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章程制度(5篇)
在當下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章程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章程制度1
一、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勢在必行
學校章程作為學校組織的綱領性文件,是實現全面依法治校的關鍵,不僅應反映一般意義上的國家教育方針政策、人才培養目標、管理體制等、而且要在特定意義上體現本校所特有的辦學風格、歷史傳統及校園文化。也就是說,學校章程應該是在遵從教育目標和教育規律的共性基礎上,充分彰顯學校特色的文本結合體。從哲學的角度看,共性是指事物的普遍性質,體現著學校的普遍本質:個性是指一事物區別于其他事物的特殊屬性,體現著一所學校區別于其他學校的特定形象和具體特征。在日益強調特色辦學的背景下,保持學校的自身發展傳統、培育特有的教學文化氛圍等特色化辦學方略,成為維系學校生命力的有效措施。也是提升學校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手段。因此,將學校特色納入章程文本的組成部分,有利于發揮章程的引領作用,促進學校的特色化建設,改善千校一面的現狀。
在我國長期實行的計劃經濟體制影響下,特別是近年來受到學校合并、擴招等熱潮的沖擊,一些中小學在發展過程中忽視了本校的特色化建設,各學校無論在外部形態還是內涵特征方面都表現出高度的趨同性,加之教育行政機構的科層化管理方式,要求學校的變革發展保持步調一致、整齊劃一,嚴重影響了學校的自主發展和內涵建設。學校章程作為學校發展的根本性文本綱領,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高度的相似性。隨著素質教育的全面推進,滿足學生的個性化發展,提升學生的創造力,要求學生學有所長、全面發展,已成為我國中小學人才培養的一項重要任務。反觀當前我國中小學在人才培養過程中。嚴重忽視學生的個性化發展需求,實行統一的規則標準,最終制約了學生的創新意識及創新能力的發揮。這些僵化的教育方法反映在學校章程上,更加劇了個性化人才培養方式的缺失,所以無論是學校的特色化建設,還是學生個性化培養方式的養成,都有必要在學校章程中著重體現,以凸顯章程對學校發展的引領作用。
二、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中小學章程是現代學校制度的載體和治理依據,是學校依法辦學的基石,以章程特色建設為助力提升學校品質,最終實現學校的內涵發展,成為中小學校的普遍共識與一致行動。目前,從中小學章程建設的現狀看,部分學校在章程特色建設方面存在以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對章程特色內涵認識不足
特色是一個事物或一種事物顯著區別于其他事物的風格、形式。對于中小學校而言,章程特色這一概念既熟悉又陌生。說熟悉,是指學校教育管理者和教師都認為特色建設是中小學校深入貫徹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是章程建設的應有之義;說陌生,是指他們對章程特色的內涵仍處于懵懂狀態,在制定章程時缺乏特色意識,將其與辦學特色、章程差異性這兩對概念混淆,對特色內涵的理解產生偏差,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章程的質量。由于對章程特色的認識不清、界定不明,各校章程的特色建設可謂五花八門。
辦學特色是指學校在長期的辦學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有別于其他學校的獨特辦學風格、獨到辦學理念以及在人才培養、教學研究、校園文化等方面的特色。中小學章程的特色是辦學特色在章程這類具有憲法性文本中集中而概括的反映,并且提煉每所學校在依法行使辦學自主權以及內部管理實踐過程中的精華,比如在職教師繼續教育以及考核方式、家校合作方面的獨特做法。這兩對概念都蘊含著學校個性化發展的要求,但章程特色具有比辦學特色更廣的外延。
章程的差異性是指每所中小學校的章程之間彼此區別的狀態,表現為校名、校徽、校址等校本元素的不同,體現在語言文字表達方式上的不同,存在于章程框架結構中的不同,但這些差異性只是章程特色的外在表現形式,并不能和特色畫上等號。兩者既有相同,又有區別,特色更強調獨特性,屬于章程本身的內在屬性,而不僅僅是章程差異性的呈現。并且特色不完全具有排他性,對于個案而言,差異性的落腳點在于人無我有,而特色的關鍵應是人有我優。這是各學校在章程特色建設過程中最需要注意的一點。
(二)共性要求與個性元素協調失衡
共性要素與個性內容是學校章程特色建設過程中必須處理好的一對關系。共性是絕對的、無條件的;個性是相對的、有條件的。個性基于共性而形成,又體現并豐富著共性。結合實際,很多中小學章程并沒有在共性與個性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規定的共性要素體現不足,區域因素、校本元素等個性特征嚴重缺失。在北京市中小學校章程制定項目組對北京市中小學章程建設情況的調研過程中,發現不少學校在章程如何與學校實際、特色相結合的問題上存在困惑,校本元素并沒有在章程中得到很好地反映,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章程作用的發揮。
教育部門規定的共性要素是中小學章程中最基本的`內容。教育發展以及人才培養的規律具有普適性,學校發展所依賴的外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環境具有相似性,章程必須依據的憲法以及教育法律法規具有共同性,因此中小學章程的共性是必需的、必然的、必要的,章程制定者應始終立足于共性要素,落實并規范中小學校辦學和管理實踐方面的工作。所謂章程的特色建設是指在章程的制定過程中,既要注意對學校特色實踐的反映和提煉,又要對校史校情、學校精神進一步傳承和創新。對于那些對學校發展幫助非常大的、經實踐證明有效的做法和經驗,需要在學校章程中加以提煉和固化,以使這種做法得到保持和發揚,對學校的發展起到更大的引領作用,以個性化的章程引領學校特色化發展。 因此,盲目脫離共性特征追求標新立異。只會使章程建設失去方向,乃至形成有章不能依、有章不可依和違法違規的局面。盡管如此,章程的制定仍然存在創新空間,著眼于學校實踐經驗、在共性要素中尋求突破,體現校本元素,彰顯辦學與治校特色,給章程撕下形式化、單一化的標簽,注入生命血液,賦予其活性,增強章程指導學校工作的力度與效用。
(三)章程特色建設拘泥于形式
