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14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篇1
用人單位(甲方):地 址: 電 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勞動者姓名(乙方): 地 址: 身份證(其它有效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就甲方
聘用乙方為員工,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基本條約、約定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 年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個月為試用期。如乙方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轉正標準,則甲方有權延長乙方試用期或給予終止試用處理。乙方是否轉正須以甲方簽發的人事變動文本為準。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考核指標
(一)、乙方職位為:(二)、乙方的工作職責為:
1、為甲方招攬房地產中介服務,并為甲方賺取業務傭金。
2、乙方應將其招攬的業務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及時、全部交
給公司,乙方無權取消、取走、隱瞞上述任何資料。
3、乙方同意甲方有權隨時在本人提成或押金中扣除違約制度
罰金和所欠甲方的債務。
4、乙方服從及執行甲方制定并公示的最新的各項規章制度及
通知,簽訂本合同視為完全清楚了解制度內容。
5、轉正標準(財務、房源供應、手續辦理專員工作期間達3
年以上;經紀人及經紀人協理業務員每月提成業績平均在壹萬以上)。
第三條 工作時間
(一)、因工作崗位性質所限,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乙方每周休息1天,不累計。
(二)、因乙方工作性質所限,乙方同意,自愿在非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
第四條 工作待遇
(一)甲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財務、房源供應、手續辦理專員)試用期間工資不低于:¥800元/月;轉正后,確定乙方工資不低于:¥1200元/月;如有薪酬變動,以甲方簽發的人事變動文本為據。
(二)、甲方給予乙方(經紀人及經紀人協理業務員)業績提成:公司提供房源出售后按傭金總額的40%提成;乙方自己提供的房源出售后按傭金總額的50%提成;若乙方提供房源后被另方(乙方)出售后,乙方(另方)按傭金總額的40%提成,乙方可提傭金總額10%提成。無底薪高提成。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依據公司制度從乙方工資、提成、押金中扣除以下費用:工作服、工牌、名片、合同收據領用等費用。因乙方違反公司規定或過失或損失賠償款項。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法及依照甲方相關制度,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照規定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經乙方申請,甲方按照法定及甲方相關制度給予乙方
享受節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民主程序指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指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保密協定:
1.乙方不得將公司工作中任何計劃、步驟、方法、手段、安排及商業秘密,向任何第三者披露或泄露,不管甲方是否告訴乙方這種信息資料是屬于保密性質。本協議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各種合同、文書、管理文件、流程設計、交易程序、系統軟件、管理訣竅、客戶名單、盤源信息、各種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董事會會議內容和決議、管理會議內容和決議等信息。
2.乙方不得復制和私下保存乙方在工作中接觸到的供乙方工作的資料,除非事先獲得公司的搜權。
3.乙方在離職前,必須向甲方歸還所有與業務有關之物品、文件及相關資料。
4.乙方現任的工作有獲取甲方商業秘密的足夠條件,甲方只要能證明乙方所使用的信息與自己的商業秘密具有一致性、相同性或相似性,而乙方不能提供或者拒不提供其所使用的信息是合法獲得或者使用的證據的,即可認定乙方有侵犯公司商業秘密的行為。
5.乙方對上述各項保密義務的責任無時間期限限制,不因乙方
辭職或被解傭而減輕和消除。
6.如乙方違反保密協定,甲方有權立即解雇乙方,并要求乙方支付賠償及承擔造成甲方的一切有關損失;賠償金以扣發乙方薪金、提成、押金等形式予以實現,包括但不限于通過司法途徑,情節嚴重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法》所列的法定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便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合同。
(二)、甲方經營情況變化,或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
(三)、本協議期限屆 滿即告終止。如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協議如有變更或期滿經雙方同意續訂的,須由甲方雙方簽署或蓋章。
(四)、依據本條款終止協議的,雙方債權債務并不因協議終止而消失。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書,并有權扣除乙方任何應得的收入賠償給甲方:
1.乙方嚴重違反本協議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秘密,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3.乙方服務態度惡劣,嚴重破壞甲方聲譽的。
4.乙方未按公司規定的各項守則、條規和規定招攬業務。
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篇2
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么辦: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如果解除勞動關系,還應支付經濟補償。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至于工作了多少時間,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在仲裁或訴訟時由用人單位出具,因為每個人到一個地方工作都應該填寫入職表。這樣也就證明了你的工作時間,發工資你也要簽字,工資發放表也應由用人單位出具,這就證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狀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特明確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以上就是對維權辦法的解答了,在遇到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的時候,勞動者要敢于搜集證據,千萬不要因為害怕而不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上內容由的小編為您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如果您還有任何的問題,歡迎您聯系我們的小編。
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篇3
