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精選5篇)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1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印永久
副組長:黃林云?
組員:印永利印永營王淼印濤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0550-5960599025-57799115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皖M-23766皖M-23889
7、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采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1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并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后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7.1.1.2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后,根據傷者的傷勢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7.1.1.3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壓法,加壓包扎法,止血帶止血法),并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7.1.1.4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癥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7.1.2.1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并送醫院就醫。
7.1.2.2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并送醫院治療。
7.1.2.3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系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7.2.1.1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1.2公司已采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泄漏
8.1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采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后,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后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后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后,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2
一、編制目的
為規范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明確各所轄管理所、機關各科室在應急管理體系中的職責,及時、高效、有序的組織實施危險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所管轄路段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基本原則,明確各管理所、機關各科室的應急管理、救援職責,強化搶救意識和大局觀念,統一指揮,明確分工,各盡其責,保證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進行。事件處理堅持“安全第一,防范為主”的原則,以人員疏散為先,人員搶救為主,其次減少設備、財物損失,再次考慮障礙排除,維持交通秩序、車輛疏散及改道分流。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載有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放射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在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交通事故,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車輛發生泄漏、爆炸、疏散等情況。
四、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加強對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特成立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全面協調和指導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組長:分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xxx
五、應急響應
(一)事故的應急處置以所轄路段主管單位響應為主,依托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本路段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各管理所、直屬各單位的負責人是事故路段內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第一責任人。
(二)所轄各管理所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受理各類突發性事件的.報警,詳細了解突發性事件的發生時間、事故地點、車輛類型、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等簡要情況并認真做好接警記錄,對接警后的處置情況也應認真做好記錄。
(三)值班監控員在了解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及性質后,及時通知值班領導、駐地交警、火警及路政值班人員趕赴火災現場。
如火災事故嚴重,人員傷亡較多時,救援應急小組在報請上級單位同意后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安監局報告,請求政府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四)在必要情況下,及時通知醫療、急救、公安及政府安監部門、上級機關趕赴現場協調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涉及跨區域分流的,應及時與相鄰高速管理單位聯絡。
六、現場處置
(一)先期到達的值班領導與路政巡查人員在到達事故現場后,及時在事故現場設置警示標志、警示牌,規范放置救援車輛,劃定警戒區,及時查明現場情況(包括死傷人數、危險品種類及損失情況)及時上報,在確認現場無安全隱患的前提下,盡快組織搶救傷員,減少損失;對于危險化學品泄漏等危險情況,不得盲目操作,應立即向領導報告,按指令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處理,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及損失。
