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投資協議書模板集合三篇
在現在社會,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投資協議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投資協議書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合作發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在開封市龍亭區注冊成立(公司名稱以工商或民政行政管理機關核定為準,以下簡稱“醫療機構”),作為投資合作項目的主體,獨立進行投資合作項目的運營。
二、醫療機構出資及出資形式
1、醫療機構注冊登記資金為人民幣 萬元(¥ 萬元)。其中甲方以場地裝修及場地使用權形式投入,評估出資人民 萬元(¥萬元),占醫療機構注冊資本的%;乙方以設備、醫療資質品牌及醫療團隊形式投入,評估出資人民幣 萬元(¥ 萬元),占醫療機構注冊登記資本的 %。
2、醫療機構設立理事會、理事長、監事、站長,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站長負責制。理事會由雙方指派五名代表組成,其中甲方指派代表3人,乙方指派代表2人,乙方代表擔任理事長和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甲方代表擔任醫療機構監事。醫療機構根據運營管理需要,可以下設財務、行政、銷售等各部門。
4、醫療機構成立后,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進行規范運作,獨立核算。甲、乙雙方按投入比例分配利潤,按出資額承擔虧損,根據醫療機構章程的約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三、醫療機構管理
1、醫療機構由乙方負責日常經營管理與服務。但醫療機構的重大事項與決策(包括對外投資、借款、擔保)必須經理事會2/3表決權數通過,視為一致同意通過。
2、醫療機構資金實行封閉式管理,所有支出與收入均通過醫療機構統一進行核算。
3、醫療機構主要管理人員的指派及職能、公司人事任免由醫療機構理事會研究決定,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四、違約責任
本協議應為甲、乙雙方嚴格遵守,并作為制定醫療機構章程的依據,協議條款若未得以履行,違約方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非因本協議各方的原因,導致合作無法實現,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前期費用由雙方按對醫療機構的投資比例予以分攤。
五、協議效力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不得變更和解除,但因國家重大政策調整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或不能實現協議目的的,本協議可以解除。
六、未盡事宜
本協議為各方就本次合作所確定的基本原則與內容,其中涉及的各具體事項及未盡事宜,可在醫療機構章程中約定,也可在本協議基礎上訂立補充協議。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所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
投資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地址:
電話: 地址: 電話:
鑒于:
甲方為****交易中心、旗下會員或授權的居間代理商。乙方為法人或者自然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交易規則》以及其他相關文檔,甲、乙雙方確立現貨交易的事宜,并自愿簽訂本協議書。
一、交易標的物
甲、乙雙方開倉與平倉交易標的物為本交易中心交易平臺上所有列示品種,乙方以不低于一定比例預付款方式進行的現貨買賣。
二、交易數量
具體細則參照《****交易中心交易規則》執行。
三、報價
交易中心平臺上列示的品種價格以國際現貨市場的價格為基礎,綜合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兌美元基準匯率(初期采取固定匯率),連續報出交易中心的人民幣中間指導價。現貨報價單位:元∕噸和元/千克等。
四、交易種類與交易方式
1、交易品種:以交易中心交易平臺上列示品種為準,其商品價格參照國際價格;
2、乙方以預付款的方式進行現貨買賣;
3、買賣方式:采取乙方自主報價、實盤買賣的方式,乙方可根據市場實時價格進行報價委托。交易中心有權對以上交易種類、規格進行調整。
五、交易時間
1、交易時間: 北京時間每周一早上07:00至周六凌晨04:00不間斷交易(結算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國際市場休市除外);
2、結算休市時間:每個交易日內的05:00-07:00;
3、開休市時間若有變動以交易中心的通知為準。
六、開戶及交易
1、乙方在甲方開設一個交易賬戶,此賬戶由交易中心統一進行監管,并且必須經過交易中心的審核,然后進行激活才可進行交易。交易賬戶實行一戶一碼制;
2、乙方開戶時,須提供有效的本人身份證(自然人投資者)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 稅務登記證(法人投資者)等有效證件,并保證所提供開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有效性,同時需要在交易中心指定的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用以實現與交易中心保證金專用賬戶之間的資金劃轉。如乙方提供的開戶資料有虛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當有關資料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如因資料發生變化,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所有的協議和電子化的通訊都須以親筆簽名或電子記錄進行確認;
4、乙方必須對交易賬戶和所有密碼進行妥善保管,并獨自承擔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如若確實丟失,乙方須提供其本人有效的身份證件(自然人投資者)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投資者)、客戶協議書以及其他相關信息,并予以確認簽字(法人投資者需加蓋公章確認),經甲方和交易中心核對無誤后,方可將密碼恢復至初始狀態;
