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管理制度(精選22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綠化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綠化管理制度 1
一、綠化養護技術管理制度
1、管養范圍:分車帶、景觀帶(路側綠地)、行道樹的管理與養護。
2、管養資料包括:綠地衛生、綠地內植物的澆水、修剪、施肥、打藥、維護等資料。
3、養護管理標準:
1)、綠化比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到達黃土不露天。
2)、綠化植物到達:
(1)生長勢:正常。生長到達該樹種該規格的平均生長量。
(2)葉子正常:①葉色、大小、薄厚正常;②較嚴重黃葉、焦葉、卷葉、帶蟲尿蟲網灰塵的株數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葉片最嚴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
①無明顯枯枝、死權;
②有蛀干害蟲的株數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
③介殼蟲最嚴重處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頭活蟲以下,較細枝條每尺長一段上在10頭活蟲以下,株數都在4%以下;
④樹冠基本完整:主側枝分布均稱,樹冠通風透光。
(4)措施:按所要求的技術措施認真進行養護。
(5)行道樹缺株在1%以下。
(6)草坪覆蓋率達95%以上;草坪內雜草控制在20%以內;生長和色彩正常,不枯黃;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無病蟲害。
3)、每年對行道樹的刷白不低于兩次。
4)、行道樹和綠地內無死樹,樹木修剪基本合理,樹形美觀,能較好地解決樹木與電線、建筑物、交通等之間的'矛盾。
5)、欄桿、園路、桌椅、井蓋和牌飾等園林設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時維護和油飾。
6)、管養的費用包括管理人員工資、勞動工具費、安全禮貌施工費、配件、運輸、管理、維護、保險、利潤、稅金、保險、水費、電費、打藥、施肥、車輛燃油磨損費、安裝調試政策性文件規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等,凡是涉及到管理的一切費用。
二、綠化養護人員管理制度:
人員配備合理。項目負責人1人,需具有相關資歷,項目負責人務必到現場辦公,每周不少于三個工作日。主要技術人員1人以上,需具有相關資歷。小區綠地每5000平方米至少配備1名管理人員,小區綠地及新區前后廣場每15000平方米至少配備1名管理人員。管理人員不得隨意更換,更換項目負責人務必向業主管理方提出書面申請;更換其他管理人員務必征求業主管理方同意。
突發事件的處理。按業主的要求配合做好各類大型檢查活動期間的相關工作等,尤其是重大活動的迎檢任務,迎檢期間要增加人力、保潔次數和延長保潔時間等以到達檢查質量要求;對發生火災和人為砍伐、偷盜、毀壞花草樹木等行為要采取相應措施及時處理并向新區上報。
三、清衛保潔管理制度
1、定人定崗定時開展衛生保潔工作,進一步加強道路綠化、街頭綠地日常養護管理工作,確保環境衛生整潔,無廢棄物和垃圾等。
2、綠化養護產生的垃圾(如:樹枝、樹葉等),重點路段做到隨產隨清,其他路段務必日產日清;綠地整潔,無磚石瓦塊、瓶筐和塑料袋等廢棄物。
3、綠地無明顯的人為損壞。綠地、草坪內無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現象;行道樹樹干上無釘栓刻畫的現象;樹下距樹干2米范圍內無堆物堆料、搭棚設攤、圈欄等影響樹木養護管理和生長的現象;綠地外2米范圍內無雜草。
4、加強綠地花壇保潔,確保各類綠地的花壇整潔有序。
5、樹木無死株、斷枝及明顯枯枝,無大片光禿落葉;植物葉面無陳舊積塵。
四、綠化養護安全管理制度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安全思想意識,注重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確保生命財產不受損失。
2、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與檢查,對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安全知識的培訓,切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3、員工在噴藥工作時,要戴口罩、眼鏡與膠手套,然后才能操作。在噴藥過程中,原則上不能吸煙與不能接觸食品,更不能將其入口而食。噴藥后要清洗干凈手、臉與更換衣服后,才能飲食,切實防止人員中毒的事故發生。(注:天氣炎熱,噴藥時間應為:上午11時前;下午三時至七時,防止高溫噴藥易造成藥害與人員中毒)。
4、員工在進行剪草與修剪樹木等維護工作時,應按技術規范進行操作,正確使用剪草機、綠籬修剪機與噴藥機等,防止機具傷害人員的事故發生。
5、在綠化管理過程中,凡是清理出來的園林垃圾(如枝葉)等雜物,未經同意,不準將其隨地燒毀。要按明火的管理規定執行。
6、倉庫內的各種物品,如農藥、化肥、易燃物品等要分類堆放,做好防潮、防火、防腐蝕、防盜安全措施,庫內應按規定配備滅火器,綠化工作人員要學會使用滅火器。
7、員工在綠化管理工作過程中,凡是高空作業(包括攀爬樹木、用油鋸鋸樹枝等作業),要采取必須的安全防護措施。務必系好安全帶才能進行作業,切實防止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五、養護考核管理制度
①養護期內,由項目經理組織各小區人員進行考核、檢驗,并做好檢測驗收報告;
②考核時間:共3次,分別為2017年4月1--10日、2017年4月1--10日、2017年12月1--10日。
六、養護檔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綠化養護臺帳,并由專人負責。綠化資料記錄詳細,分類清楚,數據詳實。各類檔案按系統分類:綠化帶、草坪、景點、廣場道路、等統一存放檔案盒并貼上標簽。編制檔案目錄,資料應與檔案盒外標簽一致。
2、月度養護計劃及養護作業按時記錄、及時上報,并貼合現狀和季節特點,針對性強,養護檔案做到完整、真實,不弄虛作假。
3、建立綠化養護數據庫,并根據實際狀況進行變動。
4、及時完成業主園林綠化主管部門下達的任務,按質按時完成上級交辦的突擊任務,并到達綠地養護要求。
綠化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完善制度,明確責任,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質量。
二、適用范圍
各物業公司(處)綠化班
三、職責
1、綠化工認真執行公司制度,按要求做好各類苗木的綠化、養護工作。
2、綠化隊長負責綠化工作的全面管理,并做好各項制度的落實與監查工作。按制度要求,對油料、各類農機具等,指定專人保管、使用,并做好登記。
3、管理部主管對綠化工作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確保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
四、管理要求
1、公共綠地管理:
1)熟悉掌握小區的綠地面積及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和發展綠地面積,保證綠地率達到35%以上,綠化覆蓋率達到40%以上,綠化完好率達96%以上,并且按不同花草樹木的特性,合理種植品種和數量;
2)熟悉花草樹木的名稱、特性和培植方法,對較為名貴、稀有或數量較大的品種,在適當醒目位置,標示其名稱、種植季節、生長特性、管理方法等,以便住戶和客人欣賞和增長科普知識;
3)針對不同品種的植被特性,按時進行澆灌、培土、施肥、排水、清除枯枝死葉、消滅病蟲、清除雜草和修剪造型等,不斷豐富和提高綠化內容;
4)及時清理綠地內的枝葉和雜物,保持綠化環境整潔;
5)對遭受損害的花木要及時進行修補、扶持和補栽,確保綠地環境的觀瞻效果;
6)經常巡視綠地狀況,制止任何人踐踏草坪、傾倒垃圾、污物污水、攀枝折花,或用樹木晾曬衣物等行為;
2、綠化機具管理
1)正確使用和自覺愛護綠化機具,盡力減少損耗和不必要的損壞;
2)綠化機具和機動三輪每日出、入庫存放,都要進行檢查,使用人要做登記,使用完畢入庫前要進行除垢處理,分類擺放整齊;
3)機具發生損壞、丟失時,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對損壞丟失的時間、地點、原因、狀況等做好紀錄;能進行使用的',要及時修理,保證正常使用,機具使用完好率應保持在90%以上;
4)綠化機具禁止對外借用,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并履行規定手續后方可借用;在借用過程中發生損壞和丟失時,要照價賠償并做文字記錄;
5)綠化機具有專人進行管理,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長期不使用的機具;要按規定進行必要的維護;
6)建立健全機具管理臺帳,分類造冊登記,定期盤點檢查。
3、澆灌用水管理
1)合理安排澆灌時間,避開用水高峰,緩解居民用水與綠化澆灌可能發生的沖突;
2)綠化澆灌需啟用大流量用水時,必須事先向相關人員取得聯系,經允許后方可啟用;
3)澆灌過程中應維持開啟時的基本流量,嚴禁私自加大或減少流量,保持水壓穩定;在關閉流量前,應事先向相關人員聯系,經允許后方可全部關閉,防止水壓過高引發的設備設施損壞,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操作者承擔責任;
4)綠化工在澆灌時,必須手持水管,嚴禁放任自流,以杜絕資源浪費。對不按規定執行者,一經發現,立即辭退,同時對物業主管處以200元罰款。
4、綠化庫房的管理
1)非指定人員禁止進入綠化庫房動用機具和各類消耗物品;
2)庫房內要保持清潔衛生,物品分類擺放整齊,對易燃品有毒藥品和其他消耗品嚴加管理,每周進行一次徹底清掃;日常保持庫房內通風、防曬、防水、防銹、防塵;
3)機具各類配件要登記造冊紀錄,不經允許不得擅自動用或私自挪用;
4)綠化機具和配件消耗品的庫存量應掌握節儉原則配置,不準大量庫存積壓。
五、管理程序
1、綠化隊長每周至少對整個小區的綠化養護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2、管理部主管每半月至少對整個小區的綠化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對各種農機具、油料的管理、使用保養及各種記錄,每季度檢查1~2次,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物業總公司對各公司綠化工作制度落實情況,每季度檢查一次;對不嚴格執行制度的人員,一經發現,從重處罰,同時,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綠化管理制度 3
一、學校要設立校園綠化的專兼職管理人員,相關工作要以學校的整體規劃為指導,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避免亂栽亂種造成浪費,合理使用有限的綠化資金,以達到最佳效果。
二、綠化工作要強化美化意識,在栽種移植時,品種搭配要合理,做到四季常青,月月花開,以達到園林綠化的環境藝術效果。
