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合作簡單協議書范本(精選7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協議書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經營合作簡單協議書范本(精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經營合作簡單協議書1
甲方:____
身份證號:
乙方:____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一、合伙經營項目:承包吉林省宏大保險銷售有限公司南關分公司經營權。
二、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資方式與期限
1、本合伙由乙方出資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其中壹拾萬元為乙方出資,另外壹拾萬元為乙方借予甲方的出資。
2、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乙方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乙方借予甲方出資的壹拾萬元同時返還。
四、合伙事務的執行
1、甲方為普通合伙人,乙方為有限合伙人。協議存續期間,合伙人共同委托甲方負責合伙項目的經營與管理。
2、乙方有權監督合伙事務的執行,檢查合伙事務財務狀況。
3、重要財務款項的支出需甲、乙雙方協商取得一致后方能實施,否則無效。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合伙經營所得利潤,按照每年 次進行分配,其中甲方按照利潤的50%,乙方按照利潤的50%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甲方為普通合伙人、乙方為有限合伙人。在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甲方對合伙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乙方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的債務承擔責任。
3、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時產生的收益在未分配前歸合伙人共有,所產生費用和虧損由合伙財產承擔。
六、入伙、退伙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或訂立補充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資為限承擔責任。
2、退伙
(1)合伙的經營期限內,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2)一方要求退伙的,應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因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財產進行清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
七、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2)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因經營中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4)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5)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6)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動。
八、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其他應當終止的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九、違約責任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對合伙造成財產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十、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春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公司經營合作簡單協議書2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合伙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蛋糕房,總投資為20萬元,甲出資10萬元,乙出資10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甲方50%、乙方50%。
第二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在合伙雙方所共同盈利的企業,所開設的分店(分公司)甲、乙雙方同樣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三條甲乙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企業法人及開戶銀行為甲方,甲乙雙方對合伙所經營產生的資金、資產和賬目有查閱權、監管權。
第四條甲乙合伙任何事情需由雙方共同商討,得出決議后實施。不得私自做決定。甲乙雙方任意一方私自做決定若出現重大損失,則由私自做決定的一方單獨承擔損失,并彌補另一方在此期間的損失。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第五條他人如要入伙,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未經雙方同意,甲乙雙方不得散伙。此合伙經營為一輩子,可以不世襲。若一方提出散伙,視為自動放棄股權。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甲乙雙方合伙期間各自不得與任何人(尤其是自家親戚)再合開蛋糕房類的店鋪,包括茶館,西餐廳,酒吧等類似的休閑場所。非經雙方同意不得對任何人(尤其是本地人)做相關產品的技術指導。否則視為放棄己方股權,并處以現有店鋪總價值一半的罰款。
第九條甲乙雙方經營期間,非經雙方同意。不得雇用自家親戚,不得將自家親戚安排于店內工作。
第十條甲乙雙方不得做故意損壞公司形象的事,如改變產品口味,致使味道變差。
第十一條未經甲乙雙方同意,甲乙雙方不得私吞公款,私自挪用公款,公款視為合伙經營所產生的所有資金、資產。不得趁進出貨吃回扣等。一旦發現視為放棄己方股權。
第十二條未經甲乙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雙倍賠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伙期間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都視為自動無償放棄在合伙企業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合伙期間任何一方不可參加違法活動,否則自行承擔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與合伙企業無關。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合伙期間任何一方不可私自以合伙企業為名,借款、貸款,否則自行承擔責任,與合伙企業無關。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合伙所經營的分店、公司定于每月的18號查賬,盤點,結算,分紅。(分紅即為甲乙雙方合伙經營的分店、公司每月在結算賬目后的贏利部分按股份份額支付給甲乙雙方。)
第十七條甲方主要負責財務經濟、工資發放方面,乙方主要負責人員管理及店鋪蛋糕房各類產品技術口味。甲方不得擅自動用公款,每月整理好凈利潤,按時分配。乙方人員變動、工資調整及新產品的研發等需與甲方共同協商。甲乙雙方決定后共同實施。
本協議一式2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經營合作簡單協議書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
法人代表: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餐飲,范圍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占總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占總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占總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5、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公司經營合作簡單協議書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第一條、合伙宗旨
秉承互利共贏、開誠布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1、合作經營項目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營業范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以________方式出資,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占總出資比例_________;
