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協議合同模板集合十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那么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協議合同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協議合同 篇1
發包人:
分包人: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依照《中華能人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為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雙方就本建設工程分包施工安全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明確雙方在施工期內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發包人一般權利和義務
1.1、發包人根據本工程具體情況,制定安全保證計劃。發包人對分包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如實告知分包人在項目勞務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職業健康的根源及防治措施。
1.2、發包人對分包人的作業現場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監督檢查,對查處的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期整改。
1.3、對不服從發包人安全管理,或分包人有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行為時,發包人有權責令停工整改,并進行處罰。對因分包人原因造成重傷或死亡事故的,雙方可以終止合同,分包人在事故處理完畢后3日內退出施工現場。
2、勞務分包人一般權利和義務
2.1分包人必須服從發包人安全管理。定期參加安全檢查和安全例會,及時了解施工安全情況和安全要求。
2.2、分包人有權對發包人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技術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議,以確保安全生產。
2.3、分包人主要負責人是分包工程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分包人對發包人提供的安全基礎設備設施采取保護和防護措施,并對安全基礎設施和防護措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檢查檢驗,按規定做好安全設施器材的定期試驗檢驗工作。
2.4、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制定或嚴格執行發包人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2.5、分包人定期組織安全檢查,認真開展隱患整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遵守發包人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定期主動向發包人安全管理部門匯報安全工作情況。
2.6、分包人應認真配合地方政府、發包人及發包人組織的職業健康和安全檢查。因達不到規范標準要求所引起的各種罰款由分包人承擔。
2.7、施工期間,除發包人、監理工程師、地方行政管理部門等檢查工作進入工地外,其他外部人員不得進入工地。
3、勞務分包人在簽訂勞務分包協議書的同時應提交本單位安全施工資料
1、分包人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復印件。
2、分包人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安全操作證(正本)復印件。
3、分包人施工人員班組劃分及安全員花名冊。
4、事故處理
4.1、分包人對勞務分包作業現場的傷亡事故應及時上報發包人安全管理部門,發包人協助分包人進行事故救援,維持好現場,分包人配合發包人、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處理,事故處理費用及善后工作由分包人負責。
4.2、分包人在作業中發生輕傷、重傷事故時,分包人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處理,分包人承擔相關費用。
5、安全風險抵押金
5.1、發包人按有關規定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本工程約定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為分包價款的3%。
5.2、發包人在工程期滿后30日內,在扣除分包人應承擔的安全費用后將剩余的安全風險抵押金返還分包人。
6、協議變更和解除:
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因人力不可抗拒或無法防止的外因,使雙方無法履行協議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協議。
7、分包協議書期滿,該協議自行終止。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2
施工總承包單位: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設備出租、安裝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相關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在乙方《塔式起重機租賃合同?》范圍內對比華利國際城三期地塊二一期工程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拆除)范圍內,簽訂本協議書,以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共同遵守《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部標準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
第二條 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負有監督、指導、檢查的責任;
2、甲方對乙方進場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3、甲方對乙方安排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4、甲方為乙方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甲方按約定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完整齊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5、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停機整頓;對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進行經濟處罰的權利;
