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制度(共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請假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請假制度1
為規范人員管理及生產技術部考勤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生產技術部的正常運作,經研究決定制定本公司生產車間職工考勤管理制度,內容如下 :
1、車間職工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2、職工請假須提前1天口頭征得班長同意,再索取請假條填寫。職工填寫請假條,注明請假時間、事由、經班長同意簽字方可。(臨時請假1小時內不需)。
3、班長應在確定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批假。超過1天的假期必須由生產經理批準。
4、一般情況下,職工請假須提前一天提交請假條,不允許臨時請假,不允許找人代請假,不允許事后補假。有特殊情況,也應在上班以前親自前來或打電話請假,回來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5、職工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次,每天請假不得超過兩人,每人每月請假不得超過三天。
6、員工請病假,不超過三天的`,可直接審批,超過三天的須提供縣級醫院的診療證明,方可審批。
獎懲制度
1、未經批準私自曠工者罰款50元,超過三次直接開除。
2、請假期到期不回且未經請示者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超過三次直接開除。
3、特殊狀況未寫請假條者,回廠當天必須將假條補上,若當天未補,罰款20元。
4、當月請假次數超過兩次或請假超過三天者,扣除當月全額出勤獎勵。
請假制度2
光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制度,進一步加強對投情防控期間學生的療情管控工作,保障全體學生的身體健和生命安全,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請假規則
1.請假分為病假(應先測量體溫確認病因)、公假和事假三種。
病假:因學生本人身體健康原因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
公假:因參加省,市,縣及學校開展的各種活動,并經學校有關部門證實后確實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
事假:因學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學生不得請事假。
2.學生因以上不能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沽動,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3.必須履行請假程序,填寫《膠西小學疫情防控期間學生外出審批表》
二、準假權限
1.所有請假必須家長和班主任進行請假;公假,學校必須有老師帶隊。
2.兩天以內的請假,由班主任審批;兩天以上,三天以內的請假,由級部主任審批;三天及以上的請假,由分管校長審批。
3.如遇病假,必須上報疫情防控小組并進一步追蹤(病情、體溫、治療情況等)
三、請假程序
1.學生填寫《實驗中學疫情防控期間學生外出審批表》,領取請假條。
2.按照準假權限不同,分別由班主任同意后,學生方可離校或不參加教學等集體活動。離校時必須在門衛處填寫請假外出登記。
3.外出期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時的個人防護,確保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及財產、交通、飲食、消防等安全。
四、銷假
1.請假期滿,學生必須及時履行銷假手續,準確填寫外出詳細行程信息,并向班主任、級部報告。返校后及時洗手、消毒,由班主任加強學生健康監控工作。
2.逾期不能銷假的`學生,班主任予以落實原因,履行補假手續。
五、其它
1.各班應執行每天點名制度,及時發現缺席、遲到、早退和曠課的學生,并做好記錄,班主任應第一時間告知家長,并向學校匯報。
2.學生因事因病不能按時到校上課和參加活動,事先必須履行請假手續。請假時應持有家長簽字的請假條。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學生應來校請假或電話告知班主任學生缺席原因。
3.對弄虛作假的請假者,一經發現,取消準假,并按曠課處理。
4.學生無論任何情況,絕不允許私自離校,一經發現立即通知家長,且在校外發生的任何事故由學生及家長承擔責任。
六、如因執行本制度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學校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嚴肅處理。
請假制度3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員工組織紀律性,維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駕校全部員工。
三、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總教練遞交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交后勤部門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員工休假期滿后,須準時到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處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告知部門主管或總教練,教練員還需告知本班其他教練員,支配好學員的學習,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審批權限:
1、內勤員工因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本人填寫《請假單》后由后勤負責人批準。教練員請假填寫請假單后由本組教練員同意并簽字后,由總教練批準;1天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報校長批準。
2、教練員因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本人填寫《請假單》后由本組教練員同意并簽字后,再由總教練批準;1天以上的由本組教練和總教練簽字同意后,報校長批準。
3、總教練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后報校長批準。
4、請假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請假員工須在休假前將《請假單》準時交到后勤部門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五、請假類別:
1、病假
