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醫院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醫保醫院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醫保醫院管理制度1
【摘要】在我國大力推行醫療事業改革的關鍵時期,醫保體系逐漸完善。但是從我國現階段醫保資金管理現狀來說,尚存在一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我國醫療保險事業的發展。本文首先對現階段我國醫保資金管理中存在不足進行分析,然后提出加強醫保資金管理的有效對策,望有關人員參考。
【關鍵詞】醫療保險;資金管理;財務管理
新時期,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漸提升,人們的健康意識也不斷增強,醫療保險已經跟人們生活聯系起來。在醫院運營模式發生變化的同時,醫保資金管理的難度也不斷增強,創新醫保資金管理模式才能滿足新時期醫療事業的發展。基于此,加強對醫保資金管理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具有十分現實的意義。
一、現階段醫保資金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1.醫保資金管理隊伍建設不足
目前,醫院財務管理人員沒有經過系統的醫保培訓,其工作主要是機械的業務核算,沒能真正的了解醫保政策及醫保結算方式,對相關的制度、醫保考核指標等理解不透徹。在醫學技術發達的新時期,醫院中各種新的醫療機械、藥品等層出不窮,醫保目錄庫也逐漸擴大,這對醫保資金管理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大部分的醫保資金管理人員缺少專業性的醫療知識,在應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方面也存在較大的問題,無疑給醫保資金管理工作造成較大的困擾。
2.醫保資金預算管理不夠科學
從醫院財務報表中可以看出,大多數醫院每年都能夠超額完成醫院的總控預算,然而在將醫保費控制在醫院考核指標范圍方面還存在一定的不足之處,醫保資金缺少科學的預算管理。很多醫院的財務管理人員不熟悉國家醫保政策,沒有正確的認識到醫保財務預算的重要性,將醫保財務管理與醫院臨床科室財務管理混淆,在預算編制上太過混亂,不夠科學,后期也沒有實行有效的實時監督,導致實際與預算存在偏差。
3.醫保資金核算不夠全面
一些醫院預算會計工作往往依照事業單位的標準執行,通過差額預算撥款補助的形式,根本沒有全成本核算的意識,也沒有相關的知識。由于現階段采取不完全成本核算方式,不能將會計核算當作醫療費用的核算基礎,在核算醫保受益對象的分配費用以及成本過會層中沒有考慮到成本核算與會計核算的一致性,導致醫保資金成本核算目的無法實現。
4.缺乏完善的醫保資金內控制度
醫保資金管理不僅需要具備完善的預算、核算,更需要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但現階段醫院醫保資金尚未形成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對重大財務事項也沒有完善的會議審批制度,在決策方面存在較大的隨意性。由于醫保資金付款審核審批不夠健全,在監督上也較為松散,有時甚至會出現違紀行為,導致醫保資金流失,給國家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二、加強醫保資金管理的有效對策
1.加強醫院醫保資金管理隊伍建設
現階段,我國醫療保險制度逐漸完善,但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仍然處于探索階段,不斷出臺的新政策也給醫院醫保資金管理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醫保管理部門需要引導財務人員認真的學習醫保政策,提升自我的業務素質以及政治覺悟等,嚴格的按照相關的政策制度執行。作為醫院醫保資金管理人員,不僅需要了解相關的政策,掌握資金管理的方法,還需要對醫療知識有一定的了解,以便在醫保費用核算過程中,能夠保證醫保撥款情況核對的有效性,對醫療活動費用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2.強化醫保資金預算的科學化管理
在實施醫保資金預算管理過程中,作為醫院醫保財務管理人員,需要從全局的角度出發,將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核算、考評等當作是一個完整的系統,對每一個系統環節都需要進行嚴格的控制,同時醫院各個臨床科室之間需要全面重視醫保資金預算管理工作,有效控制醫保資金經營活動,各個部門需要將其實際資金情況等反映出來,合理的編制預算,然后根據預算編制對不合理的支出結構實施調整,對醫療資源合理配置,為醫保事業健康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3.推行醫保資金全成本核算
醫保財務部門需要利用全成本核算的方式,核算醫保項目,對醫療服務的成本實施準確的測算,提高醫療服務成本測算的準確度。醫院開展全成本核算應實施統一管理,規范核算標準,明確費用控制責任人,將醫院經濟活動各環節全部納入核算范圍,最后形成診次成本、病種成本和醫療項目成本等。醫院全成本核算應實行權責發生制原則,確保院科兩級全成本核算結果保持一致、醫療全成本核算數據與醫院會計核算數據保持一致。財務人員應對成本核算的各個環節和具體流程進行考核、評估,將醫療服務管理和經濟管理結合起來,通過財務指標對醫療服務效果進行量化,為政府部門進行價格調整、制定醫保定額提供科學依據。
4.健全醫院醫保財務內部控制與管理
醫保資金管理工作必須依靠健全的內部審計制度,必須建立在相關制度下。目前,醫院需要采用計算機控制管理,對醫保相關費用的審核、申報等工作環節進行確認,執行實施監督與管理,保證財務核算工作的可靠性。這樣還能夠節約人力資源成本,保證財務核算過程中出現不必要的問題。同時在醫保覆蓋范圍日益擴大的今天,大大增加了醫保工作量,財務人員需要更加細心,建立相應的責任制度,將工作責任落實到個人。
三、總結
通過上述分析可知,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升,人們對醫療保險事業也更加的關注。但是,現階段我國醫療保險資金管理工作水平尚且存在不足,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醫院財務管理的整體質量。因此,必須壯大醫院醫保資金管理隊伍,提高醫保資金管理水平,同時建立健全的醫保資金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確保醫保工作順利實施,為我國醫療衛生事業健康發展做出貢獻。
醫保醫院管理制度2
為了做好廣大參保人員的醫療服務,保證我院醫療保險診療工作的有序開展,根據省、市、區醫保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對醫保患者要驗證卡、證、人。
2、定期對在院患者進行查房,并有記錄。
3、應嚴格掌握出入院標準,實行宿床制,凡符合住院標準患者住院期間每日24小時必須住院。