(二)應急救援小組迅速組織,實施應急方案、組織救援:
1.現場保衛和交通疏導組以路政和交警為主,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
(1)協同有關部門劃定隔離區,封閉道路、疏散過往車輛、人員,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現場。同時,根據需要采取臨時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并安排交警在來車方向警戒,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2)確保緊急救援通道暢通,引導指揮、消防、急救、勘查、搶險、環保等部門的車輛駛入現場依次停放在警戒線內的來車方向便于勘查、救援的位置(車輛應當開啟警燈,夜間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指揮其他車輛迅速駛離現場。
(3)指揮駕駛人、乘客等人員在路邊安全地帶等候,勸說圍觀人員退離現場劃定范圍,防止發生意外。
2.危險品處置原則上以當地政府、安監、消防部門為主:
(1)及時向駕駛人、押運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了解運載貨物的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隨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盡可能查清泄漏貨物的種類、屬性和泄漏源,不要讓有毒和腐蝕性物質沾在手上和皮膚上。
(2)對流淌在地面的泄漏物,不要隨意踐踏,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用泥土筑圍攔截;現場如有容易被腐蝕、污染的物品,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采取轉移、遮蓋等保護措施。
(3)會同安監、消防、醫療、交通路政等部門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危險區域,疏散無關人員,進行現場施救,處理、清理危險化學品。
(4)在警戒區域內嚴禁吸煙、撥打手機、使用明火和能夠產生靜電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等嚴重后果的行為;一旦出現槽罐安全閥發出聲響或槽罐變色,要立即將現場警力和其他人員撤至警戒區域外;盡量選擇上風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氣體。
(5)除發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員需要救護的緊急情況外,路政人員一般不得靠近載物車;原則上營救工作由受過專門訓練的消防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承擔,路政人員予以協助。
3.事故現場須確保與監控中心信息暢通,及時向監控中心匯報事故現場情況,監控中心可采取可變情況板、收費站預警等方式向過往司乘人員告知事故情況,引導司乘人員繞行其他路段,避免因火災而再次發生惡性事故。
(三)現場撤除及其他善后工作
事故救援處理完畢,現場路政人員及時撤去警示標志、警示牌和標志筒,通知養護部門及時清理事故現場,維修已損設施。并根據環保部門對危化品遺留及危害情況的監測,確定是否恢復交通。事后按照上級要求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在24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七、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要落實安全措施,確保自身安全。在沒有明確現場危險品名稱、性質的情況下,要處于現場上風位置,一切行動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令,不能魯莽蠻干進入事故現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二)處置過程中要以大局為重,不得因個人問題與現場周圍群眾或者當事人及家屬等發生摩擦,導致不穩定因素產生。
(三)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對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況一律實行逐級上報,未經領導小組許可任何人不得越級上報;所形成的事故相關材料必須經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方可上報。
(四)嚴格宣傳制度。重特大事故和危化品運輸事故的新聞報道,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新聞發言人,按照集團有關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有關發布原則、內容、規范性格式,審查、確定發布方式和時機,向社會和媒體通報有關情況。未經許可,任何個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界宣傳有關信息,發生問題從嚴追究有關責任。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經經理層研究,特制定本《斯派爾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機電運輸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一、預案編制目的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斯派爾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發生機電、運輸事故時,用于指導事故搶險救災處理及日常培訓和演練。
二、主要編制依據
本《預案》編制主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技術標準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四)《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五)《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六)《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
(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八)《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九)《煤礦安全規程》(2005版)
(十)《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24號)
(十一)《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7〕13號)
(十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09〕59號)
(十三)《關于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安監總應急〔2006〕196號)
