉鎮(街道),鄉鎮(街道)按程序辦理并將處理結果反饋生態環境部門。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期間道路的暢通,優先保障搶險、救災、抗旱人員和物資設備的運輸。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正常和各類預警情況下農村供水安全工程建設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山體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協助政府做好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做好中小學、幼兒園的飲用水安全檢查,確保師生飲水安全,特殊情況下采取停課措施。

  縣氣象局:負責強降雨、臺風、熱帶氣旋及其他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用消防車向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地運送生活用水,保障當地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

  縣水投集團:負責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根據汛情和天氣變化,做好常用物資的災備工作;在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期間組織第三方運管機構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險、供水恢復、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提高供水事故處理和應急搶險能力。

  其他有關單位負責自己相應的工作職責。

  4.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各鄉鎮(街道)成立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鄉鎮(街道)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處理。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鄉鎮(街道)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本鄉鎮(街道)農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縣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鄉鎮(街道)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5.農村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供水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訂科學合理的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水利局備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五、預防和預警

  (一)監控機構

  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負責全縣農村供水安全信息的監測、收集、檢查、預警工作,各鄉鎮(街道)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多渠道積極獲取本轄區相關農村供水安全信息。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設立并公開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縣行政區域內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上級報告。

  (二)信息監測

  1.旱情信息

  2.飲用水水源水量及水質信息

  3.供水工程信息

  (三)報告

  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是農村供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及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安全事件。供水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隨后補報詳情。

  (四)先期處置

  1.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或可能發生時,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農村供水單位應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并將事件和有關先期處置情況按規定上報縣人民政府相關應急管理部門和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

  2.對于特別重大或重大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縣人民政府和各主管部門在接到信息后,根據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展態勢,視情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處置隊伍,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并做好啟動縣級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預案啟動與預警發布

  1.預警級別及發布:對需要向社會發布預警的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由縣人民政府及時發布預警。根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預警級別按照事故分級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并依次用藍色(一般)、黃色(較大)、橙色(重大)和紅色(特別重大)表示。預警信息應包括事件類別、可能波及范圍、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續時間、提醒事宜和應采取的相應措施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信息網絡、宣傳車、警報器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于老、弱、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2.預案的啟動: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報經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批準后,啟動農村供水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并向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報告。

  六、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農村供水工程所在鄉鎮(街道)應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及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并進行先期處理。

  對應縣農村供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縣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指揮調度。各鄉鎮(街道)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農村供水工程所在鄉鎮(街道)負責本鄉鎮(街道)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處置。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Ⅳ級Ⅲ級響應

  當發生Ⅳ級(一般)農村供水安全事件時,一般應啟動鄉鎮(街道)預案,縣級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視情啟動;發生Ⅲ級(較大)農村供水安全事件時,必須啟動有關鄉鎮(街道)預案,縣級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視情啟動;

  1.預案啟動

  ⑴工作會商:工作會商由鄉鎮(街道)應急指揮機構負責人召集,參加人員包括相關鄉鎮(街道)部門工作人員及技術人員,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⑵工作部署:鄉鎮(街道)應急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后,應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開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確工作責任,在1小時內將突發情況上報縣政府。縣政府應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⑶部門聯動:按照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分工職責和工作要求,應急處置由各部門協作配合,明確分工,具體任務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員到現場指導工作。

  2.預案實施

  ⑴搶險救災:當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農村供水工程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有關鄉鎮(街道)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⑵醫療救護:事件發生地應急指揮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⑶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出現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機構應與當地政府一起發動群眾參與農村供水工程設施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3.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4.宣傳動員

  在發生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做好宣傳,正確引導輿論,穩定群眾情緒,保持社會秩序穩定。

  5.響應結束

  當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鄉鎮(街道)應急指揮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事件處理完畢后,由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結束公告,報上級應急機構備案。

  (二)Ⅱ級Ⅰ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重大農村供水安全事件時,應立即發布Ⅱ級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當發生特別重大農村供水安全事件時,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立即發布Ⅰ級預警,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啟動以下工作程序:

  1.預案啟動

  ⑴工作會商:工作會商由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集,參加人員包括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及技術人員,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⑵工作部署: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開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確工作責任,在1小時內將突發情況上報縣政府,并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農村供水工程所在鄉鎮(街道)應急指揮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縣級工作組和當地政府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農村供水工程所在鄉鎮(街道)工作組必須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并在縣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其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⑶部門聯動:按照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和工作要求,協作配合,明確分工,并按照具體任務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員到現場指導工作。

  2.預案實施

  ⑴搶險救災:當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農村供水工程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障受災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在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⑵醫療救護:事件發生地應急指揮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⑶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出現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機構應與當地政府一起發動群眾參與農村供水工程設施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3.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4.宣傳動員

  在發生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做好宣傳,正確引導輿論,穩定群眾情緒,保持社會秩序穩定。

  5.響應結束

  當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可宣布應急結束,并協助當地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事件處理完畢后,由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結束公告,報上級應急機構備案。

  七、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各相關部門及鄉鎮(街道)要盡快成立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三)搶險隊伍保障

  縣人武部負責制訂重、特大供水突發事件搶險隊伍保障預案,以駐松部隊和各鄉鎮的基干民兵為骨干力量組建搶險突擊隊,作為重、特大供水突發事件搶險的基本保障隊伍,統一由人武部調動,積極參加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四)資金保障

  縣財政局要設立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按照事故等級劃分,負責及時核撥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確保供水突發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并監督資金的使用。

  (五)搶險物資保障

  縣水投集團負責制定物資儲備預案,負責供水應急事件搶險物資的儲備及供應。

  (六)醫療和衛生防疫等保障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制定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保障預案,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搶險過程中傷病人員的醫療救護和突發事件后的防疫工作,并對可能發生的疫情,及時采取監控措施。

  市生態環境局松陽分局制定水源污染應急預案,做好化學危險品泄漏等突發事件的現場監測工作,組織有關單位對污染物進行處置,并及時通報環境危害范圍。

  (七)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局制定道路交通保障預案。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八)治安保障

  縣公安局制定治安維護保障預案。組織、協調重、特大供水突發事件涉及刑事犯罪的偵察、鑒定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九)供電保障

  縣供電公司負責制訂供電保障預案,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搶險現場的供電保障。

  (十)技術保障

  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建立鄉鎮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農村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并加強對分散飲水戶的技術指導和宣傳。

  (十一)后勤保障

  縣氣象局負責提供氣象信息服務。

  八、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農村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農村供水工程所在鄉鎮(街道)和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向上級應急機構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要對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政府負責。需要縣政府援助的,由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上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衛生健康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在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有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

  九、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7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區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一領導,分級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當地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各有關部門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二、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指揮體系

  成立綠園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主管副區長擔任,區農業農村局局長任副總指揮,區政府辦、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長春市生態環境局綠園區分局等有關部門為指揮部成員單位,其負責同志為應急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及專家組,辦公室設在區農業農村局,辦公室主任由區農業農村局局長兼任。各鎮要成立相應的指揮機構。

  (二)飲水安全組織機構的職責

  1.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區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農業、水利、環保、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2.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區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相關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相關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3.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發改局:負責重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物資儲備計劃下達。

  區財政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經費、恢復重建費用及時安排和下撥;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經費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區民政局:負責統計核實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災情;負責協助區政府做好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區衛健局:負責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村、鎮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飲用水源的水質監測和衛生保障。負責水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切實保護好飲用水源,制止對飲用水源的污染,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全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建設,提供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預案以及工作方案;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長春市生態環境局綠園區分局:負責綠園區農村飲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負責水源地保護區或保護范圍的劃定;水源地突發環境應急事件的處理工作。

  4.專家組職責

  指揮部專家組由農業、水利、環保、衛生防疫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指揮部的技術支持工作。其職責是:參加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發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對突發事件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指揮部的指派,對各鎮給予技術支持。

  5.各鎮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各鎮成立相應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管轄范圍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轄區飲水安全事件相關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掌握本轄區飲水安全信息,及時向區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突發事件情況;指揮、協調本轄區飲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應急預案,供水工程管理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預防及預警

  (一)預防

  1.信息監測和收集

  監測單位及報告制度:各行政村負責本地區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要設立并公開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本地區相關飲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區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

  2.信息報告

  各鎮、村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

  3.預防工作

  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各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科學編制供水計劃,注意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

  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建立健全重大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為解決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二)預警

  1.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2.預警發布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標準,對收到的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并報告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同時上報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Ⅰ級預警、Ⅱ級預警,由各鎮報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發布。Ⅲ級預警由各鎮研判,經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批準,以鎮名義發布預警公告。Ⅳ級預警由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指揮機構研判,受災地所在鎮發布預警公告。

  預警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止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

  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報告,并先進行處理;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2小時內向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區政府報告。

  對應全區農村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綠園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全區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應急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Ⅰ、Ⅱ級響應

  當發生特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1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當發生重大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5萬~1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工作會商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Ⅰ級、Ⅱ級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主管副區長)召集,區政府辦、區發改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長春市生態環境局綠園區分局等部門參加。Ⅰ級邀請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領導和有關專家到會指導,進行工作會商,宣布進入特大飲水安全事件緊急狀態后應實施的臨時性措施和行政命令,調動區有關職能部門啟用備用水源應急送水;Ⅱ級由上述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專家會商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影響地區應急供水方案及其它相應措施。

  2.工作部署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飲水安全緊急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鎮和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當地政府要把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作為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緊抓好。主要負責同志應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安排好群眾生活,保持社會大局穩定。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下派工作隊,督促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工作隊由有關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實行分片包干,做到下去有任務,回來有匯報。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召集有關單位領導研究并提出解決辦法。

