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合伙協議書14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那么相關的協議書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伙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伙協議書 篇1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男,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 男,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網店,主營 。總投資為 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甲方投資 _______萬元,乙方投資 _______萬元,共負盈虧。
第二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 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 共同經營的項目中,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共同經營的項目中,甲乙雙方利潤分配為 , 共同經營的項目中,店鋪債務按照各自利益比例負擔。
第四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_______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書 篇2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承包位于 魚塘一口,有效水面約 畝,已支出投資額為45萬元(此款已作為該魚塘承包經營權轉讓金支付給原魚塘承包人),甲方出資22.5萬元,乙方出22.5萬元,分別占投資總額的50%和50%,后繼魚塘經營投入資金各占50%。
第二條 本合伙經營期限為從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魚塘被國家征收致無法經營為止。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管理魚塘,經營利潤和虧損按照雙方的出資比例(即各占50%)分攤。如遇國家征用土地,必須由雙方共同與政府協商退地補償事宜,并共同在退地補償協議上簽字,否則違約方將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萬元。
第四條 雙方均不能利用所承包魚塘獨自接受他人垂釣休閑要求;經雙方一致同意方可同意他人在承包魚塘垂釣休閑,由此產生的費用雙方按出資比例共同承擔,產生的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
第五條 有關魚塘的建設和發展等相關資金投入,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如果一方不聽對方意見,固執己見擅自行動,由此造成的額外支出和損失,概由其本人承擔,
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 魚塘工作人員的聘用和平時費用支出,均須雙方當面協商,達成一致后簽字負責,否則,未簽字的一方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由擅自行動的.一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在不影響魚塘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雙方可協商利用魚塘開發其它項目,風險和利潤按開發項目的實際出資比例分攤。
第八條 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或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可向東西湖區人民法院起訴。因訴訟而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及差旅費等)概由敗訴方承擔。
第九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魚塘被國家征用;
(二)合伙雙方協商一致;
(三)一方嚴重違約或嚴重損害對方利益;
(四)出現合伙事業無法完成或其他法律規定的情形。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捺印生效。
甲方(簽字并捺印):
乙方(簽字并捺印):
20xx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 篇3
合伙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伙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伙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茲有三人, 為經營 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伙企業。
第一條合伙宗旨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合伙期限以及工商登記
1、合伙期期限:合伙關系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 年 月 日終止。
2、工商登記:
第四條出資
1、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 ;
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 ;
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 。
2、合伙關系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資時,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 日內,按原始所占股權的比例追加出資數額。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4、合伙人除參與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5、合伙人的股權不得轉讓于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伙人退伙時按退伙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7、退伙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有限購買的權利。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
(1)以個人占有合伙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余分配的權利;
(3)盈余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布。
(4)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伙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2、債務承擔:
3、(1)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 為據,按比例承擔。
(2)新的合伙人對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債務不分擔清償義務(或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擔清償);退伙人對退伙時已存在的合伙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3)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為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6)退伙時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進行清算。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伙事務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參與。最新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合同范本最新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合同范本。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伙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伙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伙人推選 為合伙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伙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伙事務范圍內,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伙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在經營業務范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伙人負責。
