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問協議書(精選9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協議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書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擬起協議書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顧問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顧問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適應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請乙方稅務顧問提供專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專人為甲方提供稅務專業服務。指派人員應取得國家注冊會計師資格(或會計師職稱或其他等同資格)、擁有相關從業經驗,以稅務顧問的身份在本合同規定的工作范圍內為甲方提供稅務服務。如被派的稅務顧問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稅務顧問暫時代替職務。
雙方同意,稅務顧問的全部職責在于運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維護客戶的合法利益,工作貫徹預防為主,補救為輔的原則。同時,甲方有義務為稅務顧問全面、客觀、及時地提供有關情況,以便保持稅務意見的客觀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二、稅務顧問受甲方委托辦理下列稅務事宜
1.為甲方提供相關的稅收法規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時了解國家有關政策,為甲方財務部門做好稅收計劃及稅收核算工作提供幫助;提供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信息的咨詢;
2.協助甲方進行稅收籌劃,在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甲方經營、納稅情況進行分析,設計合理納稅方案,使其享受到應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降低稅負,實現應納稅最小化;
3.對企業財務人員進行稅收基礎知識、稅收新政策、納稅程序、行業稅收知識等方面的專業培訓;
4.雙方商定的其他稅務事宜。
三、稅務顧問應享的權利
1.查閱與承辦的稅務事宜有關的甲方內部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因甲方提供資料不及時、不全面而給乙方工作造成重復,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了解甲方在企業稅務和投資融資等業務方面的實際情況;
3.列席甲方領導人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4.獲得履行稅務顧問職責所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履行稅務顧問職責的差旅費和調查取證等必要費用由甲方負責實報實銷。
四、稅務顧問應盡的責任
1.應當及時承辦委托辦理的有關稅務事宜,認真履行職責;
2.應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委托授權的范圍進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權限;
3.承諾不接受任何針對甲方的敵意業務委托,并將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4.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活動中的業務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責任。
五、甲方認為乙方指派的稅務顧問不能適應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應予滿足。
六、甲方遇有緊急稅務事宜,可隨時與稅務顧問聯系處理,關有責任向稅務顧問詳細真實地介紹有關情況,乙方應及時給予幫助和解決。
七、經雙方協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稅務事宜,如涉稅刑事案件、民事爭議、行政爭議代理,出具《稅務審計報告》、根據甲方企業情況制作《稅務備忘錄》等,如需委托稅務顧問參與的,應辦理委托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另行收費。
九、合同變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內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進行修改、變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根據稅務、法規、規章、行政命令規定和實施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2.由于訂立本合同時所處的外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使得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由于戰爭、自然災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十、合同爭議與解決 合同雙方就合同內容發生爭議時應本著相互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當無法協商一致時指定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從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稅務效力。本合同規定內容之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務規定及行業慣例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
顧問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聘請乙方的稅務師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稅務顧問的工作范圍和職責:
1.中外稅收政策咨詢;
2.最新財稅政策解疑;
3.辦稅實務指導;
4.比較稅負、比較收益指導;
5.稅收自查指導;
6.協調稅務關系、調節稅務爭議;