乙以________方式出資,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占總出資比例_________。
2、雙方合伙的出資:
(1)前期初定裝修、設備款______元(人民幣),必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2)首年房租雙方各______元必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納。
(3)以后的房租雙方各自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納。
3、前期合伙出資(不含鋪面租金)共計_____元(人民幣)。
4、合伙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5、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6、如果期限屆滿后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第四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按雙方________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按雙方______比例承擔。
3、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視企業經營規模擴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接納新的入伙人,但須重新簽訂入伙協議。
2、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_______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合伙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伙;
(3)合伙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伙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雙方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簽訂入伙協議。
第六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托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合同,辦理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第七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雙方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雙方______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據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另一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1)合伙期屆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伙;
(2)合伙期未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2、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3、清算由雙方共同進行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條款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公司經營合作簡單協議書5
甲方:(以下稱總公司)
乙方:(以下稱分公司)
為提高市場競爭力、資源共享、互利共贏,乙方擬在六安市以甲方之名成立一家分公司,雙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平等、自愿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合作模式:
1.乙方在六安市成立分公司,開展六安地區的市場經營工作。六安市分公司是總公司依法設立的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但可以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分支機構。乙方自行組建分公司領導人員,報甲方備案。辦公地點、辦公設施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自行辦理分公司注冊、稅務登記、銀行開戶等事宜,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
3.乙方自主依法經營,甲方給予生產、經營、技術、管理、人事等方面監督和指導。
二、項目合作和管理:
1.乙方獨立開展項目跟蹤、洽談、投資及項目管理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應愛惜、維護總公司的聲譽和品牌,自覺接受監督和檢查。
2.分公司獨立參加項目投標時的標書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編制,編制成本由分公司承擔。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有乙方自理,個別項目視情況協商解決。
3.甲方應對乙方使用證書、印章及投標所需的人員證件、資質證書、工程業績、財務(審計)等投標所需的資料給予支持。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負責實施的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必須按照總公司的'要求執行,要做到人員資質合格、數量達標、資料齊全、歸檔及時。
三、財務管理:
1.甲乙雙方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
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納管理費用總額為人民幣。
2)按項目結算金額的%交納。
2.在分公司項目實施過程中,若須由總公司協助才能收回或收取費用的,總公司不得設置障礙。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暫定年,自年月日起計。期滿后雙方重新商定。
2.合作期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
五、債權債務:
甲乙雙方的債權債務各自負責,互無關系。
六、違約處理:
1.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合作期間若出現糾紛,雙方應先友好協商解決,若解決不了可訴訟解決。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負責人:
20xx年月日
公司經營合作簡單協議書6
甲方: (以下稱總公司)
乙方: (以下稱分公司)
甲方為了提高公司的市場競爭力度、擴大影響、提升品牌的戰略目標,決定拓展天津地區的工程施工業務,在天津市成立 ,并與乙方合作經營天津市場,與乙方資源共享、互利雙贏。雙方經過友好協調,就天津分公司的經營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模式:
1、在天津市成立天津市分公司,開展天津地區的市場經營工作。天津市分公司是總公司依法設立的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但可以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分支機構。乙方提供組建分公司領導層人員名單,報甲方批準備案。分公司在天津市設立辦公地點、辦公設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負責辦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注冊、城建委備案、稅務登記及銀行開戶事宜。并負責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監督、指導之下全權管理分公司的生產、經營、技術、人事等各項職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須遵紀守法經營,并遵循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4、甲方授權分公司在天津地區內全權代表總公司開展資質范圍內的業務。其他地區內的業務應事先征得總公司的同意并無條件服從總公司的統一安排與協調管理。
5、分公司總書記和總會計由總公司指派,派駐分公司的總書記負責協調分公司與總公司的一切事務,并對分公司日常工作進行監督;總會計監督管理分公司財務。
二、項目動作與管理:
1、分公司獨立開展項目跟蹤、洽談、投資及項目管理工作(個別大型項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經營)。在工作過程中應愛惜、維護總公司的聲譽和品牌。分公司在總公司允許的范圍內獨立開展項目管理,自覺接受總公司的監督和檢查。
2、分公司每季初應向總公司申報計劃跟蹤項目的名稱、規模、投資主體等詳細情況。
3、考慮到總公司在某些項目上的與合作伙伴的協作關系,總公司有權決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項目上的動作模式,分公司應服從大局,無條件接受總公司的要求,并積極配合。
