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的合同【薦】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的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勞動的合同1
杭州余杭區仁和鎮唐國順門窗加工廠 法定代表人:唐國順(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浙江省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 (以下稱乙方),性別 ,出生年月,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家庭地址: ,為我單位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可以因甲方經營性質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合同期滿根據乙方的表現及甲方工作的需要可以續簽。 合同期內:
1、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各種規章制度,改造所從事職業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范;愛護財產。
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 乙方嚴重違反工作流程,打架斗毆,偷竊等行為的,視為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將予以解除合同,并按甲方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4、 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杭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5、 服務期限未滿壹年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或因嚴重支持規章制度而被開除、辭職的,乙方須依法承擔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二、工作任務和工作時間、地點。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鋁合金門、窗安裝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二)乙方必須堅守崗位,按時上下班,不得擅離職守。遲到、早退、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執行。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待遇。
乙方月基本工資為4000元,約定每月支付1500元,余下工資年終結算。甲方提供每月2天休息時間,如未經甲方同意自行休假、擅離職守造成損失的,乙方需支付甲方200元/天的經濟賠償。如經甲方同意休假,乙方需支付甲方133元/天的經濟賠償。
甲方提供乙方 工作宿舍 ,居住過程中產生的 水電費用 由乙方自理,乙方需保持宿舍整潔、保證宿舍安全。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
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杭州余杭區仁和鎮唐國順門窗加工廠 (蓋章)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簽名蓋指印):
合同訂立日期: 年月 日
勞動的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現居住地址: 郵編:
戶口所在地: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選擇下列其中一項)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工作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特點,對需要實行特殊工時制的崗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3.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
2.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
3.甲方因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待工期間甲方按照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工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5.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制定并落實職業病防范措施。對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等,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3.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乙方在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進行勞動生產的,甲方可根據生產(工作)特點,適當調整夏季高溫條件下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確保乙方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并按政府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夏季清涼飲料費。
七、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另有約定的,可在本合同書第九項中約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
4.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相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的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勞動的合同4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聘用單位):
乙 方(受聘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并保證嚴格履行。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第三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乙方工作量為每周5個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一、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二、工作報酬
第六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基本工資為 元/月。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并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
三、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七條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并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第八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園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一)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占甲方公款或者財物的;
(二)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三)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四)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第九條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乙方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勝任教育教學或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四條 甲方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甲方不得解聘: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五、其他
第十七條 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可以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涂改無效。
勞動的合同5
浙江德瑞家居(又一喜)有限公司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茲有本單位職工,性別,年
齡,身份證號, 住址 。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
因,根據《勞動
法》規定,該職工自愿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資發至年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的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單位住所: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編號: 性別___,年齡__周歲,住址:
根據國家《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達成如下聘用協議:
一、勞動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的類型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的起始時間為__ ____年__ _月_日,其中:試用期至_ _年_ _月_日,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時間為_ _年_月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 ____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承諾能夠勝任_ _______________等工作。
2、乙方的工作地點在__ _____ _____________及因履行工作職責和完成本職工作任務所需要到達的合理區域和范圍。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在聘用期內的休假按以下第__②__種方式執行,且乙方所有休假通過輪休及科室主任安排執行。乙方的應休假,若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休,只可通過調休進行補假。
休假方式:①每月休假2天;②每月休假4天;③ ;
④每放棄休假1天,甲方給予乙方每計加班1天,支付1天加班工資(1天加班工資=月基本工資除以30天)。
2、甲方對乙方工作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特殊工作靈活執行。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聘用期內工資待遇:月工資為_級檔(學歷),其中基礎工資為_元/月,效益獎根據甲方規定按月交所在部門根據部門規定核發(其中:)。試用期工資元/月(含基礎工資、院獎、部門獎、績效獎、加班費、交通費、通信費及其它所有費用)。
2、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食、宿則作為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的加班費,視為工資。