4、住院期間醫療卡必須交醫院管理。醫療證患者隨身攜帶,不準交未住院的醫療卡、證放醫院管理。
5、建立會診制度,控制收治患者的轉院質量。
6、如有利用參保患者的名義為自己或他人開藥、檢查治療的,經查清核實后將進行處罰,并取消醫保處方權。
7、嚴禁串換藥品、串換診療項目、串換病種、亂收費、分解收費等行為。
8、嚴禁誤導消費、開大處方、重復檢查。
9、嚴格控制參保病人的醫療費用,嚴格執行抗生素使用指導原則等有關規定,實行梯度用藥,合理藥物配伍,不得濫用藥物,不得開人情處方、開“搭車”藥。
10、參保病人出院帶藥應當執行處方規定,一般急性疾病出院帶藥不得超過3天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過7天。
11、嚴格按照病歷管理的有關規定,準確、完整地記錄診療過程。
醫保衛生材料審批管理制度:
1、醫用衛生材料的臨床使用需經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已經批準的除外)。
2、審批流程:
(1)由臨床醫生填寫“新增衛生材料采購申請表”,表中材料名稱、規格、用途、材料生產單位、代理單位、需要數量、參考單價等項目需填寫完整,科主任簽署意見。
(2)財務科根據相關規定,審核并簽署意見。
(3)分管領導審批同意購置并簽署意見。
3、已經審批的衛生材料再次使用時無需審批。
4、未經醫保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同意的衛生材料在臨床使用后所產生的不能列入醫保支付等情況由申請科室負責。科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財務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財經政策、法律和法規,嚴格按財經制度辦事,嚴禁貪污、挪用公款。
二、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省、市、區醫保工作的.財務政策,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三、按電腦自動生成的上月實際補助費用報表,扣除違規補助費用后,逐月向縣合管辦申報撥付補助基金。
四、每月公示一次本單位住院補助兌付情況。全方位接受職能部門審計和群眾監督。
五、負責醫保中心交辦的各項任務。
六、加強院內財務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確保補償資金的運行安全。
七、負責院內發票、卡、證、表冊的管理與監督。
八、配合做好衛生、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對醫保基金收支和結余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醫保醫院管理制度3
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需門診放、化療;腎移植術后服抗排異藥;腎功能衰竭的血液透析的三種病確定后需經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開具病情診斷書,填寫“北京市醫療保險特殊病申批單”到院醫療保險辦公室審核蓋章,報市、區或縣醫保中心審批備案。
1、門診就診時,到醫保結算窗口經核實屬三種特殊病之一且手續齊全,按要求結算。需自費的部分個人現金交付,需統籌支付部分先記帳,后由診療單位與所屬區、縣結算。
2、放、化療和腎移植術后服抗排異藥嚴格按照北京市醫保規定的'用藥范圍執行,范圍以外的藥品及其他檢查、治療等按照普通門診就診,一律個人現金支付。
3、需血液透析的醫保患者,透析室先檢查特殊病審批手續是否齊全,且手續齊全先透析一個月結算一次,費用按每人次470元計收統籌支付,其余費用門診個人現金支付。
醫保醫院管理制度4
摘要:目的探討新醫保制度下對醫院醫保財務管理的影響。方法分析目前新醫保制度下醫院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結果醫保財務作為醫院財務管理的重要組織部分,不僅推動了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深化,也為醫院帶來巨大收益。醫保財務管理的有效與否直接影響到醫院的正常運行和利益,為醫院醫保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重要保障。結論提高對醫保的認識,不斷加強醫保財務人員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完善和加強醫保財務預算和控制管理,使醫保財務管理更科學性和合理性,為醫院加強醫保管理提供準確的、科學的統計資料,促進醫院醫保工作順利開展。
關鍵詞:新醫保制度醫保財務管理合理實行預算和控制沖擊影響
醫療保險是我國一項保障人民群眾基本醫療需求,維護公民健康和社會和平的重要社會保障制度。隨著我國政府和社會對醫保的重視,其逐漸緩解了人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國家也指出:到20xx年,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將基本建立,屆時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1]。但隨著新醫改政策的落實和實施,對醫保住院及門診患者治療的定額醫療、單病種項目增加和報銷比例等都提出了新的核算標準,也對醫院的醫保財務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驗。醫保財務作為醫院財務管理的重要組織部分,如何完善醫保財務預算,控制財務支出,保障基本醫療對醫院發展起著重要作用。本文就新醫改形勢下對醫院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和措施進行分析,使醫保財務發揮更廣更大的作用。
1新醫保對財務管理的影響
新醫保政策實施以來,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城鎮職工醫保等成為醫院就診的主要人群,不僅推動了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深化,也為醫院帶來巨大收益。但同時也為醫保財務帶來很大的工作量[2]。醫院醫保財務人員要對參保患者進行住院明細,檢查用藥收費,病種及項目是否為醫保范疇進行審核,從患者的醫保卡號、姓名、診斷、入出院時間到整個治療、用藥、檢查過程進行分析、檢查、核算,做成報表交與社保,完成與社保結算后,還要對撥款內容和報表進行對照,并對當月病種再次進行統計,與醫院支付的報銷費用進行對照,從而反映出醫院在醫保運行中的盈利和虧損情況,為醫院加強醫保管理和社保調整決策提供準確的、科學的統計資料[3]。醫保財務管理的有效與否直接影響到醫院的正常運行和利益,為醫院醫保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重要保障。
2新醫保制度下影響財務管理的因素
2.1財務人員觀念陳舊,對醫保政策掌握不足
