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合伙協議書范文合集八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伙協議書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伙協議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公平、減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合作承包 工程,在不違反現行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進行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工程利潤的最大化。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包工包料的方式合伙承包 工程,對外以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xx個月,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
各方均以現金方式出資,各出xx%,計人民幣(和本工程前期啟動資金,后期因工程進展需要各方以同比例方式繼續投資。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各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本工程,在扣除各種成本(工程中介費,建筑公司掛靠費、稅金、施工班組勞務費、施工機械租賃費、項目部管理人員工資、施工水電費、辦公用房租賃費、臨時設施費、安全維護設施費、預結算費用、招待費,以及各方認可的用于本工程的各項開支)后,所獲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均占。
2、債務承擔:本著風險共擔的原則,如成本工程出現虧損或施工中間出現的有關處罰,按各方合伙人由合伙盈利償還,合伙盈利不足清償時,以押金承擔責任各占xx%。
第六條 禁止行為
1、未經三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任何一方在同一工程項目地與他人合作。
3、禁止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不利時退伙。
5、如合作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2倍賠償。
第七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伙期屆滿;
(2)各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后的盈余,則按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作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前期資金承擔。
第八條 糾份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當地人民法院。
第九條 本協議自訂立合同之日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伙人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 篇2
合伙人(甲):XX,男,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
合伙人(乙):XX,男,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淘寶網店,主營XX。總投資為XX萬元人民幣。其中甲方投資XX萬元,乙方投資XX萬元,共負盈虧。
第二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XX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共同經營的項目中,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共同經營的項目中,甲乙雙方利潤分配為XX,共同經營的項目中,店鋪債務按照各自利益比例負擔。
第四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合伙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合伙協議書 篇3
甲方:xxxx林業有限公司
電話1350x107
乙方:xx酒家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經營“xxxx生態農莊”事宜,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xxxx生態農莊,總投資為人民幣160萬元,甲方出資人民幣140萬元(經營土地150畝折合人民幣120萬元,現金20萬元)占投資總額的80%,折合股份為80萬份;乙方出資人民幣10萬元和銷售產品折合的資源股權,占投資總額的20%。折合股份為20萬份。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經營農莊,甲方出任農莊主,并負責行政管理,養殖供給給乙方定額的產品。乙方負責財務并每年負責銷售柴雞25000只、生豬5000頭、鴨25000只、兔13000只、鵝120xx只、牛1000頭、三黃雞28000只、老母雞15000只、魚50000斤、各種蔬菜瓜果500000斤。價格與當時新發地市場批發價為準.乙方在xx市內銷售xxxx生態農莊產品的定點門店可冠名‘xxxx生態農莊產品直供店’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六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本著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精誠合作。企業盈余每年年底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前三年如果雙方同意將盈利轉為擴大再生產則當年不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剩余資產按股權分配。)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xxxx生態農莊餐廳主店由乙方主持經營,出資各50%,收益分配各50%。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合作期限十六年
甲方:
乙方:
20xx年6月28日
合伙協議書 篇4
一、制定合伙協議前,全體合伙人和法人或其他組織委派的代表及全體合伙人和法人或其他組織委派的代表共同委托的合伙企業登記代理人應當閱讀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并確知其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二、本協議樣本是高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為方便申請人辦理合伙企業登記而擬訂的,僅供申請人參考,并非強制使用。申請人可以依法另行制定本企業協議。
三、申請人借鑒本協議樣本時,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十八條、第六十三條所規定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外,其余條款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刪減;合伙人也可以根據情況對本章程樣本的有關條款進行修改及增加任意記載事項。但是,所增刪的條款或者修改的內容不得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相抵觸。
四、本章程樣本中凡加“注”的地方,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后去掉所“注”內容。
有限合伙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合伙企業、合伙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合伙企業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訂本協議。
第二條 合伙企業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的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即對全體合伙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 合伙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伙企業的目的與經營范圍
第七條 合伙企業的目的:通過合伙,將有不同資金條件和不同技術、管理能力的人或企業組織起來,集中多方力量共同從事經營活動,相互彌補各自的缺陷,實現一方在一定期限內難以實現的經營目的,分享經營所得。
第八條 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
(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但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合伙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可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于全體合伙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伙企業由 個合伙人共同出資設立,其中普通合伙人 個,有限合伙人 個。
普通合伙人:
姓名或名稱 住所
有限合伙人
姓名或名稱 住所
(注: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業單位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勞務出資,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評估作價方式為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注: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經評估和協商,合伙人的姓名(名稱)、合伙性質、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單位:萬元
姓名或名稱 合伙性質 出資額 出資方式 繳付期限
(注:出資方式應注明為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他財產權利等;繳資次數超過兩期的,應按實際情況續填本表)有限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應當承擔補繳義務,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此條自擬(注:有限合伙企業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二條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委托 個普通合伙人(注:作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伙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注:可規定季、半年、年度)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合伙人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一)參與決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三)參與選擇承辦有限合伙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四)獲取經審計的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五)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閱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伙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