5、乙方必須確保其有足夠的軟件和硬件系統;
6、乙方的交易賬戶只限其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轉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糾紛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甲方僅通過客戶賬號和密碼以及電話密碼核實乙方身份,乙方應妥善保存其本人(或本機構)的客戶賬號和相關的密碼。凡通過客戶賬號及密碼登陸進行的交易操作,無論是否確屬乙方本人(或本機構)進行的交易,均被視為乙方本人(或本機構)操作,所有因乙方密碼遺失及被盜導致的損失,均與甲方及交易中心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
8、所有乙方通過網絡或電話發出的交易指令,一經發出成交后,均不得撤銷或撤回,所有乙方通過網上交易系統發出的交易指令,以交易中心計算機記錄數據為準;
9、乙方必須遵守和接受交易中心及甲方規定的有關現貨交易事項的一切規則;
10、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任何典押、質押或抵押,乙方也不得將本協議書中的任何權益全部或部分轉讓;
11、乙方在提取賬戶資金時,其最大的取款金額不能超過其交易賬戶內的可提取金額;
12、乙方對當日的交易結算結果有異議時,須在一個工作日即 24 小時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如果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交易結算單所記載事項的認可。超過 24 小時之后所提出的要求,甲方及交易中心一概不予受理。
七、指令下達
1、乙方可通過****交易中心交易系統客戶端下達買賣指令,可以自行查詢買賣結果,乙方對買賣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2、交易中心買賣系統自動審核乙方指令,包括資金是否足夠等,用于確定乙方指令是否有效,當確定乙方指令無效時,交易中心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指令;
3、待交易中心買賣系統每天結算完畢,乙方可以自行查詢成交及結算單據;
4、乙方通過****交易中心交易系統客戶端下達買賣指令后,因網絡問題導致行情顯示延時造成實際成交價格與乙方所下達指令價格有所浮動的,乙方須對該筆成交予以認可;
5、乙方在委托下單指令發出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部分成交時,通過交易系統對未成交部分進行撤單;
6、乙方的所有委托均為當日有效,在委托有效期內,委托買賣一經成交或部分成交,成交部分不得撤銷;當日未成交部分,在當日結算結束后將被自動撤銷。
八、資金與結算
1、乙方須在甲方指定銀行開立專用賬戶進行資金結算,并作為其在甲方辦理****交易中心交易業務的唯一資金結算賬戶;
2、交易過程中交易預付款比例不少于總交易預付款的一定比例(詳見),否則交易系統將自動對客戶未完成交收的持倉單進行強行平倉。
九、風險管理
1、甲方以持倉風險率來計算乙方的持倉風險,持倉風險率的計算方法:
風險率=客戶賬戶凈值÷持倉占用交易保證金×100%
客戶賬戶凈值=賬戶余額+浮動盈虧
2、當乙方的持倉風險率小于100%時,乙方交易保證金不足,需要追加交易保證金,否則乙方只能減少持有的倉位,直至乙方賬戶風險率等于或者大于100%。當乙方賬戶風險率低于50%時,甲方將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全部強行平倉;
3、乙方因為違規或遇到緊急情況以及交易中心認為必要的情況下,甲方可以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強行平倉;
4、由于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交易中心交易規則的`修改、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原因,甲方有權根據交易中心要求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全部強行平倉。
十、費用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各項費用,包括買賣手續費、延期費等。
1、買賣手續費是指乙方進行買賣時發生的費用。手續費在每筆交易發生時按照交易中心的要求收取,交易中心有權根據市場情況擇機調整交易手續費。(具體詳見《****交易中心網站》)并及時對外公告;
2、買賣手續費是指交易現貨品種時需向交易中心支付的費用,費用細則請參照網站;
3、延期費:延期費按照交易中心規定。
以上費用標準的制定權、解釋權以及調整權屬于****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有權根據國家政策或市場原因來調整各項費用、交易品種、交易時間、交易規則等。
十一、違約條款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書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十二、免責條款
1、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員對市場的判斷和操作建議僅供參考,甲方及其工作人員向乙方作出獲利或不遭受損失的擔保或承諾均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乙方據此進行交易產生的虧損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由于市場情況或其他的特殊原因,甲方可能無法在乙方指定的價位建倉或平倉,甲方不負有任何責任;
3、甲方并不能控制電訊信號的中斷和連接以及互聯網的暢通,也不能保證乙方自身網絡設備及電訊設備的穩定性,由此原因而使乙方遭受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有任何責任;
4、乙方電話下單,因電話線路遭受干擾、失靈或錯誤等所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負有任何責任;