三、綠化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愛崗敬業,努力學習,較全面地掌握園林化專業知識;勤奮工作,培育養護好花卉苗木不得因旱澇蟲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枯死事故發生。
四、學校要建立中長期綠化規劃,對校內成型樹木花草要建立綠化檔案并登記掛牌,增強學生綠化美化意識和提高學生科普知識。
五、綠化美化工作人人有責,全校師生員工要愛護珍惜學校的`一草一木,不要隨意踐踏攀摘,損毀破壞。因學校建設需要場地,對種植的樹木花草,應征得相關部門及主管領導的批準后,應采取保護措施進行移植,不得隨意毀棄。
六、學校要有相應的財務預算,確保一定比列的綠化資金并落到實處,做到年年有變化,月月有新意,為師生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
綠化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加強本市園林綠化養護市場管理,規范園林綠化養護招投標行為,維護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本市園林綠化養護質量和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市植樹造林綠化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進行的園林綠化養護招標投標活動。
第三條(主管部門和職責)
市綠化管理局(以下簡稱市綠化局)是本市園林綠化養護招標投標管理的行政監督和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園林綠化養護招標投標的實施辦法;
(二)對招標活動進行行政監督;
(三)組建評標專家庫;
(四)接受投訴、查處園林綠化招標投標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第四條(實施部門和職責)
市園林綠化工程管理站(以下簡稱市綠化工程管理站)按照本規定具體負責本市園林綠化養護招標投標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
(一)審核招標人的資格、受理招標文件備案;
(二)組織信息、負責養護招投標項目登記;
(三)監督開標、評標、定標,核準中標結果;
(四)調解招標投標過程中的分歧;
(五)承擔評標專家庫成員的日常考核和評估;
(六)指導和監督區(縣)綠化管理部門具體實施的招投標活動。
第五條(原則)
市綠化局對園林綠化養護招標投標工作的規范和要求、招標范圍和規模提出指導意見。
園林綠化養護招標投標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六條(對招標人的一般要求)
園林綠化養護招標活動依法由招標人負責組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須招標的養護項目以任何形式規避招標。
第七條(交易場所)
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園林綠化分中心(以下簡稱園林分中心)是為本市園林綠化養護項目交易活動提供場所、信息和咨詢,不以贏利為目的的專業服務機構。
園林綠化養護招標投標活動原則上應當在園林綠化分中心進行。對在交易中心進行的招投標活動,交易服務費的收費標準,按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標準收取。
園林綠化分中心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有關交易規則,對養護交易所涉及事項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八條(反對地方保護和部門封鎖)
依法進行的招投標活動不受地區或者部門的限制,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違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外符合條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標投標活動。
第九條(投訴和處理)
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向市綠化局監察室、市綠化投訴舉報受理中心投訴。接到投訴的部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第二章招標
第十條(招標范圍)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養護項目;
(二)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的養護項目;
(三)緊急整治的養護項目除外。
第十一條(招標方式)
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第十二條(自行招標)
招標人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
(一)熟悉和掌握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具有專門負責養護招標的工作部門;
(三)有2名以上招標業務人員。
招標人自行招標的,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的5日前持以上證明材料,向市綠化工程管理站備案。
第十三條(委托招標)
招標人不具備第十二條規定條件的,應當委托招標。招標人委托招標的,應當與招標機構簽定合同,并持委托合同副本及招標機構資格證明材料,向市綠化工程管理站備案。
第十四條(招標條件)
(一)養護招標項目已列入年度計劃,并且資金已落實;
(二)具備養護招標所需要的技術資料。
第十五條(信息)
招標人應當在“綠化”門戶網站(xxxxxx)和園林分中心信息網上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連續時間應不少于3個工作日。
第十六條(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
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招標人名稱和住所;
(二)邀請的投標人名稱;
(三)招標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及發包范圍和基本要求;
(四)對投標人資格要求。
第十七條(入圍方式)
(一)全部入選法
所有符合養護項目招標人資格要求的潛在的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后均可成為投標人。
(二)資格預審法
對規模較大的或者園藝養護技術要求較高的養護項目可采用資格預審法。資格預審文件應根據項目的特點制定評審要求,但不能以預先確定投標人的數量作為評審條件排斥潛在投標人。
招標人應當將資格預審的結果,以書面形式告知投標人。
(三)隨機確定法
當投標申請人或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過多時,招標人可要求采取隨機確定法,從所有投標申請人或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中隨機確定投標人,但投標人最低限額不少于7家,且在招標公告中明示。
第十八條(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機構編制,招標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須知:包括項目名稱、項目地點、發包范圍及內容、養護期限、養護等級要求、資格要求、資金來源、投標有效期、投標保證金、現場踏勘日期、投標答疑會日期、投標文件的編制、提交、修改等要求、投標截止時間、承包方式等內容;
(二)擬簽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合同草案;
(三)技術規范及要求;
(四)投標文件的格式以及應附的表格、公函等示范樣本。
(五)評標的標準與辦法。
(六)對細微偏差和重大偏差的認定。
(七)評標辦法。
(八)工程量清單及綠化養護現場圖。
第十九條(招標文件澄清)
招標文件交出后,不得擅自變更,確需進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期限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
澄清或者修改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條(招標文件的備案)
招標人在發出招標文件前二天,應當持招標文件樣稿到市綠化工程管理站備案。
招標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部分也應到市綠化工程管理站備案。
第二十一條(踏勘和答疑)
招標人可以組織投標人踏勘工程現場。投標人獲得踏勘現場的機會應當平等。
招標人對任何投標人做出的答疑,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所有投標人公開。
第二十二條(信息保密)
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投標的情況。
第二十三條(規避招標)
招標人采取下列方式之一,屬于規避招標
(一)擅自改變養護項目資金來源或者用途;
(二)虛假招標或者使招標活動流于形式;
(三)將部分項目排除在具體招標范圍之外;
(四)其他不招標或者不公開招標的行為。
第三章投標
第二十四條(投標資格)
投標人應當具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參加投標的養護企業應當按招標公告規定的時間,向招標人報送投標申請。并提供以下資料:
(一)養護企業營業執照;
(二)具備招標人對投標人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其他需提供的資料。
第二十五條(投標文件的要求)
(一)投標人應當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二)投標人的報價應當保證其能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標項目。
(三)投標文件應當由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簽章。
第二十六條(投標文件的提交、送達和撤消)
(一)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應當將投標文件密封,封口處由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簽章,送達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地點。
(二)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向投標人出具標明簽收人和簽收時間的憑證,并妥善保管投標文件,開標前不得開啟、遺失。