員工請病假應持區級以上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單辦理請假手續。休病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基本工資的60%發放工資。休病假3個月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將予辦理病退離職手續。
2、事假
員工請事假必需說明請假事由,填寫《請假單》,按請假申請程序和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事假為無薪假(不享受工資、補貼及獎金);請假期間,按事假實際天數全額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年累計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終評比先進個人的待遇;員工連續請事假滿30天者,駕校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婚假
員工試用期滿且結婚登記日在本駕校入職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員工休婚假,須本人憑結婚登記證,并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公司賜予婚假3天;男女雙方若符合晚婚條件(男25周歲,女23周歲),除享受國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3天,休假時間連續計算(包括雙休日)。
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動放棄。婚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4、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喪假;員工的近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給的家屬)亡故可享有1天喪假;喪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六、其它規定:
1、員工必需做到事前請假,事后銷假。因事不能上班時,必需提前1天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如遇特別狀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須以電話向相關負責人請示并得到批準,事后馬上補辦手續。如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7天按開除處理。
2、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請假前均須事先落實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確保其崗位及負責的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3、員工請假、調休以半天(4小時工作時間)起算,根據先加班后調休的原則,在當月完成,不得累計。一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病假除外)。對于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將作為年度評比先進的主要考核依據。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駕校后勤部門負責解釋、修訂和完善。
請假制度4
公司全體員工:
為了進一步規范公司規章制度,保障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開展,經研究決定,考勤制度增加以下幾點:一、因私事請假的,必須提前一天當面向部門主管和行政部提出申請,遞交請假條,經同意后方可休假,沒有得到批準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須先及時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并說明事由,于假期后上班第一天,補交請假條,如無請假條者,一律按曠工處理。二、因身體不適或其他特殊事情,必須延遲上班時間或提前下班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小時),須當面向部門主管和行政部提出申請,遞交考勤補簽單,經同意后方可離開。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須先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并說明事由,于假期后上班第一天,補簽單否則同樣按曠工處理。三、凡未請假、無故缺勤或請假未準即私自休假的視為為曠工,如曠工超過5天者,公司視為自動離職,不給予結算當月工資。曠工扣款:基本工資的'1.5倍×曠工天數望各部門人員嚴格遵守如上規章制度。特此通知。
請假制度5
一、考勤制度
1、員工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各部門排班,按時上下班。
2、凡超過上班時間分鐘的,視為遲到。下班提前分鐘擅離職守的',視為早退。特殊情況的部門經理在考勤簽到上簽字認可。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下按照員工手冊口頭警告處理,半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書面警告脫崗處理。一到兩小時以上按照員工手冊嚴重警告曠工一天處理。
4、曠工:
①曠工范圍:未經部門經理批準,無故不上班的;遲到早退超過兩小時者;超假未歸而又無合理證明者;病假未開具證明者;請假經查與請假理由不符者;補休換休未經同意者。
②曠工處罰標準:曠工小時按半天計算,扣元;曠工小時按一天計算,扣元,曠工天,扣元;曠工天,除名。
二、請假制度:
1、病假:
①急診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上班后補交縣級醫院以上單位急診證明,填寫員工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到公司辦公室備查。
②急病請假:當班時,患急病,可由本部門其他員工協助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請假手續。填寫員工請假條,報部門經理簽字,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部門經理簽字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④未獲批準或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罰。
2、病假工資:
①病假當日工資按照日工資%結算。
②凡全病假累計或一次因病假休假超過一個月的,公司有權取消原職位或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3、事假:酒店員工因私請假批準程序休息,公司視為事假。
①正常事假:員工有事,須提前一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查。未獲批準,按曠工處罰。