4、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采取 勞動報酬的規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主管財務的合伙人應在每月 日至 日將上個月的賬簿交與其余合伙人共同查閱。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自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伙期屆滿;(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3)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無論合伙關系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伙人公布資產負債表。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柒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 最新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合同范本來自其他
1、合伙會計年度從每年 月 日開始,至同年 年 日止。最新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合同范本文章最新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合同范本出自
合伙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
乙方: 身份證號( )
一、合伙宗旨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共盈,共負盈虧,共同投資,合伙經營貨車運輸。
二、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合伙經營項目為貨車運輸,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所購____________汽車壹輛(已使用個月);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計價人民幣XX 拾XX 萬XX 千XX 百XX 拾XX 元(¥XX XX ),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
三、合伙出資額和份額
甲方、乙方各出資二分之一,即人民幣( ),大寫 ()元整 ,共同經營所購貨車的運輸。
四、合伙利潤的分配
1 、合伙利潤按雙方所占合伙份額分配,合伙利潤為除去貨車運營成本(成本包括油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車輛修理費、拖車費等)的'全部收入。
2 、合伙利潤按XX結算,每XX分配一次。乙方駕駛車輛,雙方共同為乙方支付工資為XX元/月。
五、合伙費用和開支
1 、以甲、乙雙方的合伙方式進行財務記賬,按份額分紅。
2 、合伙經營過程中產生油費、過橋過路費、車輛修理費、配件費用,記入運營成本。
3 、車輛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甲方應馬上與乙方共同商量交通事故的處理辦法。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應當報警,走保險,保險費不足的,由營業收入或公共帳戶中支出,仍不足的,甲、乙雙方按合伙份額承擔。
4 、所有車輛運營成本雙方均等共同承擔。
六、散伙和協議終止
1、中途若車輛轉讓、變賣則視為散伙,本協議自動終止。
2、車輛轉讓、變賣所得雙方均等分配。
3、若中途一方要求退出,則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七、其他
1、本協議需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2、本協議無其他未盡事宜。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就結成長期商務合作關系,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 伍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合作內容
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推薦合適的客戶或項目。
2、協助乙方促成與客戶簽約。
3、如甲方自身還未與客戶簽約時,乙方的合作進程則聽從甲方安排。
4、甲方向乙方推薦的客戶與乙方直接簽約,甲方不負有任何責任。
乙方權利義務
1、向甲方推薦合適的客戶或項目。
2、協助甲方促成與客戶簽約。
3、為甲方推薦的客戶提供最好的服務以及最優的價格。
4、乙方同意以約定的結算時間和方式進行結算。
三、合作條件
1、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客戶成功與之簽約,即視為推薦成功。
2、成功推薦項目后,被推薦方向推薦方支付該項目實際營業額的2%做獎勵。
3、付款方式:自被推薦方首次收到客戶服務費的第二個月開始支付,每月結算一次,每月5日前支付。推薦方則提供對應的正式發票。
四、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系受到損害的,另一方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雙方在分配利潤時,如任何一方對利潤分配的基數、方式有異議的,可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五、補充變更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六、協議終止
1、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七、爭議處理: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廣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蓋章:________ 蓋章:________
合伙協議書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注冊地址
第五條 企業名稱:【】
第六條 注冊地址:【】
第三章 合伙目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期限
第七條 合伙目的:
7.1 繁榮市場經濟,通過合法經營實現資產增值;
7.2 各有限合伙人用募集的【 】萬資金通過認購增資的方式取得【 】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的股權(詳情見附件)。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企業管理及咨詢(以工商核準登記的為準)。
第九條 合伙經營期限
本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為二十年,自合伙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合伙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為合伙企業成立之日。合伙企業經營期限屆滿的,經普通合伙人決定,可以延長。
第四章 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及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伙人姓名、住所(址)等相關資料
第五章 收益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二條 收益分配
12.1 各合伙人按照各自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收益。
12.2 合伙企業的收益包括從公司取得的分紅款和減持公司股份而取得的轉讓款。合伙企業的收入在扣除經營管理成本和費用后形成合伙企業的收益。
第十三條 虧損分擔:
13.1 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13.2 有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六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 合伙事務的執行
14.1 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
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劉X為本企業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以下簡稱"執行合伙人")。執行合伙人發生變更的,全體合伙人應簽署修訂后的合伙協議。
14.2 執行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并執行合伙事務,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人執行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虧損和民事責任由合伙企業承擔。
14.3 執行合伙人的權限和責任如下:
14.3.1 決定有限合伙人的入伙事宜;
14.3.2 決定本合伙協議的修訂和補充;
14.3.3 決定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份額向執行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或第三人轉讓、減資退伙(以下統稱為"退伙")事宜;
14.3.4 決定合伙企業對公司股權(出資)的減持方案和合伙企業的分紅方案;
14.3.5 決定合伙企業的名稱、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或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14.3.6 應當在每年度前三個月內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前一年合伙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第七章 有限合伙人的入伙與退伙
第十五條 入伙