7.稅務籌劃咨詢。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復,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三、稅務顧問的工作方式:稅務顧問原則上采取隨時聯系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具體細節雙方另訂。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元;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總額的50%,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c.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乙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托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稅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20%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負責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工作。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顧問協議書 篇3
甲方 :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達成協議內容如下,并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公司的技術總顧問,全權負責公司的 技術開發和研制、技術革新和改進、技術的保密和管理、技術指導和咨詢服務等。
二、聘用時間。
時間總計為 年,自 年 月 日開始起算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每年一簽,每年期滿雙方重新簽訂。
三、聘用報酬。
乙方的報酬由兩部分構成,一是年薪 元,支付方式:每月支付 元,剩下的在年底一次性支付。第二部分是技術開發成果獎勵,按照每提供或研制開發一項符合市場推廣標準的技術,在根據該技術成果進行生產銷售 個月后,確能夠帶來經濟效益的,一次性從每年銷售利潤中支付乙方 萬之獎勵。
四、技術成果及歸屬。
乙方主要為甲方提供和研制 等技術或配方。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的利用、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在離職后無權再繼續使用該技術或轉讓該技術。
五、技術成果的標準要求及開發時間、驗收。
試驗階段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至 月 日為試生產階段。
六、保密責任。
1、乙方任職期間的保密義務。
乙方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承諾下列保密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于甲方或者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
(3)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再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擔任任何職務,不為他人類似經營提供任何建議;
2、乙方離職之后的保密義務。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七、乙方在任職期間應該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財務制度。
乙方在崗位上的食宿由甲方負責人提供,因公出差費用由公司負擔。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該按照損失的大小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仲裁或法律途徑解決。
十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顧問協議書 篇4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融資財務顧問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顧問事項
因甲方的融資需求,及乙方在財務及融資方面的專業優勢和資源優勢,甲方同意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融資財務顧問,并就融資洽談事宜給乙方指定人員出具授權委托書,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融資財務顧問服務。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和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公司有關情況和資料,并且保證該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嚴格按照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3)甲方在每次與乙方引薦的不同的投資者洽談之前,必須與乙方就不同的投資者分別簽訂《投資方確認函》(見附件)。
2、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對甲方進行盡職調查;
(2)乙方有權向潛在的投資者披露融資信息;
(3)乙方為甲方尋找、選擇、確定合格的投資者,并取得甲方的確認;
(4)乙方協助甲方與投資者進行商業談判。
第三條 費用的支付
1、在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每次向乙方提出融資財務顧問需求時,應向乙方支付該筆融資總額的2%,作為乙方提供融資財務顧問服務的前期費用。
2、在本協議簽訂后,乙方為甲方引見介紹的金融機構、投資人等所達成的任何融資協議和取得的相關融資均視為乙方的融資成功。
3、融資成功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每筆融資金額的8%,作為乙方的融資顧問費。甲方應在每一筆資金到位當日內支付融資顧問費。
4、融資成功后,甲方不按協議約定支付融資顧問費的,則自應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額的千分之十支付罰金。若逾期十五天,仍未支付融資顧問費,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融資顧問費的兩倍作為違約罰金。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因甲方融資造成甲方企業性質、股權結構、公司架構、融資主體等發生變化不影響甲方的付款義務。