②緊急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批準方可休假。上班后持相關證明(如交通執法部門開據的非公司員工責任車禍證明等)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此假以公司認定證明為準,未獲批準,按曠工處罰。
③事假工資:事假一天扣除本人當日工資。
④事假時間:累計或一次因事休假超過天的。公司有權取消其原職位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4、婚假:凡連續在酒店工作滿一,符合國家規定結婚齡的正式員工,可按歸家規定享受有薪婚假天(含公休及節假日)。酒店正式員工結婚可按國家規定,結婚享受有婚假三天。婚假必須在結婚時一次享用,不得分開使用。使用期在領取結婚證日起半內有效。
婚假請假:酒店正式合同員工申請婚假,須提前三十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部門經理簽字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5、換休、換班:
酒店原則上不準換休、換班。員工必須按照酒店規定的班次時間上班,及事先安排的公休日休息。如需調換必須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正式換休、換班。否則作曠工處理。
6、補休:
員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酒店將在度內,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同等時間補休。酒店各部門不允許借休。如部門已有借休員工,安排借休的直接部門負責人承擔借休責任。
7、喪假:
酒店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去世及非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去世,員工可獲直系親屬三天有薪喪假及非直系親屬一天有薪喪假。員工申請喪假應憑有效證明。此假在辦理喪假時一次使用。,
請假制度6
一、教職工因事、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不能參加學校規定必須參加的會議,必須請假。
二、請假手續的`履行程序和審批權限:
1、1天以內的臨時性請假,當事人向本處室或年級主任口頭請假即可。2天及以上的請假必須寫假條,并按程序審批后交辦公室。
2、2——3天的請假。由處室或年級主任簽字后分管副校長審批。
3、4天以上的請假,由處室或年級主任、分管副校長簽字后,報校長審批。
4、因事、因病不能參加教職工大會或學校要求必須參加的其他活動,必須在會前向辦公室請假。由辦公室作好相應考勤記載。
三、凡因事、因病不能堅持上課(上班),不能參加學校規定必須參加的會議或活動而未按相關程序履行請假手續的,一經發現以曠工論處。
四、教職工出勤情況將作為年度考核、評優表模及發放全勤獎的重要依據。
五、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請假制度7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員工請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
3.1國家法定假日為公司基本假日(若有變更時應事先公布),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或換休,工人以加班計算。
3.2請假應于前一天找到工作代理人并填寫《員工請假單》(見附表);但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門主管領導請假,并在假期終止后,于上班日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同為曠工。
3.3事假
3.3.1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業務者,主管可不準假或暫緩準假。
3.3.2事假工資計算方式:
①月請假半日(4小時以內),不可累計計算,不扣發工資;事假月超過4小時,按事假1日處理。若員工有意的連續每月請半日假期,視情況扣發一日工資。 ②職員事假日扣款=(基本工資+崗位津貼)/21.75天。
③工人事假日扣款=基本工資/21.75天。出勤天數不足11個工作日的,扣款參照職員級別執行。
3.3.3員工在公司外因酗酒、打架、賭博、鬧事等原因休假的,扣發日工資,其當月獎金100%扣除。
3.4病假
3.4.1員工請假須附加有效說明書:加蓋醫生手戳并寫明生病狀態的《診斷書》原件或《病志》原件。
3.4.2醫療期滿仍不能上班者,公司有權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3.4.3病假工資計算公式:
①職員病假日扣款=(基本工資+崗位津貼)/21.75天/2。
②工人病假日扣款=基本工資/21.75天/2。出勤天數不足11個工作日的,扣款參照職員級別執行;
3.4.4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病假:
①超過1天(含1天)未滿11個工作日的`,扣日工資的50%;
②超過11個工作日(含11個)未滿3個月的支付其基本工資的1/2;
③超過3個月(含3個月)未滿6個月,其超過部分支付其基本工資的1/3; ④超過6個月(含6個月)的,其超過部分支付基本工資的1/4。
說明:
⑤按照以上方法計算的應發工資總額如低于880元(沈陽市最低工資標準1100元的80%),應按880元發放月工資。
3.4.5請病假需為同一疾病,核算病假日期時應按連續考勤周期計算,期間只有連續出勤11個工作日,方可視為前一假期周期結束,否則自動視為連續假期周期(扣除出勤工作日)。
3.4.6醫療期間5日以上病假須由二級以上醫院開具《診斷書》原件或《病志》原件。
3.5婚假
3.5.1員工結婚正常為3天,晚婚(女23周歲和男25周歲)為10天,應在休假前將手續辦理完畢,須附結婚證復印件,晚婚以結婚證日期為準,婚假日期從結婚請假日起連續計算(包括節假日,無路程假)。
3.5.2正式員工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3.6產假
3.6.1休假需滿足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條件,且經過公司審批: ①女員工享受98天產假;
②剖腹產增加15天產假、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產假;
③晚育(23周歲零9個月以上)增加產假60天,產假另行辦理;
④其他情況按事假處理。
3.6.2女員工流產的,給予15天產假,其他按事假處理。
3.6.3女員工因休產假造成的崗位空缺,如確需補充可按規定提出用人申請,休完產假后上班的女員工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
3.6.4產假工資、獎金的發放。
①繳納保險者:休假期間應發工資按1100元/月發放,用于抵扣生育保險金;若提前上班,則按正常薪酬發放。另外,流產假扣日工資,返還保險公司保險金。
②未繳納保險者:未繳納保險者:休假期間應發工資按1100元/月發放,至正式上班止。另外流產假扣1/2日工資。
3.7護理假
3.7.1男員工護理假:妻子正常產3天,非正常產7天(需提供醫院證明、結婚證或出生證明);晚育(按妻子年齡計算,需提供結婚證或出生證明)7天,須附孩子的出生證明,假期從孩子出生當日起連續計算。
3.7.2護理假工資、獎金的發放。
①繳納保險者:扣發日工資,返還保險公司保險金;
②未繳納保險者:不扣工資。
3.8喪假