15.1 入伙分為增資入伙和受讓份額入伙兩種方式。合伙企業有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時,須經執行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執行合伙人應向新合伙人告知本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15.2 入伙的新有限合伙人與原有限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六條 退伙
16.1 退伙分為減資退伙和轉讓份額退伙兩種方式。
16.2 有限合伙人根據執行合伙人的決定向執行合伙人、其他合伙人轉讓合伙份額時,需簽訂相應的轉讓協議。
16.3 有限合伙人未經執行合伙人的書面許可,不得向非合伙人轉讓合伙份額。如其向其他合伙人轉讓合伙份額,則執行合伙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16.4 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限合伙人應當退伙:
16.4.1 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16.4.2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16.5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6.5.1 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16.5.2 法律規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16.5.3 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在16.4及16.5的情形下,對合伙人的退伙決議應當書面通知退伙人。退伙人接到通知之日,退伙生效。同時,執行合伙人有權對該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額進行回購,回購價格按如下規則進行計算:。
公司在獲得累計【 】萬元的融資前,回購價格為(合伙人已付全部認繳出資價款+央行公布當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否則,回購價格為以下之較高者:(i)合伙人已付出資認繳款的【 】倍;或(ii)認繳出資額所對應的公司最近一輪投后融資估值的【 】%(計算公式:最近一輪投后融資估值×股權×【 】%)。自支付完畢回購價款之日起,該方對已回購的股東股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16.6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執行合伙人決定,可以將其除名:
16.6.1 未履行出資義務;
16.6.2 具有給合伙企業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
16.6.3 有限合伙人存在嚴重過錯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等;
16.6.4 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合伙人違反前項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被除名后,其持有的合伙份額由執行合伙人回購,回購價格為零。
第十七條 非根據本協議約定的事由,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身份不得互換。
第八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十八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中發生爭議的,各合伙人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有關方應向合伙企業所在地的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第九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十九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19.1 執行合伙人在經營期限內或其屆滿時決定不再經營;
19.2 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19.3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19.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條 合伙企業的清算
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各合伙人的實繳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一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執行合伙人故意違反法律和本協議給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有限合伙人違反法律和本協議的規定,給合伙企業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 在有限責任合伙人出資后,公司同意向該有限責任合伙人授予【 】。具體細則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其余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自合伙企業完成設立登記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有限合伙企業合伙協議之簽署頁)
全體合伙人(簽字):
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 篇7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基本內容
(一)、甲方負責診所所有投資包括辦證、房屋租賃、經營管理等相關事宜。
(二)、甲方投資診所所有權屬甲方,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承擔風險,一切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
(三)、甲方聘用乙方為注冊醫生,并擔任法人代表,乙方需配合甲方完善注冊、年檢等相關事宜,
(四)、甲方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乙方為本診所員工,給予乙方同專業同等級別工資報酬。
(五)、若乙方不在甲方上班,則甲方應支付乙方風險金每年元。按季度(月)支付。
二、雙方的責任、權利及義務。
(一)、乙方配合甲方提供醫師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報請上級醫療衛生主管部門審核注冊,完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申請,以保障甲方正常合法營業,乙方在甲方注冊后所得之執業證書交由甲方統一保管。
(二)、乙方不得擅自注銷、變更、轉讓該醫療機構,不得以醫療機構法人名義損害醫療機構的`任何利益。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背本協議規定之條款者,視為違約。違約方如造成守約方的經濟損失,應先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再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可訴諸法律。
四、協議有效期
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醫療機構許可證存續期為止,
五、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擔保人_____份。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書 篇8
隱名合伙人 (以下簡稱為乙方):
出名營業人(合伙人)XXX x(以下簡稱甲方):
茲為隱名合伙一事,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雙方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擬和丙方、丁X(可增加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合伙開設XXX合伙企業;成立后的該企業擬從事 (填寫經營范圍)經營。由于甲方和乙方系多年的朋友關系,彼此長期信任;乙方不了解丙方、丁X;而丙方、丁X與甲方系生意上的朋友關系,丙方、丁X基于對甲方的信任,愿與甲方一道合伙成立上述企業。甲方現有的能力根本無法承擔如此大數額的投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名下的投資款均由乙方實際承擔,即:甲方出名,乙方出錢。XXX合伙企業中甲方名義上應該投資共計資本金人民幣XXX元整,該款均由乙方實際承擔投資,由乙方于本協議成立后分次轉賬交清XXX合伙企業。甲乙雙方各自確認上述事實。
第二條:乙方分次轉賬投入資本金后,即為隱名合伙人,且甲方認諾。乙方只按照本協議對XXX合伙企業實際承擔所投資范圍內的有限責任,這一責任的承擔還須依賴于以甲方的名義處理。甲方在XXX合伙企業中也只能擔任有限合伙人角色。
若根據XXX合伙企業發展的需要,仍需更進一步的追加投資,則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 甲方應于每屆事務年終,開具財產目錄借貸對照表,以及營業損益計算書等相關財務報表交付乙方查核。
上述資料中依法應該聘請或可聘請相關專業部門出具的資料,甲方應按照乙方的指定,聘請相關專業部門進行服務并出具相關資料。
第四條:前條查核時,如乙方發現疑義之處,即可到XXX合伙企業查閱合伙人帳簿,并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五條:本隱名合伙人損益應按照合伙出資額比例分配負擔;但虧損的承擔以不超過乙方的實際投資為限。