2、甲方不得單獨或透過第三方跨越乙方,與乙方直接或間接介紹的投資者(包括該投資者的分支或關聯機構)洽談交易而不支付融資顧問費給乙方。如甲方違反本約定,仍須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全部融資顧問費。上述約定同樣適用于未來五年內甲方或甲方公司其它股東、關聯人或委托人與乙方介紹的投資者(包括該投資者的分支或關聯機構)的所有合作。
3、甲方在與乙方引薦的金融機構、投資人等簽訂任何融資協議和取得的相關融資后,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融資協議不能履行的,乙方已收取的費用不再退還。
4、本協議并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任何承諾。
第六條 其他條款
1、本協議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同意由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顧問協議書 篇5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鑒于:
1、甲方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甲方擬收購中國境內上市公司的股份,并對其進行重大資產重組,從而實現借殼上市(以下簡稱“本次收購”)。
3、乙方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依法成立的綜合類券商暨保薦機構,為從事財務顧問、證券發行、承銷及代理證券交易的專業機構;乙方長期從事中國企業的股份制改造、財務顧問及證券承銷(保薦)業務,具備有豐富工作經驗的專業人員。
4、為確保甲方本次收購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中國證監會有關規范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的規定,甲方決定聘請乙方作為本次收購的財務顧問,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本次收購的財務顧問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釋義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2、證券交易所:指深圳證券交易所。
3、目標公司:指甲方擬收購股份的上市公司。
4、項目人員:指乙方為甲方本次收購現場提供服務的工作人員。
第二條財務顧問工作內容
1、乙方作為甲方本次收購財務顧問的工作內容為:
1)對甲方進行盡職調查;
2)協助甲方尋找本次收購的目標公司;
3)協助甲方以及甲方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評估師事務所草擬本次收購的整體方案并進行法律、財務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并出具研究報告;
4)組織本次收購工作小組;
5)編制甲方本次收購的工作時間表;
6)協助甲方對目標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調查,并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7)組織協調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評估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進行本次收購的相關工作;
8)協助甲方制作有關本次收購的相關文件;
9)協助甲方與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溝通協調,確保本次收購的順利進行;
10)協助甲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1)為本次收購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如有必要時)。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如實向乙方提供與本次收購有關的反映甲方真實情況的資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依法成立并依法從事所屬業務的法律文件;
2)甲方的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3)甲方資產情況及有關資產的權屬證明文件;
4)甲方負債情況和或有負債情況;
5)甲方擬購買、出售或置換的相關資產負債情況;
6)甲方參與或可能參與的重大訴訟、仲裁情況。
2、在乙方根據本協議對甲方、甲方的分支機構或與本次收購相關的單位進行實地考察時,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并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文件。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根據乙方的合理請求,提供有關協作。
4、甲方應指派專人與乙方及時聯絡,安排有關事宜。
5、甲方應按本協議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本著勤勉盡責、客戶至上的原則,為甲方本次收購提供財務顧問服務。
2、指派有經驗的項目人員和團隊,直接負責本次收購的`財務顧問工作。
3、根據本次收購的工作安排,按時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述的財務顧問工作。
第五條費用及其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人民幣萬元整(RMB)作為本協議項下的財務顧問費用。
2、為體現風險共擔的原則,乙方根據本項目實際進展情況,分階段向甲方收取相應的財務顧問費,即:
1)前期咨詢、考察及方案討論階段,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首期財務顧問費計人民幣萬元整(RMB);
2)上市公司收購和資產重組實質性開展后,甲方應于簽訂有關交易協議(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框架協議、意向協議等),并取得經甲方確認的正式盡職調查報告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財務顧問費計人民幣萬元整(RMB);
3)股權轉讓協議正式簽訂,且相關備案文件獲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財務顧問費計人民幣萬元整(RMB);
4)甲方應于完成上市公司股權收購,目標股權過戶至甲方名下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第四期財務顧問費計人民幣萬元整(RMB);
