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通用6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你知道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通用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污染天氣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為建立健全我公司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我公司全體員工對重污染天氣的預防、預警和應對能力,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最大限度降低對大氣的污染,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訂本方案。
1.2編制依據
1.2.1法律法規、規章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1);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00.04);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2000.01)
(4)《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11);
(5)《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10〕113號);
(6)《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環境保護部令17號)(2011.05);
(7)《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境保護部等部門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33號;
(8)《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環辦函[2013]504號
1.2.2標準、技術規范
(1)《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
(2)《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3)《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
1.3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我公司區域內的重污染天氣及區域外發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公司的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對公司粉塵監測、監控并實施監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氣事件風險防范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重污染天氣事件防范和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員工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
(2)堅持屬地管理,統一領導。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納入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實行“公司統一領導指揮,各部門積極參與和具體負責”的原則,加強各部門之間協同與合作,充分發揮部門的專業優勢,提高快速反應能力;
(3)堅持加強預警,提前響應。積極做好空氣環境和氣象條件的應對,及時準確把握環境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變化情況,做好重污染天氣事件預測預報工作,做到及時、快速和有效應對;
(4)堅持部門聯動,全員參與。建立公司統一領導,部門協調聯動,職工廣泛參與工作機制,最大限度減少空氣重污染事件對社會造成的影響和危害。
2組織指揮
2.1組織機構
根據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局及北城街道環境保護辦公室的要求,我公司成立了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統一組織、協調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組長:總經理張x擔任
副組長:由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辦公室主任孫x擔任。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等。
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分管環境保護的孫x擔任。地點設置在公司辦公室,作為重污染天氣應對的日常工作機構。
主要職責:負責貫徹領導小組的批示和部署重污染天氣采取的應急響應措施。
3監測與預警
3.1污染分級
根據環境保護部《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分級方法,空氣質量指數(AQI)在201—300之間為重度污染;在301-500之間為嚴重污染。依據空氣質量預報,同時綜合考慮空氣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將空氣重污染分為4個預警級別,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藍色(IV級)預警、黃色(III級)預警、橙色(II級)預警、紅色(I級)預警。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級別可以提升、降低或解除預警。
1、藍色(IV級)預警:
經預測,本市未來一天將發生200<(AQI)環境質量指數<500時;
2、黃色(III級)預警:
(1)經預測,將連續三天發生200<AQI≤300時;或未來三天將交替發生200<AQI≤300或300<AQI<500時;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通報,我公司將連續三天發生200<AQI≤300時;或未來三天將交替發生200<AQI≤300或300<AQI<500時;