目前,我國大部分實行醫保的醫院多為公立醫院,以體現福利為主,投入不計成本,產出不計效益[4]。醫院財務管理觀念陳舊,再加上醫生道德觀、價值觀的改變,只盲目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而財務人員對醫保政策掌握不足,只每天忙于算賬、記賬,而忽略了對醫保基金運行過程的分析、管理、預算和控制,將自己陳舊的財務理論運用到醫保財務管理工作中,影響醫保制度的運行和開展。
2.2醫保制度不健全,對財務人員在醫保預算審核不全面
醫保財務人員對醫保政策了解少之又少,對醫保預算管理不重視,認為醫保管理有醫保部門進行核算,而忽略了作為醫保財務人員的職能。對醫保預算審核不嚴格,造成其預算嚴重偏離事實,使每年的`醫保預算超過總控預算,無法為醫院提供完整的財務指標,造成大量資金流失。
2.3財務人員對財務控制能力差
醫院財務人員總習慣于遵照事業單位標準進行預算,把大量的工作用于記賬、報賬,只通過財務處理反映出醫院醫保的收支情況,而很少通過財務預算和控制對醫院的醫保活動進行細致分析,使醫院醫保財務管理不能發揮保障基本醫療的作用,使醫院一直處于非正常運營,導致醫院財務不必要的浪費和流失,也阻礙了醫院管理者決策的科學性和及時性[5],影響醫療保險制度良性發展。
2.4醫保基金的有限性與醫院結算方式不對等
社保和醫院結算方式不對等。醫院對參保人基本實現了及時完成結算的醫保政策,兩者之間的結算過程是成功的。但在與社保結算時在其將不同繳費基數、參保人群分配償付比例、單病種、疑難病及衛材撥付款等使結算方式更加細化、完善,卻為醫院財務的具體核算和操作帶來繁瑣。
3提高對醫保政策的認識,完善醫保財務預算和控制
3.1更新財務人員對醫保的認識,強化醫保財務內部控制
提高醫保財務人員對醫保的認識,更新新醫保政策和內容,定期組織財務人員進行培訓,使醫保財務人員對醫保政策進行了解和鉆研,提高財務人員全面業務管理素質,在完善醫院的業務流程及控制目標同時,對醫院醫保資金使用進行分析、審核,并結合資金的成本、收益、投入和產出,對醫保財務做出準確的核算及預算[6],保證醫院醫療活動的正確實施。
3.2提高財務人員綜合素質,加強醫保財務預算審核
作為醫保定點醫院的財務部門,要認真評價醫保為醫院帶來的長遠效益。醫院的醫保財務人員要根據醫保政策的變化不斷加強自身學習,加強上報醫保發生費用的預算和管理能力,及時規范核對醫保回款情況,分析醫療活動中合理治療產生的費用,對醫院醫保財務信息和管理進行相關分析研究,對醫保的預算、審核、執行、控制等方面加強合理應用,調整不合理的支出結構[7]。并對醫保墊付基金和社保回款基金比例情況進行分析,對醫院就醫患者實行醫保醫療,為醫院正常運行提供保證。
3.3明確醫保財務核算內容,合理實行預算和控制
明確醫保財務核算內容,細化會計核算明細科目,對醫院醫保各個賬款交往業務都通過賬戶記錄顯示,并在每月未對在門診、住院產生的醫保費用進行核算、報表統計,核算時應利用本錢核算對各個環節進行評估和控制,經醫保財務指標對其預算進行量化[8],將月發生的申報額與醫院和社保部門進行核實核對,記入明細賬和總賬中,并將審批下來的費用明細和扣款明細進行清算、確認,合理平衡內外部結余和預算控制,使醫院醫保財務工作更具有科學性、監督性,促進醫院醫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醫保醫院管理制度5
為保證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服務,促進社會保障及衛生事業的發展,根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
《醫院醫保工作制度》正文開始》為保證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服務,促進社會保障及衛生事業的發展,根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機構管理試行辦法》、《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機構考核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我院的醫保管理工作制度。
一、就醫管理
1、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則,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不斷提高醫療質量。
2、堅持“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的思想,熱心為參保病人服務。優化就醫流程,為就診病人提供優質、便捷、低廉、高效的醫療環境。
3、嚴格執行陜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不斷提高醫療質量。
4、診療中,凡需提供超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需由參保人員承擔費時,必須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屬的同意并簽字。未征得病人許可,擅自使用目錄外藥品及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引起病人投訴,除承擔一切費用外,按投訴處理。
5、嚴格掌握各種大型儀器設備的檢查和治療標準,需要檢查大型儀器設備的病人,按醫保要求辦理相關手續,由醫保辦審批后,方可有效。
6、嚴格掌握醫保病人的入、出院標準。醫保病人就診時,應核對醫保手冊,進行身份驗證,嚴格把關,禁止交通事故、打架斗毆、工傷等非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的病人列入醫保基金支付。對新入院的醫保病人,應通知病人必須在24小時內將醫保卡及醫保手冊由醫保辦保管。
7、門診及住院病歷,應書寫規范齊全,各種檢查治療、用藥及出院帶藥需符合病情及相關規定。門診處方及住院病歷,應妥善保存備查,門診處方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歷至少保存15年。
8、病人住院期間需轉上級醫院門診檢查(不包括治療項目),應告知病人事先辦理轉院核準手續。病人需轉院治療的,科室主管醫師先填寫轉院申請表,科主任、主管院長簽字,醫保辦審核蓋章,由病人到醫保中心辦理批準手續。
9、嚴格按照《陜西省醫療收費標準》收費,不得擅自立項,抬價、巧立名目。
10、特檢特治審核表或有關檢查治療申請單及特材單據須留存備查。
11、一年醫保考核年度內,所有參保病人超基本醫療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控制在其醫療總費用的5%以內,所有參保病人醫療費用個人自負控制在其醫療總費用的`30%以內。自費藥品占參保人員總藥品費用的10%以內。
二、醫保用藥管理
1、嚴格按《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及《醫保考核》有關備藥率的要求,根據醫院實際情況配備好醫保目錄內中、西藥品,滿足醫保病人就醫需要。
2、及時向醫保機構提供醫院備藥清單,包括藥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劑型等詳細資料。
3、嚴格按照急性病人不超過七日量,慢性病人不超過十五日量,規定疾病(肝炎、肺結核、精神并癌癥、糖尿并冠心病)不超過一個月量,并應在處方上注明疾病名稱。患者出院帶藥,與病情相關藥品不超過半個月量,輔助用藥限帶一般劑量的原則掌握處方量,并在醫保病歷中作好記載。治療項目不屬于出院帶藥范圍。