  發生Ⅰ級事件時,有關鎮應急指揮部派出工作組,協調配合區工作隊和村組干部一道做好搶險救援工作。發生Ⅱ級事件時,有關應急指揮部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區工作隊抵達事件發生地后配合作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時,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地飲用水供應。

  出現突發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所屬鎮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區發改局負責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區農業農村局派出工作組,按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區民政局牽頭深入受災區,核實災情,提出救災方案,并向省、市申請救災資金。

  區衛健局等醫療部門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區財政局及時籌措下撥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經費,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的補助。協同區農業農村局向市申請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資金。

  宣傳部門除一般的農村飲水安全宣傳外,及時準確報道事件處置工作。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向上級提出支援報告。

  4.方案啟動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宣傳部門除適時報道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情況及典型經驗、事跡外,要重點做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的工作實施、水資源統一管制、配給和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動員區直有關部門和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恢復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去。

  (三)Ⅲ級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0.5萬人以下~0.3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工作會商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由區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區農業農村局局長)組織區發改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長春市生態環境局綠園區分局等部門,對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展及各項應對措施進行會商。

  2.工作部署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飲水安全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會議,組織有關鎮及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同時下派工作組,深入第一線,收集信息,并督促指導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鎮、村的工程恢復工作。

  有關鎮應急指揮部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進行處置,并在區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當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所屬地各鎮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事件發生地人畜飲水供應。

  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各鎮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區農業農村局派出工作組,按照區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區財政局及時籌措下撥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經費和恢復重建費用,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及恢復重建工程費用。

  宣傳部門適時報道事件有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展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4.方案啟動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宣傳部門應適時報道事件處置有關情況。由區應急指揮部動員有關部門和有關鎮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和恢復建設工作中去。

  (四)Ⅳ級響應

  當發生一般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3萬人以下~0.1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1.工作會商

  區應急指揮部一般不組織正式的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決策會商,必要時由區農村飲水安全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召集有關部門技術人員進行研究。各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

  2.工作部署

  各鎮應急指揮部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區應急指揮部。各鎮應急指揮部負責備用水源調度工作,必要時啟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并立即派出工作組,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農村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立即向所屬鎮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事故處理完畢后,由鎮應急指揮部報區應急指揮部備案。

  3.部門聯動

  當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各鎮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團結協作,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方案啟動

  各鎮應急指揮部研判后報區應急指揮部,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由鎮應急指揮部動員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和恢復建設工作中去。

  五、保障措施

  各鎮要成立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一)資金保障

  區財政要設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各鎮財政也要根據實際拿出相應的配套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時,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本級政府,申請動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二)物資保障

  區消防、環保、公安交通部門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三)應急備用水源準備

  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各鎮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從距離最近的水源調水。

  (四)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區應急指揮部組織消防、公安交通、環保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醫療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指揮部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工程管理單位和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應向區指揮部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區應急指揮部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區農業農村局和事發地鎮政府負責。需要援助的,由事發地鎮政府提出請求,上報區農業農村局,區農業農村局逐級上報。區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直到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22)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區政府對參加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警級別暫時規定

  Ⅰ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

  Ⅱ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0.5至1萬人飲水不安全;

  Ⅲ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0.5萬人以下至0.3萬人飲水不安全;

  Ⅳ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0.3萬人以下至0.1萬人飲水不安全。

  (三)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制定之日起實施。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8

  一、編制背景、目的

  由于我鄉主要飲水工程基礎較薄弱,農村群眾供水方式主要以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為主,水源主要為地表水,水量受季節影響較大。季節性缺水主要集中在春冬兩季。分布在全鄉各村、社水源相對匱乏的地方,較為分散。農村飲水安全是“兩不愁、三保障”“群眾最不滿意10件事”整治工作的重要內容,是關乎群眾生產生活和生命健康,是脫貧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為助推全鄉脫貧攻堅“整市摘帽”,保證農村群眾飲水安全,結合溪口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強化領導

  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防為主、有備無患”的總體要求,鄉村兩級聯動,分級負責,確保缺水農戶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三、組織體系與職責

  在黨委政府統一指揮下,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長由鄉長鄒粟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陳小俊擔任,成員由鄉河長辦和各村村主任擔任,下設辦公室在鄉河長辦,陳小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孟宇賢同志協助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電話:xxx。

  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全鄉飲水基本情況,及時向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重大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具體指揮、調度、協調處理,確保第一時間掌握問題、第一時間解決,確保群眾飲水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指揮部值班制度與鄉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實行鄉干部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村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內上報處理結果;

  各村不能解決的,需要應急處置指揮部出面調度,應在發現問題半小時內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確定應急備用水源。對于可能出現季節性缺水的村社,要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以備急時所需。同時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暢通工作,保障應急所需。(應急備用水源地分布情況:后壩溝村應急備用水源地:王家溝;

  樓壩河村應急水源地:樓壩河;

  向家巖村應急備用水源地:柏家溝,朱家溝;

  喻家梁村應急水源地:杜家溝、王家溝;

  雙龍廟村應急備用水源地:黨家溝、王家溝、許家溝;

  4.應急措施

  ①針對少數偏遠吊腳戶存在季節性缺水,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備有送水車輛,及時送水應急,確保群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可利用附近區域水池或其它儲水設施設備(水缸、水桶等)緩解季節性缺水。(適用村包括向家巖村)

  ②針對山洪、地質、暴雨災害的采取補充維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進行處理。

  ③針對水質污染的發布緊急通知,通知到戶到人并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采取措施補充水源。

  ④針對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⑤針對水質不達標(集中供水、分散供水)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藥物等措施進行處理。

  ⑥預備應急車輛準備一臺,應急人員20名(民兵預備役)。

  5.應急信息和維穩工作由鄉辦公室統籌。

  五、應急響應

  1.鄉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報告后,應立即向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傳迅速達有關單位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

  鄉財政應編制應急工作經費,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監測、工程建設等費用。

  2.通訊與信息

  保證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傳真等現代通訊手段。

  3.宣傳動員

  組織應急演習,并及時總結,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協助做好群眾工作,保持社會穩定,并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七、各村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供水管理制度和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9

  農村飲用水安全是消除貧困的硬指標之一,是消除貧困攻勢的勝1保障的重要內容。解決農村飲用水安全問題,實現扶貧過程、民生福利、事關同步小康目標。根據縣扶貧總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扶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松桃苗族自治縣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我街實際,制定了本預案。

  一、總的來說。

  (一)創建目的。

  指導全城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少損失,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切實維護農村群眾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制作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事件管理暫行辦法》、《貴州省環境保護條例》、《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整體應急預案》、《貴州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松桃苗族自治縣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文件制定本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城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防控和應急處置。突發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干旱,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供水量嚴重不足

  2.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設施和水源受到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水質不符合標準

  3.由于地震、洪水、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設施嚴重破壞

  4.由于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和地質變遷等,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水源枯竭

  5.人為破壞或其他原因嚴重影響農村飲用水的安全。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和責任。

  成立街道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街道事務所主任張文飛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副主任王再濤擔任,遼皋區水務服務中心、街道綜合事務所、財政局、衛生院、供電所、派出所、武裝部、民政事務所等成員部門。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街上綜合辦公室,王再濤擔任辦公室主任,李明周負責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一)應急指揮部的責任。

  負責制定街道農村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指導和協調街道農村飲用水安全應急處理的指導,協調開展供水設施的應急保險、保險和再建工作,指導街道供水公司(村、社區)進行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應急應急期間的信息發布工作的潛在危險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報告執行情況

  (二)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起草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救援工作;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三)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蓼皋片區水務服務中心: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行業管理、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調配及正規化、規范化建設;提供雨情、水情、災情、水源調度方案及受災應急措施,供領導指揮決策。

  2.街道綜合辦: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的工作,確保應急工作有序地進行;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事宜。

  3.街道財政分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恢復經費的安排、下撥和管理;會同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應急措施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4.街道衛生院:負責疫病的防治和醫治工作,組織應急隊伍赴災區進行醫療救護;負責事發地周邊環境衛生防疫、水源水質監督監測等工作。

  5.街道供電所:負責輸、變電工程設施的運行安全,加強輸、變電工程設施的運行和檢修管理。保障救援現場應急用電。

  6.街道派出所:嚴厲打擊破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通訊線路的違法活動,保證工程設施的正常運行;維護搶險現場秩序。

  7.街道武裝部:負責組織并領導民兵執勤和急、險、重任務,負責擬制事發地的動員,并做好動員的各項準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完成防汛等任務。

  8.街道民政辦:負責受災農村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做好受災農村群眾的生產救災工作。

  三、應急響應

  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響應按照供水突發事件搶修,恢復時間劃分為Ⅰ級響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嚴重事件)、Ⅱ級響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較大事件)和Ⅲ級響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一般事件),由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約應急供水,搶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一)Ⅰ級響應

  因發生特大早情,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污染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5000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的事件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嚴重事件,由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報鎮政府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一方面組織技術人員對農村飲水工程進行搶修,另一方面協調有關村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或向停水村組派送水車送水,必要時請求縣級部門支援,保證當地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二)Ⅱ級響應

  因發生旱情、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1000-5000人飲水不安全的事件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較大事件。由鎮人民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組織人員對損壞的工程進行搶修,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或向停水村組派送水車送水,必要時請求縣級部門支援,保證當地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三)Ⅲ級響應