(十四)《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AQ/T9002-2006)
(十五)《棗莊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三、預案級別
本預案為企業級。
四、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類型主要有:
(一)礦井機械電氣事故。即出現機械電氣設備故障,易造成全礦停電、停風,提升運輸、排水中斷或人身觸電、機械損傷等,危及生產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二)礦井主副井提升事故。即出現主提升絞車斷繩跑車,易造成人員傷亡,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三)礦井主輔運輸事故。即出現主運輸皮帶斷帶,電瓶車撞人、追尾、斜井運輸跑車等重大事故,危及生產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五、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本著“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始終把保障職工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以最短的時間恢復設備的正常運行,解除事故對人身的威脅,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六、響應分級
根據機電運輸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和救災難度,將重大機電運輸事故響應級別分為Ⅰ級、Ⅱ級、Ⅲ級。
Ⅰ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生產中斷12小時以上,不能及時恢復的。
Ⅱ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生產中斷6小時以上,不能及時恢復的。
Ⅲ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生產中斷,6小時以內能夠恢復的。
七、事故救援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為做好機電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公司成立機電運輸事故專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機電副經理、副經理兼總工程師
成員:其他副總經理、副總師和各有關單位部門的主要負責人
職責:一是負責本專項應急預案的救援隊伍組建、配備相關器材和裝備。二是負責本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的學習、貫徹、演練和實施。三是機電運輸事故發生后進行分析判斷,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啟動本預案后,全面負責應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四是組建現場指揮部、確定指揮人員、救援隊伍。五是指揮、調度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配置,包括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保衛和救援物資、善后處理等;六是評估事態發展程度,決定是否啟動其它相關專項預案。七是根據事態發展,決定是否請求外部援助。八是批準本預案的終止。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部,由生產技術部副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生產技術部、調度室、機電工區、通防工區、供應科有關人員為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協調各小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以及定期發布應急救援的有關情況。
職責: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直接領導下,全面負責物資、設備、后勤等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完成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各項任務。
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設現場、技術、物資供應、資料(宣傳)和后勤等5個專業工作組。
(一)現場工作組:由機電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生產副總師、安全監察處和救護隊等專業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緊急調動一切人員、物資、設備,爭取將機電運輸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技術工作組:由副經理兼總工程師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監察處、生產技術部、調度室、機電工區、通防工區、供應科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分析事故特征、性質,預測將波及的范圍及趨勢,制定救援方案和措施。并按速報制度的規定及時上報。同時,參與事故的協助調查和分析處理。
(三)物資供應組:由供應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供應科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確保搶險材料、工具、設備的供應。
(四)資料(宣傳)工作組:由綜合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成員由生產技術部、機電工區、通防工區的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做好受威脅職工、群眾撤離避讓的思想工作,宣傳搶險救災過程中的先進人物和事跡。
(五)維穩后勤工作組:由分管后勤的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保衛科、工資、財務、衛生室等相關人員組成。負責設置警戒、搶救傷員、搶險救災人員的生活和事故的善后處理。
八、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礦井供用電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⑴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微機監控;電氣試驗;保護整定。
⑵主要預防措施
A、正常情況下,礦井電源應采用分列運行方式,一回路運行時另一回路必須帶電備用,保證供電的連續性。
B、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
C、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D、防爆電氣設備必須三證齊全,方可下井使用,禁止使用淘汰設備。
E、認真開展雨季“三防”檢查、整改工作,供電線路定期檢查。