4、醫保病人要求處方藥外配時,應使用專用處方,并到掛號處醫保窗口,加蓋外配處方專用章,為病人提供方便。
5、醫務人員應熟悉《藥品目錄》的有關內容,對控制用藥應嚴格《藥品目錄》規定的適應癥使用。使用蛋白類制品應達到規定生化指標,并經醫保科審批方可使用,有效期最長為5天。門診病人使用營養類藥品一律自費。
6、使用中藥飲片應嚴格按規定劑量控制,嚴禁開變相復方(二味或二味飲片)。
7、特殊病種病人的門診檢查、用藥必須查看由醫保中心核準的特殊病種申請單,并按申請單中核準的檢查、用藥范圍,按規定使用特殊病種專用處方,個人付30%,統籌付70%。
三、費用結算管理
1、嚴格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費用結算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按時上報核對無誤有費用結算《申報表》,要求各類報表內容項目齊全、數據正確、保存完整。
2、參保病人日常刷卡就醫和出院結賬過程中,如出現異常數據,應及時與醫保中心結算科或信息科聯系,查明原則保證結算數據的正確性。
3、門診人次計算標準:同一手冊編碼一天內多次刷卡,只算一個人次;住院人次計算標準:同一手冊編碼十天內以相同病種再次刷卡住院的,算一個人次。
4、掛號窗口計算機操作員應先培訓后上崗,掛號、計費應直接用醫保卡讀卡操作,絕對不允許采用輸入保障號操作。刷卡操作時要保證對卡操作成功后,才能把卡取出來,藥品輸入要慎重,不要輸錯,不要隨便退藥。
5、特殊病種病人刷卡記賬要慎重,必須查看由醫保中心核準的特殊病種治療建議書及門診治療卡,非建議書中核準的檢查、用藥范圍,和超過治療卡有效期的。絕對不準進入特殊病種刷卡記賬系統進行操作。一經查出,所扣費用由當班操作人員支付。
6、出院操作要確定所有的項目全部錄入完畢,并核對無誤后才能辦理出院手續,以保證上傳的數據完整正確。
7、遇刷卡障礙時操作人員應做好解釋工作,并及時報告機房管理人員,或醫院醫保管理人員,嚴禁擅自進行非法操作,或推諉病人。
8、外地醫保病人及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出院時由參保病人結清醫療費,醫院提供醫療費用清單、入院錄和出院錄和住院發票。
四、計算機系統維護管理
1、重視信息管理系統的開發和建設,醫保新政策出臺時,按統一要求及時下載和修改程序,使其符合規定,為參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醫服務。
2、要妥善維護醫保中心提供的終端軟件,不得出現人為原因導致數據篡改、丟失或設備損壞。醫保系統出現故障時應及向醫保中心信息處報告,并限期排除,以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3、每天檢查上傳下載的進程是否正常,如死機要進行進程重啟動。
4、醫院上傳下載的時間間隔不能設置太長(一般為20分鐘),更不能關掉上傳下載進程,導致數據不能及時上傳下載,影響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嚴禁修改數據庫中的索引和觸發器。
醫保醫院管理制度6
為了更好的服務于廣大參保人員,保證我院醫療保險診療工作的有序開展,根據省、市、區醫保的有關文件精神,確保醫保工作的真實性、合法性,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成立醫保檢查組,幵制定相關管理辦法。
一、醫保檢查組成員:
組長:馬勇杰
組員:丁紅艷、姚莉、厙永順、吳丹、趙曉莉
檢查組工作職責:
1、每天按照8:30、11:40、14:30、17:00四個時間準時查房,統計醫保住院患者在床情況幵記錄,同時,病房責仸護士每天檢查醫保住院患者在床情況。
2、檢查組發現醫保住院患者不在床一次,罰責仸醫生100元,將罰款單當日報送財務。(注:上級部門檢查發現醫保住院患者不在床,一切經濟、行政處罰由科室主仸承擔。)
二、醫保住院患者管理辦法:
1、醫保患者入院,即收取幵保留社保卡、身仹證復印件;要核對、驗證收治患者情況,身仹證及醫保卡是否相符。
2、對急診住院,或未帶醫保卡的患者,病區需通知患者或家屬第事天(或盡快)到住院處補刷醫保卡,更改醫保類別。
3、若發現用他人的醫保卡冒名就診的,或參保人員將本人的醫保卡轉借他人使用等違反醫保有關規定的騙保行為,立即報告醫保辦,上報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處理。
4、嚴栺把握入院挃針,自殺、自殘、打架斗毆、吸毒、違法、醫療亊故、交通亊故、職工工傷、生育等等,不屬于醫保支付范圍的,不能以醫保類別就醫。
5、嚴栺控制參保患者的醫療費用,規范實施醫保工作。住院期間需審批和自費項目,醫生在使用前請與患者或家屬溝通記錄,以簽字為證。自費項目不得用其它項目名稱替代收費,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6、參保患者出院帶藥應當執行處方規定,一般急性疾病出院帶藥不得超過3天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過7天。
7、嚴栺執行抗生素使用挃導原則等有關規定,實行梯度用藥,合理藥物配伍,不得濫用藥物,不得開人情處方、開“搭車”藥。嚴禁誤導消費、開大處方、重復檢查。如有利用參保患者的名義為自己或他人開藥、檢查治療的,經查清核實后將進行處罰,幵取消醫保處方權。
8、應嚴栺掌握出入院標準,實行宿床制。在病區一覽表上的診斷卡,分別注明病員費用性質,如:市社保、省社保、車禍等等;凡符合入院標準患者,住院期間每日24小時必須在院。
9、嚴栺按照病歷管理的有關規定,準確、完整地記錄診療過程。定期對在院患者進行查房,幵有記錄。注意加強醫保在院病員病員管理,病員外出請假不能超過兩次。若有關部門連續兩次檢查該病員未在院,即視為掛床住院。
10、患者費用必須每日記賬,按明細輸入,不得按收費大項輸入(如檢查費、治療費、材料費等)。收費項目必須與醫囑相符合,有費用發生的檢查項目,要把檢查結果附在住院病歷中,保持病案的完整,以備醫保中心的檢查。
11、材料嚴栺按照要求加價,輸入高值易耗醫用材料價栺時,應核對數據庫的材料單價,如有疑義,及時和醫保科聯系。避免產生物價爭議,影響醫院形象,導致不必要的負面影響。
12、出院后需做的各項檢查、治療,包括換藥,都不得記入患者住院費用中,這部分費用醫保中心不予支付。嚴禁串換藥品、串換診療項目、串換病種、亂收費、分解收費等行為。將市醫保中心及醫院醫保科審批同意后的`項目表留存保管。
13、出院前,檢查患者費用是否輸入完整,核對醫療費用、審批單,查看患者有無漏費情況或多收、重復收費情況,如麻醉、手術、醫技等科室費用;
14、患者預結帳時,應核對患者的費用情況,如床位費、護理費等;出院患者對住院費用有疑問時,請認真檢查核對,須做更改的,由科室說明情況,經醫保辦審核同意后,到入出院處做更改。
15、與我院有協議的外地醫保患者,已進入醫保管理程序,也按此辦法管理。患者出院后,將全套資料帶回外地報銷。
16、住院期間患者對仸何費用提出疑問時,病房醫務人員要耐心、仔細解釋。如有不詳之處與醫保辦聯系。加強醫保知識的學習,更好地掌握醫保政策,提高服務質量。
本管理辦法最終解釋權在醫保科。以上管理辦法請各科室嚴栺執行,幵管好科室的實習醫生,如違反此管理辦法給患者帶來麻煩,由科室負責解釋處理,使醫院造成經濟損失,將由科室主仸承擔責仸。
醫保醫院管理制度7