6、甲方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管理的作業人員責令其停止作業,情節嚴重的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換人;
7、甲方有權要求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限期退場,并終止乙方《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或安裝(拆除)作業。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統一安排,并根據甲方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和自身特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規章制度,明確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專職(兼職)安全員,并報甲方備案;
2、乙方的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且設備在使用年限內,設備附著須為原廠附著并有相關資料,如因設備及附著質量問題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必須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取證工作,必須做到特種作業持證上崗;
4、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地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禁止使用無證人員;
5、乙方應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根據工作性質特點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指導并組織操作人員開展安全活動、安全檢查和安全學習;
6、乙方要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7、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設施不能保證安全施工時,應及時提出;
8、乙方必須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育、監督作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
9、對甲方人員違章指揮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的指揮,乙方有權拒絕;
10、乙方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乙方都應全力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
11、乙方對設備的安裝、附著、接高、拆除作業的安全負全部責任。作業前要編制施工方案交甲方審核批準,要對設備操作全過程各環節的相關人員的安全職責進行詳細規定并交底,作業隊伍人員(司機、電工、電焊工、專職安全員、作業總負責總指揮)組成要求齊全并有詳細名單。乙方作業后要進行作業內容自檢質量驗收,出具相關報告交甲方審核。
12、乙方要對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負責。要在甲方的組織監督下對設備進行定期(一月一次)安全檢查、維修保養,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日常檢查保養,以保證設備安全正常運行使用。乙方的定期安全檢查記錄、定期維護保養記錄、日常安全檢查保養維護修理記錄、交接班記錄要定期交甲方審核,并保存在甲方供檢查,工程完工后交還乙方。
13、在安裝作業中,乙方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在場進行現場監督;
14、乙方在安裝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
15、在安拆過程中如果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相關的經濟損失和安全責任及行政處罰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事故處理
1、乙方必須執行“因公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公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并全力搶救傷員,保護施工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好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乙方須積極配合甲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
2、乙方須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3、對違章作業、冒險進入施工禁區及損壞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應由乙方在各自合同或業務范圍內承擔罰款及一切經濟損失。
4、因設備不良或違規操作設備安裝拆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應由乙方全權負責。
5、發現生產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如需協調需以書面形式報送甲方,如未報送則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在各自合同或業務范圍內承擔。
第四條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附件,與《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安全協議書。
一、租房地址:
二、租憑期限及約定:
1.該房屋租賃期共一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由甲方免費租給乙方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4.因甲方在乙方租憑期滿后自己需要使用該房屋,因此不再與乙方進行續租。
三、租賃期間安全協議:
1.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2.乙方應遵守有關部門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汛、防災、用電、用氣等安全工作,嚴禁“三合一”,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確保安全用電。嚴禁在房屋內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確保走廊、通道暢通;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負經濟、法律等全部責任。