(七)執行事務合伙人怠于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八)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
第十三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注:此辦法可另作約定)。本協議對合伙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注:本條可另作約定)
第十五條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可另作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可另作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可另作約定)
第十六條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合伙人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另作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可另作約定);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第十七條 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可另作約定)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普通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可另作約定)。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合伙協議書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伙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伙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經營范圍、經營場所。
第1條合伙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合伙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伙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伙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本合伙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經營范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伙人個人承擔。
第5條在執行合伙業務過程中,因合伙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合伙人不能成為其他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7條合伙存續期間,合伙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伙財產,為合伙經營使用。
第8條合伙財產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伙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擔)。
第9條本合伙企業稅后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于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伙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職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項目)
第10條企業虧損,按合伙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
第12條執行事務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伙人為了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不參加合伙企業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第14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以合伙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伙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被委托執行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16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伙企業利益活動;合伙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伙企業所有;
第17條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伙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伙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約定其他合伙人的購買權)。
八、入伙與退伙
第18條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約定),并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項以約定合伙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礙合伙事務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決定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可約定退伙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伙人有權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伙);
(2)全體合伙人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當然退伙:
(1)當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伙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伙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伙企業;不同意,該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伙的,應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條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進行結算后,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伙人財產;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對其退伙前以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合伙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業解散:
(1)當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合伙企業解散后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第30條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后,所余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本合伙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視為送達。
第33條當合伙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年,自合伙協議被批準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選擇退伙)。
合伙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
年月
合伙協議書 篇6
甲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乙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合伙開發的位于阿拉爾市的 阿拉爾南市區--十二團振興路以南、如意小區以北、二期新建項目以東、住宅平房以西,東西長80米,南北寬16.5米,總面積1320平方米 地皮,地皮編號: (20xx)118號 ,共計占地 3354.34 m2,經雙方努力,現已在建并已售出部分房屋,為今后的協作有序進行,更為了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現經雙方自愿協商,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上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地皮上甲方 與 阿拉爾市宏遠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簽訂轉讓地皮協議,并由 與 新疆阿拉爾新苑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簽訂合作開發協議(掛靠協議),并由甲方向對方指定的帳戶打入叁拾伍萬元整,乙方向對方指定帳戶打入肆拾萬元,該帳戶為:
合計柒拾伍萬元,(為轉讓地皮款),現甲方已從購房帳戶支現金柒拾萬元整(¥700000.00元),決算時扣除。為公平起見,甲乙雙方自愿交款均打入乙方的帳號內,其余甲方有權對所記帳本查閱并監督,但雙方均不得對該款項挪用,私吞,侵占,直至辦完所有房屋的產權證明。
二、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明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經甲乙雙方認可簽字,方可支取費用資金,由乙方保管的售房款帳戶支付款項。
三、關于36間產權房的管理辦法:
1、一樓商鋪:除留兩間商鋪(實際面積)歸甲乙雙方外(各自的名下(辦理房產證)),所售款項雙方均分。
2、二樓門面:甲乙雙方均分上述門面,按各自名字辦理房產證,以收取租金方式均分該款項(東頭七間產權歸甲方,西七間產權歸乙方)。
3、三樓住房:甲乙雙方名下各留一套同等面積的自用,其余均按市價出售,所得款項均分。