1、熟悉并管理全院醫保網絡系統和通迅線路的分布,熟練掌握全站醫保計算機設備的運行狀態。能排除一般故障。對重大系統故障要及時聯系有關部門盡快解決,并如實記錄。
2、負責醫保系統軟件的日常維護,定期對主機系統資源和數據庫資源的.維護和管理,并對病毒做好預防措施。
3、認真學習醫保各項規定,熟練使用應用程序,經常對目錄庫進行必要的檢查及維護。
4、對新增及有疑問的藥品和診療項目,及時作上傳處理,由醫保管理中心統一進行控制。
5、定期向醫保管理中心上傳藥品和診療項目庫,以便進行核對。
6、負責對醫保工作人員進行指導和安全培訓,確保系統安全運行。
醫保醫院管理制度8
一、入院流程
1、首診醫師應嚴格掌握患者入院標準。外傷患者需住院治療的,首診醫師應告知患者或家屬到醫保、新農合結算中心辦理審批手續。
2、患者住院時,應出示本人醫保證或合作醫療證,首診醫師認真核對,在入院通知單中標明患者身份,經住院處辦理住院手續。
3、住院處辦理住院手續時,應確保入院通知單、病案首頁中患者基本資料與證件相符并對患者身份作出標識,以利于病房管理。
4、入院后,科室根據患者身份使用不同顏色的一覽卡和床頭牌。新農合患者還應填寫身份確認書,由護士長及主管醫師簽名,身份核驗書附于病歷中。
二、住院管理
1、貫徹因病施治原則,做到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嚴格執行山東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新農合藥品目錄。
2、醫保患者目錄外藥品費用占藥品總費用的比例應控制在10%以下,新農合患者目錄外藥品費用占藥品總費用的比例低于20%。
3、患者住院期間,收治科室應每日為其發放項日齊全、內容完整的住院費用“一日清單”。
4、病歷記錄及時、準確、完整,各項收費在有醫囑,檢查報告單收集齊全,出院帶藥符合規定。
5、及時為符合出院條件的患者辦理出院手續,為患者提供結算所需各種材料,不得出現掛床住院現象。
三、轉院管理
1、限于技術和設備條件不能診治的'疾病或不能確診的患者,由科室專家進行會診,科室主任同意后,填寫轉診轉院審批表,到醫保辦登記備案,經醫保、新農合管理機構審批后方可轉院。
2、嚴格掌握轉院標準,不得將不符合條件的患者轉出,也不得拒收下級醫院轉診來的患者。
3、患者自行轉院后,醫師不得再補辦轉診轉院審批表。特殊情況經醫保、新農合管理機構批準后辦理。
醫保醫院管理制度9
院長行政查房是院長帶領行政職能部門負責人定期深入科室,有計劃、有重點地對科室各項工作進行全面檢查、現場辦公解決問題的一種重要管理形式。為進一步深化醫院管理年活動,加強科室規范化管理,促進科室管理、醫療服務質量再上新臺階,從而全面提升醫院各項工作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查房的目的:
通過定期對全院各科室進行行政查房,全面檢查醫療護理質量、醫德醫風、規章制度執行、收費情況等工作,并聽取意見,解決問題,促進科室規范化管理,提升醫院各項工作管理水平。
二、參加行政查房組成人員:
由正副院長帶隊,辦公室、紀律監督小組、醫教科、護理部、院感科、設備科、后勤保衛科負責人和抽調有關人員參加。
三、行政查房查看內容:
主要包括科室行政管理、規章制度執行、勞動紀律、服務態度、環境衛生、物資供應、安全保衛;醫療核心制度、知情同意(醫患溝通)、處方病歷書寫質量、臨床教學、醫療保險(新農合、高州城鎮醫保、茂名城鎮醫保)、合理規范用藥、專科收治病人管理;護理措施落實、查對、隔離消毒、無菌操作、疫情報告等與護理、院感有關制度執行情況等;設備使用與管理等。同時對科室提出的疑問及實際困難進行現場解答和解決。
四、行政查房分組情況及分工:
(一)行政管理組:
主要檢查科室行政管理、勞動紀律、儀表著裝,文明用語、服務態度、醫德醫風、規章制度落實情況等。
(二)后勤保衛組:
主要檢查科室環境衛生、水電管理、安全保衛、物資供應和管理、用餐問題、設備使用與管理、維修保障等。
(三)醫療組:
主要檢查科室首診負責制度、三極查房制度、會診制度、疑難危重死亡病例討論制度、術前討論制度、醫患溝通制度、知情告知制度等核心制度的`
執行情況;病歷(包括門診、留觀病歷)質量、處方質量、合理規范用藥情況;按專科收治病人情況;臨床教學開展情況;醫療保險執行情況;醫技科報告單及各類登記材料的書寫質量;醫療安全防范措施執行情況等。
(四)護理院感組:
主要檢查科室基礎護理、生活護理、專科護理、心理護理等護理情況;交接班制度、查對制度、醫囑制度、隔離消毒制度、無菌操作制度等與護理質量有關制度的執行情況;護理查房、病區管理、藥品管理、收費管理情況;護理文書書寫質量;消毒隔離、傳染病疫情報告、院感管理情況等。
五、行政查房程序:由各小組按各自分工開展檢查,檢查結束后集中在科室通報檢查結果并提出整改建議,最后由院長總結并提出整改意見。
六、對在查房中發現的問題,要按醫院有關規定限期整改。對一些原則性問題和屢犯或整改效果不滿意的問題,除處予經濟處罰外,還與職稱晉升、人事聘任直接掛鉤。
七、凡院長在查房中提出需要解決的事項,有關職能科室要加強督辦,并將承辦進展情況、處理結果向院長或分管院長匯報,并轉告醫院辦公室。
八、行政查房每周一次,每次檢查一個科室。每次查房前由院辦負責通知參加行政查房人員集中,統一行動。
九、各檢查小組可根據本線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檢查內容和標準。
十、本制度從20xx年5月6日起執行。
醫保醫院管理制度10
1、必須持有《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疾病醫療證》和處方,其醫療費用方可納入特殊病管理。
2、醫保特殊疾病按規定疾病。
3、特殊病人必須到指定科室就診。
4、特殊病只能使用與疾病相關的`醫保范圍的藥物。處方量嚴格控制在30天以內的藥物劑量。
5、違反規定造成費用糾紛者,追究當事人責任。
醫保醫院管理制度11
一、保證藥品質量:
1、大藥房所經營的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藥品質量標準,不銷售假劣藥品。
2、所有購進藥品只能從擁有合法經營(生產)資格的企業購進,不準從非法藥商,藥販購進。購進業務由質管員審查、負責人審核批準執行。
3、嚴把購進藥品驗收關,每個進入大藥房的藥品必須經質量驗收員驗收簽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銷售。
4、嚴把在柜、在架陳列的藥品質量養護檢查關,質量養護員每月底對在柜、在架藥品進行一次全面的外觀質量檢查,對發現有質量疑問或有質量問題的藥品應停止銷售并及時報告質量管理員復查處理。
二、嚴格執行國家政策,保證藥品供應
認真執行國家物價政策,根據藥品購進成本、市場調查價格,合理制定價格,實行明碼標價,公平交易,做到現款購藥與參保人員刷卡購藥價格一致。積極組織貨源,盡量滿足參保人員的用藥需求,發現斷缺藥品及時補充,確保藥品供應及時。
三、嚴格大藥房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員應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統一著裝,微笑服務,熱情接待顧客,對顧客提出的問題耐心解答,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和顧客爭吵,做到文明服務。
四、做好藥品的分類管理工作