3、乙方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后,甲方以貨幣形式于每月10日至20日足額核發乙方上月的工資(含獎金及補貼),擔任職務的管理人員職務費按醫院規定執行。
4、甲方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當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每月按保險金的%在乙方工資中扣除元)。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休假、傷、病、殘、生育及參加社會活動等應當享受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規定執行(其中產假帶薪2月,婚假帶薪7天)。
3、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的年終獎,即作為乙方帶薪年休假的加班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工作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勞動紀律
1、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乙方的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2、甲方應當將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3、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在生產經營中的指揮和管理,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者乙方以一個月工資代替申請即立即終止協議。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15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⑴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條件的。
⑵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⑶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法定情形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對方。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⑴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⑸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事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條5、6項的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⑴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⑵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⑶乙方是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⑷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勞動合同期滿及出現約定情形或法定情形時,勞動合同終止。
9、滿2周年以上工齡的職工,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按每周年50元遞增的工齡工資,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如甲方應當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即作為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十、違約金責任
1、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項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也不得超過服務期尚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甲乙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由甲方按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雙方需要約定違約金的,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⑴甲方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⑵甲方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或者未將雙方已經簽訂的勞動文本交付乙方的;
⑶甲方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乙方收取同財物的。
⑷甲方違反規定未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⑴違反勞動合同約定之義務。
⑵未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4、其他甲方或者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法定情形。
5、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違反本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20_元。
十二、其它約定和雙方需自行協商的事項
1、乙方的戶籍、居所、聯系方式等及其他可能影響勞動合同的正常履行、解除和終止的重要事項發生改變的,需書面及時告知甲方。
2、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3、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十三、勞動爭議的處理
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附則
1、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者甲乙雙方需要進行特別約定的,可以簽訂補充協議。勞動合同和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法律法規相抵觸或者雙方當事人未進行約定的,以現行法律法規為準。
2、勞動合同經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3、勞動合同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的合同7
摘要勞動合同概述 勞動合同含義 勞動合同(亦稱勞動契約或勞動協議),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勞動合同應具備的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 目錄
1合同樣本全員勞…
2單位不簽勞動合… 目錄
1合同樣本全員勞…
2單位不簽勞動合…
收起 編輯本段合同樣本全員勞動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廠址: 家庭住址:
所屬區:
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上海市勞動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并參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長,經考核后擇優上崗或安排適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與所在部門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在征求乙方意見時,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以服從為原則。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項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廠職工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辦理。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并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并進行政治文件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后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并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并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不同工種的勞動報酬,隨著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2.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福利待遇和勞動保險
1.在勞動合同期間,乙方仍享受統一規定的有關津貼,物價補貼、計劃生育、住房補貼、養老保險、獨生子女費以及法定的公休節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規定的職工休假等。
2.在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屬勞保待遇等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3.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待遇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對乙方的停工醫療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暫行規定》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4.被列入下崗待聘范圍的人員,其各種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執行。
5.乙方到達離退休年齡,其離退休待遇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必須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法紀、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如有違紀違章行為,甲方有權按有關廠規廠紀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罰。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后可續訂勞動合同。