  因干旱、自然災害、供水設備損壞和供水管網遭受人為破壞,導致1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的事件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一般事件。由鎮政府統一協調指導有關村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或向停水村組派送水車送水,保證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

  四、應急保障

  (一)資金保障

  街道級財政應設立鎮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街道辦事處也可通過水費提留等方式籌集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二)物資保障

  應急指揮部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時,應急指揮部要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三)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人員,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四)交通運輸保障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應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群眾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部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六)技術保障

  應急指揮部要建立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人員的應急處置培訓和用水戶的技術指導。

  五、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并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鎮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二)預案的解釋與生效時間

  本預案由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10

  第一章總則

  一、編制目的

  1、結合我村飲水安全工程實際情況,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的事件搶險和應急處理機制,切實提高保障我村供水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我村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編制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件》、《xx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和文件;地方性相關法規等,并結合xx村實際,制定本預案。

  3、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分級建立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鎮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村應急領導成員根據應急要求快速做出反應,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在供水事故處理和控制中,以保證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為重點,采取強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圍降到最低程度。

  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村范圍內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地震、洪災、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第二章基本情況

  自然地理、位置

  1、xx村位于河口縣東北部,距縣城13km,區域面積966km2,耕地面積733公頃,全村轄12個村民小組,10個自然屯,總戶數778戶,總人口2569人。

  2、水文氣象

  xx村屬北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區。四季分明、雨熱同季,降水和光照比較充足,特點是春季氣溫回升快多有大風,夏季炎熱、雨量集中,秋季天高氣爽,冬季干燥寒冷期長。多年平均降水量640mm,集中在6—8月下旬。年平均氣溫為67℃,最高氣溫可達356℃,最低氣溫為-315℃,年平均積溫為31833℃,無霜期在140—155天,年蒸發量平均在2000mm以下,多年平均凍深為150m。風向多為西南風,春季6級風為普遍現象。氣候特點適合一季作物生長,且可獲得較高的產量。

  3、社會經濟發展情況

  全村轄12個村民小組,10個自然屯,總戶數778戶,總人口2569人。主要糧食品種有玉米、高梁、黃豆,全村耕地面積733公頃,以種植玉米為主,年可產玉米7700噸,林地35公頃。

  4水資源概。

  水資源較為豐富,區域內有亮子河、紅山河流域。

  5、農村供水現狀

  xx村總人口2569人,有10個自然屯,全村10屯全都沒有吃上自來水,但全村778戶每戶都有水井,村民飲水水源除個別水井水質較差外,基本都是安全的。

  農民飲用水安全程度沒有構成嚴重威脅,其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地質原因地下水、地表水開采利用,飲用水開采保證率不達標,地下水水位嚴重下降,個別水量不足,但飲水不安全沒有太大影響。主要飲水不安全問題有水質不達標,水源保證率不達標。我村正在努力解決這些困擾著百姓生活的飲水不安全問題。

  第三章應急機構及其職責

  1、指揮體系

  成立xx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全村供水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理日常事務。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具體負責本村的飲水安全應急工作。

  xx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村委會主任

  副組長:xx村委會副主任

  成員:xx村水管員

  D:黨支部副書記

  E:婦女主任

  F:民兵連長

  G:會計

  H:文書

  2、農村供水應急機構的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件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了解掌握全鎮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工作,組織實施我村范圍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領導小組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我村供水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意見預案;負責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協調指導事發地,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派出所、環保、衛生、防疫、供電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供水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3)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村委會主任:統籌組織協調全村供水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事宜。

  水管員:負責全鎮農村供水工程的管理,負責提供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預案以及工作方案。

  會計:安排農村供水工程應急經費,監督和管理經費使用情況。

  婦女主任:負責農村遭受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以及飲用水源的衛生保障。

  民兵連長: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

  文書:負責農村供水法規、政策的宣傳,及時準確報道事件處理工作。

  3、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擬定飲水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飲水安全信息,及時向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件情況;指揮協調本村飲水安全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第四章預防和預警

  1、預防

  (1)監控機構

  負責供水工程安全事件信息的監測、收集、檢查、預警工作,要通力協作,多渠道獲取相關飲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政府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2)信息監測及收集。

  旱情信息:對轄區內旱情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重大及以上旱災由領導小組向鎮委、鎮政府報告。

  水污染信息:對轄區內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水污染事件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重大及以上水污染事件由領導小組向鎮委、鎮政府報告。

  供水工程信息:對轄區內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等事故進行全面監測,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自來水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及時向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3)信息報告

  應急領導機構是農村供水日常監測信息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險情。

  (4)預防工作

  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供水工程的保護和節水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農村供水應急機構要建立健全重大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為處理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2、預警

  (1)、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根據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

  預警級別依據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可控性、影響范圍等因素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2)、預警信息應標明突發農村供水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在預警狀態下,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啟動飲水安全事件應急準備工作,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落實各項預警控制措施。當供水連續不足,應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請研究決定實施特殊時期的供水方案。

  在水源污染或有人為投毒行為發生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同時告知所有用戶停止使用,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將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向鎮政府報告,衛生、防疫等相關職能部門立即對水源水質、管網跟蹤檢測、消毒,防止污染面積擴大,并利用送水車向所涉及的群眾送水。

  在供水設施恢復正常運行、污染已解除、管網已消毒、能達到正常供水標準時,應急領導小組經研究決定宣布解除預警狀態。

  第五章應急響應

  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飲水安全事件,立即向鎮委、鎮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置。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應急機構和縣政府報告。

  對應全村供水應急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啟動。

  2、事件響應

  當發生特別嚴重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由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參加人員包括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必要時邀請鎮水利站分管領導和有關專家參加;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3、工作部署

  村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開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確工作責任,在半小時內將突發情況上報鎮人民政府,并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本村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4、部門聯動

  按照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和工作要求,協作配合,明確分工,并按照具體任務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員到現場指導工作。

  5、方案啟動

  搶險救災。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障受災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及事發地應急機構要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事發地應急機構配合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出現應急事件后,應急機構應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6、宣傳動員

  在發生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后,應急機構應做好宣傳發動,穩定群眾情緒,防止發生疫情,防止發生恐慌,保持社會秩序穩定。

  7、響應結束

  應急響應結束的條件。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災區居民飲水恢復正常后,經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結束命令并在新聞媒體上發布。

  第六章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要成立飲水安全應急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飲水安全事件,迅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2、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急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24小時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3、資金保障

  應設立農村供水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領導組報鎮政府申請動用農村供水應急專項資金。

  4、物資保障

  發生應急事件時,應急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鎮政府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由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5、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協調有關單位立即組織鎮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6、交通運輸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村委會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7、技術保障

  要建立飲水安全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應急處置培訓、技術指導和宣傳。

  8、應急搶修隊伍保障

  成立搶險隊伍,各小組組長擔任搶險隊長。當供水事件發生后,各搶險隊伍在接到搶修命令后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指定地點待命。

  9、治安維護

  村委會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第七章后期處置

  1、調查與評估

  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后一周內,應急機構應向縣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縣應急領導小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政府負責。需要鎮政府援助的,由水利站提出請求,上報水利局。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衛生防疫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直到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3、責任追究

  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預案由xx村小組辦公室負責管理,并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2、預案解釋與生效時間

  本預案由xx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11

  為迅速、準確、有效、安全地處置好全辦農村供水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及時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群眾利益,保障全辦農村居民生產生活用水安全,維護城鄉經濟積極發展和社會穩定。

  一、基本情況

  我辦現只有板山村、盤龍社區、平莊社區大院子組涉及農村飲水,群眾居住較為分散,農村供水方式主要以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為主,水源主要為地下水為主,水量受季節影響較大,季節性水量不足主要集中在干旱季節,飲用水源相對匱乏。農村飲水安全是脫貧攻堅“3+1”保障的重要內容之一,關乎群眾生產生活和生命健康,根據《貴州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貴州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城市供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辦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禮儀街道范圍的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

  三、強化組織領導和職責

  在禮儀街道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防為主、有備無患”的總體要求,街道村(社區)兩級聯動,分級負責,確保季節性水量不足和突發事件影響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成立禮儀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

  指揮長:

  常務副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各村(社區)負責人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社區發展服務中心,由陳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蒲川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社區發展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為辦公室成員,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若遇到干旱時間及時掌握農村飲水困難情況,及時向街道主要領導報告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負責全辦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部署、組織實施、督查和協調等工作,保障全辦農村居民生產生活用水安全,維護城鄉經濟積極發展和社會穩定。

  公共服務辦:負責統計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災情;儲備應急物資,負責做好受災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衛生院:負責對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村、組的衛生防疫和救護工作;對農村飲用水水源的水質實行監測和衛生保障。

  財政所:組織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突發事件處置經費并監督使用。

  派出所:負責飲水安全應急群眾的社會治安及案件查處;維持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

  社區發展服務中心:負責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公共管理辦:負責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制止向河流、水庫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體廢物的行為,應急處理水污染事情。協助自來水公司供水開展送水工作。

  交警五中隊:維護好事發地區的交通和秩序。

  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法規、政策的宣傳、及時準確報道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有效處置。

  各村(社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村(社區)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村(社區)飲水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掌握本村飲水安全信息,及時向街道辦事處和上級應急指揮部機構報告突發事情情況;指揮、協調本村(社區)飲水安全突發事情應急救援工作。各村(社區)供水工程管理員結合本次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度科學合理的搶險救災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人員,并定期組織巡查、檢修。

