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務合同范文匯總五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務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勞務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書。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合同范本《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書》。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勞務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國籍:
住址:
護照/身份證號碼:
鑒于乙方是下列中的第 類人員,甲方擬聘用乙方為甲方提供專項勞務服務,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專項勞務服務,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信守:
A、已辦理退休手續;
B、已辦理內退手續;
C、已辦理協議離崗手續,并且協議尚未到期;
D、有學籍的在校學生;
E、與第三人已經簽署合法的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第一條 定義和釋義
以下名詞除本合同條款另有解釋和約定外具有以下定義和釋義:
1.1 本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于上述時間和地點達成的本《勞務服務合同》;
1.2 專項勞務服務:是指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專項勞務服務;
1.3 第三人:本合同簽約雙方之外的任何自然人、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及組織。
第二條 服務內容、質量標準及提供服務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專項勞務服務的內容為: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的詳細內容、質量標準以及提供服務的時間、地點和方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的資質
3.1 乙方應受過良好的教育或專業培訓具有提供甲方所需勞務的資質。
第四條 勞務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4.1 甲方按照第 種方式支付乙方的勞務報酬:
1、乙方的勞務報酬按每小時 元人民幣計收,甲方于每月 號前以現金形式向乙方依法支付上一個月的累積報酬。或者;
2、乙方的勞務報酬按批次計收,甲方于乙方完成該次勞務后的 日內以現金形式依法支付。
4.2 乙方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的繳納,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4.3乙方提供專項勞務有瑕疵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利直接在給乙方的報酬中抵扣。
第五條 合同期限
5.1 本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乙方義務
乙方保證依據本合同及附件如期向甲方提供勞務并交付成果。 因乙方提供勞務導致甲方面臨第三人權利追索、被提起仲裁或訴訟及產生任何糾紛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甲方處理上述事宜
第七條 甲方義務
7.1甲方不得強令乙方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活動。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勞務配備必要的配套設施、設備及環境,并保證該設備、設施、環境的安全。
7.2 甲方應依法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報酬。
7.3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八條 乙方的聲明和保證
8.1 乙方沒有任何傳染性疾病且身體健康適宜提供本合同約定的勞務。
8.2 乙方沒有違反刑事法律的記錄 乙方已經知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全部內容。
8.3 乙方提供的勞務沒有侵犯他人法律權利且沒有使用權屬有爭議的財產、技術、權利。
第九條 甲方的聲明和保證
9.1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單位具有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勞務協議的權限。
9.2 甲方所需勞務不具有任何非法目的。
第十條 非合伙、雇傭關系
10.1 乙方不因本合同的簽訂而成為甲方的合伙人。
10.2 乙方不因本合同的簽訂而成為甲方員工。
10.3 乙方的人事檔案由乙方或與乙方具有合法勞動關系的第三人保管,乙方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等由乙方或與乙方具有合法勞動關系的第
三人繳納。乙方不具有且不能宣稱具有甲方員工的身份。
第十一條 保密
11.1 甲乙雙方都有互相保守所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11.2 泄露對方商業秘密的,受害方有權利要求泄密方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2.1 合同到期日前經協商一致可提前變更、解除合同。
12.2 乙方提供的勞務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不經預告而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12.3 如乙方面臨刑事或治安的追訴、制裁及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的甲方可不經預告而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12.4 乙方不能或預計不能提供勞務連續達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和乙方簽訂的勞務合同。
12.5 乙方罹患疾病繼續提供勞務將嚴重危及其自身健康或甲方員工身心健康的雙方均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2.6 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設備、環境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經乙方提出意見后拒不消除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的續簽
13.1 本合同到期日前 日內,雙方可協商續簽勞務合同。
13.2 合同到期后雙方未能續簽勞務合同的原勞務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四條 責任的承擔及免除
14.1 甲方無故遲延支付乙方報酬的按遲延支付總額的日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4.2 合同簽訂后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約定的勞務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4.3 因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設備及環境存在安全隱患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4.4 乙方提供的勞務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甲方的要求給甲方及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4.5 因一方的過錯導致對方向第三人承擔賠償等法律責任的責任承擔方有權向過錯方進行追償。
14.6 任何一方均無需向對方承擔在勞務的提供過程中非因自己的過錯產生的事故、損害的補償、賠償責任。
14.7 由乙方自行承擔勞務提供過程中發生的無過錯責任。
14.8 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或不完整信息或證明導致簽署本合同的,本合同無效,并由乙方承擔因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爭端的解決
15.1 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選擇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5.2 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北京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時的.仲裁規則。
