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
第九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條 外語語種要求:無(所有專業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一條 外語單科成績要求:計算機網絡技術(中澳合作)英語單科成績須不低于85分,其他專業不作要求。
第十二條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條 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已錄取的考生如查出體檢不符合高考相關規定,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十四條 學校認同各省(市、自治區)對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第十五條 浙江省內考生按《浙江省2017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