3、橙色(II級)預警:
(1)經預測,本市將連續三天發生300<AQI<500時;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通報,我公司將連續三天發生300<AQI<500時;
(3)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發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區域橙色(II級)預警時。
4、紅色(I級)預警:
(1)經預測,本市未來一天將發生AQI≥500時;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通報,我公司未來一天將發生AQI≥500時;
(3)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發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區域紅色(I級)預警時。
4應急響應措施
1藍色(IV級)應急措施
(1)確保三分之一的員工乘坐公共或低碳交通工具上下班,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2)機動車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減少機動車日間加油;
(3)公司內灑水降塵頻次為2次/天,加強噴丸、拋丸煙塵處理;
(4)增加道路清掃保潔頻次,減少廠內交通揚塵污染;
(5)生產車間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2黃色(Ⅲ級)應急措施
在執行藍色(IV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還應采取以下措施。
(1)確保40%的員工不開機動車上下班;
(2)建議員工盡量減少能源消耗,空調冬季調低2-4攝氏度、夏季溫度調高2-4攝氏度;
(3)減少一半含揮發性物料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4)及時安排生產計劃,減少生產任務的20%并積極配合市政府的預警措施,減少20%單位公車外出的派遣。對廠區內地面灑水的頻次增加為3次/天,禁止垃圾焚燒,對渣土進行覆蓋。
3橙色(Ⅱ級)應急措施
在執行黃色(Ⅲ級)應急措施的基礎上,還應采取以下措施。
(1)確保80%的員工不開機動車上下班;
(2)停止含揮發性物料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及時安排生產計劃,減少生產任務的30%并積極配合市政府的預警措施,減少30%單位公車外出的派遣;
4紅色(Ⅰ級)應急措施
在執行橙色(Ⅱ級)應急措施的基礎上,還應采取以下措施。
(1)嚴格禁止員工駕駛機動車上下班;
(2)及時安排生產計劃,減少生產任務的50%并積極配合市政府的預警措施,減少50%單位公車外出的派遣;
(3)市場營銷部不安排物流公司進行貨物發放。
5應急終止
1應急終止的條件
接收到上級主管部門發送的重污染天氣解除預警通知的同時終止應急響應。
2應急終止的程序
(1)領導小組確認了終止時間,并報總經理批準。
(2)經總經理批準后領導小組下達應急終止命令,并及時向全公司公布。
6總結評估
1重污染天氣的調查分析與后果評估
由各部門負責人等組織實施應急的總結評價工作。評價的基本依據:一、環境應急過程記錄;二、各成員單位應急措施的總結報告;三、應急措施的實際效果等;得出的主要結論應涵蓋以下內容:一是事件等級;二是應急總任務及部分任務完成情況;三是是否符合保護環境的總要求;四是采取的重要防護措施與方法是否得當;五是環境應急的規模、環境應急程度與速度是否與任務相適應;六是環境應急處置中對利益與代價、風險、困難關系的處理是否科學合理;七是應急預案的修訂建議及需要得出的其他結論等。
2獎勵與責任追究
公司對在應急響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獎勵;
對在應急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應急處置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或者失職、瀆職,以及其他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依法給予批評和罰款處分。
7預案管理
(1)預案宣傳。
安全環保部應充分利用報刊欄,加強預案以及重污染天氣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及時、準確發布重污染天氣事件有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2)預案培訓。
安全環保部應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培訓制度,根據應急預案職責分工,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與時間,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確保培訓規范有序進行。
(3)預案演練。
最經經常出現重污染天氣,安全環保部可以把實際執行預案的情況作為演練,演練后應及時進行總結評估,提出相關程序、措施的改進建議。
(4)預案修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進行修訂:
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二、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發生變化的;
三、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機構經采納的員工意見認為應當修訂的內容和方法等其他情況。
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
根據縣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為及時、有效減少重污染天氣對師生造成的危害,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安全,保證教學有序進行,提高師生自我保護能力,規范發生突發事件時的應急響應行為,針對空氣污染等突發事件采取科學合理有效對策,降低突發事件對我校造成的不利影響和傷害,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成機構
學校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重污染天氣應
