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合伙協議書集錦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于合伙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于合伙協議書1
甲方股東:慕義
乙方股東:周國麟周國新 周迎紅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在20xx年4月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青海金藏嶺酩餾釀造有限公司,并有慕義、周國麟、周國新、周迎紅四人組成董事會,任命周國新為公司總經理法人代表,負責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及管理。現乙方資金到位,基礎建設及生產改造等都以完成,公司已初具規模,生產經營正常,但因特殊原因乙方提出退出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甲方表示諒解,同意乙方請求,雙方在友好的基礎上經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1、 甲方獨立經營管理公司并重新任命公司總經理和變更企業法人代表,乙方不得參與干擾。
2、 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原公司總經理、法人代表周國新不在承擔公司生產經營的任何責任。
3、 乙方投資款壹佰萬元,甲方在今后公司生產經營利潤中逐步償還或以公司產品頂還,如公司經營不善或無利潤,乙方不得催還。
4、 公司在發展建筑過程中因資金緊張,周國新墊付的二十五萬元和慕義墊付的十五萬元人民幣,甲方亦在今后公司生產經營利潤中逐步償還或以公司產品頂還。
5、 現公司所欠建筑款,由甲方逐步償還。
6、 乙方雖退出公司生產經營管理,但仍需要維護公司整體形象
和利益。
7、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
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8、 如協議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請當地促裁機關仲
裁。
9、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股東各一份。
股東簽字:
甲方:
乙方:
日期:
關于合伙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努力,甲乙雙方合伙經營的位于天河區珠山路白田工業區xx號的廣州市天河區xx洗水廠,已經進行工商登記及稅務登記,合伙企業現處于正常生產經營狀態。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促進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伙企業現有資產
合伙企業現有資產包括:天河區珠吉街靈山路田工業區A2號土地使用權及搭建的廠棚;18臺成業牌洗水機;20臺成業牌烘干機;1臺二噸中正牌鍋爐;污水處理設備一套;3部車牌號分別為粵ANN589、粵AJF860、粵A912KII貨車及1部車牌號為粵AFF472面包車。其他辦公設施及生產資料不一一列舉。
甲乙雙方同意,以上資產,作為甲乙雙方合伙經營的原始投入,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以上資產作價500萬元。
二、合伙企業經營范圍及方式
經營范圍:服裝洗水、工藝加工。
組織形式:個體經營,以乙方名字登記。如合伙企業發展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組織形式可由個體經營轉為有限責任公司。
三、合伙企業出資比例的構成
甲乙雙方協商后確認,在合伙企業中,甲方原始投入占合伙企業總資產的65%,乙方原始投入占合伙企業總資產的35%。合伙企業總資產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第一條所列舉的資產。
四、合伙企業利潤分配及虧損分擔
甲乙雙方確認,按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利潤和分擔虧損,即甲方對于合伙企業利潤分得65%,對于虧損分擔65%;乙方對于合伙企業利潤分得35%,對于虧損分擔35%。
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期限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原則上,合伙企業如出現虧損,不分配利潤。
五、合伙事務的執行
根據雙方投資比例及綜合辦事經驗,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作為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人,如對外需要,可稱為董事長;乙方作為一般合伙人,如對外需要,可稱為總經理。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明確雙方在合伙企業事務處理中,約定雙方權限如下:
(一)甲方的權限
1、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的決定權;
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的決定權;
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的決定權;
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的決定權;
5、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的決定權;但所聘任管理人員的工資標準須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6、企業流動資金、收入及支出管理;
7、主營業務合同簽訂的決定權;
8、甲方應如管理自已事務對待合伙企業事務;在任何情況下,甲方執行合伙事務事,不得損害合伙企業和乙方的利益。
9、甲方應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建議及意見,接受乙方對合伙事務的監督;
10、甲方不得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二)乙方的權限
1、根據甲方的授權,有權管理合伙企業日常經營事務,對外代表合伙企業簽訂合同,有權對違反合伙企業管理制度的員工進行一定的懲罰;
2、乙方有權查閱合伙企業的財務會計賬簿,有權了解合伙企業真實的經營狀況;
3、乙方對合伙企業管理人員任命有建議權;
4、乙方有權參加上述甲方權限中甲方具有決定權的事務的討論,提出自己的建議、意見;
5、乙方應如管理自已事務對待合伙企業事務;
6、乙方不得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其他合伙事務,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六、關于新入伙的約定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七、關于退伙(散伙)的約定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5、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6、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7、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8、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9、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八、合伙企業解散清算
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甲乙雙方進行清算。
清算人由甲乙雙方擔任;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甲乙雙方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九、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關于財務會計方面的約定,由甲乙雙方根據實際需要約定,或簽訂補充協議約定。
十、未盡事宜的約定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有效補充。
十一、關于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本協議履行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應附各自的身份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關于合伙協議書3
合伙人(甲):
身份證號:
合伙人(乙):
身份證號:
合伙人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合伙宗旨:
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二)甲、乙一致同意共同經營東營區濟南路百貨大樓五樓餐廳土耳其烤肉。
(三)甲乙雙方都出資柒萬元作為啟動資金,雙方各占50%的股份。
(四)甲、乙協商一致,決定聘請一名店長,全面負責合伙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包括對員工的管理、培訓,考勤、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店長享有每月3000元人民幣的工資待遇,年底給予店長20%的盈余分成。
(五)甲主要負責與“土耳其烤肉”項目的百貨大樓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協調相關工作的開展。
(六)乙享有對合伙經營項目財物賬目的監督權利。對于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 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每月進行對賬),須甲、乙協商一致之后方可進行。