3.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設備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接口及荷載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高負荷、高危險性設備或物品。
4.因乙方自身原因發生的自殘、自殺、意外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甲方已確認房屋設施的安全性,要求乙方對房屋及設備的使用安全自行負責,發生任何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四、就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簽字(手印):乙方簽字(手印):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日期:日期:
安全協議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安全工作,有效控制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確認乙方安全、消防第一責任人的職責:
1、對本單位范圍的安全、使用、防范(火災、盜竊、用電、用水、人身等)事故發生負全面責任。負責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申請、審批的.各項手續及費用等事宜。嚴禁違規違法經營和犯罪活動。
2、制定安全規章制度,負責監督貫徹執行,認真做到安全工作與生產、經營活動同步進行。必須將安全責任到人。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和問題要及時整改。
3、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禁止各類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使用、儲存。對所轄人員開展安全教育,設專人管理并負全責;對發生的安全事故(含人身)以及引起的所有后果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經濟賠償。
4、 其他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
5、為保證樓道。走廊等公共場所的干凈,整潔,要求乙方不能在上述公共場所張貼海報,宣傳資料等。
6、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責任期限與租房協議期限相同。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5
學娛培優班(以下簡稱甲方)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和《湖北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甲方應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應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通過集會、班會和安全課等多種形式,向學生介紹安全常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抽煙、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抽煙、酗酒,甲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抽煙、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4、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不準進網吧、進電子游戲廳等,在校外期間進網吧、進電子游戲廳等而發生的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5、甲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并及時通知乙方。
6、學生午休、放學后、節假日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切安全事故,甲方-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7、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以書面形式請假并經甲方批準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如學生擅自離校,甲方必須立即通知乙方,在學生擅自離校或請假離校后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8、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不得騎摩托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9、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甲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采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予承擔責任。
10、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其它意外情況如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甲方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并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1、學生在校期間發生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害造成的傷害及自殺、自殘事件;在具有風險性、對抗性的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如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發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2、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安全協議合同 篇6