3.8.1本人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給予3天喪假;其余親屬(兄弟、姊妹、岳父母或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時,給予1天喪假。
3.8.2正式員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3.8.3員工按照與本人的關系給予不同假期,在請假單上必須標明與本人關系。
3.8.4其他親屬的喪禮如有必要參加,依有關規定應請事假。
3.9工傷假
3.9.1員工因工負傷須到指定醫療機構治療。醫療期按國家不同工傷等級的規定,醫療至傷愈或處于相對穩定狀態時,由醫療單位做出醫療結論。
3.9.2醫療期間的工資發放:依據博林特電梯《工傷職工醫療管理辦法》執行。
3.9.3超過醫療期的,由醫療機構做出醫療結論,公司安排繼續治療或重新安排工作。致殘或死亡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9.4工傷醫療期超過30天,須由總經理核準。
3.9.5工傷的最長醫療期間為2年。
3.10出差假
3.10.1員工連續出差(不包括駐外人員)超過20天(含20天),給假1天,工資、獎金照發。
3.10.2在公司工作滿11個工作日的,給與發放車補。
3.11 請假獎金計發方式與原則
3.11.1各部門獎金總體額度不得超過公司下達的標準,在標準范圍內部門領導有權進行合理分配。
3.11.2一個月內累計出勤滿11個(含)工作日的,不予扣發獎金。
3.11.3一個月內累計出勤未滿11個(不含)工作日的:其獎金額度由部門領導根據完成此項工作的人員數量、工作數量、工作質量等因素進行合理分配。
3.12請假權限
3.12.1請假1-2日,需經部門主管領導批準;
3.12.2請假3-4日,需經系統主管領導批準;
3.12.3請假5日(含):
①工人類由制造廠副總經理批準;
②其他崗位員工需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4.考核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請假,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5.附則
5.1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事部。
5.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請假制度8
一、請假定義
請假是員工為個人原因暫時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包括病假、事假、年休假、婚假、產假、陪產假、享受夫妻同日調假等形式。
二、請假流程
1、請假前,員工應向其直接上級申請請假,并說明請假的原因,時間和休假形式。直接上級會根據請假的情況,決定是否批準員工的請假請求。
2、直接上級審核并批準后,員工應及時向人事部門提交請假申請表,并注明休假時間和休假形式。人事部門會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申請,再由上級審核批準后生效。
3、員工如果需要修改已經批準的請假時間或者請假的形式,必須經過直接上級同意,并及時向人事部門提交修改申請。
4、員工如果需要停止請假,需要提前向人事部門提交停止申請,并經過上級同意。
三、請假條例
1、病假請假須知:
(1)員工患病需要請病假時需要及時向公司報告,需提交有關醫生的證明。
(2)病假的時間應該符合醫生的建議。
(3)單次病假不得超過3天,如需要請假超過3天,應該提交醫療證明或出具健康狀況證明。
2、事假請假須知:
(1)員工需要事假請假時應該提前請示直接上級,并提交加班替假申請表,必須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
(2)事假通常只能請假1-3天,如有特殊情況,需請示商議。
(3)請假未經批準或者請假時間超過了原定時間,員工會被按缺勤處理。
3、年休假請假須知:
(1)員工享有年休假須在一年內使用完畢,否則將會被注銷。
(2)年假應該提前一個月申請,經直接上級審核并上報人事部門后,生效時間為提交申請的日期。
4、婚假請假須知:
(1)員工結婚或辦理婚禮,應該請假3天。
(2)員工如有特殊情況,可由直接上級審核,最多請5天。
5、產假請假須知:
(1)女職工分娩或流產應該請假100天。(2)員工現場生產應該請假15天。(3)男性員工可以享受陪產假,2天。 6、享受夫妻同日調假請假須知:
(1)員工因婚姻關系需要享受夫妻同日調假的,應該向直接上級提出申請,按勞動法規定執行。
四、違規處理
員工因私原因擅自請假或無故缺勤,屬于違規行為,在破壞公司利益的同時也影響了工作效率和整個團隊的穩定。公司將會根據情況對違規員工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五、總結
請假制度對于企業的績效管理是至關重要的,能夠為員工提供合理的`休息機會,也提高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心,讓員工更有動力工作。公司應該建立規范的請假制度數則,提高工作效率及管理水平。同時,員工也應該認真履行請假的程序,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質。
請假制度9
一、請假制度
1、全體教師要以學校工作為重,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請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請假的,到校長室寫請假條并由校長簽字。
無特殊情況不得捎假或電話請假。
3、請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過1天。
4、請病假連續超過2天的'(含兩天),需由醫院出具證明,并到中心小學請假。
5、凡如婚假、喪假、產假等有上級規定的,按有關文件執行。
6、教師請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調好課務,并將調課安排報校長室。
7、工作時間內,凡因私事沒有請假外出的,視為曠工,學校視情節另行處理。
8、外出教師必須進行外出、返校登記,并交請假條以備存檔。
二、獎懲辦法:
1、每月設全勤獎40元。
(1)一個工作日為6節課,請假一節為1個小假,3個小假為0.5天,6個小假為1天。
(2)請假累計0.5天以內扣5元;
累計1天以內扣15元;
累計2天以內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3)曠工1節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2、期末設學期全勤獎100元。
(1)請假累計1天以內扣20元;
累計3天以內扣50元;
累計3天以上學期全勤獎全部扣除。
(2)全學期累計曠工1節扣50元,累計曠工半天學期全勤獎全部扣除。
請假制度10
一、工作制度
1、全體教職工工作實行坐班制。
上班時間:上午:從第一節上課到第四節下課下午:從第一節上課到第四節下課。
2、上班要求
(1)全體教職工必須按規定時間到崗,每天上午7:408:00簽到,第四節下課后簽退,其中班主任延遲10分鐘
簽退;下午從預備前10分鐘到上課前簽到,第四節課下課后
簽退,其中班主任延遲10分鐘簽退,不準遲到、早退和曠工。
(2)值日教師上午提前10分鐘到崗打掃整理辦公室。
(3)授課教師必須提前2分鐘在教室門口候課,上課鈴響結束后仍未進教室的視為遲到,下課鈴響前出教室的視為早退。
(4)上課教師要做到教管并重,授課或輔導前要認真核對學生人數,做好教室日志的登記,發現學生曠課、遲到等問題要及時與班主任聯系,授課或輔導期間要對上課睡覺、隨意
