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管理制度1
1、機動車進入校內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律不準進入校內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境、綠化。
2、機動車進校內應聽從門衛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3、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準時將其關鎖好,錢包、珍貴物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常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內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殊留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管理制度2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縣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干凈,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常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需使用售貨工具。
4、所供應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養分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或其他感官性狀導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需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6、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需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實行消退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需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全力維護教學秩序的穩定,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政府和上級部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屬深圳市沙頭角中學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均應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由學校安全辦公室、有關職能部門查實后報請學校處理。
第四條 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實行安全保衛責任制。校長負責對全校安全保衛工作統一領導,安全辦公室依律對全校安全保衛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各行政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內部安全保衛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第五條學院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落實各項安全保衛防范措施;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內部發生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調解內部糾紛,維護正常秩序;
(三)加強安全保衛信息收集工作,及時向公安保衛部門報告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不安定苗頭、事端;
(四)保護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協助公安保衛部門做好案件偵察、事故處理等工作;
(五)幫助教育有違法行為或輕微犯罪行為的人員,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監督、考察、教育被判處管制、被剝奪了政治權利、宣告緩刑、假釋、監外執行和依法保外就醫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監視居注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和勞動教養所外執行人員;
(六)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管理暫住人口和其它外來人員;
(七)完成政府、上級部門規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衛任務。
第六條 學校安全辦公室應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并明確學校內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一)門衛、值班、巡邏制度;
(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鑒、財務資料和票據、現金、貴重物品、重要設備和物資等安全保衛管理制 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六)教室、實驗室、學生公寓、食堂、運動嘗圖書館、集會場所等公共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衛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及獎懲制度;
(八)突發公共事件的消息傳遞制度;
(九)主辦、承辦大型集體活動申報制度。
第七條 學校的要害部門或部位必須安裝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泄密、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安全設施或技術防范裝置,并根據需要組織人員值班護衛。
第八條 應定期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接到公安保衛部門安全、治安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在限期內積極完成整改,消除隱患。
第二章處罰
第九條 對違反學校安全保衛管理的行為,視性質、情節、后果和態度,分別給予下列處理或處罰:
(一)通報批評;
(二)賠償損失;
(三)行政處分(教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察、開除;學生: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留校試讀、開除);
凡在校外受到執法部門處罰者,學院根據情況進行相應處理;對拒不服從學校處理或處罰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處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部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整改或采取相應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整改或采取相應措施;
(三)發生突發公共事件不報告或不及時報告的。
第十一條 有下列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之一的教職員工,視情節輕重,處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擾亂正常的教學、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擾亂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食堂、運動場所等正常秩序不聽勸阻者;
(三)在公共場所或學生宿舍起哄、砸玻璃、摔瓶子、燃燒公私物品,影響他人工作、學習、休息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場所攻擊他人者;
(五)在校園道路、籃球場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練習自行車或進行其他不宜活動而不聽勸阻者;
(六)酗酒鬧事,不服從管理者;
(七)攜帶彈弓或其它器械在校園內打鳥者;
(八)在學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條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劇毒物品者;
(二)偽造各類票據、磁卡、證件等弄虛作假者;
(三)結伙滋事、制造混亂或煽動鬧事,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四)妨礙公安保衛部門或有關人員執行公務,尚未使用暴力、威脅手段者。
第十三條 有下列侵犯公民權利、損壞公私財物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罰款、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一)打架斗毆或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后果者;
(二)偷竊、騙娶搶奪公私財物者;
(三)調戲、侮辱婦女或進行其它流氓活動者;
(四)利用語言或傳單、信件、大小字報對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進行攻擊者;
(五)敲詐、勒索公私財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壞公私財物者;
(八)恐嚇或以其它方式威脅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條 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在易燃易爆場所,違反禁令吸煙或使用明火者;
(二)過失性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三)違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私接電線或違章用電者(違規器具一律沒收);
(四)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占用消防通道,埋壓、圈占消防設施,毀壞或無故耗損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設備或將其挪作它用者;
(五)在校區未經許可動用明火,不聽勸阻者;
(六)有火險隱患,經學校通知后仍不整改者;
(七)發生火災,隱匿不報者;
(八)違反《消防法》其它規定者。
第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無證件出入校門,不接受批評教育者;