5)甲方簽訂重大資產重組協議,乙方協助甲方完成重大資產重組申報材料并獲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剩余部分的財務顧問費計人民幣萬元整(RMB)。
3、匯入乙方指定的以下銀行帳戶:
第六條聲明和承諾
1、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和承諾:
1)乙方已通過中國證監會的承銷商資格審查,有資格擔任股票發行上市的輔導機構和主承銷商。
2)乙方已通過證監會的保薦機構資格審查,有權擔任包括股權分置改革業務在內的保薦機構。
3)在本次收購期間,以及本次收購完成后的二年內,除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應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有管轄權的法院的要求外,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該項業務中的一切內容及有關業務資料。
2、甲方茲向乙方作下述聲明和承諾:
1)甲方為本次收購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和信息均屬真實的、準確和完整的。
2)甲方應確保乙方作為本協議項下甲方本次收購計劃的唯一的財務顧問地位。
3)在本次收購期間,以及本次收購完成后的二年內,除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應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有管轄權的法院的要求外,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關于本次收購的有關資料和方案。
4)甲方在本次收購完成后,將促使目標公司聘請乙方擔任本次收購完成后的目標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協議另行簽訂),以及首次再融資(包括但不限于配股、增發、可轉債)的主承銷商和保薦機構。
3、由于違反上述聲明、保證及承諾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在本次收購完成后仍然存在,不因本次收購完成而受影響。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甲方違反其本協議項下的付款義務時,甲方除應繼續支付該筆款項外,還應按其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五/每日的費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本項規定不影響乙方行使其在第7。2款規定的權利,但當乙方依第7。2款所遭受的損失和產生的開支超出本項規定的違約金額時,違約金應成為甲方向乙方提供補償的一部分)。
2、乙方的責任
在重組和收購過程中,若因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負全部賠償責任。
3、補償:
1)本協議的任何一方違反其所作聲明、承諾或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從而致使對方遭受任何直接損失或任何開支,違約方將向對方提供充分、有效和及時的補償。
2)如因不可抗力或本項目終止導致本協議終止,甲方向乙方已經支付的費用可不予退回,但無須承擔財務顧問費余款。
第八條協議解釋
1、本協議對任何序號下的段或正文中的條的援引系指本協議中相應序號下的段或條下相應的分段或款。
2、本協議中的小標題為方便閱讀而設,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對小標題作影響本協議內容的解釋。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應將該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在深圳,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在任何時候如本協議的一項或多項條款在某一方面無效、非法、不可強制執行或不能履行,并不因此而影響或損害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強制執行力和可履行性。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4、本協議僅采用中文,中文文本為本協議之唯一有效文本。
5、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顧問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決定,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_________年度的財務顧問。具體事項約定如下:
一、雙方的責任
甲方的責任是:
(1)在每月_________日做出財務報表(草表),提供真實,完整,合法的會計資料,保護資產的安全。
(2)在乙方的指導下正確編制對外報送的財務報表。
(3)對乙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予以重視,并作出相應的整改。
乙方的責任是:
(1)指派具有工作勝任能力的專業人員擔任甲方的財務顧問,在每月_________日后走訪甲方并對其財務工作進行指導。
(2)財務顧問對甲方的財務報表(草表)進行審核,結合甲方的實際情況指導甲方財務人員正確編制對外報送的財務報表。
(3)向甲方及時通報最新財經政策,協助甲方財務人員正確理解和掌握這些政策。
二、雙方的義務
甲方的義務是:
(1)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合作。
(2)按照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顧問費。
乙方的義務是:
(1)對在擔任顧問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嚴加保密。
(2)對在顧問工作過程中發現甲方管理環節的不足之處,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必要時,以書面形式提出管理建議書。
(3)協助甲方協調財稅,工商等經濟管理部門的關系。
三、顧問費用及付費
顧問費用為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協議簽訂后,由甲方在顧問期內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顧問協議書 篇7
甲 方:(單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EMAIL(郵箱):
為了更好的開展工程設計技術服務工作,甲方需聘用 。乙方持有 (注冊證書號: ,執業資格證號: ),具備 職位任職資格。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愿聘用乙方為 技術顧問 ,乙方亦愿接受甲方的聘用,達成如下聘用協議: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 3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不負責具體項目和日常上班工作,僅為甲方提供技術顧問服務。