5、由于價格劇烈波動而出現跳空性的不連續報價引起乙方單據以直接跳空高開或跳空低開的價格成交,以至于乙方的虧損超過其凈值,此種情況屬于系統性不可抗拒的風險,甲方保留其向乙方追索的權利,乙方必須履行其追加資金的義務,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6、由于地震、水災、火災、、罷工、戰爭、政府管制、國際或國內的禁止或限制以及停電、技術故障、電子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7、由于發生不可抗力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導致交易系統臨時或永久性關閉及其他乙方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8、綜上所述,因為各種不可控因素,甲方不能完全保證所提供的行情與國際行情以及國內的任何一家交易中心的價格保持完全一致。因不可控因素所導致的數據誤差,并由此導致的虧損,甲方有拒絕賠償的權利。
十三、保證條款
乙方保證,乙方不得與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私下達成交易,以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為承諾, 委托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員從事代客理財業務。
十四、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對于乙方和甲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違反,修訂或更改須以書面的形式寫明并一致通過,雙方簽字確認;
2、本協議書的相關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承諾已充分閱讀本協議及附件內容,包括其中有關甲方的免責條款;
3、本協議各項條款的解釋權在甲方。如甲乙雙方就本協議發生爭議,應以友好協商的原則商議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向交易中心申請調解或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方簽字并蓋章及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可以通過解除簽約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簽訂的客戶協議書。雙方終止協議履行,乙方必須結清與交易中心和甲方的所有費用和欠款,且在終止協議當天無任何成交記錄;
6、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本協議有效期至甲方被交易中心終止會員資格或居間被取消代理資格之日起;
7、本協議書依據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政策、規章及交易中心規則所訂。如因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章、交易中心規則等發生變動,導致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與其規定相抵觸的,應以法律法規所規定為準;需要依據法律法規變動對本協議相關條款進行調整的,甲、乙雙方同意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投資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手機: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手機: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投資經營創意美術服務等項目,具體協議如下:
一、投入資金及股份份額:
甲乙雙方就地址為 商鋪進行合作,前期商定總投資為 大寫 (小寫 ),具體出資與股份比例如下(若本中心遇其它狀況,如擴大經營規模等,需追加投資,投入比例與持股比例不變):
1、甲方出資金額: 大寫 (小寫 ),甲方占有股份 %,甲方以占有的股份比例分享投資的利潤,分擔投資的虧損。
2、乙方出資金額: 大寫 (小寫 ),乙方占有股份 %,乙方以占有的股份比例分享投資的利潤,分擔投資的虧損。
二、經營管理: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本協議中心的財務管理、協助處理中心的相關事務。
2、甲乙雙方對店面裝修裝配、教具耗材購買、經營管理、師資培訓、銷售培訓、課程創新、新老客戶維護、市場開發、成本核算等等培訓中心相關事宜均負有責任;
3、雙方所有投資與經營收入款項,應用于本協議中心的創建與經營,做到賬目清晰,不得挪為它用;
4、遇重大難題和關系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后執行;
三、分紅方式:
雙方協議按每叁個月核算中心財務報表,評議中心的運作狀況,并按持股比例分紅;若有變動,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四、合作期限:
如本協議中心正常運營,雙方均無意退股,本協議則發揮其正常具有的法律效應。
五、股份轉讓與撤資:
1、投資人向合作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本協議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不得私自轉讓,否則視為無效轉讓;
2、共同合作人依法轉讓其股份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公司正常經營下甲乙雙方不得隨意退股,如簽訂協議之日起半年內執意退股,退股以投資金額的 50 %退出,半年之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合作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原因之一可終止:
①合作雙方均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②合作中心違反法律被撤銷;
2、合作終止后的事項:
①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轉賣給合作人或第三人,然后按比例分配。
② 如有虧損,先以合作共同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人按股份比例承擔。
七、補充和附件:
如需要搬遷本協議中心的位置,或者其他本協議未盡事宜,之后均以附件形式進行補充,補充附件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作投資共同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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