一.目的:
為了規范勞動合同管理,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保障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此辦法。
二.范圍
本辦法適用范圍為公司存續勞動雇傭關系的所有公司員工。
三.勞動合同類型
公司合同分為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2種勞動合同類型。合同簽訂的類型在公司《勞動合同》的第一款中予以注明。(勞動法第十二、十三、十四條)
四.簽約年限及試用期(勞動法第十九條)
簽約年限指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合同可選擇的年限。一般分為二年、三年、五年三種情況。
1、文員崗位及生產一線員工第一次勞動合同簽訂年限為2年,續簽時一般簽訂年限為3年。
2、技術研發部員工第一次勞動合同簽訂年限為3年,續簽時一般簽訂年限為5年。
3、班組長以上員工勞動合同簽訂年限為3年,續簽時一般簽訂年限為3年。
4、試用期包括在簽約年限內,1年勞動合同年限試用期為1個月,2年年限勞動合同試用期為2個月;3年年限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續簽沒有試用期。
5、20xx年合同到期續簽的員工按照部門及崗位規定期限進行續簽。
五、審批流程
1、勞動合同的簽訂、續簽、終止、解除等相關手續,由人事行政部依照勞動法規及公司制度統一辦理。(勞動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條)
2、新員工入職1個月內須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附件,不簽訂者立即停止試用。(勞動法第八十二條)
3、續簽勞動合同人員由人事行政部提前二個月向各部門主管及分管副總確認是否與其續簽或是解約。提前一個月將《員工勞動合同續簽意見書》發放給本人填寫續簽意愿。(勞動法第三十九、四十條)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及變更(勞動法第三十九、四十條)
1、勞動合同期滿或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合同即行終止。終止時間按勞動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時為準。勞動合同終止且不會進行續簽時人事行政部按照規定下達《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2、公司如欲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勞動合同解除時人事行政部按照規定下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3、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公司與員工各執一份。
4、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職工,按照離職的相關手續進行審批。
5、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公司、個人各執一份。所有與勞動合同書有關的附件與勞動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事行政部
20xx年11月27日
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_______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乙方應認真履行_______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月工資______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四、解除和終止
第五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五、勞動爭議處理
第六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經會議、雙向選擇、自愿平等協商,達成如下聘用意向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
2、甲方應按要求向乙方提供相關培訓。如乙方未通過培訓,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相關經濟處罰、調整崗位甚至開除、
3、甲方應根據國家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相應的福利保障,如社會保險、免費培訓、吃住、假期福利等。
4、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相關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聘用協議終止日前,乙方應攜帶身份證、學歷等相關證明到甲方所在地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
2、乙方保證在報到時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史。
3、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三、違約責任:
鑒于甲方招聘成本和人力資源計劃在招聘過程中未能按部門崗位進行,乙方應根據實施造成的管理成本和生產經營損失的增加,并考慮乙方用工單位選擇的機會成本風險,在雙方簽訂本協議后,下列情況視為違約,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
1、乙方正式離職前要求終止與甲方簽訂的聘用協議;
2、乙方未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報告并簽訂勞動合同的;
3、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乙方符合條件的聘用。
四、協議的有效性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立即生效。
2、有效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3、甲乙雙方如需補充本協議,必須以書面形式做出,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篇6
甲方:______人才服務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現就乙方委托甲方招聘企業____________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向全社會招聘____________ ,人數______名。
二.乙方要求____________資質、能力、條件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必須完全依照乙方上述用人條件要求招聘人才;同時,甲方必須對招聘到的人才的資質、能力、條件的
真實性承擔保證責任。否則,如發現虛假,甲方必須承擔一切損失賠償責任。
四.乙方必須支付甲方工作報酬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為:______。
A、 合同簽訂時支付甲方全部工作報酬的1/4,人才報到時支付甲方工作報酬全部的.2/4,人才過試用期
與乙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后30天內付清余款。
B、 人才在乙方工作超過30天或人才過試用期與乙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后10天內一次性付清全部報酬。
五.甲方為乙方招聘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人才達三次,乙方必須接受,否則,視甲方已經履行了合同。