二、乙方工資待遇
甲方聘用乙方期間, 3 年工資總額為(稅后):人民幣(大寫) (¥ 元)。
工資費用支付方式:按 年 度 支付;
在湖南省注冊中心提交注冊所需證件資料申請,網上公布后付清第1年度金額給乙方計人民幣(大寫) (¥ 元)自注冊證書上簽發日起計算(以注冊中心受理注冊資料為準)。
聘用時間滿一年后,甲方即支付乙方下年工資。
乙方開戶行: ; 賬號:
三、甲、乙雙方職責
1、在本協議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證書及文件(未注明復印件的為原件): 1) 執業資格證書。
2) 注冊證書,執業印章。
3) 職稱證
4) 大學畢業證書。
5) 身份證(驗證時配合提供身份證原件)。
6) 一寸彩色免冠近照6張(并提供電子版)。
7) 與原單位的解聘證明、不影響原聘用單位資質證明、無違反職業道德證明;。
8) 個人業績證明。
9) 繼續教育證明材料。
10) 人才交流中心有關檔案托管合同及證明。
2、聘用期間,乙方有義務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相關報名手續可由甲方代為辦理。乙方每年必需的繼續教育和注冊地業務培訓報名費、資料費、交通費、住宿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憑相關票據向甲方報銷。若當地主管部門要求乙方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按當地公司同等工齡資歷的建筑專業技術人員社保標準為乙方交納,其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不得在乙方報酬中扣減。
3、注冊手續及申報資質完成后,乙方的 執業資格證 、 注冊證 、職稱證 注冊證交甲方保管, 注冊章、大學畢業證書等其它證書原件由甲方在注冊中心受理注冊資料后返還乙方。
4、未經甲、乙雙方同意,均不得在相關文件上使用乙方的簽名及執業注冊章。
5、在甲方辦理資質增項、升級或年檢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檢查需要時,乙方須積極配合甲方及時提供有關證書、證件等。
四、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不慎將乙方提供的有關證書、證件等丟失,甲方應承擔補辦費用。
2、對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注冊失敗,甲方預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不予退還作為
甲方對乙方的補償,甲方歸還乙方在協議中留存甲方保管的注冊材料。
3、對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注冊失敗,乙方應予退還所有已收到的工資費用(包括交通費、住宿費等),甲方歸還乙方在協議中留存甲方保管的注冊材料。
4、乙方應在本協議期滿后才可以變更注冊或注銷,不得提前終止協議,如要提前終止協議,需征得甲方同意,且應協商對甲方的相應賠償。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于非乙方原因造成協議終止,乙方不予退還所有收到的費用,甲方須歸還乙方在協議中留存于甲方保管的注冊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延遲歸還乙方在協議中留存甲方保管的注冊材料。
6、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資料,若乙方提供的資料是虛假偽造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予退還所有已收到的工資費用。
7、如甲方無法在注冊期滿前完成轉注冊的證明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轉注,甲方應承擔相應賠償。
五、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如本協議與上報的勞務合同發生沖突時,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滿自動失效。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協議,應在本協議期滿前三個月內甲、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顧問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事務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甲方有資本市場的并購需求,乙方為甲方推介了多家并購方(以上市公司為主)以實現甲方被部分或者整體并購之目的,非乙方介紹的并購方不受本合同全部條款之約束。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于________年____月在北京市訂立本協議,以昭信守。
一、釋義
1、甲方:本協議中涉及的甲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公司營業執照注冊號為:978。
2、乙方:本協議中涉及的乙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為:,合伙企業營業至少注冊號為:3101428。
3、本項目:甲方同意將其各股東持有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按照與乙方推介的并購方(以上市公司為主)簽訂的企業收并購協議的條款出讓。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款在內的服務。
二、服務內容
1、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其企業并購投資顧問,乙方根據甲方的企業經營需求選擇適合收購甲方的公司并制定合理的企業收購方案和計劃,搜集和整理本項目的信息資料,協調安排甲方與第三方會晤及商務談判。
2、乙方同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適用法律的規定,恪守執業道德,為甲方提供企業收并購咨詢服務。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完整的溝通與并購方的溝通進程,要求乙方利用其資源為甲方提供并購渠道。
2、甲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第6條的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相應的顧問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促成本項目的實現和交易的達成,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優質的服務,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企業收并購顧問、咨詢服務;參與項目談判、負責項目盡職調查;設計合理的企業收并購方案并提供項目信息、資料、研究報告及其他有關文件。