目前,許多中小學校在章程特色建設的過程中陷入一個誤區——謀求形式特色。其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章程的框架結構、語言文字等方面做出變化,章程內容形同宣言書或誓詞,多是籠統、模糊的概要性條文,難以為學校改革發展以及依法治校提供有力依據和切實保障;二是將學校辦學和管理的規章制度匯編成冊,把已有的總體規章制度改編為細節操作型章程,內容籠統、空泛,缺乏辦學理念等頂層設計及現實的執行價值。前者側重于章程結構的順序調整以及文本內容敘述方式的不同,后者只呈現出規章制度條款,過于細化,且沒有結合學校獨特的改革實踐與經驗,導致學校章程的千篇一律、似曾相識。
章程特色建設應涵蓋兩方面內容:一類是辦學和育人特色,緊扣學校歷史、現實、未來三個節點,在校本課程選擇、學校育人目標、發展愿景等共性要素上。體現學校獨特的教育理念:一類是管理和治校特色,符合學校在處理內部各類關系時的實際做法,尋找學校在解決共性管理問題、矛盾時的優勢,從中凝練章程特色,并不是為了特色而特色。只有立足師生需求、結合學校實際、凝練辦學精髓、固化特色實踐的中小學章程,才會真正發揮作用,以特色引領學校發展,使其成為學校發展的戰略選擇,明確方向;使其成為學校文化的沉淀與傳承,凝聚價值;使其成為學校的核心競爭力,塑造品牌。
三、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的實踐路徑
建設彰顯特色的中小學章程有利于改變千校一面’’的狀況,有利于以章程特色引領學校的特色化發展。目前,有些學校對建設特色章程進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制定的學校章程彰顯了學校特色。因此,面對當前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存在的問題,結合一些學校的實踐經驗,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切實推進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
(一)加強培訓指導,樹立正確的特色意識
從中小學章程建設現狀來看,目前一些中小學制定的學校章程缺乏特色。究其原因,主要是對章程特色的認識不足或理解偏差。要建設具有特色的中小學章程,在章程制定之前。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中小學章程特色建設的指導培訓工作。如北京市教委在建設中小學章程時就發揮了指導作用,不僅每年將學校章程建設工作列為重點工作,而且專門設立了中小學章程建設與學校管理改進研究項目,將行政推動與專家指導相結合,積極邀請專家在全市開展有關章程建設的專題講座,開展與其他省市學校章程建設的經驗交流活動,實地指導學校如何根據本校實際制定章程,從而有力地推動了北京市學校章程的制定工作。
由此可見。建設具有特色的學校章程,離不開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牽頭指導。教育行政部門可以通過采取邀請專家指導,尤其是開展章程特色建設方面的講座,出臺一些舉措鼓勵中小學開展地域之間、校際之間的章程特色建設經驗交流會等形式,使章程制定者樹立建設特色章程的正確意識,改變其錯誤的觀念,認識到僅僅在章程的框架結構、語言文字等方面做出變化并不具有特色,真正的特色是要體現在章程文本的內容上。
(二)遵循共性要求,凸顯特色元素
中小學章程是共性與個性的統一體,制定學校章程需正確處理好共性與個性的關系,切不可顧此失彼。一方面,特色是共性基礎上的特色,中小學章程具有特定的共性要求和共性要素,而這些共性正好反映了中小學運行發展的客觀規律,因此在建設章程特色時,不能回避共性,反而應堅持和遵守。20xx年教育部印發的《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對學校制定章程的程序及有關要求等進行了全面規定,因此,中小學在制定章程時必須予以遵循。
現階段,從一些已經公布的中小學章程文本來看,大都涵蓋了規定的共性要素。如北京市海淀區、上海市虹口區、山東省東營區等地區學校制定的章程文本大都涵蓋了學校名稱、校址、辦學宗旨、辦學規模、內部管理體制、學校重要工作的管理、校長、教師和學生的權利與義務等相對固定的內容,這也為正在制定或準備制定章程的學校提供了很好的樣本。此外,章程是現代學校制度的載體和治理的依據,它體現著一所學校特有的歷史傳統、辦學理念和辦學特色。如北京市的《東城區史家胡同小學章程》,其將辦學宗旨規定為三全三愛三服務,即培養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面向全體學生、對學生全方位負責;愛事業、愛學校、愛學生;為學生服務、為家長服務、為社會服務。因此,中小學在制定學校章程時,雖然要遵循必要的共性要求,但不能因此放大共性而忽視特色建設,而應著眼于在涵蓋共性要素的基礎上體現校本元素,彰顯學校特色。這就需要中小學在建設學校章程的過程中,明確界定共性特征的邊界,為章程特色建設留下空間,從而使章程呈現出必要的共性,充分的特色。
(三)走出形式誤區,立足實質內容
形式上的特色并非特色,章程特色應體現于章程的文本內容中,故而中小學在建設章程特色時,應著眼于實質內容。總的來說,章程特色建設應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辦學和育人特色,二是管理和治校特色。要章程制定者緊扣學校歷史、現在和未來。
首先,要回顧學校歷史,梳理學校的發展脈絡,總結學校的優秀歷史文化傳統、精神理想和辦學特色,將其加以凝練并固化到章程文本之中。其次,要立足當前,分析學校的現實情況。中小學在章程文本中規定學校的辦學理念、人才培養、管理體制、治理模式等內容時,要深刻總結學校現實改革發展的成敗得失,將有利于學校發展又具有特色的實踐經驗和做法加以提煉和固化。如上海市虹口區《廣靈路小學章程》中關于教學的有關規定,堅持具有學校特點的‘活化教學目標、趣化教學過程、情化師生關系、精化練習設計、多元化評價’的‘五化’教學策略,以校本教研為抓手,優化課堂教學。最后,要面向未來,在章程中規劃學校的未來,提出改革的設想,為學校未來的特色發展預留空間,這實際上就涉及學校的辦學理念。辦學理念關系著學校的長遠發展以及人才培養,因此,建設章程特色需要學校明確學校的辦學理念,并且根據國家的宏觀政策和自身的管理實際做出前瞻性思考,并將這些內容融入章程文本中。此外,建設章程特色需要考慮區域因素。在我國,不同的區域有不同的歷史、文化、經濟等特點,而區域特色是學校特色形成的基礎,章程特色建設應該考慮并且全面深刻地反映這一因素。
(四)提煉既有規章制度,豐富章程特色