甲方:建設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福建省燃氣管理條例》、《無錫市燃氣管理條例》、《水平定向鉆進管線鋪設工程技術規程》等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的規定,為了保護廈門市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三方協商,就太湖國際社區C1地塊項目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本協議管轄范圍僅限甲方提供相關施工圖紙范圍及相關施工內容,超過上述范圍,三方應另行簽訂保護協議并另行辦理燃氣管線安全咨詢。
第一條甲方在工程辦理開工手續前,應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的施工范圍、內容、工期、相關施工設計圖紙(根據需要須提供相應地下構筑物、基槽、樁基主體施工圖、道路施工圖及地下管線設施平、縱斷面圖、)、施工組織設計、頂管或定向穿越作業方案、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并落實專人負責與丙方聯絡具體事宜;甲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第二條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應指定一名工程項目聯系人,該聯系人負責在整個施工期間各自所轄責任范圍內燃氣管道安全保護和協調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其他聯系人簽發的通知書或聯系函;聯系人如需變動的,應及時通知其他兩方。
第三條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資料后,應根據甲方提供的相關施工圖紙所確定的施工范圍,向 甲方提供該施工及影響范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和甲方預約確定現場交底的時間,并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進行現場交底。甲方應負責將該施工及影響范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移交乙方,該工程項目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單位負責的,甲方負有向其所有施工單位移交資料和交底的責任。由于周邊環境發生變化等原因,圖紙標注與現場可能會有一定的誤差,甲方和乙方必須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實際位置進行現場探測和地下物探,否則發生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甲方依據已取得施工及影響范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用儀器探測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實施工現場地下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實際具體位置,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現場的安全保護范圍及安全控制范圍,甲方和乙方應在已探明的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設置安全警示標識。
第 五 條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及安全控制范圍:
(一)安全保護范圍:
1.低壓、中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范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范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范圍內的區域。
(二)安全控制范圍:
1.低壓、中壓管道的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至6米范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至10米范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至50米范圍內的區域。
第 六 條甲方應根據已探明的地下燃氣管道情況、燃氣管道保護和控制范圍,組織編制相應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并報送丙方備案;甲方應負責向本工程項目的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所有施工單位分別送達所編制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并監督落實。否則由此造成事故和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由于施工單位不認真遵守執行《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造成事故和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丙方應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該工程《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后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廈門市地下燃氣管線安全咨詢意見書》。
第八條乙方在工程動工前,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將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通過技術交底方式落實到相應工作層面作業班組負責人和具體作業人。
第九條甲方應在工程每個涉及燃氣設施安全的分項工程動工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控制范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保護范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24小時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市政工程(含各種地下管線施工)按不少于1次/周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房地產項目除基礎工程及后期各種地下管線施工、綠化工程按不少于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于1次/月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若甲方動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丙方有權在今后辦理安全咨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工程設計變更或施工作業方案發生變更需修改燃氣管道保護方案時,甲方應及時函告丙方,同時,乙方應按照第八條要求落實到具體作業人;丙方在接到變更告知函后,應及時安排好檢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頻度進行檢查。