六.乙方因經營發生重大變化(如經營方向、宗旨變化),造成乙方客觀上不需要招聘人力資源管理經理和營銷經
理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七.甲方在招聘中必須保護乙方的商業秘密,也保護招聘員工的個人隱私及資料,同時,必須保證招聘不損害其
他企業的商業利益。
八.其他責任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____進
行解決: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并蓋章): 乙方(簽字并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篇7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所以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
如果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且是在上述范圍內受的傷,是可以進行工傷認定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在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申請工傷認定時,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由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勞動者還應該提供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材料。
原來沒有簽訂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也是可以進行工傷認定的,當然所要出具的證明材料是必不可少的。
如何進行工傷認定
一天24小時,除了晚上睡覺,其余大部分時間基本上都是在公司上班或者往返于公司和住所之間。在公司的時候受傷、上下班途中受傷算不算工傷,這些想必是困擾大家很久的問題吧。如何進行工傷認定才能讓自己在受傷時能有人負責“買單”,且聽小編為你慢慢道來。
根據我國20xx年1月1日實行的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一般包括因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以下情形應當被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前提條件是“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是兩個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同時還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負傷、致殘或者死亡。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等類似傷害。】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后”是指非工作時間內,具體講是開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時間,譬如上班時間為9點到12點然后又14點到18點結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職工提前在8點30分到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時間到 18點半等等,均可以認定為“工作時間前后”,但是有一點則特別重要,其目的`必須是從事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為啟動機器做準備工作,或者關閉機器后收拾與工作有關的機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必須同時具備,并且必須是在履行本職工作,這里受到的傷害是“非工作原因”,是來自本單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職工履行工作職責的時候蓄意對職工進行打擊報復,對其人身進行直接攻擊,致使職工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等。】
(四)患職業病的。【即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間”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臨時外出辦理業務等,同時必須是在發生事故時正在履行工作職責,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時下落不明。】
(六)職工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的,亦可認定為工傷。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新工傷保險條例全文(20xx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從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區域之間的必經路途,必要時間所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對于探親訪友時遇到的人身傷害事故,不能認定為工傷。】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還應該增加關于非法駕駛的問題,這種問題一般駕駛二輪摩托車居多,對于非法駕駛(無證駕駛的)的,達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認定工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這是一條法律上的兜底條款規定,由于工傷事故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不僅需要專門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范性強制性規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規做出相應調整,對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也應當納入本條例調整的工傷范疇中。】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同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是指:1、職工突發與工作無關的疾病導致死亡。如果是與工作有關的疾病而導致死亡,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認定工傷。2、在工作崗位上突發與工作無關并沒有導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為工傷。】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工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針對轉業軍人的保護,軍人在戰斗中或者在履行職責中負傷致殘,依據《革命傷殘軍人評定傷殘等級的條件》之規定,軍人傷殘對于經有關部門評殘,取得傷殘軍人證的退伍軍人,如果在用人單位舊病復發,視同為工傷。這主要考慮到革命軍人為國家利益已經付出代價,為切實保障革命軍人的利益而做出這樣的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導致傷亡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受傷不怕,最怕的是因工受了傷還要自己買單,這是現下勞動者普遍擔心的一個問題。通過365小編為您的解答,在因工受傷時,是不是自己就能輕易判斷出屬不屬于工傷呢。當然,小編由衷的希望各位看官工作順利,永遠用不上“工傷”!