我國大部分中小學是依靠既有的規章制度來保障學校的正常運轉與發展,建立章程的學校少之又少。近幾年來,由于國家政策的推動以及人們認識的提高。中小學才開始陸陸續續建設自己學校的章程,改變無章治學的現象。目前部分中小學章程的制定滯后于學校的既有規章制度,因此各學校在制定中小學章程時應妥善處理既有規章制度與中小學章程之間的關系。一所學校的規章制度是根據學校自身的特色總結而歸納形成的,有些規章制度很好地突出了學校的自身特色,因此建設具有特色的中小學章程,應積極汲取學校既有規章制度中體現出學校特色的那部分內容。然而,也要注意學校章程是學校的基本法,它不能取代規章制度,只能對一些事項做出原則性規定。而不能細化。在汲取體現學校特色的內容時,應秉持高度概括的原則,集中、準確地歸納,有所取舍地吸收消化,將既有規章制度中彰顯特色的內容融人章程文本中,充實章程的特色,使制定的章程能夠充分體現學校的辦學特色和發展目標,突出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起到引領學校發展的作用。
學校章程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管理水平,全面營造學生自主發展的最佳氛圍,扎實推進素質教育,加快教育現代化進程,堅持依法治教,走規范化、特色化、品牌化辦學之路,促進學校持續、健康、穩定地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2條學校性質:東臺市教育局直屬初級中學。學校地址:東臺市富安鎮莊丁村四組。
第3條辦學宗旨:為國家和地方三個文明建設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4條辦學目標:為學生終身發展、全面發展奠定基礎,為教師成名成家創設平臺。
第5條辦學理念: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努力實施素質教育,對全體學生負責,對學生全面負責。
第6條校風:嚴謹、求實、團結、進取、創新
第7條教風:敬業、愛生、爭先、奉獻
第8條學風:尊師、守紀、勤勉、自立
第9條辦學措施:科學管理、全員奉獻、全程拼搏、質量立校、依法治校、民主興校、科技強校、三育并重。
第10條校園精神:挑重擔、吃大苦、一切為一切學生的一切。
第11條校徽:校徽由“莊丁”漢語拼音首字母變形結合成帆船狀,圖案周圍分別為莊丁學校的中文名和英文名。喻意為:全體莊丁人團結拼搏,揚帆遠航。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12條學校由東臺市教育局主管,校級干部應具有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由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任免。學校設校長1名,副校長2名。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主持學校全面工作。兩名副校長協助校長工作,分管教學、后勤。
第13條學校中層設教導主任1名,副教導主任2名。總務主任1名。教導主任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的教學和教務方面的組織管理工作。總務主任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的財務管理、治安保衛,提供良好的教學條件和環境,以及必要的生活設施和服務,保證教育、教學任務的完成。
第14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崗位責任制、教師聘任制、結構工資制、獎懲制、依法治校責任制。
第15條校長履行以下職責:
(1)堅持社會主義的辦學方向,具有創新務實的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堅持正確的辦學思想,執行教育法規,按教育規律辦事;
(2)具有先進科學的管理理念,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原則,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3)組織實施校務委員會及教代會作出的各項決定;
(4)堅持民主集中制,尊重理解教師,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5)管好、用好學校經費,提高辦學效益,改善教職員工的生活福利待遇;
(6)加強自身建設,廉潔從政,堅守高尚情操。實行民主管理,接受民主監督,每年向全校教職員工作一次述職報告;校長室擁有學校重大事務決策權、人事任免決定權、財務基建審批權、自主招生管理權。
第16條學校黨組織是學校的政治核心,除完成上級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外,還必須切實加強對學校的政治領導,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決策,負責對學校干部的培養、教育、管理與監督,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學校黨組織要加強對共青團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青年團員教師的先鋒模范作用。
第17條建立和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民主管理機制。教職工代表大會按照黨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行使職權,其中主要職權包括:
⑴聽取、評議校長的工作報告和校級干部的述職報告,討論審議學校的辦學思想、發展規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等重大問題,提出建議。
⑵評議監督學校的領導干部,建議校長或上級主管部門,對教職工予以記功、晉升或處分、免職。根據市教育局人事部門統一部署,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選。
⑶審議校務委員會重大決定,考核方案、獎罰條例及各重要規章制度。反映教職員工的意見和要求
⑷支持校長工作,推進學校民主管理建設,在校務公開中發揮民主監督作用。
第18條建立健全網絡管理機制,開拓性工作,綱舉目張,各自職責明確又齊心合力,不斷開創學校改革與發展的新局面。
第19條學校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監督。接受物價、審計、監督部門的檢查監督。接受社會、家長、學生的輿論監督,定期聽取他們的意見。