  四、預防與預警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原則。通過建立預警預防機制,分析預警信息,判斷危險程度,采取預防措施,降低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1.重點預防對象:板山村和盤龍社區20人以上的供水水源、供水池、水管、水質。

  2.重點搶修的設備:蓄水池、輸水管網等。

  3.預防的職責:社區發展服務中心要定期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業務培訓,技術指導,落實責任追究制。供水管理員要堅持全年值班制,密切觀測設施的運行情況,把可能發生的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嚴格按規程操作、按規范管理,確保供水穩定有效。

  五、應急措施

  1.針對板山村石門組和盤龍社區后壩組可能存在的季節性水量不足的問題,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時,要準備應急工作車輛(貴C NB7973,駕駛員蒲川和鄧厚園)和應急送水保障車輛(禮儀街道辦事處灑水車),在多個群眾聚集點實行早中晚各一次及時送水應急;對于老弱病殘戶,采取送水上門方式。確保群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利用附近區域水池或其他儲水設施設備(水缸、水桶等)緩解季節性水量不足的問題。

  2.針對山洪、地質、暴雨災害的采取補充維修管道、水池等工程措施予以解決。

  3.針對水質污染的發布緊急通知,通知到戶到人并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采取措施補充水源。

  4.針對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5.參與應急人員30名(民兵預備隊)。

  6.向群眾公布應急聯系電話:xxxx,聯系人:王義。

  六、應急響應

  1.街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社區)報告后,立即向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組織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可要求上級部門和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管委會報告。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傳達相關指揮部成員單位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七、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保障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傳真等現代通訊手段。

  2.指揮部建立應急指揮系統,保障應急指揮部與各成員單位,以及應急辦公室之間的應急通信聯絡暢通。

  3.應急物資、設施、搶險隊伍保障。指揮部建立應急水源保障體系,在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時為居民提供最基本的生活用水:一是配備應急水源處理裝置;二是配備專業送水車和貯水袋;三是礦泉水、純凈水等物品發放。

  4.對在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黨政辦進行表彰;對在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5.宣傳動員。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情期間,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協調做好群眾工作,保持社會穩定,并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八、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社區發展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九、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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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通用11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通用11篇)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1

  一、總則

  為了有效預防,正確應對和有序處置突發性水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保護生態環境,防止人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飲水受到污染,保障人畜飲用水安全,確保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防治環境污染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適用范圍

  (一)本預案適用于方里鎮范圍內飲用水安全的一切嚴重事故。

  (二)要嚴格遵守本預案的制定,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以保護水資源的有效利用。

  三、應急求援指揮系統的組成和職責

  (一)成立方里鎮飲用水應急求援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領導小組職責分工

  組 長:負責指揮、協調突發性或較大飲用水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率領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發生地,積極協調配合醫療單位和有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后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水利站,由林海民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傳達領導小組的指令,負責召集協調各應急人員統一行動,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處理進展情況,負責組織對外發布事故信息。

  (三)突發污染飲用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搶險應急機動組、后勤保障組、環境污染現場處置專業組、宣傳接待組、衛生防疫組、事故調查組。

  1.搶險應急機動組

  組 長:盛大偉(黨委副書記)

  成員單位:派出所、各村民兵連。

  職責:負責召集派出所、鎮應急分隊、各村基干民兵組成臨時搶險隊伍,主要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社會秩序,疏散撤離污染區人員和實施搶救工作。

  2.后勤保障組

  組 長:(黨委副書記)

  成員單位:黨政辦、財政所、派出所、交管站。

  職責:及時組織車輛,優先運送救助人員,物資生活必須品,保障道路交通暢通,確保應急車輛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必要時采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3.環境污染現場處置組

  組 長:(主任科員)

  成員單位:綜治辦、衛生院、黨政辦、電管所。

  職責:負責收集污染飲用水安全事故相關資料。

  4.宣傳接待組

  組 長:(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成員單位:黨政辦、宣傳辦。

  職責:負責統一報道飲用水安全事故處理情況。

  5.衛生防疫組

  組 長:(副鎮長)

  成員單位:中心衛生院、各村衛生室。

  職責: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發的中長期環境影響,提出應對措施,擬定調查報告,提出對事故的初步意見。

  6.事故調查組

  組 長:(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成員單位:派出所、安監所、水利站

  職責;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發的中長期環境影響,提出應對措施,擬定調查報告,提出對事故的初步處理意見。

  四、應急處理措施

  (一)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應急處理專業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交通秩序。

  (二)控制污染源,根據發生事故的.類別,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三)清理事故現場,消除危害后果,針對事故對人體、空氣、水體、土壤、動植物所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進行事故處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四)對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做好安撫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五、應急處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鎮直各部門務必充分認識飲用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性,務必強化責任,服從統一指揮,協調動作,責任到人,高效有序實施飲用水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環境安全。

  (二)嚴肅紀律,確保令行禁止,聽從指揮,拒絕推諉、推延執行指揮部命令,導致貽誤事故處理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必須嚴格依法依紀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2

  一、編制的背景、目的

  由于我鄉主要飲水基礎比較薄弱,農村群眾供水主要方式為小型集中供水為主,水源主要為地表水,部分供水工程水量受季節影響較大。季節缺水主要集中在冬春兩季。農村飲水安全是“3+1”保障重點保障內容,關乎群眾生產生活和生命健康,是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要考核指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證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保證農村群眾飲水安全,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強化領導

  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在西秀區水務局的指導下,按照“預防為主、有備無患”的總體要求,鄉村兩級聯動,分級負責,確保缺水農戶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三、組織體系與職責

  在黨委、政府統一指揮下,成立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鄉長胡麗莎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王國林擔任,成員為鄉水務站、消防中心和各村居支書、主任,下設辦公室在鄉水利站,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全鄉飲水基本情況,及時向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重大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具體指揮、調度、協調處理,確保第一時間掌握問題、第一時間解決,確保群眾飲水安全。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部值班制度與鄉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村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上報處理結果;各村不能解決的,需要應急處置指揮部出面調度,應在發現問題半小時內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應急措施

  (1)針對存在季節性水量不足,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備有送水車輛,及時送水應急,確保群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同時動員群眾利用儲水設施設備(水缸、水桶等)緩解季節性缺水。

  (2)針對鄉集中供水工程,除了正常運行的水泵外,另外還有一臺備用泵,即使水泵損壞,也不影響正常抽水,確保供水不斷。

  (3)其他供水工程,有條件的情況下也要常備一臺備用水泵,確保不會因為水泵損壞而停水;沒有常備備水泵條件的,如遇水泵損壞,就在2天內完成維修或者更換,不能影響供水。

  (4)針對水量不足,采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5)預備應急車輛2臺(消防車、灑水車),應急人員5名(消防隊員—民兵預備役)。

  5.應急信息和維穩工作由鄉辦公室統籌。

  五、應急響應

  1.鄉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報告后,應立即向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專家或區水務局業務指導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區政府報告。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傳達有關單位進行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鄉財政保障應急工作經費,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監測、工程建設費用。

  2.通訊與信息。保證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等現代通訊手段。

  3.宣傳動員。組織應急演習,并及時總結,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協助做好群眾工作,保持社會穩定,并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3

  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良性運作體制,加快形成科學管理,高效穩定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營,服務監管體系,為保障農村飲水安全,讓廣大群眾吃上安全水、放心水,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水是萬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加強對農村飲水抗旱保障工作的領導、確保順利推進各項工作成立了太和鎮農村飲水抗旱保障指揮部,由鎮長任指揮長,分管領導任副指揮長。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兼任。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四、季節性缺水應急處理措施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節性缺水。

  1.啟用備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戶儲水。

  (二)因水質污染等其他原因造成暫時無法正常供水。

  1.尋找新的水源;

  2.具備打井(壓水井和深井)條件,采取打井方式解決;

  3.采取應急定點、定時送水。

  五、保障措施

  根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一)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縣應急指揮部組織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二)尋找新水源點

  采取增設水源點與原蓄水池并網方式解決;無新水源點,具備打井(壓水井和深井)條件,采取打井方式解決;既無新水源點,又不具備打井條件,采取送水方式解決。

  六、應急結束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鎮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統籌做好新建或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滿足或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鎮各村(社區)供水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鎮供水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 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應、有效解決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各村因發生供水水源出現季節性缺水、村民操辦紅白喜事需水量增加、突發性供水事件等造成的一定范圍或一段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木引鎮供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鎮供水的應急工作。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鎮水務站辦公室,由楊月欣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協調聯系各村(社區)供水保障工作。

  (二)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及時了解掌握全鎮各村(社區)供水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應急工作。

  (2)審定全鎮供水應急工作預案。

  (3)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鎮供水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鎮飲水專班、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采取相應措施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三)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起草全鎮供水應急預案。

  (2)負責全鎮供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應急 指揮部報告。

  (3)對需應急供水的組作具體分析后先組織采取應急供水車拉水供應或分時供水等措施。

  三、農村供水事件分類

  (一)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

  (二)由于其它原因,造成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三)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四、應急預案體系

  全鎮應急預案:村(社區)負責飲水工作的同志負責編制完成本村(社區)供水應急預案,報鎮人民政府備案。

  五、預防和預警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六、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村供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鎮上應急預案啟動,村級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應急響應

  當發生農村缺水問題時,要啟動相應預案。

  (1)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各組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協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供水應急領導機構派出工作組,指導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各級應急領導機構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 并在鎮工作組抵達時配合做好應急供水工作。

  (三)應急處理

  當農村供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七、應急處置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的農村供水。

