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維修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房屋維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公司樓頂在使用期間出現滲水問題,乙方負責對甲方的房屋屋頂滲水進行維修,經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1、維修時間:xx年3月17日起到xx年4 月12日止。
2、維修地點:孔雀湖康體中心
3、維修方案須甲方確認,并且乙方應在維修之前征得甲方同意。
4、維修以及維修質量的監督:對于涉及到該房屋所出現的所有滲水部位都必須進行維修。在維修期間,甲方必定期須派人到現場予以質量監督和協助部分工作。在施工方施工期間,施工方有責任對施工時的人員安全負責,出現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6、房屋維修期的注意事項: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各項施工前的準備,(如垃圾材料的堆放)。
7、維修之后的房屋質量的驗收和審核:由雙方事先約定(以解決漏水為主)或者以相關行業標準為驗收標準。
8、在維修期間所產生的水電費用都由甲方負責予以負擔。
9、根據雙方的協商,本次維修采取乙方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實施。
10、本工程維修發生的費用共計人民幣壹萬元整(大寫10000.00元整),工程完工之日付伍仟元整(5000.00元)。待保修期滿之日付清全部尾款。
11、本房屋漏水維修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12、關于保修:保修期 6個月,自維修結束之日起算,保修期內發生問題時乙方應立即派工作人員前往查看,并采取其他相關措施。
1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維修合同 篇2
【合同案例】:大學畢業生小貝承租一房,房內有天花板脫落危險,小貝多次要求房東老陳修理未果,只好向虹口法院起訴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虹口法院依法審理,認為該房屋確實存在安全隱患,并已危及到小貝的安全,支持訴請。
小貝去年從上海某高校畢業,通過中介租了老陳的房子。看房時,小貝發現屋頂天花板有脫落跡象,但考慮到租金相對便宜,仍愿意承租,只要求房東修理天花板。房東對修理一事口頭表示同意。等到簽訂租房合同入住后,小貝才發現房東只是用透明膠帶將有裂痕的地方粘貼了一下。
某天下班回家,小貝發現天花板的水泥掉落下來砸了一地,他立即通知老陳要求重新維修天花板。老陳同意修理,人卻遲遲不來。其后,小貝及其同學趁著酒勁找老陳理論,打傷了老陳,為此,小貝還賠償了老陳醫藥費8000元。對于傷人一事,老陳耿耿于懷,百般拖延對房屋的維修。小貝最終起訴至虹口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虹口法院經審理認為,出租房屋已經危及到小貝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即使小貝在訂立租房合同時明知該房屋存在質量問題,但他仍然有權利隨時解除合同。所以,對小貝的訴請,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建議】:剛出校門的大學生租房時應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涉及因房屋質量問題而引發的修繕責任等內容,并明確約定違約責任。
房屋維修責任應該是《租賃合同》中最常見的條款,合同雙方一般會根據《合同法》第220條規定,即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來約定維修責任。但現實中往往不是簡單的適用該條規定就能解決維修爭議的,因為維修責任往往隱藏在其他事項中,造成責任劃分不清晰問題。本人認為維修包含在房屋正常修繕、裝修后返修及惡意添附的補償責任等多項內容之中。因此租賃合同雙方在約定維修責任時,應全盤考慮。
1、房屋修繕責任
房屋修繕責任是指在房屋租賃期間對房屋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的維修責任由哪一方承擔的問題。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修繕的,由出租人負責修復。不及時修復,致使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修繕責任由雙方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因此出租人有對房屋及其設備及時、認真地檢查和修繕,以保證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義務。但“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從律師角度認為,應將“承租人過錯”進行列舉,明確在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中房屋修繕責任條款中,以減少不必要的爭議。
2、承租人裝修改變房屋構造后的返修責任
《合同法》第223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現實中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對租賃房屋改變構造(當然不涉及主體結構安全),使用中產生的返修責任爭議較多。
我們曾代理過這樣一個案子:王某將自己私有的二層二室住房租賃給張某,合同約定租賃用途為中介服務,并同意張某的裝修方案,將原衛生間拆除移至陽臺,將衛生間通風和排水立管在二層彎曲靠在墻邊,以增加廳內有效使用面積。使用中樓上用戶發現下水不暢,樓下住戶發現衛生間通風不暢,于是與出租人聯系,要求其維修。承租人在出租人要求下也同意并實際簡單進行了處理,但效果不是非常明顯。在樓上樓下用戶強烈要求下,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恢復原構造或是拆除裝修進行徹底返修,承租人堅持當時改造方案是經出租人同意并認可的,否則也不會同意承租。因此雙方就返修期租金及費用承擔問題產生爭 議,訴至法院。
這是一個典型的因出租人同意情況下產生的返修爭議,由于當初對改變房屋構造的后果雙方約定不足,造成維修責任不明確。向這樣的案例還有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將陽臺窗探出,因物業或樓上住戶要求必須拆除等等,都涉及返修責任承擔問題。為避免此種爭議產生,作為出租人要慎重答應承租人的改造要求,約定好如出現返修責任承擔主體,切不可為把房先租出去 ,而回避返修責任問題。
3、承租人惡意添附的.補償責任
實踐中,對于承租人對房屋進行改建、改裝或者增加附著物而形成的添附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或者按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屬于合理添置的,那么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一是《房屋租賃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二是合同沒有約定而又協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會嚴重影響其價值的,一般由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對添附物現價值進行評估,歸出租人所有,并對承租人予以適當補償;三是若出租人不同意添附或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添附的,且《房屋租賃合同》沒有約定而又協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會影響其價值的,承租人可以自行拆除。