(七)賬目管理:合伙人約定在土耳其烤肉項目運作期間,甲、乙分別負責對賬目和現金進行管理。甲負責賬目,每一筆開支都得有甲簽字才能從乙方取得現金。
(八)甲乙雙方應該嚴守土耳其烤肉的配方秘密,不得私自送與他人。對有意加盟本店的雙方協商后方可決定。
(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甲、乙商定每年年底進行一次盈余分配。分配時間:暫定為12月31日。甲、乙加店長三方的盈余分配比例四:四:二。
2、若經營不善,債務按照甲乙各自股份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二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3、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①合伙期限屆滿;
②合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③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確定無法完成。
(十一)違約責任:
①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②合伙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伙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名(甲):
聯系電話:
合伙人簽名(乙):
聯系電話:
關于合伙協議書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利共贏的原則,就合伙經營一事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伙項目名稱及地址:
經營地址: 。
第二條:合作經營范圍:。
第三條:合伙經營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方出資人民幣45萬(大寫:肆拾伍萬元整),乙方出資人民幣40萬(大寫:肆拾萬元整)。
2、以上出資應于 年 月 日全部繳納到位。
3、本協議生效期間,合伙經營項目涉及全部財產為雙方共同共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抽走、挪用或請求分割。如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合伙終止(包括合法解散)后,應當對合伙項目的資產進行評估,扣除合伙債務后仍有剩余財產的,按各方實際投資比例予以分配;合伙項目財產不足以清償合伙債務的,按第五條的相關約定辦理。
第五條: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合伙雙方本著共同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
1、盈余結算:經營進銷存賬目應當每月結算一次,在結算中如出現的賬面應有現金、貨物等資產與實有資產不符的,應當查明原因、厘清責任。如賬目或貨物的損失屬于人為原因造成的,應由該責任人負責賠償。
2、盈余分配:每月結算后,盈余部分按50%的比例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以償還時,甲、乙雙方各按50%的比例承擔。
第六條:合伙事務執行
1、本合伙屬于隱名合伙,仍以方個體經營者的名義對外經營,不另行辦理合伙組織工商登記,如個體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及期限存在法律上的沖突,應
當依法變更營業執照的相關項目或對本合伙項目進行調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以后如有增加業務的必要,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由雙方協商同意即可。
2、不直接參與經營管理的一方,有權委派一人在合伙經營場所參與經營管理,其工資由合伙項目(財產)共同承擔,如因經營需要招聘名員工,員工的工資和生活福利都合伙項目(財產)承擔。
3、內部管理,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調整員工的工資、待遇、制定規章制度等會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須經雙方一致同意方可執行。
4、賬務管理:合伙項目應建立專門臺賬及專用銀行賬戶。屬于合伙項目的任何支出均應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列支入賬。
5、乙方負責店內經營和貨物管理的一方,必須把當天營業額全額登記入賬,并結算當天的營業利潤一并交予雙方確認后入賬。
6、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取走合伙經營項目的現金和貨物。
7、經營中,對于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最長不超過三個月)負責全額收回,逾期應由經手人承擔應收賬款損失。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本店在不特別擴大經營的情況下,不增加合伙人;
2、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增加合伙人,并與原合伙人簽訂合伙協議,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新合伙人對入伙前的商店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在不給合伙商店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原則上合伙人可自由退伙;
2、一方可提出退伙,但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生效。合伙人一致同意的,由各方對財務分割及債務承擔等事宜達成一致后,應當簽訂退伙協議方為有效。
3、合伙人擅自退伙不產生退伙的效力,如果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三)、出資的轉讓:
如一方欲轉讓自己合伙財產份額,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方為有效。在同等條件下,原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協商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合伙人享有同等的表決權;
2、合伙人對合伙利益享有約定的分配權;
3、合伙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伙人共同所有;
4、合伙人有按約定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本協議約定,不得隨意侵害合伙財產權;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若由此造成合伙經營項目損失的,則由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的一方承擔;私自以合伙人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獲得的利益劃歸合伙收益。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經營項目利益的行為。
第十條:合作經營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合伙項目的名稱繼續經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新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以依另一方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伙終止及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不能繼續經營;
4、依法撤銷、吊銷;
5、出現法律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
3、清償合伙債務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盈余分配約定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伙虧損,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承擔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嘗。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違約金;
2、合伙人未經另一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合伙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同時應當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違約金;
3、合伙人私自以其合伙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應當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違約金;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合伙項目解散的,應當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伙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如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議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按指印之日成立,于20xx年 月 日生效。
合伙人(簽字): 合伙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年 月日 簽訂時間: 年月 日 簽訂地點:
關于合伙協議書5
訂立合伙協議合伙人:
姓名:
姓名: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鑫龍酒店,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合伙各方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酒店的經營宗旨:共同經營,并獲得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餐飲,客房。經營地址:吐魯番市高昌路號。
第三條合伙期限,自20xx年2月15日起,至20xx年2月15日止,共13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帳戶。
1.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195萬元,
2.合伙人范波春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145萬元。
合伙人徐政德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5萬元。
合伙人陳圣秋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5萬元。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4.設立存取款帳戶,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帳戶。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人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在未收回出資額期間,范波春按年盈利的60%分配;徐政德按年盈利的20%分配;陳圣秋按年盈利的20%分配。收回出資額后,范波春按年盈利的40%分配;徐政德按年盈利的30%分配;陳圣秋按年盈利的30%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3、合伙經營終止:酒店轉讓所得按出資比例分配。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范波春對酒店發展方向、酒店的大宗財務支出具有決定權,并負責協調酒店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行政外圍工作。徐政德、陳圣秋負責酒店日常事務管理。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協助合伙負責人管理合伙事業。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約定分紅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每月財務,由財務負責人保管,合伙人監管。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伙期間,合伙人親屬不得參與酒店經營。
第十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在合伙經營期間,除合伙人一致同意外,不得終止合伙行為;如一方強行終止合作,則其投入出資部分歸其余合伙人所有。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本合同經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
簽署時間:
合伙人:
簽署時間:
合伙人:
簽署時間:
關于合伙協議書6
合作人姓名:
1、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2、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3、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上述合伙人經充分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合伙宗旨:共同經營,共同協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同心同德,共謀大業。
二、經營范圍及地點:
三、出資方式、金額及利益、風險分配:
1、留渠,記更二人負責出建廠運營資金,作為其投資;王秋忠以社會關系,客戶業務關系,產品的網絡推廣,牡丹商標的使用等無形資產作為其投資。
2、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合伙人所有投資為三人共有財產,即各擁有三分之一,利潤分配各三分之一,風險承擔各三分之一,以后廠子的正常經營費用,廠內統一支配。
3、債務分配:留渠、記更二人的投資債務由其二人各自承擔,以后在正常經營中的債務、風險等由三人共同承擔。
4、所有合伙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伙資金他用或還自身債務,否則,因其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合伙人所投資的款項必須按時投入,不能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
5、三個合伙人,一人記帳,一人拿錢,一人簽字,各擔其職,各負其責。
四、合伙人的權力合義務:
1、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發言權和表決權。
2、合伙人都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應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決定、做出對企業不利的事。
4、禁止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伙人的家人)參事議事。
五、合伙人如發生糾紛,應以寬宏、忍讓、包容的思想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于法院。
六、本協議不全的其他補充協議,有同等法律效益。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個合伙人各執一份,各有三合伙人簽字、手印有效。
八、備注:
合伙人簽字:
1
2
3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合伙協議書7
為規范合伙的經營行為,保障合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伙協議。
第一條:本合伙企業名稱為:
第二條:經營場所:
第三條:企業依法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取得經營資格。
第四條:本企業經營范圍為:
第五條:本企業全體合伙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第六條:本企業評估額共計為萬元,其中貨幣出資人民幣 萬元。
合伙人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備注:
第七條:合伙人的權利與義務
1、對合伙企業事務享有平等的決定權;
2、可以按規定選舉和被選舉為合伙企業事務執行人; 3、合伙人為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情況,有權查閱企業帳簿;
4、依法轉讓出資,同等條件下,優先受讓其他合伙人轉讓的出資;
5、根據合伙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全體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按照合伙協議規定的出資數額和出資期限進行出資; 7、合伙人不得自營或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8、除經全體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八條: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經本企業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 同志為合伙企業事務執行人。但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企業的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它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理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稱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九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本合伙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依照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分配利潤、承擔虧損。
2、企業存續期間,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對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本合伙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內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入伙、退伙與拆伙
1、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
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2)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拆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拆伙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拆伙;