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篇8
如果二手房賣房者選擇了中介公司代理房屋的出售,應首先與中介公司簽訂協議。各中介公司一般都有自己的格式合同,賣房者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對格式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在此列出必備條款,供各位賣房者參考:
(1)雙方的基本情況,,最好附中介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和經紀人的資格證復印件。
(2)委托標的物的詳細情況,即要出售的房產的位置、四至、面積、房產證號、房屋平面圖等。可以將房產證和平面圖復印件作為合同附件。
(3)委托事項:包括對買主有無特殊要求、掌握的價格區間、需耍委托辦理的手續等等。
(4)委托方式:是獨家代理還是一般代理。
(5)委托期限:寫明委托起止日期;并明確委托期限結束后的法律后果,例如.如果在委托有效期內未賣出房屋的處理辦法等(一般來說,中介公司都是委托事項究成才收費;委托期限結束而委托事項未完成的不收費)。
(6)委托費用:明確代理賣房的傭金、雙方各白應負擔的費用等,不要一攬子報價。
(7)付費方式和期限,并明確未完成或未全部完成委托事項時應收取的費用及支付方式。
(8)雙方的'權利、義務:賣方保證自己委托出售的房屋沒有任何瑕疵,按時支付傭金,不與中介推薦的買主私下交易,配合各種手續的辦理等;中介方保證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托事項,不得私卜交易等。
(9)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任何合同的變更與解除都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特別明確合同解除的情形,明確什么情況下合同當事人有解除合同的權利,以及合同解除時的通知義務。
(10)違約責任:明確什么情況屬違約,違約方應承擔的責任,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
(11)爭議解決方式:是選擇仲裁還是訴訟;如果是仲裁,必須明確仲裁機構;訴訟要在房屋所在地的法院進行。
(12)合同的起止日期:合同起止日可以同委托期限的起止日相同,也可以不同,但不得短于委托期限。
(13)其他需要規定的情況。
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下列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至______。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_____試用期從________至________開始。
(3)完成某項工作(任務)的截止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可由雙方協商變更。乙方應認真履行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甲方可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實行以下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以_____為周期的綜合工時計算制度。第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乙方工資。
四、解散和終止
第五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按照《勞動合同法》執行。
五、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六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
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篇10
由于勞動合同的雙方包括了公司與勞動者,因此在沒有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既可能是公司不簽勞動合同,也有可能是勞動者不簽勞動合同。不管是哪方沒有簽勞動合同的,都有一定的風險存在。下面,為您講解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有哪些風險的問題。
有很多用人單位在招用員工時,不愿意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用工協議,認為不簽勞動合同勞動法就管不了,并擔心簽了勞動勞動合同就要幫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員工手上有了勞動合同容易被員工抓住把柄,打起官司來對單位不利;還有的單位擔心簽了勞動合同擔不能隨意辭退員工了。總之,很多單位對簽勞動合同存在各種各樣的顧慮。其實,這些認識和顧慮都是錯誤的。因為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來說存在很多的法律隱患和風險:
一、未簽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系,即使是沒有簽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二、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有的.地方性法規甚至規定未簽勞動合同的,不得解除勞動關系),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三、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造成員工失業的,可能需要賠償失業損失
如果因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失業保險費,導致員工被辭退后無法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時,員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賠償,有的地方甚至規定,要按應得失業保險待遇的2倍進行賠償。
四、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員工承擔為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五、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在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則不存在試用期(因為口頭約定的試用期是無效的),單位雖然可以辭退員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
六、不簽勞動合同不利于單位保護商業秘密
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之一,是單位必須對所謂商業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是對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現形式之一。如果沒有簽訂保密條款或者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的范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難以證明哪些屬于商業秘密,是否已對其主張的所謂商業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從而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商業秘密。這對企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七、不簽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八、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并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比如廣西的規定是給予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上海的規定是可以按每人500至1000元的給予單位罰款處罰。
