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溫通知3篇
在生活中,我們用到通知的地方越來越多,通知是機關對內部單位或平行機構,所發出之洽辦或告知事情的文書。那要怎么寫好通知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防暑降溫通知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防暑降溫通知 篇1
公司各項目部:
進入盛夏季節,為了切實做好夏季施工現場防暑降溫工作,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公司為各項目安排防暑降溫物品的專項資金。請各項目部做好物品采購及發放工作,該費用不計入項目部日常開銷,憑發票到公司財務報銷。
各項目部要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確保一線人員夏季安全施工。
XXXX 公司
20xx年7月21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2
隨著高溫炎熱天氣的到來,為做好員工的防暑降溫工作,確保夏季安全營運,公司工會本著“關心職工、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決定給在冊在崗的員工發放肥皂、水杯、風油精、人丹等物品,請大家及時到公司辦公室領取。聯系人:李言柳 13402779799
特此通知
巴東錦瑞出租車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
20xx年7月4日
拓展:
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目前,全國各地即將進入高溫酷暑季節,為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好20xx年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發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
防暑降溫工作直接關系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來,我國一些地區因夏季高溫天氣導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時有發生,給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損害。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夏季高溫中暑對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危害,切實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為當前一段時間的重要工作來抓,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工作任務,采取有效措施,推動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扎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
二、強化用人單位主體責任,認真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各地區要加大對防暑降溫工作的宣傳力度,強化用人單位防暑降溫主體責任意識。凡工作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的有關規定,特別要落實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組織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
二是要在高溫作業場所增添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
三是要根據本單位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或調整勞動者夏季高溫天氣工作時間,適當增加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四是要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習,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同時,要對勞動者進行高溫防護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增強勞動者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突出重點,強化監管執法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夏季高溫特點,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單位,加強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同時,要督促相關部門加強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和高溫作業崗位的夏季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用人單位是否認真貫徹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是否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是否配備通風或降溫設備以改善作業條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調整高溫作息時間,是否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等情況。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對問題嚴重的,要予以公開曝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對各地區防暑降溫工作情況進行抽查。
請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將本地區防暑降溫工作總結及監管執法情況,于20xx年9月30日前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健康司(聯系人及電話:孫棟梁,010-64463004)。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xx年5月16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3
各區、縣(市)總工會,各產業工會,各局(公司)工會,市直屬基層工會:
今年我市高溫天氣較歷年來得稍晚,但是進入六月中旬之后溫度已經超過30℃,并且根據氣象部門預測,在未來15日將有多日達到34℃及以上,持續高溫會給職工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帶來嚴重影響。針對今年高溫天氣來得雖晚、卻持續時間長的特點,全市各級工會要迅速行動起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防控高溫中暑和各類事故發生,確保廣大職工的安全健康,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防暑降溫工作
防暑降溫工作是一項季節性很強的勞動保護工作,是加強安全預防的重要措施之一,直接關系到職工身體健康和企業生產安全。各級工會要從維護職工安全健康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性,把防暑降溫作為工會勞動保護工作的重點任務擺上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安康杯”競賽活動,組織制定防暑降溫工作方案,對防暑降溫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協助并監督用人單位采取有效措施,推動解決防暑降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最大限度地減少職工因高溫中暑造成的職業危害。
二、督促用人單位落實防暑降溫責任
深入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督促用人單位強化防暑降溫責任意識,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落實各項防暑降溫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配備必要的通風和降溫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防暑降溫設備、設施進行維修和保養,確保正常運行。有高溫、熱輻射等生產作業特點的用人單位,要采取通風、隔熱、排熱、降溫等一切有效辦法,保證職工作業環境符合作業要求。對從事高溫作業人員進行體檢、建檔,對不宜從事高溫作業的禁忌癥者,要及時調整工作崗位;要特別關愛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要認真落實中暑職工工傷保險等待遇。
三、嚴格控制高溫作業時間
結合作業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調整勞動者高溫天氣工作時間。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的,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達到35℃以上、40℃以下的,應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適當增加高溫作業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嚴禁延長高溫作業時間和違規加班加點;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時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者降低職工工資。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從事高溫作業或者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的,應當向職工發放高溫津貼。目前全國除我省外,已有29個省、直轄市制定并實施高溫津貼制度。建議有條件的單位,參照氣溫與我省相近的鄰省標準,7-9月為高溫作業人員發放200元/月高溫津貼。
四、加強暑期衛生保健工作
用人單位要按國家相關規定,供給職工足量、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根據從事高溫作業職工的數量配備急救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為高溫作業職工提供必要的高溫防護設備和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不得擅自減少供應數量或者將其變為福利待遇,更不得發放現金。錢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也不得充抵高溫津貼。要防控暑期易發的流行病和食物中毒等群體性疾病,加強對生產現場飲用水、食品的衛生管理,把好食堂的采購與衛生管理質量關。各級工會要開展形式多樣的“送清涼”、“送健康”活動,安排專項經費購買防暑降溫用品,深入戶外作業集中、農民工集中的用人單位和重點工地走訪慰問,為一線職工送去工會組織的關心和幫助。
五、加大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
充分發揮群眾性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網絡作用,圍繞用人單位防暑降溫措施落實、高溫津貼發放、防暑降溫集體協商、高溫健康體檢等內容,重點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崗位用人單位開展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為,要立即進行制止和糾正,對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提出意見建議并督促用人單位落實整改,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要提請政府有關部門依法處理。積極配合安監、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相關政府部門開展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專項檢查,嚴肅查處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和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行為。
六、大力開展高溫天氣勞動保護知識宣傳普及
充分利用工會宣傳陣地和電視、廣播、報刊等傳統媒體,以及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加強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普及高溫防護、中暑急救等衛生知識,幫助職工強化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開展“高溫中暑急救演練”的練兵活動,普及高溫天氣勞動保護知識,有效提高高溫中暑后的急救應急處理能力,提高對突發高溫中暑事件的快速應變能力,進一步加強職工的防范意識。針對高溫天氣作業特點,通過專題講座、案例教育等形式,引導職工增強安全生產和遵章守紀的自覺性,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此項工作結束后,請各單位于9月20日前,將工作總結報市總工會勞動保護部。
哈爾濱市總工會辦公室
20xx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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