第20條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21條學校按照國家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課程計劃、課程標準,開展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活動。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應充分發揮各類課程的育人功能,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努力增強學生的主體意識和主動精神,使學生得到主動地、生動活潑地發展,逐步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學會動手,學會健體,學會審美,學會創造。為學生全面發展奠定基礎,應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定基礎。
第22條學校應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加強對德育工作的領導,建立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德育工作體制,增強全體教職工的德育意識,做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全員管理,全員育人。使學校的德育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實效。
第23條堅持以教學為中心,牢固樹立質量意識,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開展教學研究,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改進教學方法和考試方法,采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⑴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新課程標準,開齊上足國家規定的課程,維護課程表、作息時間表操作的嚴肅性,任何人不得擅自調課停課。停課半天需經校長批準,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停課一天或一天以上需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⑵認真抓好教學質量及其評估,抓好擬訂教學計劃、備課、上課、輔導、批改作業、考試各個環節的管理。過程管理與結果管理并重,每次考查后都堅持召開質量分析會,每學年實行兩次考核評估。
⑶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運用現代化教育理論指導教學活動。轉變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觀念,鼓勵教師積極參與教育教學改革。加強教研組建設,每周開展一次教研活動,堅持集體備課制度,真正發揮教研組的作用。校長室、教導處人員至少每周聽1—2節隨堂課,教師相互之間每兩周聽一節隨堂課。
⑷嚴格執行教育部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學校統一征訂教材、學習資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征訂或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學校、班主任或任課教師不得利用寒暑假、節假日整班性補課,嚴格控制作業量,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不得歧視后進學生。
第24條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規,通過體育課和其他形式的體育活動,增強學生體質,保證學生每天有1課時的體育活動。加強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建設,實行普及與提高相結合。搞好環境衛生,增強環保意識,提高學生身體健康素質。每學年組織1次運動會。
第25條落實《全國學校藝術教育總體規劃》,上好音樂課、美術課,其他各科也要按照不同的特點,發揮美育功能。培養學生欣賞美的能力,增強美感體驗,提倡服飾樸素、整潔,儀表端莊、大方,待人有禮貌,語言文明,培養健康的審美情操。每學年組織1次校園藝術節活動。
第26條學校定期組織學生深入勞動基地,加強對學生的勞動教育,增強勞動意識,培養愛勞動、愛勞動人民和珍惜勞動成果的思想。教育學生要愛護公物,愛惜書籍文具,不浪費糧食。培養自我服務、家務勞動、公益勞動和簡單生產勞動的能力,養成勞動習慣。
第27條加強科技教育,形成人人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良好氛圍。認真抓好科技興趣小組,不斷提高科技水平。每學年組織1次小制作、小發明評比活動。
第28條開設體健教育課,對學生進行體育、衛生、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使學生掌握必備的體育知識、衛生常識,增強他們的.體質,養成良好的衛生行為習慣,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健全學生人格,培養承受挫折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第29條學校把班會活動、課外興趣小組活動納入課程計劃。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假日學校活動,發展學生的個性特長,培養學生的良好道德情操、意志品質和生活情趣。
第30條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休學、借讀、復學等嚴格手續程序。嚴肅招生、畢業證書頒發、學生檔案管理等紀律制度。
第31條按教育局直屬中學的標準,配齊配足教學設施、儀器設備、文體器材、圖書資料,加強管理,積極使用,努力發揮現代化教學設施的使用效益,積極推廣現代教育技術。
第32條加強圖書館建設。建立校園圖書館。
第四章總務后勤管理