(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賠償額為各合伙人實際交付的出資額的50%。
第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為二十年。
第十三條:本協議如產生糾紛,由資陽區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伙協議一式三份,經全體簽名后即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名:
年月
日
關于合伙協議書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雙方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是商業合作關系,甲方系專業咨詢經紀公司,因乙方擁有商業信息,但須以甲方之名義對外簽訂代理協議。
二、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之代理協議簽訂后,由甲方負責具體操作,乙方只負責將客戶介紹給第三方(即總代理商),由第三方與甲方協商具體操作步驟。
三、房產銷售或預售合同簽訂后,乙方只負責應得傭金到達甲方賬戶,若傭金到帳后,則甲方須在到帳之次日起七日內,以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應得傭金(傭金具體分配比例為甲方10% [含營業稅],乙方90%)。
四、本協議僅為乙方提供對外業務開展之便利條件。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關于合伙協議書9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 元
5、經營范圍: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 元
(1)甲方出資 元,占啟動資金的50%;
(2)乙方出資 元,占啟動資金的50%;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 賬號: ),公
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 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 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
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甲:(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關于合伙協議書10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充分協商,現就合伙開店,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合伙各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協定,各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合伙雙共同經營座落于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合伙期滿后,經各方同意可以續簽或延長。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甲方出資 元,乙方出資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帳面財務利潤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 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給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各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附:各合伙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關于合伙協議書11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占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占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 方式出資,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 _元,大寫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作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合伙協議書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
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
第三條 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第六條
第七條 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
獲得最佳經濟效益。(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
- 1 -
(注: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具體填寫。合伙經營范圍用語
不規范的,以企業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范、核準登記的為準。合伙經
營范圍變更時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合伙期限為 年。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伙人共 個,分別是:
12證件名稱:,
第十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貨幣出資萬元,以 (可填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
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
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 個月內繳足。
- 2 -
2、合伙人: 。
以貨幣出資萬元,以 (可填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
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
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 個月內繳足。
(注:可續寫) 。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 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注:也可以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的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決定”), 委托 (列出所委托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其中法人合伙人委
派 、其他組織合伙人委派 (注:可根據實際續寫,如無非
- 3 -
自然人合伙人,此內容刪去)代表其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注:如果全體合伙人都執行合伙事務,此內容應刪除)。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 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經全體合伙事務執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 4 -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十九條 的出資。方式) 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該條;否則,刪除該條)
- 5 -
關于合伙協議書13
訂立合伙協議各合伙人: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出資金額、 方式。
(一)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占總投資額50%。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占總投資額50%。
(二)雙方出資,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作出資人民幣共__ _元,大寫。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雙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 盈余分配: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各人按50%比例承擔。
第四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伙人同意; 承認本伙協議,并簽署合伙人共同擬定的合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①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②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 合伙權利
(1)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2)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六條 合伙的終止清算。