說話等行為進行管理,確保教學秩序井然。
(5)教師上課要將手機調成靜音或關機,并不得接打手機。
(6)上班期間不得從事下棋、打撲克、上網玩游戲、玩手機等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7)嚴禁中午飲酒,晚上有輔導的',不準晚飯飲酒,嚴禁酒后上班,因醉酒不能上課或上班的按曠工處理,并由校領導親自談話。
3、違紀處罰
(1)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罰3元,遲到、早退超過一節的按脫崗處理,一次扣罰10元。
(2)遲到的要到辦公樓指紋補簽,沒有補簽的按脫崗處理。
(3)上課、輔導無故不到的,一節扣罰10元,領導談話并在大屏幕公開點名批評。
(4)請假半天扣罰5元,臨時請假外出一次扣罰3元。
(5)凡請假者離崗前任課教師本人應主動與本班其它教師協商安排好代課、輔導,造成空堂追究被代課人的責任,空一節課或輔導扣罰10元。
(6)上班期間私自外出的,一次扣罰10元,并追究值班門崗責任,每放一人次扣值班門崗5元。
(7)開會(包括全體教職工會、黨員會、年級組會及學校組織的其它會議)、集體活動(升旗、教研等活動)缺一次扣5元,請假一次扣3元,遲到一次扣2元。
(8)沒有按時上交學期教學計劃和教學總結的每缺一次扣10元。
(9)對只教不管,任由學生睡覺、大聲說話、打鬧串桌及玩手機的,發現一人次扣任課教師1元。
(10)因意外突發事件、公傷請假,經學校領導批準酌情對待。
二、請銷假制度
1、請銷假手續
上課教師因病、因事需要請假離崗者,要先經年級主任批準后,再持請假條向李校長請假批準。保安及門衛有事向李書記請假。教輔人員臨時外出向李校長請假。領導成員有事外出向校長請假,期滿銷假,不準捎假。
2、特殊假本人結婚假一周,直系親屬婚、喪假一周。產假三個月(含產前假15天),晚婚晚育產假四個半月。
3、說明:
(1)在學校放假期間,產假以外的特殊假一律不再補休。
(2)請假或脫崗進修期間,教職工不得享受學校設置的崗位津貼、績效工資和福利。
(3)凡在本年度有曠工現象或請假超過一個月者,不得被評為各級先進個人。
(4)對于經常請假或有曠工現象,特別是對于婚喪產等特殊假期滿后長期不上班、造成不良影響者,除按規定進行經濟處罰外,經校務會研究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解聘或報請教文體局給予其調離本單位等處理。
(5)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請假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規范公司的請假制度,根據國家現有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別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范圍
本制度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合同制員工以及處于試用期內的員工。
第三章請假程序
一、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人事行政部存檔。
二、請假期間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三、如遇突發事件,不能及時回公司辦理請假手續的人員應電話向部門主管/經理請假,并通報人事行政部,3天以內請假的員工可以由部門的其他同事代為請假,并電話或郵件等方式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第四章請假規定
一、公司員工請假,需向相關領導和部門領導交書面申請,如實填寫《請假條》,由部門領導核定,人事行政部核準,提交到人事行政部存檔,否則請假不生效;員工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均以曠工論處。
二、相關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保證員工請假的真實性,否則相關審批人員要承擔相應的后果。
三、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因身體不適等緊急原因請假,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方式向部門領導報知(短息無效),并于事后補辦相關手續,附:有關證明請呈交以此作為請假依據,否則以曠工論處。
四、員工請假1天經部門領導批準同意;請假1天到3天需要人事行政部經理簽字同意才可生效;請假3天以上(含3天)部門領導核定,人事行政部核準,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有效;部門領導請假,經總經理批準。批準同意后,請假員工將《請假條》提交到人事行政部,否則請假無效。
五、假滿之日均需到人事行政部銷假,如確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時返回工作崗位者,須事先通知人事行政部及所在部門領導,在回公司后以書面形式說明原因,經批準后補辦手續,否則依曠工論處。
第五章各類假及規定
一、事假
1、私事假期間,扣除日全部工資。
2、請假期間適逢公休日,不另補假。
3、事假跨越公休日、節假日時,公休日及節假日不以事假計。
4、員工因公請事假,參加公司相關的活動及培訓等公項,工資照常發放。
二、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須提供市、區級以上醫院確診,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且需要和請假申請單一并交由人事行政部。
2、員工班前患急病且需要住院多日的,應委托他人或打電話及時向部門領導請假,并于就診之日起3日內持急診病假證明補辦請假手續,超過送交期限按事假處理。
3、病假工資規定:病假期間按實際工資的60%發放。
4、無病假條不上班者(又不是請事假人員),按曠工處理。
5、對于頻繁請病假,且對公司日常運作產生不利影響的,公司會根據實際情況,對相關員工進行處罰。
四、工傷假
1、因公負傷的員工,應持有關部門的證明、醫院檢查證明和公司人事行政部出具
的“工傷”休假證明。
2、對工傷員工,需定期進行傷情復查,經醫院復查確定痊愈的,應及時回原崗位上班,易可另行安排適當的工作。
3、工傷期間工資發放參照公司所在地標準執行。
五、喪假
1、凡公司員工,其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員工料理喪事的,可根據情況給予1至3天喪假(包括節假日)。員工其他親屬去世,公司從人性化角度出發,酌情考慮給予喪假。
2、喪假為有薪假,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六、產假和節育假首先,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其次,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
所以,由以上可知,北京產假天數的規定是:符合規定的女職工生育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如果是晚育的還可以享受獎勵假30天,獎勵假可以由男方享受。(附注會根據國家政策,而有所改變)
七、婚假
1、按照婚姻法規定普通婚假(女20周歲男22周歲)可享受婚假3天。
2、晚婚婚假(女23周歲男25周歲)可多享受7天的婚假(包括正常婚假共計10天婚假).