不能拆除的,出租人對裝修物的損失一般不給予補償。上述做法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6條規定。所以在簽定租賃合同時,對添附物或改善物處理做約定是最好的。
房屋維修合同 篇3
甲方:沙市鎮機關(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劉作武,男,家住沙市鎮黃花村三角組村民,聯系電話15074954997。(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同意將沙市鎮機關院內第二棟宿舍第一單元四樓左四號室,建筑面積117平方米房屋維修委托乙方。
二、維修時間20xx年10月國慶長假期間,(1日——7日)
三、維修要求:室內墻壁全面粉刷均平顯光亮。裝制木制地板1平米/165元。安裝廚具。安裝燈具。屋頂全面更換尺長張瓦。維修完工后各類家具搬遷和安放及衛生由乙方負責。
四、分三個階段質量驗收,發現某地方不符合質量要求,甲方要求復工做好,如果不能復工的地方,甲方有權在維修費扣除相應的費用。
五、合同簽訂后如果甲方反悔另選他人維修,屬甲方違約。甲方支付金1000元給乙方。合同簽訂后,如果乙方反悔不按期維修或不承接維修(因承包其它工程工程量大),影響甲方正常工作和生活,屬乙方違約,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給甲方。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擔保人王福生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主簽名:
20xx年9月5日
關于解決政府辦公樓住宿樓維修經費請示
鎮政府領導:
鎮機關辦公樓及干部住宿樓,由于長久未修造成屋面天溝大面積漏水,部分下水道破損滲水,辦公樓廁所漏水,對機關辦公和干部生活住宿造成一定影響。干部職工多次提出意見,要求全面撿蓋維修。經專業人員初步預算,估計總投資叁萬元。為改善機關辦公條件和住宿樓漏水問題,建議近期進行維修,請領導批示。
(維修預算明細見附頁)
黨政綜合辦
20xx年9月15日
附表:
政府辦公樓、住宿樓維修經費預算明細表
辦公樓:廁所下水道維修共計5000元
(更換六個大便器和開頭)材料及工資
第四棟:干部職工住宿樓維修(老住宿南邊)共計4200元
小維修:購買尺瓦做張瓦。
尺瓦、櫞皮、釘子3000元工資1200元
第五棟:干部職工住宿樓維修(老住宿北邊)共計4200元
第一棟干部職工福利宿舍樓(門衛左邊)共計7600元
房屋維修共有七個重點地方。
1、瓦、櫞皮、釘子材料費3000元加1000元工資共計4000元。
2、天溝維修600元材料費加工資400元共計1000元。
第二棟干部職工福利宿舍樓(辦公樓右邊)共計1100元
1、瓦、櫞皮、釘子500元。
2、5個工日600元。
區公所宿舍撿蓋材料費有工資共計4000元
機關食堂共計20xx元
機關垃圾池共計900元
所有維修總計:29000元
房屋維修合同 篇4
甲方:上巴河小學
乙方;上巴河鎮平麓培訓學校
現因乙方民辦辦學需要,租賃甲方原新店小學的校舍和場地進行辦學,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新店小學的校舍、場地,不提供桌子、椅子、水、電、教學設備的添置、校舍的維修等。
2、乙方除今年向甲方上交租金1000元,以后每年向甲方上交4000元。租賃的時間暫定三年,租金每年3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一年的費用。
3、乙方可以對甲方所提供的校舍進行維修,但不得改變校舍的主體結構,也不得改變其使用用途,確因需要改變的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且乙方維修及添置的費用甲方概不負責。校舍、圍墻、校門等建筑物在合同結束后應保持原狀,若有倒塌或重大損壞的,乙方必須維修到位。確實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房屋倒塌的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報告。
4、若因上級有重大決策確實需要終止合同的甲方按照時間比例退還租金,不算違約。
5、乙方在辦學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概不負責。
6、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能辦學的,也不得轉租給其他人,確實有特殊情況的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7、本協議未盡事宜,需甲乙雙方協商,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8、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上巴河鎮中心學校、教育局民管辦各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教師代表 公證人
x年10月8日
房屋維修合同 篇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名稱:延安市自備有限公司
地址: 延安市東關45棟2單元202室
聯系電話:09112236311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工程責任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工程地點 延安市東關45棟2單元202室
2、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工程期限 30天
開工日期20xx年01月05日
竣工日期20xx年02月05日
4 、雙方商定,本工程的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__20000.00_元。首付 18000.00第二次付20xx.00元。
5、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
6、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半年。雙方應在驗收合格簽字后,即填寫工程保修單。
7、因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市有關政策,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8、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
9、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昆明點邦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日期: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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