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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固定資產外匯借款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信托公司固定資產外匯借款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信托公司固定資產外匯借款合同1
合同號:
借方:
貸方:
經借、貸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定本貸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條款,不得單方毀約。
第一條 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為外匯固定資產貸款,貸款的具體用途必須是借、貸雙方確認的并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正式批準的項目。
此貸款項下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條 貸款幣種及金額幣種:
金額:
第三條 貸款用途
此筆貸款用于借款方經 (批準單位) 號文批準的 項目。
上述的有關批準文件應作為此貸款合同的附屬文件交貸方存檔備查。
此筆貸款的用途是惟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貸款合同規定之外的任何項目上使用。
第四條 貸款期限
第一筆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第二筆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第三筆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第四筆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第五條 起息日與到期日
本貸款合同第四條中限定的起息日與到期日的規定如下:
起息日 本貸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資金自貸方賬戶劃出之日為該筆資金的起息日,自該日起對劃出的資金開始計息。
到期日 本貸款合同項下的到期日為借方將償付資金匯至貸方賬戶之日。
如借方在規定的到期日未能將規定償付的金額劃至貸方賬戶,則按逾期處理,借方應按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條 利率與計息結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 %計算。
(b)浮動利率:按貸方劃款日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 )計算。
(a)、(b)兩項,只能選擇一種。
對于(b)項,利率浮動在每期固定利息結算日進行。
2.計息結算
利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每 個月結算一次。
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為固定結算日。
借方在結算日應償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劃至貸方賬戶,則貸方自將未償部分金額轉入本金復利計算。
第七條 貸款手續費
本合同規定貸方將向借方收取貸款手續費。
手續費率為本合同貸款總額的 %;貸款手續費借方應于第 個計息結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與該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條 計息寬限期
本合同規定該筆貸款每筆發生額自起息日起有 個月的計息寬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 個月不支付利息。
寬限期內利率不變,但遇結息日時不復利計算。
寬限期結束后自第 個月開始正常計息,如該月有固定結算日,則自起息日起至該固定結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該日支付;如該月無固定結算日,則該月的20日定為寬限期后的第一個結算日,結算方法與固定結算日相同。
第九條 固定資產保險
該固定資產貸款項下形成的固定資產由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財產保險。
無論是人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資產滅失或損壞,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貸方支付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
第十條 還款
1.借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的規定償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2.按外匯貸款慣例,此合同項下的貸款不能提前償還,如借方因故需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方并獲得貸方的許可。
對不經貸方許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方將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實際提前償付金額總額 %的承擔費。
3.借方確因正當理由而無法按期還款時,應于規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請,并準備必要的材料以便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經貸方批準同意展期的貸款部分,貸方將不予罰息。
貸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貸款將按逾期處理。
第十一條 保證
1.借方保證向貸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實、有效的。
2.借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專款專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證按時向貸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材料(包括技改項目或工程建設進度的材料、設備進口或購置方面的材料、設備投入運行或工程完工后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資料等等),接受貸方的監督和檢查。
4.借方由于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準實行關、停、并、轉時,借方保證最遲于上述事件發生之前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方,并立即清償與貸方之間的所有債務。
經貸方同意,借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在債務轉移的過程中,借方應向貸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門或發包方的發文或有關文件),但接收債務的單位必須與貸方重新簽訂貸款合同,合同簽字以前,貸方隨時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方提供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無論何方、亦無論何種原因、以何種方式拒絕執行或拖延本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之任何一項,均視為違約行為,應按下述條款執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規定,擠占挪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時,貸方將按規定加收罰息。
罰息利率規定為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或未經貸方展期認可而發生不能按期還款情況時,貸方最多給予借方 天的還款寬限期。
如在寬限期終止時借方仍不能清償全部應付款項,則自寬限期終止日的第二天開始,貸方將對借方未償還款項部分的金額按每日 %的利率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罰息;
3.如貸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計劃規定按時撥付款項,則借方給予貸方 天的寬限期。
超過寬限期,借方有權要求貸方按實際違約金額及延誤天數按貸方罰取借方逾期貸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違約金;
4.如借方在貸方加收罰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償還貸方貸款時,貸方將通過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償所有未還資金。
在訴訟期間,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計息,直至裁決內容提出新的利率為止。
第十三條 擔保
本貸款由以下單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擔保:
上述的擔保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條款內容的爭議,借、貸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合同文本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語言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語言文本。
如兩種或兩種以上文本的合同內容發生矛盾時,一切內容解釋以中文文本為準。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數不限。
借方: 貸方:
有權簽字人: 有權簽字人:
簽章: 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經辦人: 經辦人:
日期: 日期:
信托公司固定資產外匯借款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交通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借款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借款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備付利息:(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_______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備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全部條件后方可進行:
(1)已提供項目投資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準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
(3)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工貿還匯協議書》或銷售渠道已落實的其他證明;