  1.啟用備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等方便用戶儲水;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按“先生活后生產”原則,采取分時段、應急供水車送水、分區域等方式調度供水,確保群眾生活用水正常;

  4.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二)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資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由鎮應急領導機構統一指揮,積極采取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 水。

  八、應急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供水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要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確保在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物資保障

  供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供水應急需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四)交通運輸保障

  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

  村警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指導全鎮村組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鎮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加強和規范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各類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保持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確保金堡鎮各村組農村供水安全,結合本鎮各村組的供水實際,制定預案。

  (二)工作原則。全鎮各村組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遵循“以人為本、統一指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各項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它危害。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對一般事故由鎮長統一領導和部署,重大、特大事故必須逐級上報,服從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三)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范圍內各村組因發生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圍或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成立金堡鎮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鎮各村組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鎮長任指揮長,分管副鎮長任副指揮長,鎮農業服務中心、水利站、國土所、財政所、社會事務辦、學校、供電所、派出所及各村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各單位的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二)辦事機構。金堡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水利站,周嵩任辦公室主任,蔣憲芬、揚郴兩位同志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1.金堡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各級政府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時了解掌握各村組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及時向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派出所、水利站、衛生院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金堡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鎮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全鎮農村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派出所、水利站、衛生院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上級單位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相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三、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數,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三級:I級(重大)Ⅱ級(較大)III級(一般)。

  (一)1級(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的(含48小時)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10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二)Ⅱ級(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三)Ⅲ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3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四、供水突發事件分類

  村鎮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六類:

  (一)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二)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

  (三)由于其它原因,造成村鎮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四)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五)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六)傳染病疫情及安全渡訊

  五、應急預案體系

  金堡鎮農村供水應急預案體系分為兩級級:

  (一)鎮級應急預案:鎮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務局備案;

  (二)村級應急預案:村民委員會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鎮政府備案。

  六、預防和預警

  (一)監控機構

  金堡鎮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農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并公開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全鎮區域內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及上級應急領導機關報告。

  (二)監測信息

  1.旱情信息(黨政辦)

  2.供水工程信息(鎮水利站)

  供水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認為破壞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七、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各村在獲取信息后,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

  對應全鎮各村組供水安全突發事件預防預警等級,應急相應劃會為兩級。鎮級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鎮重大供水時間的指揮調度:及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村級供水應急指揮機構在鎮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集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I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級)時,啟動1級應急相應預案。

  1.鎮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級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供水應急領導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縣級工作組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3.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三)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級應急指揮機構,并應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請查、核實,并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后由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縣領導小組備案

  (四)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級應急指揮機構,并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協助當地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應急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應立即向鎮應急領導機構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縣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應急處理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后,應急機構應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八、應急處置

  對于鎮、農村供水主管網突然性發生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長時間無法供水。

  1.啟用備用水源:

  2.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方便用戶儲水。

  4.維修好水井,方便群眾就地取水。

  5.啟用運水車,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6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縣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農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浙江省農村供水管理辦法》《麗水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松陽縣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松陽縣范圍內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農村飲用水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的供水安全事件。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 在縣水利局統一指揮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的應急管理體系。根據突發水源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影響范圍和所需動員的資源等因素,分類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落實責任制,明確責任人。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鄉(鎮)級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以后,各級應急指揮小組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

  二、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等級劃分

  (一)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等級劃分

  根據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將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四級: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

  1.一般農村供水安全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農村供水安全事件:

  ⑴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水量不到2.5千克)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0.1至0.5萬人且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⑵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3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2.較大農村供水安全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農村供水安全事件:

  ⑴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水量不到2.5千克)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0.5至1萬人且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⑵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出現死亡或3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重大農村供水安全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農村供水安全事件:

  ⑴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水量不到2.5千克)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1至2萬人且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⑵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4.特別重大農村供水安全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農村供水安全事件:

  ⑴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或工程事故導致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水量不到2.5千克)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2萬人以上且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⑵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上死亡或30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二)供水安全事件所采取的供水應急措施

  有兩套供水系統(既是鄉鎮或單村供水,又有城市管網延伸覆蓋)的村啟動第二套供水系統;有備用水池的啟動備用水池;或利用鄰村供水工程,用送水車送水或接臨時管道供水。

  (三)防止水源污染保障措施

  1.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進行劃定及相關環境管理,加強對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等。

  2.加強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化肥和農藥使用的統一監督管理,加強對農業和漁業生產的監督管理,防止其污染飲用水水源等。

  3.加強對飲用水水源涵養林等的保護和管理,加強對林業生產的監督管理,防止其污染飲用水水源等。

  4.供水站要加強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防止人為造成水質污染。

  5.各級應急領導小組應經常對供水站的管理環節和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加強對農村供水進行水質監測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到防患于未然。

  7.加大在農村地區水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特別是地下水資源的相關法規和保護知識的.宣傳,加強對鄉、鎮工作人員水法律、法規的培訓,加大對私打井和亂采地下水資源等違法行為的監察執法力度,在各村公開舉報電話,建立快速反應機制。

  三、應急預案體系

  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體系分為四級:

  (一)縣級應急預案:縣水利局負責編制完成全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經批準后實施。

  (二)縣級統管應急預案:縣水務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編制完成全縣縣級統管農村供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利局備案。

  (三)鄉鎮級應急預案: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縣水利局備案。

  (四)各供水單位應急預案:由供水單位負責編制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水利局備案。

  四、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松陽縣農村供水安全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縣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應急工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府辦分管副主任、縣水利局局長任副組長,縣應急局、縣委宣傳部、縣水利局、縣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松陽分局、縣衛生健康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教育局、縣自然資源與規劃局、縣人武部、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氣象局、縣供電公司、縣水投集團、縣人民醫院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有關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

  (二)辦事機構——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水利局作為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協調聯絡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遇供水安全事件時,及時了解情況,向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按照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命令和指示,組織協調、落實供水安全事件的應急工作。

  (三)職責分工

  1.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⑴貫徹落實各級政府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件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⑵及時了解掌握鄉鎮(街道)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⑶審定全縣各鄉鎮(街道)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⑷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公安、水利、建設、生態環境、衛生健康、消防救援大隊、人民醫院等相關單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⑸負責指導、督促、檢查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⑹ 通過對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和總結,進一步完善預案。

  2.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縣級農村供水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公安、水利、建設、生態環境、衛生健康、消防、水投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3.領導小組各成員職責如下:

  縣應急局:負責協調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工作。

  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正確引導輿論,加強網上輿論的管理和引導。

  縣水利局:負責全縣農村供水安全工程的建設、管理,提供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信息、預案以及工作方案;負責編制恢復農村供水安全工程所需資金和計劃的申報。

  縣建設局:負責指導城鎮供水企業提供應急救援用水,協調社會運水車輛,參與應急救援。

  縣發改局:負責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工程的立項、審批,項目上報及計劃下達。

  縣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資金的保障及管理工作。

  縣公安局:協助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影響群眾的維穩工作,協助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屬地,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確保農村供水工程設施安全。

  縣民政局:負責統計核實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災情;負責協助縣、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遭受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影響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對遭受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影響的鄉鎮(街道)疾病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及供水單位的出廠水、管網末梢水的水質監測,指導農村供水衛生消毒等衛生保障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松陽分局:負責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對本行政區域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管,負責業務指導,發現在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水域違法設置排污口、向水體排放污水和固體廢物行為的,將相關證據材料或案件線索移送鄉鎮(街道),鄉鎮(街道)按程序辦理并將處理結果反饋生態環境部門。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期間道路的暢通,優先保障搶險、救災、抗旱人員和物資設備的運輸。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正常和各類預警情況下農村供水安全工程建設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山體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協助政府做好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做好中小學、幼兒園的飲用水安全檢查,確保師生飲水安全,特殊情況下采取停課措施。

  縣氣象局:負責強降雨、臺風、熱帶氣旋及其他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用消防車向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地運送生活用水,保障當地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

  縣水投集團:負責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根據汛情和天氣變化,做好常用物資的災備工作;在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期間組織第三方運管機構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險、供水恢復、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提高供水事故處理和應急搶險能力。

  其他有關單位負責自己相應的工作職責。

  4.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各鄉鎮(街道)成立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鄉鎮(街道)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處理。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鄉鎮(街道)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本鄉鎮(街道)農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縣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鄉鎮(街道)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5.農村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供水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訂科學合理的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水利局備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五、預防和預警

  (一)監控機構

  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負責全縣農村供水安全信息的監測、收集、檢查、預警工作,各鄉鎮(街道)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多渠道積極獲取本轄區相關農村供水安全信息。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設立并公開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縣行政區域內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上級報告。

  (二)信息監測

  1.旱情信息

  2.飲用水水源水量及水質信息

  3.供水工程信息

  (三)報告

  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是農村供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及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安全事件。供水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隨后補報詳情。

  (四)先期處置

  1.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或可能發生時,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農村供水單位應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并將事件和有關先期處置情況按規定上報縣人民政府相關應急管理部門和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

  2.對于特別重大或重大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縣人民政府和各主管部門在接到信息后,根據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展態勢,視情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處置隊伍,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并做好啟動縣級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預案啟動與預警發布

  1.預警級別及發布:對需要向社會發布預警的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由縣人民政府及時發布預警。根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預警級別按照事故分級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并依次用藍色(一般)、黃色(較大)、橙色(重大)和紅色(特別重大)表示。預警信息應包括事件類別、可能波及范圍、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續時間、提醒事宜和應采取的相應措施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信息網絡、宣傳車、警報器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于老、弱、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2.預案的啟動: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縣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報經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批準后,啟動農村供水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并向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報告。