(三)在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投標人可以撤回投標文件。
(四)在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五)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少于3個(不含3個)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第二十七條(投標文件的變更和補充)
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之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并按照本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送達、簽收和保管。
在招標文件要求的提交截止日之后送達補充、修改的內容無效。
第二十八條(投標保證)
投標人可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擔保。投標擔保可以采用投標保證金、投標保函等方式。保證金應視標底的大小,按養護工作量的百分之一收取,最高不超過二萬元。
第二十九條(投標保證金的退回)
招標人與中標人簽定合同后的5個工作日內,應當向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可以不退投標保證金:
(一)中標后,中標人在三十日內無正當理由拒絕簽定合同的;
(二)在領取招標文件并支付投標保證金的情況下,投標人未按時提交投標文件、提交的投標文件無效、提交后又撤回的;
(三)被評標委員會作廢標處理的;
(四)投標人拒絕對投標文件進行澄清、說明或者補正,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其投標的。
第三十條(投標截止期限)
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20日,但招標人和投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條(串通投標)
投標人之間或者招標人與投標人共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串通投標:
(一)投標人一致投高或者壓低投標報價;
(二)投標人之間事先商定,突出一個投標人,其他投標人作為陪襯參加投標;
(三)招標人將投標情況透露給投標人;
(四)招標人協助投標人撤換投標文件、更改報價;
(五)招標人向投標人泄露標底;
(六)招標人和投標人商定,投標時壓低或者抬高標價,中標后再給投標人或者招標人額外補償;
(七)招標人預先內定中標人;
(八)其他串通投標的行為。
第四章開標、評標和中標
第三十二條(開標)
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在招標文件確定的地點公開進行。
開標由招標人或者招標機構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
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經確認無誤后,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的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案。
第三十三條(無效投標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無效投標:
(一)投標文件逾期送達的;
(二)投標文件未密封的或者在封口處未按本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簽章的;
(三)投標文件未經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簽署的;
(四)其他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事項。
第三十四條(評標委員會組成)
評標工作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招標人、招標機構以外的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評標專家由招標人從市綠化管理局建立的養護項目評標專家庫中確定。一般招標項目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
與投標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參加評標委員會,已經進入的應當更換。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對評標專家施加可能影響評審結果的行為。
在中標結果確定前,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應當保密。
第三十五條(評標專家的管理)
評標專家應當是熟悉有關招標投標管理的法律法規,具有與養護招標項目相關的實踐經驗,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的工程、經濟類人員,能夠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履行職責。
市綠化工程管理站應當定期對評標專家庫成員進行綜合評估,根據需要對專家庫進行調整和更新的,對在評標過程中不稱職或者違法違規的評標專家取消其資格,應當報市綠化局同意。
被取消評標專家資格的人員,今后不得參加任何評標活動。
第三十六條(評標)
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招標人應當給予評標委員會足夠的閱標時間。
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提供書面評審意見。評標委員會將評標過程與結果形成書面評標報告,提交給招標人。
招標人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評標在嚴格保密的情況進行。市綠化工程管理站應當對評標過程進行監督,及時糾正和協查各類違法行為。
第三十七條(評標辦法)
根據養護項目的不同特點,招標人可以分別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或者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招標文件中沒有規定的方法和標準不得作為評標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投標文件的澄清)
經招標人同意,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說明,但是澄清或者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報價明顯低于其它投標或者投標報價明顯低于標底合理幅度的,應當要求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投標人拒絕對投標文件進行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第三十九條(廢標)
評標過程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當作為廢標處理:
(一)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串通投標、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或者以其他弄虛作假方式投標的;
(二)投標人不能對報價較低作出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或者投標人作出說明并提供相關材料,經認定投標報價低于成本的;
(三)投標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未能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的。
第四十條(中標候選人)
公開招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按排序向招標人推薦不超過3名合格的中標候選人。邀請招標的,評標委員會可以按排序向招標人推薦1至2名合格的中標候選人。
第四十一條(中標)
招標人應當從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全部使用財政資金撥款或者財政資金撥款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招標人應當按照中標候選人的排序確定中標人,當確定中標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約的,可以依序確定其他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招標人應在開標之日后10天內完成定標工作,特殊情況可延長至15天。定標后,招標人應及時發出中標通知書等工作。
第四十二條(重新招標)
有效投標不足3個(不含3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所有投標。所有投標被否決,招標人應當按本辦法的規定重新招標。
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第四十三條(評標備案)
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市綠化工程管理站提交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評標過程和確定中標人的方式及理由;
(二)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報告;
(三)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及未中標人的投標報價表。
第四十四條(結果公示)
市綠化工程管理站自收到書面報告之日起,應及時將中標有關情況告知市綠化局信息中心。市綠化局信息中心和市綠化工程管理站應及時將中標情況信息在“綠化”門戶網站(和園林分中心信息網上進行公示3天。在公示3天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招標人可以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人。
第四十五條(合同的簽定)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確定的內容訂立書面合同。
自訂立書面合同之日起7日內,招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市綠化工程管理站備案。
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簽訂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第四十六條(履約擔保)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擔保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評標的,招標文件應當規定中標人須提供不低于合同總價款百分之十的履約擔保。