第33條總務處的工作必須樹立為教學服務、為教育科研服務、為師生服務的觀念。制定各項規章制度,規范工作程序。廉潔自律,克己奉公、講求效率。
第34條依據《中小學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堅持節儉、規范的原則,搞好經費的預算、執行和決算,統籌計劃,保證重點,嚴格把關,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學校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收入經費安排意見,申請經費支持。
第35條學校嚴格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確立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法向學生收取費用。收費項目和標準向社會公示。
第36條加強學校內部的財務審計工作,進行定期不定期的內部審計。
第37條加強基建維修、物品購置管理。堅持集體研究,重大項目先報批,再公開招標,規范操作程序。
第38條加強校舍、校產管理,嚴防公物流失和浪費。發現危房,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門書面報告。
第39條加強校園的安全保衛工作,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嚴格執行。做好門衛工作和防火、防盜、防電、防毒工作,經常檢查校舍和設施,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確保學校安全無事故。
第40條加強用水用電管理,做到節約用水用電,安全用水用電,保證水電供應正常。
第五章校園環境管理
第41條加強校園環境建設。做到校園綠化、美化、凈化、亮化、香化,營造文明、健康、向上、和諧的育人環境。校園綠化率達標。
第42條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制訂校園建設和整體發展規劃,有計劃分步驟地合理進行基本建設和維護管理,創設符合學校特點的花園式文明校園。
第43條創造健康向上的濃郁的校園文化氛圍。學校、年級組、班級正常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
第44條全體教職工要加強道德修養,努力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和團結向上、文明協調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第45條加強校園管理。建立健全衛生包干和檢查評比制度。配備必要的衛生設施,努力創建衛生、整潔的工作學習環境。
第46條加強行政值日和教師值日工作,抓好常規監督崗,培養學生"五自"能力和文明行為習慣。
第47條創建步行校,校園內一律不騎自行車,教師、學生的自行車必須按指定地點排放整齊,外來車輛進出校門和停放,必須執行有關規定。
第48條嚴禁商販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到校內擺攤設點。
第六章教師管理
第49條學校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50條實行全員聘任制,學校根據需要設置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所有教職工都由學校考核后聘任,部分崗位通過競爭上崗。學校按照《教師法》的規定,保障教師的權利,督促教師依法履行義務。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教師培訓,打造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
第51條教師應自覺按《教師日常行為規范》嚴格要求自己,為人師表,敬業愛生;遵紀守法,團結協作;儀表端莊,舉止文明。自覺做到不講教育忌語、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搞亂收費、不向學生推銷商品、不搞有償家教、不接受家長的吃請、不參與黃賭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動、不參與任何xxx組織或活動。
第52條學校按上級有關部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定崗、定編、定人、定責、定工作量。實行崗位目標責任制,強化教職工的崗位責任意識,加強師德教育,開展立業建功活動。
第53條建立一個學習型的團體,鼓勵終身學習,為教師的繼續教育提供各種便利。勉勵教師積極進取,做到教學基本功要扎實,教學方法要改革,教學手段要更新,教學質量要提高。
第54條教師須嚴格執行崗位規范,自覺做到教學五認真。狠抓課堂教學,把課堂教學作為主陣地,貫徹三大教學原則:即以教師為主導,以學生為主體,以訓練為主線。實施五個一點,即:講課精煉一點,指導訓練實在一點,教學反饋及時一點,教學手段創新一點,課堂氣氛活躍一點。
第55條注重培養青年教師和發揮老教師的骨干作用,讓他們在相應的崗位上盡其才,顯其能。
第56條班主任:
(1)聘任條件:師德高尚,事業心強,作風正派,業務水平高,組織能力強,熱愛學生,有奉獻精神。
(2)職責:班主任是班級德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學期制定班主任工作計劃,及寫好學期工作總結,抓好班風學風建設。利用班會課做好正面教育,利用課外組成學校、家長、社會的教育網絡。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使班建設成為一個尊師守紀、勤奮學習、互助互愛、富有凝聚力、朝氣蓬勃、團結向上的班集體。
第七章學生管理
第57條學生的培養目標是:初步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思想感情,遵守社會公德的意識、集體意識和文明習慣,自主學習、自我管理的能力。具有必備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觀察、思維、動手操作和學習的能力;具有健康的身體和初步的環境適應能力;具有較廣泛的興趣和健康的愛美情趣。
第58條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義務。
第59條對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極少數錯誤較嚴重的學生可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和記過處分。