3、再婚可享受婚假3天,不享受晚婚待遇。
4、申請婚假時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和請假申請單(請婚假需提前3天找部門經理、人事行政部經理、總經理簽字)交到人事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婚假為有薪假,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八、國家法定節假日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節放假7天(根據國家規定);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天);
4、勞動節。放假3天(放假和調休);
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五月初五);
6、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八月十五);
7、國慶節,放假7天(放假和調休);
8、此外,根據國家相關規定,3月8日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放假半天。
第六章附則
一、本規范制度未盡事宜,均按公司其它相關制度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執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負責解釋、補充。
三、本制度頒布之日起執行。
四、附個表格模板(請認真填寫)
請假申請單
請假制度12
一、病假期間工資扣款
1、病假xx個月及其以下者,職級工資及津補貼不受影響。其中:病假xx個月及其以上者,崗位工資、短途差旅補貼全部扣發;病假xx個月以下者,日扣款額=(崗位工資短途差旅補貼)/xx天×xx。
2、連續(或當年累計)病假xx個月以上者,從第xx個月起工資按省人事廳文件執行。
3、病假期間績效工資全部扣發。
二、事假期間工資扣款
1、一年當中,事假累計在xx天以內的,職級工資及津補貼不受影響,崗位工資及短途差旅補貼每日扣款額=(崗位工資短途差旅補貼)/xx天。
2、超過xx天(含xx天)每日扣款額=(職級工資崗位工資短途差旅補貼)/xx天。
3、事假期間的.績效工資全部扣發。
三、產假期間工資扣款
女職工產前、產后、流產和假期及男職工護理假,按工銀云營(xx)xx號文件規定執行。產假期間(包括計劃生育手術休假),職級工資、崗位工資及津補貼不受影響,績效工資全部扣發。
四、婚假、喪假、公休假期間工資扣款
除扣發績效工資外,其他工資一律照發。
五、探親假期間工資扣款
1、xx天以內除扣發績效工資外,其他工資照發。
2、xx天以上,但在規定的期限內,職級工資和津補貼不受影響,績效工資全部扣發,日扣款額=(崗位工資+短途差旅補貼)/xx天×xx
3、同時,如涉及報銷規定額度路費者,停發1個月短途差旅補貼。
六、曠工期間工資扣款
曠工期間按工作日扣發工資,并懲罰性扣款,按實有曠工天數,每日扣款xx元執行,同時,曠工xx天,一月不得參加績效考評,以此類推,曠工xx天以上(含),將按xx條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七、遲到扣款
遲到xx分鐘以內,每分鐘扣款xx元。
遲到xx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
經常遲到,按《xx解除違規違紀員工勞動合同》的規定執行。
八、柜員合同工請假扣款原則上比照職工規定執行。
請假制度13
一、學生必須在開學前一天到校,從開學第一天起開始考勤。
二、學生在上課、早操、自習、實習、設計、勞動、軍訓、集體活動等,都實行考勤,因故不參加者必須請假,否則按曠課論處。
三、對學校按教學計劃規定的.一切活動(含德育課),以實際占用學時計算,每天按9學時計,進行考勤。
四、學生請假必須有假條,一日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日內由班主任簽字,系批準報學工期部備案;三日以上系同意,學工處批準,報校領導備案(請假條一律用信紙寫;病假要有醫院醫生簽字的休息證明)。
五、學生假期因病或因急事等不能到校者應在假期前按規定向系或學工處辦理請假手續(用電報、掛號信),返校后必須持久有地方縣級以上醫院的病情證明和病歷或有關證明到學工處銷假,無證明者,按曠課論處。
六、請假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有效,口頭請假或事后補假一律無效(急病或緊急事件除外),否則按曠課論處,對請事假者應嚴格控制。
七、對病假超過四周者,報學工處、教務部作休學處理,休學以一次為限。
八、凡屬曠課者按《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及《考勤辦法》執行。
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請假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落細疫情防控要求,嚴把疫情“外防輸入”關口,切實維護廣大師生的健康安全,根據《蘭州工業學院學生管理規定》、《蘭州工業學院學生處分管理規定》、《蘭州工業學院學生考勤管理規定》,結合新冠疫情防控特點和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在校學習的各級各類學生。
第二章校園封閉管理
第三條廣大學生應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嚴控個人活動軌跡,除外出就醫、考試、復試、面試等其他特殊情況外,其他事由一律不允許請假外出。
第四條未履行請假手續,擅自外出者,按照《公共突發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蘭州工業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十三條之規定,視情節給予記過、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情節惡劣者,報請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五條學生請假須提前申請,不得事后補假,如有突發、緊急情況下,學生請假手續可由輔導員代為辦理。
第六條請銷假流程:
(一)學生應提前向輔導員請假并填寫《疫情期間學生請假出入審批單》,輔導員核實情況并跟學生家長溝通后簽字。
(二)輔導員同意后報學院領導簽字審批。