F、井上、下電氣控制設備、動力變壓器、各種保護必須齊全可靠。
G、積極推廣采用綜合自動化控制設備。
H、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現場交接班,加強設備巡回檢查。
I、高壓電氣設備的檢修和調整工作,執行兩票和施工措施。
J、對電氣設備和電纜按《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做好電氣試驗。
2、礦井提升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A、投入運行中的提升裝置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檢查,每一年進行一次測試。
B、每班要進行一次過卷保護試驗,維修工對保護定期試驗。
C、每天必須對提升鋼絲繩進行一次檢查。
D、主提升絞車必須有后備保護。
E、絞車司機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
(2)、主要預防措施
A、應用自動化控制設備。
B、堅持設備維修、檢查、保養制度。
C、禁止使用淘汰設備。
D、涉及安全生產的煤礦設備必須有煤安標志。
E、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F、嚴格按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措施操作。
G、提升鋼絲繩在運行中受到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
H、各種保護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并定期試驗,做好記錄。
I、提升裝置使用中的鋼絲繩要做定期檢驗,檢驗的安全系數小于規定值時必須更換。主提升裝置必須具備絞車說明書、電氣系統圖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資料,并妥善保管。
J、主提升絞車配備正、副司機,嚴格正規操作,按章作業。
K、作業人員應掌握應急處置措施。
3、礦井主輔運輸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控措施
A、采用礦井軌道運輸信、集、閉系統;應用主運輸皮帶集中監控系統。
B、每年對使用和備用的電瓶車進行年審。
C、對使用中的礦車連接裝置每年做一次拉力試驗。
D、對斜巷提升鋼絲繩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周期和項目進行拉力試驗。
E、對架空人車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周期和項目進行試驗。
F、加強監督檢查。
(2)、主要預防措施
A、加強對電瓶車的安全檢查,電瓶車的閘、燈、警鈴、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時,都不得使用該電瓶車。電瓶車運輸時,巷道內應裝設路標和警標;在行車、行人道口處要安裝使用平巷語言報警裝置。
B、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按信號和調度指令行車,開車前必須發出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司機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手把取下,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C、電瓶車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至少100m的距離;禁止行車行人,電機車在行至行車、行人道口時,司機要減速慢行。
D、嚴禁扒、跳電瓶車。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易燃、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物料車。
E、斜巷運輸嚴禁超掛車,鋼絲繩按規定進行檢查和試驗,鋼絲繩出現壓扁、破股、斷絲超限和銹蝕現象要立即更換;擋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要做到齊全、可靠。
F、安裝應用皮帶斷帶保護裝置、在線監測系統,以及正常使用堆煤、防滑、防跑偏、煙霧、超溫及自動灑水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
G、加強對架空人車電機失壓、短路、斷相、過載動作、掉繩脫槽、越位保護動作、人車欠速、過速保護動作的檢查和試驗,做到安全、可靠。
(二)預警行動
1、對可能造成機電運輸事故的危險源加強調度、檢查。
2、對可能釀成較嚴重機電運輸事故的預兆,基層單位要立即上報調度室,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立即通知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按領導指令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方案,消除事故隱患。整改期間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九、事故報告和處置程序
機電運輸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迅速將災害情況匯報調度室,由調度室根據機電運輸設備設施的破壞程度、嚴重程度和有可能波及的范圍或事故擴大的可能性,決定現場及影響范圍內人員的安全撤退路線、撤退方式、方法,撤退到安全地點待命(待命地點必須有聯系電話)。并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和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總指揮決定啟動本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同時,按速報制度的規定及時上報(上報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等)。
(一)預案啟動后處置程序
1、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由指揮部安排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編制事故搶險救災的方案和防止事故擴大和事故有可能擴大的應急措施,報指揮部批準后執行。
2、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如遇意外情況變化需要修改搶險救災方案和措施時,必須立即報告指揮部,由指揮部決定方案和處理措施的修改。
3、救護隊應首先到達現場組織偵查工作,準確探明事故的性質、原因、范圍、遇難人員可能所在位置以及現場的通風瓦斯情況,為指揮部制定搶險救災方案提供可靠依據。
4、指揮部對參加事故搶險救災的人員必須統一指揮,并落實搶險救災人員進入事故現場警戒區域的登記、報告制度和出入警戒區域發放許可證制度。凡出入警戒區域范圍的有關人員必須持有指揮部發放的通行證。災區站崗人員必須嚴格盤查,認真記錄。并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簽字制度,注明交接班時間、地點和人員出入情況。
5、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擴大的可能性決定切斷區域供電,并掛上停電牌,嚴格執行停送電的管理制度。未經指揮部的同意不得取牌送電。