第60條學校對施教區內符合入學條件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不讓一個適齡兒童因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61條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⑴接受平等教育。認為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可以向教師、學校或上級教育部門及司法部門提出檢舉、控告和申述的權利;
⑵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有關事務有提出批評、建議和要求的權利,評議學校工作、教師工作。
⑶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備、圖書資料。
⑷在德、智、體及第二課堂活動中成績優異者可獲得獎勵的權利;在學習成績和操行評語等第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⑸在校生中的孤兒、特殊家庭子女享有從社會、學校得到關心和幫助的權利。享有法律法規和學校制度規定的其它權利。
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中小學生守則》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認真參加學校的升旗儀式,積極學校或上級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
(3)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培養良好的思想品德。
(4)勤勉自主,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立志成才。
(5)文明守紀,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6)積極參加體育活動,達到體鍛標準;積極參與小組合作,培養探究意識和合作精神。
(7)參加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務勞動、家務勞動、公益勞動;
(8)維護學校聲譽,為校爭光。
第62條改革評價制度,建立新型的評價體系,促進學生全面、和諧、健康發展。
第八章附則
第63條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報東臺市教育局批準實施。章程的修訂需由教職工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數同意,并報市教育局批準。
第64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學校原制定的各類規章制度凡與本章程抵觸的,一律以本章程為準。
第65條本章程有校長室負責解釋,本章程如與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一律以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準。
第66條本章程自教代會通過,報上級部門批準之日起施行。
學校章程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主要任務
第三章 管理體制
第四章 教職員工
第五章 教育教學
第六章 學生及家長的權益和義務
第七章 學校資產及財務管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建立學校自主管理、自我約束的運行機制,保證學校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貫徹執行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針,堅持某某辦學指導思想,實現xx辦學目標。
第三條 本校名稱為xx,位于xx,是xx性質的學校,學制年xx,基本辦學經費由地方財政撥付。
第四條 本校由xx教育局領導,是獨立事業法人單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學校嚴格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并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五條 本校的校訓是xx,教風是xx,學風是xx。
第二章 主要任務
第六條 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國實施素質教育,堅持“某某”的辦學理念,堅持“某某”的辦學思路。
第七條 依法在普通中小學教育階段(普通高中)為受教育者學習文化科學知識、思想道德養成、發展智力和培養技能、進行科學探索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場所和設施、設備。
第八條 初中、小學教育屬于義務教育范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高中教育有雙重任務,一方面為高一級學校培養和輸送合格的新生,另一方面為社會培養素質良好的勞動后備人才。
第九條 重視和加強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堅持以“五愛”教育為基本內容,以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為主線,以基礎道德和日常行為規范教育為基礎,使受教育者成為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十條 把教學工作作為中心工作,實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十一條 開展群眾性的體育鍛煉活動,重視衛生工作,增強師生體質,保護師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二條 開展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逐步實現教育教學工作的科學化和現代化。