15.3 仲裁為終局仲裁,一經生效對雙方均產生約束力。
第十六條 附則
16.1 本合同自雙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
16.3 本合同使用中文和英文。如果中文文本和英文文本有任何出入,以中文文本為準。
16.4 除非另有明文規定,所有為因本協議發出的通知應用英語或中文書寫并妥為送達。若為書面通知,應由專人遞送或寄預付郵資的掛號郵件或保證郵件遞送或傳真至本款所列出的地址及/或傳真號碼;或寄至一方可不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指定的其他地址、傳真號碼、通訊號碼或其他聯絡人。以郵寄方式遞送的任何通知或其他文件,應于投郵后的3個工作日后視為已被收件人收到。以專人遞送或傳真或其他電子媒介遞送的通知或其他文件被視為第二天送達。任何一方欲改變其地址或傳真號碼應提前給予另一方一份有效的書面通知。
16.2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為不可分割的整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戶口住址: 聯系電話:
說明
乙方為已達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返聘勞務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用工性質及約定
1.乙方作為甲方勞務工,從事 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
2.乙方愿以甲方正式員工的標準提供勞務,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完成甲方安排的勞務任務。
3.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考核或考評,以及對考核或考評結果的處理。
4.如乙方原因導致乙方自身、甲方或者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因此而承擔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三條:勞務報酬及保險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及公司業績綜合評定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報酬為稅前每月 元,每月 日之前以現金支付上月勞務報酬。乙方同意自身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如無法提供勞務服務的,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甲方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用于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包括職業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間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合同解除和終止后,甲方計發乙方工資至其離職月,無須支付其他任何補償金。
第四條:合同續簽及保密義務
合同期滿,如雙方都同意續簽的即可協商訂立下一期合同。如不續簽合同,乙方須在甲方安排人員接崗并完成接交工作后方可離崗,乙方工作接交未完成而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報酬二倍承擔解除金。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技術秘密或工作秘密的義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向乙方支付的乙方保守商業秘密的費用。如因乙方泄露秘密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1、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合同終止;
2、如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立即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
①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②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③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合同的。
第六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其他
本合同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合同 篇4
甲 方:乙 方:
授權代理: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辦公地址: 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并履行以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乙方 □本地 / □外省市來 從業人員,甲方聘用乙方為員工,本合同期限為 壹年。
從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個月為試用期。本合同期滿后,雙方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協議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派遣乙方到******或下屬*****以下簡稱“用工單位”),在用工單位統一管理下,由于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到下屬*****工作,乙方清楚理解和接受,并對此沒有異議。
2.乙方應認真履行用工單位制定的崗位職責及有關規章制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和用工單位允許,乙方不得在其它單位兼職。
3.乙方應服從用工單位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結合對乙方工作能力及表現而安排崗位或者調整崗位。乙方在接到調崗通知后,應當按照規定的日期到調整后的崗位工作,否則以乙方放棄工作任務而自行終止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假
1、用工單位實行的工作制,由用工單位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實行,如果用工單位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其它工作時間制的包括綜合計時工作制,由用工單位按生產需要及規定安排,乙方必須服從。
2.甲方委托用工單位對乙方在工作期內進行工作時間的考核,乙方執行用工單位按年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合乙方在用工單位的生產班次和工作時間進行考核完成情況。乙方若未達到考核要求,可依據用工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工資按照用工單位現行的工資制度執行,病假等有關假期扣除標準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乙方全勤在職在崗工作月工資收入為工資加獎金總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2.甲、乙雙方確定,乙方的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為基本工資,
3.乙方的基本工資、加班費、崗位津貼等由甲方次月18日支付(節假日順延)。涉及個人所得稅按規定從工資中代扣。
4.用工單位進行新的工資制度,調整工資水平或乙方工作崗位發生變化時,乙方的工資相應予以調整。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相應的政府規定的社會保險,規定由個人繳納的部分由個人承擔,單位部分由用工單位承擔。
2.乙方可享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具體按用工單位的相關規定執行。
3.食宿及水電費:按甲方或用人單位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工傷處理
1.乙方享有國家和本市規定標準的安全、衛生及工作條件和工作環境。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用工單位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2.乙方在用工單位應做到安全生產,如發生工傷事故后應服從甲方或用工單位指定的醫院治療,治療期間乙方應聽從醫院的安排,乙方修養結束后要及時回用工單位工作。聽從甲方安排工傷鑒定,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出超過工傷醫療規定及法律、法規以外的任何要求。