6、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必須確保井下供風系統正常、可靠、穩定,未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同意,不得隨意停風或改變風流方向。并落實好停電、停風撤人的措施。
7、安排專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按指揮部布置的監測監控地點,對事故區域內的瓦斯變化情況,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以及有關需要檢測的相關數據、參數進行定期的監測監控,并及時將收集的情況資料和實測數據提供給指揮部,以便指揮部及時做出決策或調整搶險救災方案。
8、處理事故期間,根據搶險救災需要,有關設備、設施、器材、物資等要及時供給、迅速到位,確保搶險救災的順利進行。
(二)救援措施
1、供用電事故處理
⑴、礦井一回路停電后,立即查找原因,斷開故障點,投入另一備用線路,恢復礦井供電;在全礦停電或通風系統停電后,如不能即刻恢復時,必須立即通知井下受影響的地點,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工作人員先撤到進風巷道內。
⑵、停送電操作要按照指揮部的指令進行,不準擅自操作。
⑶、在電氣設備、電纜著火時,立即切斷電氣設備、電纜的電源,再用相應的滅火器材來滅火。
⑷、由指揮部決定是否啟動其它相關預案。
2、觸電事故處理
⑴、迅速切斷電源,使觸電者脫離受電流危害的狀態。
⑵、將脫離電源后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較好、較干燥的地方,使其仰臥,將上衣與褲帶放松。
⑶、對觸電者進行心臟復蘇、人工呼吸和創傷包扎。
3、提升斷繩及傷亡事故
⑴、礦井出現斷繩事故時,救援小組安排專業人員攜帶安全用具、專用工具以及通訊工具迅速到達現場,及時對傷者進行現場搶救和升井搶救,并保護好現場。
⑵、處理好現場及周圍的不安全因素,加固巷道支護,控制過往行人和車輛。
⑶、搶救小組人員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⑷、現場搶救過后,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分析。
4、主輔運輸事故及機械傷亡事故
⑴、發生主輔運輸事故或機械傷亡事故后,現場人員要及時對傷者進行現場搶救和上井搶救,并保護好現場。
⑵、處理好現場及周圍的不安全因素,控制過往行人。
⑶、搶救小組人員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⑷、現場搶救過后,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分析。
十、現場人員自救、互救和緊急疏散、撤離
(一)現場任何人員發現出現機電運輸事故,應首先切斷電源,并迅速向調度室匯報。
(二)施工現場工作人員要利用現有的條件搶救傷員,現場條件不許可時,不得冒險營救,以免出現新的傷亡。
(三)區(隊)長、班(組)長在接到撤退命令后,要立即清點本施工班組現場工作人員,按指揮部的命令及規定的路線,撤離到指定位置,撤退到預定的待命位置或安全地點后,區(隊)長、班(組)長應立即重新清點本班組人數,清理完畢后,立即匯報給調度室或本單位值班室。
十一、擴大應急措施
當發生的機電運輸事故僅靠礦自身救援力量無法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時,要及時向當地政府機構和相應救援隊伍進行聯系請求支援。同時向集團公司信息化調度中心報告。
十二、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
為保證事故調查取證客觀公正地進行,對事故現場要進行保護。
(一)事故發生后,應采取一切手段現場救助、救護受傷人員,并積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二)在搶險救援過程中,為搶救受傷人員必須移動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志。
(三)盡可能的對現場物證進行收集、并將收集到的物件注明地點、時間、物件名稱、收集人員,收集到的物體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收集物件必須不少于兩人一組。
(四)對現場要采取措施進行認真地保護,凡與事故有關物件、痕跡、狀態等均不得破壞。
十三、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
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情況,確認符合如下條件時,可終止應急救援程序:
(一)受傷人員和死難者轉移出事故現場,死難者善后已得到妥善處理。
(二)事故危險解除,事故周邊地區人員不再受事故傷害。
(三)事故現場取證工作已結束,事故原因已調查清楚。
(四)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事故終結。
十四、生產恢復措施
救援工作結束,確認事故區域內已無危險源存在后,方可清理、重建或恢復供電、生產系統。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4
一、目的
為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加強鐵水運輸的操作管理,特建立鐵水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鐵水運輸作業、預防爆炸事故和漏包事故的管理和救援。
三、鐵水運輸作業規定
l、要在車輛停止狀態下預熱發動機,避免頻繁和劇烈加速,適時換檔,每檔發動機轉速不超過該檔最高轉速的三分之二。
2、每次出車前駕駛員應進行“車輛日常檢查”,有關檢查內容見車輛操作手冊,押運員應進行“鐵罐日常檢查”。
3、必須在關好車門后,才能開始行駛,在離開車輛時必須從點火開關上取下鑰匙,起步前必須系好安全帶,座椅與安全氣囊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4、只允許在車輛停止而且載有危險貨物時,才允許接通“安全停車”殲關,不得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操作此開關。
5、不得在車輛移動過程中鎖死方向盤,傾翻駕駛室前應首先關閉冷氣和附加冷氣。
6、只能在停車時使用睡鋪,行車前必須將睡鋪掀起,并且固定好。
7、只能在停車時才能使用駕駛員工作站,不得在儲物箱內放置重物。
8、駕駛員應隨時注意車速,并與前方車輛保持足夠的安全車距,車輛行駛時,必須接通防抱死制動系統(ABS),鐵水運輸的車輛在廠區外公路上行使速度不得超過60公里/小時,廠區內行使速度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通行時有交通管制限制的'遵照執行。
9、牽引車倒車前與掛車掛接時,牽引車與掛車之間嚴禁站人,掛車時不允許使掛車向牽引車移動。
10、蓄電池充電過程中必須保持通風良好,不得搭接和修理保險絲,必須在排除故障后方能更換保險絲。
11、因故不能及時裝卸時,在待裝卸期間行車和隨車人員應負責看管車輛和所裝貨物,隨時保持與裝卸鐵水所在部門的溝通,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向公司匯報,情況嚴重時應報請當地公安及運管部門。
12、車輛運行必須配備專職押運人員,嚴禁搭載無關人員和無關貨物,車上人員嚴禁吸煙,運行中的車輛駕駛員禁止接聽電話。
13、貨物的裝卸作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輕裝輕卸嚴禁擦碰、撞擊、重壓、倒置。
14、駕駛員在裝卸鐵水作業進入生產現場時,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將勞保用品穿戴整齊,服從裝卸所在地點生產人員的指揮,按規定行車和泊車。