2、參與甲方與第三方之間的商務談判,幫助甲方在投資交易中盡可能控制成本,實現利益最大化。
3、考慮到甲方資本市場需求的多樣化與并購交易條款的多樣化與不確定性,乙方將為甲方推介多家并購方(以上市公司為主,包括但不限于中國、香港、美國等多個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以達成甲方的并購需求,在甲方首次與乙方推介的并購方會面之時,甲方需簽訂本協議之附件《財務顧問服務確認書》(見附件),作為對乙方服務的確認。
4、協助甲方,促使第三方按照與甲方簽訂的企業收并購協議,按時履行其相應的義務。
5、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五款的約定向甲方收取相應的顧問費用。
五、乙方顧問費用
1、乙方的顧問費用,將以甲方與并購方所達成的并購協議的甲方的整體估值為計價基礎,按一定比例收取(具體比例詳見本節第2條),以甲方被收購或并購的股權比例為基準進行折算。
2、雙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按照本協議履行其相應義務,且甲方與并購方的并購事實發生以及并購合同條款全部完整履行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應的顧問費用,費用計算和支付方式具體如下:
1)若甲方與第三方并購交易的企業估值在11億元人民幣以下(包含11億元人民幣)。
(1)顧問費:按照甲方估值的3%收取。
(2)支付方式:乙方顧問費分為現金部分和股份部分。
___現金部分指乙方的顧問費以現金方式收取總顧問費對價的30%,即甲方估值的0.9%,
___計算公式為:現金部分=甲方企業估值X3%X30%;
___股份部分指乙方的顧問費以收取甲方的股權(因并購方可能是上市公司,該股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獲得的并購方的股票)為形式,甲方將按照與并購方的估值為基礎,出讓顧問費對價的70%所對應的股權(股票),即甲方股權(股票)的2.1%。
(3)支付時間:甲方應在與并購方并購事實發生后,且甲方收到并購方相應比例的款項后十個工作日內,將與所收到并購款項對應比例的顧問費現金部分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顧問費股份部分應在甲方與并購方簽訂的并購協議完全履行完畢后十個工作日內變更到乙方指定人或授權代表人名下。
2)若甲方與第三方并購交易的企業估值在11億元人民幣以上(不包含11億元人民幣)。
(1)顧問費:按照甲方估值的5%收取。
(2)支付方式:乙方顧問費分為現金部分和股份部分。
___現金部分指乙方的顧問費以現金方式收取總顧問費對價的30%,即甲方估值的1.5%,
___計算公式為:現金部分=甲方企業估值X5%X30%
___股份部分指乙方的顧問費以收取甲方的股權(因并購方可能是上市公司,該股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獲得的并購方的股票)為形式,甲方將按照與并購方的估值為基礎,出讓顧問費對價的70%所對應的股權(股票),即甲方股權(股票)的3.5%。___支付時間:甲方應在與并購方的并購事實發生后,且甲方收到并購方相應比例的款項后十個工作日內,將與所收到并購款項對應比例的顧問費現金部分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顧問費股份部分應在甲方與并購方簽訂的并購協議完全履行完畢后十個工作日內變更到乙方指定人或授權代表人名下。
3、凡涉及外幣的,以中國銀行當日折算價為匯率基礎進行人民幣換算。
4、甲方應將現金收益劃入以下乙方指定的賬戶。具體賬戶信息,乙方將向甲方出具公函確認。
5、甲方應將股份收益變更到乙方指定人或授權代表名下。具體信息,乙方將出具公函確認。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第6條的約定乙方支付顧問費,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收取的違約金的金額為:甲方應支付給乙方而未付的金額×0.05%×逾期天數,違約金應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劃入本協議第五款乙方指定的賬戶。
2、乙方違約責任
若乙方單方解除本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已收取的顧問費退給甲方。
八、保密條款
1、乙方對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通過甲方提交資料、口頭陳述等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信息等負有保密義務。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意第三方披露向甲方遞交或雙方共同制作的文件、材料,以及在工作中獲悉而甲方尚未對外披露的信息。
3、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通過合法程序被公眾所共知的信息,包括由保密信息權利人向不特定的公眾公開信息;
2)由保密信息權利人書面同意可以公開的信息;
3)從無保密義務的第三方處獲取的信息;
4)保密信息權利人聲明為非保密的信息。
4、除非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直接及/或間接采取披露、泄露、轉讓、許可或其他任何形式將保密信息提供給第三方。若根據有關法律、司法或行政程序,需要披露保密信息,則乙方應在披露有關保密信息之前的合理時間內通知甲方,并應配合甲方采取適當和有效的措施以依法避免或限制對保密信息的披露。
5、保密信息部分公開,乙方仍有義務對保密信息的未被公開部分履行保密義務。
九、陳述與保證
1、甲方就本項目的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陳述、說明或保證、承諾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無任何虛構、偽造、隱瞞、遺漏等不實之處。
2、甲方在其所擁有的該等股權及全部資產上沒有設立任何形式之擔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證乙方在受讓該等股權及資產后不會遇到任何形式之權利障礙或面臨類似性質障礙威脅。
3、甲方保證其就該等股權及資產的背景及公司的實際現狀已作了全面的真實的披露,沒有隱瞞任何對乙方行使股權將產生實質不利影響或潛在不利影響的任何內容。
4、甲方擁有該等股權及資產的全部合法權力訂立本協議并履行本協議,甲方簽署并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并沒有違反公司章程之規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或限制。