  六、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農村供水工程所在鄉鎮(街道)應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及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并進行先期處理。

  對應縣農村供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縣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指揮調度。各鄉鎮(街道)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農村供水工程所在鄉鎮(街道)負責本鄉鎮(街道)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處置。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Ⅳ級Ⅲ級響應

  當發生Ⅳ級(一般)農村供水安全事件時,一般應啟動鄉鎮(街道)預案,縣級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視情啟動;發生Ⅲ級(較大)農村供水安全事件時,必須啟動有關鄉鎮(街道)預案,縣級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視情啟動;

  1.預案啟動

  ⑴工作會商:工作會商由鄉鎮(街道)應急指揮機構負責人召集,參加人員包括相關鄉鎮(街道)部門工作人員及技術人員,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⑵工作部署:鄉鎮(街道)應急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后,應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開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確工作責任,在1小時內將突發情況上報縣政府。縣政府應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⑶部門聯動:按照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分工職責和工作要求,應急處置由各部門協作配合,明確分工,具體任務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員到現場指導工作。

  2.預案實施

  ⑴搶險救災:當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農村供水工程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有關鄉鎮(街道)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⑵醫療救護:事件發生地應急指揮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⑶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出現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機構應與當地政府一起發動群眾參與農村供水工程設施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3.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4.宣傳動員

  在發生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做好宣傳,正確引導輿論,穩定群眾情緒,保持社會秩序穩定。

  5.響應結束

  當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鄉鎮(街道)應急指揮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事件處理完畢后,由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結束公告,報上級應急機構備案。

  (二)Ⅱ級Ⅰ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重大農村供水安全事件時,應立即發布Ⅱ級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當發生特別重大農村供水安全事件時,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立即發布Ⅰ級預警,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啟動以下工作程序:

  1.預案啟動

  ⑴工作會商:工作會商由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集,參加人員包括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及技術人員,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⑵工作部署: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開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確工作責任,在1小時內將突發情況上報縣政府,并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農村供水工程所在鄉鎮(街道)應急指揮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縣級工作組和當地政府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農村供水工程所在鄉鎮(街道)工作組必須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并在縣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其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⑶部門聯動:按照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和工作要求,協作配合,明確分工,并按照具體任務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員到現場指導工作。

  2.預案實施

  ⑴搶險救災:當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農村供水工程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障受災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在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⑵醫療救護:事件發生地應急指揮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⑶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出現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機構應與當地政府一起發動群眾參與農村供水工程設施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3.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4.宣傳動員

  在發生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做好宣傳,正確引導輿論,穩定群眾情緒,保持社會秩序穩定。

  5.響應結束

  當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可宣布應急結束,并協助當地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事件處理完畢后,由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結束公告,報上級應急機構備案。

  七、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各相關部門及鄉鎮(街道)要盡快成立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三)搶險隊伍保障

  縣人武部負責制訂重、特大供水突發事件搶險隊伍保障預案,以駐松部隊和各鄉鎮的基干民兵為骨干力量組建搶險突擊隊,作為重、特大供水突發事件搶險的基本保障隊伍,統一由人武部調動,積極參加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四)資金保障

  縣財政局要設立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按照事故等級劃分,負責及時核撥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確保供水突發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并監督資金的使用。

  (五)搶險物資保障

  縣水投集團負責制定物資儲備預案,負責供水應急事件搶險物資的儲備及供應。

  (六)醫療和衛生防疫等保障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制定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保障預案,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搶險過程中傷病人員的醫療救護和突發事件后的防疫工作,并對可能發生的疫情,及時采取監控措施。

  市生態環境局松陽分局制定水源污染應急預案,做好化學危險品泄漏等突發事件的現場監測工作,組織有關單位對污染物進行處置,并及時通報環境危害范圍。

  (七)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局制定道路交通保障預案。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八)治安保障

  縣公安局制定治安維護保障預案。組織、協調重、特大供水突發事件涉及刑事犯罪的偵察、鑒定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九)供電保障

  縣供電公司負責制訂供電保障預案,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搶險現場的供電保障。

  (十)技術保障

  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建立鄉鎮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農村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并加強對分散飲水戶的技術指導和宣傳。

  (十一)后勤保障

  縣氣象局負責提供氣象信息服務。

  八、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農村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農村供水工程所在鄉鎮(街道)和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向上級應急機構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要對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政府負責。需要縣政府援助的,由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上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衛生健康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在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有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

  九、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7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區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一領導,分級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當地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各有關部門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二、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指揮體系

  成立綠園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主管副區長擔任,區農業農村局局長任副總指揮,區政府辦、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長春市生態環境局綠園區分局等有關部門為指揮部成員單位,其負責同志為應急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及專家組,辦公室設在區農業農村局,辦公室主任由區農業農村局局長兼任。各鎮要成立相應的指揮機構。

  (二)飲水安全組織機構的職責

  1.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區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農業、水利、環保、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2.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區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相關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相關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3.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發改局:負責重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物資儲備計劃下達。

  區財政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經費、恢復重建費用及時安排和下撥;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經費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區民政局:負責統計核實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災情;負責協助區政府做好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區衛健局:負責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村、鎮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飲用水源的水質監測和衛生保障。負責水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切實保護好飲用水源,制止對飲用水源的污染,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全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建設,提供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預案以及工作方案;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長春市生態環境局綠園區分局:負責綠園區農村飲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負責水源地保護區或保護范圍的劃定;水源地突發環境應急事件的處理工作。

  4.專家組職責

  指揮部專家組由農業、水利、環保、衛生防疫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指揮部的技術支持工作。其職責是:參加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發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對突發事件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指揮部的指派,對各鎮給予技術支持。

  5.各鎮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各鎮成立相應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管轄范圍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轄區飲水安全事件相關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掌握本轄區飲水安全信息,及時向區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突發事件情況;指揮、協調本轄區飲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應急預案,供水工程管理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預防及預警

  (一)預防

  1.信息監測和收集

  監測單位及報告制度:各行政村負責本地區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要設立并公開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本地區相關飲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區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

  2.信息報告

  各鎮、村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

  3.預防工作

  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各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科學編制供水計劃,注意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

  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建立健全重大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為解決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二)預警

  1.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2.預警發布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標準,對收到的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并報告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同時上報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Ⅰ級預警、Ⅱ級預警,由各鎮報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發布。Ⅲ級預警由各鎮研判,經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批準,以鎮名義發布預警公告。Ⅳ級預警由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指揮機構研判,受災地所在鎮發布預警公告。

  預警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止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

  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報告,并先進行處理;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2小時內向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區政府報告。

  對應全區農村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綠園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全區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應急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Ⅰ、Ⅱ級響應

  當發生特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1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當發生重大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5萬~1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工作會商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Ⅰ級、Ⅱ級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主管副區長)召集,區政府辦、區發改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長春市生態環境局綠園區分局等部門參加。Ⅰ級邀請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領導和有關專家到會指導,進行工作會商,宣布進入特大飲水安全事件緊急狀態后應實施的臨時性措施和行政命令,調動區有關職能部門啟用備用水源應急送水;Ⅱ級由上述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專家會商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影響地區應急供水方案及其它相應措施。

  2.工作部署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飲水安全緊急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鎮和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當地政府要把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作為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緊抓好。主要負責同志應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安排好群眾生活,保持社會大局穩定。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下派工作隊,督促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工作隊由有關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實行分片包干,做到下去有任務,回來有匯報。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召集有關單位領導研究并提出解決辦法。

  發生Ⅰ級事件時,有關鎮應急指揮部派出工作組,協調配合區工作隊和村組干部一道做好搶險救援工作。發生Ⅱ級事件時,有關應急指揮部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區工作隊抵達事件發生地后配合作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時,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地飲用水供應。

  出現突發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所屬鎮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區發改局負責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區農業農村局派出工作組,按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區民政局牽頭深入受災區,核實災情,提出救災方案,并向省、市申請救災資金。

  區衛健局等醫療部門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區財政局及時籌措下撥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經費,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的補助。協同區農業農村局向市申請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資金。

  宣傳部門除一般的農村飲水安全宣傳外,及時準確報道事件處置工作。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向上級提出支援報告。

  4.方案啟動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宣傳部門除適時報道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情況及典型經驗、事跡外,要重點做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的工作實施、水資源統一管制、配給和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動員區直有關部門和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恢復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去。

  (三)Ⅲ級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0.5萬人以下~0.3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工作會商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由區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區農業農村局局長)組織區發改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長春市生態環境局綠園區分局等部門,對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展及各項應對措施進行會商。

  2.工作部署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飲水安全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會議,組織有關鎮及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同時下派工作組,深入第一線,收集信息,并督促指導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鎮、村的工程恢復工作。

  有關鎮應急指揮部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進行處置,并在區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當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所屬地各鎮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事件發生地人畜飲水供應。

  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各鎮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區農業農村局派出工作組,按照區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區財政局及時籌措下撥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經費和恢復重建費用,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及恢復重建工程費用。

  宣傳部門適時報道事件有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展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4.方案啟動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宣傳部門應適時報道事件處置有關情況。由區應急指揮部動員有關部門和有關鎮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和恢復建設工作中去。

  (四)Ⅳ級響應

  當發生一般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3萬人以下~0.1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1.工作會商

  區應急指揮部一般不組織正式的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決策會商,必要時由區農村飲水安全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召集有關部門技術人員進行研究。各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