(三)學院領導簽字審批后經學校疫情防控辦主任簽字審批方可生效。
(四)返校時由輔導員審核學生返校提供的相關證明,簽署符合返校條件的意見后由二級學院領導簽字并經疫情防控辦批準后方可入校,同時在輔導員處辦理銷假手續。
(五)學生突發急性病等情況下可特事特辦,及時撥打120等救援熱線,事后逐級去辦理報批流程。
第三章校園閉環管理
第七條廣大學生應嚴控個人每日行動軌跡,線上教學時不離開校園,全面實行線下教學方可正常穿行南北校區,非必要不得離開學校所在地域。
第八條若因特殊原因必須請假的學生,應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第九條未履行請假手續私自外出或校外住宿造成不良影響者,按照《蘭州工業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十三條之規定,視情節給予記過、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條學生因公、因病、因事請假須提前提出申請,不得事后補假,如有突發、緊急情況下,學生請假手續可由輔導員代為辦理。
第十一條學生請假必須由輔導員進行初審,判斷學生請假事由是否適當,并根據實際情況填寫請假條,再逐級審批,不得越級審批。
第十二條學生因公、因病、因事請假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因公請假:申請者必須持活動組織方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紙質版、電子版均可)、往返行程計劃,到輔導員處填寫請假條后,按程序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二)因事請假:申請者需聯系家長,由家長以電話、傳真或信函等方式與輔導員溝通后,輔導員按批假程序和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三)因病請假:因病需要在宿舍靜養休息或需要轉診、回家療養的,需提供校醫務所或三甲以上醫院所開具的“轉診證明”或“休養治療證明”。
第十三條請銷假流程:
(一)學生應提前向輔導員請假,輔導員同意后按要求填寫請假條。
(二)學生請假前往蘭州市區以內的,輔導員審批簽字交由二級學院主管學生工作領導簽字審批;請假離蘭的還需報疫情防控辦主任審批簽字,并報學生處備案。
(三)請假期滿后,學生應到輔導員處進行銷假,銷假時應提供本人活動軌跡清單、所乘交通工具相關信息。
(四)請假期滿不能如期返校者,應當提前通過網絡或電話等形式向輔導員提出續假申請,返校后應及時補辦續假、銷假手續。
第四章常態化管理
第十四條廣大學生嚴控個人每日行動軌跡,非必要不得離開蘭州市區。
第十五條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請假的學生,應嚴格履行請假續。
第十六條未履行請假手續私自離蘭外出或校外住宿造成不良影響者,按照《蘭州工業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十三條、第三十一條之規定,視情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學生因公、因病、因事請假應當提前申請,不得事后補假,如有突發、緊急情況下,學生請假手續可由輔導員代為辦理。
第十八條所有學生請假必須由輔導進行初審,核實學生請假事由是否適當,并根據實際情況填寫請假條,再逐級審批,不得越級審批。
第十九條學生因公、因病、因事請假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因公請假:申請者必須持活動組織方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紙質版、電子版均可)、往返行程計劃,到輔導員處填寫請假條后,按程序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二)因事請假:請假離開蘭州市區者,家長以電話、傳真或信函等材料與輔導員確認無誤后,按請假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三)因病請假:因病需要在宿舍靜養休息或需要轉診、回家療養的,均需提供校醫務所或三甲以上醫院開具的“轉診證明”或“休養治療證明”。
第二十條請銷假流程:
(一)學生應提前向輔導員請假,輔導員同意后按要求認真填寫請假條。
(二)請假前往蘭州市區的,由輔導員審批;請假離開蘭州市區的,經輔導員審批后由二級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字審批并報學生處備案。
(三)需要請假出省的需由學校疫情防控辦主任簽字審批并報學生處備案。
(四)請假期滿后,學生應到輔導員處進行銷假,銷假學生以院為單位報備學生處。
(五)請假期滿不能如期返校者,應當提前通過網絡或電話等形式向輔導員提出續假申請,返校后應及時補辦續假、銷假手續。
第二十一條批假權限:
學生病事假三日之內的,由輔導員審批;三日以上的經輔導員簽字后由二級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審批;請假兩周以上的須報學生處審批。
第二十二條委托辦理: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學生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可委托同學代為辦理。被委托人應持委托雙方身份證明以及由委托人出具的請假申請,到委托人所在班級輔導員處按本規定的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二)因健康狀況(學生行動不便、患傳染性疾病、有嚴重心理問題及精神疾病的),學生無法返校辦理請假手續的,可委托家長代為辦理。家長應提前以電話、電傳或信函等形式與申請者輔導員進行聯系,由輔導員代為辦理請假手續,不允許托人捎信請假。
第二十三條返校銷假:
(一)請假三天以內,活動范圍在蘭州市內者,返校后到輔導員處銷假。銷假時應提供本人活動軌跡清單、所乘交通工具相關信息。
(二)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活動范圍在蘭州市內的按上一款規定返校銷假。活動范圍超出蘭州市區域的,學生返校銷假時應提供本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每日活動軌跡清單、每日外出所乘交通工具相關信息。
(三)請假兩周以上(含兩周),無論活動范圍在蘭州市內或市外,均需學生返校銷假時應提供本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上報14天以內活動重點場所、地區。