15、鐵水運輸駕駛員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規程之外,還需遵守汽車駕駛員的安全操作規程、公司轉運鐵水管理制度和轉運班車輛管理制度。
16、嚴禁司機酒后駕車。
四、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1)當鐵水運輸車輛因故在廠區內產生重大事故時,事故部門立即上報車間領導及有關部門。相關各級負責人收到信息都應快迅到達事故現場,不得借故不到;
(2)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人員疏散、轉移至安全地帶,確保職工生命安全;
(3)根據現場事態發展情況,切斷相鄰危險源,展開相關救援工作。
(4)若事故造成相鄰建筑物著火時,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程序和方法詳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中第1節火災撲救。
(5)有重大損失和人員傷亡時,啟動公司應急救援程序或報警,各應急救援組立好進入工作狀態。在有關部門領導下,正確、合理地搶救傷員、財物,撲滅周圍著火點。
(6)當有人員外傷、燒燙傷等,應送往公司醫務室實施緊急救護。
(7)報警:程序第一章。
(8)各應急救援人員(安全事故救援組、警戒與交通管制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物資搶救組、設備搶險組)等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工作。
(9)在轉運過程中,鐵水的盛裝容器,發現有滲漏、破損等現象,在未經改裝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引起燃燒或爆炸現象,應立即采取自救,并向公司報告,情況危急時向當地消防部門報告,盡快妥善處理解決,以防事故擴大。
運輸事故應急預案5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馬永峰
副組長:秦志強、武建軍
組員:張德宏、石紫昭、劉建輝、張領軍、劉佳彬。
二、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第一條:指揮對重特大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第二條:負責對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查和指揮。
第三條:檢查督導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工作。
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職責
第一條:負責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命令的下達和執行情況的跟蹤反饋。
第二條:負責事故(險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工作。
第三條:辦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
第一條:當發生重特大事故,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應及時到位,救援工作聽從縣站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第二條: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擔負相應的應急處理任務,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調度。應急救援隊伍組成:辦公室人員、財務室人員、安全辦公室人員、檢測站人員。
五、預案實施
第一條:公司應分別對客運班車、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加強專業性安全教育,并經常性地進行具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運輸危險貨物的駕駛員和押運員務必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爆、防污染、防泄漏工作。在出發前,根據所承運貨品的化學性質,配齊相應的.合格消防器材(如干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滅火毯、消防鍬等),并隨時檢查其安全程度。
第二條: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應采取緊急措施自救,盡量把事故損失降到最小。同時積極與事發地的公安、消防部門和交通運政管理機構,以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三條:在事發當地有關部門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到達現場后,應向指揮人員簡明扼要的說明事故情況。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應及時向指揮人員報告運輸的危險貨物的運量、理化性能以及事故發生地人群、水流、氣流等周邊環境情況,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貨物的處置和人員搶救工作,遏止傷亡增加和污染擴大。
六、緊急自救方法:
第一條:事故發生后,應按照“先人員、后貨物”的原則進行施救。
第二條:在進行自救的同時撥打事發當地的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通知有關人員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疏散現場無關人員,組織有效救援。
七、事故處理
第一條:發生重特大事故(險情)后,事故公司必須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事故(險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險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險處理的進展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報告公司、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二條: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和現場人員應當積極采取有效的搶救措施,進行全方位的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理。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條: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相關救援組按照各自職責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開展救援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自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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