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不僅不能免除其對勞動者應有的義務,還要從用工之日起第二個月開始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這樣也不利于公司商業秘密的保護。因此,一份書面的勞動合同,不僅能維護勞動者的利益,同時也在維護公司的利益。你身邊的好幫手,有法律問題就找.
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篇11
勞動合同
LABOUR CONTRACT
姓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NAME
部 門: ____________________
DEPARTMENT
崗 位(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POST
二00四年八月制定
《勞動合同》簽訂須知
一、本合同由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人事部門受總經理委托,
根據《**市勞動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公司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公司其他規章制度而規定。
二、本合同共十二條,內容包括:本合同期、工作崗位及工作職責、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及
福利待遇、工作時間、勞動紀律、商業秘密、解除和不得解除本合同的規定、本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本合同的責任、勞動爭議和其他事項。
三、凡在本公司就職的員工均須簽訂本合同,本合同一經雙方簽章生效,本公司即與簽約者
(本合同中稱“已方”)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關系。
四、簽訂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是乙方本人,乙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人代為簽訂本合同;簽訂本
合同的甲方代表為總經理或由總經理委托的人。
五、本合同文本報***勞動局備案。
上海***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注冊的國內合資企業。現聘用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合法、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全日制勞動合同制員工,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聘用。乙方性別: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非移動電話):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近親屬或關系密切之社會關系的稱謂: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和本公司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公司其他規章制度,本著自愿、平等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日止。其中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為試用期。
2、 本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甲、乙雙方 可以另行協商延長本合同期限、并辦理本合同續簽手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均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將以一方一個月的底薪代替提前通知期,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如主動向甲方提出同一部門內或不同部門之間的職務調動, 經甲方批準后,乙方需針對該調動后的職務增加三個月的試用期并重新約定相應的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如根據甲方的需要發生同一部門內或不同部門之間的職務調動,則乙方無需針對該調動后的職務增加試用期,但需針對該調動后的職務重新約定相應的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第二條 工作崗位及工作職責
1、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部門的____________職位(崗位)的相關工作。乙 方應按照其崗位職責的要求,按時按質量完成甲方制定的合理的工作任務。根據甲方一崗多職的工作原則,本款所確定的崗位是乙方的主要崗位,其它由甲方安排的工作是乙方的次要崗位。雙方均確認,本款所述主要崗位和次要崗位構成乙方全部工作范圍。
2、 甲方根據工作的'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工作表現,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職位(職務), 并調整其相應的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無特殊情況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動,并辦理相應的職位(職務)變動手續。
3、 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間內應保證始終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職責。乙方 應在本合同第五條所述工作期間內以其全部時間、精力和技能致力于完成甲方布置的及乙方崗位職責要求的工作事項,并執行甲方的指示和命令而不得從事其它工作和業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1、 甲方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公司管理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乙方勞動報酬包 括底薪、各種津貼、傭金、獎金或花紅。
2、 雙方確定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每月底薪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每月底薪發放日 期為次月的8日(如逢違法定假日則相應順延或提前,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用),傭金提成的發放日期為甲方因乙方完成相關工作而取得的營業收入(傭金)進入甲方帳戶后的次月15日(如逢違法定假日則相應順延或提前,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用)。
3、 對于因乙方為甲方工作、而由甲方取得之營業收入中的乙方提成部分(以下稱“提 成”),由甲方按照規定的提成比例提取,并采取如下方式發放:
a、 中介住宅部、中介辦公樓部、項目部5級或以上員工營業額提成的70%作為 傭金,30%作為獎金。員工在職期間,公司將于營業額到帳之次月按公司規定比例全額發放傭金和獎金。員工離職后,其所有未到帳營業額之傭金部分,公司仍將于營業額到帳之次月按公司規定比例發放;而其所有未到帳營業額之獎金部分,公司將根據不同部門有下列規定:
● 中介住宅部員工:公司將根據中介部制度以結案程度為標準決定是否發
放;
● 辦公樓部員工:公司將獎勵予日后追傭之員工;
● 項目部5級或以上員工:待營業額到帳后六個月內公司在確認該筆業務無
任何投訴或有任何不良現象后,公司才予以發放。
b、 項目部5級以下員工營業額提成的80%作為傭金,20%作為傭金。員工在職期
間,公司將于營業額到帳之次月按公司規定比例全額發放傭金和獎金。員工離
職后,其所有未到帳營業額之獎金部分,待營業額到帳后三個月內公司在確認
該筆業務無任何投訴或有任何不良現象后,公司才予以發放。
4、 甲方對乙方實行變崗變薪制度,乙方應予以充分配合。
5、 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每月發放勞動報酬 時代扣代繳。
