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學技術(shù)不夠發(fā)達、標準度量衡不夠大眾化的時代,民間普遍以“升、斗”等容量單位來測量糧食的分量,這是時代的印記。漢唐制度,一斛=10斗=100升=1000合=2000龠。宋代改制,以重量單位石為容量單位,一石=2斛=10斗,今廢止。
秦漢時期,一升約180~220毫升。魏晉時期大幅增長,至隋唐遼宋時期,一升約600~660毫升。宋元時期繼續(xù)增長,明初一升約1000毫升,此后也有增大現(xiàn)象。
2024-07-14
在科學技術(shù)不夠發(fā)達、標準度量衡不夠大眾化的時代,民間普遍以“升、斗”等容量單位來測量糧食的分量,這是時代的印記。漢唐制度,一斛=10斗=100升=1000合=2000龠。宋代改制,以重量單位石為容量單位,一石=2斛=10斗,今廢止。
秦漢時期,一升約180~220毫升。魏晉時期大幅增長,至隋唐遼宋時期,一升約600~660毫升。宋元時期繼續(xù)增長,明初一升約1000毫升,此后也有增大現(xiàn)象。
在科學技術(shù)不夠發(fā)達、標準度量衡不夠大眾化的時代,民間普遍以“升、斗”等容量單位來測量糧食的分量,這是時代的印記。漢唐制度,一斛=10斗=100升=1000合=2000龠。宋代改制,以重量單位石為容量單位,一石=2斛=10斗,今廢止。
秦漢時期,一升約180~220毫升。魏晉時期大幅增長,至隋唐遼宋時期,一升約600~660毫升。宋元時期繼續(xù)增長,明初一升約1000毫升,此后也有增大現(xiàn)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