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合伙經營協議書錦集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伙經營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由甲、乙雙方共同經營中南集團陶瓷品市場135號、136號的收購、加工、銷售,共同收益,共擔風險。
二、經營場地為中南集團陶瓷品市場135號、136號。
三、經營方式:甲乙雙方現有的兩個店面,各64平方米,合為一間店面128平方米。甲乙雙方各提供流動資金八十萬為投資。
四、財務管理,雙方各派一名管理人員按財務制度規定進行共同核算,健全財務手續即所有經營都以雙方共同確認為基礎進行核算。
五、合作期為伍年,期間如有變化合同終止。
六、利潤分擔與風險負擔:
利潤為甲方 50 %;乙方 50 %。
虧損及債務承擔為甲方 50 %;乙方 50 %。
七、雙方的權利義務:
1、本協議簽訂之前甲乙方所有的債務由甲乙方自行承擔,與本協議無關。
2、甲乙雙方應保證資金到位,不得影響正常收購,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應支付貳萬元違約金,并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同時守約方可單方要求終止協議。
九、如發生不可抗拒政府征用,甲乙雙方改制或其他不可抗拒等情況,本協議終止,雙方免責。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2
甲方:
甲方業主:
乙方:
丙方:
為規范合伙企業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合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合伙企業的實際情況,經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伙企業協議書》。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合伙企業協議書》的首要法律依據為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關于合伙企業的相關規定,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未予規定的事宜,方能適用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第二條本合伙企業經甲、乙、丙三方確認其性質為普通合伙企業,三方均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三方應自覺遵守本協議,違約者需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合伙人共叁人,其中一合伙人為個人獨資企業,即甲方,另兩合伙人為自然人,即乙方、丙方。
第四條為了便于本合伙企業順利開展業務,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本合伙企業名稱沿用甲方注冊登記的商號即“東莞市長安悠然舞蹈培訓服務部”對外開展業務。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甲方未經乙丙雙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其商號。
本合伙企業住所地:
第五條合伙人入伙出資的方式、數額如下:
合伙人甲方東莞市長安悠然舞蹈培訓服務部出資方式為甲方店內截止年月日所有自有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店內各項設備、家具、裝修及房屋租賃使用權等;
合伙人乙方沈敏出資方式為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合伙人丙方劉萍出資方式為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鑒于甲方之業主屈勝龍此前與他人合伙經營過甲方店務,甲、乙、丙三方特別聲明,甲方保證年月日前無任何債務,若未來發現此前負有債務,乙、丙兩方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若乙、丙兩方因此承擔相關責任,則享有無條件向甲方追索的權力。
第六條合伙人出資時間及合伙企業經營期限:
合伙人甲方應于年月日向合伙企業交付甲方店內自有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店內各項設備、家具、裝修及房屋租賃使用權等;
合伙人乙方沈敏應于年月日向合伙企業交付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合伙人丙方劉萍應于年月日向合伙企業交付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本合伙企業的合伙期限為一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伙企業期限屆滿后自行終止,若繼續合作則須以書面形式為之。
第七條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合伙人共同決定,可以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上述出資事項經合伙人共同決定后,應于每月5日前向合伙企業交付。
上述出資比例為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30%,丙方承擔30%。
第八條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三方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甲、乙、丙三方對合伙企業財產共有性質為按份共有,共有份額分別為:甲方享有40%、乙方享有30%、丙方享有30%。
合伙企業的`財產由甲、乙、丙三方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九條合伙企業進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
第十條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或者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
第十一條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二條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未經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確定,合伙企業日常事務由甲
方負責,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合伙企業會計由乙方擔任,出納由丙方擔任。超過元的開支事項需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方為有效。
第十四條合伙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同意:
(一)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非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六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利潤的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享合伙企業利潤的40%,乙方分享合伙企業利潤的30%,丙方分享合伙企業利潤的30%。
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報表實行月報制,每月月未七個工作日為當月報表制作時間。
合伙企業若有盈利,按本協議約定分配方式進行分配,但需預留元作為流動資金。
第十七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虧損的承擔比例如下:甲方承擔60%,乙方承擔30%,丙方承擔30%。
第十八條以合伙企業全部財產清償合伙企業債務時,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業出資以外的自有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九條合伙企業中某一合伙人的債權人,不得以該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
