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實習目的是為了什么?鑒于不少法學專業的同學對此較為迷惑,下面整理了在法院實習目的示例,以供參考!
在法院實習目的【1】
本次實習主要有三個目的:
(1)深入司法實踐的第一線,了解司法審判的全過程,在熟悉審判程序的同時,發現其間存在的各種問題與缺陷,從而加深對中國現實司法的理性和現實性思考。
(2)理論聯系實際,將自己在校所學的專業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并在實踐的基礎上加深對理論知識的深度與高度認識,盡力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維去思考問題,并學會解決問題之道。
(3)利用本次機會,找到從法律學習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轉變的現實途徑,了解理論與實際的背離,現實與模擬的差距,從而在背離與差距中找到平衡點,給自己的專業修養和現實能力給一個準確的定位。
在法院實習目的【2】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XX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XX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在法院實習目的【3】
從三月份準備司考以來,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日益深入,法律基礎知識進一步扎實、理論水平也有明顯提高,但是對于實務接觸甚少,所學理論知識無法在實踐中得到驗證,也就不能發現不足,反過來影響了理論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徐新意老師一直教導我們要理論實踐相結合,對任何理論知識,終究都要通過實踐的檢驗。此次在武進法院的實習讓我們開闊眼界,學會處理好學校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理論為基礎,通過實踐加深對法學理論的理解。力求實踐內容與理論知識相結合,以期達到提高法律素養和實務水平的目的。
在法院實習目的【4】
為檢驗自己的興趣愛好,對自己所選擇的專業和將來的職業進行重新審視,為自己將來的職業發展方向提前做好前提,為盡快調整好職業發展道路,實現自己從校園到社會的無縫銜接。
在法院實習目的【5】
學院鼓勵我們本科生利用暑期時間進入法院、檢察院、政法委、法工委以及律師事務所,深入司法實踐的第一線,了解司法機關的主要職能部門以及日常事務,了解司法審判的全過程,熟悉案件從起訴到審結的法律程序和工作流程,在熟悉審判程序的同時,發現其間存在的各種問題與缺陷,開拓視野。
實踐是檢驗真的唯一標準,為了積極響應學院號召,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專業法學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學以致用,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并在實踐的基礎上加深對理論知識的深度與高度認識,盡力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維去思考問題,并學會解決問題之道,我利用假期的時間到平涼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實習。
同時利用本次機會,找到從法律學習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轉變的現實途徑,了解法學理論與法律實務的不契合之處,現實法庭狀況與模擬法庭的差距,從而在背離與差距中找到平衡點,增長見識,豐富經驗,給自己的專業修養和現實能力給一個準確的定位。同時盡早進入法律工作環境,為以后的法律理論學校尋找方向,奠定基石,是自己成為真正的優秀的合格的法科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