第十三條 致力于建立一支學歷合格、師德高尚、年齡結構合理、業務素質優良并具有奉獻和創造精神的教師隊伍。
第三章 管理體制
第十四條 本校在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領導下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及班子成員實行xx,由上級主管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內全面負責學校的行政工作,對外代表學校。在校內的行政管理工作中,校長按規定有最后決策權,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領導決策機構
(一)校務委員會。由校長主持,學校的黨政校級正副職人員參加,審議和決定學校的
重大事項。根據需要和可能,在有影響的校友和社區人員中聘任校務委員,參與學校管理。
(二)黨組織。xx是中國共產黨在學校的基層組織,起政治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對校長工作和學校整個行政工作進行監督,以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學校得以正確貫徹執行,確保學校辦學的社會主義方向。
(三)校長辦公會。由校長負責召集和主持,學校中層正副職人員和其他有關處室、組負責人參加,討論和決定校長提交的有關事項。
第十六條 執行機構
(一)校長辦公室。負責做好學校決策和監督所布置工作任務的執行、反饋工作信息,傳達學校領導的工作意圖,推動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轉。
(二)政教處。負責學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管理,通過年級組和教學班執行校務委員會和校長辦公會關于學生德育工作的決策。
(三)教導處。負責學校的教務工作,通過教研組和教師執行校務委員會和校長辦公會關于教學方面的工作決策,落實教學常規,執行教學工作計劃,進行教學全程的組織、監督和調控。
(四)總務處。負責學校的總務后勤和勤工儉學工作,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理好財,嚴格制度,管好用好校產。搞好校舍建設,負責校園的綠化、美化工作。
(五)教科室。負責學校教育科研工作的開展。
第十七條 學校實行層級管理,實行崗位責任制。副校長要起到校長參謀、助手的.作用。學校部門負責人是學校行政工作的管理組織實施者,應協助副校長抓好管理。全體干部應具有現代教育思想和管理能力,具有創新精神和責任意識。
第十八條 監督機制
教職工代表大會。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代表以教師為主體,由全體教職工民主選舉
產生。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聽取和審議學校的工作報告,參與審議學校的工作計劃、發展規劃、教育教學和管理制度,審查學校的財務收支、依法監督校長和學校行政領導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工會委員會行使其職權。高中建立學生會組織,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和監督。
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制度。接受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監督,接受社會、家長和公眾媒體的監督,以此規范學校的辦學行為。
第四章 教職員工
第十九條 深化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依據國家政策、法規和工作程序,推行教職工聘用(任)制和競爭上崗制度,建立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人事管理體制和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用人機制,提高教職工素質,優化教職工隊伍結構,提高辦學質量效益。
在教職工評聘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標準。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不勝任現職工作的教職工,實行緩聘、待聘、解聘。
第二十條 學校教師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 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和教師技術職稱評定制度,鼓勵教職工在職進修。
第二十二條 學校依法保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保障教師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相關待遇。學校通過對教職工的工作評估,推進學校內部勞動分配制度改革。堅持獎懲制度,調動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
第二十三條 本校教職工嚴格履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第五章 教育教學
第二十四條 教育教學的整體目標與任務:促進學生身心素質的協調發展,構建學生正確的認知結構,使學生的思想、道德、行為整合一體。
第二十五條 德育工作:學校成立德育工作小組,通過各種途徑確保德育工作落到實處。
引導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學習、學會與人相處,自覺成為品德良好、人格健全、行為規范的模范執行者。
第二十六條 教學工作:學校以教學為中心,抓好科學管理,深化科研教改,提高課堂教學質量。端正教育思想,依照國家課程計劃,開齊開足各學科課程,搞好科際間學科滲透,使學生獲得廣博的知識。認真搞好課程改革。更新教育觀念,切實抓好科研課題的實踐。嚴格執行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下發的“減負”規定。
第二十七條 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工作:在廣泛開展體育、藝術教育的同時,增強學生自我鍛煉的意識和自覺審美的情趣,使課內、課外有機結合,使普及和提高相得益彰,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斷提高校園文明程度。