急工作的全面指揮、協調和信息上報工作。具體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黨崢亮
副組長:李彩虹張引維
成員:王杜良杜登峰夏森虎魯偉姬維漢班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教處,張引維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職責分工
領導小組各成員根據各自的職責范圍完成下列工作。
1、根據渭南市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和渭南市學校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的通知及時傳達重污染天氣預警發布與解除信息。(學校應急辦公室)
2、安排好因預案啟動造成的課程和活動調整。(教導處)
3、嚴格落實入學晨、午檢制度,對出現異常情況的學生采取適當的醫療措施,及時通知家長。當因極重度污染而暫時停課時,要保持與家長、學生溝通暢通,密切關注學生在家情況,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政教處、各班主任)
4、有關部門要通過黑板報、宣傳海報、校園廣播、國旗下講話、主題班會等各種宣傳平臺,面向師生廣泛開展大氣環境保護和大氣污染時自我保護知識教育,向學生講解基本的空氣質量辨別方法、重污染天氣的危害,教會學生掌握污染天氣條件下的基本保護常識,讓學生不斷增強環境保護和自身防護意識。(團委、各班主任)
三、預警分級
渭南市將空氣重污染分為三個預警響應級別,由輕到重順序依次為:
1、黃色預警(Ⅲ級):當預測連續3天及以上發生重度污染天氣(200<AQI≤300)時,發布黃色預警。
2、橙色預警(Ⅱ級):當預測連續3天及以上發生嚴重污染天氣(300<AQI<500)時,發布橙色預警。
3、紅色預警(Ⅰ級):當預測1天及以上發生極嚴重污染天氣(AQI≥500)時,發布紅色預警
四、應急措施
(一)黃色預警(Ⅲ級)
1、呼吁師生上下學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減少能源消耗;
2、各級部應減少體育課等戶外運動,特殊敏感人群停止戶外活動;
3、外出人員采取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4、學校增加對校園裸露地面灑水降塵頻次。
(二)橙色預警(Ⅱ級)
1、各級部應停止體育課、集體操、跑步等戶外活動,所耽誤體育課程可通過調課方式彌補,以保證課程計劃落實;
2、工作人員避免戶外工作,加強必須在戶外作業人員的防護;
3、停止學校內施工工地的揚塵作業,做好現場揚塵管控。
(三)紅色預警(Ⅰ級)
1、各級部停止所有大型戶外活動。
2、根據上級通知發布臨時停課通知。在臨時停課前,各級部要指導學生科學安排自學計劃,適當布置自學內容,可以安排網上學習或輔導;停課期間耽誤的課程在預警解除后各級部統一安排補課。
3、對留校學生,要加強看護,學校全天開放圖書館、運動館等室內活動場所,組織好在校住宿學生室內活動,并安排專人負責組織學生日常活動,確保學生安全。
4.停止學校內全部施工工程。
污染天氣應急預案3
為及時、有效減少重污染天氣對師生造成的危害,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安全,保證教學有序進行,提高師生自我保護能力,規范發生突發事件時的應急響應行為,針對空氣污染等突發事件采取科學合理有效對策,降低突發事件對我校造成的'不利影響和傷害,根據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校全體師生。
二、組織機構
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隋書生
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李百軍、曹金花、李志杰
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張秀芬、劉慶川、蓋學義、尹士興、張偉軍、黃增強、左家勇、李美麗、宋霞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生發展部,張偉軍兼任辦公室主任。
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預警信息接收和發布:左家勇、李美麗、宋霞。
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應急處置保障:蓋學義、尹士幸、全體班主任。
三、宣傳教育
1.我校自接到市教育局1月3日通知后,學校領導立即安排工作實施,帶領相關人員學習通知精神,迅速成立了我校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2.召開全體教師會,傳達通知精神,對廣大老師進行宣傳發動,要求老師們深刻理解通知精神內容,為下一步工作做好準備。
3.各班及時召開以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問題和相關的環保知識為主題的主題班會,班主任負責對本班學生進行相關知識普及。
4.我校充分利用黑板報、班隊會、國旗下講話等形式,宣傳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宣傳環境污染對人類生活造成的惡劣影響,倡導學生保持良好的環保習慣,提高環保素質,同時將環保理念延伸至家庭、社區、乃至整個社會。
四、應急響應與措施
1.制定應急預案方案,制定應急預案活動記錄。
2.學校接到預警公告后,立即根據各自職責啟動相應的預警措施,并在重污染天氣發生后,迅速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空氣污染級別變化情況,組織學生采取不同的健康防護措施。
(一)黃色預警(Ⅲ級,重度污染)下,我校全體師生減少戶外活動;
(二)橙色預警(Ⅱ級,嚴重污染)下,我校全體師生停止戶外活動;
(三)紅色預警(Ⅰ級,極重度污染),及時組織全校師生采取停課措施。
3.學校學生發展部做好總結上報工作,確保此項工作順利完成。
污染天氣應急預案4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轄區內所有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及幼兒園。
二、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
根據環境保護部《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分級方法,空氣質量指數在200以上為空氣重污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有關規定,依據空氣質量預測結果,綜合考慮空氣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將空氣重污染狀況分為三個預警響應級別,由輕到重順序依次為黃色預警(Ⅲ級)、橙色預警(Ⅱ級)、紅色預警(Ⅰ級)。紅色預警(Ⅰ級)為最高級別。