四、房屋款項在辦完所有房屋產權證后,可分三次將售房款及租金均分,但必要的房屋修繕及裝修費用及其他支出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公用面積的修繕及維護費用可均攤解決。
五、在甲乙雙方協作的開發中及房屋建成使用后,后期的物業費用由乙方代收并代辦管理或委托 社區代辦管理,每月獲取 元的報酬。物業費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和支配。
六、因開發項目而造成的經濟糾紛及不可預見的風險由甲乙雙方均擔。甲乙雙方投資比例各50%,分紅比例各50%,經營成本費用各承擔50%。
七、未盡事宜可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自保存一份)。
九、因本開發項目而造成糾紛的可協商解決或訴至阿拉爾人民法院。
十、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違約金300萬元(叁佰萬元整)。
甲方簽字: 擔保人:
乙方簽字: 擔保人:
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 篇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由________提議建立,以________為主要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參股,四方共同組建。 股東一:________ 股東二:________股東三:________ 股東四:________ (依次排列) 根據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議的一致通過的決議,確定全體股東以茲遵守對公司具體合作事項如下:
一.股東及其出資入股:
股東一:________,現金出資人民幣___萬元,是主要股東,以合作公司法人的名義參與經營;
股東二:________,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是主要股東,以合作公司法人代表的名義參與經營;
股東三:________,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是主要股東,以合作公司法人代表的名義參與經營;
股東四:________,無現金出資,實物出資__萬元,以提供公司市場需要的實際技術及相關服務管理參與經營管理;
現金出資的資金用于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的辦公場所、購買辦公的設備、開支辦公的費用、員工的工資等等。今后公司如需增資等重大的事項均有全體股東開會決定。
二.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一)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 參加股東會并享有平等的表決權;
2 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的成員;
4 按照比例分取紅利;
5 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注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6 公司終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7 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復制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議 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8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二) 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1 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2 嚴格遵守合作條款,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和提供市場需要的實際技術及相關管理服務;
3 依其按占有公司股份承擔公司債務;
4 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依法成立后,股東不得隨意退股;
5 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6 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7 保守公司秘密;
8 《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股東大會
(一) 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 選舉和更換董事;
3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
4 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5 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 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 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 對公司合并、分立、改變經營范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二)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變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對外擔保等重大事務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對于以上所列事務外的一般事務,實行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四.利潤分配方式和其他事項
1、每個自然年度為一個經營周期,每個營業周期屆滿后,1-2個月內進行周期結算。
2、每個營業周期滿后,公司財務人員將公司的財務情況進行匯總,結算完畢后,將財務報表報公司股東會批準。根據批準的財務報表制定紅利分配報告,經股東會同意后,按純利潤實施紅利分配。所謂純利潤是指總營業額減去開支和稅收后所得的部分。
3、法定公積金:利潤的10%為法定公積金
4、分紅的本金:去除法定公積金后的利潤。
5、合作公司的合作股東不提取勞動報酬。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
成本和經營成本后的利潤部分每次均按照________占:____%、________占:____%、________占:___%、________占:___%的比例分紅。
五.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的事項,由全體股東另行協商,制定補充協議 本協議簽定于________年__月__日,一式五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全體股東簽字后由公司蓋章即可生效。
股東一: 股東二:
股東三: 股東四:
補充協議
一.分紅補充說明
第一個經營自然年度其中包括初期個人投資,后期增加投資按照當時總投資貢獻度來計算投資分紅于股權占比度,此變更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二.職務責任補充說明
股東一:________在公司第一經營自然年度任職______________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二:________在公司第一經營自然年度任職______________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三:________在公司第一經營自然年度任職______________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四:________在公司第一經營自然年度任職______________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股東變更職務或責任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合伙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互惠互利原則下共同合作經營xx省xx市xx區xx養殖合作社砂石料廠,特定以下條款供雙方只執行遵守:
1、合作地點和期限:作期限:以年月日簽字之日起生效。
2、出資方式:甲方以xx省xx市xx區xx養殖原有的砂石場、鏟車、房子等場所的所有東西、經營權作出資,其余的由乙方出資,乙方以新投資的機器設備出資,共同開采經營玉輝養殖料砂場。
3、甲方對其與村委會的承包協議負責,并確保砂場經營不受外部干擾,如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砂場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出資的生產設備協議到期后歸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5、利潤分配:甲方按總營業額的40%分紅,乙方按總營業余額的60%分紅,如有欠賬的收回欠款后馬上結清,賬目分紅十天結一次,如有黃金也按以上比例分配,稅收雙方
按收入比例承擔。
6、職責分配:甲方負責xx養殖料砂場的承包費用、開采證和營業執照的相關費用,國家的正常稅收由甲乙雙方按分紅比列分配。
7、甲方負責聯系借用村里現有的變壓器,費用由砂場承擔,如果以后需擴大生產,再增加安裝變壓器,甲、乙雙方按利潤分配的比例出資,合同期滿后歸甲方所有。
8、財務管理,甲方負責收票,乙方負責出納、開票、收款,賬目當天結清,石料出售價格按市場價格定價。
9、工作分管:甲方負責銷售,乙方也可以幫甲方搞銷售,要求每月銷售砂石料不得低于10000m3,以現金銷售為主,若有欠賬,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同意后方可銷售,欠賬不得超過一個月,彼此雙方有權在分紅款中扣回,誰欠賬誰負責,未追回的欠款如果是甲方欠銷由甲方負責,如果是乙方欠銷由乙方負責,乙方有權在甲方的分紅款中扣回屬于乙方的款項。
10、乙方負責生產,月產量不得低于10000m3,根據市場行情,乙方還可追加投資提高生產能力,盡量滿足市場的需求。
11、如果銷售發生滯銷,產生長期堆貨或為遠期銷量目標需要存貨時,甲乙雙方應墊付電費、柴油、修理、生產工資等費用。
12、違約賠償:在乙方全部設備進場生產后,因甲方未處理好相關政策和人員造成停工、停產超過3天,甲方賠償乙方每天計人民幣壹仟元的損失,如果以上因素造成停產一個月以上的,甲方賠償給乙方設備拆裝費400000.00元(大寫:肆拾萬元)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由于自然原因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13、由于乙方違約造成停工、停產超過3天,每天同樣給甲方賠償損失人民幣壹千元,停產一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全部設備(機器故障或庫存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1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有糾紛,協商未果,上訴法院。
15、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簽字后生效,簽字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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