第十條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保護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負總責,乙方負責燃氣管道具體保護措施的實施及管道警示標識的保護;丙方應落實燃氣管道的檢查工作,做好緊急應對準備。
第十一條甲方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違反以下規定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3.進行機械開挖、爆破、起重吊裝、打樁、頂進等作業。
(二)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停留、行駛載重車輛、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三)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線和設施的凈距應大于 米。
(四)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二條丙方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發放《違章施工停工通知單》;甲方應督促予以整改,經丙方確認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因素已經消除,乙方方可恢復施工。
第十三條 丙方在檢查中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危及燃氣管道安全隱患時,應發放《違章整改通知單》通知甲方項目聯系人,由甲方項目聯系人負責督促隱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絕接收,若甲方拒絕接收, 丙方有權在今后辦理安全咨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任何一方發現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危害行為,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制止無效時,丙方有權向市(區)市政園林局、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區)建設局等單位報告,情況緊急時,可立即報110請求協助。
第十四條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損壞后的處理方式
如施工過程中造成燃氣管道設施防腐層損壞,燃氣管道設施損壞及燃氣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撥打搶修電話并通知甲、丙方聯系人;丙方應立即組織應急搶修并現場取證;因甲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丙方, 因乙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先賠償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償。若甲方拒絕賠償, 丙方有權在今后辦理安全咨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第十五條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并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施工期間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動、覆蓋、涂改、拆除、裸露、懸空等破壞燃氣管道設施及安全警示標志;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修復相應的標志樁;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并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協議內容甲、乙、丙三方已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自愿按本協議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工程項目聯系人: 工程項目聯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工程項目聯系人: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7
甲方:中鐵21局集團五公司集通復線項目部
乙方:中鐵21局集團五公司集通復線項目部第 架子隊 工班
根據集通公司管理要求把,及我項目部在既有營業線施工的具體情況,為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確保營業線的公務設施、電力、通訊、信號光電纜及行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要求以備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遵守:
1.乙方參加既有線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耳聾、色盲、高血壓、心臟病、癲癇及妨礙從事某項施工作業的疾病,不得使用不滿十八周歲童工和年齡大于五十周歲的老年工。
2.既有線施工的人員,必須熟悉行車安全有關規定、規章制度并認真遵守。
3.既有線施工,必須按規定設置施工安全防護,防護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未設好施工防護,不得進行施工作業。防護備品、防護距離、防護信號等內容必須按鐵道部《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組織實施,不得擅自變更。
4.開工前,須向安質環保部提報網圍欄開口、限高架撤除申請表和安全評估表,待報集通公司護路辦審核批準后,符合開工條件方許開工。圍網開口處每天下班后必須關閉,防止行人、牲畜上道;施工結束立即恢復所有既有設施。
5.施工用的大型機械設備進入工地前,必須經過檢修合格,并到物設部登記(設備名稱、設備狀況、操作人員證件、身份證復印件等),進入工地后,必須置于既有線建筑限界以外,作業時保證每臺設備有一專人防護,防護人員不足時不準啟用設備。
6.列車通過前,在既有線施工的人員必須撤到行車線限界以外的安全處,所有的機械設備、料具也應撤到行車限界以外。
7.施工人員上下班不準在鋼軌上、枕木頭、道心內、兩線間休息及行走,不準搶道,工間休息時,須到限界以外的安全處。
8. 在鐵路旁施工搭設的腳手架等設施,應經常檢查,不得侵入限界以防發生事故。
9.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點要遠離既有線建筑物25m以上。