(4)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5)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6)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提款期限為_______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計劃提款
金額
年
季
月
3.3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4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經貸款方同意。
3.5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6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利息和費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為_________。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承諾費。如借款方未按第3.3條款所述季度提款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3.4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對該未提或超計劃提款部分,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_______‰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_%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借款方應于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5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6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還款
5.1還款來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及其它可用于還款的資金。
5.2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_______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日后_______個月進行,各期還款金額見下表:
期 序
金額
序數
年
季
月
幣種:
第1期
第2期
第3期
第4期
第5期
第6期
第7期
第8期
第9期
第10期
第11期
第12期
第13期
第14期
第15期
第16期
第17期
第18期
第19期
第20期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日前一具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并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后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一個月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就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辦理,并應提前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并應按第5.2條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擔保
6.1本借款由______________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4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期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方,保險單以貸款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方保管,貸款方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保險賠償時,貸款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七條陳述與保證
7.1借款方向貸款方陳述并保證:
(1)借款方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獨立的企事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準和授權手續,并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3)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對借款方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權并無抵觸之處;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自向貸款方提出本貸款申請以來,借款方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
D.各類舉債、欠債;
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條款所述第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約定事項
8.1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開立本外幣往來戶和/或專戶。本合同項下開證、付款等應在貸款方辦理,并接受貸款方的審核
8.2本合同簽訂后,借款方應按計劃對外訂貨,進口訂貨卡片應交貸方審核,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個月內未能簽訂進口合同,貸款方有權撤消本貸款。
8.3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并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參與招標、商務談判、竣工驗收等活動,有權參加借款方有關工程建設、生產經營、計劃財務等方面的重要業務辦公會議或列席董事會,有權參與貸款方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重大活動和會議。借款方應將上述重要活動和會議事先通知貸款方。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及時報送與項目建設、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類重要設計文件、統計財會報表、各年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書面報告、董事會重大決議和決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貸款方有權調閱原始憑證,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8.4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借款方建設和經營期間,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保險額應為財產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場價時,應按重置價投保。借款方如中斷保險,貸款方有權主動代為保險,一切費用由借款方負擔。
8.5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未參與周轉的全部折舊基金積累和不低于_____%的其他專項基金存入貸款方,將不低于_____%的各類結算業務交由方辦理。
8.6借款方對本貸款和其它同類債務的清償,應按照比例平等原則進行。如果今后為其他建設項目采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會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7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征得貸款方的同意:
(1)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或設定抵押權;
(2)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以本貸款購置的設施、設備、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資產。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后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陳述與保證被證明其在作出、重復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的、或使人誤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采取信貸制裁措施;
(6)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貸款方有關通知后一個月內沒有按貸款方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還款擔保;
(7)停止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
(8)借款方(被)申請破產。
9.2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于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帳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第9.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9.1(3)、9.1(4)、9.1(6)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布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季)度提款調整計劃、借款憑證、還款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并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4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5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0.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___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 貸款方:交通銀行_________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簽字人: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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