  2.工作部署

  各鎮應急指揮部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區應急指揮部。各鎮應急指揮部負責備用水源調度工作,必要時啟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并立即派出工作組,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農村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立即向所屬鎮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事故處理完畢后,由鎮應急指揮部報區應急指揮部備案。

  3.部門聯動

  當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各鎮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團結協作,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方案啟動

  各鎮應急指揮部研判后報區應急指揮部,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由鎮應急指揮部動員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和恢復建設工作中去。

  五、保障措施

  各鎮要成立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一)資金保障

  區財政要設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各鎮財政也要根據實際拿出相應的配套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時,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本級政府,申請動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二)物資保障

  區消防、環保、公安交通部門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三)應急備用水源準備

  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各鎮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從距離最近的水源調水。

  (四)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區應急指揮部組織消防、公安交通、環保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醫療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指揮部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工程管理單位和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應向區指揮部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區應急指揮部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區農業農村局和事發地鎮政府負責。需要援助的,由事發地鎮政府提出請求,上報區農業農村局,區農業農村局逐級上報。區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直到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22)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區政府對參加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警級別暫時規定

  Ⅰ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

  Ⅱ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0.5至1萬人飲水不安全;

  Ⅲ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0.5萬人以下至0.3萬人飲水不安全;

  Ⅳ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0.3萬人以下至0.1萬人飲水不安全。

  (三)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制定之日起實施。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8

  一、編制背景、目的

  由于我鄉主要飲水工程基礎較薄弱,農村群眾供水方式主要以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為主,水源主要為地表水,水量受季節影響較大。季節性缺水主要集中在春冬兩季。分布在全鄉各村、社水源相對匱乏的地方,較為分散。農村飲水安全是“兩不愁、三保障”“群眾最不滿意10件事”整治工作的重要內容,是關乎群眾生產生活和生命健康,是脫貧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為助推全鄉脫貧攻堅“整市摘帽”,保證農村群眾飲水安全,結合溪口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強化領導

  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防為主、有備無患”的總體要求,鄉村兩級聯動,分級負責,確保缺水農戶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三、組織體系與職責

  在黨委政府統一指揮下,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長由鄉長鄒粟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陳小俊擔任,成員由鄉河長辦和各村村主任擔任,下設辦公室在鄉河長辦,陳小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孟宇賢同志協助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電話:xxx。

  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全鄉飲水基本情況,及時向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重大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具體指揮、調度、協調處理,確保第一時間掌握問題、第一時間解決,確保群眾飲水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指揮部值班制度與鄉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實行鄉干部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村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內上報處理結果;

  各村不能解決的,需要應急處置指揮部出面調度,應在發現問題半小時內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確定應急備用水源。對于可能出現季節性缺水的村社,要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以備急時所需。同時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暢通工作,保障應急所需。(應急備用水源地分布情況:后壩溝村應急備用水源地:王家溝;

  樓壩河村應急水源地:樓壩河;

  向家巖村應急備用水源地:柏家溝,朱家溝;

  喻家梁村應急水源地:杜家溝、王家溝;

  雙龍廟村應急備用水源地:黨家溝、王家溝、許家溝;

  4.應急措施

  ①針對少數偏遠吊腳戶存在季節性缺水,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備有送水車輛,及時送水應急,確保群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可利用附近區域水池或其它儲水設施設備(水缸、水桶等)緩解季節性缺水。(適用村包括向家巖村)

  ②針對山洪、地質、暴雨災害的采取補充維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進行處理。

  ③針對水質污染的發布緊急通知,通知到戶到人并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采取措施補充水源。

  ④針對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⑤針對水質不達標(集中供水、分散供水)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藥物等措施進行處理。

  ⑥預備應急車輛準備一臺,應急人員20名(民兵預備役)。

  5.應急信息和維穩工作由鄉辦公室統籌。

  五、應急響應

  1.鄉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報告后,應立即向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傳迅速達有關單位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

  鄉財政應編制應急工作經費,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監測、工程建設等費用。

  2.通訊與信息

  保證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傳真等現代通訊手段。

  3.宣傳動員

  組織應急演習,并及時總結,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協助做好群眾工作,保持社會穩定,并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七、各村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供水管理制度和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9

  農村飲用水安全是消除貧困的硬指標之一,是消除貧困攻勢的勝1保障的重要內容。解決農村飲用水安全問題,實現扶貧過程、民生福利、事關同步小康目標。根據縣扶貧總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扶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松桃苗族自治縣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我街實際,制定了本預案。

  一、總的來說。

  (一)創建目的。

  指導全城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少損失,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切實維護農村群眾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制作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事件管理暫行辦法》、《貴州省環境保護條例》、《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整體應急預案》、《貴州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松桃苗族自治縣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文件制定本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城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防控和應急處置。突發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干旱,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供水量嚴重不足

  2.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設施和水源受到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水質不符合標準

  3.由于地震、洪水、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設施嚴重破壞

  4.由于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和地質變遷等,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水源枯竭

  5.人為破壞或其他原因嚴重影響農村飲用水的安全。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和責任。

  成立街道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街道事務所主任張文飛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副主任王再濤擔任,遼皋區水務服務中心、街道綜合事務所、財政局、衛生院、供電所、派出所、武裝部、民政事務所等成員部門。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街上綜合辦公室,王再濤擔任辦公室主任,李明周負責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一)應急指揮部的責任。

  負責制定街道農村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指導和協調街道農村飲用水安全應急處理的指導,協調開展供水設施的應急保險、保險和再建工作,指導街道供水公司(村、社區)進行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應急應急期間的信息發布工作的潛在危險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報告執行情況

  (二)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起草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救援工作;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三)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蓼皋片區水務服務中心: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行業管理、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調配及正規化、規范化建設;提供雨情、水情、災情、水源調度方案及受災應急措施,供領導指揮決策。

  2.街道綜合辦: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的工作,確保應急工作有序地進行;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事宜。

  3.街道財政分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恢復經費的安排、下撥和管理;會同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應急措施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4.街道衛生院:負責疫病的防治和醫治工作,組織應急隊伍赴災區進行醫療救護;負責事發地周邊環境衛生防疫、水源水質監督監測等工作。

  5.街道供電所:負責輸、變電工程設施的運行安全,加強輸、變電工程設施的運行和檢修管理。保障救援現場應急用電。

  6.街道派出所:嚴厲打擊破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通訊線路的違法活動,保證工程設施的正常運行;維護搶險現場秩序。

  7.街道武裝部:負責組織并領導民兵執勤和急、險、重任務,負責擬制事發地的動員,并做好動員的各項準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完成防汛等任務。

  8.街道民政辦:負責受災農村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做好受災農村群眾的生產救災工作。

  三、應急響應

  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響應按照供水突發事件搶修,恢復時間劃分為Ⅰ級響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嚴重事件)、Ⅱ級響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較大事件)和Ⅲ級響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一般事件),由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約應急供水,搶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一)Ⅰ級響應

  因發生特大早情,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污染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5000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的事件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嚴重事件,由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報鎮政府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一方面組織技術人員對農村飲水工程進行搶修,另一方面協調有關村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或向停水村組派送水車送水,必要時請求縣級部門支援,保證當地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二)Ⅱ級響應

  因發生旱情、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1000-5000人飲水不安全的事件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較大事件。由鎮人民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組織人員對損壞的工程進行搶修,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或向停水村組派送水車送水,必要時請求縣級部門支援,保證當地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三)Ⅲ級響應

  因干旱、自然災害、供水設備損壞和供水管網遭受人為破壞,導致1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的事件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一般事件。由鎮政府統一協調指導有關村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或向停水村組派送水車送水,保證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

  四、應急保障

  (一)資金保障

  街道級財政應設立鎮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街道辦事處也可通過水費提留等方式籌集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二)物資保障

  應急指揮部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時,應急指揮部要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三)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人員,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四)交通運輸保障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應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群眾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部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六)技術保障

  應急指揮部要建立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人員的應急處置培訓和用水戶的技術指導。

  五、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并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鎮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二)預案的解釋與生效時間

  本預案由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10

  第一章總則

  一、編制目的

  1、結合我村飲水安全工程實際情況,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的事件搶險和應急處理機制,切實提高保障我村供水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我村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編制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件》、《xx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和文件;地方性相關法規等,并結合xx村實際,制定本預案。

  3、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分級建立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鎮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村應急領導成員根據應急要求快速做出反應,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在供水事故處理和控制中,以保證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為重點,采取強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圍降到最低程度。

  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村范圍內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地震、洪災、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第二章基本情況

  自然地理、位置

  1、xx村位于河口縣東北部,距縣城13km,區域面積966km2,耕地面積733公頃,全村轄12個村民小組,10個自然屯,總戶數778戶,總人口2569人。

  2、水文氣象

  xx村屬北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區。四季分明、雨熱同季,降水和光照比較充足,特點是春季氣溫回升快多有大風,夏季炎熱、雨量集中,秋季天高氣爽,冬季干燥寒冷期長。多年平均降水量640mm,集中在6—8月下旬。年平均氣溫為67℃,最高氣溫可達356℃,最低氣溫為-315℃,年平均積溫為31833℃,無霜期在140—155天,年蒸發量平均在2000mm以下,多年平均凍深為150m。風向多為西南風,春季6級風為普遍現象。氣候特點適合一季作物生長,且可獲得較高的產量。

  3、社會經濟發展情況

  全村轄12個村民小組,10個自然屯,總戶數778戶,總人口2569人。主要糧食品種有玉米、高梁、黃豆,全村耕地面積733公頃,以種植玉米為主,年可產玉米7700噸,林地35公頃。