第六條:前條利益的分配,應于損益計算后,五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資的增加,甲方應配合乙方完善在XXX合伙企業中甲方名下投資的增加手續。甲方應該為辦理上述手續,做好丙方、丁X的同意工作。
第七條:關于XXX合伙企業營業事務,均由 方執行,而乙方不得直接參與事務的執行。
但乙方得隨時查閱合伙人的帳簿,并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八條:隱名合伙期間中,如遇虧蝕時,如果甲方名下的財產不足資本額半數的,甲方應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終止協議。
第九條:乙方所出的在甲方名下的資本,其實際權利和義務均由乙方實際享有和承擔。甲方據此資本在XXX合伙企業中行使權利義務時,均必須按照乙方的指定行使。若甲方與乙方的意見不一致時,以乙方的意見為準。若甲方不遵守本條約定,每次均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按本協議投資總額的20%);并且若甲方的該次意見正確,則因此而產生的收益均歸實際出資人乙方所有,若甲方的該次意見錯誤,則因此而產生的損失均歸甲方個人自己承擔,實際出資人乙方不承擔本次任何損失。
甲方按照每年實際收益分配到自己名下的 %歸甲方所有,其余歸乙方實際所有。
辦理從合伙企業領取分紅款的事務,甲方必須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員去實際辦理。
第十條:本隱名合伙有效期間,自XXX XXX年xx月xx日起至 XXX XXX年xx月xx日止共為x年x月。
第十一條: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須中途終止協議的,應于年底為之;但須于兩個月前通知甲方。
在甲方做通丙方、丁X工作的前提下,甲方協助乙方完成退伙工作。
第十二條:協議終止時,甲方應返還乙方所出的資本金額,并應支付應得的利益金,但因虧損而減少資本的,只得返還其余剩存額。
第十三條:甲方名下所出的資本,如不幸虧蝕凈盡的,以協議終止論;但乙方愿意繼續出資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繼續經營,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資加入時,甲方不得拒絕。
第十四條:甲方無權中途出讓自己名下的投資,乙方若想轉讓實際投資,甲方必須協助乙方完成轉讓手續,甲方不得拒絕。但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五條:甲方擅自處分自己名下的投資或要求將自己名下的股份受讓給實際投資人乙方,而乙方不愿意受讓的,則甲方應按照第九條的約定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賠償乙方實際損失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十六條:本協議未訂明事項依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規定辦理,若本協議的約定與有關法律規定不一致,均按本協議的約定執行。
第十七條:雙方均須信守本協議,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為本協議投資額的20%。
第十八條: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第十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出名營業人(甲方):
擬投資的有限合伙企業名稱:
甲方以及合伙企業的地址:
合伙企業的負責人:
住址:
隱名合伙人(乙方):
住址:
合伙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投資 餐廳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丙等 人同意投資設立餐廳。各方出資分別為:甲方出資 ,占出資總額的%;乙方出資,占出資總額的%;丙方出資 ,占出資總額的 %。各共同投資人應于年 月 日前將上述出資額匯入指定的 銀行。
第二條:餐廳的運營方式
全體投資人共同委托 辦理工商相關登記,注冊類型為個體工商戶,同意登記為戶主。餐廳內部設立股東會、董事會與監事會,各投資人依據出資比例,投資協議和章程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
2.因投資事務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按照出資比例承擔。
3.在投資人因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戶主而承擔的超過其應承擔的責任部分,有權向其余的投資人進行追償。其余的投資人有義務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對此超出部分承擔責任。
此外,經各投資人協商一致,同意將餐廳5%的投資份額做為干股贈送給 ;憑此份額享受相應的權利。經各投資人協商一致,同意將餐廳5%的投資份額做為干股贈送給 ,憑此份額享受相應的權利。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餐館設立階段的事務,包括全是不限于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以個體工商戶戶主的名
義向工商部門履行登記備案等手續;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 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 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第五條 投資入股與投資的轉讓
1.在餐廳存續期間,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希望投資入股餐廳的,需經共同投資人全體通過。
2.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4.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
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5.做為在工商登記的唯一投資人,向其他未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投資人作出承諾:未經其他投資人的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全部或部分資產或權利;否則, 除需向其他投資人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需承擔侵占其他投資人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應遵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否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資,應承擔延期出資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時向守約方承擔元/日的經營損失。
3.任何一方延期出資超過3個月導致生產經營發生困難,或者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再出資或以行為表示不履行出資義務的,違約方除了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外,還應向每位守約方承擔延期出資額的20%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
1.餐廳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不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餐館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 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協議書 篇10
協議編號: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名稱和主要經營地
1、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企業名稱:
2、企業主要經營地:
3、法人代表: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為五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3、繳付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4、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合作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所有財產為各合伙人平分。
第四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全體合伙人委托甲方管理和經營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規定的合伙人權利。
2、財務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需要資金時,提前通知乙方準備,金額所用途徑甲方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3、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4、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雙方共同決定。