第四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1、 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以 下稱“三金”)并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上海市有關規定辦理職工醫療費用報銷。
2、 甲方和乙方都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三金”,其中乙方承擔部分由甲 方在乙方的月勞動報酬中代扣代繳。
3、 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障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的 安全和健康。
4、 甲方根據工作實際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5、 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的需要,對乙方進行專業知識、規章制度、職業道德等方面 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的綜合勞動技能。乙方應當積極參與,并主動接受甲方的相關考核。]
第五條 工作時間
1、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為40小時。因甲方所經營的業務
的特點,對于乙方實行彈性工作時間制,甲方有權因業務經營需要,在與乙方協商后延長乙方工作時間。
2、 乙方應服從甲方《公司管理制度》規定的加班工作制度,并享有補休或取得加班報
酬的權利,但項目銷售部、終結部5級或以上員工及其他部門7級或以上員工不享有加班報酬。
3、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 甲方應依法制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保守國家機密及甲方有關秘密。
4、 在本合同期限內,無論何種原因公司與員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員工在離職后, 不得自行為在公司工作期間曾服務過的相關客戶工作或以其他機構之任何身份為該相關客戶提供與公司經營范圍相同或相近的服務,否則,員工應當向公司支付違約金;若本款所述違約金仍不足以補償公司的損失,公司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向員工另行主張損害賠償。具體規定如下:
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篇12
【HR法寶】未簽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王巖新疆中興法律咨詢有限公司
摘要:親,關于簽訂勞動合同,你要知道這些
勞動合同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及雙方權利義務的基本依據,雖然認定勞動關系并非以勞動合同為唯一的依據,但是勞動合同是勞動爭議中認定勞動關系的核心證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訂立的形式】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且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這里的“用工”指的是用人單位實際開始使用勞動者的勞動力,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指揮、監督、管理下提供勞動。而通常所說的“用工之日”也就是我們在用人單位開始上班的那一天。
注意,有一個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例外,就是在非全日制用工情況下(如保潔小時工、家政清潔工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僅訂立口頭協議,而無需簽訂勞動合同。
【訂立的時間】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可以在用工之前,也可以是與用工之日同時簽訂,但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最遲必須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1、支付二倍工資,補簽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訂立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的次日至補定合同的前1日,應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并且補定書面的勞動合同。假設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6個月均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么勞動者可向用人單位請求多支付5個月的工資,并補簽勞動合同。以此類推,勞動者最多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多11個月的工資。
(2)如果用人單位滿一年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呢?《勞動合同法》
規定,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視為已經與勞動者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時應補簽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而未訂立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這里所謂的“無固定期限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較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來說,若不存在法定或者約定合同解除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合同因為沒有約定期限,勞動合同往往在勞動者退休后才可以終止,因此無固定期限合同較固定期限合同具有很強的穩定性。
2、行政處罰
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有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時,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各地的勞動法規,還規定了此種情況下,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處以罰款。如《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規定,用人單位不訂立勞動合同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人數,對用人單位處以每人500元罰款。《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則規定,可以按每人500至1000對用人單位處以罰款。
【勞動者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勞動者提出簽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拒不簽訂的,用人單位必須拒絕使用該勞動者,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那用人單位已經超過一個月的用工期限要求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而勞動者拒絕簽訂的呢?對此,《勞動合同法》并未規定勞動者承擔責任,但是這種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可能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因此為由解除勞動關系。