嚴格實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標準,做好藥品分類管理工作,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易串味藥品分開陳列;做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銷售管理工作,處方藥應嚴格執行憑醫師處方銷售,并做好審核,調配工作和處方保存工作;非處方藥應正確合理的向顧客介紹藥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
五、做好帳務管理工作
嚴格執行醫保基本藥品目錄的品種范圍,不在醫保范圍之內的營養保健品不得刷卡購藥。做好參保人員購藥和分類臺帳,職工每次刷卡購藥應有購藥清單,結余金額清楚,每月及時向醫保局報
醫保定藥房應不斷加強對員工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定期對員工進行職業道德和禮儀的培訓,科學合理的指導用藥,盡量減輕病患者的經濟負擔。
六、其它規定
1、定點藥房不得對參保人員直接或變相銷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妝品等。
2、不得為參保人員套取現金等違規行為。醫保藥店財務制度
1、目的
以參保人員為中心,確保藥品質量、服務質量,保障用藥安全有效,執行政府醫保政策、價格政策,維護參保人員的身體健康和安全用藥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各醫保定點零售藥店。
2、引用文件
2.1《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房管理暫行辦法》(滬醫保〔20xx〕11號)
2.2《關于本市定點零售藥店基本醫療保險用藥服務若干規定的通知》(滬醫保〔20xx〕54號)
2.3《關于進一步規范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售藥管理的通知》滬醫保〔20xx〕166號
2.4《關于進一步加強定點零售藥店管理和規范參保人員購藥行為的通知》(滬醫保〔20xx〕186號)
2.5《關于《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有關中藥飲片及藥材支付規定的通知》(滬醫保〔20xx〕110號)
2.6《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xx年版)》滬人社醫發(20xx)59號
2.7《關于本市醫保定點藥店對規定范圍內處方藥執行登記銷售的通知》滬人社醫監發(20xx)59號
3、職責
3.1店經理負責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3.2醫保柜藥師、營業員負責醫保日常操作。
4、管理概要
4.1硬件要求
4.1.1營業面積≥100平方米,其中醫保服務區域面積≥50平方米,采光通風好。醫保柜外服務區≥25平方米,配備飲水機、椅子等,供參保人員休息。
4.1.2設立醫保展示柜,非處方藥與處方藥應分柜陳列,并按“支付方式”分類擺放,展示品種為所有配售品種,展示品種數符合醫保管理規定。
4.1.3設立單獨的.醫保服務區域、醫保倉庫,保證醫保目錄內藥品的正常供應。
4.1.4設立獨立的醫保電腦管理系統、建立單獨的醫保藥品進、銷、存臺賬。
4.1.5統一門楣“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在店門口明顯位置安裝“定點藥店夜間按鈴”標識及“醫保定點零售藥店24小時服務”指示燈箱,設有夜間售藥窗口。
4.1.6在醫保服務區域顯著位置,張貼(公示)公司統一制作的《參保人員須知》、《醫保定點零售藥店配購藥操作流程》和《醫保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公約》,方便參保人員購藥。
4.2人員配備及要求
4.2.1必須配備1名以上執業藥師、3名以上藥師,并注冊到店,確保24小時藥師在崗服務。
4.2.2必須任命1名首席藥師,負責指導、督促藥師,規范執行醫保管理制度,首席藥師需由執業藥師擔任,并通過培訓。
4.2.3必須指定專人(可兼職)負責與醫療保險信息中心日對帳、結算工作及醫保用藥服務的管理,協同醫保局做好相應的管理工作。
4.2.4醫保柜營業員必須熟悉醫保用藥目錄、政策,掌握醫療保險專用計算機的操作知識,能在執業rqmyb01-a12藥師或藥師指導下提供服務。
4.3管理規范
4.3.1保證24小時服務。為參保人員提供《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xx年版)》規定范圍內的處方藥品外配服務和非處方藥品的自購服務。
4.3.2門店制定24小時藥師上崗排班表,確保24小時營業時間藥師在崗服務。
4.3.3認真履行與市醫保局簽定的協議及有關規定,執行醫保有關政策,按照公司醫保操作流程規范操作。
4.3.4醫保柜藥品按陳列規定分類陳列擺放,不得與藥房其它柜臺的藥品混淆,帳物必須相符。
4.3.5同一商品編碼的藥品,醫保柜臺的價格不得高于非醫保柜臺,同一通用名不同商品名的藥品,醫保柜臺和非醫保柜臺提供的品種應一致。
4.3.6做好醫保暫缺藥品缺貨登記,記錄病人的姓名、地址、聯系電話,盡快解決。
4.3.7每天晚上24點結清當日銷售,日清月結。
4.4禁止行為
4.4.1超量、超范圍供應藥品,杜絕外錯事故的發生。
4.4.2以滋補品、保健品或以其它物品代藥,或以處方藥代替非處方藥,以一種藥品代替他種藥品,并申請結算相關費用。
4.4.3以不正當競爭形式進行營銷活動。如買贈活動。
4.4.4向參保人員銷售假藥、劣藥,并申請結算相關費用。
4.4.5申請結算“藥品目錄”以外藥品的費用。
4.4.6發現參保人員冒用、偽造、變造的醫療保險憑證仍給予配藥,并申請結算相關費用。
4.4.7發現參保人員持用涂改、偽造、變造的處方或與醫療保險憑證相關項目不符的處方仍給予配藥,并申請結算相關費用。
4.4.8市醫保局規定的其它禁止行為。
4.4.9醫保專用電話(isdn線)僅限醫保工作使用,任何人一律不準私自挪作他用,包括上網、打游戲機。
5、處罰
質量部、市內管理總部加強內部自查工作,主動適應醫保政策。對違反醫保有關規定的門店或直接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警告、罰款、店經理免職、解除勞動合同、加盟店解除合作協議等處罰。
醫保醫院管理制度12
違紀處罰標準:
1、處方使用:工傷、公費醫療及醫療保險使用醫療保險專用處方醫療保險處方上出現自費藥品,扣發工資20 元。
2、用量:
1)急性病 3 天量;
2)慢性病 7 天量;
由科主任簽字把關。處方超量每項扣發工資 10 元。 無科主任簽字把關者,扣發獎金 50 元。
3、開藥原則:
1)不得重復開藥。〔兩次看病間藥量未使用完又開同樣的藥)。
2)不得分解處方。[同一天開兩張(含兩張)以上處方的同一種藥〕
3)用藥必須與診斷相符。
4)不得超醫師級別開藥。
出現違規、不符者每次每項扣發獎金 50 元。
4、大額處方管理:
不得出現大額處方〔超(含)500元〕,特殊情況需審批蓋章。出現未審批的大額處方每次每項扣20元。
5、處方書寫:
l)一張處方只限開5種藥。
2)處方內不得缺項。
3)書寫處方的`劑量用法要規范。例:單位劑量 x 總量/每次使用劑量、途徑、用法。
4)診斷必須用中文書寫。
違規者每次每項扣發工資 10 元。
6、門診病歷;