3.乙方因違規操作所造成工傷亡的醫療費中、含假身份證的、不屬理賠范圍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如在工傷認定、鑒定(醫療終結)后或因病、非工傷亡以及打架斗毆造成傷害等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勞動紀律、勞動教育與培訓實踐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自覺維護甲方和用工單位的聲譽和權益,乙方應嚴格遵守用工單位制定和修改的工作程序、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生產工藝、安全操作等其他各項工作規范。
2.乙方違反甲方和用工單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及勞動紀律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有權按國家規定及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給予法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到用工單位培訓考察期間,實行優先錄用,如超期未被錄用,自動離職未履行工作移交(包括未辦理離職手續及歸還考勤卡、工作服、工具等物品),乙方為此所造成的相關損失費用需支付用工單位賠償金的由乙方承擔,并從工資中扣除,或按天計算支付甲方賠償金,本合同終止。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被用工單位錄用之日起未能在5個工作內提供及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甲方隨時解除本合同。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按規定(試用期間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同時通知用工單位和甲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到用工單位辦理離職手續,歸還考勤卡、工作服、工具等全部物品,手續完成當日離開住宿地。如擅自離廠或未按規定提前通知用工單位和甲方,以一個月工資替代提前通知期。
4.甲方或用工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未為乙方繳納社會綜合保險或不提供勞動保護條件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5.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無需支付乙方賠償金:
1) 乙方在工作期內,甲方或用工單位發現乙方所提供的個人背景資料(包括身份證、離職證明、學歷證明、健康資料等)進行核查,如發現有不實的,及在應聘前被追究刑事責任未聲明的;
2)在試用期間被用工單位考核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屢次(2~3次)違反考勤管理規定,無故缺勤的;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管理的;
4)違反甲方及用工單位員工行為規范管理條例,被黃牌警告外被處罰的;
5)違反工藝、安全操作規程,造成產品質量報廢和設備損壞的;
6)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違反計劃生育條例和規定,隱瞞婚姻狀況及懷孕的,視為乙方違反誠信原則。
8)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后10天內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或用工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9)乙方具有偷竊、打架、吸毒等嚴重違反國家法律行為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7.乙方在合同期間如曠工、辭職及違反規章制度等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或因用工單位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涉及乙方被放假、裁員等按在用工單位末考勤記錄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必須到甲方辦公地點報到并提供書面調整工作單位的要求。甲方根據國內其它用工單位的需要,為乙方調整到其它用工單位工作(其條款與本合同相同)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為乙方調整的用工單位去工作。如乙方未在5個工作日內到甲方辦公地點報到或不服從甲方為乙方調整后的用工單位去工作,甲方有權視為乙方擅自離職而導致本合同終止。甲方無需支付乙方賠償金。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雙方可以解除合同情形的。
9.乙方接受和理解本合同各條款內容,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或后、乙方不需要甲方向乙方為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任何口頭通知和出具書面形式的通知書。
九、勞動爭議
1.甲、乙雙方發生的勞動爭議可先行調解,也可自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2.乙方因與用工單位產生用工或勞動糾紛或其他爭議,乙方應先和甲方溝通甲方配合乙方與用工單位進行協調,協調不成的乙方必須在用工單位離職前辦理仲裁或訴訟,否則其責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及用工單位將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作業環境、工作崗位等,均告知乙方,乙方了解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相關情況后,簽訂本合同。
十、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確認甲方及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類通知公示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乙方應知曉甲方及用工單位的各項規定,并承諾遵守。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約定的條款均無異議。
3.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4.本合同期內,乙方如認為正當權益受到損壞,以書面形式將情況如實向甲方反應清楚,并提供有效證據,采取積極、冷靜的準確態度等待問題解決,如有不聽勸阻,無理群鬧,過激行為而造成過錯或違反法律的,其責任和后果由乙方本人承擔。
5.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
6.因用工單位生產有其行業的特殊性,受季節及外貿出口訂單影響,生產任務忙時需要加班。乙方愿意受用工單位的統一按排,在生產經營需要時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加班,只需通知即可。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用工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勞務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并填寫完整):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XX日起;
C.以完成XX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XX個月的試用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XX省(自治區、直轄市)XX市(縣)XX路XX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XX部門(或崗位)擔任XX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XX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XX元。(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XX)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XX。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
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XX(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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