10.臨時房屋及設施的周邊,近臨懸崖、陡坎、深坑、鐵路及高壓帶電區域等處,應有防護圍欄、遮擋物及警示標志,危險處夜間應設警示燈(不得影響行車)。
11.需要拆除原有擋墻、護墻、端墻等建筑物時,首先調查清楚其結構物地下有否管道、線纜等設施,應按規定程序先報路局批準后,方準動工。
12.嚴禁挖洞取土,或逆坡(上凸下凹的倒坡)挖土。
13.列車通過時嚴禁挖土,一切大型施工機械,必須嚴格執行客十貨五停車讓行規定。
14.使用機械挖土,鏟斗不得碰撞鐵路上所有的建筑物,不得侵入既有線限界。
15.人工清理開挖面時,挖土機械應退出開挖面,嚴禁人、機同時混合開挖作業。
16.不得隨意損毀鐵路既有設施,施工撤除的鐵路圍網,損毀的既有標志牌,必須按要求隨時恢復。
17.大型機械作業前,操作人員應按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注意事項要求,對機械做詳細檢查;作業中精力集中,不準擅離職守,嚴格執行集通公司客十貨五停車讓行規定。
18.在既有線旁作業,須設專職安全防護員,負責來車通知和警戒工作,列車通過時禁止作業。
19.機械(具)在線路旁存放必須滿足鐵路建筑限界要求。
20.在既有線塹頂、邊坡上作業時,靠既有線一側須留出>2m厚的隔墻,以防施工機械滑落。
21.駕駛員須熟悉所駕車輛的性能、保養及操作方法。對車輛定期進行檢修保養,保持良好狀態。嚴禁點火裝置、轉向器和制動等主要部件不良的帶病車輛在既有線上從事施工運輸作業。
22.在靠近既有線的施工便道上行駛,其速度≯10Km/h,下坡轉彎時,應換低速檔運行,保持限界距離。
23.不得在坡道上停車,若需在坡道上停車時,須采取防溜措施,以防車輛溜滑而造成事故。
24.自卸車輛須將翻斗放平,方可行駛,防止溜放或掛斷架空光電纜。
25.列車通過時,臨既有線路的運輸車輛及其施工設備須停止作業,保持靜止狀態。
26.跨軌運輸一般輕便材料及機具時,必須集中固定地點,指派責任心強、經培訓考試合格的路工擔任施工防護。跨軌作業地點地形復雜、了望條件不良時,須增設專職防護員。
27.較笨重的施工材料過軌(如>100kg的砂石等物)應派駐站聯絡員,用電話或對講機聯系。利用列車間隔時間,工地使用停車手信號防護可過軌施工。如通訊中斷,則停止跨軌作業。
28.較笨重的施工機具(械)需多人臺運過軌時,須與車站值班員辦理簽認登記手續,利用列車間隔時間過軌作業。作業中須設駐站聯絡員,用電話或對講機與工地聯系。
29.在既有線上拆除擋、護墻,應作好截、排水溝的暢通。降雨時應對暴露面除加固支撐外,必須進行覆蓋遮雨防水侵措施,以確保邊坡的穩定。
30.進行既有側溝、涵渠拆除時,必須先進行改水工作,其改水渠道截面及匯水管不得小于原渠道的排水量,并經常清理漂浮物及積泥,確保流水暢通。
31.雨天須有人晝夜巡查,防止渠道堵塞、水面上升而浸泡線路造成事故。
32.地下管線或隱蔽設施不清或沒有防護措施不準開工;開挖電纜溝至400mm深度時,要注意小心輕挖,杜絕損壞既有電光纜事件。施工安全負責人員會同設備管理單位的配合人員要緊盯現場,作業人員用鐵鍬小心挖土,一經挖出,馬上檢驗,并進行簽認,簽認后即根據事先商量的防護措施進行防護,來不及防護的要派專人晝夜看守,交接班時要有書面交接記錄。
33.地下光電纜兩側2m以內,不準動用挖掘機及洋鎬等工具。在地下電纜附近機械作業時,派專職防護員現場指揮,確保地下電纜安全。各種施工機械不準縱向碾壓電纜上部地面。
34.墩臺及其他高空作業,必須設置安全網,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確保人身安全。
35.挖孔樁作業人員離開現場或下班前,必須對未灌注的孔口進行有效覆蓋,防止行人牲畜跌入孔中。
36.認真遵守上述規定及項目部有關管理要求,消滅行車一般D類及以上事故,消滅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消滅交通事故,消滅火災事故,消滅一切質量事故。
乙方如因違反上述管理要求或違反其他安全質量管理規定,而夠成的安全隱患和質量問題,項目部將按照管理規定給予經濟處罰,造成的一切安全質量事故,按照中鐵21局集團五公司集通復線項目部《安全管理辦法》、《質量管理辦法》等管理規定,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并接受甲方的經濟處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8
為了保證物料提升機在施工生產中正常運轉,切實提高機械完好率和利用率,杜絕機械安全事故,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充分保障機械設備在安全狀態下運行,同時使設備的出租方(簡稱甲方),承租方(簡稱乙方)和使用方(承租丙方)各負其責,特制定如下安全協議:
一、出租方(甲方)職責:
1、出租方必須根據承租方提出的安裝部位及工程概況編制物料提升機施工方案,并提出升降機所需的全部資料:
①、法人營業執照,
②、設備租賃資質,
③、產品合格證(注:新出廠機械必須出具廠家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及產品出廠合格證),
④、設備檢測報告,
⑤、驗收所需的表格。
2、提供的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安全使用標準,達到機械性能的規范要求,出租方負責升降機運輸、安裝、拆除、接高、附著、維修、保養及過程中的安全責任。在安裝、拆除前必須制定詳細的拆裝方案及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派一名專業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指導和監督。特殊情況需要承租方人員配合時,出租方必須承擔出租方人員在配合安裝拆卸過程中出現的任何意外事故和損失。
3、提升機安裝完畢出租方必須先進行自檢,合格后報承租方進行驗收并填寫驗收表,雙方共同驗收合格后簽字蓋章,交給出租方。
4、為保證提升機的正常運轉和使用,出租方必須每月定期來工地訪問檢查、維修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與承租方溝通解決,并做好日常機械配件供應及置換,提供每月一次對設備的檢查記錄給乙方存檔。
1、施工過程中如出現機械故障,出租方接到通知后,必須及時組織技術和修理人員到現場進行維修,不得借故進行拖延時間影響承租方正常使用。
二、承租方(乙方)職責:
1、根據出租方的技術交底及提升機的說明書要求,對提升機下的基礎進行夯實處理,保證滿足提升機對地基承載力的要求,并提供相應的資料。
2、對安裝完畢的提升機,在各樓層必須搭設合理的平臺及防護門,樓層標記,各樓層防護,進料口的防護棚(長、寬、高分別不低于6m,3m,25m),要有連鎖裝置的安全門,有合理的進出料坡道。
3、卷揚機要符合卷揚機的安全標準,卷揚機身必須設牢固地錨,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同時必須搭設防護棚及防護欄桿,設專人負責,有操作規程及負責人標牌。
4、給外埠施工隊提供合格的機械設備,負責設備附屬設施的完善,對操作人員上崗前進行培訓考核、監督和檢查記錄在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填寫日常檢查記錄,并定機、定人、定崗位責任及各種標牌的制作及安裝。
5、提升機的結構與墻體結構拉節要牢固、設置合理,負責提升機基礎的接地電阻的制作,電阻值≤4Ω。
2、纜風繩固定位置要合理,松緊度適當。架高10~15m設1組4根,每增高10m設1組,每組4根,鋼絲繩直徑不小于12.5mm,按規定設地錨。
3、嚴禁領導違章指揮或強行要求卷揚機司機違章操作,負責司機在現場的安全教育。
三、使用方(外埠隊)職責:
