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審議章程的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或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公司類型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公司變更類型,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按相應的提交材料格式規范提交相應的材料。
[8] 營業期限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營業期限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5、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9] 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
企業提交名稱《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事業法人、社團法人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有關登記機關準予變更的證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
6、新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10] 股東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全體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有限責任公司未就股東轉讓股權召開股東會的或者股東會決議未能由全體股東簽署的,應當提交轉讓股權的股東就股權轉讓事項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其他股東的答復意見,其他股東未答復的,須提交擬轉讓股東的說明。
5、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由轉讓雙方簽署,股東或發起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或發起人加蓋公章);
6、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9、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劃轉股權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書,無須提交第3、4項材料。
公司變更股東,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按相應的提交材料規范提交相應的材料。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股東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
2、《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 下載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3、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4、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申 請 人 : 指定代表或者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項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關材料的權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業自備文件的文字錯誤;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關表格的填寫錯誤;
4、其他有權更正的事項: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請人蓋章或簽字)
注:1、設立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申請人為全體股東、國有獨資公司申請人為國
務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人為董事會;非公司企業申請人為出資人。 企業變更、注銷登記申請人為本企業。
2、申請人是法人和經濟組織的由其蓋章;申請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簽字;申請人為董事會的由全體董事簽字。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關材料的權限:1、2、3項選擇“同意”
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項按授權內容自行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