招標人應當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第四十七條(合同履約)
中標人應當就承包項目向招標人負責,并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備案的處理)
市綠化工程管理站發現備案材料有違反法律、法規以及本規定的內容,以及招標機構不具備相應資格的,應當在招標人報送備案材料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責令招標人改正。
第四十九條(行政管理措施)
市綠化工程管理站或者有關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索賄受賄、干預正常招標投標活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公正度評價)
市綠化局監察部門負責招標投標公正度評價工作,對反映招投標不公正的項目,組織或督促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五十一條(例外規定)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招標項目的評標活動,貸款方、資金提供方對評標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但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
綠化管理制度 5
為了加強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所的園林綠化管理,使全所園林綠化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開展,維護優美的園林綠化環境,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用心搞好園林綠化組的內部管理,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用心提高業務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以高質量、高標準進行園林綠化管理。
二、加強園林綠化植物的養護管理,草坪及地被植物養護規范,持續良好的觀賞效果;公園及城區喬木、灌木和綠籬植物適時修剪造型;用心防治植物病蟲害,促進植物健壯生長,使城市到達綠化、美化一流水平。
三、加強對公園及城區名木古樹的保護管理,建立巡查制度,隨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確保名木古樹的成活和健康成長。
四、保質保量完成公園及城區所需花卉苗木的擺放和栽植,搞好現有盆景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做好園林垃圾處理工作,及時清理園林修剪作業產生的樹枝、落葉和從草坪地被中清除的雜草,保證綠地美觀和環境衛生。
六、各段面綠化維護人員工作應積極主動,要與本段面督查人員緊密配合,共同促進工作。
1、在日常管理中,對于督查人員要求及時處理的問題,當日未處理的,督查人員有權提來源理、處罰意見;
2、各段面綠化維護人員發現園林植物病蟲害問題,不能處理的,務必第一時間向督查人員報告,并向園林組長匯報,若由于報告不及時而造成病蟲害蔓延,影響景觀的`,將負主要職責;
3、各段面綠化維護人員對本段面內所出現的損害綠化植物、綠地等違規行為,不上報,熟視無睹,造成損失的將負主要職責。
七、加強園林機具和勞動工具的使用管理,務必熟練、正確地操作使用園林機具和工具。機具和工具須由專人保管、規范存放,進行定期保養、檢修,確保無故障運行。維護人員使用的工具實行以舊換新。
八、確保園林操作規范,確保園林作業的安全性,增強職工在工作中的安全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九、園林組長每一天對園林工作檢查一至二次,同時做好組內成員、工作的協調和分配。
十、園林組長和分管領導對園林工作進行不定期檢查,經檢查不合格者將根據有關條例進行處罰。
綠化管理制度 6
為切實加強我庫環境衛生管理,提升環境衛生質量,營造更為文明、整潔的庫區環境,進一步提高糧庫職工和小區居民的健康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建立庫區和居民區的保潔工作常態化,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居住環境,合理規劃綠化區域,美化庫區,為創建衛生文明縣城夯實基礎。
二、建立衛生區分片負責制。按區域劃分到各股室、廠、區,責任到人,結合“四無糧倉”檢查,全面做好糧庫的清潔衛生工作,庫區嚴禁堆放雜物,居民區的'車輛及雜物等不得亂停亂放,保持道路平坦通暢,及時清理基建廢料及垃圾,明溝和排水道要定期疏浚。
三、堅持倉區天天一小掃,七天一大掃,半月徹底掃,切實做到“倉內面面光,倉外三不留”。
四、糧庫指定專人負責居民區及辦公區域的清潔衛生工作,做到區域保潔到位,不留死角,清掃保潔率達100%。
五、公用廁所、洗手間堅持天天打掃,保持清潔無異味。
六、庫區內嚴禁飼養家禽家畜,居民區的家禽家畜必須圈養。
七、居民區的生活垃圾應實行袋裝集中投放垃圾箱。公共場所內,任何人不得亂扔煙頭、紙屑、果皮等垃圾,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潑臟水。
八、堅持開展除四害工作,清除蚊蠅生地,堵塞鼠洞,設有毒餌洞和防鼠洞,定期組織殺滅活動。
九、綠化帶指定專人負責,花木草坪要精心培育,定期施肥、澆灌,努力提高花木草坪的成活率;定期修剪,專門造型,嚴禁攀折和亂砍亂伐;平時做好防病防蟲除草工作,越冬前要有防寒過冬的措施。花壇要經常保護清潔、整齊,嚴禁在花壇上堆放雜物。
十、糧庫環境衛生管理領導小組對衛生責任區進行定期檢查或不定期抽查,并評比計分,納入年終工作考核范疇。
綠化管理制度 7
為提高園林綠化工程水平,進一步提升項目的綜合質素,現就園林綠化工程管理作如下制度:
第一章:綠化工作小組的設立
第一條:成立跨部門綠化工作小組,全面負責廣州地區綠化工程的設計、施工、采購、招標和施工管理工作,架構表詳見附表。
第二條:綠化工作小組組長直接對公司總經理負責。綠化工作小組設專職副組長一名,專職負責小組各項工作。各成員代表各自所在的職能部門,按照綠化工作小組的工作布置完成相應的工作。綠化工作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布置各項工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設計管理
第三條:園林設計務必加大綠化種植設計的范圍和種植密度,對項目所需園林建筑、硬地鋪裝,尤其是人工水景資料,務必認真論證,合理選用。
第四條:綠化設計初步方案務必由設計研發中心組織銷售策劃部、市政部、成控中心、工程部和開發中心等有關部門參與方案評審,透過評審后方可進入施工圖設計階段。
第五條:園林設計應選用適宜當地生長,易于移植、存活的常規苗木種類。每個項目設計開始之前,設計人員就應進行苗圃考察,會同采購人員一起選苗,屯苗。并按意向苗木種類指導設計工作。
第六條:銷售中心、銷售通道等展示區域的園林設計務必提早進行,確保短期展示效果。
第三章:招標與采購
第七條:天力公司苗場每月帶給場內苗木清單(品種、數量、狀態、價格)給公司供應部及綠化小組,苗木價格由供應部核定。綠化小組采購、設計人員原則上在清單范圍內選購苗木。惠州公司和海南公司可結合當地公司實際狀況優先思考天力苗場的苗木。
第八條:對于天力公司苗場不能帶給地被,可由供應部按照公司制度對外采購;對于銷售展示區域或其它重點區域少量的重點景觀樹,天力公司苗場不能帶給又為保證效果無法更換品種的`,經過設計主管領導及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轉供應部按照公司制度進行對外采購。
第九條:對外采購按原流程由供應部負責。
第十條:工程部務必嚴格執行喬木的進場驗收及種植定位;設計人員須參與把關重點喬木(由設計人員提前給出重點喬木清單)的采購、進場驗收和種植定位。未經上述人員簽字認可,核算中心不得計價付款及結算。
第四章:苗木種植和養護
第十一條:施工前,銷售、設計和招投標提前完成各部門相應的工作。銷售展示區域、重點部位的大型樹木,工程部協調各專業帶給施工場地并工安排施工單位提前種植,確保苗木恢復期,滿足售樓時期的效果要求。
第十二條:綠化設計圖需明確銷售區、重點部位的大樹及規格較小的苗木應全冠移植。
第十三條:綠化工程所需的種植土、運苗、種植、養護(包活6個月)原則上須由同一家綠化施工單位完成。
第十四條:工程部務必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會審后的施工圖進行施工。在施工中發現不合理的地方須及時向設計人員反映,設計人員務必保證對施工過程的連續視察,隨時帶給施工作業指導,并及時糾正不合理的做法,以確保實現預期的設計效果。
第五章:其它
第十五條:綠化工程竣工驗收應由綠化工作小組會同工程部、設計研發中心共同進行。只有帶給由工程部和設計研發中心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的驗收資料,核算中心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第十六條: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作為該手冊的一部分,相關部門務必按照其指引開展園林設計、采購、施工等相關工作。
第十七條:在景觀、綠化設計施工和采購過程中違反上述規定的有關人員,一經查實將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八條:上述規定,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綠化管理制度 8
一、本制度的目的及范圍
目的:規定綠化管理的職責和要求,對綠化工作的`質量實施控制,使綠化面積達到規劃設計要求。
范圍:適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各項目。
二、各自職責
1、負責人制定年度綠化實施方案和月工作計劃。
2、綠化員負責花草樹木的養護和修剪工作。
三、工作程序
1、養護期的綠化管理
在花草樹木的保活期內,物業管理人員要根除雜草。
2、日常綠化管理
(1)、每年年初編制一個綠化實施方案,報業主委員會批準實施。包括需調整移栽的樹木和更新長勢不好的樹木和草皮等內容。
(2)、負責人每月制定一個綠化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
(3)、將綠化帶劃分責任區,并建立標識。
3、建筑小品
在院內增加適量的建筑小品,增加業主的生活品位。
4、家居綠化管理
(1)、擁有自己的園林公司,可以在搞好地面綠化管理的同時,
開展空間綠化、室內綠化工作。向空中索要綠色,形成一個綠色世界。
(2)、提供技術支持,共同做好綠化工作。
綠化管理制度 9
實施“綠色校園”工程,就是要創建優美的校園環境和清新的文化氛圍,并在這種環境中培養學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培養創新精神和競爭能力,達到環境育人,綠色育人的目的。我校為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加強校園美化、綠化工作,提高校園的環境質量,特制訂本校校園綠化與養護管理制度。