十、不可抗力和責任的免除
1、如發生下述情形之一,則任何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協議而不必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發生不可預料且不能為任何一方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而致使任何一方或雙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2)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發生重大變化以致嚴重影響任何一方或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且雙方未能達成一致。
2、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發生重大變化以致嚴重影響任何一方或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且雙方未能達成一致。
十一、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對于本協議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至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除非生效判決另有規定,雙方為訴訟而實際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和合理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3、在訴訟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訴訟的事項以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其他部分的義務。
十二、協議的效力及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不一致的,應遵照補充協議執行。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執行事務合伙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公司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
顧問協議書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決定在企業基礎管理、發展戰略、組織管理、企業文化與人力資源管理(包括人力資源規劃、人才招聘與評選、崗位管理、績效管理、薪酬管理等)等管理事項方面聘請乙方作為常年管理顧問,乙方同意擔任甲方的咨詢顧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與服務方式:
乙方提供的常年管理顧問服務為日常管理顧問服務。
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基礎管理、企業發展戰略、組織管理、企業文化與人力資源管理(包括人力資源規劃、人才招聘與評選、崗位管理、績效管理、薪酬管理等)等管理事項方面的日常管理顧問服務。內容包括:
企業基礎管理:對甲方公司相關管理制度、管理規范和管理流程的建立提供指導和咨詢; 企業發展戰略:對甲方公司總體戰略、發展戰略(經營模式、管理模式與盈利模式)與競爭戰略的制定和實施提供指導和咨詢;
組織管理:對甲方公司組織結構的設置、三定工作(定編、定崗、定員)、工作流程設計、組織創新與變革等提供指導和咨詢;
企業文化:對甲方公司的企業文化的建立和創新提供指導和咨詢,包括企業愿景目標、企業使命、宗旨、經營理念、管理哲學等的建立和創新;
人力資源管理:對甲方公司人力資源規劃的制定,崗位管理體系、績效管理體系與薪酬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創新,人才招聘與評選工作的開展及相關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提供指導和咨詢。 服務方式
乙方保證每個月至少4天駐點在甲方公司工作,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專用的辦公室和辦公設備,保證
乙方工作的正常進行;
乙方應參與甲方組織召開的有關公司發展方面的會議,每個季度至少一次,并建設性的提出咨詢指導的建議和意見。
二、顧問費用與支付方式:
日常管理顧問服務:
乙方為甲方提供日常管理顧問服務的費用標準為元/月。乙方為甲方提供長期管理顧問服務,甲方應于每個月的月初(10號之前)向乙方支付日常管理顧問費用元。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1要求乙方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管理顧問服務。
1.2 按時提供乙方所需的材料,保證其真實、合法、有效。
1.3 按時支付顧問費用。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1 按時保質保量向甲方提供管理顧問服務。
2.2 對甲方提供的材料提出建議,可要求甲方另行提供必要的材料。
2.3 遵守職業道德準則,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2.4 接受甲方對服務質量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并提出改進的措施。
四、合同的終止:
在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顧問服務的過程中,如果出現乙方提供管理顧問和管理培訓服務的質量不能達到甲方的要求,且經過2次改進后仍不能達到甲方要求時,甲乙雙方均有權終止合同。
合同因以上原因終止,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發生在合同終止后的顧問費用,已經甲方確認的前期管理顧問服務的工作成果甲方應支付乙方相應顧問費用。
五、協議效力與違約責任
1.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經雙方磋商后,可另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第一筆顧問費用后,乙方開始為甲方提供顧問服務。
3.本協議生效后,除雙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均須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在協議書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6.本協議有效期一年。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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