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教育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江西師范大學不補助生活費)。
免費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安排。免費師范生入學前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畢業后須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免費師范畢業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可在學校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用人學校與畢業生進行雙向選擇,為每一位畢業生安排落實任教學校,確保有編有崗。符合條件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可免試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和與教學相關的學術性碩士學位。免費師范畢業生未按協議從事中小教育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同時記入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