一、工作機制
成立工作領導小組,采取長效機制,明確分工,責任落實到人。將學校的綠化帶劃分區域,包干到各班、室、部門,并層層簽訂責任書,提出綠化和養護要求,確保綠化工作層層推進。
二、總體目標
1、總務處制定“綠色校園”發展規劃,確保綠化面積達到和超過總面積的35%,并逐年有所增加。
2、因地制宜栽種花草樹木,春秋有花草,冬季有綠樹,夏季花團錦簇,樹木枝繁葉茂,管理好花木,無攀折踐踏等毀壞現象。
3、利用環境實施素質教育,利用環境的潛在教育功能,向學生傳達學校的辦學思想、教風和學風、學校的文化氛圍和文化底蘊,讓學生在潛移默化中得到情感的熏陶。
三、分工職責
綠化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綠色校園”建設的總體工作,包括:設計與構思、整體規劃;樹種樹品的篩選與選擇、采購與種植;后期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衛生管理和對學生的教育工作;資料,特別是影像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其他教師根據任課的年級和班級劃分到各班,
1、總務處是綠化工作的第一責任科室,負責全校花、草、樹木種植與管理,并將學校的綠化帶劃分區域包干到各班,由各班級的師生共同管理與維護,定期澆水、治蟲、修剪,做到草坪內無雜草,樹木無枯枝。綠化工作領導小組對全校的'綠化區域協調、督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學校并整改。
2、政教處作為綠化工作的第二責任科室在協助總務處做好基本職責外,要負責對學生進行環境意識教育,讓全校師生重視環境建設,提升自身的綠色校園建設意識,參與建設與保護學校的花草樹木,保護學校的綠化環境,增強主人翁責任感,加強集體的榮譽感和凝聚力。
3、綜合組協助總務處為各種會議場所、辦公室擺好觀賞植物,并做好護理工作。全體教師不斷提高護養種植業務水平,爭取校園內春、夏、秋三季常綠。
四、工作要求
養護要求:
總務處、政教處作為綠化工程的主要負責科室,在日常的維護和管理中要做到幾下幾點:
1、每日巡視綠地,清揀雜物(磚石、煙蒂、紙屑等),維持綠地衛生整潔無雜物。校園內不得有黃土裸露現象;因校園改造等形成新裸土,應及時種植綠化。綠化養護過程中產生的廢草、樹枝、磚石等雜物,必須在三天內清運完畢,不得亂堆、亂放、延遲清運。
2、對草坪及時進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維持草坪的純度和高度。做好喬、灌木的養護工作,按要求修剪樹枝和清除枯枝死樹。
3、保持綠地、綠化帶整齊、美觀、無雜草、無蟲害。做好病蟲害的預防工作,一旦發現及時上報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救治。草、花壇應安排好更換計劃,并及時松土施肥、治蟲保潔。
4、校園花壇做到鮮花常開,遇重要節假日、校慶、迎新等重大活動時,須在重要場所和一些指定場所擺放鮮花。
5、加強巡視管理,對綠化樹木、花草植被人為損壞的,應予勸阻制止,并及時恢復和進行索賠;對易遭損壞的綠化區塊,必須設立保護措施;
養護標準:
1、割草:應使用打草機割草或進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過8公分,一般綠地草的高度不超過10公分;路邊及角隅草塊也要定期進行割草養護。
2、除草:草坪中雜草須連根拔除,草坪純度保持在90%以上;
3、修剪:行道樹修剪,按美觀原則,于春季進行;一般樹木修剪,按美觀原則,隨時進行。
4、病蟲害防治:積極做好樹木、花草的病蟲害預防工作,防先于治。一旦樹木、花草發生病蟲害,應及時進行灑噴藥劑措施,噴灑藥劑應均勻細致,并事后檢查,效果不好應重新噴藥。
綠化管理制度 10
一、養護管理制度措施,景觀效果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記錄健全,管理得當,到達黃土不露天、
二、園林綠地管理
1、綠地完整,無堆物、堆料、搭棚,樹干上無釘拴刻畫等現象。行道樹下距樹干2m范圍內無堆物、堆料、圈欄或搭棚設攤等影響樹木生長和養護管理的現象。
2、花壇、花帶輪廓清晰,花壇地勢平整或順平,澆灌不積水,邊緣留深不低于7cm。
3、綠地內各類攤點應證、照齊全,遵守管理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要定點、定位、定數量,持續場地整潔、造型美觀,不影響交通和園容園貌,持續攤區衛生整潔、無廢棄物,不經營國家禁止的或劣質的商品。
4、廣場、游園內嚴格執行車輛管理規定,園內無違規車輛出入現象,各種車輛定線定點存放。
5、綠地整潔,無雜物、無白色污染(樹掛),對綠化生產垃圾(如樹枝、
樹葉、草屑等)綠地內水面雜物,重點地區隨產隨清,其它地區日產日清,做到巡視保潔。游路、休閑場地衛生干凈,隨時清掃全日保潔,地面破損恢復及時,無各類雜物堆放。
三、園林植物管理
1、樹冠完整,樹形整齊美觀,分枝點適宜,主側枝分布均勻、數量適宜,內膛不亂、通風透光,無枯枝、死杈掛樹,無徒長直立枝、交叉枝,樹基部無萌蘗,樹體無傾斜現象,修剪科學合理。
2、行道樹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規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觀,不妨礙行人、車輛透過和影響交通視線,無缺株,樹上無枯死枝條,折斷枝條存在,種植穴無垃圾,土質疏松,墑情良。
綠化管理制度 11
第一條:為促進我市園林綠化事業的發展,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根據《城市綠化條例》、《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和《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韶關市城市規劃區內城市園林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及管理。
第三條: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市區內的園林綠化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規定。縣(市、區)園林綠化主管部門依照本規定負責本轄區內園林綠化管理工作。
在城市規劃區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等管理的綠化工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條:園林綠化管理工作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構建城市園林綠化數字化管理體系,實現園林綠化高效、精細管理。
第五條:城市園林綠化規劃應當按照均衡發展的原則確定綠化目標和布局,規定各類綠地的保護原則;按照規定標準確定綠化用地面積,分層次合理布局公園綠地、防護綠地、生產綠地、附屬綠地、其他綠地。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規劃的城市綠地用途,因特殊原因確需改變規劃的城市綠地用途,應當先修改規劃,并按原規劃審批程序報批。
不得在城市綠地范圍內擅自增設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設施,確需增設的,應當貼合城市規劃和有關設計規范要求,并按法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第七條: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確定城市綠地范圍控制線,落實到控制性詳細規劃,并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理解公眾監督。
城市綠地范圍控制線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
第八條:綠化建設應當嚴格按照綠化規劃實施,以植物造景為主,優化種植結構、提升綠化水平、注重鄉土樹種的運用。
第九條: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道路應當種植行道樹,同一道路的'行道樹應當有統一的景觀風格,行道樹應當選擇適宜的樹種,并優先選用鄉土樹種。
第十條: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后,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的配套綠化工程進行驗收,經綜合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按照批準的設計方案施工的,由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第十一條:綠地保護和管理職責按下列規定分工負責:
(一)政府投資的城市公共綠地、風景林地、防護綠地等,由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養護管理單位負責;
(二)公路用地范圍內的綠地,由其養護管理職責單位負責;
(三)單位附屬綠地由該單位負責;
(四)居住區綠地由供給物業服務的企業負責,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負責;
(五)生產綠地由經營單位負責;
(六)建設工程范圍內保留的綠地,在建設期間由建設單位負責;
(七)在私人庭院內種植樹木,由合法土地使用權人或使用人負責;
(八)在團體土地上建設的小公園和街旁綠地等農村綠化,由村民委員會或者村團體經濟組織負責。
第十二條:保護和管理職責人應當按照國家、省、市綠化保護和管理技術標準對綠地進行保護和管理。
保護和管理職責人應建立健全綠地管理制度,堅持綠地整潔美觀、樹木花草繁茂、綠化設施完好,對影響交通、管線、房屋和人身安全的樹木及時修剪、扶正,確需遷移、砍伐的,按照本規定第十九條辦理手續。
第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綠地,已占用的由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發出清理通知,限期歸還,并恢復城市綠地的使用功能。
第十四條:因建設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地的,建設單位應當征求所有權人意見,協商確定臨時占用綠地的位置、期限等資料,按規定報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按恢復綠地實際費用向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交納恢復綠化補償費和辦理相關手續。臨時占用期滿后,按規定由市、縣園林綠化管理部門組織恢復綠地。
第十五條:經批準臨時占用綠地的,占用者應當對臨時占用綠地造成相關設施破壞的損害,承擔賠償職責。