4、分公司獨立參加項目投標時的標書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編制,若有必要由總公司編制時,編制成本費由分公司承擔。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原則上由乙方自理,個別項目視情況協商解決。
5、總公司應對分公司使用證書、印章及投標所需的人員證件、資質證書、工程業績、財務(審計)等投標所需的資料給予支持(但使用建造師證書所產生的費用由分公司承擔)。分公司除獨立使用分公司證書、印章之外,不得持有總公司證書及印章(嚴禁分公司私刻總公司公章、制作公司證件,一經發現公司有權視具體情況對分公司進行制裁或解除合作關系),每次需要使用時必須由總公司批準。所有加蓋分公司、總公司印章的文件都必須報公司批準并留存復印件備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總公司負責刻制。
6、一般項目由分公司獨立組織實施與管理。重要項目由總公司與分公司合作實施與管理,如需由總公司派駐項目經理及其他人員時,其各種費用支出由項目部支付。
7、乙方負責實施的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必須按總公司的生產管理要求執行,統一公司企業標識,要做到人員資質合格、數量達標、工資資料齊全、歸檔及時。特別強調關注工程質量與生產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資,一切施工安全責任及勞務糾紛均由乙方承擔,以免造成對總公司的不利影響。
三、財務管理:
1、管理費用是關系到合作雙方的積極性、關系到雙方利益的重要指標。20xx-20xx年度分公司交總公司的經營及項目管理費為:為 萬/年人民幣; 20xx年度交公司的經營及項目管理費為:按所有施工項目結算金額的 %向總公司交納。天津地區以外的工程項目20xx-20xx年度交公司的經營及項目管理費為:按所有施工項目結算金額的 %向總公司交納。
2、重要項目如需總公司實施的工程項目,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約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實施的項目所需的前期啟動資金由分公司籌措,總公司不提供支援;應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費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辦理,總公司給予協助不得設置障礙。
四、目標考核及風險措施:
總公司年初應為分公司制定年度經營產值目標、工程安全目標及工程質量目標。
五、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暫定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計。三年后經營模式和管理費視經營情況重新商討。
2、如出現合作關系應終止的情況時可以及時終止。
六、合作關系的終止:
1、出現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級以上單位書面通報批評時,不及時上交管理費超過一個月時,國家或地方政策規定必須取消時,甲方可以提出與乙方終止合作關系,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2、合作期內,乙方不得中途終止合作關系。
3、如連續兩年不達標,公司有權終止合作關系。
4、出現終止合作關系時,合作雙方應公平合理結算與支付。合作關系的終止并不意味著本協議的終止,甲方、乙方的責任、義務、權利繼續有效,直到本協議規定的雙方責任、義務、權利執行完畢。合作終止時,未完工程繼續按本協議書實施,只是不在開張新項目合作;出現本條款第1條的情況中途終止時,甲方應對已完工程進行公正結算,并應保證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間發生的而在合作關系終止后兌現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權并繼續執行。
七、債權與債務:
1、分公司如產生債權與債務嚴格由分公司自行解決,與總公司無關?偣驹谧陨斫洜I活動中產生的債權、債務與天津市分公司無關,自行解決。
2、乙方個人的債權債務與分公司無關。
八、違約處理:
1、違約方應賠償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合作期間出現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交由江蘇省如皋市仲裁部門仲裁。
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2、本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分公司負責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經營合作簡單協議書7
甲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在_______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土地問題
1.土地位置及出讓方式甲方同意本項目進入_______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初步確定項目建設地點位于_______占地約_______畝。其中獨自使用面積_______畝,代征道路面積_______畝,確切位置坐標四至和土地面積待甲方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實測后確認。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有償出讓方式提供給乙方。
2.土地價格為體現對本項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確定以_______萬元人民幣/畝的優惠價格,將項目所需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出讓金總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宗土地征用成本與出讓值差額計_______萬元,由高新區參照項目單位納稅中高新區財政收益部分給予相同額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后_______日內,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按國家有關規定,盡快辦妥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
。1)按照乙方建設規劃要求,甲方承諾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證本期用地具備上水、污水、雨水、熱力、寬帶網、公用天線、通電、通信、通路和場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場。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乙方則負責按規定時間、額度繳納有關費用。
2.工程進度乙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進場開工建設,并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3.竣工時間 乙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時應于原定竣工日期前_______日以上時間內,向甲方提出延期說明,取得甲方認可。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等其他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繳納滯納金。逾期_______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 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土地出讓金_______%的違約金。
4.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保證甲方對本項目的補貼在一定時間內得到補償。自本項目正式投產起五年內,乙方向高新區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稅金(退稅或創匯獎勵),低于乙方已報送給甲方的項目報告書中所承諾的相應稅種(退稅或創匯獎勵)金額的____%時(優惠政策除外),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其稅金差額。 即:乙方在項目報告書中承諾的某一稅種具體金額______% =乙方當年該稅種實際繳納金額。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但當事一方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并在發生不可抗力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_______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于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_______市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后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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