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篇13
一、公司合并后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嗎
用人單位的合并一般指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指用人單位與其他法人或者組織聯合成立一個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被合并的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另一種情況是指一個用人單位被撤銷后,將其權利和義務一并轉給另一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在這兩種情況下,原用人單位在合并后均不再存在。為了保護原用人單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一個新的用人單位承繼了原用人單位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原用人單位對其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
因此,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后合并的,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合并后的新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該勞動合同。
二、如何簽訂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中應當具備的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17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
①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②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③勞動合同期限;
④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⑤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⑥勞動報酬;
⑦社會保險;
⑧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⑨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人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二)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事項
首先,簽訂勞動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其次,《勞動合同法》的第7條至第11條對勞動合同的簽訂作了相應的規定:
①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②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③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④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⑤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⑦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綜上可知,要是公司進行合并的話,那么合并后的公司會繼承與之前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也就是說雙方之間并不需要重新簽訂一份新的勞動合同了。
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篇14
摘要:《勞動合同法》實施后,懾于賠償雙倍工資的威力,幾乎所有的用人單位都實行全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制度。但是,用人單位處于強勢,其工作人員早就吃透了《勞動合同法》。而勞動者往往由于自身文化素質、法律意識等原因,造成“信息不對稱”,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對遭遇的種種陷阱渾然不知。本文現針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須提防的陷阱做了一些分析總結。給廣大勞動者提個醒。
一、需弄清對方是否為合法用工單位
簽訂勞動合同時,首先要弄清楚對方是否為合法用工單位,是否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簽訂勞動合同后,如不發生意外情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將是一個長期的合作過程。因此弄清楚對方的情況是必要的。
一般而言合法成立的企業、個體工商戶、事業單位如會計師、律師事務所等都是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的單位。合法成立是指有依法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相關主管部門簽發的執業許可證等。
任何一個公民憑個人身份證去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可以查到企業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所以大家簽合同時,不妨先查詢了再簽。如在廣東省中山市,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由中山市接力工商信息咨詢公司統一接受查詢,任何人只要花上六十元錢就可以查到中山市所有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資料,查詢后會拿到一份蓋了公章的工商登記信息資料表。(地址:中山市悅來南路12號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院內二樓)
對于不能通過以上方式進行查詢的公司、企業、個體工商戶,就絕對不是合法的經營主體,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進了這些非法用工單位,簽了勞動合同也是無效的。
二、要弄清楚對方的資產信用狀況
一般而言,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企業是不存在用工主體資格和資產信用情況的懷疑。但是,假如你要入職的是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甚至是個體工商戶。你就得當心了。除了按前面的規定查一下工商登記和注冊資金的情況外,最好是先調查一下此家公司是否資本是否雄厚,是否拖欠工人工資,是否曾有過工傷不予治療,是否經常被勞動爭議纏身。當然你如果是計劃進該公司提任高層職務,也可以委托專門資產信用調查公司去調查。
經常有這樣的情況,一旦出現較大數額的勞動爭議或者較嚴重的工傷、安全生產事故,小公司、個體工商戶老板往往是把門一關,拍屁股走了人,丟下勞動者不管了。勞動者即使打贏了官司也無財產可供執行。而大公司則不會發生這種情況,即使破產,現有的廠房機器設備搬不走。工資、經濟補償、工傷待遇等屬于第一順序受償,相對于公司資產而言,金額不大。拍賣后也可受償。 因此弄清楚你計劃入職的公司的資產信用狀況是很重要的。
三、要搞清楚簽訂的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
象我這樣做過專職律師的人,對于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區別,如果不翻書,也講不出幾個所以然來。更別說普通勞動者了。于是乎有些用人單位開始玩文字游戲,將勞動合同改為勞務合同。同一些不正規的“勞務公司”“中介公司”合作,由勞動者和“勞務公司”簽訂所謂的勞動合同,而讓勞動者同自己簽訂“勞務合同(或協議)”。勞動者則往往認為,“反正我人在你公司上班,出了事你是要負責的。怎么簽都無所謂。”一旦發生勞動爭議,用人單位往往把責任往勞務公司身上推,而這些勞務公司、中介公司根本就不正規,或者是資產規模太小,即使勞動者維權獲得法律的支持,但是裁判也無法得到執行。因為,這些勞務公司要么關門走了人,要么就是無財產執行,根本就沒有履行裁判的能力。勞動者最后還是一場空。