第十六條:嚴格控制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干道綠化帶開設機動車出入口,確需開設的須經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按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城市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因下列原因確需砍伐、遷移、修剪二百株以下或胸徑八十厘米以上樹木的,應當經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一)城鄉建設需要;
(二)城鄉基礎設施維護需要;
(三)發生檢疫性或者新傳入的危險性有害生物;
(四)嚴重影響居采光、通風和居住安全;
(五)對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或者其他設施構成威脅;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景。
經批準砍伐、遷移城市樹木的,申請人應當對樹木所有權人進行合理補償。
第十八條:砍伐、遷移公園綠地、城市道路用地范圍內的綠地的樹木,應當報本級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由其組織具有城市園林綠化資質的單位實施。
砍伐、遷移本規定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以外的樹木,經本級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由相應的保護和管理職責人委托綠化施工企業實施,所需費用由相應的保護和管理職責人負責。
電力、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門,因安全需要而修剪、遷移、砍伐城市樹木的,應當報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由其組織具有城市園林綠化資質的單位實施。所需費用由申請單位支付。有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因緊急搶險救災確需修剪、遷移或者砍伐城市樹木的,有關單位經本單位領導同意可先行實施,并及時報告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和綠地管理單位,在險情排除后五個工作日內按照規定補辦審批手續。
第十九條:申請占用城市綠地七千平方米以下的,及砍伐、遷移二百株以下或胸徑八十厘米以上樹木的,申請人應當供給以下材料,征得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實施:
綠化管理制度 12
(一)、管理定位
園林綠化從過去單純的僅供觀賞和作為城市裝飾的性質向著為改善人類生存環境、保護城市生態平衡的高度轉化。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城市地域的擴大,如何保護城鄉居民賴以生存的環境,已經成為當前世界普遍關注的一個熱點與難點。園林城鄉化,是采取高綠地指標,消除環境污染,美化生活環境,讓城市掩映在萬綠、萬花叢中,成為既有高度物質文明,又有大自然純樸氣息和生態平衡的現代化的、反映精神文明的新型生態形式。當今,綠色浪潮風行世界,因為綠色植物能提高城鄉免疫功能,這是綠化的最根本的功能。
綠色植物是生態園林中的靈魂,城市中每塊綠地都是城市大機體中的肺葉與肝臟,起著氣體交換、消除污染與美化環境的作用。根據綠化無界性特點,實行城鄉一體化的大環境綠化,使園林綠化緊扣改善和提高生態環境的戰略目標,形成綠點、綠線、綠面、綠帶、綠網、綠片的生態園林體系。對xx市重點公路綠化工程景觀提升及生態綠化工程項目,我們將推行生物型、科技型、知識型、可持續型和科學化、規范化、社會化的科學管理措施和現代化的管理手段,通過對植物的立體化控制,全方位對xx市重點公路綠化工程景觀提升及生態綠化工程項目進行園林生態化的綠化管理。依據iso9000質量體系中pdca的質量控制循環控制程序,進行綠化作業策化、實施、檢查、改進。為此制定以下措施。
(二)、室外綠化的管理
1、生態型綠化管理
為了xx市重點公路綠化工程景觀提升及生態綠化工程養護水平的'提高和良好生態環境的維護,管理上要依靠綠化作業方式的專業化。生態型專業化的綠化作業方式,確保工作效率。
(1)、現代化的綠化作業機
草坪、樹木的成片修剪將采用各類新式的綠化專用機械設備,極大提高單位生產效率。
(2)、現代化的噴灌技術
根據實地的管理需要結合我們多年的管理實踐經驗,將對管理區的噴淋系統進行集約化改造,避免植根泡死或澆水不足,確保植物生長良好。
(3)、園林病害蟲的防治及持續控制
為了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我們不單純依賴化學防治的方法。必須從城市生態系統的整體出發,處理好有病蟲--寄生--環境因素三者之間的相互關系,實行以生物防治為主,化學防治為輔的綜合防治措施,實施ipr戰略(有害生物綜合治理)可持續控制病蟲害。采取以下的方法:
a、植物移栽、補植時,加強病蟲防治,嚴防危險性病蟲害侵入。
b、科學種植、養護和管理,營造不利于病蟲害繁殖的生態環境。
c、病蟲害的預測預報。根據實際情況(調查和經驗等)建立病蟲害預測預報系統,確定西華街道辦事處物業內的主要害蟲和病害。進行重點防治。
d、實行生物防治,通過生物防治措施控制病害蟲發生。如保護和利用害蟲的天敵(益鳥、寄生性天敵昆蟲、有益微生物等)。
e、依據害蟲生活習性,利用簡單物理因素對害蟲加以捕殺,如燈光誘殺、人工摘除病葉等。
f、化學防治,科學使用高效率低毒農藥,嚴格控制病蟲害。
(4)、草坪雜草的綜合治理
為使草坪生長正常、優質、美觀、可對草坪雜草進行如下綜合治理:
a、建立適宜于本地生長的優良品種。
b、加強草坪管理,對草坪及時修剪、澆水、施肥,及時防治病蟲害等措施,以提高草坪的抗害性。
c、化學防除:可通過移植前采用化學除草劑,摘除雜草,同時通過使用選折性除草劑控制雜草。
d、人工拔除:小面積少量草坪雜草可進行人工拔除。
2、可持續性綠化管理
根據植物的生長特性和科學化、規范化、機械化的專人作業,實施生態型綠化可持續發展之路。實現西華街道辦事處物業內樹木、草坪、花卉搭配合理,植物常青,花開不斷。
(1)、喬灌木:及時淋水、松土、施肥、修剪。去除枯枝葉,防治病蟲害。
(2)、時花:供應四季新潮時花,及時更新殘花。
(3)、草坪:保持草坪生長良好,每年打孔培沙,梳草松土,進行草坪更新復社。
(4)、廢棄物的持續利用:充分利用修剪下來的草屑、枝葉等,制成堆肥。維護了生態環境,實現綠色廢棄物的可持續利用。
3、知識型綠化管理
因為綠色植物是生靈中的一份子,擁有其美麗的名字和特殊的個性,我們對西華街道辦事處物業內的每種樹種進行綠色標識(如樹上掛彩牌),樹種名稱、科屬、習性、產地等,同時進行有關生態和保持優美景觀方面的科普宣傳,讓人們在與綠色朋友親密接觸的同時增長綠化知識,提高生態意識,在優美的生態環境中受到知識的熏陶。
4、科學化、規范化綠化管理
(1)、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
在xx市重點公路綠化工程景觀提升及生態綠化工程項目的綠化管理中,我們按照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建立一套完整、規范的綠化管理體系、工作標準和服務程序,明確規定綠化管理工作每一個崗位的工作職能,每一項工作的操作步驟,各種問題的處理方法,使每一個員工工作都有章可依,從而不斷提高綠化管理質量,創建綠色環保型物業。
(2)、閉環+激勵內部運作機制
在管理處的閉環+激勵管理模式下,進行綠化區域分工,區域負責,責任到人。下級對上級負責,事情一環扣一環,形成一個有機結合的綠化管理閉環。
(3)、零干擾的隱形服務
利用節假日的時間施行剪草剪枝,以盡量減少綠化作業時間對用戶正常工作的干擾。
總之,我們的綠化管理就是要把眾多相關的園林有機地貫穿起來,編織成總體環境景觀的綠色花環。并附之靈魂,讓充滿勃勃生機的綠色精靈和人們融匯在一起,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生態與環境的協調統一。
(三)、室外綠化管理運作
綠化管理日常工作將嚴格按照質量管理體系的pdca循環控制程序,進行綠化策化(確定標準,計劃)-->綠化實施-->綠化檢查-->綠化改進,先制訂出科學合理的綠化作業標準,然后組織實施,并對綠化作業進行監督、檢查,分析其有效性,以不斷改進綠化工作。
(四)、室外綠化管理標準
園林既是一種自然景觀,又是一種文化現象,需要以一種文明的、高層次的管理來實現它的功能。我們以人與自然為主題,以三最(最優美、最清潔、前衛生)為尺度衡量我們的管理工作,做到一草一木青枝綠葉,一磚一瓦精雕細刻,一人一事服務周到,一時一刻體現文明,使室外綠化養護達到一級養護標準。
綠化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美化公司工作、生活環境,塑造公司良好的外在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區域范圍內的綠化區域。
第三條 綠化人員的組成:集團公司總部下設綠化隊,集團下屬各單位設綠化責任人;
第二章 崗位職責
第一條 綠化負責人的崗位職責
一、做好集團公司的綠化、美化及管理工作。
二、按照集團公司綠化的基本要求,做好年度綠化計劃,并組織人員認真落實。
三、落實防火、防盜、防病蟲害、防操作事故等安全保障措施。
四、熟悉安全知識,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避免發生任何人身及意外事故;能夠處理工作中遇到的簡單技術問題。
五、督促員工做到定期除草、施肥、澆水及病蟲害防治工作,確保綠化的成活率,做到草坪內無雜草、樹木無枯枝。
六、監督所有人員對勞動工具的保養和維修工作,保證物品管理調配井然有序。
七、定期檢查檢修設施、設備,做到無丟失,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原因致使設施、設備提前報廢。
八、做好工作服及勞保用品的發放、登記、回收工作。
第二條 綠化人員崗位職責
一、管理好公司內各種花草、樹木、綠籬,對有意破壞綠化者,綠化人員有權進行批評教育甚至要求其賠償。
二、定期澆水、施肥、除草、滅蟲和剪枝等,確保綠化的成活率,做到草坪內無雜草、樹木無枯枝。
三、加強對綠化勞動工具的保養和維修工作,定期檢查檢修設施、設備,做到無丟失,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原因致使設施、設備提前報廢。
四、每天下班前必須把自己的'綠化工具清洗干凈,保存在倉庫內,并由相關人員做好回收記錄。如果工具遺失,由本人按價賠償。
五、經常注意觀察各自區域內的公共設施、明暗下水道等,一旦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有序上報。
第三章 環境綠化管理規定
第一條 基本管理規定
一、綠化工作列入集團公司各單位年度綜合考核內容。
二、員工有權利和義務管理、愛護花草和樹木。
三、不準攀折花木或在樹上晾曬衣物,不得損壞花木的保護設施。
四、不準踐踏或穿行綠化帶。
五、不準往綠化區域內倒污水或扔雜物,堆放任何物品,停放自行車和進行體育活動,更不準踐踏草坪。
六、未經許可,不準在樹木上及綠化帶內設置各類提示招牌。
七、凡人為造成綠化、花木及設施損壞的,公司將給予罰款、照價賠償處理。
八、集團公司各級綠化負責人,應及時檢查記錄,報告綠化情況,定期培土、施肥、治蟲害、修剪枝葉、澆水等。
九、集團公司綠化樹苗來源和技術工作,在必要時可以向外招標和聘請苗圃基地和園藝技術人員,承擔綠化供苗和技術指導工作。
十、各部門環境衛生責任區內的綠化帶,在責任區范圍內保持人行道、墻腳清潔,地面無痰,無糞便污水,無瓜皮果殼紙屑,無砂石等。
十一、不準在綠化地帶或空場上隨意大小便、亂倒污水、糞便、垃圾等,違者罰款50元,并要求就地清除。