黃色預警(Ⅲ級):預測持續3天及以上發生重度污染天氣狀況時(200<AQI<300);
橙色預警(Ⅱ級):預測持續3天及以上發生嚴重污染天氣狀況時(300<AQI<500);;
紅色預警(Ⅰ級):預測持續1天及以上發生極嚴重污染天氣狀況時(AQI≥500);
三、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
根據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分別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主要有:
(一)黃色預警(Ⅲ級)
小學、幼兒園減少戶外活動。
(二)橙色預警(Ⅱ級)
中小學、幼兒園停止戶外體育課、課間操;停止露天體育比賽活動;停止戶外大型活動和大型聚會。
(三)紅色預警(Ⅰ級)
中小學、幼兒園暫時停課。停課期間,中小學、幼兒園應按照“停課不停學”的原則,通過網絡、通訊等途徑與家長和學生保持聯系,提出可參考的合理化學習建議;教師要合理調整教學方式,靈活安排學習內容,指導學生開展自主學習,提示家長在家對孩子進行生活和安全教育。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學校可以根據所在地區及周邊空氣質量狀況實際,作出相應調整,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實施。
四、重污染天氣預警發布與解除
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辦公室。
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指揮部實行空氣質量監測信息聯動,接受預警發布與解除指令后,報領導小組副組長、組長,并按照領導小組要求,通過市教育局站、信息傳輸平臺、電話傳真或短信息等方式向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發布與解除預警信息。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轄區內中小學、幼兒園(含職業學校)啟動或解除預警響應預案。
五、重污染天氣應急職責分工
(一)市教育局職責
1.辦公室
負責接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指揮部預警發布、解除指令;負責組織發布、解除預警信息;負責信息報送及有關協調工作。
2.宣傳法規處
負責與宣傳單位聯系,通過公眾媒體和教育政務微博等發布預警信息,分析有關輿情,并做好宣傳應對工作。
3.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負責指導各縣(市)區教育局、學校制定減少戶外活動、停止體育科技比賽活動預警響應預案;負責全市中小學有關戶外室外活動、體育課、大課間活動,業余訓練、體育考試測試和運動會應對安排的預警響應;負責全面監督中小學應急預案啟動及應急響應措施的落實情況,并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
4.基礎教育處
負責指導縣市區和中小學制定停課預警響應預案;負責全市中小學停課應對安排的預警響應。指導學校安排學生開展自主學習,保證中小學“停課不停學”。
5.學前教育處
負責指導縣市區及幼兒園制定停園預警響應預案;負責全市幼兒園停園應對安排的預警響應。全面監督檢查幼兒園應急預案啟動及應急響應措施的落實情況,并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
6.職業與高等教育處
負責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制定預警響應預案;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預警響應。全面監督檢查市屬職業學校應急預案啟動及應急響應措施的落實情況,并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
(二)縣(市)區教育局職責
1.各縣(市)區教育局應根據《濟南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版)》制定分預案,指導所屬中小學、幼兒園做好預案制定工作,并組織預警應急響應措施的實施。
2.縣(市)區教育局應在預警響應期間督促檢查所屬中小學校及幼兒園預案的落實情況,統籌協調停課后課程調整和學生體育競賽、體育考試延期調整等工作,減少因天氣環境原因對學生學習和體育鍛煉產生的影響。
(三)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職責
1.各中小學和幼兒園應在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下,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并在接到預警指示后啟動實施。
2.各中小學和幼兒園在按照應急預警級別減少或停止戶外運動時,要組織并指導學生和兒童在室內上好體育課及開展體育活動,或通過創編室內健身操等多種方式指導學生體育鍛煉的方法和知識;在停課期間,要及時通過網絡、通訊等形式,為學生提供學習計劃和自學指導,并提示家長注意控制學生上網時間,并做好學生看護工作,保證學生在家安全;有留校學生的學校,應全天開放圖書館、閱覽室和室內體育館場,安排好在校留宿學生的校內生活。
3.各中小學要在預警應急響應期間,要科學合理安排好因臨時停課耽誤課程的調課補課,確保體育課和其他學科課時和課程計劃的落實;加強學生每日晨檢并做好跟蹤調查,對出現異常狀況的學生及時采取適當隔離措施,通知家長并及時上報上級教育部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到人
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從切實保護中小學生和幼兒園兒童身體健康的實際出發,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學可行的應急預案,保證此項工作落到實處。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幼兒園要認真制定并實施應急預案,并確保在預警響應期間主管領導、責任部門負責人通訊暢通,并及時收集反饋有關信息。
(二)嚴格落實責任,確保學生身心健康
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社會影響面廣,責任重大,各級教育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根據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需要抓好各項任務落實,明確職責分工,保證任務到位、責任到位、人員到位,確保萬無一失。