(四)請假一周以上者,均應在返校前通過“大學小幫手”平臺提出返校申請,經班主任批準后方可返校。返校申請應提供“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甘肅省健康出行碼”、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從疫情重點地區返校后應嚴格遵守學校留觀制度,進行14天留觀,留觀期滿且健康狀況良好的可返回班級銷假上課。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所指蘭州市區包括城關區、七里河區、安寧區、西固區,其他地區以蘭外對待。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自2022年4月10起執行。
請假制度15
為進一步完善機關、事業單位的請銷假制度,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組織紀律,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根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管理文件規定,結合我局的實際,現將有關休假管理制度規定公布如下,請局機關全體人員及局屬各管理單位認真按制度執行。
一、病假
(一)病假憑醫生證明兩天以內的須經科室負責人批準,超過兩天須經分管領導批準。
(二)病假證明與職工請假呈批表應及時(三天內)報組織人事科備案。
(三)因急診來不及請假時,應盡快以電話等方式說明情景,并在事后補辦有關請假手續。如無病歷證明,則按事假處理。
二、事假
1、工作人員請假一天,由科室或所屬單位負責人批準;超過兩天,由分管領導批準。超過三天,須經局長批準。
2、科室負責人請假,由分管領導批準。
3、副職領導請假,由正職領導批準。
4、局屬事業單位中層領導請事假一天以上的,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如因身在外地或交通原因未能填寫請假呈批表的,可先經過電話請示科室或所屬單位負責人,事后須及時補辦書面手續,如未按上述手續辦理的將視為曠工處理。
三、婚假、晚婚假、喪假、探親假及計劃生育假
(一)婚假和晚婚假
干部、職工持結婚證,經批準,可享受婚假5天。實行晚婚者(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可增加婚假10天;休婚假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為計算假期的天數。
(二)喪假
工作人員的配偶及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處理喪事假5
天,工作人員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經單位領導批準,也可給予5天的喪假。對于需要到外地辦理喪事的,可酌情給予路程假,休喪假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計算假期的天數。
(三)計劃生育假期
計劃生育假期具體按《廣州市計劃生育假一覽表》執行。
(四)探親假
1、享受探親假待遇的范圍和對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
滿一年的干部、職工,與配偶、父母不住在一齊,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探親對象居住在異地,并且雙方居住地相距在80公里以上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父母親的待遇。
2、探親假期。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能夠每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四、帶薪年休假
(一)享受休假待遇的范圍。凡參加工作時間滿一年以上
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二)年休假假期時間規定:工作人員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者,已轉正定級的,每年可享受休假5天;參加工作滿十年不滿二十年者,每年可休假10天;參加工作滿二十年以上者,每年可休假15天。
(三)確定工作人員年休假的工作年限按現行計算連續工齡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人員休假,原則上按年度安排,不跨年度累計。如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能夠跨一個年度安排。原則上不允許連續兩年不休假。年休假分段安排的,原則上不超過三段。
(五)凡在一年內請病假、療養累計超過四十五天,或請事假累計超過二十天者,當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六)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七)已婚職工或未婚職工當年已按規定享受探望父母假期的,或按規定享受了夫妻分居探親期的.,不再安排年休假。如當年已休年休假,而休假天數少于探親假天數的,可給予補足。女性工作人員按規定休產假或計劃生育手術假的,男性工作人員按規定休計劃生育手術假的,仍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八)工作人員參加有組織的休假及療養活動,計算為年休假時間。如活動的時間多于本人當年可享受的年休假時間,多出時間計算為本人下年度休假時間,以此類推。
(九)年休假申請人必須在擬休假前一個月提出休假申請,以便所在科室(單位)能提前做好人手和工作的安排。休假人員獲得休假批準后,須盡量在休假前處理完手頭的工作,如因工作的特殊性確實處理不完的,要做好未完成工作的交接,并在休假回來后盡快投入相關的工作。
(十)安排工作人員休假,要從有利于工作出發,在保證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每年分期分批安排好工作人員的年休假。
五、銷假制度
以上假期均應實行銷假制度,休假后(三天內)須報組織人事科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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