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撰寫要點
1、名稱
2、申請原因
3、申請款額
4、借款后保證履行的義務
5、落款
助學貸款申請書參考
省農村信用社:
我是學院中文系12級的貧困學生,來自九江市的一個偏僻農村。現家有6人,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妹妹和我。爺爺、奶奶年老在家,妹妹在縣城讀高中,爸爸媽媽在家務農,且媽媽體弱多病,全家的開支主要靠農作物。由于家鄉田少人多,加上去年又遇洪水,農作物欠收,全家人均收入不足400元。我進大學時的學費大部分是靠親戚朋友借來的,今年要把學費交齊就更加困難了。為了不因經濟困難而影響自己的學業,能及時、足額地把所欠學費交清,于是,我特向貴社提出助學貸款。我借款的額度是6000元,計劃畢業后4年內還清本息。我父母也同意我貸款,并同意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貸款后,我保證履行還貸義務,按時歸還貸款本息。同時,繼續努力學習,爭取以優良的成績來回報省農村信用社對我的關心和扶持。望省農村信用社批準為盼。
申請人:
申請日期:
什么是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由中央財政或地方財政貼息,用于借款學生在國內高等學校就讀所需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的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由哪家銀行負責承辦?其貸款的性質是什么?
負責承辦國家助學貸款的銀行是由政府按隸屬關系委托全國和省級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的。參與競標的銀行必須是經銀監會批準、有條件經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銀行。經辦銀行一經確定,由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與銀行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貸款合作協議。中標銀行要按照協議約定提供貸款服務并及時足額地發放國家助學貸款;要簡化貸款程序,制定統一的貸款合同文本,規范辦理貸款的周期;及時向普通高校提供學生還款情況。其貸款性質屬于商業性貸款,納入正常的貸款業務管理。
國家助學貸款發放的對象、范圍和規模如何?
國家助學貸款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高等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學生(含高職學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為使國家對經濟困難學生的助學貸款工作順利進行,1999年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武漢、沈陽、西安、南京等八個城市進行試點,待條件成熟后再逐步拓寬國家助學貸款開辦城市范圍。在上述試點城市中,各地區所屬高等學校的國家助學貸款發放規模由各地區根據地方財政貼息情況制定,中央部委所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發放規模由教育部按照國家財政貼息經費確定。隨著試點范圍的擴大,國家助學貸款發放的范圍和規模將不斷擴大。國家助學貸款的最新政策于2004年秋季開學后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全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