1、物料提升機在使用前,外埠隊(使用方)必須選派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有效卷揚機操作證件,責任心強,對機械性能、構造了如指掌的操作人員。
2、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機械安全管理規定,嚴禁司機帶病、疲勞駕駛和酒后作業。所使用的機械必須設防雨、防砸棚,操作人員戴好安全帽。
3、遇有大風及雷雨天氣停止使用機械。嚴禁帶故障作業,如機械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機械故障,應立即停機檢查、及時報修,并通知項目部機械管理人員,禁止私自亂拆亂卸和機械帶病運行。堅決禁止超負荷運載。
4、機械運行前必須檢查前后防護門是否關閉,插上安全銷,嚴禁將機械交給非司機操作及操作人員擅自離機而去。
5、操作人員要對機械全方位負責,勤檢查、勤保養,對較大的故障及時上報項目部有關人員,有項目部通知廠家進行維修。
6、下班前將吊籠降至地面,斷電上鎖,嚴禁違章指揮和野蠻操作,嚴禁中途私自換人,如違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使用方承擔。
四、事故處理:
1、由于甲方責任造成機械設備事故或丙方作業人員傷亡的,甲方應參照國家現行規定給予丙方一次性經濟補償,并配合乙方、丙方處理一切善后事宜。
2、由于丙方作業人員個人責任造成的傷、殘、亡事故,由丙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并負責丙方作業人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叁方各執一份,抄報乙、丙雙方上級主管或業務部門一份,有效期自簽字蓋章之日起至設備拆除退場之日止。
物料提升機出租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物料提升機承租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物料提升機使用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9
河北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中建保華建筑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分公司分別承建榮盛楠湖酈舍項目一期一二標段工程,因群塔作業存在安全隱患,為確保安全,經建設單位協調,三方簽訂此協議。
為確保群塔在施工過程、頂升過程及拆除過程中不發生互相碰撞,確保施工安全,經兩家總包單位協調群塔作業相關的協議。
1、 群塔運行控制
2、 運行主要原則
1)后塔讓先塔
在作業過程中,后起動作業的塔吊在運行時應前后、左右、上下確定相鄰塔吊的作業狀態和所處位置。如有妨礙后塔正常運行時,必須停塔等候,并鳴笛提示前塔,告之后塔所處的狀態、位置,待前塔遠離妨礙區域時,后塔方可作業。
2)動塔讓靜塔
在作業過程中,要求塔司、信號工隨時注意相鄰塔吊所處的作業狀態,位置在回轉塔臂運駛小車時,要避讓處于停止狀態的塔吊,可繞道行運,或暫停作業,待停塔工作完后,駛出相碰撞危險區域后方可作業。
3)輕車讓重車
在各塔機同時運行時,無荷載塔機應避讓有荷載塔機。
4)客塔讓主塔
以各實際工作區域劃分塔機工作區域,若塔機塔臂進入非本塔工作區域時,客區域的塔機要讓主區域的塔機。
5)塔機在運行中,各條件同時存在時,必須按以上排序原則執行。
3、 運行防碰撞措施
1)水平方向低位塔吊起重臂與高位塔吊塔身之間防碰撞塔吊在現場的定位布置是關鍵,通過嚴格控制各臺塔吊之間的位置關系,來預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在安裝方案中已保證任意兩塔間距離均大于較低的塔吊臂長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xx)中的10.5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的起重機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的規定。塔吊在現場的定位保證了塔吊之間不存在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塔身發生碰撞的問題。
4、 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起重鋼絲繩之間防碰撞措施。
由于受施工需要的影響,塔吊間高與低是相對的,但都有可能發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的碰撞事故。為杜絕此類事故發生,項目必須對每一臺塔吊的工作區進行合理劃分,避免出現塔吊交叉工作區。同時,項目必須配備有合格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回轉作業時,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鋼絲繩。當現場風速達到6級風,相當風速達到10.8~13.8米/秒時,塔吊必須停止作業。另外,各塔吊租賃公司要配備操作熟練、有責任心的塔司為現場服務,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狀態下,將塔吊的吊鉤升至頂端,同時將起重小車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與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鄰塔吊的作業面有交叉處,所以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發生碰撞。各塔吊均按照前面‘塔吊安裝’部分所要求的高度頂升即可保證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與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小于2m。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xx)中的10.5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高位起重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鉤升至最高點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與低位置起重機中處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2m”。
5. 防碰撞安全措施
1)根據塔吊布置,塔吊之間存在交叉的范圍,存在塔臂碰撞的可能。根據塔吊裝拆單位提供的裝拆施工方案,要求其在安裝及頂升過程中始終保持不少于2個標準節的高度,同時根據低塔讓高塔的原則,如兩塔塔臂在旋轉過程中同時進入交叉范圍,低塔應提前主動避讓,待高位塔旋轉出交叉范圍后,方可繼續運轉。
2)兩塔在作業時,在進入交叉范圍之前,應先將小車收回至安全距離內,同時將吊鉤提升,由高塔主動避讓,即可避免塔吊大臂與大臂、塔吊大臂與建筑物、吊鉤與建筑物、吊鉤與吊鉤之間的碰撞。