(三)加強宣傳教育,確保信息報送暢通
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預防重污染天氣的宣傳教育,使全體干部師生及家長了解重污染天氣的危害程度、預警類別及應急預案內容,掌握一定的防護知識與技能;加強對輿情的引導,及時做好網絡輿情的應對工作。在預警應急相應期間,要加強應急值班,保證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接收和報送信息,在每次預警發布與解除1小時內按規定上報落實情況。
污染天氣應急預案5
為切實保障和有效維護全區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Xx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結合我區中小學、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重污染天氣各級預警應急預案。
一、領導機構
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局長張密生擔任組長,副局長高志平、李永軍、蘇麗霞擔任副組長,各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及民辦機構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科,辦公室主任由高志平擔任,辦公室、普教科、體衛科各科長為辦公室工作人員。
二、工作職責
(一)安全科負責編制應急預案,預防重污染天氣的組織協調,負責對重污染天氣預警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辦公室負責與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溝通,及時接受預警信息,做好信息上報工作;體衛科負責督促各中小學、幼兒園加強宣傳教育,讓學生了解重污染天氣的有關知識以及對身體的危害,教育和提醒學生、幼兒重污染天氣減少戶外活動;普教科負責根據Xx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的空氣污染預警通知和指令,研究不同等級預警狀態下中小學、幼兒園減少戶外活動和停課工作,及時通知中小學、幼兒園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二)各中小學、幼兒園要指定專人負責,在易發生空氣污染時期,每天查詢空氣質量實時發布的數據,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教育廣大師生增強環保意識和生態意識,開展“綠色低碳伴我行”專項活動,為優化生態環境、提高空氣質量做出積極貢獻。
三、實施范圍
實施范圍為全區各級各類中小學、幼兒園及民辦機構。
四、應急措施
(一)空氣質量IV級(藍色)污染預警應急措施
1、各中小學通過廣播提示患有呼吸道疾病的學生減少戶外活動,采取防護措施。
2、教育學生做好污染防治宣傳工作,提醒家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二)空氣質量Ⅲ級(黃色)污染預警應急措施
1.各中小學早操、課間操、課外活動時間減半,體育課由原來的每周2節減少到每周一節,盡量減少戶外活動。
2.有餐廳的中小學、幼兒園,學生全部在餐廳就餐;沒有餐廳的要組織學生在宿舍或教室就餐,決不能露天就餐。
3.做好空氣污染應急防護基本知識教育工作,提高師生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
(三)空氣質量Ⅱ(橙色)級污染預警應急措施
1.各中小學停止早操、課間操、課外活動以及任何形式的戶外文體娛樂活動和比賽。
2.各中小學自主調整課程,將體育課安排在室內進行,天氣好轉以后補上體育課。
3.各中小學、幼兒園根據實際,采取提前放學時間、推遲上學時間等措施調整上下學時間,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保證上下學時間足夠充分。
4.嚴禁走讀生到學校上早自習和晚自習。
(四)空氣質量Ⅰ(紅色)級污染預警應急措施
1.Ⅰ級污染天氣連續3天以上、大霧陰霾能見度不足10米的地區,中小學、幼兒園要臨時停課、放假,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2.20%以上的學生、幼兒出現感冒或呼吸道感染病癥,中小學、幼兒園要臨時停課、放假,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3.各中小學臨時停課要及時通知走讀生不要到校,并留好作業,教育和提醒走讀生不要外出。
4.各中小學臨時停課期間,在校住宿生由課任教師或班主任統一管理,不能隨意外出和回家。
5.各中小學、幼兒園臨時停課、放假要提前報教育局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
污染天氣應急預案6
1.總則
1.1目的
為更好落實市、區關于重度污染天應急管理工作有關精神,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機制,確保重污染天氣時我局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保障公眾身體健康,促進社會和諧,新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重度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城市大氣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及陜西省、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文件規定,結合我局承擔職責,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行政區域內重度污染天氣時,各拆遷工地濕法作業措施落實及組織落實焚燒冒黑煙、明火燒烤、油煙凈化設施使用監管措施等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通過采取各種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
(二)預防為主。通過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提前預防,盡可能避免造成惡劣后果。
(三)按級負責。按照區政府重度污染天氣應急總體預案要求,按照職能分工實行按級負責制。