第二十八條 通過富有成效的教育科研和教學研究工作,形成濃厚的教研學術氛圍和鮮明的學科教學流派。
第二十九條 學校環境是重要的教育資源,是隱性課程的具體反映,是學生安靜地讀書、愉快地生活的場所。校園環境的設計和布置充滿教育意義,并達到綠化、凈化、美化、人文化的要求。
第六章 學生及家長的權益和義務
第三十條 本校學生享有下列合法權益:
(一)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
(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四)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學校章程制度4
一、行為準則
1.監控室實行專人(政教處負責安排)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值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換崗,嚴禁脫崗、睡崗。
2.要保持室內的清潔衛生,不準在監控室內存放雜物和個人物品。
3.嚴禁在監控室內吸煙、使用明火及違章電器。
4.值班人員嚴禁酒后上崗、不得在室內娛樂活動,不得利用監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堅持對系統設備的日常維護,保持系統設備的清潔。
6.注意防潮,防腐,經常檢查各系統運行情況,保證系統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7.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監控室。
8.嚴禁使用有干擾儀器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和使用電爐、電飯堡等電器。
二、管理準則
1.政教處要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系統的正常運作,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向有關領導報告。
2.學校設立門房值班室監控系統和校園內監控系統,門房監控系統保衛人員隨時檢查、管理,保證系統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校內監控設備主由政教處管理和維護。
3.系統管理員不得擅自改變視頻系統設備,設施的位置和用途。
4.不得刪改、破壞視頻資料原始數據記錄。
5.不得擅自復制、提供、傳播視頻信息。
6.嚴禁擅自開發、修改、升級、刪除、安裝影響監控系統正常運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軟件。
7.熟練掌握各種情況的'處置方案,若在監控中發現情況,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并報告有關領導。
8.不得無故中斷監控,監控錄制的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三、保密準則
1.非監控室管理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師生員工、觀訪者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看資料和情況必須經政教處及相關領導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查看。
2.未經有關領導批準,值班人員不得修改系統設置。
3.監控室值班人員必須具有保密意識,校園監控的范圍、監控設備的布防嚴禁外傳,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4.經學校領導同意,配合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詢調用。
5.微機儲存、顯示的有關監控數據、資料、發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員應妥善將其保存,未經領導批準不準泄露。
學校章程制度5
廣播操、眼保健操、大課間體育活動是小學體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增強學生體質有著重要的作用,為了使學生養成自覺鍛煉身體的習慣,不斷增強體質,提高運動技術水平,特做如下要求:
1、堅持每天一次廣播操,一次眼保健操制度。
2、課間操要求每位學生都要參與,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堅持晴天室外操,雨天室內操。班主任老師跟班,負責班級管理,體育老師一人整隊,其余體育老師分級部檢查、監督學生做操情況。每天對學生做操情況進行匯總。
3、要求課間操各班集合整隊,做到快、靜、齊,做操動作準確、優美,姿態正確規范,態度認真嚴肅,并組織學生檢查,教師抽查,每周公布一次評比結果,將學生合格情況載入體育合格證。
4、組織學生積極開展大課間體育活動,做到時間、場地、器材、經費、教師五保證,確保學生每天1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
5、大課間體育活動的內容與形式要豐富多彩,能夠滿足不同特長、不同舉、不同層次學生的發展需要,促進學生的身體素質、心理素質和審判素質的'全面提高。
6、班級制定本班的大課間活動方案,堅持依照課外體育活動安排表進行,由各班主任負責組織,體育教師負責巡回指導,做好活動情況登記,搞好學期總結測評。
7、學校堅持每年四月份和十月份舉辦學校體育節、藝術節,使參加人數達到學生總數的100%。
8、成立校級田徑隊、舞蹈隊、合唱隊、管樂隊、科技活動組、信息技術活動小組等課外文體活動小組,促使孩子們全面發展。
9、在課外文體活動的組織與實施過程中,要加強安全教育,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10、學校對班主任及其他教師落實此項制度情況進行考核,學期末與教師獎懲掛鉤,與教師學年度考評掛鉤,與教師評優選先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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