  4水資源概。

  水資源較為豐富,區域內有亮子河、紅山河流域。

  5、農村供水現狀

  xx村總人口2569人,有10個自然屯,全村10屯全都沒有吃上自來水,但全村778戶每戶都有水井,村民飲水水源除個別水井水質較差外,基本都是安全的。

  農民飲用水安全程度沒有構成嚴重威脅,其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地質原因地下水、地表水開采利用,飲用水開采保證率不達標,地下水水位嚴重下降,個別水量不足,但飲水不安全沒有太大影響。主要飲水不安全問題有水質不達標,水源保證率不達標。我村正在努力解決這些困擾著百姓生活的飲水不安全問題。

  第三章應急機構及其職責

  1、指揮體系

  成立xx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全村供水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理日常事務。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具體負責本村的飲水安全應急工作。

  xx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村委會主任

  副組長:xx村委會副主任

  成員:xx村水管員

  D:黨支部副書記

  E:婦女主任

  F:民兵連長

  G:會計

  H:文書

  2、農村供水應急機構的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件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了解掌握全鎮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工作,組織實施我村范圍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領導小組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我村供水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意見預案;負責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協調指導事發地,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派出所、環保、衛生、防疫、供電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供水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3)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村委會主任:統籌組織協調全村供水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事宜。

  水管員:負責全鎮農村供水工程的管理,負責提供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預案以及工作方案。

  會計:安排農村供水工程應急經費,監督和管理經費使用情況。

  婦女主任:負責農村遭受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以及飲用水源的衛生保障。

  民兵連長: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

  文書:負責農村供水法規、政策的宣傳,及時準確報道事件處理工作。

  3、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擬定飲水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飲水安全信息,及時向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件情況;指揮協調本村飲水安全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第四章預防和預警

  1、預防

  (1)監控機構

  負責供水工程安全事件信息的監測、收集、檢查、預警工作,要通力協作,多渠道獲取相關飲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政府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2)信息監測及收集。

  旱情信息:對轄區內旱情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重大及以上旱災由領導小組向鎮委、鎮政府報告。

  水污染信息:對轄區內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水污染事件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重大及以上水污染事件由領導小組向鎮委、鎮政府報告。

  供水工程信息:對轄區內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等事故進行全面監測,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自來水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及時向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3)信息報告

  應急領導機構是農村供水日常監測信息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險情。

  (4)預防工作

  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供水工程的保護和節水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農村供水應急機構要建立健全重大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為處理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2、預警

  (1)、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根據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

  預警級別依據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可控性、影響范圍等因素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2)、預警信息應標明突發農村供水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在預警狀態下,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啟動飲水安全事件應急準備工作,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落實各項預警控制措施。當供水連續不足,應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請研究決定實施特殊時期的供水方案。

  在水源污染或有人為投毒行為發生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同時告知所有用戶停止使用,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將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向鎮政府報告,衛生、防疫等相關職能部門立即對水源水質、管網跟蹤檢測、消毒,防止污染面積擴大,并利用送水車向所涉及的群眾送水。

  在供水設施恢復正常運行、污染已解除、管網已消毒、能達到正常供水標準時,應急領導小組經研究決定宣布解除預警狀態。

  第五章應急響應

  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飲水安全事件,立即向鎮委、鎮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置。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應急機構和縣政府報告。

  對應全村供水應急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啟動。

  2、事件響應

  當發生特別嚴重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由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參加人員包括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必要時邀請鎮水利站分管領導和有關專家參加;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3、工作部署

  村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開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確工作責任,在半小時內將突發情況上報鎮人民政府,并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本村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4、部門聯動

  按照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和工作要求,協作配合,明確分工,并按照具體任務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員到現場指導工作。

  5、方案啟動

  搶險救災。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障受災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及事發地應急機構要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事發地應急機構配合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出現應急事件后,應急機構應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6、宣傳動員

  在發生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后,應急機構應做好宣傳發動,穩定群眾情緒,防止發生疫情,防止發生恐慌,保持社會秩序穩定。

  7、響應結束

  應急響應結束的條件。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災區居民飲水恢復正常后,經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結束命令并在新聞媒體上發布。

  第六章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要成立飲水安全應急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飲水安全事件,迅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2、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急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24小時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3、資金保障

  應設立農村供水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領導組報鎮政府申請動用農村供水應急專項資金。

  4、物資保障

  發生應急事件時,應急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鎮政府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由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5、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協調有關單位立即組織鎮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6、交通運輸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村委會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7、技術保障

  要建立飲水安全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應急處置培訓、技術指導和宣傳。

  8、應急搶修隊伍保障

  成立搶險隊伍,各小組組長擔任搶險隊長。當供水事件發生后,各搶險隊伍在接到搶修命令后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指定地點待命。

  9、治安維護

  村委會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第七章后期處置

  1、調查與評估

  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后一周內,應急機構應向縣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縣應急領導小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政府負責。需要鎮政府援助的,由水利站提出請求,上報水利局。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衛生防疫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直到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3、責任追究

  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預案由xx村小組辦公室負責管理,并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2、預案解釋與生效時間

  本預案由xx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農村飲水管理應急預案 11

  為迅速、準確、有效、安全地處置好全辦農村供水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及時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群眾利益,保障全辦農村居民生產生活用水安全,維護城鄉經濟積極發展和社會穩定。

  一、基本情況

  我辦現只有板山村、盤龍社區、平莊社區大院子組涉及農村飲水,群眾居住較為分散,農村供水方式主要以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為主,水源主要為地下水為主,水量受季節影響較大,季節性水量不足主要集中在干旱季節,飲用水源相對匱乏。農村飲水安全是脫貧攻堅“3+1”保障的重要內容之一,關乎群眾生產生活和生命健康,根據《貴州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貴州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城市供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辦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禮儀街道范圍的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

  三、強化組織領導和職責

  在禮儀街道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防為主、有備無患”的總體要求,街道村(社區)兩級聯動,分級負責,確保季節性水量不足和突發事件影響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成立禮儀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

  指揮長:

  常務副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各村(社區)負責人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社區發展服務中心,由陳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蒲川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社區發展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為辦公室成員,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若遇到干旱時間及時掌握農村飲水困難情況,及時向街道主要領導報告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負責全辦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部署、組織實施、督查和協調等工作,保障全辦農村居民生產生活用水安全,維護城鄉經濟積極發展和社會穩定。

  公共服務辦:負責統計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災情;儲備應急物資,負責做好受災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衛生院:負責對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村、組的衛生防疫和救護工作;對農村飲用水水源的水質實行監測和衛生保障。

  財政所:組織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突發事件處置經費并監督使用。

  派出所:負責飲水安全應急群眾的社會治安及案件查處;維持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

  社區發展服務中心:負責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公共管理辦:負責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制止向河流、水庫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體廢物的行為,應急處理水污染事情。協助自來水公司供水開展送水工作。

  交警五中隊:維護好事發地區的交通和秩序。

  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法規、政策的宣傳、及時準確報道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有效處置。

  各村(社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村(社區)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村(社區)飲水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掌握本村飲水安全信息,及時向街道辦事處和上級應急指揮部機構報告突發事情情況;指揮、協調本村(社區)飲水安全突發事情應急救援工作。各村(社區)供水工程管理員結合本次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度科學合理的搶險救災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人員,并定期組織巡查、檢修。

  四、預防與預警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原則。通過建立預警預防機制,分析預警信息,判斷危險程度,采取預防措施,降低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1.重點預防對象:板山村和盤龍社區20人以上的供水水源、供水池、水管、水質。

  2.重點搶修的設備:蓄水池、輸水管網等。

  3.預防的職責:社區發展服務中心要定期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業務培訓,技術指導,落實責任追究制。供水管理員要堅持全年值班制,密切觀測設施的運行情況,把可能發生的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嚴格按規程操作、按規范管理,確保供水穩定有效。

  五、應急措施

  1.針對板山村石門組和盤龍社區后壩組可能存在的季節性水量不足的問題,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時,要準備應急工作車輛(貴C NB7973,駕駛員蒲川和鄧厚園)和應急送水保障車輛(禮儀街道辦事處灑水車),在多個群眾聚集點實行早中晚各一次及時送水應急;對于老弱病殘戶,采取送水上門方式。確保群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利用附近區域水池或其他儲水設施設備(水缸、水桶等)緩解季節性水量不足的問題。

  2.針對山洪、地質、暴雨災害的采取補充維修管道、水池等工程措施予以解決。

  3.針對水質污染的發布緊急通知,通知到戶到人并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采取措施補充水源。

  4.針對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5.參與應急人員30名(民兵預備隊)。

  6.向群眾公布應急聯系電話:xxxx,聯系人:王義。

  六、應急響應

  1.街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社區)報告后,立即向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組織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可要求上級部門和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管委會報告。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傳達相關指揮部成員單位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七、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保障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傳真等現代通訊手段。

  2.指揮部建立應急指揮系統,保障應急指揮部與各成員單位,以及應急辦公室之間的應急通信聯絡暢通。

  3.應急物資、設施、搶險隊伍保障。指揮部建立應急水源保障體系,在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時為居民提供最基本的生活用水:一是配備應急水源處理裝置;二是配備專業送水車和貯水袋;三是礦泉水、純凈水等物品發放。

  4.對在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黨政辦進行表彰;對在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5.宣傳動員。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情期間,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協調做好群眾工作,保持社會穩定,并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八、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社區發展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九、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