3)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吊鉤)位于低位塔起重臂的工作區域時,有可能引起低位塔臂與高位塔起重鋼絲繩發生碰撞事故。這就要求項目必須配備有合格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回轉作業時,低塔起重臂或平衡臂不會碰撞到高塔的起升鋼絲繩(吊鉤)。
6、 防碰撞安全要求
1)塔吊的拆裝必須由具備相應等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來完成,且同一臺塔吊的組裝、頂升、拆除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不允許委派無資質、無安全生產許可證地的單位進行施工。
2)租賃方應提供狀態好的機械設備,指派責任心強、技術全面的塔吊司機。
3)參與塔吊安裝、作業、頂升、拆除的作業人員都須持有天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嚴禁無證人員作業。塔司、信號工都必須具備2年以上實踐作業經驗、責任心強,反應靈敏、身強力壯的持證人員參與。進入施工現場嚴格執行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4)各塔吊信號指揮的對講機頻點不允許相互串臺,必須有嚴格的分格措施。在設置頻道時,需設置不同的頻道,且每臺塔吊的信號指揮人員、塔司必須固定,做到定機、定人、定制度,不允許擅自調換。信號工的服裝要有區分,以便塔司在人員密集的區域確認本塔信號工的旗語、手勢和哨聲。
5)群塔作業時,塔與塔高低差及水平安全距離規定:為避免相鄰塔吊間發生相碰撞安全事故,要求低塔起重臂端部與高塔的塔身水平間距確保5m以上,高塔的起重臂及吊鉤高度應與低塔的最高點垂直安全間距確保凈空2m以上。
6)頂升時,先頂高塔,后頂低塔。在塔吊頂升、降時,必須履行申報制度,由項目安全部進行審批,原則規定:先頂高塔、后頂低塔。下降拆除時,先降低塔,后降高塔,每次頂升的高度,確保相鄰塔吊間垂直安全間距。
7)為了提高塔司、信號指揮人員警示各塔的工作狀態,要求各塔上安裝防撞指示燈和紅色信號旗。
8)多機作業,塔司操作時必須集中精力,注意保持各機安全距離
9)塔司必須熟悉操作的塔吊性能,并嚴格按說明書和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吊”
10)各塔停止作業時1#樓、5#樓、9#樓塔吊大臂不允許停靠東面。2#樓、6#樓、10#樓塔吊大臂不允許停靠西面。
11) 塔吊在使用過程中,雙方塔吊主鉤不允許超過對方圍擋。
7. 溝通協調
為加強群塔作業安全管理,雙方指派專人進行協調,塔吊頂升應提前通知對方,
甲方簽字:
監理簽字:
中建保華建筑有限責任公司榮盛楠湖酈舍項目部簽字:
中建保華建筑有限責任公司專人聯系電話:
河北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榮盛楠湖酈舍項目部簽字:
河北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專人聯系電話:
塔司簽字:
信號工簽字:
安全協議合同 篇10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工程安全施工,保障施工人員安全,明確雙方責任;依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經雙方協商特擬定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在簽定工程承包合同后,工作中應該相互支持、相互關照、相互信賴,以便加強安全管理工作。
甲、乙雙方在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程、規章制度,同時按照已簽定的協議各自履行其職責、權利。
二、甲方職責:
1.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符合工程發包有關要求;并負責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2.施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現場帶電部位及有關現場安全技術管理規定交底,明確施工范圍。
3.甲方提供給乙方相關設備的圖紙,以利于安全施工。
4.開工前甲方組織乙方全體人員進行體檢和安全教育及考試,凡增補調換人員、更換工種亦必須及時進行體檢和安全教育及考試, 經體檢和考試合格后方能工作。
5.甲方派人經常性地監督檢查乙方在施工中安全及質量工作情況和施工中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對檢查情況做好書面記錄,并對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發出書面通知書,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危及人身安全的,立即停止施工。
三、乙方職責: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及電力行業頒布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制度進行施工,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杜絕重傷以上人身事故的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在施工期內輕傷事故頻率不超過2‰。
2.項目開工前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按照甲方批準的方案、措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
3.乙方的現場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負全責。施工中,乙方必須對所負責的施工區域派第一安全監護人,即專職安全員。乙方的專職安全員必須佩戴明顯的袖標。乙方必須根據工作需要和施工安全需要劃分班(組),班(組)名單應報甲方安監部門備案,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兼職安全員。
4.如乙方使用未經體檢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的,甲方發現后將對乙方處以200元/人次罰款。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且應及時將其名單及證件報甲方辦公室備案。
5.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和甲方要求為單位施工人員配備應有的安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如由甲方配備的(如勞保服裝、安全帽、安全帶等),費用由乙方承擔。進行施工作業時,必須設安全監護人。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安全協議合同】相關文章:
安全協議書合同范文05-27
安全協議合同范文7篇04-19
外出安全合同協議書04-08
司機安全協議合同范本03-31
安全協議合同模板5篇07-07
安全協議合同模板六篇06-23
安全協議合同模板八篇06-19
安全協議合同模板9篇07-02
安全協議合同模板7篇07-10
安全協議合同模板五篇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