(1)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解散后應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3)清算時如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雙方各按50%比例承擔。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為無效,可按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損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合伙
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關于合伙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合伙出資運營________網吧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伙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______網吧。
經營地址:_____省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街_____號______出資額(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圓整)。
執照號為:
第二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開始計算。
第三條各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
甲方:出資額______元,比例:______,出資方式:現金。
乙方:出資額______元,比例:______,出資方式:現金。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______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各合伙人的出資,統一由乙方保管和支配;資金的支配以發票或收據以及收條為依據,(依據必須得到兩個合伙人共同認可)以為后期算賬做依據。
第四條盈余分配
合伙企業應當于正常營業后起的每個月1-5日計算上月盈利收入,所獲利潤優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資成本,利潤分配方式如下:
(一)每個月盈利收入至少保留______元用于合伙企業備用開支;但累計到______元后,不再保留;
(二)其余盈余分配,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五條合伙企業的虧損及債務承擔方式如下:
(一)合伙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伙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二)合伙人任意一方不得利用本合伙企業用作債務抵押、抵償、還貸;否則應向另一合伙人支付5萬元的違約金;
(三)合伙人私人債務與本合伙企業無任何利益、債務關系;
(四)合伙人如對企業債務及虧損賴賬不承擔出資分配,降扣除其全部股份到除名。
第六條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變更轉讓合伙企業營業執照法人;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三)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經營場所的地點;
(四)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如網吧:電腦設備、桌子椅子等一切網吧財產)
(五)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所有財產權利;
(六)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七)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合伙人對合伙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5萬元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伙債務;
⑤進行財務管理。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①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②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本合伙協議簽訂后合伙人不得同他人在合伙企業同一縣級行政城市內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非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合伙人的出資
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4、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六)代表合伙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合伙企業注銷后,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合伙人在合伙期間
不得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否則應向守約方支付5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約定
從事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___份,甲乙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在場當面各簽字后生效。
第十五條糾紛的解決______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關于合伙協議書15
第一章 總則
茲有甲、乙、丙三方合伙經營包裝廠項目,為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規范經營行為,更好的維護合伙各方利益,經三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伙經營協議。
本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自覺遵守本協議所協定之條款,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第二章
住所(址): ,
身份證號碼:;
丙、。
住所(址): ,
身份證號碼:;
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甲方以貨幣出資%。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本協議簽訂后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一個月內繳足。
2、乙方以貨幣出資%。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本協議簽訂后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一個月內繳足。
3、丙方以貨幣出資%。
部事務享有同等的審議和監督權利。
2、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本人所執行事務范疇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3、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4、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5、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7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1、本協議所約定的合伙期限內,
(一)、除非合伙人喪失
(二)、合伙人
(二)、未經合伙人同意自行退伙的,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1、合伙人出現以下行為,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如期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個人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損害企業或合伙人利益的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條
第九章 合伙財產份額轉讓
第二十六條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八條 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十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九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第三十一條
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銷登記。
第十二章
第三十三條
第十三章
第三十四條 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注:此條供合伙人參考。設立合伙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伙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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