第二十條合伙人個人負有債務,其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第二十二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退伙需經其他全部合伙人書面同意方可為之,強行退伙對于退伙前及退伙后產生的債務均按其在合伙企業中約定的分擔比例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合伙企業解散時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擔任。
第二十五條本合伙企業財產按上述順序清償后仍有剩余的,按本協議規定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六條合伙企業清算時,其全部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的,依照本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合伙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的,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協議,不能達成書面補充協議的,以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八條爭議條款
甲、乙、丙三方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應當向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予以解決。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工商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第三十條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業主(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年月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友好協商就合作經營砂石場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經營砂石場的名稱及地址:砂石場的名稱為:“石場”。砂場的地址:
二、合作經營范圍: 。
三、出資總額、出資比例及出資方式:
1、出資總額由雙方視情況決定;
2、出資比例為甲、乙雙方各占%;
3、出資方式: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各出資壹佰萬元作先期開發開支,不足部份雙方再按比例分攤,機械設備和新裝載車為砂場共同投入所有。
四、盈利分配與風險承擔:合作經營期間雙方按平均共同享盈利,共擔風險,共同承擔債務。
五、合作經營期間的生產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
1、合作期間的生產經營由雙方共同協商管理;
2、合作期間財務管理,由甲方負責委派出納,乙方負責委派會計,出納會計應各負其責,財務執行一支筆管理,每月進行一次結算,視賬面余額情況協商分紅。
六、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撤資退股,不得向第四人轉讓出資股份。根據經營情況需要增加投資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按約定比例分擔。
七、在雙方合作經營期間,凡屬對外賒賬的業務原則上實行誰認可,誰負責。
八、協議的終止:
1、雙方協商終止;
2、因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終止;
3、協議終止后,經清算按比例分享債權,承擔債務。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由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威寧縣職業中學食堂經營管理等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威寧縣職業中學食堂經營管理,威寧縣職業中學內。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學生食堂及其他服務
第三條 入股金額及股份比例:入股金額由甲方全額出資,甲方占有92%的股份,市場信息由乙方負責,乙方占有8%的股份。
第四條 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分攤盈利和虧損。
第五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事務的決定、監督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股份比例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禁止行為: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和第三方進行威寧縣職業中學食堂經營管理業務活動,否則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第七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向威寧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裁決。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桂又春(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徐軍(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用好用活有限的人力和財力資源;充分發揮和利用地理優勢,開發新市場,決定合伙經營混凝土磚業務。經雙方協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混凝土磚業務(建材廠)。
二、生產經營地址為:漢川市劉家格鎮
三、合伙經營投資總額為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現金。
五、經營方式:甲乙雙方共同經營,桂又春負責全面工作,徐軍負責生產、出納。
六、生產資金使用:每一筆貨款收回必須開據收據,存入銀行賬戶;每一筆支出都要雙方簽字財務室才能付款記賬。否則無效;誰報銷誰承擔。
七、分配方式:桂又春占股60%,徐軍占40%。按比例分取紅利,本廠終止后依法分得剩余財產。
八、責任和義務:桂又春有合理調配資金使用、開發市場、合理調配生產合同、生產人員、監督貸款回收、節約開支、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徐軍有保證安全生產、質量、完成生產任務、節約開支、保證公司財產安全,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
九、違約責任:桂又春、徐軍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必須忠實的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不得中途在任意時間退出(需要退出時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不得轉讓他人經營。如果發生以上任何一項,視為違約。違約金為各自出資額占股的三分之一進行處罰。
十、其它未見事項,雙方口頭協商(口頭協議以記錄為憑)或者另立補充協議,另立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此協議經雙方共同訂立,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分別由桂又春、徐軍各留存一份備查。
合伙經營人簽字(蓋章):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精選合伙經營協議書錦集5篇】相關文章:
合伙經營協議書錦集7篇05-04
合伙經營協議書錦集五篇05-03
合伙經營協議書錦集八篇04-27
合伙經營協議書模板錦集六篇05-05
關于合伙經營協議書錦集9篇05-04
合伙經營協議書12-10
2022經營合伙協議書04-18
合伙經營企業協議書04-15
經營合伙協議書范本04-18
合伙購車經營協議書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