5、合伙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6、合伙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7、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8、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9、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七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2)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3)經營項目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最后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處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伙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伙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九條 協議的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行為,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后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合伙協議書 篇11
甲方:江西美裕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新余市天凱樂冷飲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資、共同受益、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江西美裕食品有限公司水北加工廠。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共同制定本協議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本協議的履行地點是___新余市渝水區水北鎮____。雙方的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陸仟萬元___元。雙方協商確定的出資情況如下:
1、a甲方負責提供建設本瓦廠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生產工廠所需廠房、道路、配電室、辦公室、宿舍等),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該項費用是甲方的出資,為人民幣_伍仟萬元__,占出資總額的__83.3___%;建設工廠所需場地租賃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b甲方負責提供工廠用電源、水源、協商協調當地各種社會關系,保證工廠能夠正常生產經營,不受外界非法干擾。該項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2、乙方負責提供工廠所需全部生產設備和生產技術;負責工廠日常生產經營活動;負責提供建廠初期所需的原材料、周轉資金;負責提供生產所需的冷飲食品生產設備、低壓全部設備(包括配電盤、電纜等);乙方該項投資折合人民幣__壹仟萬元_,占出資總額的___16.7___%。
雙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條a項中的.義務于_20xx__年_8__月_15_日履行完畢;乙方的義務于_20xx__年_8__月_15_日履行完畢。
雙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權無論協議期間或協議期滿,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權的行使需不違反本協議的約定。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經營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經營的虧損。
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權益及其孳生物為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在本工廠償還完建廠初期所借得周轉金、預備下足夠的生產資金(壹佰萬元人民幣左右)后,剩余利潤一季度分配一次;當產生利潤較大時,一月分配一次。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委托乙方代表投資人執行日常事務;
2.甲方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報告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提供財務會計一名、收貨人或發貨人一名,乙方提供出納一名。賬目做到日清月結,并提供給投資人財務報表一份,做到賬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員由乙方負責安排。
4.乙方執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投資人承擔;
5.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可以對乙方執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投資人共同決定;
7.下列事務必須經甲方同意:(1)轉讓投資于缸瓦廠權益;(2)以上權益對外出質;(3)更換甲方提供的管理人員;
8、在生產過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四條 投資人向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投資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1.本廠成立后,任一投資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資額;
2. 本廠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支付出資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懲罰性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雙方協商同意,雙方的合作期限為五年。合作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滿,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協商。
第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份,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規定,就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37.6萬元(大寫叁拾柒萬陸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XX年8月1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XX年8月1日以前將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XX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運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XX年1月,XX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1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時間:
合伙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伙從事×××超市,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伙名稱:×××
經營地址:×××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煙酒副食、日用百貨。
第四條:合伙期限暫定 年,自本合伙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伙期限屆滿,經各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伙經營。提前終止合伙或者延長合伙經營應須提前x個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 ×××超市總投資 萬元(¥元)。
2、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 萬元(¥ ),占總投資總額的 %。
3、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萬元(¥)。乙占投資總額的 %。
4、 合伙人的出資,于年 月 日以前交齊。
5、 本合伙出資甲方占投資總額的 %,乙方占投資總額的%,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6、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伙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1、 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甲方作為合伙負責
人,全面負責合伙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
2、 乙方享有對財物賬日的監管權利。