2.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3.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4.在勞動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屬《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中的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5.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屬《暫行規定》中第十六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7.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8.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人員,甲方根據《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辦理有關手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3.凡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學歷學習、進修或分房的人員,其有離職、調動或違約時,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廠關于職工在服務期內離崗及違約賠償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十、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或企業調解不成三十日內,按規定向虹口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企業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蓋章或簽名)
委托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
注:簽訂本勞動合同必須用鋼筆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
勞動的合同8
第一條
為了規范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
第三條
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條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五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六條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七條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八條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九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
本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依據本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第十二條
經濟補償金在企業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業按規定比例應提取的福利費用。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執行。
勞動的合同9
甲方: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20xx年 9月 8 日起至20xx年 9月 7 日止,共5年。
(二)其中試用期自20xx年9月8日起至20xx年12月7日止,為期 3 個
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孵化、育雛)崗位工作,根據
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但不
超過陽新縣工作范圍。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
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2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天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們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工資自20xx年10月8日起至20xx年12月7日止,固
定基本月薪為1000元人民幣/月,甲方以現金或劃賬方式結算乙方。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和乙方的崗位性質確定乙方的工資報酬。
(三)根據公司的績效情況和乙方的工作表現,給予乙方相應的崗位補貼或獎金。
(四)甲方以現金發放的方式,按月支付勞動報酬。
(五)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或與工資一起發放)。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主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過時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贊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用心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們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八、其他約定條款
(一)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二)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三)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四)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與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七)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八)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同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地,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十一)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20xx年9月5日
勞動的合同10
勞動合同的制定程序是指通過勞動合同的制定,建立勞動法律關系的程序,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通常稱為“招收錄用”,是確定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程序。當一個企業獲準招工時,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用人單位便首先確定了。由于企業是提出訂約提議的一方,也稱“要約方”。將招工單位“故意拖延不制定勞動合同”作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一種情況,是將招工單位視為法定要約方。勞動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即接受提議的一方,也稱“受約方”。在招工結束之前, “受約方”是不確定的,需要通過“招收錄用”程序來確定。因此,“招收錄用” 程序也可以說是通過確定受約人,從而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程序,此階段的程序包括下述主要環節:
(1)公布招工(招聘)簡章。用人單位依法獲準招工(招聘)以后,就應當以法定方式或有關國家機關指定方式,向不特定勞動者公布招工(招聘)簡章。在簡章中應載明法定必要內容,其中包括員工錄用(聘用)條件、錄用(聘用)后員工權利義務、***(應聘)人員報名辦法、錄用(聘用)考核方式等事項。
(2)自愿報名。勞動者按照招工(招聘)簡章的要求,自愿進行***(應聘)報名,并提交表明本人身份、職業技能、非在職等基本情況的證明文件。
(3)全面考核。用人單位或其代理人依法對***(應聘)人員的德智體狀況進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
(4)擇優錄用(聘用)。用人單位對于經考核合格的***(應聘)者,擇優確定被錄用(聘用)人員,并向其本人發出書面通知;為便于監督,還應公布被錄用(聘用)者名單。
第二階段即具體簽訂勞動合同的階段,是對勞動合同的具體內容通過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過程。通過第一階段確定了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招工單位作為法定要約方,應向求職者發出要約,提供勞動合同的文本(草案)。用人單位應當在正式制定勞動合同前,將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求職者作為受約方對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條款如果沒有任何異議,全部接受,也就是作出了承諾;如果受約方對合同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見或要求增加新內容,應視為對原要約的拒絕,并向招工單位提出新的要約,雙方再通過要約 —新要約—再要約……直至承諾的協商過程,達成一致的意見。在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即告成立,勞動法律關系也得以確立。對于某些特殊的招工單位如私營企業,按地方規定必須進行鑒證的,須經勞動部門鑒證后方能生效。
程序一般包括下述主要環節:
(1)提出勞動合同草案。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擬訂的勞動合同草案,并說明各條款的具體內容和依據。
(2)介紹內部勞動規則。在提出合同草案的同時,用人單位還必須向勞動者詳細介紹本單位內部勞動規則。
(3)商定勞動合同內容。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草案和內部勞動規則的基礎上,對合同條款逐條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確定其具體內容。對勞動合同草案,勞動者可提出修改和補充意見,并就此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對內部勞動規則,勞動者一般只需表示接受與否即可,而不能與用人單位協商修改或補充其內容;不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作出不同于內部勞動規則某項內容或者指明不受內部勞動規則某項內容約束而對勞動者更有利的約定。
(4)簽名蓋章。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應當在經協商一致所形成的勞動合同文本中簽名蓋章,以此標志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完成。凡屬不需要鑒證的勞動合同,在雙方當事人簽名蓋章后即告成立。
(5)鑒證。按照國家規定或當事人要求而需要鑒證的勞動合同,應當將其文本送交合同簽訂地或履行地的合同鑒證機構進行鑒證。凡需要鑒證的勞動合同,經鑒證后才可生效。
上述兩個階段是緊密相聯、不可分割的連續過程,招工單位招用合同制員工,必須依次確定合同當事人、確定合同內容,才能在當事人之間,確立勞動法律關系。
勞動的合同11
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
1、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如約定試用期超過6個月,不購買社會保險等。
2、采用脅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損害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強迫對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如合同期滿后強迫續訂勞動合同。
3、采用欺詐的手段,故意隱瞞事實,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如虛假承諾優厚的工作條件。
4、訂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勞動合同。如雙方當事人未經協商,或者未經批準采取特殊工時制度等。
5、違反勞動安全保護制度。如約定勞動者自行負責工傷、職業病,免除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等。