(二)無有關部門證明攜物外出,不聽勸阻者;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管理制度4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闊同學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水產路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內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行政、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準時排解,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馬上報請學校討論,并要有檢查狀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制度》,生疏人進校內要登記,平常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內,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霉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二、老師安全管理:
1、全體教職工必需堅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同學進行安全教育,消退一切擔心全隱患。
2、護導老師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同學的活動安全。
3、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準時上報修理。
4、體育老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愛護措施,周末競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班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同學安全。
5、會計要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6、學校衛生老師負責同學的衛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依據季節給同學作衛生講座,同學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7、集體活動、集會均要聽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同學留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同學安全管理:
1、同學上學、放學不準騎自行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趕打鬧,進校后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同學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急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同學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3、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桿,到單雙杠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需有老師在場。
4、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章,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嘩。
5、全部同學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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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備課的老師必需經管理員同意方可進入,室內不得大聲喧嘩,不準抽煙,不準做與備課無關的事。
2、使用電子備課室進行備課,要準時做好登記。在使用過程中,由于人為的損壞,應按價賠償。
3、需要采集視頻錄像及音樂,應經管理員同意,在專業老師的指導下方可進行。
4、課件完成后,備課人要準時上傳到自己的ftp空間,否則造成課件的`丟失由備課人負責。
5、備課過程中,除上網查找與備課有關的資料外,不準掃瞄其它網站,嚴禁玩嬉戲及掃瞄不健康網站。
6、用機完畢,應按規程關閉機器,關鎖好門窗。如失職造成損失,按損失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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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美化校內,造就良好的育人環境,培育四有新人,學校公物做到個個愛惜,人人有責,特制訂下列制度和措施。
一、建立財產登記、報損制度。
每學年開頭總務處對各班、處室全部校產全部按數登記入冊,由班主任、處室負
責人簽。如中途有破損準時報告總務處,一周內進行調換或修理。期末按各班、處室入冊數檢查核對一次。
二、校產、公物管理要求:
1、不亂涂亂刻墻壁、門窗、桌凳,不攀折踐踏花木。
2、愛惜班內衛生工具,使用后放回原處;不挪用別班的衛生工具;若借用學校的公物必需準時歸還。
3、開關門窗、日光燈、電風扇各班要有專人負責,白天、晴天盡量做到教室內少開日光燈,做到人走燈熄。
三、公物賠償制度:
1、損壞課桌(張)賠償30元;損壞課凳(條)賠償5元;損壞教室內衛生潔具(件)賠償2元;損壞玻璃(塊)賠償15元;損壞日光燈啟輝器、開關(只)賠償3元;損壞錄音機(次)20元。
2、體育器具、自來水龍頭無故損壞,視損程度賠償。
3、如遇損壞其它班級公物,按上述價賠出外。還要扣除三項競賽分數。
四、獎懲方法(班主任):
校產管理好壞,直接影響學校教育經費的開支,這份工作班主任要付出一筆很大的辛苦,故此設立校產管理獎懲方法。首先,與學校的'三項競賽掛鉤,視損壞程度每損壞5元扣半分。其次,到學期結束,依據使用保管程度的檢查結果嘉獎經濟30-50元,損壞校產比較嚴峻的班級,要扣獎金。
以上各條希切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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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進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閑人自由進出校內,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留意觀看進出校內人員狀況,嚴禁同學課間出校門。
3、準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常常巡察校內,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覺安全隱患及發生意外狀況,準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系。
5、節假日和放學后不準本校老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內。
二、路隊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學時,路隊輔導員準時清點人數,整理路隊。
2、要放學補課,需得到家長的同意,誰補課誰負責同學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學路隊。
3、輔導員必需準時到崗,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4、教育同學遵守交通法規。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老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同學,不準把同學趕出教室。
3、規范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班主任如發覺同學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同學家長。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值月、值日領導要每天檢查設備設施狀況。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準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4、總務人員要準時修理、維護學校設施設備。
五、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常常給飲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同學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老師必需加強課間巡察工作。
2、各班配備安全巡察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教育同學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急性嬉戲等。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進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進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需得到校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班主任必需在場參加,布置同學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學校進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同學攜帶銳器、危急器具進校內,一經發覺馬上沒收。
2、嚴禁同學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綜合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留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對同學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便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老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需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準時開關閘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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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學在校內進行活動前,老師要事先檢查活動場地和所用器具是否完好安全,并在危急處設立明顯標志,教育同學對活動現場一些電閘、開關、按鈕等,不隨便觸摸、撥弄,以免發生危急。
2、活動中和活動結束前,同學要在老師視線范圍內有序活動,防止同學碰撞、擁擠、踩踏。
3、大型室內活動打開消防通道,留意通風透氣。
4、活動結束安放好活動器具,關好水、電、門窗。
5、師生遠足外出活動要考慮天氣,同學承受力量。
6、師生外出需用車輛時,租用交通部門認可的合格車輛和駕乘人員,按車輛額定人數乘車。
7、參與社會實踐活動,要保證安全,最重要的是遵守活動紀律,聽從老師或有關管理人員的.指揮,統一行動,不各行其是。
8、參與社會實踐活動,要仔細聽取有關活動的留意事項,什么是必需做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允許做的,不懂的地方要詢問、了解清晰。
9、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不隨便四處走動、巡游、防止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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