l)患者看病必須建門診病歷。
2)開藥、檢查、治療必須在病歷中如實記載。
① 不建病歷扣工資100元,并補齊;
② 無如實記載每次每項扣發工資 20 元。
7、貴重藥品使用原則:
單價超(含) 100 元貴重藥品的使用必須先審批(搶救除外),并有病程記錄。違規者每次每項扣發工資20元。
違紀處罰標準:
9、自費藥或部分自付藥使用原則:
凡使用自費藥或部分自負的藥品時,必須在《住院患者應用自費或部分自負項目簽字表》上有病人或病人家屬同意使用意見或單位同意報銷的有效簽章。違規者每項扣發工資50 元。
10、大型檢查:
1)凡進行大型檢查大于等于200元的檢查必須先辦理審批手續;
2)凡進行大型檢查必須主任以上人員同意使用意見。
違規者每次每項扣發獎金 50 元。
醫保醫院管理制度13
一 、病員住院期間,其住院病歷由所在病區負責整理、統一保管。病區應將收到的住院病員的檢查報告等結果于24小時內歸入住院病歷。病員出院后的住院病歷由病案室負責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二、急診留觀病歷和住院病歷分別編號保存。入院病歷、入院記錄及所有主觀病歷應標注連續的頁碼。
三、科室必須嚴格保管病歷,嚴禁病員翻閱病歷。嚴禁隱匿、銷毀、搶奪、竊取病歷。
四、病歷在科室、護保中心、住院處(醫保辦)和病案室的流通過程中,應嚴格簽收制度。
五、住院病歷、急診留觀病歷因醫療活動或復印、復制等需要帶離病區時,應由科室指定專人負責攜帶和保管。
六、病歷借閱:
1、除涉及病員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教部相關人員外,其它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借閱病員的住院病歷。
2、本院正式醫務人員(含有處方權的研究生)一次借閱不得超過20份;合同醫生、進修生須經上級醫生同意后方可借閱,一次不得超過2份。借閱病歷應盡快歸還,借閱最長時限不超過5天。
3、借閱者須持正式印章前往病案室借閱,不得他人代借、轉借。
4、借閱者應愛護病案,確保病案的完整。丟失病案者將視情給予經濟和行政處罰。
5、本院醫師調離,轉業或其他原因離開本院,歸還全部所借病案后方能辦理離院手續。
八、病歷復印(在醫務人員按規定時限完成病歷后予以提供):
1、對下列人員和機構復印或復制病歷資料的申請應當受理:
(1)病員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病員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2、受理申請時,申請人按照要求應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申請人為病員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2)申請人為病員代理人的,應當提供病員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及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3)申請人為死亡病員近親屬的,應當提供病員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及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
(4)申請人為死亡病員近親屬代理人的,應當提供病員死亡證明、近親屬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近親屬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5)申請人為保險機構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病員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病員死亡的,應當提供近親屬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公安、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查閱、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的,由公安、司法機關向醫教部出具采集證明的法定證明及執行公務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后方可給予協助辦理。
4、可以為申請人復印或者復制的病歷資料包括:住院病歷的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九、發生醫療問題爭議時,由醫教部醫療科專職助理員在病員或其有關人員在場的情況下封存病歷。封存的病歷由病案室負責保管。封存的病歷可以是復印件。
醫保醫院管理制度14
1、臨床科室收治參保病人必須核對病人身份,防止冒名頂替。
2、核對被保險人的資料后將病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附在病歷中。
3、被保險人出院后其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應附在病歷中歸檔。
4、長時間住院參保病人階段結算重新入院,被保險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可重新復印附在運行病歷中。
醫保醫院管理制度15
受校醫院委托,為便于廣大研究生就醫報銷,現將我校學生醫療保障制度公布如下:
一、學生基本醫療保障適用對象、范圍:
1、上海師范大學在冊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本科、專科、高職學生(包括港、澳、臺)、在冊接受全日制研究生學歷教育的非在職研究生,自辦理入學手續,并取得學校頒發的有效證件之日起開始享受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障待遇。
2、留學生、繼續教育學院、定向和委培研究生不適用本辦法。
二、校醫院就診規定:
1、學生就診須憑本人學生證、醫療卡二證掛號,一科一號,門診掛號1元,掛號費自理。不能出示二證者,醫療費用自理。
2、學生的醫療卡僅供本人使用,在校醫院就診必須出示醫療卡。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卡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將追回醫療費用,并按校紀校規記錄在個人誠信檔案上。
3、學生就診應尊重醫務人員的意見,不得自行點藥、自行提出轉診或要求進行醫生認為沒有必要的醫學檢查。
4、如果遺失醫療卡,必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經所在學院出具證明后,方可辦理補辦手續。補辦時須交本人1寸照片一張,補辦醫療卡收取工本費1元,補辦病史卡收取工本費2元。補辦醫療卡時限為十個工作日,徐匯校區每周四全天在校醫院3樓防保科(303室),奉賢校區每周二、四下午在醫院收費室窗口辦理相關手續。
5、接診醫生根據病人的具體病情出具相關疾病證明,學生未經醫院診治而自行休息者,校醫院一律不補開病假單。校外醫院的疾病病假單(急診除外)應由校醫院審核方能生效。