6、違反規定收取各種費用的勞動合同。如強制收取培訓費、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股金等。
7、主體不合格的勞動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簽合同等。
8、侵犯婚姻權利的勞動合同。如規定合同期內職工不準戀愛、結婚、生育。
9、侵犯健康權利的勞動合同。如約定工作時間超過法律規定,損害勞動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報酬權利的勞動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資,支付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等。
11、侵犯自主擇業權利的勞動合同。如設定巨額違約金、培訓費,限制職工流動。
12、權利義務顯失公平的勞動合同。如設定無償或不對價的競業禁止條件等。
知識延伸: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
《勞動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因而,無效的勞動合同不受國家法律的承認和保護。對于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的,其法律后果是:
第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考用人單位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用人單位無同類崗位的,按照本單位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確定。
第二,無效勞動合同是由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的過錯造成的。法律上的過錯,是指法律關系主體在主觀上有違法錯誤,包括故意違法和過失違法。過錯可能是一方的,也可能是雙方的,它是由當事人的主觀原因造成的后果,因此,對于無效的勞動合同,在確認其無效的同時,如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的合同12
勞動合同,也稱勞動契約、勞動協議,它是指勞動者同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等用人單位為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協議,勞動者加入某一用人單位,承擔某一工作和任務,遵守單位內部的勞動規則和其它規章制度。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用人單位有義務按照勞動者的勞動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根據勞動法律、法規和雙方的協議,提供各種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受本單位成員的各種權利和福利待遇。勞動合同作為合同的一種,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
1.合同是法律行為,是設立、變更或消滅某種具體的法律的法律關系的行為,其目的在于表達設定、消滅或變更法律關系的愿望和意圖。這種愿望和意圖是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通過這種意思表示,當事人雙方或多方產生一定的權利義務關系,但這種意思表示必須是合法的,否則,合同沒有約束力,也不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2.合同以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權利義務為目的。合同當事人的協商,總是為了建立某種具體的權利義務關系,而一旦合同依法成立,這種對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權利義務關系就建立起來了。任何一方當事人都必須履行自己所應履行的義務,如果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就是違反合同,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合同是當事人雙方或多方相互的意思表示一致,是當事人之間的協議。主要表現為:合同的成立,必須有兩方或兩方以上的當事人;當事人雙方或多方必須互相意思表示;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須一致。
勞動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外,還具有本身的法律特征: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系的一種法律形式,以合同形式確立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中,一方必須是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公民本人,另一方必須是企業等用人單位的行政,不能是企業的黨團組織或工會組織。
3.勞動合同的當事人之間存在著職業上的從屬關系,即作為勞動合同一方當事人的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后,成為另一方當事人企業等用人單位的一員,用人單位有權指派勞動者完成勞動合同規定的屬于勞動者勞動職能范圍內的任何任務。這種職業上的從屬關系,是勞動合同區別于其他合同的重要特點之一。
4.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即雙方當事人既是勞動權利主體,又是勞動義務主體,根據簽訂的勞動合同,勞動者有義務完成工作任務,遵守本單位內部的勞動規則,用人單位有義務按照勞動者勞動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有權享受法律、法規及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保險和生活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有義務提供勞動法律、法規及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保護條件。
5.勞動合同的訂閱、變更、終止和解除,按照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的合同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單位勞動保障代碼□□□□□□ 法定代表人郵編□□□□□□ 甲方注冊登記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個人勞動保障代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戶口性質 現居住地址 郵編□□□□□□聯系方式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外包單位、外包期限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甲方外包乙方到 單位工作。
(二)外包期限為 個月,從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其中含試用期個月。
三、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一)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崗位工作。
(二)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下列 種工時工作制。
A、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為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二) 甲方有義務督促用工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五、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資執行下列條款。
A、乙方的工資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B、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 元。
C、其他形式 。
(二)甲方于每月 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用工單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甲乙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月標準為 元。
(四)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外包協議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五)甲方跨地區外包乙方的,乙方的勞動報酬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因乙方外包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外包,乙方同意重新外包的,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確認外包單位、外包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
九、勞動合同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未辦理離職手續而擅自離崗三日者,視為自動離職,乙方應于離職次日到甲方辦理離職手續,逾期不辦理者視為乙方單方面自動解除本合同;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用工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
2、
3、
4、
十一、法律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
(二)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的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方應如實將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外包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三)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不得代簽和涂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的合同14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李三(要有基本情況)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年月(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年月日;
二、方支付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元;
三、;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收條
今收到按照年月日雙方簽訂的《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的約定交來人民幣元。
收款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勞動的合同15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員工可采取以下三種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采用這種方式解除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合同的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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