十二、施工單位應做好施工場地的環境衛生工作,做到場地圍欄整齊,周圍環境衛生整潔。
第二條 綠地綠化保養
一、保持地表平整,土壤均勻細致;無廢紙、無雜物、無磚頭瓦礫,當天清除綠化垃圾。
二、草苗栽種整齊,能覆蓋地表,無缺苗斷壟。
三、公司園藝每月用旋刀剪草地一次,每季度施肥一次,并根據季節對花木進行適當的剪割,并做好記錄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四、及時修剪草坪,及時澆水、施肥。
五、避免汽油機漏油,造成塊狀死草,注意啟動汽墊機,停止操作時避免機身傾斜,防止草地起餅狀黃印。
六、工作完畢后,要清掃草地,并做好清洗機具和抹油等保養工作。
第三條 樹木花卉綠化保養
一、按生長習性定期完成灌溉、施肥和修剪,及時處理枯枝死杈,保持樹冠美觀整潔、層次分明。
二、及時牽引、上架爬藤植物,做到無雜草和植物同生同爬現象。
三、保證花壇內花苗長勢良好,無倒伏,花期正常,一年四季均有花苗生長或開放,花壇內無雜草生長。
四、盆花擺放整齊、造型美觀;及時更換殘花。
五、合理施肥、澆水。樹木葉面水分蒸發量大,尤其是夏季。因此必須進行人工澆水。澆水宜在早晚,澆灌時要注意不讓樹木生長處或樹穴中積水,以免根系窒息而死。
六、松土除草。雜草會與樹木爭奪養分,且影響環境美觀,因此在松土時應將雜草除掉,這樣有利于消滅蟲蛹,防止病蟲災害。
第四條 其他綠化相關工作
一、每月進行一次滅四害工作(蒼蠅、蚊子、老鼠和蟑螂)。
二、注意愛護綠化工具,存放要整齊有序,嚴禁亂丟亂放。
三、遇到所負責區域內的水電線路出現問題、損壞公物或其他突發事故時,必須及時報告,盡早處理,消除隱患。
四、遇到水龍頭、綠化管道損壞時,必須及時報維修組(如遇晚上、節假日水龍頭損壞,要及時關閉總閥)。
綠化管理制度 14
綠化是園區內不可缺少的部分,關系到整個園區的形象,也是測定環境質量的一個重要指標,故擬訂以下管理方案:
管理內容
綠化養護:綠化工應做到管理日常化、養護科學化。
1、根據氣候,給花木適量澆水。
2、根據花木長勢,給花木適量施肥,適當松土。
3、及時清除雜草、枯枝,春秋兩季定期修剪花木,對遭受損壞的花木及時扶正、整修或補苗。
4、制定預防措施,防治病蟲害。
5、做好惡劣天氣花草樹木的保護工作。
6、定期修剪草坪,使其生長茂盛,平整美觀。
管理標準
1、及時養護,保持綠化的正常生長。
2、保持公共綠地整潔。
3、喬、灌、草等保存率95%以上,大喬木保有率98%以上。
4、新建綠地中,植物成活率95%以上。
綠化養護規程
(一)灌溉與排水
1、栽植的樹木應根據天氣,立地條件和樹種的抗旱能力,進行適量的灌溉,保持土壤中的有效水分。
2、綠地中已栽植成活的樹木,在久旱或立地條件較差、土壤十分干燥時,應及時采取灌溉措施。
3、灌溉時間:夏季灌溉宜在早晚進行。冬季灌溉應在中午進行。灌溉要一次澆透,尤其是春夏兩季。
4、暴雨后要注意排水,新栽樹木周圍的積水尤其要排出。對于地下水位較高苗木,應采取有效排水措施。
5、灌溉用水不能采用有害污水。灌溉時,要注意保護木根部的土壤不被沖刷。
(二)中耕除草
1、各類綠地中影響植物景觀的直立性雜草必須清除對影響樹木生長的各類野生藤蔓,應及進清除。
2、樹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中耕深度為10-20厘米,以不影響根系生長為限。
(三)施肥
1、施肥的肥料種類以復合肥為主,施肥的時間宜在清晨和傍晚。
2、施肥量應根據樹種、生長期、土壤等情況決定。
3、施肥可采用溝施和葉面噴施等方法,溝施時應先在樹木周圍挖好施肥環溝,其直徑與樹冠相適應,深度應在根系密集層以上,寬度約為25-30厘米。施肥后,應將環溝填平。
4、草坪中的樹林可采用穴施法施肥。
5、樹木青壯年期及觀花果類植物,可適當增加施肥量。
(四)樹木修剪
1、樹木通過修剪穩定樹型、調節生長、適合景觀的需要。養護中修剪以自然樹型為主。可根據樹木的生長發育特點,將樹冠修剪、整理,使形成和保持一定的形狀。
2、樹木應根據不同生長習性采取不同的整形措施對。
3、樹木的修剪程度應根據主、側枝間的生長習性、樹齡及樹種的特性而定。整形時應采取“強主枝重剪、弱主枝輕剪”的原則;調節樹勢時應采用“強主枝輕剪、弱主枝重剪”的原則。
4、樹木修剪的時間根據植物的特征而定。春、夏季開花的植物可在花后修剪;秋季開花和一般的樹木應在休眠期修剪;畏寒植物一般在春季修剪。
5、花灌木的.修剪,遵循“先上后下、先內后外、去弱留強、去老留新”的原則,有利于花枝的均勻分布。
6、修剪時,切口平整。剪口應在芽背,呈45度斜口。對于過粗大的枝條應采用分段截枝法,避免撕裂。
(五)地被和草坪養護
1、地被在未覆蓋地面時期,應及時除去雜草,中耕。中耕時不得損傷的地被植物的根系。
2、天氣干旱、地面干燥時,要適時、適量的進行澆水。早春發芽時節可進行普遍施肥,肥料以復合肥為主。
3、木本地被植物萌發能力較強者,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一定量的修剪。
4、草本及宿根、球根地被植物萌發能力較強者,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一定量的分栽。
5、草坪中的雜草應及時去除,單純型草坪純潔度大于95%,除草方式可采用人工除草、機械除草、化學除草等方式。雜草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內清除;草坪內沒有已開花的雜草。
6、草坪在生長季節,適時進行修剪,草的高度控制在10厘米以下。
7、灌水樹堰高度不低于10厘米,樹堰直徑。
8、每天需做好旱情記錄及工作記錄。
綠化管理制度 15
為綠化美化校園環境,營造寧靜舒適的學校園林氣氛,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以分管校長、總務主任為首的`校園綠化美化工作領導小組。由總務處具體實施校園綠化、美化工作。
2、根據學校整體格局,認真制定學校校園綠化、美化中長期規劃。
3、制定規劃時應集思廣益,博采眾長,科學論證,精心設計,力求做到實用性與藝術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完美結合,和諧統一。
4、樹木種植做到“五結合”:
(1)落葉樹與常青樹相結合,以常青樹為主。
(2)喬木與灌木相結合,以喬木為主。
(3)觀賞樹與經濟樹相結合,以觀賞樹為主。
(4)木本與草本相結合,以木本為主。
(5)點、線、面相結合,以點線搭配植物為主。
5、花草種植要做到培植合理,還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6、搞好校園花木的維護保養,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還要做到適時施肥、施水、防治病蟲害、適時修剪等。
7、對故意毀損樹木花草的,均要給予處罰和賠償。
8、花木工要不斷提高花木培植技術和管理水平,認真履行職責,不僅要做到勤于培植,還要搞好科學管理。
綠化管理制度 16
一、“六化”校園人人有責,每個教職工都要履行監督義務。
二、校園“六化”工作,由政教處主管、負責,采取有力措施落實到位。根據“六化”設施及綠化帶在校園的布局,分配至每個班,責任到班級。
三、學校“六化”建設,必須遵循“高檔規劃,精細管理,模塊布局,環境育人”的原則,把六化工作與環保教育、校園環境建設、校園文化建設和學校發展結合起來,為師生創造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優美環境,充分發揮學校環境育人的功能,促進學校全面健康和諧發展。
四、花園管理必須達到:植樹、種花、種草要保證達到規定的成活率;整枝、抹芽要及時;一旦發生病蟲害,要及時防治,注意噴藥安全,確保校容校貌的整潔、優美。做到無死枝、枯枝;花壇圖案、造型新穎,花大葉肥,整體觀賞效果明顯,保持三季有花;當年植樹成活率達95%以上,老樹保存率達99.8%以上;綠化設施完好無損。
五、任何人不得無故損害學校相應“六化”設施及花草樹木。有意損壞校園綠化者,則追究賠償責任。
六、維護好門前的樹木花草及一切六化設施,如發現損壞,應及時向政教處舉報。
七、綠化管理人員要按照季節及時做好下種、培植、維護等工作,如發現責任事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綠化管理制度 17
一、衛生管理
1、管理段工作室、宿舍、辦公及公共場所的衛生實行分片包干,要求每天檢查清掃一次以上。
2、辦公室、宿舍、飯堂等做到窗明、地亮,臺面無灰塵,地面無積水,搞好經常性保潔工作,使管理段衛生工作持之以恒。
3、建立符合衛生條件的廁所,并有專人負責清掃、消毒,做到無臭味、無堵塞,保持經常清潔。
4、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號召全段工作人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制訂有效的衛生公約。
二、綠化管理
1、管理段綠化美化工作應根據實際認真做好全面規劃,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植樹、種草、栽花等。
2、加強綠化美化管理,創造優美環境。要求綠化工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經常對花木進行淋水,不定時對花木的造型進行裁剪、施肥。
3、保護綠化,愛護花草樹木。如發現有人亂踏花草或破壞植物,一定要進行阻止,保證庭院的綠化能得到有效的.保護,給花草一個良好的生長環境,也給職工一個自然的環境。
綠化管理制度 18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適用于全市各類城市綠地園林規劃設計、建設和養護管理。
二、原則
(一)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城市綠化規劃設計、建設應從“可持續發展”戰略出發,統籌兼顧生態效益和景觀效益,保持現有綠化存量,大力發展園林綠化事業,著重生態環境改善,使每一塊有限的綠地發揮最大生態效益。
(二)堅持以人為本原則
城市綠地建設應貫徹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原則,因地制宜,各類綠地功能合理,滿足不同人群的使用要求,創造良好的生態和景觀效果,促進人們身心健康。
(三)堅持科學規劃、科學種樹的原則
科學規劃各類城市綠地,堅持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做到建設必須有規劃,施工必須有設計。以科學的態度,按照季節栽種不同樹種,適地適樹,大力發展鄉土樹種。
(四)堅持“三高”、“三化”、“三精”原則
堅持高起點、高標準、高品位的原則,按照標準化、規范化、工藝化的要求,城市園林綠地規劃、施工和養護管理做到精心、精品、精細。
(五)堅持建設節約型園林的原則
按照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循環與合理利用的原則,在城市園林綠化規劃設計、建設施工、養護管理等各個環節中最大限度地節約各種資源,提高資源使用效率,減少資源消耗和浪費,獲取最大的環境、社會和經濟效益。
三、城市綠地建設
昆明四季如春,年溫度變化不大,但干、濕季分明,每年一月份和六月作為植樹月,一月份栽種以落葉樹為主的樹木,六月份栽種常綠樹為主的樹木,廣泛開展城市綠化義務植樹活動。
城市綠地建設與城市建設同步。保證500米服務半徑,大力建設城市公園綠地,建設城市濕地公園,打造城市風景林。
城市改造項目中的綠地履行報批手續,以保存現有綠化為原則,不得隨意砍伐、移栽修剪樹木。
新建道路綠化以常綠喬木綠化為主,滿足道路綠地率指標要求。
樹木栽種按照“昆明市園林綠化樹木種植月歷”(見表一)的要求,選擇適合的樹木進行栽種。保證栽種成活率達95%以上。
四、綠化指標要求