(四)協調聯動。加強同區治污減霾辦、環保等職能部門協作和聯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充分利用12342城管客服熱線及公共網站、微信平臺等渠道發揮市民群眾的參與度,提高公眾防護、參與意識,共同推進工作。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新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重度污染天氣應急指揮工作由新城區執法局治污減霾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主要職責是:協調制定本局重度污染天應急預案;指揮和協調全局重度污染天應急事件的處置;協調調查和處理較大和重大重度污染天氣職責落實不力事件。
2.2組織體系
(一)各街辦城管執法中隊、火車站廣場管委會城管執法中隊負責屬地區域內重度污染天氣應急工作;直屬一中隊、直屬二中隊分別按照城內、城外區域劃分做好重度污染天氣應急工作。
(二)局治污減霾辦公室下設的檢查一組、檢查二組負責對各執法中隊重度污染天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度污染天預警級別達到二級以上(含二級)(橙色)時,除檢查一組、檢查二組外,由機關其他科室分別抽出專人配合檢查一組、檢查二組開展監督檢查。
同時,各業務科室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執法監督科和考評辦負責對重污染天氣應急檢查;信息處置中心負責對重污染天氣相關投訴問題處置并做好回復;法規宣傳科負責對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法律法規解釋;局辦公室負責對重污染天氣媒體反映問題回復及相關信息報道工作;行政科負責對重污染天氣檢查車輛的調配、值班安排等工作。
3.預警響應
3.1預警劃分
按照重污染天氣的發展趨勢和嚴重程度,將預警劃分為四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IV級預警、III級預警、II級預警、I級預警,分別用藍、黃、橙、紅顏色標示,I級預警(紅色)為最高級別。
3.2響應程序
(一)我局根據區級下達的空氣重污染預警發布與解除指令,執行或解除重度污染天氣預警應急工作。
(二)空氣重污染預警發布后,局屬各中隊分別依照預警級別對屬地區域相關職能工作進行落實;檢查一組、檢查二組分別對各中隊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查看值守人員在崗情況并及時匯總情況上報局重度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規劃方案《新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重度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3.3響應措施
3.3.1IV級(黃色)應急響應及措施
IV級應急響應啟動時,局屬各中隊、機關各科室、檢查一組、檢查二組分別依照局年度治污減霾工作實施方案中相關任務、職責開展工作,
3.3.2III級應急響應及措施
III級應急響應啟動時,局屬各中隊、機關各科室、檢查一組、檢查二組除依照局年度治污減霾工作實施方案中相關任務、職責、措施開展工作外,同時開展揚塵防治餐飲業治理等工作。措施如下:
(一)拆遷工地監管
(1)相關街辦執法中隊對屬地區域拆遷工地進行監管,落實停工措施。
(2)直屬一隊、直屬二隊配合街辦中隊對拆遷工地停工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將區域內各拆遷工地停工措施落實情況報執法監督科,由執法監督科統一匯總后上報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區監察局。
(二)焚燒問題監管
(1)各街辦執法中隊負責對屬地區域內焚燒行為的查處,直屬一隊、直屬二隊、檢查一組、檢查二組落實輔助檢查,發現問題按照“先滅火、后處罰”的方式,隨后通知屬地中隊查處并制作法律文書。
(2)局屬各中隊、檢查一組、檢查二組檢查焚燒行為重點區域包括:廢品回收點周邊、保潔員道班房、背街小巷老舊商店(不具備取暖條件的)、建筑工地等周邊。
(3)局辦公室與信息處置中心配合,負責加強宣傳,充分發揮12342城管投訴熱線作用,依據市執法局2013年制定的治污減霾工作(重點是明火點)有獎舉報機制,積極鼓勵市民群眾共同參與、監督。
(三)露天燒烤及400平米以上餐飲門店監管
(1)執法監督科每周組織人員開展不少于1次的夜市大檢查和不少于2次的聯合執法活動,并制作詳細的聯合執法情況臺賬(含活動安排和圖片資料、信息、活動小結等)。
(2)各街辦中隊以年度為單位,每年六月份與屬地燒烤店負責人簽訂協議書并開展約談,逐步推行夜市燒烤門店黑名單制度。
(3)各街辦中隊以年度為單位,每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分別對屬地區域400平米以上餐飲門店進行臺賬更新統計。
(4)各街辦中隊每周對400平米以上門店進行不少于3次的自查,檢查一組、檢查二組每周開展不少于2次的抽查,凡在自查或抽查中發現400平米以上餐飲門店未安裝或使用油煙凈化設施的,聯合工商等職能部門,由區重度污染天應急指揮部門授權對該門店實行強制停業。
(5)執法監督科負責匯總上報400平米以上餐飲門店停業名單,并報區重度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區監察局備案。
3.3.3II級、I級應急響應及措施
II級應急響應啟動時,增加對400平米以上餐飲門店自查次數1次、抽查1次;I級應急啟響應動時,增加對400平米以上餐飲門店自查次數2次、抽查2次。
II級應急響應啟動時,增加露天燒烤夜間大檢查次數至2次、聯合執法至3次;I級應急啟響應動時,增加露天燒烤夜間大檢查次數至4次、聯合執法每兩日開展1次。
3.3.4重度污染天應急工作資料報送
局屬各中隊對屬地區域應急工作情況、報表進行統計,按照要求報送執法監督科,執法監督科匯總后按時限、要求上報新城區重度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
3.4應急結束
重度污染天應急工作解除后,根據區級安排,結束應急工作,開展日常監管,并認真總結經驗教訓。
4.附則
4.1預案更新
本預案根據市、區《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視情況變化及時修改。
4.2預案報備
本預案須報區重度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備案。
4.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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