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居民所持身份證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1984年4月6日,中國大陸開始實行居民身份證制度。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并且開始頒發第一代居民身份證。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采用印刷和照相翻拍技術塑封而成,比較容易被偽造。
身份證是用于證明持有人身份的證件,多由各國或地區政府發行予公民。它將作為每個人獨一無二的公民身份的證明工具。大量新技術的出現允許身份證包含生物統計學信息于其中,如照片、面部特征、手掌特征、虹膜掃描識別或指紋識別,其他通常出現在身份證上(或數據庫中)的信息包括:全名、父母姓名、住址、職業、民族(在多民族國家中)、血型和凝血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