(一)公園綠地綠化指標必須滿足《昆明市公園綠化規劃種植設計導則(試行)》中綠化面積不得少于公園用地陸地面積的80%,綠化用地內樹木的綠化覆蓋面積不得少于綠化用地面積的80%,常綠喬木的數量不得少于喬木總數量的80%的要求。
(二)居住區綠地率新區建設不低于30%,舊居住區改建綠地率不低于25%。
(三)道路綠化:園林景觀路綠地率不小于40%;紅線寬度大于50米的道路綠地率不小于30%;紅線寬度在40-50米的道路綠地率不小于25%;紅線小于40米的道路綠地率不小于20%,城市干道綠化普及率98%以上,道路綠化達標率在80%以上。
(四)附屬綠地、防護綠地滿足綠化用地內樹木的綠化覆蓋面積不得少于綠化用地面積的80%。常綠喬木的數量不得少于喬木總數量的80%的要求。
五、園林綠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為進一步加強園林綠化的規范化建設和管理,必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綠化條例》、《公園設計規范(CJJ48—92)》、《城市綠地設計規范(GB50420—20xx)》、《城市綠化工程及驗收規范(CJJ/T82—99)》、《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CJJ75—97)》、《城市綠化規劃建設指標的規定(建城〔1993〕784號)》、《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城市濕地公園規劃設計導則(試行)》、《昆明市城鎮綠化條例》、《昆明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昆明市公園綠化規劃種植設計導則(試行)》、《昆明市綠色圖章制度》、《昆明市城市綠線管理規定》、《昆明市城市園林綠化植物栽植工程技術規范(試行)》、《昆明市城市立體綠化技術規范(試行)》、《昆明市園林綠化養護技術規范》、《昆明市城市綠化養護管理考核標準》等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城市綠地規劃設計和建設工作,實施規范化管理。
六、城市綠地規劃設計編制要求
(一)城市綠地規劃設計包括總體規劃階段、修建性詳細規劃階段、項目施工設計階段。
(二)城市綠地布局應以批準的`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為依據,確定其綠地的范圍和性質,編制規劃設計。
(三)城市公園綠地按照不同地域、不同地段、不同服務人群進行規劃設計,因地制宜,設置休閑、康體鍛煉、兒童游嬉等內容,設置避災場地,綠化以植物造景為基本原則,適地適樹,創造多種植物生存空間和小環境。營造出物種豐富、配置合理、群落穩定、景觀優美的植物景觀。
(四)城市道路綠化以組織車流、方便行人行走為主要功能,兼顧綠化、美化環境,提高綠化覆蓋面積的功能。堅持經濟、適用、美觀、自然的原則,遵循本地自然環境和物候特征,利用豐富的本土植物和自然景物,修建道路時保留原有的古樹名木和綠化效果良好的原有樹木,凸現城市地域綠化特色。
(五)居住區綠化要滿足居住環境的需求,布置相對集中的中心綠地,并設置老人、兒童活動場所。
(六)城市綠地設計克服鋪張浪費、苛求形式、貪大求洋,或硬造人工景觀等做法,提倡建設節約型綠地,施工節約,中水回用、管養方便。
(七)城市中古樹名木必須原地保留,不得移栽。
(八)各類城市綠地的規劃設計應由持有相應資格證書的設計單位承擔,方案按規定報縣(區)、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七、園林綠化規劃設計審批管理
(一)各類新建和改擴建項目,在經規劃部門審批,獲得《規劃許可證》后,報市級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綠化指標、綠化方案審批。
(二)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程序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綠化指標進行“綠色圖章”審批,根據項目單位提供的圖紙和綠化方案前往實地查看,并按規定進行指標核算,符合要求的予以批準。
(三)主城范圍內建設規模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園綠地規劃方案需報市園林綠化局審批后,方可實施。規模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公園綠地規劃方案由各區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四)提交審批的綠化規劃方案按照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深度要求提交圖紙和說明書。即:現狀分析圖、豎向規劃圖、總平面規劃圖,植物規劃配置圖,重要位置的縱剖面、橫剖面圖、1-2個主要園林建筑單體方案和說明書。
(五)各縣(市)、區按照要求,對綠化建設項目的規劃成果進行歸檔。
綠化管理制度 19
1. 設計規范:規定園林綠化的設計原則、風格、植物配置、景觀元素等,確保設計符合城市規劃和環保要求。
2. 施工管理:涵蓋綠化工程的.招投標、施工流程、質量控制、安全規定等,保證施工過程的有序進行。
3. 養護制度:包括植物的日常護理、病蟲害防治、修剪整形等,確保綠化效果持久美觀。
4. 資源管理:涉及綠化材料采購、設備維護、人力資源調配等,保障資源的有效利用。
5. 監督評估:設立定期檢查、績效考核機制,對綠化效果進行評價,及時調整優化措施。
綠化管理制度 20
1.0目的
通過對清潔/綠化工作實施有效管理,確保管轄區域內公共環境整潔衛生和綠化的造型美觀。
2.0范圍
適用于盛華物業所轄物業區域公共環境衛生和綠化工作的管理。
3.0職責
3.1環境衛生部保潔班負責轄區內公共環境衛生的清潔工作。
3.2環境衛生部綠化班負責轄區內綠化日常管理的.相關工作。
3.3環境衛生部主管負責對清潔/綠化管理工作的檢查和考核。
4.0工作內容
4.1保潔/綠化工作計劃的制定
各單位按照《保潔服務工作規范》、《綠化服務工作規范》,明確保潔/綠化的范圍、質量、頻次、時間等要求,形成保潔、綠化工作計劃性。
4.2保潔/綠化工作的實施
保潔班、綠化班分別按照《保潔服務工作規范》、《綠化服務工作規范》、《綠化機具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中的要求和工作計劃,對轄區內公共環境進行日常的清潔、保潔、綠化養護管理,并做好相關記錄
4.3保潔/綠化工作的檢查驗收
4.3.1環境衛生部保潔班、綠化班班長每天對保潔/綠化工作的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確保保潔/綠化的質量。
4.3.2環境衛生部主管對保潔/綠化工作進行抽查,并按要求填寫相關記錄表格。
4.3.3客戶中心每日對保潔、綠化工作進行檢查,發現不合格項時立即要求整改,并對整改過程進行跟進、監督、檢查和驗收,在《日常巡查日志》上簽字和注明有關情況。
5.0相關文件
5.1《保潔服務工作規范》
5.2《綠化服務工作規范》
5.3《綠化機具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
5.4《物業管理服務檢查程序》
6.0記錄表格
《機器維修保養記錄表》
綠化管理制度 21
1、目的
規范綠化工作的管理,確保綠化植物長勢良好。
2、范圍
適用于各管理處綠化工作的管理。
3、內容
3.1綠化管理范圍
各管理處轄區內的果樹、喬木、灌木、綠籬、綠化地、爬藤、地面覆蓋物、攀緣物、草皮、和其他植物的養護。
3.2綠化工作管理規定
3.2.1綠化員承擔轄區內綠化的日常巡視、養護、監管重任,綠化員應服從管理處的工作安排,遵守所有綠化管理規則,愛護公物,同時認真履行綠化養護任務。
3.2.2嚴格執行綠化養護工作的技術規范要求,按規定標準作業,保質保量完成所負責的綠化區域和管理處安排的各項綠化工作,并由管理處定期檢查和定量考核。
3.2.3進行綠化養護前,應小心謹慎,確保轄區公共設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若發現任何破壞環境行為或故意損壞行為應及時制止,對不聽勸告者,立即向保安員和主管報告。
3.2.4愛護綠化工具和設備,確保工具和設備保持良好使用狀態。
3.3綠化養護過程安全規定
3.3.1在實施植保噴灑時要采取預防措施,不讓煙霧飄進業戶房屋,特別是噴灑藥物時,應注意風向,選擇合適的噴灑方向和控制噴灑范圍,確保避免對業戶或設施的損害,并將“危險”標志牌放在關鍵位置進行警言提醒。
3.3.2在使用機器時應采取安全措施,避免業戶或設施造成危險、損害、傷害,在使用水管淋水時,應注意穿越道路、人行道時對行人和車輛造成的`不便。
3.3.3機器應安裝鋼制防護罩,防止碎片、飛出物造成損害;在機器使用前要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螺絲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飛出;機器使用中,不得改變和改動機器的防護罩。
3.4綠化管理檢查規程
3.4.1綠化員按規定每日進行巡視、養護,并將養護內容進行記錄,對疑問或事故情況向主管或相關人員匯報。
3.4.2綠化主管按《綠化服務質量檢查規程》的要求對轄區綠化養護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及時處理綠化員或相關人員提交的相關問題,重大事故及時提交管理處主任處理,綠化主管每月應對轄區的綠化養護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并向管理處匯報。
3.4.3管理處主任按《綠化服務質量檢查規程》的要求對轄區綠化養護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及時處理綠化主管提交的重大事情,對綠化主管提交的月工作報告進行審查。
綠化管理制度 22
一、凡是校區范圍內所有人員,均須遵守本規定。
二、搞好校區綠化是全體居住人員及過往行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要樹立愛護綠化、講究文明的社會風尚。
三、設立專業綠化養護班組,對校區范圍內的綠化,苗木進行管理、培植,負有美化校區的責任。
四、嚴禁毀壞花木,踏草坪。嚴禁在綠化地內堆收物品,踢足球,打羽毛球,不得任意開挖綠化地,停放自行車、人力車、助動車、摩托車。嚴禁在樹上拉繩、晾曬衣服被褥。裝修要文明施工,不準在綠化地帶丟放建筑垃圾。
五、嚴禁在樹木、綠化地帶內設置各種廣告標語牌,未經同意,不準在綠化帶空地上設管線,遷移和損壞樹木,花草。
六、提倡增設校區景觀。陽臺盆景要有保護架等安全措施。嚴禁樓上向下亂扔雜物、潑污水等不文明行為,對教育無效者除責令清掃干凈外,并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七、嚴禁偷、摘花草,轎車、出租車禁止駛入草坪。
【綠化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綠化管理制度05-19
清潔綠化管理制度01-11
物業綠化管理制度10-19
園區綠化管理制度04-22
校園綠化管理制度08-12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09-27
綠化管理制度[合集]10-07
衛生綠化管理制度04-04
綠化管理制度優秀04-16
物業綠化養護管理制度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