第七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電、租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余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預支每月10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余分配。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伙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在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其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合伙協議書 篇14
甲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丙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 事務。
二、合伙企業概況
名稱:(普通合伙)。
經營場所:
經營范圍: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2.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五、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 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出資評估
1.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注冊資本驗證后天 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并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時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2.全體合伙人一致確認 方以勞務出資的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元。
七、合伙企業登記
全體合伙人同意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八、財務、會計
合伙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伙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九、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余分配以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伙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后利潤,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公積金%;
(2)提取公益金%;
(3)剩余利潤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
3.合伙企業的利益分配,如另有改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4.合伙企業債務由合伙企業財產償還。
5.合伙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 各自出資的比例 承擔債務。
6.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改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7.由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十、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虧損或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十二、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享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十三、合伙事務的執行
1.委托執行人
(1) 方負責經營管理, 方負責財務出納, 方負責財務會計。
(2)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 方作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負責人。
2.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伙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 三分之二以上 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 一人一票 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3.其他合伙人對執行人的監督權
(1)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銷該委托;
(4)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十四、合伙人的權利義務及合伙企業事務的決定
1.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一般事項應實行合伙人 一人一票 并經全體合伙人 過半數 通過的表決辦法,重大事項應經全體合伙人 一致 同意方可執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享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合伙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十五、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似或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任何條款,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十六、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十七、合伙企業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應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九條盈余分配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九條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6)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十八、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本協議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6.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十四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且可由其他合伙人全體決定除名。
十九、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伙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合伙企業的資金,均為各合伙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二十、保密
協議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該保密義務永久有效。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協議終止、解除以及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
二十一、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甲方 ,乙方 ,丙方 。
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二十二、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其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日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十三、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四、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抵觸。
二十五、補充及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的內容為準。
二十六、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一式 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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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簽字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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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簽字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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