因此,當你簽勞動合同時,你一定要看清楚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如果是勞務合同,這個公司我勸你不要進了,一開始就算計勞動者的公司,絕對不是什么好公司,你如果進了,今后的苦難還在等著你。
雖然《勞動合同法》通過后,在這方面有所改善,但此類陷阱不得不防。
四、要提防不足額按工資數額扣繳社保費用或者截留社保費用
有很多公司企業均未能為全部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只給部分勞動者參保。大多數的用人單位并沒有足額參保,明明勞動者工資每月1500元,可是只按最低工資標準770參保,按個人和單位每月繳社保費用為工資總額的20%計算,每
月偷逃社保費用150元,一年約為1800元,一千名員工一年就偷逃社會保險費用約180萬。
不足額參保,短期對勞動者不會有損失,但是會減少勞動者領取失業保險金、退休后按月領取的退休金,會影響到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因此,不足額參保會使勞動者在將來蒙受巨大的社保待遇損失。
還有些單位,扣了勞動者的社保費用,卻不足額交到稅務或者社保部門。 因此大家一定要記得經常查詢自己的參保情況,可以撥打全國統一的勞動保障投訴電話12333進行查詢。在廣東省中山市,還可以撥打968800133進行查詢,輸入身份證號即可。也可以持社保卡直接到勞動保障部門或者銀行的'窗口進行查詢。如發現少交納了,或者不足額,請及時和單位交涉,并可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舉報。
五、防范勞動合同上注明的工資低于應發工資的陷阱
目前大多數的用人單位都用這一招來逃避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用。將工資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現金發放,一部分通過銀行發放。尤其是高層管理技術人員更是如此。合同上簽署注明的工資金額只是銀行存折發放部分,遠遠低于勞動者實際應發的工資。而有些勞動者對此警惕性不高。一旦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在支付經濟補償金發生爭議的時候,或者出現拖欠工資加班費的爭議的時候,往往按照合同上簽署的金額賠償,導致員工利益受到嚴重侵害。所以員工切不可大意,注意保留證據,在發生勞動爭議的時候,就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曾有這樣的案例,一位女士便巧妙的通過錄音證據,證明了實際工資收入,因此在勞動仲裁和法院兩次審理都獲得了勝訴。
因此,當用人單位要求你在勞動合同上不足額寫明工資的時候,你得當心了,這其中就是陷阱。
六、注意工資結構的陷阱
有些單位喜歡在工資結構上做文章。如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是20xx元。可是到發工資時,單位就會提供一個工資臺賬和清單,上面注明:工資XX元,加班費XX元,津貼XX元、補助XX元等,總數加起來正好是20xx元。你去找單
位,他說簽合同時的工資是總薪。工資清單里的工資是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的基本工資(一般都是當地政府公布最低工資標準)。這樣,就達到了用所謂的高薪誘人應聘的目的。對于這一點,法律規定對勞動者有利。如果沒有明確說明,在勞動合同中注明的工資就是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對于工資差額,勞動者可以隨時主張權利,進行索賠。但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有一個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說是明知工資調低的,經過六十天視為認可,所以要及時主張權利為好。所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最好是注明“本合同所稱工資是指法定正常工資時間的工資”,免生爭議。
七、 依法索要、保存納稅憑證,不要有“稅后工資”的概念。
有很多勞動者喜歡在勞動合同中與單位約定,“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即用人單位)承擔”。這樣的合同條款是無效的。法律規定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勞動者,單位只是代扣代繳。因此 單位在法律上只是作為個人所得稅法上的代扣代繳義務人,一旦就此問題發生爭議,仍然要從勞動者的工資中扣除個人所得稅。如果,你覺得扣稅后的工資低于你的預期,你不妨將工資待遇的要求提高,也要依法承諾由自己承擔個稅,作一個光榮的納稅人。
為防止單位以交納稅收的名義向勞動者扣除了稅收以后卻沒有向稅務機關交納。勞動者一定要索要和保存納稅憑證,繳納個稅的憑證往往有很多用途,如在貸款買房買車時,作為自己收入證明,可向銀行申請貸款。重新找工作時,納稅憑證也是自己最好的工資收入和工作經歷證明。
八、 注意勞動合同中的工作地點和崗位條款。
很多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都明確規定,服從單位調遣和安排,單位有權調動勞動者崗位。勞動者必須注意,若遇到這種條款,必須和單位交涉,能否改為“經協商一致,甲方可以調動乙方工作崗位”,如果單位不同意變更,簽了也無妨,因為這樣的條款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在實踐中,對工作地點的約定是有效的。對勞動者而言,工作地點約定的越少越好。實踐中就遇到過這樣的案例,某公司聘請王先生擔任財務總監,合同中就注明了“勞動者同意派駐到下屬分公司擔任同等職務或者更高職務”,在工作
人王先生由于堅持原則得罪了領導,結果一紙調令把王先生派駐到分公司去做總監了,王先生不服去仲裁,結果卻以敗訴而告終。
九、 注意獎金和提成和銷售資金回籠掛鉤的陷阱:
從事銷售工作的人員,勞動合同中往往約定將獎金和業績掛鉤。此時公司往往在合同中注明,獎金是和回籠資金掛鉤按照比例提取,而并非按照銷售資金提取。此條合同條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具有合法性。但是往往有這樣的不法公司,在貨物銷售出去以后,以各種理由立刻和銷售人員解除勞動關系,如果銷售人員主張權利,則以資金未回籠為由拒絕支付獎金,導致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利益受到嚴重損害。因此,你作為銷售人員,當有公司同你約定獎金與資金回籠掛鉤時,你得先打聽一下這家公司的信譽怎么樣,不好的公司就不要去了。
十 、注意防范考勤紀律、勞動紀律中的陷阱
《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后,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就成了用人單位的救命稻草。這些規定,只要是勞動合同中有約定,或者是證明向勞動者公示告知過,只要不違反法律,都是有效的。如:“曠工兩天以上的,視為嚴重違章,解除勞動合同”、“擅自攜帶物品出廠的,視為嚴重違章,解除勞動合同”“嚴禁抽煙、酗酒、賭博、斗毆等,否則一律辭退”“上班時間,男士必須穿西裝襯衫,打領帶,女士必須化妝,束發。違反此規定兩次以上,一律辭退處理。”
有這樣一個案例,單位領導口頭通知某銷售經理可以在外跑業務不需要到公司考勤,結果銷售經理滿心歡喜地跑業務,單位領導卻以長期曠工為由,與之解除了勞動關系。法庭上由于勞動者無法對領導的口頭命令舉證,導致勞動者以敗訴告終。 還有一個案例,一名工人不小心將單位的一份報紙裝在工具箱中,準備帶出工廠,卻被保安查獲。后被公司以盜竊為由辭退,后經仲裁和訴訟,單位出示了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擅自攜帶物品出廠的,視為嚴重違章,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最終法院還是支持了用人單位。
因此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要看一看考勤、勞動紀律的條款,其中有哪些是自己要注意的,哪些是自己根本就沒法做到的,如果不能做到,最好還是不要進入這家公司。防止一開始就入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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