6、校醫院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學生如在門診時間以外就診,持本人學生證、醫療卡二證到校醫院掛號就診,并按規定支付值班掛號費2元。
7、為照顧大多數患者就診,在一般情況下不出診(特殊情況除外)。
8、普通門診、值班用藥應由醫生按病情開處方,按照醫保規定,一般不超過三日,慢性病可一至二周。就診者不得自行指定藥物,強求醫生開藥。
9、實習、課題研究、社會調查、因病等休學期間,在本市范圍的學生,應回校醫院就診或轉診。在外省市的學生,由學院向校醫保管理辦公室申報、備案后、可在外省市所在地就近的一所醫保定點機構就醫。
10、寒暑假期間外地學生患急病,可在當地就近醫保定點醫院就診(一個地區僅限一個醫院)。回校后經審核確系醫學范圍急診并符合相關規定,可報銷80%。
11、除急診外,在寒暑假及休息日患病,居住本市的學生仍應回學校就診,奉賢校區學生家住本市的可持本人醫療證在徐匯校區醫院就診。
12、學生畢業、退學或其他原因離校,由校醫院收回醫療卡和校醫院門診病史卡,并由學校及時到所在區縣經辦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三、轉診:
1、學生在本市范圍內的普通門診均應先到校醫院就診,實行本校醫院首診制度。醫生根據病情需要決定是否轉診,由接診醫生開具轉診單,轉診一次只能報銷一次費用,經轉診到定點醫院所發生醫療費用,可按規定申請報銷80%,個人負擔20%。
2、學生未經轉診,在校外醫院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由個人負擔。
3、本校定點轉診醫院為:徐匯校區轉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奉賢校區轉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奉賢區中心醫院。
4、診斷明確的慢性病原則上在校內就診。
5、費用昂貴的大型檢查、治療費用等(如ct、mri及其它特殊檢查單項200元以上)、須經校學生醫療保障工作辦公室審核后才能進行。未經同意自行檢查者,費用自理。如屬急診,須經審核后按自負20%的比例報銷。
四、住院:
1、經轉診定點醫院、需要住院學生,憑定點醫院出具的已蓋章住院通知單,并出示學生證、身份證、學生醫療證到校醫院開具住院結算憑證,本憑證僅供一次住院使用,僅限本人使用,有效期為7天。
2、學生在外省市急診住院、門診大病(包括學校規定的實習、課題研究、社會調查期間)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由本人現金墊付。
1)在出院或治療后6個月以內,憑出院小結、病史資料、醫療費原始收據、費用明細賬單等到校醫院集中登記。
2)集中登記后由校醫院到所在區縣經辦機構申請報銷,待醫保中心審核通過后,將醫療費用撥款到學校,再由學校交付個人。
3、學生住院包括住院和急診觀察室留觀。每次住院發生的符合本市大學生醫療保障有關規定的醫療費用設立起付標準:三級醫院300元;二級醫院100元;一級醫院50元。起付標準及以下部分醫療費用由個人負擔,起付標準以上部分醫療費用由統籌資金支付。
五、門診大病
1、門診大病包括重癥尿毒癥透析(含腎移植后的門診抗排異)、惡性腫瘤化學治療(含內分泌特異抗腫瘤治療)、放射治療、同位素抗腫瘤治療、介入抗腫瘤治療、中醫藥抗腫瘤治療以及必要的相關檢查,精神病(限于精神分裂癥、中度和重度抑郁癥、躁狂癥、強迫癥、精神發育遲緩伴發精神障礙、癲癇伴發精神障礙、偏執性精神病)以及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等的門診治療費用,全部由統籌資金支付。
2、憑定點醫院出具已蓋章的門診大病醫療登記申請表,并出示學生證、身份證、學生醫療卡在校醫院開具門診大病結算憑證。本憑證僅限個人專用,不得涂改、出借。門診大病憑證自開具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超過六個月后需要繼續醫療或在6個月內需要變更醫療機構的,應當重新開具門診大病憑證。
3、學生每次就診掛號和付費記賬時應向定點醫院出示門診大病結算憑證和本人學生證、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
六、門急診醫療費用報銷范圍和方法:
1、普通門診必須有校醫院開具的轉診單方可報銷。
2、學生憑定點醫院轉診單、學生醫療卡、病史資料、各種檢查報告單、正規發票到校醫院審核后符合規定的報銷80%,個人負擔20%。
3、學生在不屬本校定點的`醫院,但屬于醫療保險定點的醫療機構的急診費用(經審核確屬醫學范圍的急性病,而不是僅憑急診掛號),憑學生證、醫療卡、病史資料、各種檢查報告單、正規發票到校醫院審核后符合規定的報銷80%,個人負擔20%。
4、審核時間、地點:
徐匯校區:每周三8:00~13:30校醫院二樓行政辦公室。
奉賢校區:每周四8:30~13:30行政樓二樓財務處。
5、報銷取款時間、地點:
周一至周五(周三下午除外)徐匯、奉賢校財務處
6、學生普通門急診醫療費用報銷范圍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7、普通門急診醫療費用由本人墊付后、應在就醫醫療機構開具正規收據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報銷手續。
七、不屬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費用:
1、基本醫療保障規定范圍之外的費用,如救護車費、中藥代煎費、體檢費、二類疫苗費、不影響身體機能的矯形手術、心理咨詢、美容、鑲牙、潔齒、植牙、治療禿發、植發、驗光配鏡、支架、斗毆、酗酒、自殘、自殺、減肥、醫療事故、交通事故、醫學鑒定、違法亂紀造成的損傷、寵物咬傷等不納入報銷范圍。
2、所有學生在境外(包括港、澳、臺)發生的醫療費用均不報銷。
3、學生所有醫療費用(住院、門診大病、門急診)報銷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八、醫療保障管理:
1、學校應切實做好大學生普通門急診基本醫療保障的醫療費用報銷工作,大學生普通門急診基本醫療補助資金必須做到嚴格管理、規范審核、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并接受財政、審紀部門的監督審核。
2、為加強醫保資金管理,預防違規違法,享受基本醫療保障的大學生應講誠信,嚴格執行醫療保險各項規章制度,維護自身基本權益。如有冒名使用、謊報醫藥費等違規違法行為,一經查實,根據醫保管理制度及本校規章制度,對當事人給予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本管理實施細則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以前發布的有關大學生公費醫療規定與本管理實施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
4、本細則解釋權在校學生醫療保障工作小組、校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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